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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孟家小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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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春雨荷風
張玉環這個案件的結果反轉,主要是法院判決遵從了疑罪從無的原則。再加上現在的有關社會媒體傳播力度,很容易造成較大的社會影響。對於整個案件的過程,也是經歷了二十多年的時間,目前真正的凶手仍不確定。對此,感覺媒體不應該刻意渲染。
首先,對於張玉環來說,雖然在監獄裡生活了二十多年,也經歷了很多困難。包括他的家庭,給妻子、父母都帶來很大的傷害,但是這次能夠在律師的辯護下成功出獄,也是非常值得慶賀的。其實,可以設身處地的想一想,張玉環如果真的沒有殺害那兩個男童,那被誣陷了這麼長時間,消磨了多少人生大好時光,現在出獄確實是一件幸事,能夠獲得國家賠償也屬於理所當然。從這個角度來說,媒體適當宣傳一下也可以肯定,但無需刻意。
其次,如果選擇刻意渲染,也許會讓兩位被殺害的男童父母們內心受到傷害。雖然時間過去了很長時間,但畢竟是自己的孩子。體會一下父母的心情,不管什麼時候想起,內心總會是悲痛欲絕的。更何況隨著張玉環被釋放,當初謀害男童的凶手還一直未能找到。現在的偵查案件手段雖然有了很大的提升,但是幾十年前的案情,線索或許早已終斷,那麼這兩個男童的冤屈由誰去承擔,特別是在媒體將張玉環釋放的訊息再多加宣傳評論一番,男童的父母們心理上又會產生什麼樣的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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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老穆說語文
近日,張玉環一案,的確引發了眾多媒體的廣泛關注,且已經持續了好幾天。
為什麼會出現這樣的情況呢?
老穆認為,主要有如下幾個方面的原因:
【1】本案出現了反轉,頗有戲劇性,容易吸引人的目光。
由於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根據“疑罪從無 ”的原則,張玉環被判無罪。
服刑了27年,上訴了不知多少次,終於反轉了,又怎能不引人關注呢?
【2】本案還沒有破獲,也引發人們的關注與思考。
到底是誰作案的呢?凶手到底是誰呢?
【3】從張玉環個人遭遇來看
張玉環因為本案,改變了他的人生軌跡,引發人們的同情……
他的老婆,改嫁了;
他的父親,離世了;
他的母親,變老了;
他的兒子,陌生了;
他的老宅,破敗了;
他的青春,沒有了……
她一邊打工,一邊為其申訴。
她被查出子宮肌瘤,後面又轉為宮頸癌,生活不得已,不得不改嫁。
嫁人後,仍然心繫張玉環及其家人,為其申訴,時常看望張玉環老母。
張玉環出獄後,宋小女卻自動離開,表示要好好待現任丈夫,並把孩子託付給了張玉環。
宋小女還表示,張玉環的賠償金,她一分也不要。
張玉環能夠被判無罪,毫不誇張地說,他的哥哥居功至偉。
這是很現實的問題,也是他必須要面對的問題。
結束語對於這件事,媒體有沒有刻意渲染呢?
