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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黃梅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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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傻老漢389
不好。他們是有過錯,那是他們的不對,可是你罵他們也不對呀。你畢竟是他們生的,現在來找你是知道自己錯了,是來認錯的。你應該好好接待他們才對。小夥子,趕緊的再去找他們吧,也許他們真的遇難了,你應該邦一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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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落葉的聲音
我認為做得對,父母從小把你拋棄,就不配做父母。如果大家生活不好或遇到困難,就可把孩子拋棄,大家認為可以嗎?做父母拋棄孩子,如果,你父母也把你從小拋棄,你會怎麼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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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第一百貨15
這個問題要從兩方面回答,第一,前些年父母孩子多,生活困難,實在養不起你,為了你活命,不的已的辦法。第二,你父母重男輕女,因為你是女孩才把你異棄。第一種情況父母也是被生活所pu0,為給你一條活路,有情可原,你隨有不願,可他(她)們也是你的親生父母啊。如果是第二種情況,堅決不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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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徒窮
有點過份,就當鄰居老人吧,把活挑明,丟棄我之時,就是斷絕父子關係之日,您就是陌生路人。話需這樣說,但父母確實老了,傷失勞動能力,還是得保證他的溫飽,骨肉之情,總是他們把你帶到人世間的,很同情你!從小被自己親生父母遺棄,確是件刻骨銘心傷痛,但歷史以經是過去了,也許父母有難言之隱或年少不懂世情……大度一些,把過去忘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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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愛之育之
中國傳統文化輕養重育
親生父母拋棄了孩子
已經違背了相關法律
涉嫌遺棄罪
若沒超過訴訟有效期
這樣狠心父母
是要受刑法懲處的
親生父母從拋棄你的那一刻始
已經恩斷情絕
故,將他們罵走
沒什麼不妥
#凌遠長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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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使用者宋香蘭
我認為親生父母找上門來也不應該罵走,也許他們有迫不得已的苦衷,應該讓他們說出當時拋棄你的原因和過程。瞭解真相以後,假若真是父母嫌棄你把你拋棄,你可以向他們說明不贍養他們是因為他們的無情,可以不認他們,但罵他們實在有些不妥。必竟他們給了你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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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嵐瓜子的美麗
支援你!不養你小為何現在來找你,生下你是他們衝動的產物不要覺得欠他們什麼!養大你的人才值得你一輩子去孝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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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夕陽心情1957
非常支援你!因為,他們只把你帶到這個世上,卻完完全全沒有盡到做父母的一頂點的責任與義務。因此,你有十萬個理由完全拒絕他們!不過對你的養父母一定要報達他們給你的養育之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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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敕勒川青青草
