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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二月蘭的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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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佟哩個佟
哈,看了這個問題,心裡還是有些小平衡的哦!我們窮人做夢都想能發財,沒想到有錢人雖然錢很多也還是有很多煩惱呢,被錢煩的!
你被這個問題所困,我相信,你無意識的,還是把兒媳婦當成了“外人”,把你兒子當成“自家人”,所以,兒媳婦給你錢,你沒有滿足感,認為不過是自己的錢從一個口袋放入另一個口袋;而兒媳婦給她的父母錢,你就認為是肥水流進了外人田。所以,你就想,兒媳給你的錢其實等於沒給,因為都在自家的錢袋裡呢!損失的是給親家的那一萬,那可是“外人田”。如果能委婉提出都別給,那就沒有損失啦!
所以,我說,都是錢鬧的!
從家庭關係說,你的兒子一旦結婚組成新的家庭,你也成了外人,地位與你親家無異,你兒子的財產兒媳有支配權,但你沒有!兒子兒媳給你錢是孝敬和義務。當然,你的錢兒子兒媳也沒有支配錢,你如何花是你自己的事。明白了你與親家地位平等,估計你的心理就會平衡一些啦!
其實,你很幸運,兒媳是個好兒媳!她明白一碗水端平,給你和親家一樣多!有些兒媳對自己的父母很好,對婆婆則不然,你如果遇到這樣的兒媳你能怎樣,不是至古以來婆媳關係難處嗎?所以,先調整自己的心態,不要心疼你兒子的錢,那些錢是你兒子和兒媳的,不是你的,兒媳每個月給你一萬,你拿到手才是你的!
當然,也可能你很愛你兒子,心疼他,不想要他的錢,因為你自己收入很高,根本不需要。如果是這樣,我建議你不要向兒媳提出來,最好是兒媳給你還是接受,再私底下還給你兒子。為什麼這樣呢?你拒絕兒媳給你錢,會讓你兒媳難堪,給她父母錢也有些不坦然,其實影響你們婆媳關係,得不償失。還有可能影響你兒子的夫妻感情,我估計你更不願看到這樣的事發生!
一句話,兒子結婚,成了別的女人的丈夫,你要擺正心態,不要老抱著“他的就是我的”這種想法,很多問題就都不是問題,更何況你的還是“錢多”的問題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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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恨死然鵝活著
本來是家家有本難唸的經,到你家就變成了《歡樂頌》,恭喜你兒子兒媳,當然先得恭喜你啊!
相對一大批收入低下的家庭來說,你孩子小夫妻家庭收入應該是比較優渥的,為什麼說說您聽到的都是歡樂頌呢,就是因為收入高而產生的一點點小煩惱。每個人對待錢的感覺不一樣,你呀,就不要用自己的思維去約束下一代的行為,也不要把他們手上的錢看著是錢。
實際上你耿耿於懷的是兒媳將家裡的收入“變相”補貼給了孃家,給就給唄,只要小家庭成員過得舒心就行,一旦她的孃家日子不好過,你媳婦心情哪會舒暢,她不舒暢您兒子的日子不同樣不好過嗎?如果你覺得自己家裡寬裕,不需要小家庭補貼,您就將他們給的錢單獨的存起來,到小家庭需要的時候再支援一把,多好呢!實際上,您的兒媳是很得體的,如果她單獨地、私下底支援她的孃家您哪會知道?您兒媳這樣做,三個家庭都開開心心,其樂無窮,一旦您干涉進去,無端地生出一大些事情出來了,那時再用金錢是搞不平的了。前面說了,不要將他們手上的錢看著是錢,他們全球旅遊,把錢還花給外中國人呢,現在她把錢花給自己人有什麼不好啊,就當你兒子兒媳在歸還親家的養育之恩。
具體方式不重要,家庭幸福是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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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凡人閒聊
請你調整心態為好
首先,兒子收入不管多少,和兒媳婚姻存續期間,歸入夫妻共同財產。兒媳給你和親家各1萬也算公平。你操什麼心那。
其次,從你所述,對親家明顯有居高臨下之勢。說什麼娶兒媳,又不是扶貧…你一個月收入10萬,親家退休金兩人加起來7~8000,收入差距之大。明顯"門不當戶不對",瞧不起親家呀。找物件是你兒子的事,他就願找"窮"人家,你不是不知道。再說"扶貧“有錯嗎?兒子扶他岳父母,兒媳扶她父母,沒有錯。你心裡彆扭,彆扭啥?你心沒放正,心裡才彆扭。你把親家平等看待,就不彆扭了。
