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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葛老師教育新智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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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大國小城
頂替者無辜嗎?高考參與者是18歲以上的成年人,難道不知道這件事情的後果嗎?即使是家長為之,你會不知曉?就沒有設身處地為別人著想過嗎?……所以現在有什麼的結果就受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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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古稀珍惜
校方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難道校方沒有底根?沒有入學者照片?是不是相互勾結?希望徹底的查出來當時為什麼會被冒名頂替?通知書為什麼會落到頂替人的手裡?用別人的名字上了大學到工作,這個頂替人應首先受到懲罰。應該受到法律的嚴懲,還被頂替人的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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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一滴水1118
樹立正確的是非觀念,抵制荒唐的議題!如果此論點成立的話,那麼小偷是無辜的,強盜是無辜的,殺人犯也是無辜的!而應該承擔責任的被偷的人,被搶的人,被殺的人。此題令人難辨什麼是傳遞正能量,什麼是傳遞負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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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水滴預世
這事不談論,我就想問一個該問的問題。高考差200多分。那個頂替者是咋大學畢業的。什麼原因使她畢業。主觀臆測一下。大學教育太過簡單。誰都能畢業。這事大概率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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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請輸入使用者名稱
如果你說頂替者很無辜,那麼我很想罵一句髒話。從法律上來講,她是完全民事責任能力,從社會上來講,她是一名公務人員,對基本的認知判斷是沒有呢問題的。從我個人來講,這是一個嚴重的問題,非重典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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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往事無多
頂替者與被頂替者都是事實上的受害人、造成此結果者才是真正的加害者、讓加害接受法律的懲治、彰顯法律的尊嚴、是廣大人的一致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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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樑老師讀書
在頂替案中學校不應該承擔責任 ,因為學校不是公安機關,沒有辨別真假錄取生的能力,況且也不應該將這項責任推給學校。如果這樣的話,每個學校都需要設立偵探科了。
校方在事情查實後,吊銷她的畢業生,大學成績作廢就可以了。
這件事的始作俑者就是頂替者,所有的責任都要由她來承擔。沒有她無辜這一說,自己的考試成績她最清楚,冒被頂替者的名讀書、就業,這就是犯罪。我們國家一直依據高考成績選拔人才,冒充別人的成績就是盜竊,應以盜竊罪論處。
所以她的工作以及與工作配套的一切待遇都被拿走了,估計因為這件事的敗露,她的個人處境也會很糟糕 。這是她應得的,犯錯了就要付出代價。最重要的是她背後非法竊取他人資格的相關責任人必須受到法律制裁。
這次事件中,只是苦了被頂替的陳春秀,很是可惜。但事情往往就是這樣:歷史的進步總需要有人付出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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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於野洋
雖然頂替者本身並沒有那個能不,可能依靠她父母的能力,但她絕對不是無辜者。她一開始就知道了自己是頂替別人上大學,因為她連自己的姓名都改了,用了被頂替者的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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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第五閱覽室
對比生活在農村,家庭貧困,渴望通過高考改變命運的陳春秀,頂替者從小家庭富裕,父親是下海經商的公務員,多次拿到政府招標工程,高考學習成績只有300多分,卻可以買大學去上,普通大學生還在為工作擠破頭,她卻靠關係順利當上了公務員。生活的苦,社會的苦,學習的苦,她吃過哪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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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得失有幸
從讀書以來老師和父母給孩子們灌輸的思想就是“高考是人生中唯一的公平競爭!”“仝卓事件”
事件起源
2020年5月21日,陳春秀參加完成曲阜師範大學成人高考後,在學信網上查詢學籍資訊時,意外地發現自己竟已經“上過一次大學”。網站顯示:陳春秀於2004年9月1日,曾在山東理工大學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專科)入學就讀,離校日期為2007年7月1日。此時的陳春秀便感到疑惑,當年明明自己就落榜,沒有收到通知書了可是為什麼學籍資訊自己已經畢業!隨即本人就開始查證此事!
便來到縣教育局查詢
她曾到冠縣教育和體育局想查詢自己的高考資訊,對方告知需提供除身份證以外的身份證明,以證明“自己是自己”。
而針對頂替者是否無辜?
