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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葉律師

    2019年7月,譚某某醉駕瑪莎拉蒂肇事逃逸途中追尾一輛寶馬車,致2人死亡4人受傷。這是公安機關調查的情況:

    7月3日晚,譚某(女,23歲,無業)、劉某(男,24歲,學生)、張某(女,21歲,永城市屬企業職工)3人,在永城市東城區雪楓路南段燒烤店吃飯、飲酒後,譚某駕駛豫NExx55瑪莎拉蒂轎車,拉載劉某、張某2人離開。22時40分許,譚某3人駕乘車輛行駛至永城市東城區地稅巷時,與正在該路段行駛及路邊停放的皖FExx69大眾轎車等8輛轎車發生輕微剮蹭,未造成人員傷亡。隨後,譚某駕車逃逸。22時42分許,譚某駕車逃逸至永城市東城區東環路與永興街交叉口,追尾撞擊一輛等待訊號燈的豫N0xx2L寶馬轎車,致寶馬轎車燃燒、車內2人(葛某,男,44歲;賈某,男,43歲)當場死亡、1人(駕駛員王某,男,31歲)受傷;肇事車內3人受傷。

    考慮到瑪莎拉蒂車主的車速,血液酒精含量,特別是在發生事故之後仍然駕車逃逸,繼續醉酒駕駛,並且造成嚴重後果。該案件是以涉嫌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進行處罰。

    根據刑法規定,以其他危險方法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考慮到刑罰後果的嚴重性,被告人及家屬自然想要通過賠償被害人家屬,獲得被害人家屬的諒解來獲得從輕減輕處罰。

    根據媒體報道,譚明明方在事發後已向法院交付457萬元用於賠付包括王交通在內的3名受害方。從實踐來看,若是因為被害人家屬同被告人及被告人家屬之間無法就賠償金額達成一致意見,或被害人家屬不願意諒解,在被告人提供相應的賠償金額之後,法院仍然是有可能以此為由對被告人從輕處罰。

  • 2 # 克隆PANDA

    這起案件造成的影響極其惡劣,尤其是瑪莎拉蒂女車主異常囂張的態度已經引起了廣大群眾的憤慨。

    而且根據調查的深入,大家發現瑪莎拉蒂女車主並非一次、兩次的挑戰法律。似乎在她的心裡只需要花錢,沒有擺不平的事情。普通人的生命在她眼裡如同草芥,即便自己親手弄死了人,只要花點錢就萬事大吉。

    如此囂張的態度是不能被大家接受的,她完美詮釋了什麼叫做為富不仁、冷血動物。

    如果我是受害者家庭,我也會提出同樣的要求,我不缺那點錢,我只需要她死。只要她活著出獄,那就是對這個世界的不公平,那就是對她車輪下的亡魂,以及那些傷者的不公平。

    咱們從小就知道“殺人償命,天經地義”。而現在很多的法律判決,都可以通過金錢“補償”遇害者家屬,使得犯罪者減輕或者免於處罰。

    這種畸形現狀的存在,也使得很多有錢的人更加的囂張,而這種氣焰必須被打擊掉,所以我非常支援受害者家屬的看法,這種人活著的話,以後將會有更多無辜的人遇害。

    那麼這就是我的回答!

  • 3 # 中華野史匯

    瑪莎拉蒂女譚明明醉酒之後,直接撞死了兩個人!這就等於是直接毀了人家兩個家庭呀,人家拒絕賠償說明錢對他們是不重要的了,現在人家要的是讓殺人者償命!

    【時間】2019年7月3日晚上19點

    【地點】河南永城

    【事故】譚某醉酒駕瑪莎拉蒂,撞上寶馬車,致使寶馬起火,車上2人身亡。

    【肇事女】譚明明

    【結果】此案至今沒有宣判結果,讓人感到疑惑

    【死者】:

    1、葛某44歲商丘市某區勞動人社局職工。

    2、賈某45歲商丘市某區勞動人社局職工。

    這件事對於受害者的家庭來說,打擊是巨大的。葛某的妻子,現在每天都是靠安眠藥才是可以入睡的,而且葛某的孩子,也是想到爸爸就抹淚。死者是家裡的頂樑柱呀。

    賈某的家同樣也是被毀了,賈某的妻子開庭之後精神受挫住院半個月,賈某的母親在開庭之前12天因為思念兒子過度死亡了。等於是譚明明的行為,導致了兩個家庭幾口人的命運為之改變了。他們要讓殺人者償命,也是不過分的把。

    這一次她當然是想要用錢來擺平了,可是現在錢不管用了,人家不要賠償,就要殺人者賠命。當然了到目前為止,這件事一直都是沒有結果的。

  • 4 # 歷史深度揭祕

    殺人償命天經地義!整個過程處處是問題,事件鬧的也很大,為何不出結果?

