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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1 # 天上的雲1966

    男方家能給大額彩禮,說明男方家裡很有錢,也很看重這個兒媳婦,捨得花錢,很不錯啊!

    彩禮即聘禮!是古代男方相中了女方家的女兒想娶過門而給女家下的聘,是不需要還回來的!現在雖然意思變了點,但是總的意思還是差不多的!

    既然男方家同意並且也給了聘禮,就算是女方的家庭財產了,男方真的沒有權利干涉人家這個錢怎麼用!如果不同意,可以開始就不給彩禮,至於能否成婚那就另說了!

    女孩的父母沒有留下彩禮自用,還用這個錢給女兒買了一套房子,寫了女兒的名字!假如他們不這麼做,而是把錢留下自己用,男方家是不是也無可奈何?

    給出去的錢就是人家的了,怎麼支配是人家的自由,男方真的無權干涉。法律都不支援你的!

    女孩的父母考慮事情很周到!他們不願意拿女兒的彩禮錢自用,反倒用這個錢買房子!雖然說暫時是女孩自己的名字,但是如果你們過的好、白頭到老,這套房子最後不還是你們自己的嗎?

    退一步說假如若干年後你們過得不好,因為什麼原因分開,他們的女兒也不至於落得一無所有!她的父母考慮事情很周到啊!

    總之不管女方家用你們給的彩禮幹什麼,你們都無權干涉的!但是我覺得他們的這個做法真的很好!雖然女孩的父母有一點點私心,給女兒留了點退路,但是大方向還是很不錯的,就是想讓小兩口好好過日子!值得點贊!

  • 22 # 西安屈律師

    能夠感受到題主濃濃的憤懣、無奈的心情。說起這個問題,其實歸根結底還是爭得給不給彩禮的問題。

    先說說這個房產的權屬歸屬問題:釐清這個問題就要分為兩步走--彩禮和用彩禮買房子!

    1、給彩禮的行為。彩禮不是一個法律術語,人民法院在審理彩禮糾紛中同意採取的“婚約財產糾紛”,是男方在婚前以結婚為目的給付女方一定財物的行為。這裡要區分,你給的大額彩禮到底是給岳父母,表示別人養育女兒這麼多年的辛苦費呢還是給你女友的呢?

    法律意義上的彩禮糾紛,也沒有區分是給女方父母的錢還是給女方本人的錢。但是法律定性很準確:給付彩禮的行為在法律上是一種有條件的贈與行為。

    我們看看民間對於彩禮的認知: 有父母提出 ,我把女兒養這麼大,吃飯穿衣讀書還有的勞動,也應該要彩禮,理解為給父母自己要的辛苦費;有父母提出 ,男方輕易得到的一般不會珍惜,我就要彩禮讓他能夠感覺到娶老婆的不易和我女兒的價值 ,這樣在婚後才能一定程度上保證我女兒的幸福等等目的不一而終。

    那麼,無論給彩禮是哪一種原因,既然決定給,就不要有怨言,最少給的行為就表明你最終是願意花錢娶媳婦的。

    我們白話文所說的給就是法律上的贈予意思,而贈與按照漢語大詞典的解釋“贈與”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的一種行為。這種行為的實質是財產所有權的 轉移。贈與行為一般要通過法律程式來完成,即簽訂贈與合同(也有口頭合同和其它形式)。贈予行為完成後“”(也就是付錢後),錢就是別人的了,別人只要和你辦理了結婚登記且共同生活,雙方關於贈與的義務就徹底履行完畢了。

    綜上所述,憤懣什麼?又在無奈什麼呢?既然當初不願意給彩禮,不娶她就是了;現在給了彩禮,又以別人將彩禮錢拿去買了房子為藉口“生悶氣”,有道理麼?

  • 23 # 魚之樂談

    我的理解是:男方送給女方的彩禮應該是即將結婚的小夫妻的共同財產,是應該由小夫妻共有的,不是為了給女方父母的。

    一、自古以來,男女結婚,男方送彩禮,女方出嫁妝,都是為了小夫妻今後過日子做準備的,不是為了報答女方父母而給予的。

    因為,男女雙方的父母,都為生養孩子,直至把孩子養大成人,付出了許多。所以,雙方父母在這方面的地位是平等的,不存在誰報答誰的問題。

    二、男女雙方的結合,是為了組建自己的小家庭過日子的,不是象一些人說的“我辛苦養大的的女兒到你們男家了,是為你們家傳種接代的”。

    我不怎麼認同這種觀點。

    試想,你把自己的女兒嫁出去,難道不是為了讓她組建自己的小家庭嗎?女兒嫁過去,不是為了專門侍候公婆的吧?

