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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陪娃樂趣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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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一凡親子教育
“新婚姻法出臺,有女兒的家庭是不是得給女兒備個婚房以防萬一?”這個問題我想一分為二地來回答。
那必須給女兒備個婚房。防不防得了“萬一離婚”倒是次要的,主要是為了讓女兒在進入婚姻中時,就可以與對方勢均力敵,有與對方平起平坐的底氣。
愛情是美好的,婚姻也是人生大事,但是很多事情還是建立在經濟基礎之上的。能給女兒買一個房子,就是給了女兒一份生活的保障,讓女兒在以後的生活中至少不會因為住在沒有自己名字的房子裡而低聲下氣。
萬一將來婚姻持續不下去了,也有說走就走的勇氣。至少她還有一個專門屬於自己的小窩,誰也搶不走。畢竟父母不能保護她一輩子。
有人說新婚姻法是專門用來對付“拜金女”的,也有人說,這個新婚姻法一看就是保護男人利益的。但其實這個法律保護的是財產持有方的利益。
假如你給女兒買了一套房,但是女兒結婚後這房子的一半就變成了男方的,作為女方的父母,你願意嗎?反過來也一樣的。所以,法律沒有錯,關鍵是父母能不能買得起房子。
所以家有女兒的父母,也要加油賺錢買房了。不要以為生了個女兒就是“招商銀行”了,就可以什麼都不用管了。
第二、對於沒有能力給女兒買房的父母來說。給女兒買不起房子也沒有什麼可害怕的。畢竟給女兒買不起房子的父母還是佔了多數的。
如果將來女兒嫁的人有房子就可以跟男方一起住,相信沒有幾個男人會因為聚個媳婦沒有自己的房子而看不起她。也沒有幾個男人跟女人結婚後,會天天惦記著住的房子是你的還是我的這個問題。
如果男人真的那樣計較,在兩個人處物件的時候也能發現,那樣的人不如及早讓女兒跟他分手吧。沒有哪個姑娘會願意嫁給吝嗇小氣的男人。他要那麼在意房子,就讓他跟他的房子結婚吧。
如果女兒嫁的男人沒有房子,那一定要考察一下那個男人有沒有上進心,有沒有志氣。如果是那種既沒有房產,又好吃懶做的男人,那就該讓女兒好好考慮一下了。
年少時窮點沒關係,只要肯努力,學習上進,兩人一起奮鬥,早晚還是能夠買得起房子的。
第三、另外一點需要注意:女兒與男方結婚的時候,如果男方有房,結婚的時候讓女方出裝修費、買車等。這個時候可以分兩種情況,一種是男方給女方一定數目的彩禮錢,女方就可以用這筆錢進行裝修,買車。如果男方一點彩禮不給,讓女方自己出這筆錢,那女方一定要堅決拒絕。
因為裝修錢不算在買房錢裡,房本寫著男方的名字,而你卻要花大筆的錢去裝修,如果分開了,男方的房子可以保值,女方的裝修費全打水漂了。買車也是一樣,現在買車,到手就貶值,用了幾年,車就不值錢了。所以與其把錢花在這些低值易耗品上,不如首付給女兒買個房。
總之,家有女兒,就要處處為女兒著想。因為女人一直處於弱勢群體。這個社會雖然天天都講著男女平等,但是實際上呢?男人一直佔著主導地位。女人又要工作又要生孩子、帶娃、作家務,還要承受婆婆的指點等等非常的不容易。
多少女人產後抑鬱,多少女人帶娃帶到崩潰,但是有的男人只會說,不就是生個孩子嘛,不就是帶個娃嘛,有啥了不起的。大家都那樣過來的。
要知道,女人不但是母親也是女兒,也曾是父母手心裡的寶貝,所以我們作為家有女兒的父母,必須多為女兒想想,只要有能力就要為女兒買一個房子,哪怕是一個小房子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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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天上的雲1966
為什麼新婚姻法出臺大家都覺得對女方不利?我覺得她保護了男方的權利,真正體現了男女平等,挺好啊!