    建議先判刑,至於該賠的錢照樣賠,並且加收滯納金,因為沒有及時賠款造成損失的也計算在內,。估計判刑的話肯定不是死刑,還款結束前參考老賴,可以要求更高。

    法院應該依法定罪,不要一拖再拖,事情很簡單。如果不是醉駕和逃逸可按一般嚴重交通事故處理和判決。可這是兩重違法的交通事故,自然要嚴判!那麼用錢可以殺人啦?然後還有一個問題它多次酒駕,醉駕!為什麼沒有吊銷駕駛執照呢?是誰給它的這個權利呢?一定要一查到底!

    主要是受害方達不成共識,死者家屬不要錢要命,傷著家屬要治病,想多賠償錢,留她一命。肇事方想賠錢留命,要命就不賠錢,畢竟肇事方已經成人,名下無資產,賠償也是近親屬出。法院沒有啥壓力,達成諒解就判死緩或無期,達不成諒解就是死緩或者死刑。主動權在受害方,法院和肇事方親屬只是配合,和外界壓力背景無關!,女車主名下無資產,部分死者家屬想要高額賠償因為家裡困難。女車主家裡有錢但是要賠償就要死者家屬出具諒解書,否則就不賠償。現在的矛盾是死者家屬們自己還沒有達成一致。

    支援死者家屬。社會真的需要殺一儆百了。膽子大的越來越多。什麼事都不記後果。你說這樣的人不知道對錯嗎?成年人為自己行為買單。毀了人家豪車應該賠錢,傷人要拿住院費,死者要給賠償金,酒駕連續撞車致人死亡要賠命,就是也要賠錢也要抵命唄,有什麼好糾結的,為什麼賠錢就不賠命,沒道理的呀?

    根據交通法有關規定,駕照扣滿12分仍開車上路、酒駕以及肇事逃逸都屬於交通違法行為,相信法院會根據具體的事件給出最公正的判決。 最公正的判決就是以命抵命,但是這是交通事故,幾條人命,肇事者最多能判幾年?怎麼能公平?

    這是放在這個女生有著強大的經理背景的前提下,明目張膽的買通,還覺得受害者家屬原諒理所應當,不接受經濟賠償是愚蠢的,意氣用事,如果放在普通家庭,如果酒駕造成嚴重車禍,還會這樣嗎?死了兩條人命啊!含辛茹苦的撫養長大,是457萬能還的了的嗎?!457萬對於這樣富裕家庭,連她的車的錢都夠不上,太欺負人了!如果家屬不原諒,人家還能保釋成功,那哪還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如果這麼惡劣的事件都不嚴判,憑什麼判比她輕的事件死刑?錢重要,但也只是人創造出來的工具,錢面前人不重要對嗎。賠錢只是一方面,量刑也該有。交通安全知意識薄弱,假若違規是常客,那就讓她好好坐牢反思,不然又再次害一個家庭。死者家屬一生難於平復心情,離不開心痛如絞。期待最後結果,相信法律。

    這個世上就沒有道理可講,大部分人都是拿錢走人的態度,所以也不怪這個譚明明如此態度,因為百分之99的人都是這樣解決的。但是對於死者家屬來說也能理解不拿錢讓她坐牢的心態,但只要在中國,判死刑坐牢就不可能發生在譚明明身上的,所以世上沒有道理可講!

