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21 # 傑米哥

    結婚五年了,發現自己的老公是一個同性戀,我覺得你有兩種選擇,如果你們兩個人還是很恩愛的話,那可以繼續生活下去。如果你老公沒有對同性發生什麼身體接觸或者是過分的行為。我覺得這日子還是可以過。第二種選擇就選擇離婚,如果你們沒有小孩子的話,就把財產分割好就直接離婚算了。你再去找你喜歡的人,他去找他的同性伴侶也好,或者是單身過他的生活也好。這個世界是多彩的,也是包容性的社會。在美國早就已經法律允許同性結婚。什麼樣的戀愛關係什麼樣的狀態我們都可以接受,只要不違法,合情合理就可以了。只要你自己恩愛,只要你是過的好就可以了。

  • 22 # 迷路的石頭啊

    這特別簡單。你對你老公的愛與他是不是個同性戀無關。你心裡在糾結的是,你能不能融入這種生活。事實上這種情況在當今社會出現的並不在少數。雖然我認為你的丈夫已經違反了倫理道德。因為夫妻在結婚的時候,這種事情應該相互瞭解。如果他是為了掩蓋自己的身份而和你結婚,那麼我認為這個人的人品,真的不怎麼樣。是這種情況的話,我覺得你應該和他攤牌了。畢竟作為一個性取向正常的,你不應該承受這種痛苦。當然社會上也存在一種能夠接受這種生活的群體。畢竟同性戀本身沒有錯。只不過在當今的婚姻體系下,這對每個人都是一座巨大的山,不被人所理解。生活是自己的,要靠自己去做決斷,希望你好好思考一下。

  • 23 # XINSHUANGTING

    那麼久才發現顯而易見,這是是很痛苦的一件事,男的不是真的愛你,只是借你在婚姻上掩飾他的存在,你也可能得不到真正的幸福,和他好好溝通。意見不合最好分開,不然後面會越來越麻煩的。調整好心態理性的去和他溝通,不要因為自己單方面的“感情”而毀了自己。有一點要告訴你,如果他只是玩玩同性而已你還有挽留的餘地,如果他本來就是同性戀再和你結的婚,那你只是他的藉口,還是分開好。

  • 24 # 宋易交流號

    同性戀,女生可以理解,男人我理解不了,有木有和我一樣想法的?

    女人他不香麼?

    理解不了

  • 25 # 尚午影視工作室

    一定以正確方法去面對,不可以打擊一個男人自尊心,可以去看看心理醫生,女方多給她溫柔的一面也許是女方的強勢早就男方的自卑,才走上這條不歸路,多方面找出原因所在,應該還有救。

  • 26 # 渡眾生

    首先冒昧的問一下有孩子沒,要是沒有這就好辦了,重新選擇吧,要是有的話這就很難辦了。不過就不能這麼瀟灑的說走就走了。

  • 27 # 流淚的乞丐

    你老公揹著你找男人,這很好!揹著你找各種女人,怎麼樣?反正人是群居動物,要都不找,不現實的。同性戀也不是什麼人都會看上的。同性之間只是隨便玩玩而已,而異性之間一定要有愛。生活不只是性那麼簡單!同性之間不必太在意……如果亂搞異性,那才是你家的禍害。另外男人沒有幾個是真正直的,在特定環境下,同性會發生性關係的,那只是解癢而已。

  • 28 # 零叄那年

    同性戀會讓生活混亂,無法正常過下去的啊!為什麼五年了還在糾結呢。不幸福就分了吧,他也應該不會多幸福啊,他喜歡的不是你這個型別的不是嗎!同性戀也正常,但你不是啊啊,就得為自己著想,人就一輩子,苦哈哈熬一個過不了正常夫妻生活的人,對你太不公平了,享受不到該有的魚水之歡,也肯定沒有夫妻間的相濡以沫,生活中還有什麼樂趣可言呢?好聚好散比較好。㊗️早日找到屬於自己的幸福!

