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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1 # 迷境

    不用矛盾,直接答應!他們只是像貴賓一樣的參加你的婚禮。並非讓你在你養父母和他們之間二選一,又何必如此糾結?

    你自己都覺得誘惑很大,內心很矛盾。說明排斥他們的心理並不是那麼堅定!我給你幾個答應他們的理由。

    理由一,他們生下你,卻把你拋棄這麼多年,這是她們可能此生都無法彌補的遺憾!區區一套房,這是你應得的!你原本該得到的,遠遠不止這麼多。

    理由二,如果你這次拒絕了他們,你內心可能很長一段時間都在糾結自己當初是不是選擇錯了。也會為如何處理和他們之間的關係費時傷神。有些事情看淡一些,答放下恨,其實也是放過自己。

    理由三,你的養父母是真的很愛你,他們不阻止你和她們相認,每一個方面都是為你好,為你考慮。你的工作以及以後在婆家的地位。你沒有答應你的親生父母,其實他們心裡也會有個結的。當然前提是他們只是客人,你的養父母才是你以後需要孝敬和守護的。

    理由四,當你真正經歷過生活的困苦與磨難,你就會明白,面子,恨這些東西很難放下,但在生活中卻毫無用處。想辦法自己過的好了才是現實!

  • 22 # 你我他在路上

    親生父母因為嫌棄你是女孩而送人,現在因為自己的孩子遭遇不測而再次想認回你,並且用一套房子作為條件要求結婚時候出席,這的確是個兩難的選擇,大家也不必指責說題主過於物質。

    2,養父母家雖然條件差,但他們竭盡全力對你很好,俗話說生恩不如養恩大,並且,在條件不好大情況下,依然對你非常好,你可是這些年他們節衣縮食,為你付出的可以說勝過很多親生父母。如果因為親生父母承諾的房子去認親,你置養父母於何地?

    3,親生父母認你,是基於自己孩子遭遇不測的前提,對於這樣的父母,無論是人品還是所謂的對你的感情,你品,你細品。

    4,擺在眼前的物質條件,任誰都會心動,依據這個斷定你有多物質,這種說法不對,不吃他人苦,莫言他人事。

    就你遇到的這件事來看,一套陪嫁婚房,不是基於父母對你的補償、對你婚姻生活的祝福或者說基於父愛母愛,那是“以父母名義參加婚禮”作為交換條件,對你的養父母公平嗎?孩子,你翻開你家戶口本看看,和你一個戶口本的是養父母的名字。你的親生父母,如果不是要來認你,可能在你的生命裡永遠都是陌生人。

    生父生母給了你生命,不是說不能認,但是,如果親生父母要給相認加上那麼多條件,那麼,相認的意義何在?像生意一樣的交換,對於你來說真的那麼重要嗎?

    有句話說,任何能用錢解決的問題都不是問題,用金錢可以買到房子,但買不到養父母給你的愛。

    如果你的生父生母,真的是為你好,就不會提出這樣那樣的條件。既然附加了條件,那麼,既然是條件,那就可以談,如果他們給你一套房,作為交換的是年節你有空的時候回去看看,我認為房子不是不能要。

    我已為人母,為了孩子,我願意傾盡所有,相信天下絕大部分真正愛孩子的父母也是一樣,但你的親生父母不在此列。

  • 23 # 想飛的魚1003

    身邊有兩個例子。

    一個是我表姐的小姑子。

    她是我表姐夫小姨的孩子。當年計劃生育查的嚴,沒到生育年齡,說好男孩挨罰也自己養,女孩就送給表姐婆婆。

    生了一個女孩,就成了表姐夫的妹妹,據說表姐婆婆還把自己4個月大的胎兒引產流掉。這神操作,我至今搞不懂。

    這女孩從上高中開始,她親媽媽放寒暑假就一直給她點錢。慢慢的到現在快結婚了,也一直給點小錢。

    小姑娘對她親媽媽挺好的,工作後還經常給她親媽媽買東西,衣服。

    表姐婆婆說,她不知道。但是從很多方面我們都覺得她知道,只是不說。

    比如:她會不自覺的和他哥說:我和你能一樣嘛。我得多給我姨買東西。

    現在快結婚了,就這樣,都沒說,也挺好,難得糊塗。

    一個是我堂弟媳婦,被自己的親嬸子領養。當時是養母失去孩子。她奶奶讓她親媽媽送給嬸子養。親媽媽太善良了,同意了,從小也疼愛,可是我堂弟媳婦一直恨著親媽媽,不原諒,不理她!