對於頂替者而言,自己能不能考上大學?基本上是個人都知道頂替者並不無辜,我覺得這個問題,就不言而喻了!再回頭來說,那麼為什麼頂替陳春秀的人又要改名字也叫“陳春秀”呢?這個頂替者還真的是無辜嗎?後來問到為什麼改名叫“陳春秀”她說是其舅媽改的,6月16日,記者從山東科技大學獲悉,學校曾於5月26日派人到山東聊城冠縣調查“陳春秀”事件,在與頂替者陳雙雙見面後,陳雙雙及其家人承認了當初偽造身份資訊冒名入學的事實,並寫了一份情況說明,其中對當時頂包事件的操作方式給出了難以接受的解釋。“相關入學材料由我舅媽(原職位為某廠職工,現已去世)找中介代辦”。
到底是其死去舅媽權利通天,還是另有隱情?至於校方改承擔什麼樣的責任!從“仝卓自爆違規把往屆生身份改成了應屆生再到“陳春秀事件”體現出教育機構該怎麼防控事件得發生!其次是身份資訊到底如何在把控?還有太多疑問,也不敢枉下定義!希望國家相關部門能給寒門學子們一個滿意的交代和圓滿的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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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育兒成長法
被頂替的陳春秀,被非法改寫人生軌跡,頂替者是否也很無辜?
頂替著不是無辜的,也是有責任的,試想如果她想阻止這件事的發生,是輕而易舉的事,可是她阻止了嗎?這是協同作弊,犯法,怎麼會是無辜的呢?
1986年出生,2004年冒名頂替上大學,當年已經18歲了,成年人了,即使父母親人為自己安排的,如果自己有正義感,有同情心,有良知就不會聽從父母安排去冒名頂替。(也許她也猶豫過,心裡慚愧過,但是最終還是聽從了安排)
被頂替者自己學習成績怎樣?考試後感覺考的怎樣?自己叫什麼名字?這一切她都應該清楚吧!所以不存在自己不知道的情況下被安排,不是無辜的!自己肯定也想上大學。
像陳春秀說的,“我就想當面質問她,你為什麼要去冒充我,都是同齡人,你頂替了別人,沒想過別人怎麼辦嗎?怎麼那麼自私。”至今沒有等來一句被頂替者的道歉。
當然主要責任應該是頂替者的父母或者舅舅舅媽,萌生讓孩子頂替別人的念頭的人。但頂替者也絕不是無辜的。
這樣的父母也很自私,怎樣去教育好自己的孩子?事情查出後,說是去世的舅媽從中介處買來的學籍,把責任推到了一個去世的人身上,也真是太無語了。
頂替別人16年,上著別人考上的大學,叫著別人的名字,心裡能安嗎?
大家會認為她是無辜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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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白水90944696
頂替者肯定不是無辜的,這是一個主動發起的行為,如果沒有獲益方,就不會存在被頂替的事件。
這個事件之所以引人關注,是因為它破壞了人們心中關於公平的底線。
有些不公平是天然存在的,對於類似這樣的不公平,我們只能接受。比如,一個人的出身,有的人天然就長的高,有的家庭經濟富裕,有的家庭這是經濟困窘,對此,我們沒有改變的能力,這是與生俱來的。
有些不公平,不是靠努力就能改變的。比如,有的人天生就擅長運動,有的人個子高,適合打籃球,有些人音樂天賦好,適合彈鋼琴;正是因為如此,所以那些依靠個人努力,能夠改變的事情,就一定要維護其中的公正性。比如,高考。
高考,不是絕對公平,不同地區的考生,可能要面臨不同的分數線,不同的競爭對手,但是它提供了一種相對的公平,不管你是誰,你們都需要共同跨過某一條分數線,面臨填志願這種極大的不確定性,因此它提供了一種公平的可行性。
至少,只要努力就有改變命運的可能。但是現在這樣的一道門,被發現它是與利益粘連曖昧的,那麼這叫讓那些努力的人,喪失前進的信心,更甚者會階層固化。貧民階層的孩子,沒有足夠好的家庭條件,無法承受極大的不確定性,所以他們也喪失了更進一步的信心和可能,那麼最後,整個社會一定會引發一場,我們無法預知的變革。