    所以,男女的結合,主要是小夫妻之間共同生活的問題,兩個人的原生家庭問題都是鋪墊。

    三、為什麼男女結婚,雙方父母都各有付出,一個送彩禮,一方送嫁妝呢?

    還不是擔心剛結婚的小夫妻,獨立生活能力不強,也沒有什麼物質基礎作保障,怕他們小日子過不好,還怕孩子因清貧而受委屈,而為他們作的事前支援嗎。

    也就是說,是對小夫妻今後生活的支援,怎麼說也不能算為是對女方父母的給予。

    當然,這種事情,如果男女雙方,一個願打,一個願挨,別人也無權議論什麼,畢竟這種事情是沒有標準答案存在的。

    如果男方感覺這種處理方式欠妥,雙方可以採取一種折中的方法,比如,在房產證上新增上男方的姓名,把房產作為夫妻的共同財產來處理。

  • 24 # 老仲聊齋

    我個人覺得女方的做法,雖然有些精明過頭了。但是尚能接受。要想回答好這個問題,我覺得不妨從兩個角度去看。

    首先從女方的角度去看。她在婚前利用了男方的彩禮購買了房子,房產證上只有自己的名字,本身就是為自己買好一個退路。

    因為婚姻就像一場賭博,誰也不知道將來自己是賭輸賭贏了

    萬一賭輸了,好歹自己還有條退路,如果賭贏了,買套房子等於是為家庭的一種投資,現在貨幣貶值的這麼快,買房產等於保值增值。

    所以如果你是女方的家長,我保管你也佩服自己女兒這樣做。

    其次做男方的角度看。他肯定認為女方利用自己給的嫁妝錢買的房子,等於1分錢沒出,簡直是空手套白狼啊。

    女方買房子,潛意識說明她對這次的婚姻沒信心,所以男生更要體現自己對女方的尊重和呵護,讓她覺得自己找對了人,嫁對了郎。

    總之,決定兩個人婚姻質量的關鍵,在於彼此的情感的投入程度。而不是錢的多少,其實能用錢解決的問題都不是問題。

    做人還是豁達一點好。婚姻不是戰鬥,無需計較一城一池的得失,只要彼此情感還在,一切的問題都很好解決!

    不知大家認為我說的對不對?

  • 25 # 鮑宜龍

    “男方給了大額彩禮,女方用彩禮全款買了個小房只寫女方名字做嫁妝。如何看待?”這個問題我來回答一下:

    我先來分析一下女方父母這樣做的動機:一、他們雖然要了彩禮,但是他們不想留有已用,就用這個方法,再贈於孩子。無可厚非!

    二、他們雖然沒有將男方名字寫上,可這房子給了女兒後,男方可以住,如果不需要住,可以租出去,讓其增值。還是讓男方也受到了益處,有什麼不好嗎?

    三、也是最關鍵的一條,為女兒將來著想。如果兩人感情失和,出現了離異,女兒有了這個房子,也就有了著落和依靠,因為那時他們已經老了。

    出於這三種想法,他們這樣做是可以理解的。如果男方要反對或者不樂意的話,那麼是不是還有其它想法呢?怕今後離異分不到……,如果有這種想法,這女方父母就做對了。如果沒有其它想法,兩人恩恩愛愛過百年,走後都是孩子的,何分你我?

    這就是我的看法,你說呢?

  • 26 # 劉小小滿

    主要是男方不介意,並且還蠻樂意的,這就不是問題,畢竟活著開心就好,如果女方都覺得不妥了,就應該寫兩個人的名字。

    如果說是因為房子寫誰名字的事,有矛盾而扯皮的話,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現在我就站在中間講道理:

    我個人認為理應寫兩個人的名字,比較妥當。

    如果只寫女方的名字,男方肯定就會不樂意,就算當時迫於某種原因同意也會由此埋下問題的導火索。本來就是主建新一個家庭,會對以後這個新家庭非常不利。

    然而對男方也很不公平,剛開始結婚就防著男方,而且還是用男方父母的辛苦錢,於情於理也說不通。

    說句難聽的話,就是“以式壓人”,我來解釋一下為什麼是以式壓人?以當前社會男多女少這種形式來對男方進行施壓,對長期穩定的婚姻來講這種方式是不可取的。

    社會上的離婚率越來越高,是有一部分人因為彩禮而引發的導火索。導致後續一大堆的麻煩事打官司甚至違法行為都有。

    再者說就只有男方在以後的現實婚姻中對不起女方嗎?據我所知現實中女方對不起男方的比比皆是,例子舉不勝數,電視上也有報道過。難道只可以做官放火,不可以百姓點燈嗎?現在社會風氣就是女的嫁給男的,就一定會是女方吃虧的一方嗎?不見得吧!