    我覺得,不管什麼原因,被遺棄,很多人都不能接受。

    感覺親媽不要,從心理上很受傷害,多年不親密接觸,也親近不起來。養母也開始有點隔閡,不那麼自然了。

    這個小女孩要自己抉擇了,不要傷了養父母的心。如果想接受錢財,原諒親身父母,也要掌握分寸。

    總之遵從自己內心的選擇,別人做不了你的決定。

  • 24 # 黃梅嬌

    說一句實在話,當自己知道被親生父母遺棄的,心裡的那一種無奈痛苦,不是一般的言語能來表達。

    我有個朋友小金,她媽媽一共生了一個兒子,四個女兒。

    哥哥是老大,在她上面有三個姐姐,可是她的父母卻把她送給了別人。理由是生活困難怕養不活她。

    小金才五個月就到了養父母的家裡。

    小金的養父養母對小金非常好,視如己出。當公主一樣的照顧。

    小金如果在自己的生身父母家裡,絕對不可能享受到這種待遇。

    小金說雖然在養父母的家裡,自己過的很幸福。但就是心裡對自己親身父母的那份遺棄實在是想不通,因為小金在家也不是最大也不是中間還是最小。

    後來小金長大了。親生父母來認她。小金理也不理。姐妹兄弟也來認她。小金照樣不理不睬。小金說在她的心裡,感謝父母的遺棄,她才能過上這麼幸福的生活,以後不要再來找她。

    其實有很多人勸她,認自己的生身父母,血緣關係是割捨不了的,可小金說和他們沒感情,我現在就是和她的爸媽生活在一起。

    做人要憑天地良心,如果沒有養父母當初的接受,就沒有今天幸福的小金,不會寒了父母的一片深情。

  • 25 # 詩語之旅

    先拋開親生父母,當初送養你時的冷漠無情不談,只說他們今天的人設。

    很顯然,對於你而言,一套房子,或許是一大誘惑。但是,對於親生父母而言,則是一個交易,是建立在物質基礎上的情感交換,是虛偽的親情,是可恥的行為。建議,這份所謂的嫁妝不要也罷,這樣的父母不屑相認。

    真正的愛,無私的愛,是發自內心的。從血緣上講,你認與不認,你都是親生父母的女兒,可你的親生父母,恰恰是看不到這一點。乃至於在你結婚時,趁人之危,以金錢物質相誘,可見人設糟糕透頂。

    他們想的,無非是在你結婚時,坐享其成。並以一套房子為籌碼,一方面是為了炫耀,另一方面是為了彰顯他們所謂的“父母之愛”。

    多麼熟悉的聲音

    陪我多少年風和雨

    從來不需要想起

    永遠也不會忘記

    沒有天哪有地

    沒有地哪有家

    沒有家哪有你

    沒有你哪有我

    假如你不曾養育我

    給我溫暖的生活

    假如你不曾保護我

    我的命運將會是什麼……

  • 26 # 楓然ly

    這個問題的解決方案最終還是在你自己身上,你要問你的心。

    從你的敘述來看,你還是有點動心了。雖然你的養父母很大度,但他們也只是不想讓你為難。

    其實從養父母的角度來說,他們領養孩子時,最害怕、最擔心的事情出現了,現在他們的內心是很恐慌、很焦慮的。所以這時候,你的決定和態度對他們來說很重要。

    你的親生父母有點財大氣粗的感覺,很強勢!如果你決定要認他們的話,就要跟他們談條件,不能順著他們的意,不能傷害了養父母的感情。

    一切都是你自己決定吧。但有一點,人要懂得感恩,一定不要讓養父母傷心,要一如既往地對他們好,他們才是在這個世界上真正愛你、對你有恩的人。

    記住,這種事情萬不得已時,寧願傷害那對生你但又不養你的父母,因為你對他們來說永遠都只是一個無關緊要的人,如果他們的生活沒有遭到意外的話,那麼這輩子即使你想找他們,他們也不一定與你相認的。