我想,經常關注此案的人,自然明白。
多年以後,我們再來看看這個家庭的情況,或許就能說明一切。
暫時的和諧,不代表今後一直和諧。
我想,賠償款的分配,或許是分水嶺。
老穆希望他們一家人能夠經得住考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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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楊賓vlog
肯定要渲染幾十年的冤案都得已反轉,說明了法律是公證的,現在的法制社會不是單憑几個嫌疑加逼供就可定罪的,一定找到有力的證據才能宣判。
現在的社會發展對作案的手法,高科技也會在以後案件中做到越來越完善,也不會再出現這樣的冤案,這個冤案也是時代久遠加上科技不發達,判案就會出現錯判,冤案。
希望以後不會發現類似的冤案,幾十年的青春家庭一切的改變,誰也無法彌補。也是社會的悲哀。繁事都要講道理講事實,講證據,沒有確切證據就是迷案,不能宣判。
這個案例可惜就是背冤的放出來了,殺人的真凶沒有抓到,死者家屬是多麼痛心。如果能夠抓出真凶,再把冤枉的人放出,這樣才是最圓滿的結局。
幾十年的冤案都平反了,是法律的公證性越來越高,冤案也會越來越少。也要儘量把這個真凶找出,更能體現冤案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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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楊小柳yla
怎麼說呢,我覺得還是該的,要不是媒體曝光的話,我們也就不會知道這件事情了,畢竟真相曝光了
媒體藉此來宣傳中國法律體系的完善,也算是一件好事,畢竟這件新聞是個大熱點
張玉環家庭在這27年之間,承受了我們無法想象的壓力,村裡人的流言蜚語,讓這個家庭承受了巨大的壓力,張玉環沉冤昭雪讓我們所有人都知道他是清白的
有了全社會的壓力,相信殺人真凶很快就會被繩之以法,包括當時執法冤假錯案的人員
都會受到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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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杏林春暖80084391
媒體不是刻意宣染,而是要以此案例舉一反三大力普法。
特別是對那些有私心執法不公人員是種警戒。應該以此為鑑,不要重蹈覆轍。
執法者只要有絲毫不公,對一個家庭就是毀滅性打擊,也是對法律的不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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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察觀星火
這夥律師必須重重的處理。
很明顯是奔著那700萬去的。
心裡哪還有什麼初心,哪裡還顧及到兩個孩子是怎麼死的。
從死刑犯,撈成死緩,成了死緩。這明顯就是有人刻意在幕後操作。之前的目的應該很簡單“撈出來”
到現在有可能又添上去一個新的指標,那就是700萬。
厲害……………的確了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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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老馬閒評
這樣的法律事件,當然要進行宣傳了。
這是法律的進步,是法律精神的勝利,為什麼不大肆渲染?
疑罪從無,是對司法機關的要求,也是對公民的保護,是法治精神的提現,是法治社會的表現,為什麼不刻意宣傳?
一定要記住,疑罪從無,是社會的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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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zwz5188