就像這位被頂替的姑娘,如果是正常上完大學,她至少可以找一份朝九晚五的相對穩定的工作,甚至有可能紮根在她讀書的城市裡,但是這一切現在也難有可能了,所以頂替者不無辜,校方審查不清也不無故。儘管現在的追查對於當事人的人生軌跡已經沒有什麼改變的可能了,但是給那個曾經勤奮向上的女孩一個公道,給那些努力上進的人一個希望,給那些破壞別人人生的人一個懲戒,讓後來者不敢再犯,這才是此次事件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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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廣州語文學習前線
據報道,冒名頂替陳春秀的陳雙雙,高考分數僅303分,這成績也夠差!但是陳雙雙家裡有錢,她父親便通過關係託人搞定了冒名頂替這件事情。具有諷刺意義的事情是,陳雙雙家僅僅花了2000元,就這樣輕易改變了女兒的人生,也把陳春秀一家推向萬丈深淵。
另據南方都市報6月19日披露,近兩年內,山東省內高校排查出242人涉嫌冒名頂替他人身份入學,並登出了冒名者的學籍。
200多人被頂替,那就是200多個家庭被屈辱的改變了命運。
還有工作人員甚至抱怨那些被冒名頂替這不屈不撓的曝光:“舉報曝光做的太絕了,之前怎麼不商量商量怎麼做,做得太絕。現在屬於兩敗俱傷,應該提前協商。”
但是,你有沒有想過?這些冒名頂替者無論其父母還是本人,他們在做出這些事情的時候可有一絲良心?為了自己能上大學,就可以肆意損害他人的前途和利益?
你用最無情無恥的方式損害我,在我發現後開始反抗的時候,而且我的反抗讓你害怕時,你才來找我協商?
這些子女被頂替上大學的家庭,據說家庭條件都很比較差,更重要的是沒什麼親朋好友在相關部門,否則怎麼會任由這些事情發生?
就像陳春秀的父親,談及女兒被偷走學籍的事,嘆息著說:“就打聽我是個老農民,慫人,我要是有能力,他們也不敢……”
一家人節衣縮食十多年,好不容易快要實現目標,就這樣被人輕易巧取豪奪,美好的願望被打破,還付出了那麼大的成本,這世界上還有比這更悲慘的事情嗎?
不僅一個人的命運被改變,而且一家人的希望完全破滅,心血全部白費,甚至更加貧窮。
那些冒名頂替別人上大學的人,不要說什麼父母安排,能心安理得的用別人的名字去上學,明知損害別人還去做,你本身就自私到極點,這樣的人大學畢業後,能造福社會?恐怕會更加變本加厲的壞。
我不知道法律會怎麼處理這些冒名頂替者,但我想肯定不能僅僅取消學籍、畢業證書、開除公職那麼簡單,因為這本身就是你不該擁有的,剝奪你的竊取的東西合情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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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落羽隨風
頂替陳春秀上大學的是錢和權,該徹查!頂替者無辜嗎?
近日,山東冠縣的農家女陳春秀被頂替上大學一事引發關注。頂替別人上大學,首先要截留別人的入學通知書,然後偽造戶籍資訊身份證號、牽扯到教育部門、戶籍部門、郵政部門和招生學校、負責考務的教師等,不是一個死去的舅媽就能解決的,為了自保和保住一大批作惡者,甩鍋給死去的人是不道德的,也是在侮辱公眾的智商。先看一看頂替者的家世背景吧!
頂替者原名陳豔平,其父陳巨鵬曾在縣商業局工作,離職後經營當地一家商貿公司,還與他人合夥開市政工程公司,在當地中標過多個政府工程專案,多為農村基建專案。
據瞭解,陳豔平的舅舅張峰曾任煙莊鄉(現煙莊街道辦事處)黨委書記,後調至冠縣審計局,現正在接受談話。
是權和錢的罪惡交易成就了頂替者、毀了陳春秀的未來!陳春秀平日學習成績好,即使高考考砸了,他的老師沒有動員他再去複習嗎?
上學,是寒門學子唯一的捷徑出路和夢想,教育公平是最大的公平!