拋棄?太籠統搞不明白原因。
具體問題要具體分析。
生活所迫,計劃生育,不得已的就沒必要記恨。為了自己拋棄子女,就像陳世美那樣的就不原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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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情感小沐柯
不支援也不反對,遇上這事,對於誰都是心底裡的一道坎,沒那麼容易輕易跨越。
如果我說原諒,很多人可能都會嗤之以鼻,認為生而不養又有什麼恩情可言呢?特別是類似於這種小時候拋棄了,等長大後又來希望得到原諒,十足十的讓人感到憤怒。
比如說,小時候父母因為家境困難,可能家裡面孩子也多,很難有辦法養活,然後這個時候,突然有一個相熟的親戚又或者什麼什麼,因為不能生育的問題,家境也還可以,最後過繼過去了。
對於這種觀念,我不知道是對是錯,但我總感覺提問者此時此刻的決定和當初父母的拋棄又有什麼區別呢?又或者說因為父母沒有盡到養育之恩,所以作為子女的,也就不用還贍養之情,如果是這般的話,我是無論如何都不能夠理解的。
畢竟是父母,多一份寬容,哪怕不想再見,可以迴避、可以強硬的表達自己的想法,但是,如果能夠不傷到年邁父母的心,我認為真的比較恰當,當初他們何嘗又沒有些許的無奈呢?如果真的是狠心拋棄,這一句罵,或許倒也合情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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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宋家二哥
謝悟空邀請:小編對題主的這種做法不贊同,認為有點偏執,確實有點過分!生身父母上門來找你,你可以拒絕與他們見面、或者不去相認,但不能出言不遜、惡語相向,無論他們以前做的正確與否,那個人畢竟是你的人生父母,這樣對待生身父母有失公德和倫理。
說到這件事,小編想起了身邊的一位同事,也與題主提出的問題同出一轍。這位同事頭兩胎都是個女孩,為了想要一個兒子繼承他們的家產。他寧可冒著被單位開除的風險,硬是偷偷摸摸的要了第三胎,可誰知十個月以後,他的妻子又給他生下了一位女嬰。為了生兒子,這位女嬰剛滿月,就被生身父母把她送給別人了。
24年過去了,被她送給別人的這位女嬰大學也畢業,也結婚成家了,此時的老倆口想再認被生身父母送給別人的女兒,於是,託人就想在中間說和,小編就是其中調解、說和人之一,可是,被他送出去的這個女兒說什麼都不相認,一開始見面的時候,她對我們還算客氣,再到後來,只要看到我們到他家裡去,她就避而不見、把我們拒之門外。
人們常說好事多磨,就這樣一晃十年過去了,18年4月份小編的這位同事,突然查出肝癌晚期,當時又求著我們,想讓那位女孩親自到醫院看望病重的生身父親,可是每次去都吃了閉門羹,發微信也不回,打電話也不接。
19年12月份,小編的這位同事不幸病故。無論生身母親和其他的二個姐姐、一個弟弟怎麼哀求。請求他到靈堂前弔唁一下,她都不肯。如今他和兩個姐姐一個弟弟相處的很好,可就是與生身母親寧死也不願相認。每次我們同她交流說的時候,她說的最多的一句話就是:“他們不配做我的父母”……
俗話說“清官難斷家務事,家家有本難唸的經”,遇到這樣的事情,我們再也不好說什麼了,奉勸所有的人,在親情的問題上,今後無論做什麼事,都要三思而後行,免得留下終身的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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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藍色的憂傷
這樣的父母真的有,說種瓜得瓜,種豆得豆。當年,親手把自己的孩子拋棄,如今後悔了,找上門來,想要回孩子,被罵走是活該。
我們家鄉就有一個這樣的女人,和丈夫結婚後,嫌棄丈夫不能掙錢,不能給她更好的生活,在一個月黑風高的夜晚,拋下出生幾個月的孩子和丈夫,跟著另外一個男人私奔了。
他花了好幾萬塊錢,娶回了一個這樣的女人,幸虧孩子沒有帶走,他含辛茹苦,一把屎一把尿,把孩子撫養大,孩子也上了大學,他也找到了幸福的歸宿。
就在他50多歲的時候,突然有一個女人找上門來,這個女人就是當年出走和人私奔的老婆。
當年拋下丈夫和孩子,尋找自己的幸福,可是人家並沒有真愛她,只是想玩弄她,玩夠了以後把她賣給了另一個男人。
那個男人脾氣火爆,吃喝嫖賭,看她不順眼就打她,根本不把她當人看,高興的時候就折磨她,讓她欲哭無淚,後悔莫及。
後來她得了病,那個男人又不要她了,讓她滾,她無家可歸,靠著自己的一點私房錢自己去醫院治療,皮包骨頭也沒有治好,錢花完了。
後來,為了生活,就做了那種特殊職業,用身體揮霍自己的青春,換了一點可憐的錢,供自己揮霍,一天過一天,一年過一年,像只老鼠一樣東躲西藏。
醉死夢生的過著自己的生活,她人老珠黃,再也沒有男人看上她,也沒有男人要她,她才厚著臉皮和孩子聯絡,和原來的丈夫聯絡。
可是,孩子和丈夫都不接納她,不肯原諒她當年拋夫棄子,儘管她痛哭流涕,後悔莫及,向丈夫和孩子懺悔道歉。
可是已經晚了,想接受也接受不了,丈夫已經再婚,孩子已經長大,需要她的時候,拋棄了父子倆,沒有盡到母親和妻子的責任,在最困難的時候拋棄了他們,現在孩子和丈夫好過了,想去享受好處,怎麼可能?