再次,兒媳同等盡孝心,你高興才對。對兒媳給你親家1萬,不僅不該阻撓,而且還要鼓勵多拿點才好,那顯得你當婆婆的多大度呀。再說你兒子兒媳年薪95萬,不說你的收入,就小倆口敝開花,"九牛拔一根毫毛"給你親家算啥呀,是你"吃醋",心裡不平衡。只要你調整好心態,心裡有Sunny,心裡亮堂堂。不要自找煩惱,自討沒趣。兒媳給孃家多少,與你沒關係。只是與你兒子有關係,你兒子願意贊助他岳父母,為了小倆口的和諧幸福,請你不要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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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 麥風荷
看了這個能掙錢的婆婆“理直氣壯”地對媳婦的“討伐”,我能體會到,這位婆婆對於自己和兒子的辛苦勞動所得,被媳婦這麼輕易地給了孃家,有一種憤怒,有一種無辜被算計的感覺。請不要著急,我們一一梳理一下。
01.小家庭的事情,應該由小家庭決定,父母過多幹涉,不利於家庭和諧
既然兒子已經結婚了,那麼兒子的收入,跟媳婦共享,是情理之中的事,小家庭的事情應該由小兩口商量決定,作為婆婆再去幹涉,就有點越界了。
其實婆婆的想法,也可以理解,畢竟兒媳剛進門沒多久,婆媳之間還沒有情感,不管兒子多寶貝這個媳婦,在婆婆眼裡只是新入夥的一個別人家的姑娘,兒子才是自己20多年的親人,親情也是要慢慢培養的。
02. 一家人之間不能只談錢,感情和親情才是最重要的
婆婆心疼兒子的收入被丈母孃沾便宜,這本身是站在我本主義的角度,我現在有賺錢能力,我不需要這個養老錢,所以丈母孃要了,就是佔別人便宜。那麼,不久,有孫子以後,由誰來看呢?如果婆婆忙於生意,沒時間照顧孩子,讓孩子姥姥姥爺照看孩子,又怎麼回報姥姥姥爺的付出呢?按照保姆和月嫂的工資水平發放嗎,那麼據現在的市價,那麼可能姥姥姥爺一個月收入2萬也不止哦!
一家人,不能在金錢上斤斤計較,這樣會傷了和氣,一家人如果只談錢,那麼不得不說,這一家人之間就窮得只剩下錢了!感情、親情才是最寶貴、最無價的!
這個“精明”的婆婆,算錢這麼厲害,一定很注重投資回報的,其實人一輩子,錢的投資收益是有數的,“情感投資”才是最上策的。如果婆婆很慷慨地,讓媳婦孝順丈母孃,甚至把自己吃不完的補品,主動拿給親家,那麼這是多麼和諧的一家人,當家裡孩子多,忙不過來的時候,親家當然也是樂呵呵地主動請纓幫忙。這才叫有錢出錢,有力出力,全家齊心奔小康!
03.人心換人心,四兩換半斤,婆婆是長輩,要先有態度
誰都有老的時候,萬一,哪天,婆婆年齡大了,需要媳婦照顧,那麼你前面的慷慨、大方、為人著想就會換來媳婦的溫暖、體貼和孝順;相反,如果,你為了一點錢,傷了媳婦的心,那麼你的晚年可能只能在高階的,但是冷清的養老公寓度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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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 簡單得快樂
看了你的敘述,
可以說:你家是有錢人!
既然兒媳婦和兒子的年薪加起來都快有100萬了。再加上你們做生意,一個月也有10來萬,一年也有100來萬。四個人一年的收入加起來就有200多萬,也算是大戶人家了。
你又何必區區計較這一萬塊錢?兒媳做法沒有不合適,她給了你們一萬生活費,給了自己的父母一萬生活費,都是在孝敬雙方父母。
你只不過計較的是:她以前每月只給三千父母,現在給一萬多生活費,心裡不平衡了,彆扭了。
如果,兒媳婦只給自己的父母一萬元生活費,沒有給你們,那就是她的做法不對,存在偏心想法。
再說了,這一萬塊不是給別人,是給自己的父母,也算是女兒孝敬父母的養育之恩。
建議:
還是不提為好,提了就傷感情,傷了和氣。有時候,人要學會大度,把握大方向,對於小事還是不要計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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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 籽銥奶奶
這個問題我感到很奇葩,哪有給錢還不要的?你兒媳婦能每月給雙方老人生活費,一是說明她孝敬父母,二是說明她有經濟實力。
你想委婉拒絕,也不好說的,這是明擺著的事,兒媳婦的想法和你是不一樣的,表面看公平,實質是偏向自己的母親。無論怎麼委婉拒絕,兒媳婦都會看明白的,所以,就裝糊塗吧。俗話說,難得糊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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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 十月的微光
你可以不要,但不能阻止兒媳孝順自己的父母。
第一,你都會說自己兩夫妻每個月做生意有10萬的收入,兒子年薪80萬,你們家還差這點錢嗎?既然錢不是問題,又何必耿耿於懷?畢竟你兒子都沒意見!