2020年高考在即,希望有關部門徹底調查此事,就像仝卓案一樣,把背後的作惡人員一網打盡,讓錢權交易者得到應有的正義審判,不要讓1000多萬高考學生寒心!讓民眾失去公信力!
頂替者陳豔平無辜嗎?你是成年人嗎?從16年前拿到他人的姓名和錄取通知書冒名上大學到現在東窗事發,偷走了別人的人生,強取豪奪了別人改變命運的機會,你的良心沒疼過嗎?
你參與錢權非法黑惡交易,你沒有拒絕過嗎?還是你長於鮑魚之肆,久而不聞其臭,與之同化了?!等待你的也是法律的嚴懲和道德法庭的審判!
願法治社會司法公正,能為陳春秀,張春秀,李春秀們懲罰惡人、伸張正義!
有媒體檢索到,山東近兩年共查出242人冒名上大學並取得學歷,不知全國還有多少無辜的人被冒名頂替?希望全國來次大徹查!將冒名頂替上大學背後的錢權交易列入掃黑除惡物件,依法嚴厲打擊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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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半拙先生
一,頂替者是否無辜?頂替者罪該萬死。首先頂替者對實際情況必然是一清二楚。因為從頂替那一刻開始,頂替者在學校將以一個新的身份進行生活,沒有她自己的配合,那就不可能讀四年書而不被發現。頂替者明知替代了別人而不拒絕,還欣然接受,這種主觀上的損人利己,道德敗壞,罪該萬死。
其次,有人說頂替者是個小孩,是她父母要她做的,頂替者無罪,罪在她父母。最終受益的是她們一家,沒有她的配合,她父母完不成這件事情,她是主角,是核心,所有的事情都是圍繞她來進行的。她和她的父母同流合汙,以毀掉別人一生為代價,謀取自己的利益,罪該萬死。
二,校方該否承擔責任?學校沒有任何責任。學校審查檔案只能從材料上來看,別人給它全套的假材料,你讓它怎麼查。學校只有審查材料的義務,對於材料的來源,把關應該是相應縣市的教育局。如果這件事還要去追究學校的責任,那麼就會出現無數的類似“證明你自己是自己”的證明,完全沒有意義。我們不能把責任盲目地擴大化,這是不負責任的行為。
三,除了頂替者和她的父母,還有誰該為此事承擔責任。所有參與此事者,所有對此事有監督義務者,所有明知此事而睜一隻眼閉一隻眼者,所有被頂替者告狀之後置之不理者。都罪該萬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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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小燦親子教育
先來回顧一下,陳春秀事件是怎麼回事?
2004年夏天,山東考生陳春秀等了很久,都沒有等到自己的大學錄取通知書,便以為自己高考落榜,心灰意冷地選擇去外地打工。
文化程度不高的她,在電子廠當過工人,在拉麵館做過服務生。多年後,她成了兩個孩子的媽媽,也決定進一步提高自己的學歷水平。
就在今年5月,她在報名成人高考,查詢學籍資訊時,意外發現,自己竟然上過一次大學,這是怎麼回事呢?
原來,2004年,理科生陳春秀高考成績是546分,被山東理工大學錄取,但是,卻被只考了300多分的文科生陳雙雙冒名頂替了。
當陳春秀在外打工時,這個冒名頂替者,憑著陳春秀的錄取通知書,毫不費力地踏入了山東理工大學,接受了好的教育,畢業後成了街道辦審計所的一員。
正是因為這個陳雙雙,家裡條件不好的陳春秀,也失去了“知識改變命運”的捷徑。現在,又豈能說,陳雙雙很無辜?
我們大家都知道,這個資料,僅僅是被查出來的人而已,只是冰山一角。
而且,冒名頂替現象,肯定不止山東一個省有。放眼全國,被頂替入學的人又會有多少呢?恐怕是個我們想象不到的巨大數字吧?
