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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贛南資訊資深專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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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果果的北極光
俗話說:嫁漢嫁漢,穿衣吃飯。女人不論到了任何年齡,都要考慮這個問題,女人不能下嫁。
從你的表述來看,你母親不是個耐得住寂寞的女人。在你父親去世後,曾經和一個保安好過,現在又和這個年長她十歲的老頭好上了,估計你硬攔是攔不住的。這個老頭的家庭太複雜,沒有房子,沒有退休金,在生活上是幫不了你母親的。他兒女眾多,看樣子過得也不怎麼樣,他這是拿捏住了你母親的心思,所以才無所顧忌的做出上你家門睡覺的事情。
所以,這個老頭看起來是人品不好,又沒有錢,不是交往的合適物件。
兩點建議:
1、先想辦法穩住你母親,一定不要讓這個老頭在你家住下。一旦開了口子,再趕就太難了,基本上是趕不走的,那就是賴在你家裡了。不僅僅是你母親,還有你和丈夫都得照顧伺候這個老頭,住你們家的房子,花你們的錢,還有免費的你母親這個保姆照顧著,他當然是何樂而不為呢?
2、讓你母親移情別戀,你母親是鐵了心的想找個男人的,那你是攔不住的。那你想辦法給找個條件好的。這個條件好的男人和那個老頭一比較,有可能你母親就會改變想法了。你母親再傻也不會和錢計較的。我們做子女的,意不在貪圖對方的錢,但是也不希望對方佔我們的便宜,你說是不?只是希望老人能有個好歸宿,能有個幸福的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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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河南喜子2019
按你的陳述,你媽也怪可憐的;然後,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
十年喪夫,卻沒有循規蹈矩,先保安,後老頭,以談物件的名義未婚同居。為了達到與“物件”堂而皇之地住到兒女家,竟然動了歪心思,還以不帶孩子相威脅,這當娘做的也夠絕了。
老人再婚,也是情理之中的事,生活中有個伴相互扶持照顧,少了年老色衰的孤獨寂寞,也為雙方子女減輕不少負擔;作子女的理應理解、包容,並給予大為支援。
但是,有一些老人居功自傲,又為老不尊,在處“物件”上,要麼色迷心竅,先斬後奏;要麼偷偷摸摸,暗度陳倉;總是先把生米煮成熟飯了,再巧言令色地端到子女面前;子女面前,不商量,不溝通,倚老賣老,搞得家裡家外,雞犬不寧。
題主目前面臨的難題,大概屬於“生米做成熟飯型”,這樣的女人利已主義思想嚴重,堂而皇之地把一個老頭領回家,只考慮自己享樂,不考慮子女的感受,有失為婦之道。
其實,這樣的困局也好破解,如果你母親和這老頭真心處物件,那麼,雙方子女可專門針對父親和母親的“婚事”,坐在一起好好商量一下,讓這對“熱戀中的情人”,趕緊去民政局領取結婚證,趁早結婚;婚後,如果雙方子女有哪一方按受這對新婚的老夫老妻,那就隨了他的心願,或輪流住。反之,雙方子女出錢給他們租房子居住。
如果說,你母親和這老頭不領結婚證,只做“露水夫妻”,那麼,你可以考慮將那老頭拒之門外,如果你母親非要讓老頭子住你家,再勸說無效的情況下,你也可以將這個利令智昏,死攪蠻纏的女人,一同拒之門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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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老李吃瓜