我剛才詳細看了一遍新婚姻法!2021年1月1日開始實行!上邊只是寫了夫妻婚前財產受到法律保護,其他的也沒什麼大的變化!各位為什麼說“新婚姻法出臺,對女方不利呢?”
我不在農村所以不知道農村的情況不予置評!就我現在自己和身邊同事朋友們的做法發表一下我自己的看法!
我們60後現在大的60歲,小的50歲,大部分家庭都是響應國家號召生了一個孩子!沒什麼意外孩子們也都差不多結婚了!
前幾年孩子們結婚我們這裡時興男方買房,女方買車或者裝修。也沒有人考慮房產證上是否寫上兩個人的名字的問題!
隨著新婚姻法的逐漸出臺和流傳出來的內容,很多人開始覺得女方買車不划算了!房產可以增值,汽車只能越用越貶值,好多的女孩家長不給買車了。要嗎女兒出嫁啥也不陪送,房產證上也不要求寫上兩個人的名字!要嗎就買房子裝修等結婚費用兩家一半一半夫妻共有!省得將來鬧矛盾的時候分不清還得打官司!
大家都是一個孩子,男孩女孩也都一樣了,我覺得那些認為新婚姻法出臺對女方不利的想法本身就存在問題!為什麼還沒結婚呢就想著離婚的事情?夫妻恩愛一輩子還用管其他的事情嗎?
國家對新婚姻法有關部分的修改絕對是有的放矢不是隨隨便便的!自然有她的道理在!
大家都是一個孩子,結婚也是兩家的事情!憑什麼必須要男方買房?一分錢不出還想寫名字,過不了幾天離婚咋辦?現在離婚率這麼高,動輒因為一點小事就離婚,離婚就得分你一半財產?憑什麼男方家辛辛苦苦攢下買房子的錢要離婚時分你一半?
明事理的父母,尤其是女孩的父母在他們結婚時如果男方買房子了女方家也陪送響應的嫁妝,或者有條件的話再給孩子準備一套房子!既能增值還能讓女兒在人家有地位和話語權!糾結人家的房子寫不寫你的名字有意義嗎?你對這個家庭沒有任何貢獻,憑什麼人家辛辛苦苦攢錢買的房子要填上你的名字?好意思說的出口嗎?
孩子就這麼一個,男孩女孩也都一樣了!大家都就這麼一個孩子,她結婚能幫助多少幫助多少,否則留錢幹嘛?至於說新婚姻法出臺對女方不利的想法的人本身就帶著佔便宜的想法!出發點就不對!
假如都是工薪階層的話,男孩女孩的家庭條件相差一般都不大,如果孩子結婚所有費用都男方出基本上也就把幾十年的積蓄花沒了,女兒嫁過去除了有一套房產其他一切都得重新開始!
我不知道女孩子家留著錢準備幹什麼?看著女兒嫁過去就開始吃苦無動於衷的父母沒幾個吧?我就是怕女兒吃苦受累,所以在他們商量結婚的時候提出來所有結婚花費一家一半!當然所有物品的所有權也都是一樣的!杜絕任何有可能引起紛爭事情的發生!說白了假如出現什麼意外,處理起來也更容易些對吧?這還是在他們剛成家的時候這麼說這麼做!
老兩口子有固定的收入,並且還不少,能看著孩子們婚後為了還房貸車貸過著緊巴巴的日子嗎?女兒嫁給人家做兒媳婦,咱也有了女婿半個兒子啊!有什麼不平衡?能幫一把幫一把,家和才能萬事興!
我不知道又要房又要彩禮的女孩子的父母都是怎麼想的?我也是女兒,我沒覺得男孩子家做什麼都應該!相反我認為相同的付出才能獲得相同的回報!也能獲得應有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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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旅途寫意
新婚姻法的出臺,讓很多有女兒的父母有了前所未有的不安全感!其實,擔心的焦點聚集在房子上!
傳統觀念中,女兒歷來是“外人”,媳婦才是家人。所以,當女兒當了媳婦後,女兒除親情外的一切與孃家就沒有了關係。而成為“媳婦”後,媳婦就是男方家重要的一員,“有福同享,有難同當”就是生活的真實寫照!從嫁入男方家的那一天開始,女人就把男方家當成了自己的家,大多數女人都會把自己的一切奉獻給這個家,包括房子!
