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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春暖花開003

    父母的遺產,有人講法律,有人講親情。

    題主這個,如果講法律,就三個人平分,每人1/3。

    如果講親情,你們三個人裡面,如果有人經濟條件比較好,有人比較差。說不定好的已經自己買了房子搬出去不跟父母住了。剩下經濟比較差的,還住在父母的舊房子裡面。

    我們家就是這樣。我們家父母的房子,是70年代末,單位分的一套一室一廳的房子。不到30平米。那房子大概值接近八九十萬吧。

    那房子現在就是給我弟弟住著,我90多的爸爸,就住在我的房子裡。我們其他幾個兄弟姐妹說了,那個房子我們都不要,就讓給現在住著的弟弟,等爸爸不在了,那房子就給弟弟一個人繼承。

    如果真要爭,六個人每人也能分到十多萬,但何苦呢。弟弟沒有那個房子住,他可能就被逼上絕路了。到時候他有什麼過激行為,我們這些老哥哥們,就會良心不安的。

    我們是親兄弟,從小在一個鍋吃飯,一張床睡覺,感情不錯的。但老婆們會有意見,各自老婆的思想工作,就各自做。這方面,我老婆還是不錯的,所以我們這家,對爸爸遺產的態度,基本上就是放棄。

  • 2 # 朝才獵頭

    題主可能以為妹妹到時候也是“潑出去”的水,不需要分房子了吧?

    但是在法律上,不管是男是女,都是父母的第一順序繼承人!也就是你們三人平等!

    顯然這個時候就應該按照繼承法的規定,三個人都是第一順序繼承人,一般情況下應該三人均等分配,如果自行協商不均等分配額也是可以的。我們先看看一個案例吧。

    小李的父母去世之後留下一套房,但他們生前並沒有留下遺囑,小李有一個哥哥和一個妹妹,三兄妹原本相親相愛,在該房產的繼承問題上卻吵得不可開交。

    小李的哥哥說自己是老大,長子理所當然繼承父母的房產,小李覺得妹妹已經出嫁就沒必要繼承了,但自己也有繼承權而並不是只有大哥才能繼承,妹妹說這個問題與性別無關,她主張自己也同樣享有繼承權,該房產應當三個人公平競爭。

    所以當父母沒有立下遺囑,而房子只有一套,我們究竟該怎麼分呢?

    首先顯而易見的是,小李和他大哥的觀點都是有失公平的。當代社會,我們講的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繼承的問題上,並不像古時候那樣依照嫡長子繼承製來分配,將繼承權只歸屬於嫡長子一人。

    在人人平等的巨集觀思想下,男女之間除卻生理等方面的客觀差異,在法律上,是平等地享有權利和履行相應的義務的。所以老大和小李的主張我們是不支援的。

    由此看來,妹妹主張自己也同樣享有繼承權是合理的,但所謂的三個人公平競爭又該如何呢?

    按照財產繼承的方式進行分類,繼承可以分為法定繼承和遺囑繼承,那小李的父母沒有留下遺囑,就應該按照法定繼承的的方式來辦理了。

    所謂法定,就是法律規定了繼承人的範圍、繼承順序以及財產分配的原則。也就是說一切依照法律規定進行。

    根據中國《繼承法》第10~12條的規定,中國法定繼承人的範圍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對公婆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喪偶兒媳或對岳父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喪偶女婿。

    從相關規定中我們可以瞭解到,子女是屬於第一順序的繼承人,子女顧名思義是包括兒子和女兒的。且根據《繼承法》第9條的規定,子女享有平等的繼承權。所以兄妹三人都是同等地位的法定繼承人而平等地享有繼承權。

    在法定繼承中,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但滿足相應條件可以多分或者少分。所以一般情況下,就該房產而言,兄妹三人應當共同對房產進行繼承,各得三分之一。

    但其實,因為沒有遺囑,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是不均等的。同一順序法定繼承人是可以通過意思自治實現其繼承權的。

    繼承人可以經平等協商、互諒互讓,自願達成遺產分配協議,這樣的話,無論是否均等分配,都是意思自治的結果,是繼承人對自己權利的處分,法律對此應該充分尊重。

    所以,父母沒有遺囑,房子只有一套,兄妹三人要不共同繼承該房產,要不就大家坐下來好好商量一番,酌情分配,如果有條件的話,也可以賣了變現之後進行分配,這樣也比較好分。

    總而言之,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都是一家人,血濃於水的關係沒必要為了遺產撕破臉,一家人就該和和睦睦的才是。你說是嗎?