    社會的這種風氣要放正,如果現在不放棄這種觀念,以後也許就會後悔。結婚是男女雙方的事,而不是男方單獨一方要承受的。來到嫁出去以後男方就不認你的爸媽了嗎?並沒有。

    比如我我當時彩禮才8000,就因為這件事在我的心裡我非常感恩,我以後一定要好好照顧我的岳父岳母,給他們養老。因為我覺得岳父岳母非常的通情達理,也會為自己的女兒女婿著想,不會硬真插一腳,讓大家不愉快的事。這份感動是發自內心的。

    所以我強烈建議不要老是偏向自己一方,有的時候也考慮對方的感受,要懂得換位思考。你兒子娶老婆,你會怎麼做?

  • 27 # 東昊賓館吳華成

    我認為女方用彩禮錢買房做嫁妝,只寫女方自己名字,作為婚前財產,合情合理,毋庸置疑。

    如果是男方嫁到女方,夫妻生了孩子姓女方的姓,女方向男方要彩禮就不合理。但如果是女方嫁到男方,女方要彩禮是約定俗成,不是某一個人心血來潮臨時起意,也不能作為訛詐看待,更不能認為岳父母是賣女兒。如果嫌棄她們要彩禮,那你最好另找別人,誰不要彩禮你找誰,最好能找個倒貼的人。

    有的男同志可能是缺少自尊,缺少自信,女方要了彩禮,就覺得自己虧大了;要了彩禮,在心裡嫉恨一輩子,認為要了彩禮就得把彩禮錢全部陪送回來,不陪送回來就是岳父母賣女兒;陪送回來的財產必須是共同財產,否則就是不合理。要我說,像這樣的男人就不配找媳婦,自己就認為自己沒有能力養家,養老婆,養孩子。找媳婦人家要個彩禮都不服氣,那要是妻子有個災有個難,你就覺得虧本,不養活她了嗎?況且,女方還把彩禮錢全額買了房,作為嫁妝陪送了回來,讓你共同使用,如果夫妻兩人和和睦睦,恩恩愛愛白頭到老,這財產不也就是你的嗎?

    有的同志可能認為,彩禮錢是男方的錢,用男方的錢買了房,這房就應該是男方的,至少應該共同擁有各自有一半。我認為這個跟買商品不一樣。簡單點說吧,你男人向女方多要點彩禮,買成房子,把房子當成嫁妝,嫁到女方,房子產權寫到你名下,將來孩子的姓,都姓女方的姓,這事你幹不幹?

  • 28 # 鄉村美姐

    彩禮是遺傳下來的,我那時定婚,正婚,送日子,而結婚彩禮,就是結婚那天封個紅包,其實那時幾千元錢,一般也是給父母的,為了表達養個女兒辛苦了。而結婚之前的那些錢會拿來添在買嫁妝上。

    只是後來時代不同,攀比越來越嚴重,都想超越別人,就算沒錢也不想自己掉價才會逼著男方達到要求,也就是爭面子,講好聽些。

    到如今就更不用說了,有錢的陪嫁房子車子銀行卡,沒錢的也會借來撐下面子又讓女兒帶回去,走一下過場。現在一般地父母都沒有要,有的甚至還會加一些。

    至於題主說女方買了房子,這是好事,也不就是把錢返回給你,還有升值呢,給現金還會花掉哩。至於房產證沒加你的名字這又有什麼關係,感情好的話就不用說,婚後就要更加孝敬岳父岳母。如果中途有什麼變更,走向離婚,你也不要耿耿於懷,人家至少也耗掉了青春,要是有小孩就更加,你懂的。親們,你說對吧?

