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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電商JOK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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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毒舌好心人
無人敢告?不存在的。首先,早期的騰訊被告過,還吃過虧。其次,現在的騰訊有一套規避被告的方法和強大的律師團隊,不太怕告。
被AOL告,騰訊換名字換域名騰訊是靠做ICQ漢化起步的,早先騰訊使用的是OICQ這個品牌,註冊的域名也是oicq.com和oicq.net。後來AOL(美國線上)收購了ICQ,先禮後兵,在警告無效後透過法律手段解決糾紛。騰訊公司毫無懸念輸掉了官司。2000年的時候,美國法院裁定騰訊將oicq.com和oicq.net域名歸還美國線上。騰訊將聊天軟體從“OICQ”改名為“QQ”,並透過一系列努力之後拿下了qq.com的域名(2003年)。繼續自己的社交軟體征程,並大獲成功。後來,騰訊公司反而發展很好,目前已經是世界級網際網路巨頭,而ICQ發展不太理想。騰訊戰略投資的合作伙伴DST收購了ICQ,所以說,目前騰訊非但比祖師爺混的好,還能一定程度干預ICQ。風水輪流轉啊!
所以,題主說的沒人敢告是不存在的。早都被告過了。除此之外,搜狗等公司也都告過騰訊。並不存在沒人敢告的情況。
騰訊的“抄襲故事”說起“抄襲”,有網友把騰訊做過的“借鑑工作”做過一個小結。名單太長了!不過,正因為每一個公式中都有加上“馬化騰”,所以,就不是法律意義的抄襲了。因為,騰訊公司都會重新制作產品,而不是照搬。會避免形成法律侵權,因此,很難被法律認定抄襲,這也是很難被告的原因。與其說是抄襲,不如說是山寨!一般情況,山寨不如品牌貨質量好,所以很難形成氣候,但是騰訊出品的“山寨”使用者體驗很好,以至於勢不可擋!
馬化騰否認抄襲關於外界指責馬化騰的騰訊抄襲,馬化騰有做出過迴應!
對於“抄襲”指控,馬化騰認為騰訊只是從事了別人做過的行業,並沒有抄襲,而且別人也拿不出抄襲的證據,不然騰訊早就被告倒了。他有這麼一段話:
“你做了車別人就不能製造車了嗎?很多東西其他網際網路公司都在做,因為我們第一個做得那麼全面,所以壓力全部壓我們身上,隨著時間推演,加上我們創新投入,新產品推出,這種質疑越來越少。”為什麼很少有人告騰訊?騰訊的“借鑑”模式,就是利用龐大的使用者量和騰訊強大的產品管理能力,發現市場上的好創意,然後自己做一個差不多的,甚至體驗更好的產品出來。使用者可不管你是不是原創,只要好用就行。所以,騰訊公司的這種策略屢試不爽,大獲成功。
對於這種模式,討厭騰訊的人會說騰訊抄襲。說騰訊是行業流氓。但是騰訊自己和親近騰訊的人會以“微創新”形容。在網際網路行業,互相參考借鑑的確很普遍,產品最佳化決定成敗也是非常常見的現象。只不過騰訊的主要業務都存在這個情況,令人印象深刻。尤其是,早期的騰訊攻擊性比較強,什麼都想自己做,樹敵很多。因此,“抄襲者”、“創新流氓”的標籤就被貼上了。雖然現在的騰訊已經有了很大的改變。但是,“抄襲”這個標籤還沒有徹底撕下來的。嚴格來說,從法律角度講,騰訊不是抄襲,他們的策略是沒有問題的。除非直接抄程式碼,一般情況下,借鑑行為,法律很難責罰。法律要講證據,要講規範,認定“抄襲”是一件比較複雜的事情。