張玉環案的反轉,本來是中國法制不斷完善的體現,也反映了中國司法體系在媒體、大眾等的監督下,逐漸象法制化軌道邁進,本來是一莊普通的冤假錯案,司法系統拔亂反正,該政府賠償的依法賠付,媒體把事件公之於眾就可以了,但現在有些媒體宣傳過度,不斷煸情,故意製造百姓對政府的不滿和仇視。一個個案,何以讓媒體這麼不遣餘力地大肆炒作,其中意味不得不讓善良的人們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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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黎濤微世界
我認為張玉環案件,媒體是在深究原因,倒追問題出現根源:
1、張玉環案件疑罪從無,何時能夠無罪判決?
2、張玉環案件中的公安調查人員,為何沒有出來迴應?
3、張玉環案件中的批捕檢察人員,為何沒有出來迴應?
4、法庭庭審時提出的刑訊逼供一事,為何沒有當庭採信?
5、27年後,證據、證人或已滅失,誰來承擔案件成為懸案的責任?
媒體在發揮自己的能量,對事件的深層次解決有助益:1、媒體人數眾多,對案件的來龍去脈進行分析,集思廣益,找出線索。
2、媒體的關注度高,有利於事情的加速按程式解決。
4、媒體關注,讓張玉環及家人的事,被村民所瞭解,在消除他們的恐懼感方面有幫助。
媒體在監督相關部門自律方面發揮著作用1、媒體將張玉環案件的始末一點點地寫出來,知道了口供的由來。
2、從點滴細節中知道了當時的線索。
3、媒體讓大家知道了刑訊逼供的存在。
4、資訊越透明,對案件的審理越有利,越有利於保障民眾的權利。
5、不要害怕媒體渲染,先前的問題不是一個人兩個人的事,是時代的侷限性,勇於承認自己存在的問題和不足,認真加以改正,才能夠推動社會的發展,不讓張玉環類似的案件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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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冥月
我認為全媒體就是在刻意的渲染!理由如下:
我們對於張玉環一案能夠得到反轉,應該對這位辯護律師感到欽佩,這時候我覺得媒體應當迅速開展真實的資訊報道,堅持輿論正確的導向,只有這樣去做我們的司法體制才能夠得到完善,司法公正才能得到宣揚!但是令人感到不愉快的是,有一些沒有公德心的自媒體他們並沒有去對冤案是由於什麼原因形成的,去分析和提問,也沒有去對司法的執行是否公平公正提出任何有意義的建議,卻班門弄斧試圖藉助“公眾認知盲點”去刻意的對張玉環的前妻宋小女進行炒作。
我們應該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張玉環這起冤案本身對其妻宋小女和他的兩個孩子都造成了巨大的傷害。然而讓我感到憤怒的是,這些沒有良心的自媒體居然把一個丈夫冤獄三年就改嫁的女人描繪成中國有史以來最優秀的妻子,你們不覺得這樣很荒唐嗎?我們可以肯定的是,一個女人帶著兩個幼小的孩子,在她失去家裡頂樑柱的時候,為了能夠繼續生存下去,而去改嫁這樣的行為我們是完全可以理解的。
總結:我真心的希望有一天我們國家的司法執行體制能夠真正的全面落實,保證做到“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為原則,杜絕此類冤案再次發生! -
12 # 幸福的兩寶媽
有時候媒體監督不一定是壞事。比如此案的反轉,比如杭州殺妻案的媒體追蹤熱度。就拿辦案來說:
01媒體的大幅報道使很多人瞭解了這件事,對國家的司法公正,法治進步有所瞭解。很多人,比如我,就不知道這種殺人重罪還有重見天日的一天,這種事情發生在這個社會,說明時代在進度,法制在健全。使人民群眾的法律意識更加加強,對法治更有信心。
02媒體的正能量報道,傳播正義和善良,溫暖人們的心。媒體對張玉環哥哥和前妻宋小女的報道,對他們二十多年來的堅守,對張玉環的兄弟之情和夫妻之情,讓人感動,雖然他的家庭最後支離破碎,但這種苦難面前不低頭,堅決為親人,愛人洗刷冤屈的精神讓人動容。
03媒體的正能量報道,也可以給那些很多無辜的家庭一點希望。受當時刑偵手段的限制,世上不會僅有一個張玉環 ,不會只有這一幢冤假錯案,這件事情的報道會給其他同樣無辜蒙受屈辱的家庭帶來一絲希望。
04媒體的大篇幅報道,對警察和司法機關辦案側面起到了一定的監督作用。當年辦案確實技術水平有限,但刑偵人員的辦案態度有時候對案件的定性和走向起了很大作用,經過這麼大量報道宣傳此案,會在客觀上給辦案的警察和司法機關以很大壓力,督促他們盡職盡責,儘自己力量辦好每一個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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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實體店老王