  • 5 # 殘月蒼狼

    1,肇事逃逸,這個沒爭議吧

    2,危害公共安全罪,這個沒爭議吧,酒駕,並且在已經剮蹭了8輛車後,不停車,而是繼續逃離,導致追尾致人死亡

    3,沒有及時安撫受害者,想逃避責任,這個不近人情吧

    4,駕照在一個月內,已扣24分,屬於無證駕駛,這個沒得爭議吧

    先看看相關法律怎麼說的,- 以下為引用內容: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六條 行為人在交通肇事後為逃避法律追究,將被害人帶離事故現場後隱藏或者遺棄,致使被害人無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嚴重殘疾的,應當分別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款的規定,以故意殺人罪或者故意傷害罪定罪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三十二條 【故意殺人罪】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無證,酒駕,肇事致人死亡,逃逸 ,危害公共安全,綜合起來,判無期或死緩 ,應該夠格了吧? 至於死刑,也是搭線了吧,能不能判,處決於是否和受害者家屬打成諒解協議,如果達不成協議,最高量刑判死刑是可以的。

  • 6 # 柳五隨風

    從情理上講我個人認為凡是酒駕之後造成被害人死亡的都應該處以極刑,但是從法理上來講我認為即便譚只要進行賠償,在得到被害人諒解的前提下,被處死刑的可能性是極為渺茫的,即便現在公訴機關是以危害公共安全的罪名起訴她。而目前幾方的訴求因為相互矛盾(死者要求判譚明明死刑、傷者急切等待民事賠償、譚明明需要諒解書),已經形成死迴圈,除非有一方退一步,否則這個案子可能還要往下拖。

    我之所以做出以上判斷,絕非信口開河,下面的論據能夠支援我的論點。

    但最高人民法院認為此案情節惡劣、後果嚴重,但是“鑑於黎景全系間接故意犯罪,與蓄意危害公共安全的直接故意犯罪相比,主觀惡性不是很深,人身危險性不是很大,應當有所區別;犯罪時處於嚴重醉酒狀態,辨認和控制能力有所減弱;歸案後認罪、悔罪態度較好,積極賠償了被害方的經濟損失,依法可從輕處罰。”最後,判處黎景全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如果忽略兩個被告身份和財富方面的差距,單純的看這兩起案件,從公正的角度來看是不是譚明明的罪行要輕一些?

    第一、黎景全有犯罪前科,譚明明是初犯

    第二、黎景全在第二次肇事的時候很難讓人分清是否有故意的成分,但譚明明就是醉駕肇事。

    第三、黎景全是一個人作案、譚明明案還有她的兩個同伴因為慫恿其開車也被列為同案犯,如果兩個人真的慫恿過譚明明,那她的罪責無疑會變輕。

    所以,只要譚明明的賠償能夠讓受害者滿意並出具諒解書,她的刑罰應該會被黎景全輕很多。

    於是,一個連環套就這麼產生了,死者家的訴求是判譚明明死刑,傷者家的訴求是要賠償,譚明明家是在拿到諒解書的情況下才掏錢,如果沒有人往後退一步,現在的局面就是死結。

    其實,這個案子進行到這個份上,各方的律師費都沒少拿,在心中已經能夠預判出大致的判罰結果了,死者家屬不會不清楚一命抵兩命的希望幾乎不存在,所以能不能從傷者的角度出發,爭取在賠償金方面得到更多的補償,畢竟逝者已逝,但傷者還命運一線等著救助,拖得越久對治療的影響就越大。

  • 7 # 科技數碼隨時答

    瑪莎拉蒂女車主稱賠457萬,家屬:判死刑一分都不要!如何評價?

    題主問題的核心是瑪莎拉蒂女車主賠償457萬,家屬說,判死刑一分錢都不要,如何評價?這件事情確實已經發生了很久了,只是最近車主說已經賠償457萬,所以再次引發了熱議。

    而現在譚某不僅僅沒有被抓,而且關鍵在於還在逍遙法外,讓我們大惑不解,而且根據受害者家屬提供的資訊資訊從2017年6月到案發兩年的時間,這輛車確實處理過18次違章,17年4月份到案發有的68次違章。

    回答完畢

  • 8 # 圖眼界

    今天早晨剛好回顧了這個事情,也許是冥冥中自有天意,這裡來簡單回答下:

    記得之前網上有言論稱,既然出了錢還要讓人家死,人家為什麼還要出錢?

    面對這種言論時,筆者真的很憤怒,首先這並不是一起簡單的交通事故,這是一次酒後駕駛,且連撞數車後的再次事故,車主這是明知故犯,且醉酒駕駛本身在今年就屬於特別強調的犯罪,所以這是對司法公正的嚴重挑釁,不重判,不足以正法!!!

    其次,在此次事故中,造成了2死4重傷的慘烈後果,對於寶馬車主整個家庭來說可以說是滅頂之災,一人之過,使整個家庭破碎,還不嚴重?