發展到如今,騰訊的法務部門是非常強大的。對於被告,騰訊至少有三種方法應付。
他們會盡可能規避法律風險,借鑑而不抄襲,你就算告他也很難拿住有意義的把柄。
他們的法律團隊會讓你告贏他們成為艱鉅任務,如果的確理虧,騰訊還有一種方法解決問題就是給錢和解。你告贏了拿得到多少錢,我現在就給你。可以以更容易的方式拿到更多錢的情況下,很少有人會堅持去告他,打一場很可能贏不了的官司。就算最差的情況,這個人不和解,而且也有 把柄和證據,除非你有雄厚的實力,不然騰訊拖都能拖死你。所以,真的跟騰訊打官司,並且佔到便宜的人會很少,幾乎沒怎麼聽說過。“抄襲”的生存空間過度保護“專利權”會滋生“專利流氓”,過度寬鬆又會導致“抄襲氾濫”,這是一個兩難的抉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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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zhanxiu
其實騰訊也被告過,當初的ICQ告OICQ,結果改成了QQ,沒事了,ICQ卻死了!泡泡堂告QQ堂,證據不足,敗了!馬化騰說:我只是做了別人也在做的行業,你並沒有證據證明我抄襲!其實網際網路本就是一個創新的行業,微創新更是常見,學習優秀的,加以改進,投入資金支援該產品的後續更新,很難界定學習和抄襲的界限,所以沒有十足的把握,別人還是不願走這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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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陝西新華的槓精一枚
說起《旅行青蛙》這款遊戲,當初可謂風靡一時,直到現在依舊火熱,而騰訊近日上線的《旅行熊貓》,在手機QQ空間遊戲裡排名第十,這應該算的上是非常好的成績了,兩款遊戲都曾玩過,可以說熊貓和青蛙非常的相似,最大的區別可能就是裡面的主人公不同罷了。騰訊這是在抄襲《旅行青蛙》嗎?
關於騰訊抄襲這一說,在許多人眼裡好像是個不爭的事實,騰訊的許多遊戲貌似都是從他人那裡模仿過來,只不過這模仿的很有技巧,比如QQ堂-泡泡糖,QQ飛車-跑跑卡丁車,QQ幻想-夢幻西遊,QQ尋仙-誅仙,QQ炫舞-勁舞團等等,不僅是遊戲,還有其它一些方面,都是高階“模仿”,比如騰訊拍拍-淘寶,超級旋風-迅雷,QQ校友-校內網,騰訊管家-360安全衛士等等,但如果真是抄襲,為什麼沒有人去告呢?這也是個值得深思的問題。
大家是否還記得當初360大戰QQ一事,當初的360沒有現在這麼龐大,直接對騰訊開始宣戰,因為騰訊推出的騰訊管家這個功能和360管家幾乎一模一樣,事情鬧的很大,最後工信部出面解決,不過騰訊好像勝訴了……這就更加使得他的地位無法撼動了,蚍蜉怎能撼動大樹啊!
從這裡就能看出,騰訊自己擁有龐大的律師團隊,這就像是一隻軍隊,維護著自身的權威與地位,都是頂級的律師啊!其二,關於抄襲的定義,主要是依據其程式碼來判斷,程式碼相似到一定程度,才會算抄襲,騰訊擁有的程式設計師可是非常頂尖的,對於程式碼完全可以做的不一樣,而且在他的二次加工下,可以比其他的更好,這就非常厲害了。其三,投訴成本,和騰訊這樣的龐然大物打官司,那些小公司只能被活活耗死。在這樣的情況下,誰又想去告呢?