    不過,我還是覺得要理性對待彩禮,父母的出發點是好點,都想女兒幸福一生,也想給女兒上道保險而已。至於男方你也你的道理與顧慮,愛了就愛了,給了就給了,分開也分得徹底,沒有什麼吃虧與不甘心,畢竟曾經相愛和付出過。

  • 29 # 律師曰

    你是替男的問的,還是替女的問的?這個角度不同,答案也不一樣。反正女孩挺懂的,彩禮錢全款買房子做嫁妝,反正就是婚前買的唄,屬於女方婚前個人財產,而且是全款無貸款,那麼婚後房產增值部分也是與男方無關的。

    把別人給的錢,全部轉化成自己個人財產了,這操作很厲害。不過,如果兩個人感情好,婚姻不破裂其實關係也不大,女孩子想給自己留條後路,可以理解。

  • 30 # 大漠孤雲99

    可憐天下父母心!現在不說這件事的對與錯,只能說我們中中國人做父母的普遍為兒女操碎了心,做父母的一輩子大部分心血都花在兒女身上!拿這個女方的父母來說,小心呵護女兒長大,現在要嫁人了,自己親自照顧不到了,卻忘不了還要給她的未來做出保障!拿了男方的大額彩禮,自己不留一分,全部用來給女兒買了房,防止女兒將來即使離了婚也有屬於自己的私人住所,真是保障有力啊!真是絲毫怕自己的孩子過得不好!但是做兒女的能體會到父母的愛心,艱辛嗎?中國的父母是世界上最偉大的父母,做兒女的如果沒有孝心,那就是天理難容!

  • 31 # 大兵叔叔

    彩禮本身就是聘禮,在締結婚姻之前給予女方的。

    一般情況下,給多少彩禮都是雙方家庭商量好的,回多少嫁妝也是有數的。我接觸過婚前給女方買車的,買房加女方名字的,這個很正常。但是作為女方,如果男方給了鉅額彩禮,女方全部留下,那麼嫁妝一定少不了,否則這根本說不過去。

    有彩禮留個零頭的,也有留一半的,沒聽說全部留下的,即便全部留下,將來也是要女方帶回去的。拿著鉅額彩禮給自己買了一套房子,只寫了自己的名字,總感覺哪裡不對。

    雖然在法律上,這個彩禮是明確的贈與性質,但是是附條件的,這個條件就是雙方結婚,如果婚結不了,要退的。

    再看一下男方給予鉅額彩禮這件事情,說明男方家裡很有錢,或者女方家裡要求的,每一個地區有每一個地區的風俗,也可能有的地區收取鉅額彩禮是理所應當的,而且沒什麼陪嫁,然後女方拿著鉅額彩禮去買一個房子給自己一個保障或者女方家裡還有未結婚的孩子需要這個彩禮,都有可能。

  • 32 # 純藍12

    引用北大一個學生的作品

    關於應不應該要彩禮的問題,北大有位教授發表瞭如下觀點。

    為什麼在國外沒有聽說過彩禮的概念?因為中國女性在婚姻中承受了太多的損失和風險。

    男方給予女方彩禮,是對損失和風險的一種前置彌補行為。所以,彩禮的存在合情合理。

    這種損失和風險具體體現在哪些方面呢?

    第一,傳統家庭觀念造就女性的婚姻弱勢地位。

    隨著女性社會地位的提高,她們在職場競爭中被賦予了和男性同等的權利和責任。

    然而在中國傳統家庭觀念中,女性要天然擔負起照顧家庭、養育子女的責任。

    一個男人只要把工作做好就可被稱之為優秀,而一個女人如果在家庭事務中失責,則很容易受到輿論指責。

    女人在婚前可以把事業經營得風生水起,一旦進入婚姻,就不得不面臨著事業與家庭的兩難抉擇。

    隱形父親作為中國家庭的特殊產物,雖然被妻子們深惡痛絕,但依然沒有做出太多改變。

    第二,法律保護制度的缺失,降低了男性在婚姻中毀約的成本。

    幾年前都說丈母孃捧熱了中國的房地產經濟,她們渴求通過房子來增加女兒在婚姻中的安全感。

    然而隨著新婚姻法的公佈,丈母孃們的這波操作已經毫無意義了。

    就算男方婚前買房加了女方名字,兩人一旦離婚,房產跟女方毫無關係。

    如果男方婚前買房,女方負責裝修,婚後男方還貸的話,看起來男方資金付出更多,實則是女方在妥妥地進行“精準式扶貧”了。

    反觀國外某些國家的法律規定:夫妻離婚,如果妻子是全職主婦的話,那麼從65歲開始可以拿到丈夫的一半養老金。

    差距相當之大。

    所以,中國式彩禮的存在合情合理,這是現行婚姻模式和法律制度下,一種不得已而為之的理智行為。

  • 33 # 寧江文苑

    男方的彩禮給予了女方,就屬於女方財產,在男女雙方還未完婚組成家庭之前,這筆錢不屬於共同財物;女方父母將其購買了房子作為嫁妝送給女兒,只寫上女兒名字,並沒有不對,因為這是女方的財產贈送女兒,那這個財產的主人就是女方之女,無可厚非。但結婚以後,就應該屬於共同之物了,我想,這樣理解不會有錯吧。

  • 34 # 沙潁河畔

    只要倆個人真心相愛,用誰的錢買房寫誰的名子都中無所喂,要是以談戀愛為名實為騙取男方的錢財為目地的是要承但法律的後果的。

  • 35 # 平凡人老張

    我認為既然男方願意出大額彩禮,就由人家女方自已處理,女方給全款買小房做嫁妝,按道理來說,你應該高興才對,因為把錢還是用到你家,總比給女方孃家的人用了強吧!