與陳春秀相比,差點被人頂替的康輝是幸運的看到陳春秀的事情,我突然想到了著名的央視主持人康輝。
據說,當年報考北京廣播學院(現中國傳媒大學)的他,也差點被人頂替。要不是父親的堅持,我們可能今天就看不到這個著名的主持人了。
當時,學校有3個考生通過了考試,北京廣播學院會擇優錄取,要求把3人的成績用電報發過去。但因為其中一個女生的父親是負責報送成績的,便故意漏掉康輝的成績,導致康輝被第二志願的天津商學院錄取。
於是,康輝父親又馬不停蹄地去天津商學院要康輝的檔案,一番懇求之下,對方終於同意退檔。而最終,經過河北、北京、天津三地往返,康輝終於收到了北京廣播學院的錄取通知書。
而陳春秀的父親只是一個普通的農民,就算當時知道女兒被人冒名頂替了,也未必能找到方法解決,更何況當初並不知道呢?
與大環境相比,個人的努力是很有限的。高考作為國內最為公平的考試,更不應該在錄取環節上有貓膩。
但是我們都知道,想實現這一點並不容易,需要繼續努力。
結束語:如果可以重來,真希望陳春秀的人生可以重來,可惜沒有“如果”。幸運的是,陳春秀通過了自己的努力,也過著不錯的生活。
教育界的肅清,任重而道遠,希望不再有更多人被剝奪“寒門出貴子”的唯一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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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千年蘭亭
時間倒退十多年,那時還沒有大資料的概念,資訊也遠沒現在發達,“頂替上大學”的事也許並非個例。
我也有一位很奇怪的大學同學。
他來自湖北一個山區縣城,對人也很好,就是很悶。平時我們談到各自家鄉和家庭狀況時,他總是不大參與,甚至有意迴避,大家都認為,也許他家庭條件不大好。
輪到去他家時,大家嚇了一跳。他家在城郊,自建的五間六層樓,一個大院子。房子內的裝修很有檔次,不像是縣城的水平。
他排行老么,上面有一個哥一個姐。一家人對我們很客氣,好酒好菜招待。
在他家住了一晚,第二天大家開車離開。從他家出來,隱約看到周圍有人指著他家說:“陳家老么同學聚會。”
我一驚,同學不是姓李麼?再聯想到以前的種種,我越發相信,其中含有很深的隱情。
當初,邁出錯誤的第一步也許並非他的本意,但其後的他必須為此接受良心的懲罰,而他工作、生活得越如意,人生越成功,這種懲罰就越重!
此次的頂替事件中,被頂替者陳春秀肯定是受害者,其人生軌跡因此而改變。但作為頂替者,說不定也很痛苦,成天頂著別人的名字活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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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琉璃凝華6
太搞笑了,偷走別人上大學的機會,居然還問是不是也很無辜,這是什麼邏輯?
欺負老實人不要太徹底。
她拿了人家的錄取通知書,頂替了別人的姓名,去上了原本屬於陳春秀的大學。一個高考考了300出頭的人,在16年前的山東,應該沒大學可以讀吧。而陳春秀考了546分,比她多出了兩百多分。
這個冒名頂替的人,她不知道自己高考考了多少分嗎?她不知道自己用的是別人的名字嗎?居然還有人問她是不是也很無辜,還有天理嗎,還有是非觀念嗎。
我覺得,是個正常人,看到這種訊息,都應該是很氣憤的。
像陳春秀那樣的農家孩子,可以說高考就是她們改變人生的唯一途徑。
所以她在採訪裡說,晚上宿舍熄燈了,她就去樓道里看書。因為她的成績更好一些,家裡為了供她讀書,她的哥哥初中就輟學了。她的父親說,如果考上了,砸鍋賣鐵也要讓她上學。
就是這樣的家庭,她苦讀十幾年,終於考上大學了。結果,別人只用2000元,就買走了她上大學的機會,就改寫了她的人生。
我想知道,如果這樣偷了別人的人生,冒名頂替者也算無辜的話,這世上還有是非對錯嗎?不同情受害者,各種質疑,反而同情加害者,處處替他們辯駁,有些人不知道是怎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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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老蟲