  • 3 # 元芳有看法

    先從法律來講,在法律面前,只要是一奶同胞,對父母的財產繼承是均等的,男女都一樣,沒有厚此薄彼之分,也沒有男多女少之說,更不能像傳統那樣將女兒排除在外,所以單純從法律的角度來講是三者人人有份,均分。

    從實際情況來講,不知道你們三個的年齡多大了,是否已經結婚獨立生活,如果你們已經成家並履行了養老義務,那麼還要看養老情況,如果三人當中有某人在平時沒有很好的履行養老義務,那麼在遺產分割時是不能享有平等繼承權的。在養老和繼承之間,基本的原則就是誰付出的多,誰就理直氣壯繼承的多。

    從情理來講,我不知道你在家中排行老幾,如果是老大的話,我感覺你應該當起這個家,帶起這個好頭,在遺產問題上做到公平公正,如果你本身就有私心,那麼對於分配是極不利的,而且還有損兄弟間的感情。父母不在了,你就是家裡的代表,你們兄弟姐妹就是最親近的人,在進行遺產分配時,你要協調大家處理好,不能因為一處房子把兄弟搞的不像兄弟。

    在家庭問題上,我還是建議講情理,最好不要走到動用法律的地步,如果家庭一旦用法律來定奪意見時,那麼這個家庭的溫暖可能就會變涼。

  • 4 # 有話說說

    這個很好辦,首先是從法定繼承角度來看,你們兄弟和一個妹妹都是第一順序繼承人,每人可繼承的份額都是一樣的,即大概念上來說這套房你們三人平分,每人可擁有1/3房產。當然還有一個前提,就是你父母都沒有父母在了啊,如果有的話就是你們的爺爺、奶奶、公公、婆婆了,他們要是有人健在的話,他們也有一份的啊,這個就稍微複雜點了,從你的說明中,估計也不太可能了。。。

    第二,從繼承法細則來說,繼承法規定了以下幾種情況,可以不完全按照平均分配的方式來繼承遺產。

    一是對生活有特殊困難和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在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可以多分。如果你們兄弟姐妹有誰的生活是特別困難的,如沒有工作、沒有收入,難以維持生活,或者說有殘疾等原因不具備勞動能力,可以酌情多分遺產。

    二是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贍養或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在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這句話是說如果你們兄弟姐妹誰是最後跟老人生活的,平時老人的生活主要是誰提供的經濟來源。

    三是具有扶養能力和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這個意思就是誰沒有贍養過老人的,明明自己有條件可以贍養老人,但是拒絕履行上述義務,那麼在分配遺產時,不應分給這類繼承人任何遺產,或者僅分給其極少份額的遺產。這裡面有一點需要注意,如果父母有固定收入和勞動能力,明確表示不要求被繼承人扶養的,分配遺產時,一般不應因此而影響其所應取得的遺產份額。

    最後一點就是經繼承人之間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分配。你們兄弟姐妹如果自己協商,想給誰多點少點,三人又都同意的,可以對遺產進行不均等分配。

    總之呢,遺產是父母給你們子女留下的最後財產,其作用是傳承與紀念,你們兄弟姐妹作為一母所生的親人,應攜手扶持,互相照應,商量著把遺產進行合理分配,而不要為了財產的分配紅了臉,傷了情,相信這也是父母最終的心願。

  • 5 # 使用者夢寐以求

    沒有遺囑只能兄妹三人都有權繼承了,誰要房子誰拿出房子的總造價分成三份,留一份是自己的,其它倆份給他們,讓他們倆到公證處寫放棄繼承權,公證後房子就是你的了,有公證就可以過戶。

  • 6 # 遨遊暢揚

    從法律上講兒女有同等的繼承權,從人道上講一個小妹妹你們兄弟倆也應該以平均分配的高尚品質,處理這件事,沒有了父母這樣分配以後你們兄妹情更加親,讓大家都能看到你們更懂理懂事,更能迎得大家對你們兄弟倆的讚賞,金錢不重要親情最重要。

  • 7 # 出來混遲早要還的

    家家有本難唸的經啊。這個問題說簡單也簡單,那就是賣了房子三家平均分。

    但實際上會很複雜,與此相同,我們家兄弟姐妹多,父母也留下一套房子,但老房子值不幾個錢,就沒有賣,於是空房就擱置爭議,空空如也,等以後再說吧。

  • 8 # 揚帆遠航2001

    首先要知道不是你們三分,有沒有母親爺爺奶奶叔伯姑姨舅等等的事。如果只有你們仨,先私下解決怎麼分,不同意的話公平講每人三分之一

  • 9 # 悠悠媽的快樂生活

    如果沒有遺囑,那從法律來說應該是按照繼承來。如果是繼承,那就是三個孩子都有份,不管是男孩子還是女孩子。很多人都覺得女孩子嫁出去了,不應該分財產。其實這從法律上來說是不合理的。除非你們可以證明在贍養上有不同的,那麼可以申請不平均分配,不然肯定是要平均分配的。