  • 27 # 情感問題傾訴者

    親生父母家裡條件好,但是因為生你是女孩的問題,所以把你拋棄了?

    這種父母不就是典型的重男輕女嗎?看不起女孩,生了女孩就直接拋棄。這種拋棄孩子的父母,你覺得他們有資格當人的父母的嗎?

    後來孩子遭遇了不測,現在他們又來認我。

    讓我說句落井下石的話,這就是親生父母他們的報應。如果後來這個孩子沒有遭遇不測的話,大概率不會有今天的過來叫你認他們做父母,拿一套房送你做嫁妝的事。更不會有前面開頭的過來找你。

    你以為他們是出於內心的愧疚來找你嗎?他們只是因為自己另一個孩子遭遇不測了,他們只是出於良心的不安。

    說到底,這麼多年他們關心過你嗎。他們有出過一分錢嗎,他們又什麼時候盡過當父母的一分責任,他們又何嘗關心過你。

    現在好了,知道你長大成人了,知道你要結婚了。

    假情假意的回來認你做女兒,送你一套房,然後過來和想和你養父母爭奪撫養權,這才是他們最終的目的吧。

    既然親生父母過來送一套房作為嫁妝,你養父母也同意。要,怎麼不要呢?就當做是這幾十年對你損失的補償,不要白不要呢。

    既然他們想以父母的名義參加你的婚姻,那就來唄。

    等到了婚禮現場介紹來場嘉賓的時候,不但要著重的介紹你的親生父母,並且更要著重的介紹你養父母們。

    如果不是因為你的親生父母生你出來,養父母把你養這麼大,你今天也不會在這裡結婚對不對。到時候結婚的時候,就這麼做,這樣才符合他們的心意。

  • 28 # 彩霞滿天吉星照

    當初把你抱走,現在沒有孩子,又想起你,又拿財產誘惑;你要想清楚,烏鴉反哺,做人知道感恩,養生父母對你恩重如山,沒有他們辛苦的撫養和付出,也就沒有你的存在,養父母的恩情錢財是無法替代的;所謂養生父母大似天,親生父母站旁邊,如果他們真的要參加婚禮可以,但要以父母身份出席的應該是養父母。

    從你的講述中,養父母寧可委屈自己,也都為你將來考慮;而親生父母始終都為自己考慮,對你一點愧疚都沒有,居然還拿錢財來作為條件,為自己臉上貼金,內心是多麼的冷漠無情。如此做人,真的值得深思!

    個人意見,僅供參考,具體怎樣做,自己衡量。

  • 29 # 小蘇國筆記本

    沒必要相認,當初拋棄的你,後來親生父母孩子沒了又回來認你,很顯然親生父母是個很自私的兩個人,反回來想如果他們的孩子現在活過來了,他們能回來認你嗎?你如果認了他們,你養父母該多傷心,無論結果怎樣你認不認以後你贍養的人一定要是你養父母。