    退一萬步講,僅僅回到事故本身,4名重傷患者,醫療費用是不是應該事故責任方承擔?答案是肯定的,所以該賠錢沒有問題;再說還有2名死者,醉駕致人死亡,且是已經出現事故後,肇事逃逸發生2次事故,造成人員死亡,這種過錯,還不夠大麼?這種罪過判死刑嚴重麼?

    把這件事分開來看,是對6個人造成了不同程度上的傷害,單純的“打包賠償”?6條人命,豈是能隨意定價而免除法律制裁的?還有人能凌駕於法律之上,法律威嚴何在?國家威嚴何在?

    所以支援賠償,並重判,至於是不是死刑,需要法律來判定,這裡不做任何猜測和輿論綁架。

    但必須強調一條,不予以減刑和保釋,必須讓她付出代價!!!

    自己的兒女自己不教育,那就只能讓社會來教育了!!

  • 9 # 固感力

    弄清楚以下幾點判她死刑就好理解了:1、雖然是交通事故其實不是交通事故,應該是危害公共安全罪,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條【放火罪、決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險物質罪、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之二】放火、決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或者以其他危險方法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其主要特徵是,非法駕駛機動車,酒後駕駛機動車,肇事逃逸,後果極其嚴重,影響極其惡劣。2、蔑視國家法律,明知故犯,雖然這兩條不入刑法但是量刑標準會加重,因為你是學習過關於駕駛的法律的,並且是被禁止的物件,並不是不知情!3、違法亂紀不知悔改,視別人生命如草芥,不能得到死者家屬和社會的理解,對社會和諧穩定因素造成極壞的影響,是加重量刑的主要條件。4、法律的主要作用不僅對違法行為作出懲罰,還要通過案例對社會正能量輿論起到正確引導作用!

    懲惡揚善是中華民族的美德,每個法律工作者和公民乃至社會都需要共同維護道德、制度、法律賦予我們的社會環境,不冤枉一個好人,也不能讓壞人鑽了法律的空子,全中國人民相信法律一定會讓不自律不自覺,狂妄自大的人付出沉重的代價!

  • 10 # 徐福記1230下水詩文

    面對譚明明這特大的酒駕事故,譚明明家屬首先想到的就是既要保住人,又要少賠償。這是人類普遍的自私心理。而他們最擔心的則是“賠了夫人又折兵”的人財兩空。如果他們公正公平,就不怕傾家蕩產,也會“大義滅親”,這問題的關鍵就出現在他們既“護犢子”又不願意出“錢”上。他們無視自己的孩子給別人造成的家破人亡的深重災難,缺乏那種勇於擔當的責任感!

    養女不教成禍害,害慘別人害自己!

    面對這特大酒駕事故,三家人悲痛欲絕,倍受難熬。

    死者某的妻子則表示,婆婆94歲了,一直對死去的兒子日思夜想。庭審後的12天,老人不吃不喝,一直唸叨著兒子,最終不幸離世。

    譚明明表示自己對受害者家屬前後共支付了457萬的賠償金,但王交通家屬表示並沒有拿到這筆錢,丈夫的醫療費共400多萬元都是找親朋好友借的!並且表示,如果瑪莎拉蒂女司機判死刑,她一分錢不要!

    她當然是傲慢的。23歲駕駛的瑪莎拉蒂,可見她家庭富有;喝酒像喝蜜,堪比白奶奶海量;速度遠勝赤兔馬,渾渾噩噩手腳忙……一個被寵上天的女孩子,竟然如此瘋狂!

    都說“死者為大”,他們得到了什麼補償?

    醫院裡躺的更可憐,負債累累, 命卻還在黃泉路上!

    她認為自己很美,難道美就可以“狂”?美就可以讓人“憐香惜玉”?就能夠法外施恩?

    這個案子太重大,她應該如何警示“後來人”呢?我們等待法院神聖的裁判。

  • 11 # 芒果六斤半

    瑪莎拉蒂女車主不判死刑,就等於給受害者家屬活活判了死刑,也意味著告知天下肆意醉駕者,有錢,就有了一切。

    都快一年了,正義居然還沒到。

    譚明明當庭認罪,痛哭向受害者家屬道歉並下跪,表示對不起父母,向社會道歉;張小渠不認罪,劉松濤表示服從法庭判決。

    換個角度想,如果被傷害致死的是譚明明的家人,對方下跪道歉,譚明明願意嗎?以她的身家實力和手腕,害了人命都能心安理得求原諒,換個角度可能更過激的事情她都能做出來。

    有錢人總能把普通的老實人折磨死大概就是這個意思。

    而遲到的正義,已經絕非正義了。

    如果下跪道歉懺悔有用,我們要警察幹嘛!