    老人都沒有了,只留下兄妹三人,你們是世界上的親人了,有事商量,很多時候親情比錢重要。

  • 10 # 使用者品味人生

    父母留下一套房產兩兄弟一個妹妹沒有遺囑如何分。父母留下的房產沒有遺囑說明了這套房產三個人共同擁有這套房產權,有兩種分法。一是將房產估價拍賣所得款項平均分;二是將房產估價後三個人誰要都可以按估價標準賠償給不得房產的兩個人。

  • 11 # 天上的雲1966

    你家的情況跟我家的差不多,我記得前一段時間我在一篇問答裡寫過這件事情!老年的父母一般都不太對遺囑的問題上心!也許是他們不懂,也許是他們認為沒必要!

    大部分作為子女的不好意思在老人都健在的時候提出來這個問題!尤其是家裡兄弟姐妹多的家庭!誰都不願意張這個嘴,怕其他兄弟姐妹多心!但是現在來看父母這麼做其實是不對的,沒有遺囑的父母給很多的子女留下了一個難題!處理的好還沒事,處理不好就容易出現父母過世兄弟姐妹對簿公堂的慘劇!

    跟你說說我家的真實情況吧!看看我的處理方式值不值得你借鑑?

    我家就我一個兒子,但是我的岳母因為岳父過世後類風溼性關節炎嚴重不能自理,九九年就來到了我家,由我們夫妻倆照顧!當時我的父母身體健康狀態還不錯,所以他們一直都是自己過!

    零二年我因為生病吃了一個野郎中的藥造成胃穿孔住院手術。我父親一股火腦血栓犯了也住進了醫院!等出院的時候就臥床不能動了!我父親臥床十一年都是母親和姐姐們照顧!我因為工作原因再加上身體不好也就是偶爾回去看看!說實話父親從臥床到去世我也沒盡到多少做兒子的義務!

    父親過世後剩下母親一個人,我讓她去我家母親不去,因為我家還有岳母在!我姐姐她們也不同意,還不放心我母親一個人在家。最後我三姐和姐夫搬到了我媽那裡跟她一起住!大姐、二姐離的也不遠,我還是偶爾回去看看!

    父親過世後母親活著這幾年發生了好幾件大事:先是走路絆倒摔壞了肩胛骨,然後坐沙發沒坐穩摔壞了股骨頭!兩次大手術之後母親的身體徹底不行了,開始臥床!

    臥床不到一年,我姐發現母親老是往一側翻身,問她她說喘氣有點費勁,拉到醫院檢查肺腫瘤!母親當時已經八十二歲了,醫生說不能手術了沒意義還遭罪。從發現到過世十個月!我母親那幾年也是我姐和保姆在照顧,我還是沒盡到兒子的義務!

    母親活著的時候曾經說過關於她老了房子怎麼處理的事情!她老人家話裡話外的意思還是想把房子給我!我是兒子嘛!不管兒子如何不孝順他們的心理都是向著兒子的!

    但是母親過世後我沒有按照她的意思做!我沒臉、我不配要父母的房產!我沒有盡到一個兒子應盡的責任和義務!憑什麼房子歸我?

    雖然我姐姐她們啥都沒說,也沒人提房產的事情,但是我還是跟她們說了我的想法。最後我做主將父母的遺產平均分配了!按照我的本意是不想要的,但是我姐她們不同意!

    我建議你們家也可以按照我的做法來做!不是我標榜自己多麼的無私,實在是沒臉獨自佔有父母的遺產!父母活著的時候自己做了什麼做了多少自己知道,兄弟姐妹心裡也有數!更何況父母雖然不在了但是一奶同胞、血濃於水的兄弟姐妹的親情還在!

    所謂的親兄弟明算賬,都是因為每個人的身邊多出來一個跟你家人跟你兄弟姐妹沒有血緣關係的那個人!沒結婚沒成家的時候誰家的兄弟姐妹把金錢利益分的那麼清楚的?從小到大我的零花錢都是姐姐們給,她們寧可不花也不苦了我這個弟弟!

