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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1 # 瓦罐不吃魚

    記得看1988時,有一集是正煥媽媽要回孃家,她覺得她這一走,爺仨在家一定會把房子拆掉的。所以臨走前對他們多加叮囑,什麼衣服該放哪裡啊,火爐煤餅如何使用啊,甚至做好了小菜放在冰箱給他們吃。

    但三天後,等她懷著看好戲的心情一回家,驚訝的發現原來爺仨即使沒有她也過得挺好。正煥的媽媽很失望,原來話多的她變得安靜起來,整個人也變得悶悶不樂,什麼也不想幹了。她心裡大概在想:“沒有我,你們也過得很好,所以我根本不被需要。”

    粗心的爺仨怎麼能搞懂正煥媽媽的心思,好在有他們的好朋友娃娃魚道出了原因所在,他說:“因為媽媽不在,家裡人還過得還這麼好,那不就是說有沒有大嬸都一樣了。”

    是啊,我們不論在家庭還是生活中都希望被別人需要,來證明自己的價值感,最害怕的莫過於自己變得不再重要了,淪為“無用人”。

    被別人需要其實也是一種別人對自己價值的認可。我們生活在社會中,不能逃離的就是關係網和交流。職場上,我們喜歡被企業需要來證明自己的商業價值,在家庭中,我們也喜歡被需要,來為家庭遮風擋雨,我們喜歡被父母認可,老師認可,朋友認可,領導認可,而認可的一種表現就是被需要。

  • 22 # 深漂淮南強哥

    無論親情、友情、愛情,只有不斷滿足對方“被需要”的感覺,彼此的關係才能更和諧、更長久。

    父母因“被需要”而幸福

    曾在網上看到一篇《把碗留給母親洗》的短文,很有感觸。

    一天晚上,幾位實習歸來的學子在教授家裡吃飯,晚餐結束後大家搶著要洗碗,被教授阻止。

    讓學生們沒想到的是,教授竟然讓他八十高齡的老母親洗了半小時碗。

    攙母親回房後,教授又把碗重新洗了一遍,然後對著詫異的學生們說:

    做母親的沒有不想為孩子做點什麼的,即使她老了,但在她眼裡,兒子永遠需要她的幫忙。讓她洗碗,她就會感到兒子需要她,一整天就會過得充實。

    有人說:“我們拼命地想要長大,拼命地想要向父母證明自己已經獨立了,可我們的父母卻在害怕自己有一天不再被需要。”

    這話說得太對了。

    同樣的,有一次,鄰居小妹告訴我,她經常讓老爸到小區門口給她取快遞,哪怕她當時沒有事情忙。

    每次,她的老爸都很開心,覺得被女兒需要著是一種幸福。

    作為與母親相距千里之遙的小兒子,短文中教授和鄰居小妹的話讓我想到了八十高齡的母親。

    每次回老家過年,母親都會給我們準備好多東西,今年同樣如此。

    大年初二下午,母親就把給我們準備的東西裝好了,有饅頭、包子、丸子、肉塊、粉條、點心。

    那天,我和妻子一邊說著“現在城裡超市啥都有賣的”,一邊忙往外拿。

    母親急忙過來阻攔,很生氣的樣子:“反正有車,你們放在冰箱裡慢慢吃!我一個人能吃多少?”

    看母親的態度如此堅決,我和妻子只好作罷。

    初五下午驅車返回威海後,我打電話告訴母親,她給的東西把冰箱都塞滿還沒放完,母親說:“你們就放著慢慢吃吧。”

    從母親的語氣裡我能感覺出,母親在電話那端一定是笑著說的,臉上一定是幸福的表情。

    在母親看來,兒子能接受她給的東西,說明她還受人關注著、被人需要著,因而會感到幸福和快樂;