  • 30 # 甘肅阿芳

    我們先來了解一下,首先說應為你是女孩從小被父母送人,養父母把你養大,他們對你很好,現在你結婚你親生父母要以父母的名義參加婚禮,還要送你豐厚的嫁妝,其實可憐天下父母心,你不是要結婚了嗎,等你以後當上母親的時候,你會明白的,你父母當年把你送人,那是情非得已,我們先來說一下,中國的傳統文化,兒子就是一家人延續香火,傳宗接代的人,你家裡如果沒有兒子,鄰里們會說這家斷後了沒人了,你家裡肯定還有一個姐姐吧,那時候計劃生育太嚴了,四十歲往上的人都知道,但凡有一點辦法他們也不會這麼做的,其實這也是好事,你想,一下多了倆個疼你的人,受了委屈可以說話的人不好嗎,現在的人很勢利,多了好多為你分擔的人多好,這不是金錢衡量的情份,這是真正的血濃於水的親情,

  • 31 # 二月蘭的蘭

    本來親生父母能來認你,對你來說也算是一件好事,意味著你能享受雙份的父愛母愛,可是你有沒有覺得你的親生父母是理直氣壯的來搶奪別人的“勝利果實”來了?

    本來是他們主動拋棄你的,一個鮮活的生命不是一件東西,能夠隨便由他們想要或者不要!他們對你理應懷有一份愧疚之心,現在卻是因為另一個孩子意外才來認你的,並且絲毫不顧及你養父母的感受,就因為他們富有就可以罔顧別人的付出和感情嗎?

    我一向覺得生而不養幾無恩,養育之恩才是真正的恩情,既然養父母是把你當親生女兒來養育的,就算他們貧窮他們卻為你付出了所有,現在還為了你考慮,願意讓你無條件去認親生父母,可是你的親生父母卻對養父母養育你長大沒有絲毫的感恩和愧疚之心,兩相比較你不覺得你的親生父母很自私很無情嗎?

    我覺得親生父母不是不可以認,但是你一定要知道養父母和親生父母在你的心裡哪一個更重要,並且一定要讓養父母明白,千萬不要因為金錢寒了養父母的心!親生父母也可以參加你的婚禮,但是我覺得他們只能以親戚的名義來參加,絕對不可以代替養父母的位置,這一點必須跟他們說清楚,這也是你應該有的底線和態度!

    否則為了自己的良心和道義,這個親生父母你就不該認,這是我的建議和看法!

  • 32 # 深山裡的百合

    是我肯定不那麼重視生父母,也不可能不認 ,畢竟她給了自己的生命。但認還不是時候,假如自己經濟獨立了或者養父母百年之後可以考慮和生父母家走動走動。不可能就像自己的女兒那樣那麼親熱或者有贍養義務。

    一 自己畢竟是養父母花了那麼多心血養大自己。不管是身心還是財力養父母都付出了代價。可生長環境和教育都在養父母家。常人說:家長是父母的第一任老師。什麼習慣性格已經定格在養父母家。養父母才是你永遠停泊的港灣。生父母家只不過多年後自己輕鬆了就像杜鵑鳥似的,把蛋生在別人窩裡叫別人給自己養孩子,自己漁翁得利那可能嗎?咱是人類是有感情的動物。是我當時不會認生父母。認了會打亂自己平靜的生活。認了他們老了正是用人的時候,其他姊妹就要推手不管,這樣給家庭經濟會帶來重擔,也給家人和養父母的關係會疏遠。是我和生父母沒有感情。好比大街上一對夫婦說是你父母咱是什麼感覺。沒有感覺不會認的。偶爾可以去探望探望。這就是我給你的建議,希望你也懂得感恩養父母,不要生父母有錢尥蹶子就跑了。你回到生父母家你不會融入他們家的,以前有很多先例。人得有尊嚴。活得有志氣。

  • 33 # 豫南小莉

    說明如果不是他們家發生了變故,是想不到來認你的,本身就是嫌棄才送了你,認你也不是說多麼愛你,更多的是面子問題吧,怕被人用異樣的眼神看待。認了你,別人就對他們表示祝賀,來滿足他們的心理需求。