    如果不是死刑,我希望她和她的家裡人由網路暴力來懲罰。

  • 12 # cxlmxy360

    不看重賠償金額很好 但目的應該是依法公正判決 並相信 合理申訴 然後服從 這是對逝者最大的尊重 也讓逝者遇難有了教育世人 以此為戒的意義 不能白死 誰都不能白死

  • 13 # 五環戰車

    百分百不會死刑,想都不要想…… 首先,如何量刑有法律呢不是你想咋判就咋判,法律是公正的,但不會為你報仇,其次,不管後來有多惡劣,事故發生時並不是主觀故意,法官不會可憐你,同樣也不會同情她,第三,此類事件還是以協商為主,俗話說罰了不打,打了不罰,就算重判20年也到頭了,然後再來個緩行,進去以後再減刑,減刑,減刑…… 表現好的話估計有個5、6,7,8…年就出來了,到時候你有啥?是不是空有一腔悲憤和傷心……生活還要繼續, 所以,遇到這種事就要錢吧,要她個底兒掉往死了要都沒毛病,關鍵是:不要熱血,要理智~

  • 14 # 蒼狼147113285

    車子這東西就是個代步工具,它就不應該分什麼高低貴賤!可能是我觀點錯了,可有人開個好一點的破車整天得瑟,這些整天仗著自己的一點權錢勢力比比歪歪的人應該可以去死了!錯了就是錯了,你再能耐,能比得過法嗎?老百姓的口水都能淹死你!當然了,除非這些人不要臉!因為啊,人不要臉,鬼見了都怕!

  • 15 # qiaoshi四少

    有錢可以任性,但任性也要有個底線,做人做事不能一昧的不守規矩,你總要有一個範圍,上有天,下有地,你儘管能遮住月亮的光芒,但你遮不住太陽的光輝,支援家屬嚴懲凶手。

  • 16 # 沙棘美人聊天下

    瑪莎拉蒂女車主的行為,是對中國法律的一種蔑視。酒駕逃逸,先撞車逃跑,後追尾致二死一傷,且駕照分已扣二十四分,不能再駕車,性質特別惡劣,造成社會影響極壞,理應速辦速決,嚴懲不貸。國家三令五申不準酒駕,但還是有人冒天下大不韙照舊。嚴懲不貸!!還要查處家人,看看是什麼背景如此囂張,也要賠償!

  • 17 # 平安136167581

    該賠錢賠錢,該判刑判刑。兩碼事兒。知法犯法,明知故犯,要重判。同伴不勸阻,要追責。這樣的人渣應判死、罰死,警示他人,讓其永世不得翻身。

  • 18 # 法重情深

    瑪莎拉蒂女車主交通肇事一案,被告人和被害人家屬勢不兩立,一個想花錢買罪,另一個寧可不要一分錢也要求判死刑。

    這個案件,如果認定被告人構成危害公共安全罪,那麼對於肇事者最高可以判處死刑,因為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最高刑可以判處死刑;如果認定被告人構成交通肇事罪,那麼對於肇事者只能夠判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當然,如果被告人積極賠償了被害人經濟損失,達成調解意見,取得被害人一方的書面諒解,對於被告人可以酌情從輕處罰。

    瑪莎拉蒂車主那麼有錢,相信他們會積極賠償,以取得存款處理的。據她們講已賠償了457萬,但是被害人一方卻稱沒有收到任何賠償。

    這有可能是肇事者一方願意出價到457萬,而被害人一方沒有同意。因此雙方沒有達成一致意見,所以還沒有調解成功。

    對於被告人一方來說,自己造的孽自己應當承擔,積極賠償,多給被害人一方賠償。爭取有一個好的態度,爭取得到法院的請求判決,這於情於理都是應當的。

    對於被害人一方來說,雖然判處被告人死刑,也難解心頭之恨,但是事情已經發生了,也要面對現實。畢竟多得到一些賠償金,也沒有什麼害處,心理上感覺也會好受一點。

    當然了,調解應當屬於雙方當事人的自願,調解不成,法律自會有公斷

  • 19 # 根芥微塵

    瑪莎拉蒂女車主譚明明稱賠457萬,而受害人家屬說就要判死刑,一分都不要。我覺得這是一個態度,表明了受害人家屬的情感上的憤怒和該慘案給他們造成的難以癒合的心靈創傷!