我的觀點是不建議領回家,但要和你母親做好溝通。理由是:
1.你父親已經去世10年了,你母親有感情和生活的需要,之前找了一個保安,現在找的這個老人就是證據,這個抹殺不了也否定不了。
2.為人處世一定要做個孝順的孩子。從樓主提問這個問題,以及敘述詳細的情況來看,樓主是個很孝順的人,不會刻意違逆老人的意願,這也是這個問題考慮的根本:樓主不願意傷母親的心。
3.以上是從你母親的客觀需要和樓主的主觀情感方面說的,但我們要生活一定要情感和理智並存。我們再看男老人這一方面。
4.你母親要找老伴一起生活,這個是很好的事情,老人好了,大家都好。但是老人再找一定要注意幾個原則:一是性格合得來,互相尊重;二是最好沒有過多的子女和財產牽絆;三是最好各自能有一定的獨立物質保障;四是身體健康也要好一點。
5.你母親顯然是很熱情很實在的人,注重了性格和情感因素,沒有考慮太多其他。從樓主提供的資訊來看,男老人的家庭情況比較複雜:二兒一女,子孫較多,二兒子還再婚,更增加了複雜程度;老人沒有房子和養老金,屬於衣食沒有著落,完全依靠子女養活的型別,這就存在很大的變數。
6.綜合來看,你母親結識的這位老漢,可能只是朋友關係,最好也就止於此。來你家住確實名不正言不順,一旦住開了頭,也不是事。
7.最終方案:你可以允許你媽和老漢交往,但一定要和她溝通交流清楚,辦證和不辦證的利害風險:不辦證,可以輕鬆交往;一旦辦證,你媽這邊好像沒有多少好處,但是承擔很多責任和風險。來家住最好不要開頭,和你媽講清楚,既然辦證有這麼多風險,那就最好不辦證;不辦證最好別來你家住在一起,考慮到鄰居們的眼光和看法,這也不是長久之計。你媽如果用不給帶孩子要挾,你也要說明白你將來要養她的老,這一切都是為她好。一個連房子都沒有的老年男人,能給你什麼保障?看看《都挺好》上的蘇大強,折騰來折騰去,最後還是得靠兒女埋單。子女小時靠父母,父母老時靠子女,其他人關鍵時刻還真靠不上,無論如何,男老人到你家來住就是不尷不尬,不倫不類,道理說明白了,我估計你媽也不會胡攪蠻纏,因為你是站在她的角度,處處為她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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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 雲河
現在,離婚的很多,不論是在物質上還是感情上,都是不小的打擊和刺激,有的甚至是“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但是,再婚的,再再婚的,也還是前赴後繼啊。可能也是看多了分分合合,倒是衍生出了一種新的模式,同居。對外公開是夫妻,實際上是不領結婚證沒有法律保護,也不被法律認可。
至少在我們這裡,我的身邊,我們以前的村裡,現在居住的小區裡,就有好幾對這樣的。當然,也自然都是年紀偏大的,也就是中老年。並不是他們沒有法律意識,並不是他們嫌去辦結婚證麻煩,而是本來就不打算去辦證,或者子女堅決反對他們去辦證。至於原因,想想都能明白,辦證了,牽扯到日後的糾葛糾紛太多太麻煩,即便是婚前做了財產公證,日後也是多一道煩心事,不如不辦證,這樣同居,自己滿意,雙方的子女認可,那不就完事了麼?而且,大家都非常認可這樣的模式,覺得這樣蠻好啊,符合多方的利益,皆大歡喜,簡直是完美,日子是他們自己過的,關起房門來就是屬於他們的私事了,去管別人家的事情幹嘛呢?好像,居委啊,警察啊,安保啊,也都不會去敲門查證抓壞人的啊,,,,這不知道算是觀念的進步還是社會的進步?要是放在以前,還不得被背後議論啊,不就是“軋姘頭”嘛,不要臉啊。但是,如今呢?當事人非常地長臉,身心愉悅,大家也都平常對待,這本來就是平常事,哪來的異常?