    相反,我和妻子不要她給的東西,她就認為我們冷落她、不再需要她了,她因此會感到失落和不安。

    父母“被需求”的背後,其實是在向子女找安全感,他們擔心子女認為自己年老了、落伍時代了、跟不上孩子的步伐了。

    子女一旦需要他們,他們就會覺得這證明自己還有價值、沒被嫌棄,因而會感到幸福。

    所以,和父母相處,我們不妨透露出一點需要他們才可以完成的事情,或者接受一些他們給的東西,讓他們有被需要的感覺,這就是幸福。

    孝順父母有很多種,讓父母感覺到自己被需要也是一種孝順。

    朋友因“被需要”而長久

    作者子凌有一段話給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她說:

    人之於世,或遠或近,總有些朋友在某個階段相伴而行。行走之間,偶遇一知己,最為難得。彼此相知相惜,無話不談,你的開心會主動與他分享,他心緒不佳時找你訴說,遇到難事的時候第一個想到找你幫忙。找你的次數多了,他覺得過意不去:不好意思,老是麻煩你。你則會心一笑:其實,被需要也是一種幸福。

    但是,有的人不明白“被朋友需要也是一種幸福”,只知道幫助朋友,卻不想麻煩朋友,結果被朋友疏遠。

    我以前的同事馬浩就是這樣。

    馬浩是個熱心腸的人,只要聽說哪個朋友有了麻煩,他都會積極幫助解決,所以起初大家都覺得他是個值得交往的人。

    但是,在與朋友交往中,馬浩只講付出不求索取,喜歡給別人幫忙卻不願接受對方的幫助。

    有一次,馬浩的父親得了癌症,做手術、住院花了幾十萬。他沒有向朋友透漏半句,而在朋友從別處知道訊息紛紛解囊相助時,馬浩愣是不接受。

    之後,馬浩拒不接受朋友幫助的事又發生了幾次,朋友們便對馬浩有了看法,逐漸與馬浩疏遠了,有了什麼困難也不告訴他,馬浩提出幫助時也堅決不接受。

    對此,馬浩感到不解:“我積極給你們幫忙,你們為何要這樣對待我?”

    後來有個鐵哥們向他透露了真相:

    你只知道幫助我們,卻從不接受我們的幫助,讓我們感覺到不被你需要,等於我們的能力和價值不被你認可,和你交的過程中我們體驗不到幸福,不愉快的交往還能繼續下去嗎?

    馬浩這才明白癥結所在,從此他開始學著適當地找點事麻煩一下朋友。慢慢地,朋友又願意和他交往了。

    交際學認為,人際關係要達到和諧,必須保持一定的平衡,其中保持需要與被需要的平衡便是一個重要方面。

    在心理學界,馬斯洛提出過一個理論——馬斯洛需求層次理論,其中第四層是尊重需求層次,就是希望別人注意自己的能力和價值並意識到在世界上的價值。

    這個理論告訴我們,被人需要是我們個人價值重要體現,當你被周圍人認可的時候,你會發現你的人生會更有意義,會感覺更幸福。

    你只知付出,不求回報,在朋友要求幫助你的時候拒絕了對方,他們就會覺得不被需要,自尊受到了傷害,心理達不到平衡,因此對你不滿。

    好在馬浩在朋友的提醒下,及時意識到了這個道理,這才維護了朋友間的友誼。

    夫妻因“被需要”而恩愛

    某論壇曾組織過一個關於“男人到底喜歡溫柔可人的女孩子還是精明能幹的女強人”的話題投票活動。

    結果是百分之十的人選擇了後者,而百分之九十的男士傾向於前者。

    其實,理由很簡單,後者會把男人生活中的一切安排地近乎完美,讓男人感覺自己可有可無,心情很不爽;

    而前者需要自己去關心去呵護,讓自己的男友力(老公力)爆棚,讓自己體驗到被需要的快樂。

    我非常贊同百分之九十男士的觀點,由此想到一位書友給我講的一件事。

    書友生性要強,在單位工作起來風風火火。有一次,她洗澡時不小心滑倒,導致右腿骨折。手術後,她需要臥床休息一段時間,家務活全部由丈夫來幹。

    因為手術的緣故,她在夜裡常常感覺口渴,但是性格要強的她不想麻煩老公,也是覺得老公忙碌了一天,睡得正酣,心裡不落忍喊醒他。於是,她常常盡力忍著。

    一天晚上,她渴的難受,翻身的動作大了點,把丈夫弄醒了。

    知道她想喝水,丈夫忍著巨大的瞌睡起床為她倒水。等她喝好水,他才上床睡覺。

    她覺得過意不去,對丈夫客氣了一句:“不好意思,麻煩你了,影響你休息了。”