曾經我寫了一篇為張玉環鳴不平的問答,有位專業的律師給我留言,大意是說:“張玉環平反,只是因為疑罪從無,而不是說他一定就沒有罪”,當時我仔細認真的看完張玉環的整個案件,認可這位律師的說法。
案子發生在26年前,當時的偵破技術手段極其落後,很多有用的線索可能都沒有被發現。再加上當時涉案辦理人員的責任心不強,證據鏈不足等,最後才導致張玉環被定罪,而且據張玉環本人說,自己還曾被刑訊逼供過,再加上審判程式的不合規,最終才把張玉環送進了監獄。
而張玉環入獄的這26年,外面發生了很大的變化,他不停的深淵,家人四處申訴、其母親、妻子都在為其喊冤,最後才有了現在的局面。而下一步,張玉環肯定是要向國家索賠的,餘生也要好好的體驗下生活。至於媒體的報道,我覺得用渲染或刻意形容不太恰當,現在是資訊爆炸的時代,這種冤假錯案哪怕沒有媒體的報道,也會在小範圍傳播,而且案子本身就是撥亂反正、鳴冤申冤的正面案例,只要媒體報道的屬實,報道比不報道好得多。
但問題的根本是,就像那位律師說的那樣,原審判決事實不清,證明張玉環有罪的證據不足,本著疑罪從無的原則,關於他的案件才被定義成“冤假錯案”,至於張玉環是否真的殺過人或做過什麼違法犯罪的事,這就不好說了。從法律的層次來講, 現有的所有證據都無法給張玉環定罪,也就是說張玉環是無罪的。
另外,如果26年前的辦案人員能仔細認真一些,有關部門履行程式能稍微認真一些,可能26年前就沒辦法定張玉環的罪,也就不會入獄,也就不會有今天的悲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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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彩雲啊哥
引發網友廣泛關注和熱議的張玉環案,吸引了我,這個可以說是在死亡邊緣掙扎了一生,通過不斷的上訴終於等到了公平的審判,得到了重生,經過了多天來媒體鋪天蓋地跟蹤報道,他的過去和現在被展現的一覽無餘。
在他的案件定為誤判,在他被無罪釋放後,關於26年前是如何誤判的內容很少,很多報道都是幾筆帶過,最多也是在報道中做一個簡單過度,報道得更多的是他回到家鄉後,他的母親、妻子、兒子和其他親人這麼多年都在幹什麼,甚至說都經歷了什麼。
張玉環本人在接受媒體採訪時,明確要求司法機關追究‘刑訊逼供’人員的刑事責任,並且希望通過申請國家賠償彌補以前的遺憾。合情合理,相信當今社會不會有一個人跳出來說這種要求很過分。說到底,賠償再多的前都無法彌補他的青春和給家庭帶來的痛。
我們作為旁觀者,永遠都沒法感受他和家人這些年來經歷了什麼、揹負了什麼,所以就不要品頭論足,他現在只是一個老人,一個想要安安穩穩生活的老人,我們給予關心和尊重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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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朗月寒雪
張玉環案為什麼成為冤假錯案?
❶26年前,偵破技術手段的受限;
❷辦案人員責任心不強,證據鏈不完整;
❸辦案人員結案心切,採用刑訊逼供的手段逼迫張玉環認罪;
❹審判人員玩忽職守,出現程式上的錯誤。
張玉環案為什麼得以反轉?❶張玉環不願意認輸的性格,堅持寫申訴狀;
❷張玉環家人的四處申訴、喊冤;
❸國家公平、公正的法治體系的發展;
❹辯護律師的努力,找到案件的諸多疑點。
還有一點,張玉環揹著兩條人命,在那個年代竟然沒有被判處死刑立即執行,說明當時的辦案人員自知證據不是百分百確鑿,留下了迴旋餘地,改判了死緩。這也為張玉環持續不斷的伸冤創造了條件。
面對冤假錯案,媒體該不該可以渲染?我覺得可以可以渲染。
有錯就改,善莫大焉!
冤假錯案是社會公平正義中的“絆腳石”,冤假錯案的發生對當事人來說,是極為不公平的,甚至有人被冤枉致死。
出現了冤假錯案,就不要遮醜、藏醜,這種事件越是遮遮掩掩,越是難以服眾,難以讓百姓心安。
有些人認為,過度渲染冤假錯案,容易使得民眾對司法的公正性產生懷疑。這種可能性是有的。
不作虧心事,不怕鬼叫門。只要把每一個案子都辦成鐵案,是不怕質疑的。
再說百姓的質疑,可以倒逼司法的公正性、正確性;媒體的監督,可以督促司法的公平與公正,警醒辦案人員認真負責。
這是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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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天1方
4歲男孩的母親
1.孩子被害時搬到村口,如今直接離開了村莊。
2.孩子被害後他母親好幾次哭得暈死過去,第二年另一個孩子又被淹死。
3.想死感覺活著沒有意義,很困惑凶手到底是誰?