單身的中老年,需要一個生活伴侶,人之常情,符合科學也遵從自然規律,畢竟是再親的兒孫再好的朋友都無法給予的。出於很多方面的原因,再婚家庭的糾紛很多,尤其是財產方面,很多子女反對父母再婚,都有這方面的考慮,也很實際,騙婚的畢竟也不少。需要謹慎一點的。
單身的中老年,應該也是有他自己的自由,只要不是那種迷失了方向被矇騙的,就不要去幹涉。做子女的幫父母把把關,多考察一下對方的人品,老年人到了這個時候了,人品比啥都重要。即便是沒有一紙婚約,騙吃騙喝騙睡騙錢的壞人還是有的,引狼入室的結局還是悽慘的。
文中所提,媽媽談了一個物件,完全理解媽媽的處境和心情。對方也是單身,互相交往未嘗不可,至於怎麼居住,看各自的住房條件。我們這裡同居的老人,都不和小輩同住的,畢竟住一個屋簷下,名不正言不順的,也不自由,也肯定不方便。所以,最好是婉言拒絕,因為這樣一個外人搬進來居住,畢竟會影響到這個家庭的生活。但是如果媽媽一定要讓這個男人搬進來居住,那也不能堅決反對,既然她是鐵了心了,那就考慮計劃今後在這個家庭裡大家怎麼相處。要麼讓他們搬出去築個愛巢,要麼自己搬出去把房子留給他們。要麼就融合成一家人。
媽媽鐵了心了要和那個老頭交往了,女人一旦動了情,撼天動地。你能奈她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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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 情感速遞站
首先要看這人本身具備的條件,是不是善良?有沒有責任心?是不是自私自利?好吃懶做?是不是貪佔便宜!或者說像現在有的老人怕孤獨,找個人過家家樣,今張三、明李四,到處混吃混喝;或真心想找個伴好好生生過後面日子。分辨清楚再作母親工作,勸離開或成全。
二婚在一起方方面面都分心,男人多數不會把錢交給二婚妻子管,各留個心眼,都想讓自己的孩子佔便宜。講真:如今不像過去,不改嫁真養活不了孩子,現在條件都可以了,如果歲數大了,孩子也孝順,真沒必要再找。何況還是找個連自己都養活不了的,還怎麼養活二婚老婆?把老頭帶到兒子家裡留住,這樣的母親未免太開放,太少了。
人老了,都有家庭兒孫,為了不渉及財產方面,許多黃昏戀的老年人,都不願意辦什麼結婚手續,只求在生活上,互相關心,互相撫慰,來解除那種孤單寂寞難言的苦。
古人云,滿堂兒女不如半路夫妻。老人重組家庭,是尋找自的幸福,兒女不要過多幹涉。但為了老人的幸福可提出參考意見,必免走彎路,把利弊說清,也是盡孝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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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 決戰漲停板
該怎麼辦?肯定是把這糟老頭給趕走,不行,就只能連媽一起請走。
不要說我不孝順,我真不願意跟爸媽住,也不願意跟岳父母住,更別說這一個老媽+一個不認識的糟老頭住到我家來,是我早都瘋了。
本身年輕人跟老年人很多生活習慣不同,住一起矛盾就多,連至親生活在一起都有太多不便,更何況是一個至親+一個默生人。
另外,人身,財產安全都無法保障。一個沒有領證的不知根不知底的老頭,莫名其妙的就住到家裡來,睡覺我都睡不踏實。所以不可能同意,必須把其趕走。
老年人當然有追求幸福與性福的權利。但追求幸福與性福也要建立在適當的物質基礎之上,老頭子沒錢房,二手空空。就這還想白吃白喝白睡?至少說這個老媽,不僅是沒文化,頭腦簡單,有點傻。
建議:
他們二個老頭自己過,自己出去租房也好買房也好,或者回農村去也行。這是他們二個自己的自由。
至於說孩子,不知道有多大,能送託兒所就送託兒所吧,也別讓老媽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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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 樂樂遊學記
剛看到這個問題與內容時,有點氣憤,一個媽媽怎麼能這樣做呢。但冷靜下來思考了一下,覺得還是女兒做的不貼心,才造成了今天的結果。
既然爸爸去世了十年了,已經過了三年孝期,可以給媽媽找個老伴讓她再婚,讓她名正言順的過日子。
帶異性回來住對你及女兒影響都不好。沒有血緣的異性對小女孩更危險。另外,媽媽在女婿眼裡是什麼樣的人呢。
分為以下步驟走