    沒想到丈夫卻說:

    夫妻之間還說啥麻煩,你不麻煩我,難道你還想麻煩別的男人?以後想喝水直接告訴我,別再忍著了。

    書友說,那一刻她才明白,自己覺得是麻煩了丈夫,可丈夫覺得自己被妻子需要才是真感情,也是一種幸福。

    有人說,長久的夫妻關係,都是相互利益來往的,也就是說彼此之間都是被需要。

    真的是這樣,婚姻裡的“麻煩”,就是一種需要與被需要的關係。一個在找“麻煩”,一個樂於被“麻煩”。

    在這種相互麻煩中,我們感受到另一半對自己的依賴,自己在家庭的價值得到肯定、心理得到滿足,所以會感到開心快樂,愛也才能升溫、持久。

    另外,在家裡不獨斷專行,遇事和愛人多商量,多請對方幫著參謀;

    經常告訴對方“家裡沒有你不行呀,這個家還是需要你”,這些都會讓愛人感覺到自己被需要、有價值、受尊重,這樣的夫妻哪能不恩愛一生呢?

    有一種幸福,叫“被需要”

    現實生活中,我們不僅關注自身的需要,也時常渴望被他人需要。這種“被需要”的心態,其實是普遍存在的。

    有位網友坦言:“被需要,說明你在別人心裡佔有一定位置,說明別人真把當你一回事。

    如果哪一天沒有你,別人都一樣過得開心快樂,沒有人再需要你的幫助,沒有人需要你的關心,沒有人需要你的呵護,再沒有人需要聽你的安慰,那時候感覺真的就很悲哀了。”