    如果題主作為家裡的長子,你就應該做事公平公正一些,你們兄妹三人哪個人對父母盡的孝心義務多哪個人就多分點!哪個人家庭條件差哪個人就多給點!父母不在了這個世界上只有你們兄妹三人是真正有血緣關係的親人!

    錢沒有了可以再掙,親人沒有了去哪裡找?我們還要讓在九泉之下的父母心安!讓親朋好友信服!讓你們的親情延續!我始終認為錢在親情面前啥都不是!你說呢?

  • 12 # 金牌高考志願填報專家

    父母留下一套房子,兩個兄弟,一個妹妹怎麼分?這個問題是根本不存在任何法律問題和實際的操作問題的。

    因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的相關規定,你弟兄兩個和一個妹妹都屬於第一順序的繼承人,也在同一個繼承順序裡,繼承的權利和義務是平等的,你的父母又沒有遺囑,也就是沒有特殊的遺產的處理情況的前提發生,這裡所指的特殊情況是沒有指定繼承的情況發生,所以,你姊妹三個在繼承的順序和地位是平等的,完全享有同等的繼承權利和份額。可以按照當地房屋的總價進行折算,由購買有房屋的人拿出房屋的相應的金額分配給另外兩個人;也可以通過中介進行拍賣,三人平分房屋所得款項,這兩種選項都是切實可行的,也是完全符合法律規定的。

  • 13 # 太原大獅子

    我說說我的觀點。

    如果你們尚未成家這套房子不分,還是你們三個人的家,誰回來還有個落腳的地,根還在!對父母也是一種念想。

    如果成家了是這樣的:誰先成家誰搬出去。等三個人都成家了,按當時的市值評估房子,誰願意留下來住,誰給其他兩人出錢。

  • 14 # 卓婭姐姐

    平均分,現在還分什麼兒子女兒,錢財身外之物,心公事就公,父母不在了,兄妹就是唯一的親人了,記住再不好的兄妹,當你遇到事情他可以不幫你,但絕不會落井下石,

  • 15 # 民眾之聲

    父母去世後留下一棟房產,兄弟兩個加上一個妹妹三人怎麼分?個人認為,應該根據實際情況而定,家庭和睦要比啥都重要,比如老大和妹妹都結婚了,並且都有自己的房子,只有老二沒結婚和父母一起居住,這樣情況很多,就不應該按照繼承法分配房產了,直接把房產給老二就好,子妹之間為了房產爭?贏了錢輸了兄妹情誼。

  • 16 # 萍風竹雨123

    父母留下一套房子,你們兄妹三人,沒有遺囑。如果按照法律,三人都是父母的孩子,具有同等的繼承權。所以房子應該是三人平分。但是也應該結合具體情況。

    一,如果對父母的贍養,是以兄弟二人為主,妹妹只是盡了輔助贍養的義務。那麼就應該按權利義務對等原則,即誰盡的義務多,誰得到權利也多。那麼房子就應該以兄弟二人為主。

    二,如果妹妹對父母的贍養義務盡的比較多。在房產分配上應該偏重妹妹一方。

    三,如果是兄妹三人對父母的贍養是均等的,平日的醫療費用,生活費用等都是均攤。那麼父母的房產也應該均分。

    其實父親僅有一套房子,遺產並不算太多,大家應該根據實際情況,以大局為重,互商互量,在基本公平的基礎上,和和睦睦的繼承最好了,畢竟,親情最重要。

  • 17 # 犇鑫焱

    要是講法三人平分,要是講法又講德,根據老人生前誰照顧多給誰多分點,如4:3:3,或共同照顧,對條件相對比較差的給照顧也可以這樣分。家合萬事興。兄妹情更重要。供君參考。

  • 18 # 阿里粑粑519

    父母留下有一套房子,沒有遺囑,我們兩個兄弟一個妹妹,你們兄妹是不是三個人,如果,你們是上海人的話,應該平分,面積是多少也不楚,要按面積平方買,是不是在內環,不能回答你們,很抱歉,

  • 19 # 閒聊亨特

    在無遺囑的情況下,無論是賣房分錢,還是以房折價用錢互補找齊,最好是根據各人情況協商分配,如萬一達不成協議,那麼就是折價平分,從法律角度出發,不管每人經濟狀況如何,對父母盡責多少,所有子女的獲益是均等的,所以說,在無遺囑情況下最好是好商好量,意見統一,如果鬧到法院如無特別證據,應該是均分。

  • 20 # 使用者4586959779

    別為分房哥們弟兄妹關係處僵了,實在為難還是捐了吧!感情是金錢買不到的,這是最漂亮最完美的辦法。放下屠刀立地成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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