離婚,分割的永遠是這些有形的財產,而女人為這個家的付出永遠不會被折價,況且折價也是不對等的折價!有誰能算出女人為家的付出?正如大家常說的:女人忙碌了一上午,男人回家看到的家還是走時的樣子,常會責怪女人,怎麼一上午什麼也沒做還沒做下飯?
新婚姻法對房子的界定,讓女人的安全感打了折扣!試想,誰願意心甘情願地寄居在別人家,並無償地去付出?
所以,女方家長一定會想法為女兒加層保險,要麼買房,要麼共同買房!但無論怎樣,都給婚姻遮上了一層陰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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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愛紫希
大家好我是愛紫希,今天我來回答一下新婚姻法出臺,有女兒的家庭是不是表示得給女兒備個婚房以防萬一呢?這個問題
我家是一兒一女,平時我們夫妻二人對我們的孩子都是一樣的,對待教育培養都是一樣的。
我們現在已經給女兒和兒子各自都準備了一套房子,在我們生活的三線城市。其實準備的也有點早,必定孩子們都還很小,現在我女兒才12歲/兒子6歲(我們目前是這樣的安排)不過將來的事還是將來看具體情況在做安排
目前我們的首要任務是培養倆孩子好好的讀書,將來都能實現他/她們各自的理想和目標。大學畢業以後,各方面的學業都結束了
如果他/她們各自都在外地或者各自工作的地方想購房的話,我們就把現有各自的房子賣了。然後幫孩子們付首付,月供他/她們自己償還,具體還得看以後孩子們自己的發展情況。我們做父母的也只有幫孩子們做一些微薄之力的事情,因為能力有限。
至於婚房的問題,以後各自新婚夫妻自行商量和安排,我們不作干涉孩子們的生活以及別的事情。
總之不管兒子和女兒我們做父母的最大心願就是希望他/她們都平安和幸福就好都過得好,不求大富大貴!
以上是我個人的針對這個問題的個人回答和我們個人家庭生活就目前安排作出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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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哈哈6908
不必給女兒備房。如果男方不珍惜,提離婚,就走人,不要對方一分錢,這樣兩清,女兒回孃家住,把孩子帶回來,等對方老了,女兒也不必服侍對方,對方由二婚女主人負責到底,一旦生病,如果人家不管,就由孩子將他房子賣掉,衝醫藥費,好了,就由孩子給他付房租,不好,就買墓地,餘錢捐掉,不沾他房子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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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M德369
獨生子女婚姻末來就是合約式!
女孩子去男孩子家庭那邊借種子生了孩子歸女方。
男孩子去到女孩子家庭播種子生了孩子歸男方家,
男女雙方平等雙方家庭平等!
雙方沒有也不須要共同財產,只有共同責任各有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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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飛向希望的彼岸
女方買了這婚前房產,你女兒是很難嫁出去了,一是女方認為自己條件好了,對男方的要求也就高了,這就增加難度了,二是因為男方知道這房子與自己無關,當然不會同意用自己的婚後財產去為它還貸!但女方是絕不會同意男方這意見的,所以這女孩也就難嫁了。三,同意接受女方這一點的有可能是個鳳凰男,到時女方更要擔心男方遲早會翻身農奴把歌唱了,哈哈哈哈,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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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翠竹遲幕
如果是獨生子女,買不買一樣的,如果婚房是男女雙方共同買的那雙方肯定都有份,如果是男方買的那麼女方家的錢還在,就算離婚房歸男方了可錢還在不是嘛,照樣有安全感。
為什麼女人結個婚一定要有所佔有才有安全感呢?自己有手有腳不能養活自己嗎?生個孩子就成廢人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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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靜逸518