    給你幾條建議。

    1 事情已經過去了那麼久,看得出來你對養父母是有著很深厚的感情,養父母也是把你當做自己的親生的孩子來養育。

    養父母支援你認,因為愛你,他們只希望你能過得更好,才會支援,也是迫於現實的無奈吧。他們是最愛你的人,這一點不容置疑。

    2 你不想認,是因為過不了當年被拋棄的那道坎,因為不被愛的傷害深深烙在了心裡。讓你接受一個不愛的人,確實很無奈,問問自己的心,如果真的難以接受,就不要猶豫,堅定的隨著自己的心,努力生活,孝順養父母。

    3 如果因為他們經濟條件好,現在想要補償你,你捨不得這天上掉的餡餅,那麼久先接受,走一步算一步,同時,你要相好,但凡你接受了,以後很多事情難免牽扯,當他們老了,不能動了,你若不幫助,就要接受道德的指責。

    我老家有一個女孩子小時候因為家裡孩子多,父母把她送人了,養父母家裡條件很好,後來想要來認,養父母問她怎麼選擇,她就說,哪家有錢,選擇哪家。

    不管接受或者不接受,你都應該考慮長遠,而不是隻顧著眼前的利益關係。當你想明白了,認或者不認,都不是那麼沉重,盡力好好生活就好,還有,以後的婚姻也是大部分靠你自己,並不是說孃家條件好,就是婆家善待你的基礎。

  • 34 # 微微愛這個世界

    摻雜交易的親情,哪怕相認了,縱使有血源關係,你,養父母或者親生父母,也終得不到有愛的親情!

    所謂養恩大於生恩,養父母對你的愛與付出,你一定能感受到,雖然經濟條件不好,但也正因為如此,養父母給你的愛才是無私和偉大的!

    你能回報給養父母的,就是好好孝順他們,讓二老能幸福安享晚年,在結婚的儀式上,能夠在臺上為你們見證祝福的,一定是養育你二十多年的養父母,因為他們是真的愛你,是真的希望你能幸福!

    親生父母雖然沒有養育你,但給了你生命,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不管父母當年是出於何種原因把你送人,你都不能否認他們在你生命中是有一個重要位置的,不管與父母是否相認,在你知道真相後,是需要邀請親身父母能來出席婚禮,見證你的美好幸福!如果你的親身父母是真心愛你的,他們或許也可以接受與養父母一同在臺上見證你的幸福!

    結婚是幸福的開始,所有的儀式都是指向美好幸福,所以儀式流程真沒那麼重要!

    能在如此多長輩見證下,牽手另一半,邁向幸福,不是也挺好的嗎?

    倘若一定要從養父母和親生父母中選擇,那就遵從自己的內心吧!

    很多看起來會干擾選擇的因素,大多數是身外之物,比如錢,真的很重要,但若因為這些身在之物而違背了自己的內心,將來一定會後悔的!

    錢財,是可以通過自己努力獲得,也只有通過自己努力獲得的錢財,才最可靠!

    親情,不是努力了就能維繫,因為人性複雜,也最傷人!

  • 35 # 楓燦在岸

    我有疑問❓是不是你不認,他們就不陪嫁妝了?如果是要挾就不要,如果是真情,你就不要做給別人看了,收下,反正心裡總是想和親生父母來往的。

    1.養母會傷心,怕自己認親後,就會忘記養育之恩了。

    對策是:溝通加行動,雖然不是親生,其實他們是最瞭解你的人,你想法子溝通,找到最好的時機最好的方式和他們溝通,然後再付諸行動,讓他們真切感受到你認親後反而比以前更愛他們,沒有顧慮。一切都得以他們為主,比如結婚後主要孃家人的位置。

    2.不知道怎麼和生母相處。很多女孩其實還是對當年生母拋棄自己在意的,甚至生氣有怨,所以在相處時一方面帶著探索愛,一方面又是帶著隨時可以樹立起來的刺蝟刺。

    對策:把生母一家不當母親,就當一門親戚,不去逼著自己改口,換個角度,降個身份,這樣會更隨意一點。另外在溝通時輕鬆一點,畢竟過去的已經過去了,他們彌補也好,補救也罷,都是他們讓自己心安,你淡然處之。關於物質的支援也是隨他們,有則取之,無則不悲。畢竟生母再相認都是額外的驚喜,不期望太多,當你無所求時,他們也就對你沒有要求了。