俗話說的好,騰訊一直在模仿,從未被超越。一直在借鑑別人的靈感,之後自己加工完成,變成新的東西推廣出來,更可怕的,推廣出來的東西將之前得到靈感的東西幾乎打壓至死,這樣的遊戲大家見的也不少了吧。模仿別人,致死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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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皖江邊的一顆古柏
古話說:“打狗還要看主人!”騰訊是誰的狗大家心裡都明白!幫著主人監視監聽,幫著主人做髒活,所以吧,搞不贏騰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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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小熊表情社
巨頭在成長起來之前,大多數都是一個野蠻的“壞小子”,以破壞規則、碾壓同行、無所不用其極的代價殺出一條血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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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無理卻要鬧鬧
我不覺得這是抄襲,同樣的東西優秀的留下,劣質的淘汰,這本來就是生存法則。QQ旋風不是淘汰了嗎?QQ輸入法至今也沒幹過搜狗……到處都是賣牛肉麵的,為啥有的能不斷開分店,有的就關門了?沒點本事不可能成就這麼大的一個產業的,看問題不能緊緊看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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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老刀鋒
騰訊的沒落已經成為必然,在這個人們越來越追求個性化的時代,騰訊的山寨策論越來越沒有市場,龐大使用者群也越來越失去優勢,手機號註冊模式已經極度消弱了騰訊的使用者規模優勢!一款抖音這樣的app可以很快圈粉幾億!開始走下坡路的騰訊王朝,出路在哪裡?創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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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一場夢漂丫漂
馬總,既然你能仿,印度的高仿藥,你要能學學自造高仿藥,而且沒有事,大家就覺得你牛逼,以後可能再也不罵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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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High創意
我是小創,自認讀過幾年書,塵世中一個迷途小書童。
大家都說騰訊在“抄襲”, 卻為何至今無人敢告?答:不是無人敢告,而是告不倒。
一、騰訊介紹。
說起騰訊,全中國的人那是無人不知無人不曉,頭頭就是我們經常提起,惹人很又惹人愛的馬化騰,現在騰訊主要經營的方面有社交、遊戲、入口網站、娛樂等,2018年才剛被世界品牌實驗室評為《中國最具價值品牌》第二位。
2017年馬化騰以422億美元的資產,奪得IT行業首富的位置,超過馬雲的396億美元。
嘖嘖,看看我們的這位大佬,真可謂是背景卓越,資產雄厚啊!
這誰敢去告啊?
二、騰訊產品。
軟體類: 騰訊QQ借鑑ICQ ,騰訊TM借鑑MSN(微軟),QQ拼音輸入法借鑑搜狗拼音輸入法, 騰訊TT借鑑IE,QQ旋風借鑑快車、迅雷 ,QQ直播借鑑PPLive等 , QQ軟體管理借鑑60軟體管家 ,QQ手機瀏覽器借鑑UCweb QQ音樂借鑑千千靜聽,QQ醫生借鑑60安全衛士、超級兔子等
遊戲類:QQ遊戲大廳借鑑聯眾 ,QQ對戰平臺借鑑浩方、VS對戰平臺, QQ英雄殺借鑑三國殺 , QQ三國借鑑冒險島【盛大】 ,QQ西遊借鑑夢幻西遊【網易】, QQ堂借鑑泡泡堂【盛大】,QQ幻想、QQ自由幻想借鑑數碼精靈,QQ飛車借鑑跑跑卡丁車【世紀天成】 , QQ炫舞借鑑勁舞團【久遊】等。
還有很多網頁等軟體都有借鑑的嫌疑,這裡的就不多說了,大家自然懂!
三、騰訊被告的處理套路。
1.在研發產品之前, 他們就會盡可能規避法律上有明確的規定風險,“借鑑而不抄襲”。
2.騰訊有強大的法律團隊,如果你成出頭鳥想告他們,可以,他們讓你的告訴之路變得異常艱難。如果他們理虧,他們還有一種解決辦法,就是私下和解,你如果告贏了能得多少錢,我現在就給你!
3.最差的情況就是這個告他們的人不願意和解,而且擁有足夠的把柄和證據,這樣騰訊也不怕,我拖死你!冗長的手續和時間,一般人都沒有時間和精力去跟騰訊這樣一個有專門團隊處理這種事情的公司去耗,實在耗不起啊!
不僅如此,騰訊還對抄襲他們的公司絕不手軟,
1.《最萌英雄》的遊戲抄襲了英雄聯盟,騰訊公司馬上將此公司告上法庭,最終獲得了賠償金100萬元人民幣。
2.4399做了一款《格鬥獵人》手機遊戲,而騰訊自然也沒手軟,將其告得體無完膚,最後法院宣判4399向騰訊賠付5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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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BigRabbitCool
你是有多想要告騰訊!你這個人是不是腦子有問題!騰訊那麼好居然有你這種人去告!我居然跟你一模一樣!告組團去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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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黑水河爵士_波隆
騰訊的抄襲只是大家口口相傳的一個談資,認真你就輸了。
大部分的騰訊產品都是在原基礎上有自己的改動,很難界定說是抄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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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非哥遊記
抄襲?