如果條件容許,我認為應該給女兒備一套婚前的房子,無所謂大小。婚後婆家條件好,就租出去,租金貼補家用,不好住在自己的房子裡也踏實。
咱不惦記男方的婚前財物,自己女兒的婚前房子也絕對不會容許男方惦記。住可以,租金也可以用,但是絕對不可以佔為己有。
一個是新婚姻法的出臺,一個是現在的人都比較現實,所以我不贊成女兒婚前的財物和男方混為一起,婚後的收入怎麼支配那是她們的事。
不是我矯情,
不管男方的條件有多好,那都是建立在她們和諧的基礎上的,一旦有什麼變化,受傷害的多半兒是女方。有個自己的小窩,至少可以降低傷害的程度,再怎麼都不至於無家可歸。
如今的社會,作為一個有女兒的父母,我認為給她買個婚前的房子是有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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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米蘇情感屋
新婚姻法出臺,對兩種人最不利:
①因為錢而結婚、試圖靠婚姻分得財產的女人。
②對彩禮沒有要求、對男方沒有任何要求的女人。
如果是第一種女人離婚分不到財產那是應該,但是對於第二種女人離婚,她能得到什麼呢?她的青春、她對家庭的付出和犧牲將不值一文,還得背個二婚的名頭,如果再帶個孩子,不僅很難再婚而且很難生存。社會賦予女人太多的責任和義務,卻沒有給她們提供足夠的權益和保障。
但是如果有可能,我更倡導從小培養優秀的女兒,能上個好大學,找個好工作,通過她自己的努力靠她自己買套房子,哪怕只是一間小小的公寓。父母能依靠一時,卻不能依靠一世,而且有些家庭不止一個孩子,父母並沒有那麼大的能力為女兒買房,如果女兒能靠自己,那麼以後無論面對什麼樣的生活和打擊都能自己面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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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芝麻辰小七
我家就是個獨生女兒,雖然孩子才初中,但也真心覺得,女生還是需要自己有一套自己的房子,至少難過又不想讓父母擔心的時候可以有個小窩。
其實個人覺得,女性足夠獨立,有足夠的經濟能力,婚不婚姻的都無所謂。所以我絕對不會催著女兒結婚,只要她開心就好。
能夠有幸找到真正疼愛自己的老公,那是人生幸事;如果找不到,何必為了結婚而結婚,把自己放進婚後一地雞毛的生活狀態中?
女效能力夠強,有足夠的物質生活,有男性的真愛就是錦上添花;沒有,也能生活的很好,更不必去應付公婆,討好老公。
我有個朋友,入職網際網路公司,薪水不低,北京本地人。年近三十時被催婚,後來嫁給了大學的同學。
並沒有多深感情基礎的婚姻生活對朋友來說如同雞肋,老公沒有上進心,在北京也沒有根基,依靠女方買了房買了車,公婆也從老家搬來同住。從此,朋友不但要養老公,還要養公婆。
公婆事兒很多,總認為兒子留在了北京是因為她兒子足夠優秀,所以平常對這個兒媳也多有挑剔。最後,婆媳關係日益嚴重,朋友老公也出了軌。
朋友決定離婚,公婆還攛掇兒子分房產。後來朋友據理力爭,證明這套房子男方沒出過一分錢,而且是過錯方,才保住了房子。
現在朋友獨自帶著孩子一起生活,每月的薪金足夠讓母子倆生活的很好。
朋友說,回過頭想想,其實結不結婚真不重要。不用應付公婆,不用負擔老公,不用當免費的保姆,想帶孩子去哪兒玩就去哪兒,不用徵求公婆意見。過年可以回孃家,想吃就吃,不用被人嫌棄太胖.......心情舒暢,生活不要太美好!
至於感情問題和生理問題,基本已經沒有了需求。每天的工作就已經很累了,回家還要管孩子的吃喝和學習,根本沒有時間去想其他的。
小七深以為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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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微甜暖陽
新《婚姻法》的諸多規定都在告訴女人們:女人不要再想通過婚姻獲得男方的婚前財產,要不就是你自己有,要不就是和男人一起創造婚後財產,生兒育女和做家務獲一錢不值,總之一切靠自己,不要指望男人。
因此,新《婚姻法》下的新女性都要以法律為準繩衡量自己的生活,否則有的苦頭吃了。
如果女兒遇到喜歡的人,想嫁人就嫁,如果沒有遇到良人,不想嫁便不嫁,絕不催婚。如果婚姻不能帶來情感上的滿足,那便沒有什麼意義了,寧缺毋濫。
親家給買房我也給買房,親家買車我也給買車,住不了租出去賺租金。絕不讓人小瞧了我的女兒。
如果親家啥也不出,我當然勸女兒不要嫁,如果非要嫁,那小兩口自願從零開始,白手起家吧!