雖然沒有罵她,也拒絕了她想回去的要求,孩子也不認她,她只好灰溜溜的走了,不過,原夫看她可憐,給了她一點錢,拒絕了她更大的胃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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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嶧縣西門裡老李
你做的沒有什麼妥於不妥之分。但我可以肯定一點,不要多,再過2O年,你的心境肯定和現在不一樣,你也肯定不會這麼做。
你的做法,任何人無法指責,因為不管什麼原因、天大的理由,也不應該拋棄自已的親生兒女。所以從這一點來說,你的親生父母應該受到遣責。
站在一個棄子的角度,其情其景令人同情,從小到大其情感上所受的折磨,也是常人無法理解的,既使你罵了自已的親生父母,別人也無話可說。
但我為什麼說再過20年你肯定心境不一樣?因為等你結了婚、生了子,經歷了一個個的人生坎坷,特別是過了不惑之年,猶如一列行至中途的列車,看到一個又一個親人招招手、甚至來不及打招呼就“到站”離你而去,這“車廂”裡的親人越來越少時,你會是又一番感受。
你會覺得,愛也罷恨也罷,這每一個生命裡的親人都是這唯一生命旅途中值得你回味、留戀且永無再見的至親,你的一生中儘管可能接觸成千上萬的旅客,但能和你共同吃飯、睡覺、喝水甚至上廁所,有時令你厭煩甚至想棄他而去的人,才是你一生中接觸最多、無法割捨的人。你可細算一下,人的這一生中這樣的人並不太多,屈指可數。
我不講什麼“他們給了你生命”等等的常理,我只想說“寬容和原諒”,甚至也不要再給他們列舉什麼“不得不這麼做”的理由。
我只想說:原諒他們,解放自已。如果今生今世再無和他們相見,那麼到了晚年,你肯定會有終生的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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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LJ秋天的日記
你好朋友!父母拋棄了,你把他們罵走了,我非常理解你!誰又能接受自己被親生父母拋棄呢?不知道出於何種原因父母把你拋棄了,我想這也是一輩子的痛!
我的媽媽就是被親生父母送人了,據說是因為父母算命,認為她是剋星吧!從小在別人家裡長大,受盡了苦!現在說起來眼淚汪汪的!她的孩子無論如何也不捨得送人,就算是要飯也要把孩子養大!媽媽長大以後,對自己的親生父母和養父母都很好!沒有記恨親生父母!
我想你以後有了孩子會原諒他們,畢竟是你的親生父母,也許他們也有的苦衷和原因,不得已送人了!或許是年輕一時糊塗做出傷害你的行為!他們把送走以後,我想他們可能每天都在後悔,每天都在想你過得好不好,吃飽穿暖了沒有?可能每天都在記掛著你!
希望你有一天能開啟心結,原諒你的父母!畢竟是他們給了你生命!現在父母還能陪伴著你!你們還可以開開心心,快快樂樂的一家人在一起!不要等以後父母不在了,再去後悔就真的來不及了!有一種幸福叫珍惜! -
16 # 大漠孤煙落日長圓
古語說的好“生而不養,斷指可還。生而養之,斷頭可還。未生而養,百世難還。”這段話是說,對於只生不養的父母恩,只需要削斷手指就可以報答了;對於既把你生下來,還把你撫養長大,要報這種父母恩,只有斷頭,才可以償還,形容恩情深重;對於“未生而養”的大恩此世已經無法報答了,只有用永世來報答。
你的父母因為一些個人原因把你拋棄,他們雖然給了你生命,把你帶到了人世,卻因為拋棄又給你帶來了一生的痛苦,所以說“生而不養,可以不生,”這句話是正確的。
現在你長大了,他們出於某種目的又來找你,說明他們是不配做父母的,你完全沒必要認他們。但是不管怎樣,你的生命是他們給的,如果你有經濟條件可以給他們一些,畢竟他們生過你。他們不義,你卻不能不仁。對於將你養大的養父母,你要好好盡孝,這種恩情是一輩子也還不清的。你認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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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心靈滌盪
把我拋棄的親生父母找上門來了,我把他們罵走了,我做的有什麼不妥嗎?