知道騰訊這樣的巨頭養多少律師嗎?
基本所有大資本面對新興產業無外乎這幾套
策略1 直接收購 小企業有多困難我就不說了
策略2 開發 bat的技術不用我描述了
策略3 ……
反正就是,小的告不起,耗不起,甚至達不到這層面,直接收購了
大的例如360跟騰訊 我覺得是雙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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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動中和
馬總可以理直氣壯,但是不知有朝一日,會不會整天看到周圍因借鑑而死的人的影子在你周圍徘徊。
這麼大的一個公司,卻不幹好事兒。管殺還不管埋,敢做還不敢當。縱使有再多錢,也不過是個貝比的小人,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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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二手的文化觀察員
竊國者侯,竊鉤者賊。
一個平臺做大了,可以利用資金和資源為其站隊、洗白,普通的開發者或小團隊只是弱勢群體,騰訊願意盜用你已經算是你很了不起了。
說到底,就是企業主的道德問題,為求名利不擇手段,沒有社會生態良性發展責任感。藉助其強大的平臺力量為所欲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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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著蟲說史
意淫是沒有什麼卵用的,騰訊能做到如今的地步是因為善於利用市場,如果沒有騰訊,華人現在可能只有十年前的進步水平,因為騰訊提供的是資訊。不過話說回來,對於資訊這個暴利行業,它屬於隱私行為,更希望他們能對所有使用者保密。
至於遊戲行業之類的,就呵呵了。說實話,要是我們自己能搞一個類似於榮耀的遊戲,誰不想搞?
模式借鑑與真正的技術抄襲是不一樣的,技術抄襲是把人家的技術人員買來,幫自己建立公司的後臺各種,關鍵是核心部位。模式借鑑就是你看到別人搞了微博軟體,你也可以搞,關鍵你別搞華人的,你去搞外華人就沒人說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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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正大光明的鯨魚
我不搞長篇大論,簡單幾個比喻。
你吃飯是不是算抄襲非要用腳吃才不算抄襲別人?
抄襲要滿足幾個條件
一專利申請收到保護
二完全一樣 別人說吃飯你也說吃飯算抄襲你吃粥就不算了
三已商業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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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創業者李孟
大家都說騰訊在“抄襲”, 卻為何至今無人敢告?
對於騰訊而言,我認為最核心的是合理合法的,沒有任何依據可以告人家侵權,或者抄襲啥的,因為很多的體系都是可以允許有同行的,只是說騰訊進入那個領域,那個領域必然會發生地震,特別是針對很多中小型企業打造的專案,那必然是和騰訊這樣的企業無法抗衡也無法比未來的!
記得曾經有某一個走音訊的企業老闆是這樣說的,在網際網路創業這條路上一定要低調,沒有很強的技術壁壘和商業壁壘的時候,切記不要高調,發展一定要低調,當你低調發展有了一定的名氣之後,那麼你就可以重視資本戰略化運作,這個時候騰訊可能進入,要麼進行戰略投資,要麼進行收購。
表達的意思就是:當你弱小的時候,你很容易被人家做競品模仿,從而失去自己的產品核心,但是當你強大了的時候,別人就沒有機會了,只能是和你洽談合作,入股或者收購!因為再要模仿你,時間成本以及技術人力成本太大,而且最關鍵還並不一定能夠出成績……
所以只能說騰訊企業太強大,以社交為核心根基,進入那個領域,都可以以社交賦予流量支援,賦予技術支援,賦予運營流量支援。這是騰訊比較強大的地方,他可以培育一個專案,而且也有能力給予很多的資源支援!這個是很多的其他網際網路企業不具備的!