倒貼錢嫁女兒是不可能的,不是不想給女兒陪嫁,是倒貼錢反而對兒女不利。
我舅舅的女兒出嫁時,男方一窮二白,舅舅不想讓女兒受苦,又是陪送房子,又是陪送車子。
本想自己付出這麼多,就圖女婿對女兒好,不成想女婿不知好歹,自己做生意虧本了,還讓老婆回孃家來要錢。更重要的是他只借不還,還口口聲聲說:誰讓你孃家有錢?借我點花不行嗎?
結果夫妻倆老是矛盾不斷,三天兩天吵架,把我舅舅都氣病到住院。
作為女兒的孃家人現在就要努力積累財富,積累人脈,積累好人緣,女兒出嫁後,好做女兒堅強的後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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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韻64641800
我認為如果一般家庭無須給自己女兒備房(有錢的另說),因為大都一般家庭是靠工資收入攢錢。通常一般家庭在能保證自己現有房子達標就已經很不容易了,存款應該有但也不會太多。給女兒買房子是一筆不小的支出,很多人都需要貸款的。這樣買房後不僅生活壓力大,生活質量肯定還會下降。我覺得心疼女兒沒錯,但也要量體裁衣。最重要的是在教育上下功夫,培養孩子為妻溫柔善良、善解人意遇事包容的能力和良好的生活習慣。遇到小夫妻有矛盾給孃家人訴苦時一定要做到適時滅火,千萬不能火上澆油。但也要未雨綢繆,在力所能及的情況下為女兒準備一些錢財做基礎,萬一她將來有什麼需要可做燃眉之急、雪中送炭(但是所做這些不宜事先告訴孩子)。那樣對她的生活也沒什麼好處,並且容易讓女兒有所指望和期待。總之不管在任何情況下都要讓女兒學會自強自立,不能依賴別人包括自己父母!我認為這才是做為父母應該做的並受益於女兒終生的最好的禮物,比買房更加有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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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annuo卡里路
房子男方買是否加女孩子的名字如果是男孩自己出錢或者出了一部分就看男孩子的意思,父母就沒必要干涉了,畢竟不是所有的婚姻都是奔著離婚分房子而去的,如果是男孩子父母全款買的房子,那麼小兩口都只有居住權,兩個人的名字都不要加,當父母百年之後就贈送給兩口子。
至於問題提出的要不要給女兒備個婚房,其實沒必要。現在大多數都是一個孩子,將來的財產都是自己孩子的,哪怕孩子的婚姻出了什麼問題底氣還是在哪裡。
再加上作為一個男生承擔一個小家庭的建設是天經地義,這是性別決定的,女孩子要生兒育女,相夫教子,雖然現在的女性天天喊著平等,但是事實上真沒辦法平等,我家三個兒子,將來如妻子了,我還是希望兒子們好好努力工作,兒媳婦們好好持家就可以了,沒必要把自己整得那麼累,因為這個社會有很多地方是我們女人沒辦法去觸碰的。
不是看不起女人我自己就是女人。還有未來的親家請你們放心,如果有一天你們的女兒到了我家,我一定努力把婆媳關係搞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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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媖麒
男女平等挺好的啊!