    的確如此,不被需要的悲哀,非局外人所能體會;被需要的幸福,也是別人難以理解的。正所謂:如人飲水,冷暖自知。

    國家二級心理諮詢師唐若說,最幸福的人生,莫過於擁有這三樣東西:有愛做的事;有愛的人,也被愛著;被人需要。

    是啊,一個人如果被家人需要、被朋友需要、被愛人需要、被社會需要,那是一種怎樣的幸福人生。

    讓我們在關注自身需要的同時,也重視滿足對方的“被需要”吧,讓對方在“被需要”中感受到價值的實現,體驗到受重視的幸福,這樣彼此的關係才能更和諧、更持久。

  • 23 # 小新幼稚園

    心理學上有一條:有時並不是你去幫助別人他才喜歡你,卻是讓他來幫助你而使他喜歡你。

    有一種幸福,叫“被需要”。

    無論親情、友情、愛情,只有不斷滿足對方“被需要”的感覺,彼此的關係才能更和諧、更長久。

    我們拼命地想要長大,拼命地想要向父母證明自己已經獨立了,可我們的父母卻在害怕自己有一天不再被需要。

    人際關係要達到和諧,必須保持一定的平衡,其中保持需要與被需要的平衡便是一個重要方面。

    一個人如果被家人需要、被自己需要,被朋友需要、被愛人需要、被社會需要,那是一種怎樣的幸福人生。

  • 24 # COCO愛生活

    馬斯洛需求層次理論是亞伯拉罕·馬斯洛於1943年提出,其基本內容是將人的需求從低到高依次分為生理需求、安全需求、社交需求、尊重需求和自我實現需求五種需求。

    被需要,這是最高一層的需求,說明自己有價值,能夠自我實現價值。能達到最高的需求,說明前四層需求都能滿足,才開始對第五層次的需要開始探索。

    所以,被需要是一種幸福。

  • 25 # 感悟光陰

    人生是一個在不同圈子穿梭的過程,沒有人會是一個孤島。正因如此,我們每個人都無法通過自身力量單打獨鬥來達到自身的成功。

    所以,不可避免的,我們需要別人的協助和支援。同時,別人對我們也是如此,這時候我們在能夠被別人需要時會產生一種更高層次的幸福感。

    很多時候,決定我們是否幸福的不一定是金錢,也不一定是地位,而是人生的價值。這同物質幸福不一樣,屬於自我實現階段的幸福。

    被人需要是一種幸福的體驗,是一種“發自內心”的感受,更是一種“自我實現”的愉悅感,滿足感和自我認同感。

    願大家都能有被被人需要的幸福。

  • 26 # 頓悟之書

    被需要的人為什麼幸福,其實有很多的心理活動不能忽視,因為人都是渴望被認可的,也是希望自己被需要,被依靠的,這個有一點需要從心理學角度去分析。

    從原始心理分析,人是一種喜歡錶現,喜歡有成就感的生物。

    所以人一旦被需要,而且還在平等的情況下,被需要的人是不會拒絕,而且會很用心地把被拜託的事情做好。做好一件事情,不僅有成就感,也能給人一種被需要,被認可的感覺,除了是一個熱心腸的人之外,就是這樣的細節決定了一個人的幸福感。

    不管是普通人之間,親人之間,還是同事,或者是情侶之間,這種細微的心裡決定了被需要人的幸福感,也就間接決定了人與人之間的和諧。從這裡可以看出,被需要的人是很有幸福感的。幸福是什麼,幸福就是被人需要!也許這只是一句人人皆知的落後了的大白話,而我卻知道,有不少人,甚至很多人並非為了自己的感覺,而是為了他人的觀瞻而建設自己的人生與生活。怎麼看待“人是有被需要的需求的”?我自 己目前就是一個‘被需要’情結很嚴重 的人,認為‘不被需要 ’就是‘不被在乎’,很沮 喪。

    心理學上有一個發現:有時並不是你去幫助別人他才喜歡你,卻是讓他來幫助你而使他喜歡你。這句話對我這樣的男生非常準,你找我幫忙、讓我做事,我就會感受到‘被需要’,從而很開心。有一種幸福,叫“被需要”。無論親情、友情、愛情,只有不斷滿足對方“被需要”的感覺,彼此的關係才能更和諧、更長久,父母因“被需要”而幸福。我們拼命地想要長大,拼命地想要向父母證明自己已經獨立了,可我們的父母卻在害怕自己有一天不再被需要。

    長久的夫妻關係, 都是相互的,也就是說彼此之間都是被需要。真的是這樣,婚姻裡的“麻煩” ,就是一種需要與被需要的關係。一個在找“麻煩”,一個樂於被“麻煩”。在這種相互麻煩中,我們感受到另一半對自己的依賴,自己在家庭的價值得到肯定、心理得到滿足,所以會感到開心快樂,愛也才能升溫、持久。最幸福的人生,莫過於擁有這三樣東西:有愛做的事;有愛的人,也被愛著;被人需要。

    是啊,一個人如果被家人需要、被朋友需要、被愛人需要、被社會需要,那是一令人羨慕的幸福人生。我們在關注自身需要的同時,也重視滿足對方的“被需要”吧,讓對方在“被需要”中感受到價值的實現,體驗到受重視的幸福,這樣彼此的關係才能更和諧、更持久,生活才更精彩。需要來自於他自身! 人類的價值來自於我們 內心深處的情感,來自於那種真實和炙熱的愛。每個人類個體內心深處的自由意志、那種對真善美的渴求和創作的慾望,就是人類的意義所在!人類,被我們自身的 情感,被我們的獨立意識,強烈的需要!

    綜上所述,人被需要的越多,就越幸福。但是需要和被需要往往是相互的,也只有這樣的需要才能長久,這樣的幸福也才能永久。

  • 27 # 唐英說愛

    被需要是一種幸福,但“越是被需要的人越幸福”在邏輯上是不成立的。

    首先,被需要有很多種。

    比如,嬰兒需要父母的撫養、照顧,因為他們沒有自我生存能力,完全需要父母的照顧。

    未成年人在不同年齡階段,對父母的依賴也不同,需要父母給予不同的照顧和關懷。比如幼兒園遇到被小夥伴欺負了,上學後作業不會做了,青春期對情感的朦朧需要父母引導了等等。

    如果我們成年了,進入到感情或婚姻中,被需要的時候因人而異。

    有的人完全過輕閒的日子,在家裡什麼都不幹,指望著你為他包辦一切,他在那裡閒清福。這種“被需要”還有幸福可言嗎?