    對,咱們身邊有很多“熱情”的七大姑八大姨,他們只會站在熟悉的人一邊,說著站著不腰疼的話,對於親戚們的指手畫腳,可以不理不睬,過你的,保護好養父母不受影響就可以了。

    4.讓親生父母對養父母感恩,讓他們按照親人相處,告訴他們,和養父母處不好關係,就會失去你。如果親母要認你,他們會想辦法的,到時候你只要把控大方向就好了。坐享親生父母的物質生活,減輕養父母的心理顧慮,過好你自己的小日子。

    不要有壓力,不要兩邊哄,保持真實的自己,孝順你孝順的,盡你所能,不忘初心就好。⛽️加油

  • 36 # 鍾言

    讀了你的詳細描述,不免有點酸酸的。以下幾點想法和建議僅供參考。

    先談談你的親生父母

    你親生父母因重男輕女而把你送人,這在當時社會也並不罕見。傳統的傳宗接代理念催生出不少悲情。但問題的重點來了,他們是在“他們孩子後來遭遇了不測”後。才記起了你。而不是某時某刻良心發現,追悔莫及的來找尋你相認。所以說你的親生父母首先是很自私的。另外,在與你相認的事上還附帶上“讓他們以父母名義參加婚禮,他們拿一套房給我當嫁妝。”這種認親的方式讓人很難接受,用利益誘惑女兒就範。本身就不是有良知父母應有的行為。感覺他們尚未把你當做“親生女兒”來對待。他們雖富卻缺少真愛。

    再談談你的養父母

    你通過短短的幾句話,充分表達出你養父母的素養。他們雖然手把手把你撫養成人,卻一點不自私。非但不排斥你與親生父母相見,還鼓勵你與他們相認。這是何等的胸懷。他們雖窮卻給了你全部的愛。片頭所說的“酸酸的”是給你養父母的敬意。

  • 37 # 雨夜路燈

    看到你的問題,我感覺到你是一個知恩圖報的孝順女兒;同時你又是帶著創傷膠囊的女兒,還沒有走出被親生父母送人被“嫌棄”的心理陰影。

    因此,當看到你對親生父母參加婚禮的疑問和糾結,我腦海出現的第一個念頭是“這是好事啊”——

    好事之一:你要結婚了

    好事之二:你要結婚了,養父母高興

    好事之三:你要結婚了,親生父母也攜大禮前來祝賀

    好事之四:你多年的心結就要打開了

    心結之一——是否與親生父母相認?

    從你對親生父母的描述,看得出你認為他們當年“嫌棄你是女孩”把你送給養父母”,而今“孩子遭遇不測”,才來認你。

    所以,你的心裡對他們充滿了委屈怨恨。

    如今,你帶著創傷膠囊長大了,要結婚了。你從親生父母身上看到了他們對你需求和態度的變化,也看到他們自身能力的侷限性,和試圖修復你們親子關係的願望。你的面前至少有兩條可選項:要麼放下創傷膠囊,原諒親生父母既往不咎;要麼繼續帶著創傷膠囊,怨恨親生父母絕不寬恕……

    “累累的創傷,就是生命給你的最好東西,因為在每個創傷上面都標誌著前進的一步。”這是法國思想家、文學家 1915年諾貝爾文學獎得主 羅曼·羅蘭對心靈創傷的理解。從心理學的角度來看,我們每個人從小到大都經歷過各種創傷,創傷帶給我們苦難的同時,也磨練了我們的心智,加速了我們的成長。相信聰慧的你,已經對這個心結有了自己開鎖的領悟。

    心結之二——與親生父母相認,是否就讓養父母傷心?

    從你對養父母的描述,看得出你對養父母

    “當親生女兒養”,甚至為了你今後的工作和婚姻更好,“不阻止你與親生父母相認”。養父母不考慮個人得失、寬巨集大量的真愛,讓你充滿了感動和感恩。同時,也讓你內心衝突糾結:如果與親生父母相認,是否就讓養父母傷心?