有能力的女孩子自己掙錢買房子,自己找精子銀行人工受孕生孩子,懷孕期間花錢請貼身保姆照顧,坐月子請月嫂,產假完了繼續上班找個靠譜的保姆幫忙照看孩子,一個不夠再加一個,反正自己夠獨立能掙錢不差養孩子的錢。這樣的生活不用遠離自己的父母,想什麼時候帶孩子回家就什麼時候回,外公外婆雖不知提供精子的人是誰但一定肯定外孫是自己女兒親生的,照樣巴心巴肝的心痛。女孩也不用操心婆媳關係,更不用擔心在男方家裡有多少地位,擱自己家永遠都是父母的寶貝女兒。
當然最重要是不用操心有沒有婆家會擔心他家的房子會被要求加名字。
至於男孩子嘛,婚前一定告訴女方別惦記我家房子啊,法律說了沒你份兒!來我家你得給我家生孩子養孩子,還得孝順我父母。你要想離婚最多把你供房子那份錢還你,可孩子還是我們家的,你帶走自己養那也是跟我們家姓的,撫養費我給啊但至於來不來看孩子得看我心情,你要當好母親那是你自己的事!什麼苦什麼累少跟我叭叭誰讓你自己沒本事婚前沒自己買房,活該你離婚沒地方住還得給我家把孩子養大!!
男女平等挺好的,女孩子們加油為真正的平等做出自己的貢獻來!
女人如果真能完全跟男人平等了還要男人來幹嘛!房子自己能買孩子自己能生工作自己能做,回家養孩子不夠還非要找個伺候男人的兼職做,不僅伺候他還得伺候他父母,嫌自己能力太強還是覺得每天不夠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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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青青果果
新婚姻法在婚前財產和資產分割方面的主要核心思想有幾點:
1、婚前財產,如果房車由男方購買,那麼在離婚之後,這部分應該全部歸屬男方,女方不具有財產分割權。
2、婚前的彩禮還有一些資產購置的,在離婚或者雙方感情破裂時,那麼女方需要對此進行歸還男方。
3、婚前的房產如果由父母一方購買,名字掛靠在兒女名下,那麼在離婚財產分割時,這部分財產屬於婚前購買方,具有絕對的所有權,比如說男方父母購買,那麼最終所有權還是屬於男方父母,與雙方兒女無關,即使冠名兒女名字也無用,除非父母直接轉讓房產。
4、如果雙方結婚期間,有共同購置房產,男方有貸款購置房產,婚後雙方一起進行還貸,那麼在離婚時,房產增值部分仍舊歸男方所有,女方還貸部分,男方應該予以補償,還應給與相應的一定費用貼補。
5、雙方的房產,除了本身購房本身的首付(或者全款)屬於固定資產外,除此之外,裝修還有傢俱其他等不納入固定產範圍內,離婚後這一塊由雙方共同決定分割,如果雙方無法決定的,由法院根據實際情況決定分配比例。
新婚姻法對於個人財產採取了更強有力的保護措施。看起來這個法律很平等,但是,對於女性來說,這個法律非常不平等。
因為男性在婚姻中的付出很多都是物質上的,比如房、車、彩禮等等。但是女性在婚姻中的付出很多是無法量化的。比如,女性要懷孕、生產、哺乳、帶孩子、處理婆媳關係、照顧公婆等等。為此女性要付出很大的代價。
懷孕、生產、哺乳、帶小孩,這需要女性犧牲自己的事業至少2-3年的時間。兩三年不工作,等你再出來工作的時候,職業生涯也發生了斷層,自己的職位也會被別人取代。你在職場上的競爭力大大下滑。而男性,結婚根本不會影響他的事業。孩子沒照顧好,人們只會指責母親,不會指責父親。
婚後,男人的事業穩步發展,個人魅力不斷提升。而女人,因為懷孕生育哺乳,女人的青春和美貌一去不再,女人從最靚麗的青春年華,變得面板暗黃,年老色衰。而這個時候,女人還要防範事業成功的男人偷情、出軌、找小三,女人有多艱難?假如男人此時提出離婚,那對於女人來說無疑是滅頂之災。
房子不是你買的,跟你沒關係。車子不是你買的,跟你沒關係。這個家的物質載體都跟你沒關係。離婚你什麼都分不到,只能淨身出戶。孩子呢,你也不一定能要得到。如果法院認定男方經濟實力更強,對孩子成長更有利,那你根本就要不到孩子。
最後,你失去了青春,失去了美貌,失去了身材,失去了事業,失去了丈夫,失去了孩子……這些年你的付出都拿不回來了。想想這樣的婚姻,女人結婚是為了什麼?難道就是為了免費給別人家生兒育女,當保姆,到頭來被掃地出門?