    時間長了,付出越多的人,心裡會慢慢地出現落差,感覺不公平。如果對方沒有回饋其他方面的溫暖,甚至覺得這是他應得的,對你還不尊重,經常不滿意你的辛勤勞動,就更談不上幸福感了。

    所以,感情、婚姻或生活中,被需要也是相對的,不是越是被需要就覺得越幸福。當然,我們滿足了對方的需要,會有成就感,但也是應該互相的被需要,才能走得更遠。

  • 28 # 李家莊雜說

    之所以說“越是被需要的人越幸福”,是因為以下幾方面的原因:

    首先,被人需要,是因為你有幫助別人的能力。沒有三兩三,不要上梁山;沒有金剛鑽,別攬瓷器活。你自己如果沒有本事和能力,甚至自顧不暇,怎可能去幫助別人?那幫助不了別人,又何來被人需要?所以如果你被人所需要,就證明你有本事、有能力、有水平。

    能夠幫助別人,為別人所需要,當然是別人遇到困難的時候,你能夠出手相助。這最主要的是體現在兩個大的方面。一是在金錢上能夠幫到別人。一分錢難倒英雄漢,人生之難,莫過於需要用錢而手頭無錢。這時候肯定會想辦法去借錢應急。如果此時能有一人慷慨解囊借錢給你用,或者直接資助你,這當然是貴人。誰都會感激涕零的。二是在調動社會資源上幫助別人。有時人遇到難處,不是因為錢的問題,而是遇到解決不了的難題或麻煩事,這種時候自身沒有相應的能力,急需有朋友、親戚、同學或熟人幫自己一把。而這種幫忙,往往需要調動社會資源才能解決。如關係、人情、公權等等。能夠調動社會資源幫人的人,一定是有職位、有影響、有威望的人。

    其次,一個人能夠被人需要,不僅是他有相應的能力,而且他必須是一個熱心助人的好人。如果一個人對人冷漠,高高在上,不熱情大方,不具有高尚的品質,他是不會幫助別人的,因為幫助別人往往就是麻煩自己。就像雷鋒那樣,雷鋒出差一千里,好事做了一火車,處處助人為樂,時時樂於助人。

    因此,能夠被人需要的人,一方面他是有實力、有能力的人,另一方面他是有愛心、有善心、有熱情的人,這樣的人,他會急人之所急,有求必應,去幫助需要幫助的人;甚至他會見機行事,主動伸出援助之手,去幫助那些身處困境的人。而受到幫助的人,雖然不一定會有所回報,但起碼是千恩萬謝,感激不盡。所以說幫助別人是快樂的,這就是助人為樂,其樂無窮。一個人能活到這個份上,被人所需要,被人感激和讚美,他當然是天底下最幸福的人了。

  • 29 # 流年韻韶華

    越是被需要,也就越凸顯出重要性,心理上得到安慰,精神上得到滿足,這樣的人往往特別有幸福感。

    有時候,別人解決不了的問題,你一上去就能解決,次數多了,別人都會很崇拜你。我想,幸福就來自於別人崇拜的眼神吧,成為了別人眼中的達人,感覺人生不白活,整個人都很輕鬆寫意,這樣你會感覺生活充滿美好,人生充滿希望,幸福也就越盛。

    有的人天生沒有安全感,如果別人不找他幹什麼事,會經常瞎想。比如,我是不是沒有用啊,別人都不找我或者關注我等等,這樣的人越希望得到被需要的感覺。這種被需要的感覺可以給她帶來成就感,自豪感。感覺就像穿了一套防護服,裡面又溫暖又舒適,還不用擔心外界的攻擊,那個時候內心深處感到的都是滿滿的滿足和慶幸。

    被需要就像我們買了彩票中獎了,路上撿錢一樣的驚喜吧,有一種榮譽的光環,感到自豪,感到快意,那就是幸福的感覺,很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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