  • 29 # 肉團生活隨拍

    這確實是個糟心的問題,都五年了,覺得你們可以好好的心平氣和的進行溝通的,眼下這個世道什麼樣奇怪的事情都有,也不用奇怪了!

  • 30 # 玉璽金龍

    既然已經結婚五年了,才來提這個問題,剛剛開始的時候幹嘛→_→去了,還有五年了,你活活生的守活寡,要不就是你也不正常,要不男方家財萬貫,你不捨得走……還有你既然已經習慣成自然了,可以跟你老公相量去孤兒院領養一個小孩。假如真的不想跟他過了,可以直接離婚……

  • 31 # 喵語啟示錄

    問題有歧義。

    1、結婚五年了,是你老公隱瞞了你五年,你才發現他是同性戀,然後不知道怎麼辦才好?

    2、結婚了,你老公隱瞞了自己是同性戀,後來你知道了,現在結婚五年,但堅持不下去了,不知道怎麼辦才好?

    3、結婚之前你就知道你老公是同性戀,堅持五年了,現在堅持不下去了?

    第一種:本身帶有欺騙性,你老公如果對你還可以,就看看自己是不是很抗拒同性戀,如果抗拒,也沒什麼好說的,各過各的生活吧

    第二種:說明你還是能忍受的,嘗試改變吧,改變不了就沒什麼好說的,各過各的生活吧

    第三種:只能說你太自信了,哈哈,自己看著辦咯

  • 32 # 國民雞湯

    生活更多是不如意,互相包容互相理解,如果老公沒有傷害到你,也就一笑而過。如果影響到你,那就快樂的分手吧。

  • 33 # 編織編愛

    如果發現自己的愛人是同性戀的話。那麼建議首先應該選擇與自己的愛人進行溝通交流。幫助您的愛人共同分析造成出現性取向異常的根源。多數情況下同性戀朋友是可以在幼年時期追溯出由於遭受過一些不良的事件刺激。或者被性侵犯,導致出現的性取向異常情況的。

    不知道你的判斷是否準確,同性戀其實是非常典型的一種性心理偏好,一般表現的是比較明顯的,除非患者是刻意的去壓抑自己的真實的性心理,像這樣患者本身是長期處於一種痛苦壓抑狀態,如果你們還沒有辦法明確診斷的話,可以去心理科做一下家庭性的心理諮詢治療,這樣能夠幫助你們判斷以及調節你們接下來的關係。

    如果你不能接受就果斷放棄,就把他當成是一個不愛你的男人放棄,以免痛苦終身。

  • 34 # 樂在其中之喜聞樂見

    同性戀者沒什麼問題啊,問題是,他在與你婚姻期間還有他的男票就不對了!如果在與你婚姻期間還找他的戀人,就不行了,這不等於是出軌嘛!讓他作出選擇吧,選你不喜歡選者同?

  • 35 # 春暖花開6755844640432

    五年你才發現嗎?要不就是你太傻,愛他太深,從不曾去深究過。要不就是他是雙性戀。我的建議離開他吧!日子還很長,放過自己,過去的就過去好了,不必一直噁心著自己。

  • 36 # 閒暇家常飯

    如果愛你愛家不影響吧我覺得,只是性取向有點問題。應該是屬於雙性戀只是更偏向於另一種性取。五年我不相信沒有過性生活,就算後來時間長了對一個人的身體冷淡了,才開始兩年肯定有個。

  • 37 # 揹著歲月往前奔

    從問題表面上看獲取的資訊不多,接下來從兩個方面來進行分析:

    第一,結婚五年了,這麼長時間的夫妻生活,已經足夠說明你們夫妻之間一定是有感情基礎的,不然正常男女婚後也有很多伉儷抵不住七年之癢,何況老公還是一個同性戀!