我覺得作為有女兒的父母,思想觀念真的要改變了。不能像以前那樣想,認為幹得好不如嫁得好。女人只要嫁個好男人就萬事大吉了。真的不行了。這個時代非常殘酷,我們不能抱有幻想。
女孩子從小就要好好培養,讓她好好讀書學習文化知識,成為一個有學問有價值的人,將來能夠有一份好的事業,能夠在這個社會上立足。不依附於任何人都能夠生活得很好。
如果父母經濟條件允許,單獨給她買一套房當然更好。但是我認為比房子更重要的是女孩子獨立的人格和在這個社會上競爭的資本。只要她具備這兩點,其實就不用擔心。房子她有能力自己都可以買。如今有很多獨生女的父母都為自己的女兒買房,或者付首付,自己想女兒了,也可以去陪她住一段時間。這樣就很好。不用看任何人臉色。女兒永遠是自己的心頭寶。
如果她真的遇到了很好的人,她也可以很有尊嚴很有底氣地嫁人。如果將來遭遇離婚,她也有自己的一個小窩,可退可進,不至於悲慘到無家可歸。
以前的老思想說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什麼的真的可以扔掉了。自己的孩子永遠都是自己的心肝寶貝,你不心疼她誰心疼她。婆家會心疼?現在這個社會,人心是最靠不住的。女性在這個社會上真的很不容易,除了親爸媽會多疼她一些,還能指望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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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緣於唯一的地方
城市獨生子女女兒,兒子都一樣都有房子,我同事朋友都是,不論兒子,女兒都給買房。農村只給兒子買房,不給女兒買房,無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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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雅典娜巧巧
婚姻法這個問題要成為過去式了,因為2021年1月1日起,廢除婚姻法,取而代之的是民法典,大同小異,就是多了一些規律,比如離婚需要提前申請,冷靜期一個月,一方反悔,離婚無效,或許是離過年年年創新高的緣故吧。
至於有女兒的人家,必要買好房子,不然就真的是要看臉色過日子的,一輩子委曲求全,不對,是委屈求來更委屈,
我個人覺得,婚姻屬於雞肋,要或者不要都意義不大。
每個人想法不一樣,追求不一樣,開心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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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老北京說事
給女孩被一套房,不利於婚姻穩定,婚姻矛盾吵嘴是不可少的,雙方在潛意識裡會有各種理由平息矛盾。但是女方後備房會使女方在產生家庭矛盾後,成為女方的“底牌”,從而不主動弱化矛盾。而男方也會因女方有後備房,放棄對女方的憐惜。從而使男女雙方都肆無忌憚的維持矛盾,或升級矛盾
回覆列表
新婚姻法出臺,有女兒的家庭表示是不是得給女兒備個婚房以備萬一?
這裡應該是指民法典吧,而問題的意思是對女方不利吧?
其實有這種想法的人,一上來還沒有結婚就想著離婚,就想著財產分割,這本身就是錯誤的。
另外民法典中關於婚姻的部分,基本提到的都是夫妻雙方,或者一方,並沒有提所謂的男方女方,可見是男方女方通用的,怎麼會對女方不利?
還有,作為國家法律,你覺得會出現不公平的條款?絕對不可能。
彩禮房子彩禮,尤其是天價彩禮,是不提倡的,這往往會使得男方陷入生活困境。
房子,是大事,因為房子作為財產,價值過於高,所以往往也最受關注。
而這兩點備受關注,就是一開始大家就都把後路想好了,這和婚姻初衷是相違背的。
迴歸本問題:
①做父母的沒必要太操心。把女兒養大,供她吃穿,供她上學,然後結婚前你還要給她房子,孩子是成年人了,有自己的獨立思維,有自己的生活,沒必要過多幹涉。
②現在都是獨生子女,你給你女兒買不買房有什麼意義,你們老兩口的所有財產最後還不都是你女兒的,這也到不了你女婿手中。
所以,兒孫自有兒孫福,所以做老人的,不要太多幹涉他們的事情,算計來算計去,到頭小心一場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