第三,兒媳年薪15萬,一個月也有一萬多,她沒上班嗎?她自己賺錢,然後拿自己的錢給自己的父母有什麼錯?重點是她自己有上班掙錢,另外一點是,孃家夫家一碗水端平,都給10000。
綜上所述,建議自己心胸要開闊,很多東西越是計較,就越會失去,越去在意,就越會遠離。
財富積累再多都沒用,生不帶來,死不帶去,不如人生在世,好好享受。你們每月10萬收入,夠花可以跟兒媳說不用給,也可以把錢存起來,以後給回孫子孫女。希望你能明白“家和萬事興”的含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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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問題我試著從另一個角度來分析:
兒子婚後兒媳掌管家庭經濟確實沒問題,每月給雙方父母各一萬元看著也很合理沒有偏向,可是當婆婆的心裡不舒服,因為事實上他們不需要這筆錢,兒媳卻非要“錦上添花”,實際是為了名正言順貼補孃家。我要說的是這個兒媳的做法妥不妥當或者說有無必要,因為題主沒有交代兒媳是否獨生子女,所以分兩種情況來說:
一、假設這個兒媳婦是獨生子女,父母兩人有退休金七八千,可以說維持兩人正常的退休生活根本沒有問題,女兒也應該盡孝,但是真的沒有必要每月固定給父母一萬塊錢。如果沒有特殊情況,錢還是由自己掌握比較合適,父母生病或有了意外需要,拿出錢來資助理所應當,或者也可以每年拿出不是固定的幾萬元錢鼓勵贊助父母出去旅遊休閒一兩次。如果父母沒有這方面的需求(畢竟不是人人都喜歡或者適合旅遊),就更沒必要給他們這麼多錢。
我覺得每個人都應該過跟自己能力和身份相匹配的生活!從前有話說“爹有娘有不如自己有,夫妻有了還得伸伸手”!那麼反過來兒女有錢也不代表父母一定可以心安理得的無度索取享受。所以這個兒媳婦的父母如果真心疼愛自己的女兒,為自己的女兒好,自己的退休金足夠維持生活,也真沒有必要接受女兒每月一萬元的孝敬,換作一般人都不可能這樣,這明顯也不能是一個長遠的狀態,女兒的小家庭由此生出事端是早晚的事!
再說這一萬元錢如果是父母主動要求給的,這個女兒就更應該思量了,自己老公年薪80萬,看起來是不少,但是如果在北上廣深這樣的大城市生活的話,也不算特別高收入。再說收入和付出是對等的,老公有高收入一定也有更多的體力和腦力的付出和身體的提前透支,自己掙得多,也應該是自己小家庭花更多才合適合理!現在能掙80萬,也不代表以後一定會有(當然也有可能更高)。
但是每個人結婚有了自己的小家庭,自己的勞動所得肯定應該最先滿足小家庭的需求和未來子女的培養、夫妻自身的提高等等,再說“天有不測風雲,人有旦夕禍福”,人還要學會未雨綢繆,自己也要為小家庭早有養老規劃和經濟儲備。
二、假如這個兒媳婦不是獨生子女,父母還有別的孩子,那就更不適合每月固定給父母一萬元錢。就算父母的另外一個孩子跟兒媳婦有著同樣好的家庭條件,也會造成姊妹之間攀比盡孝的矛盾!如果另外一個孩子生活困難,這一萬塊錢,父母絕對會用來贊助別的子女!孝順父母天經地義,但是沒有特殊情況,長期資助其他姊妹,怎麼做也說不過去,並容易助長家人不勞而獲,無度索取的心態和思想。老話說“鬥米養恩,擔米養仇”,還有“救急不救窮”、“人心不足蛇吞象”!兒媳婦這樣的付出,最終絕對沒有好的結果!
就算是父母如果心安理得的接受這樣的回報,時間長了也會生出更大的貪念,姊妹的話更是如此,你今天能給一萬,明天對方就會希望給兩萬甚至更多,人性的貪婪註定如此!
因此這個婆婆如果能從以上的角度來試著說服兒媳改變自己的做法,聰明的兒媳肯定能夠領會!當然最好還是由自己的兒子跟兒媳婦好好溝通,小夫妻達成共識,才是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