    談戀愛期間多多少少肯定會發現對方一些不對勁的地方,當然每個人在青春期以後都會因為環境影響而導致多重性格。

    其實每個人都或多或少的存在這樣的多重人格,對於性取向也可能是因為婚前,也可能是婚後才發生的。這個不難想象,婚後有很多夫妻因為日常柴米油鹽,工作壓力,已經不再有當年戀愛時的體貼,不注重婚後夫妻感情的經營,導致慢慢對對方的感情依賴減少。

    這個時候就會發生兩種情況,其一就是可能有外遇,當然是異性的,這就是大部分婚姻破裂的原因。其二就是有一部分人是完美主義者,他們對婚姻甚至任何事情有一種責任感,任何事情都講究完美。所以這部分人不會在外面尋求異性來自毀婚姻而是隨著時間推移引發了他(她)身體裡隱藏的異性基因。

    起初大部分表象只是表現為對身體的好奇,如果期間沒有及時進行干預,就會導致後期越來越嚴重,甚至改變他(她)的性取向,這是一種心理疾病,需要及時問醫,及時干預還是可以挽救的。

    第二,如果時間在你結婚之前或者婚後不久已經發現對方是同性戀了,沒有小孩就及時止損吧!離婚對大家來說是最好的結果了。

    五年了!不能繼續錯下去了,也無需過多的指責對方,因為相信曾經你們還是相愛的,不然怎麼可能結婚呢?還相處了五年之久!

    如果已經有孩子了,那在就醫無果後,就只能選擇放手了,妥善安置好你們的孩子。至少你已經努力了,無愧於心!無愧於他,無愧於家庭!祝你未來可期,幸福美滿。

  • 38 # 香港呆呆

    如果真是這樣,就結束這樣的婚姻。你們可以好好談談,把事情說清楚,彼此放手,讓對方都可以重新尋找自己的生活。

    只有結束現在這種生活,才能各自尋找到自己真正的歸宿,避免相互傷害。

    假如:還有孩子問題,需要妥善處理,孩子是無辜的,不論父母如何,都應當保護好孩子。

    相信他也是善良的,好好協商,事情可以解決好。

  • 39 # ZKMY之家

    我得好朋友請教過我這樣的問題,她和老公加戀愛到結婚不到一年,是男方要求結婚的,但是從戀愛到婚後,他們沒有一次性生活,連牽手都寥寥無幾。婚後,男的就基本不回家了,跟一男的住在一塊。冷淡女生,就等著女方提離婚。這樣他自己就沒有過錯了。

    男主的是公務員,他要這個婚姻只不過為了照顧自己公務員的身份,全然沒有想過自己的這種行為對女方的傷害。這種情況我建議我這個朋友離婚,原因很簡單,不要跟不值得付出的人耗費青春和經歷。

    這種事情你自己去判斷,如果你還愛他,且能接受這種行為,那就繼續;否則,就退出。至於誰先說?對於自己的幸福來說這都不叫障礙。

    我身邊也有同性戀的朋友,男的女的都有,跟他們日常交往也挺正常,我們也都接受他們這樣較為特殊身份的人。我不反感同性戀,但他們不應該用這種方式去折磨常規性取向的另一半,是不道德的。

  • 40 # 胖叔陳大

    我妹妹有個從小到大在一起上學,工作的發小閨蜜,她是位小兒科主任醫師。她結婚後有了一個女兒,女兒從小由她撫養帶大。她女兒現在在日本留學期滿後,留在日本工作,已經在日本定居了。我妹妹的這位閨蜜的丈夫,也是個同性戀。當年她們結婚後一直都是兩地分居,因為那位丈夫在近鄰的一個城市工作。這麼多年來,她們長期分居,丈夫很少回家。現在我妹妹的閨蜜也已經退休了,但這麼多年來,她們之間就只是保持著夫妻的名分,也沒有離婚。平時也基本沒有來往。我也曾經問過我妹妹的閨蜜,丈夫是同性戀已經是公開的祕密,為何不離婚?她說:“孩子都快成家了,我們都到這把年齡,也沒有必要再從法律上來離婚了。現在大家各過各的生活,將來各自的財產都有女兒來繼承,也沒有什麼不好。何必一定要從法律上來辦理離婚手續,給自己丟這輩子的臉面呢”!我感覺,一個家庭裡遇到一方是同性戀,只能他們夫妻之間自己去解決最合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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