    真正的愛一個人,就是希望她過的更好更幸福。如果,你仔細回顧自己對養父母的描述,這個心結其實早就有了明確的答案。

    總之,無論何時何地,有人愛(⑉°з°)-♡是世界上最幸運和幸福的事情,衷心祝福你

  • 38 # 抽時間來看看

    來就來唄,這是好事啊。你看,自己要結婚了,養父母主持婚姻大典,親父母也來慶祝了,還另外帶來了一份嫁妝,和養父母一塊為你操辦婚事,這婚事該多喜慶啊,你們夫妻倆也倍有面子不是?

    至於親父母過去做的矬事的確實不對,應該狠狠“批評”,甚至給點“教訓” ,讓他們長點“記性”!但是話說回來,畢竟是自己血緣相連的親爹親孃啊,你能夠改變這個現實嗎?何況也不能完全怪罪他們,過去的社會的確重男輕女,個人身在其中、身不由己啊。

    我們家也遇到這樣的情況,不過我們是收養了別人家遺棄的女孩。過去我父母那一代住在農村,家庭經濟條件相對富裕些,本來我們姊妹兄弟挺多的,後來就遇到了一家生了女孩不想要的,被我父母收養了,母親吃了很多的辛苦,尿一把屎一把的拉扯長大了幾個兒女。

    那家也是因為家庭經濟條件好了以後,才想起以前還有這麼一個女兒,都結婚成家了,還想著過來認親了。認領以後過的當然挺好的,小孩子們的工作也安排的妥妥的,老姐也早已原諒了親父母的“遺棄罪”。

    所以我只能跟你說,親父母當初把你留在別人家,一定有說不出的苦衷,自己身上掉下的“肉”怎麼可能忘記呢?不管怎麼說,你和父母的血緣關係永遠是改變不了的,只不過這份抱歉來得晚了些而已,感情是慢慢培養的,所以你還是“從了”吧。

  • 39 # 全新的夢想之啟航2020

    首先在回答這個問題之前我想先問一下,你的養父母和你的親生父母他們之間曾經到底是什麼關係,是完全不熟悉的陌生人,還是彼此像熟且關係十分要好的朋友,再或者是擁有著這樣或那樣親屬關係的普通親戚;因為這些涉及到我給你提出的建議。

    我仔細的看了你提出這個問題的所有細節,真心為你養父母的深明大義點贊,但是又從心底裡鄙視你親生父母的此時的做法,當然我也並不是鄙視他們這個人,而是鄙視他們處理這件事情的方式方法。

    像你這樣的例子我們村裡一共有四個,而且四個全部都是女孩兒,並且這四家人又全部都是我的鄰居;她們都有一個共同特點,她們的養父母與親生父母之間都存在著一定直接或間接的親屬或朋友關係,因此從嚴格意義來講她們並不是從小被親生父母遺棄的而是被親生父母送養的。

    因為本文所涉及的人物太多,所以在以下的敘述中不再一一贅述其詳細資訊,我會分別將其以英文字母A、B、C、D代替以作區分。

    A、B、C三個人的情況基本一樣,其中A和B她們的養母與她們的生母是一母同胞的親姐妹,換而言之她們以前的親姨父和姨母成了她們現在的養父母,而她們的親生父母現在則成了她們的姨父和姨母;C的養父與她的生母是一母同胞的親兄妹,換而言之她以前的親舅舅和舅媽成了她現在的養父母,而她的親生父母現在則成了她的姑姑和姑父。

    相對於其他三個人而言D的情況比較特殊一點,她的養父母與親生父母之間並沒有像其他三個人那樣的直接親屬關係,甚至在這之前他們雙方互不認識都從未見過彼此;只是因為她的存在才使得她的親生父母與她的養父母之間達成共識,把自己的親生女兒再次認作自己的乾女兒,以此來繼續維持他們父女之間的關係。