頂替者有什麼無辜的?他沒有付出任何努力,就可以頂替別人,上了好的大學。如果這樣也能,被人們同情的話,我想這個世道,真他麼要完蛋了。
不管出於何種原因,頂替者就是在犯罪。我不知道,為什麼在當年,那麼容易,就會發生頂替事件。據說,頂替者的一個親戚,曾經任鄉黨委書記。這毫無疑問,就是利用手中職權,以權謀私的一個案例。
但我們要考慮的是,到底是什麼原因,能夠讓這些人肆無忌憚,踐踏別人的利益,視法律於無物。對待這種人一定要深挖到底,要讓他們曝光於世。
對於一個農家子弟,考上好的大學,幾乎就是改變人生的唯一途徑。而陳豔萍的人生,就是被這些錢權交易者,所打破。如果不是她在學信網,查了自己的學籍,也許這件事,我們永遠都不能得知,受害之人,也永遠得不到公正對待。
目前。網上居然出現了,眾多為頂替者洗白的言論。他們甚至汙衊陳豔萍,說她當年,是同意用2000塊錢,將學籍賣給頂替人的。
我想說,這些人的洗白的文章,簡直經不起推敲。在16年前,考上大學,依舊是所有人的極大的夢想。即使是在16年前,那時候的人也不傻。他們也知道,考上了大學,就等於走出了農村,就可以改變自己的命運。
我想,任何一個有頭腦的人,絕對不會因為2000塊錢,就把自己以後的人生賣掉。如果連這種覺悟都沒有,她也不會費那麼大勁,努力學習考大學了。
面對這些人,我只想說一句,做錯事,就要接受懲罰。你們這種強加洗白的行為,只能讓我們更加看不起你們,讓我們更加痛恨你們。
對於山東理工大學,在此次被頂替事件中,扮演什麼角色?我們還不得而知。這還需要,接下來的調查,我們在此也不做過多的揣測。
而對於頂替者,以及頂替者背後這一條利益鏈,我們是堅決抵制的。我們要求,法律必須對他們進行嚴懲,必須深挖到底,讓這種肆意妄為,踐踏法律,不顧他人權利的人。暴露於Sunny之下,讓他們接受法律和道德的雙重譴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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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陳春秀被頂替上大學一事依然在調查當中,到底學籍如何被偷走,如何被更改並且可以堂而皇之的進入大學,包括山東理工大學的入學核驗工作時如何開展的,到目前為止都還不得而知,但是不管調查處什麼結果,陳春秀的人生都已經註定無法逆轉!
這兩天在網上看到了很多的言論,比如有的人說這是那個年代的特殊情況,這樣的事情在那個年代很普遍,還有的人說揭開了真相自己失去的也回不來還要把對方也給毀了等等!我想說這樣的說法簡直太奇葩和可笑!
1、公平公正從來就不分什麼年代,不公平就是不公平!有哪條法律規定那個年代就可以冒名頂替呢?打從歷史上有科舉考試製度以來,冒名頂替就一直是重罪,從來就沒有什麼特殊年代、特殊情況的說法,頂替者在明知道自己這樣做是以犧牲對方一生前途為代價,而依然選擇鋌而走險,這是百分百的明知故犯,當然要受到法律的嚴懲和道德的譴責,不容置疑!
2、頂替者的不存在被毀了的說法!要說人生被毀了,當然是被頂替者陳春秀的人生給徹底毀了,本來如果可以上大學,她擁有了大學學歷完全可以找一份薪資水平、前途前景都比現在要好的多的工作,她甚至可以憑藉這樣的平臺平步青雲,步步高昇,甚至可以從政成為一方領導,這個誰又能預料的到呢?但是因為被頂替,所有的一切都化為烏有,人生被徹底毀了,這樣的代價無疑是高昂的!
3、頂替者根本不存在無辜的說法!在這起事件當中,頂替者哪裡談得上是無辜呢?什麼叫無辜,那就是不是因為自身原因而導致的自身受牽連的事情,但是我們看這起事件的始作俑者不就是這個頂替者嗎?你的主觀動機就是要找一個人取而代之,即使不是陳春秀你也一定會找到下一個受害者,難道不是嗎?所以說你的所有的一切都是建立在竊取了別人的成果基礎上的,因此你一點都不無辜,你甚至很可恨!
是非對錯區直,這裡面是明明白白,面對這樣一起惡劣的冒名頂替事件,我們必須毫不留情,像秋風掃落葉一樣把那些竊取別人學習成果的人給揪出來,讓他們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這才是真正公平公正的體現!同時我們更應該做的是制定更加嚴格的舉措,從根本上杜絕這樣的現象的發生,斬斷背後的利益鏈條,還教育公平的屬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