4.恨到極點但卻無可奈何,已經放棄尋找真凶。
6歲男孩的父親1.騎摩托車撞了人,賠了人家10萬塊錢幾乎把家底賠進去。
2.現在又腦溢血中風了,躺在醫院裡搶救。
3.這家人自身難顧,也放棄了找真凶。
被害兩家的親屬都很悲慘,如今連真凶都找不到。兩個孩子死得很慘,張玉環無罪釋放是因為疑罪從無。村民看他的目光還是異樣的。找不出真正的凶手,張玉環就不能算真正清白,而村民的疑慮和猜測也不會消除。
結語死了的不明不白的死了,活著的不明不白的活著。他們都需要找到真正的凶手,這樣才能告慰死了的,還活著的一個真真正正的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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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邦哥bg
媒體應該正面引導,不該把一個疑罪從無的個案當事人吹成一個清白之人。誤導人們的認知。冷落死者家屬的感受。畢竟真凶沒落網。若是真凶落網,你們怎麼樣為他喊冤都不為過。就是死者家屬都會為他喊冤的。就死者家屬說的那樣,恨誰都不知道了。多同情最大的受害者家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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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水娟3573
張玉環一案的反轉,應該說跟輿情的“推波助瀾”不無關係!進入新時代,我們應該慶幸中國有了這樣的輿論監督,才能使不可能成為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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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平凡之界
案件事實,需要良好的判斷能力。疑罪從無原則本身沒錯,但是對於什麼是疑罪,不能不深究。有些案件,能定不敢定,都以證據不足為由不起訴或者判決無罪。疑罪從無,有被濫用危險,形成出罪之錯。冷靜下來,低調點,儘快適應生活,用實際行動報答每個幫助過你的人,更要處理好錢的問題,媒體過分炒作未必有好果子吃!畢竟案件沒破,有些事還不明瞭!既然重獲新生就珍惜而不是揮霍大眾的善心!我感覺這篇文章更好!https://mp.weixin.qq.com/s/USvDGPaVaMSJnqPRGhOGR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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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暢談有宜
張玉環一案的反轉,經歷27年,父親含恨死去,母親飽經蒼涼,大哥申訴不已,宋小女從烈女變成人婦,兩個無依靠的兒子,還有被傷害的兩個幼童的兩個家庭,案件至今未破……有太多情節細節讓人駐足,媒體也包括自媒體人當然會介入,因為,有太多的人關心關注案件的推進。題主用了刻意渲染,不準確,正確的解釋是媒體在刻意宣傳,而不是渲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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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引發網友廣泛關注和熱議的張玉環案,同樣吸引了我,這個可以說是在死亡邊緣掙扎了一圈又重新回到“人間”的重生者,經過了多天來媒體鋪天蓋地跟蹤報道,他的過去和現在被展現的一覽無餘。
在他的案件位定為誤判,在他被無罪釋放後,關於26年前是如何誤判的內容很少,很多報道都是幾筆帶過,最多也是在報道中做一個簡單過度,報道得更多的是他回到家鄉後,他的母親、妻子、兒子和其他親人這麼多年都在幹什麼,甚至說都經歷了什麼。
全面、多角度的報道自然是好的,但是過度消費當事人是不是就不那麼完美了,在報道中,我們瞭解到,他是一個被“刑訊逼供”搞得妻離子散、一無所有的人,一個出獄後操作智慧手機還不如兩三歲孩童的人,一個堅決要申請國家賠償的人……
其實,我們更想知道的是,或者是我個人更想知道的是,除了江西高院等多家單位已向他道歉後,他將如何更有保障的生活下去,關於他個人、家庭和其他親人的所有報道都已足夠了,我們也不應該再去打擾這個“不幸運”的人。
張玉環本人在接受媒體採訪時,明確要求司法機關追究‘刑訊逼供’人員的刑事責任,並且希望通過申請國家賠償彌補以前的遺憾。合情合理,相信當今社會不會有一個人跳出來說這種要求很過分。說到底,賠償再多的前都無法彌補他的青春和給家庭帶來的痛。
關於國家賠償,我在搜尋到一段文字,具體內容是:江西省高階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張玉環申請之日起兩個月內作出是否賠償的決定。若張玉環對江西高院賠償金額不服,可以在江西高院作出賠償決定之日起30日內向江西高院的上一級法院即最高人民法院申請作出賠償決定,最高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兩個月內作出決定。所以一般至多在張玉環申請賠償後5個月內,張玉環應收到國家賠償。
最多5個月,任何人心裡都明白,錢不能解決一切,但是,實事求是地說,他需要家庭的溫暖,需要家人的關心和呵護,他需要重新面對社會生活的勇氣,他也需要錢,因為他要生存,26年完全脫離了社會生活,他沒有一技之長,沒有土地和房屋,在物質上真正地一無所有,所以他需要錢,不為別的,就為了活著。
我們作為旁觀者,永遠都沒法感受他和家人這些年來經歷了什麼、揹負了什麼,所以就不要過多的品頭論足,胡亂猜想了,他現在只是一個老人,一個想要安安穩穩生活的老人,我們給予關心和尊重就好,其他的,我們都無權干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