    從情理上說,這樣的要求無可非議!

    因為兩條鮮活的生命逝去,一名還正在重症救治,背後是三個支離破碎的家庭!

    俗話說,人同此心,心同此理。

    將心比心,每一個善良的人都會對這三家人的悽慘命運報之以深深的同情憐憫!

    而這種飛來橫禍不是來自天災,而是來自人禍——一個年輕人(司機譚明明)的任性、無知、膽大妄為、目無法紀,酒醉後還偏偏要駕著豪車拉風顯擺!這時候,我們內心又都會湧起對肇事凶手的無比憤恨!

    普通人都有這種心理,移之於受害人和家屬身上,他們更該情何以堪啊?!

    鑑於雙方在民事方面的分歧,法院沒有最終宣判。

    估計,接下來,肇事人方會再次請求與受害人方接觸,做最大努力來消除平息對方怨氣,以便最終促成民事賠償部分的和解!最後究竟如何,讓我們拭目以待!

    最後友情提醒:千千萬萬,萬萬千千,飲酒不開車,開車不飲酒!

    相關連結:

    1、事件簡要回放

    2、酒駕與醉駕入刑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規定

    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並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 20 # 北京範兒

    瑪莎拉蒂女車主的事件,可以說是她的任性,無知,不負責任帶來的悲慘後果。

    這個姑娘叫做譚明明。大家都知道了這個事情的過程。簡單的說,喝多了,開著瑪莎拉蒂,超速行駛,撞上路邊的一串車,不停車看看,逃逸。結果又撞上等紅燈的一輛寶馬。致使人家寶馬嚴重變形起火。車裡的人兩死四傷。

    一系列的細節,證明這個女孩兒半點兒責任心都沒有。正常的司機,首先不會酒駕,其次不會逃逸,最後在監獄裡不會忽悠受害者。這個美麗的女孩兒這幾點都佔了。現在在監獄裡還在說已經給了受害者將近500萬的賠償。可人家都說,我們根本就沒有看到半分錢。

    這個事情,可不是賠償了損失就可以諒解那麼簡單。

    我們說,路邊無辜受傷的汽車,可以等待她的經濟賠償。可人家寶馬燒傷的人呢?死去的司機呢?人家是一句經濟賠償就可以安撫的嗎?更何況,人家寶馬車的家裡,也是不缺錢的。人家是缺人。司機去世以後,人家的母親也受不了打擊,離開了人世。司機的妻子明確表示,我不要錢,我就要判她死刑。

    的確,譚明明的這一系列事故,不是簡單的交通肇事可以解決的了。她已經涉嫌犯罪,也就是危險駕駛罪。當然,如果嚴重的歸類的話,應該是故意傷害罪。如果是一般的交通事故處理案件,的確有先例,就是肇事者積極賠償受害者損失,就可以酌情給予從輕的處罰。可這姑娘的事情,可沒有這麼簡單。

    剛才說的,死者家屬打死也不會原諒他,可其他的受害者呢?人家那些燒傷的人,得到的是,他們家裡的討價還價。也就是說,他們家的意思是,你們簽了諒解書,我們才會給你們看病的錢。這是從價值等量代換的角度,很現實的一個說法了,說白了,譚明明的父母就是一句話,我們要出錢,你們就要保證讓我閨女活下來。否則這錢不如不出。

    有人可以給他們這個保證嗎?沒有。

    這種保證就是赤裸裸的交換。有人給算過,她造成的損失一共需要1300萬來賠償。譚明明的家長是一個小皮革廠的業主。能不能拿出這麼多錢,也是一個問號。可就算是能夠拿出來,人家就一定要諒解他們家嗎?

    這裡有死者的家屬,有燒傷乘客的家屬,有路邊無辜的停車被撞的車主。這些人他們都是受害者。我就想問,出了事以後,譚明明的家長有沒有一個一個的去看看人家。有沒有先拿出人家醫藥費的誠意。說是給了將近500萬,可其實是一個謊言。有這樣的家庭,我們就明白這個女兒為什麼會這樣了。您說呢?歡迎大家在評論區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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