第一步、你可以單獨和媽媽聊聊,是自己的過失,忽略了她的生活。但是這個人不太合適,你想給她挑個合適的人一起生活,把媽媽作為女兒嫁出去。這個人不能進入家庭生活,請神容易送神難。
第二步、為母則剛,為了女兒的安全及價值觀的形成,如果你媽媽不聽繼續帶這個人回家住,讓你老公出面當“瘟神”,把他們一起轟走。不要擔心孩子沒有人帶,形成危險還不如不讓她帶。冷靜幾天後你與媽媽再談一次第一步。
第三步、實施計劃給媽媽找老伴,發動周圍的朋友,發動周圍的阿姨,群眾的力量大。
第四步、如果你征服不了你媽媽,折中一下,就是不能帶外人回來過夜,如果她喜歡可以去男方家裡過夜及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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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 愛讀書的福娃
題主你好,說說我的看法,僅我的一個角度供參考:
看完了全文,感受到了你擔憂和焦慮,但是都陷在了自己的世界中,可以試著跳出來看一下
你最終期望的是什麼:
1、母親有一個幸福的晚年
2、目前的家庭合睦,一切都很好,不想有變化
3、讓母親不要帶這個新“戀人”住進自己家
對於以上三個目標我們再來一一分析:
1、整篇文章看完,其實題主對這一點考慮是非常少的,但從我的角度我是希望題主能夠更多看到母親的需求,可能正是目前的家庭氛圍給母親帶來的不安全感,她才會一再想去找一個可以陪伴終身的伴侶
2、顯然,這是題主在文章中透露出來的願望,但是也擔心這個目標過於自私,希望題主坦然面對自己的內心,跟家人說出自己的需求:有人幫忙帶孩子,最好不要引入不安定分子。從而再從整個家庭出發,大家一起解決這個問題
3、跟母親溝通,說出現實:家裡要來一個人,我對這個人不瞭解;說出感受:我擔心會傷害我的家庭,給他的日常支出我不舒服;說出需求:我希望他不要繼續在我家住了,如果說不出來,可以嘗試寫信,不要暴力溝通
總之,不要只看到自己,也要看到母親,不然會陷入其中無法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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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衡水老表
這種情況不說普遍吧,也有不少,年輕人不看家庭條件有情可原,可是都這麼大歲數了,雙方都有子女後代,處理好了,自然好說話。
人生何處不相逢,都說人生如戲,這個時候就到了你表演的時候了。按照你說的這種情況,你必須有自己的立場,而且表現的一定要強勢。對自己母親偶爾可以表示強勢,或者你下不去手這麼做,就讓親近的人開導開導你母親。尤其是對待那個老頭的時候,千萬不要客氣,讓那個老頭覺得你就是個沒有任何情感的存在,讓他知難而退,這就要看你的表演功夫了。
不說你母親了,說下那個老頭吧,他對你們生活的家庭有沒有付出過,帶來了什麼利益,或者還是帶來了一些負能量。
按照你說的這個老頭的表現,不像處物件的,都是有家庭,有子女的人了,這樣做明顯沒有安好心。也許老頭沒有惡意,沒有壞心思,可是你們雙方的各種條件應該是不允許的,是由不得他的。老頭有幾個子女,自己沒有任何收入,一但老頭病倒,後果你應該很清楚吧,不是怕他們,而是根本沒有必要攬在自己身上。
不多說了,這種情況屬於梅開二度,月上柳梢頭,人約黃昏後,其他事情你可以偶爾默許,這種情況沒有任何利益的關係,最好別搞,趕緊散夥,要不然等事情發展惡劣了,還有可能傷害到現狀的家庭,直接帶來經濟,物質損失也是有可能的。
不管怎麼說,最後祝福你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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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要下雨,娘要嫁人,隨她去吧……
1,對長輩正常的感情生活應予以理解,設身處地替媽媽想一想,只要她快樂、如意、幸福,一動都好;
2,如果因此給自己的生活帶來不便,自己吃點兒苦,克服一下;克服不了,與媽媽商量,該怎麼辦?
3,對問題中提到的對方經濟狀況,可持續關注,做好媽媽的工作,讓她“"財不外露”,為對方花錢、用錢時有節制;
沒文化不等於沒腦子,是人,都有情感……
應與媽媽多溝通、多交流,把彼此真實的想法說出來,把彼此要面對的一系列問題先講清楚,……前提是尊重媽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