    她們四個結婚的時候她們的親生父母也像其他父母嫁女兒那樣為她們準備了一定數量的嫁妝,比如一些簡單的家用電器和少量的金銀首飾等;她們也都欣然接受了,因為對她們而言此時的親生父母就是和她們擁有特殊關係的普通親戚,她們平時也只會稱呼自己的親生父母為姨母姨父、姑姑姑父以及乾爸乾媽。

    她們結婚的時候她們的親生父母也參加了她們的婚禮,只不過不是以親生父母的身份參加,而是分別以姨父和姨母、姑姑和姑父以及乾爸和乾媽的身份參加了自己親生女兒的婚禮。

    她們四個平時與親生父母來往較少,只是每年會在逢年過節的時候去看望自己的親生父母,但是她們都不是以親生女兒的身份;而是分別以外甥女兒、侄女兒以及乾女兒的身份去看望自己的“姨父姨母”“姑姑姑父”以及“乾爸乾媽”。

    以上只是她們四個對這件事的處理方法,你可以將其作為參考;如果你也希望自己的婚姻能夠得到親生父母的祝福,希望他們能夠參加你的婚禮,那你完全可以考慮賦予他們一個除了“父母”之外的其他任何一個普通親戚的頭銜;但是如果你真的不希望他們參加你的婚禮,或者是不希望他們繼續打擾你的平靜生活;你也完全可以委婉明確的告訴他們。

    但是看你的情況一定程度上你也希望他們可以參加你的婚禮,只是因為你不知道該賦予他們什麼樣的身份,不然你不會這樣糾結;加之他們的要求又稍顯過分,這就會讓你更加的不知所措。

    我們任何人的建議對你而言都只是具有參考價值,最終的決定權仍然在你的手裡,以你養父母的深明大義我想無論你最終作出怎樣的決定他們應該都會支援你的;其實你完全可以換個角度思考這個問題,雖然親生父母對你沒有養育之恩,但是最起碼他們對你仍有生育之恩;因此只要你盡力處理好親生父母與養父母之間的關係,我想你們還是完全可以和睦相處的。

  • 40 # 快樂的漁翁3

    在世界上與你有血緣關係的,只有你的親生父母。

    從法律層面來講,你的"寄養關係"是可以通過法律或者民政部門而調整的。但唯獨你與親生父母的"血緣關係",是任何法律都無法改變的。

    也就是說:不管你親生父母過去對你再怎麼無情,你現在再怎麼恨你親生父母。都無法改變你們的"血緣關係",都無法廢除你們之間的"父母"與"女兒"的關係。也就是在"戶口簿"上,應該正規的填寫:父、母的姓名,和養父、養母的姓名。

    你的養父母是載德載恩的好人。尤其是他們希望你今後過的更幸福,而鼓勵你與親生父母相認。就更說明他們的心地善良、胸懷寬廣、人品優秀了。

    我更相信:你的親生父母給你這麼優厚的嫁妝,也決不是為了與你養父母爭奪對你的擁有權。他們老了後的"養老送終",也決不會完全指望你的。

    他們也就是一個"良心發現":覺得太對不起你了,虧欠你太多了。現在經濟條件好了,希望加倍的"補償“你罷了。

    既然"血緣關係"剪不斷,推不掉。既然親生父母能“痛惻心菲",願意加倍的補償你。那你為何不能也大度的原諒你父母親過去的錯誤呢?

    農村一句話叫“借坡下驢",城市裡有一句話叫"借個梯子下臺階"。所以我的意見也是:利用這次結婚的機會,徹底修好你與親生父母的關係。

    這樣你有了兩對愛你疼你的父母,你不是比任何人更多了一份幸福嗎?

    再加上你父母親送你的這套房子,可以將"恩大如山"的養父母搬遷到一起來住。為他們的養老和安享晚年的幸福。增添了優越的條件,何樂而不為呢?

    祝你幸福加幸福,更加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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