就像阿里,他的強大更多是電商強大,但是電商給不了很多的投資專案資源支援,甚至還要向這些投資收購的平臺去吸納流量,例如從微博吸取流量、從線下的商超吸引流量。但是騰訊的好處就是每個專案可以不去吸收這個專案本身的資源,而是賦能資源,最關鍵的是還能讓專案越來越好!
所以騰訊自身的專案很多是看到別人比較好的創意,打造類似的技術,騰訊就成功了,就像很多人聊騰訊遊戲,例如飛車和卡丁車是相似的遊戲,CS遊戲和CF遊戲很相似、QQ炫舞和勁舞團是很相似的!但是就做成了,所以騰訊比較厲害的就是能夠在各個領域讓騰訊更加強大,形成一個騰訊帝國!
之前騰訊是有QQ作為賦能的入口,而如今騰訊有微信的賦能入口,騰訊牢牢抓住了社交的這把利劍,在市場上就容易開闢出很大的成績,而且騰訊不僅僅自家打造的企業打造的非常優秀,而且漸漸地也成為了投資公司,圍繞騰訊投資周邊有拼多多、京東、美圖、滴滴等產業都是有騰訊的股份,這個才是最可怕的!對於騰訊的成功,你是怎麼看的,真的是抄襲逆襲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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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天馬行空1247713
是否算抄襲,從法律層面不是那麼好界定的,你有足夠多的精力和財力去打贏官司麼?最核心的問題就是網際網路這些個技術沒多少門檻和壁壘的,自身成本也沒多少,本來就都是開源的東西上做了少量個性化,很多都是靠概念和炒作,所以每每金融風暴,泡沫大的科技企業數量總是名列前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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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北漂的蒲公英啊
其實,嚴格意義上開來說 並不是抄襲,只是做了同類產品,並且做的比其他家優秀罷了
有的人覺得正確的做法應該是收購而不是“借鑑”,但是,在馬化騰看來 明明只要幾個人一週就能做出來的東西, 為何要花那麼多錢去收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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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無人敢告,是多數告不贏!騰訊從創辦第一天起就沒少被告,但最終勝訴的佔多。有人說那是因為騰訊家大業大,打官司也是拼財力的,這種說法有些不公道。從QICQ開始,騰訊的‘‘抄襲’’就一直沒停止過,但與一般的直接克隆複製的抄法不同,騰訊的每一次抄襲都作了最佳化和創新,這種方式和其它實物形的專利抄襲不一樣,騰訊開發的是軟體,程式碼只要不是照搬的,同樣的邏輯是可以用多種方式表達的。而騰訊從創業班底開始,一直都是技術大牛的組合,馬化騰自已就是個計算機高手。
所以,對騰訊來講,網際網路上出現的任何新生事物,在它們眼裡都能輕鬆拿來‘’借鑑‘’並且不涉嫌侵權。而騰訊本身也懶得去花心思創新,拿來主義是最方便的。馬化騰曾說過:模仿最佳化就是最好的創新。在3Q大戰(360和QQ)爆發之前,依託QQ龐大的使用者群,騰訊不斷在網際網路世界裡做後發抄車!屢試不爽。但它也因此成為全民公敵!3Q大戰,最終法院給雙方各打五十大板,以騰訊勝訴結局。騰訊贏了官司,卻輸了民心。本以為低調,專注,踏踏實實為使用者提供好產品,就能贏得芳心,卻沒想到落得個‘‘抄襲’’之名。那一刻,馬化騰明白了一個道理,共贏!從3Q戰過後,騰訊的發展路線有了非常大的轉變,改變以往的模仿最佳化後發抄車模式,以收購,參股等形式,更多強調開放和共贏,以更高的格局開始佈局企鵝帝國!
所以現在我們看到的京東,虎牙,美團,58,人人車,大眾點評,滴滴,摩拜,餓了麼等等,都有騰訊的投資。要放以前,騰訊不顧及公敵形象的話,想‘’抄襲‘’一點兒也不難。
今天騰訊抄襲的負面形象沒消退,只是因為好事不出門,壞事傳千里,這頂形象帽子騰訊還得繼續花大氣力去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