    彩禮給女方多少是你心甘情願的事情,女方家把彩禮錢可以自己支配,人家父母親家把丫頭養那麼大,也不容易,現在嫁到你家給你做媳婦,並且你給的彩禮錢全額給你買了小房,如果女方不買房子,你也要買房,等於人家女方家沒收錢白給你個媳婦,為你生兒育女,洗衣做飯,你就偷著樂吧!

    至於把房子只寫女方的名字,這可能是女方給自己留了一手,現在社會離婚率高,女方擔心你把她甩了,所以房子寫她的名字,但是隻要你真心實意的對女方好,以後也可以加上你的名字,當然了,如果結婚後對女方不好,離婚了,這個房子就歸女方一人,這就是女人的聰明之處。

  • 36 # 使用者我是一顆小草

    這不是自私卑鄙的行為嗎?正是撒旦的邏輯,人不為己,天誅地滅的自私自利的思想,為什麼拿男方的錢去買房,寫上女方的名字呢?這是男女雙方的共同才產,應該雙方的名字。這是為自己的私心打基礎的,如果要完錢,結過婚了,兩口子過不下去,或是女人有騙男方的心,結過婚離婚了,房子屬於女方自己的,這不是把男方的父母親害慘了嗎?人家發一大筆錢,結果人錢兩空,這樣的後果是什麼呢?每個有私心的人都會這樣的貪心,最後把男方的父母折磨死,這不是殺人不用刀嗎?就用錢把男方就害死了,世界上的人都是為金錢做惡,沒有一點人生目標,沒有一點公平,都是自私自利,從來不想到別人的感受。

  • 37 # 阿狸vlog

    男方給了大額彩禮,女方用彩禮全款買了小房子,只寫了女方名字做嫁妝,如何看待?

    其實這樣一個問題,我認為不需要太另類的看待,既然這錢做為彩禮已經給了女方,那麼這筆錢應該怎樣去使用完全是女方的權利,而且這筆錢也已經作為嫁妝給女兒買了房子,那麼婚後這房子是你老婆的,也就是你們這個小家庭的,也變相的是你的,這又有什麼不好呢?除非還沒結婚你就想著你們的婚姻會不幸福,考慮這個房子的歸屬權,那麼既然都還沒結婚就有這樣的想法,那麼我想請問你們的感情就這樣輸在了起點了嗎?所以其實對這樣一個問題我們不應該覺得是什麼問題,不用覺得女方怎樣不好,其實歸根結底,只要你們幸福的過一輩子,那麼其實這筆錢就相當於自己花在了自己身上,錢買了房,房子是老婆的,那麼也是你的,只要不離婚不走法律程式,這房子始終都是你們夫妻的,這又何樂而不為呢?所以在我看來沒什麼不好!

  • 38 # 埋了埋了都埋了i

    不支援,我是女生,男方給的彩禮是你用來做你的婚前財產買房?臉皮真厚如果買房應該寫夫妻倆名字[黑線]寫你一個人名字。還作為婚前財產,怎麼說呢,大臉貓略略略,臉皮又大又厚

  • 39 # 河北劉傑

    把彩禮錢買成樓房做嫁妝也可以,最起碼把錢用到了正經地方,還有少數女方把男方的彩禮錢拿到手,嫁過去實什麼也沒有,只來了個人,男方家也沒有辦法去要彩禮錢,畢竟人家來了個大活人給你過日生子,所以,彩禮錢買房做嫁妝也好。

  • 40 # 曉貓時尚

    這種要高彩禮買房只寫女兒合適嗎?強盜嗎?名搶!算計男方?是旁觀者都看不慣,彩禮只是個意思圖個意頭,不是變相啃老,算計別人,這種婚姻沒意義,兩個人過的好不好和彩禮沒一毛錢關係。建議談戀愛男女生多多細讀新的《婚姻法》歸定。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離不了,和不好,要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