面對題主的這種情況,作為早巳為人父母的我,心裡很不是滋味。人生總有悲歡離合,生活難免迫不得已,箇中滋味又有誰能說清?心中苦楚又有誰能讀懂?
此時此刻,我非常理解題主的心情,也無意去評判題主"罵走親生父母”行為的對錯,也許換成是我,可能也會這麼做,因為此刻,題主心中悶藏多年的心結,一直無從開啟,那就是當年親生父母為什麼要無情的"拋棄″我。
有人說,生容易,活容易,生活不容易!確實,人生一世,苦辣酸甜,有太多的不容易,有太多的無可奈何。捫心自問,在這個世界上,又有幾個父母能真正狠得下心拋棄自己的親生骨肉?虎毒還不食子呢!自己身上掉下的骨肉怎麼可能說拋棄就拋棄呢?其間定有難以啟齒的原因,或無可奈何的決定,否則決不會輕言"拋棄”二字。央視播出的《等著我》這個節目,經常看得我淚崩,有被人販子拐走的,有不幸走失的,有因某種脅迫被迫"拋棄"的......這些可憐的孩子,從此過早的煉獄了人間冷暖,無奈的經受了生活磨難。當他們明白自己的身世後,自然而然的會"恨透”了自己的親生父母,有的甚至誓言"此生不再相見″。
殊不知,每一個這樣可憐的孩子背後,都埋藏著一段辛酸的往事,都凝聚著一個不為人知的血淚故事。有的父母甚至因為"孩子的丟棄″,從此踏上了漫漫尋人之路,至死方休;有的父母因為有生之年未能再見到"丟棄″的孩子,死不瞑目;甚至還有的父母,因為孩子的"丟棄″,自覺無臉再見江東父老,不得不提前結束自己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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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平安喜樂33300777黃根
父母不會無緣無故拋棄自己的孩子,大概原因如下:
一是子女多,無力撫養,為孩子找一個歸宿。二是家庭經濟拮据,父母一方去逝到了崩潰邊緣,無奈之舉孩子送人為安。三是家庭矛盾連綿不斷,導致孩子移家,悲哀呀!四是孩子被拐走,偷走,買走……五是父母有難言之隱,孩子被抱養,領養,過繼等情況。
父母當時在何種情況下拋棄你的?養父母又是怎麼告訴你的?又是什麼原因導致你憤怒把找上門的親生父母罵走的?這些問題理清頭緒後,你會有一個完整的認識與理智的做法。
不管你現在的生活狀況怎麼樣,之前的恩恩怨怨如何,生父母能上門找到你,說明他們幾十年的心裡還有你,至少在他們心裡沒有拋棄你,始終惦記著你這個子女。然而,他們找到你不易,卻把他們罵回去了,這有點過分不妥當,即使是親朋好友也不該如此對待他們,更何況是你的生父親。如果你真不相認,也不該這麼做法,畢竟父母把你帶到這個世界上來。
氣也出了,罵也罵了,現在該認祖歸宗了,找生父親賠禮道歉就是了,再說了,被子女罵幾句做點出格之事也不會計較的。總之,養父母的養育之恩不能忘,生父母的生育之恩銘記於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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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文清茶館
我不贊同也不理解你的做法。也許你有千萬種理由認為這麼做無可非議,加上我沒有被親生父母拋棄的經歷,永遠感受不到你那種切膚之痛。但我站在人性化和和諧的角度,是可以採取另一種模式的。
親生父母拋棄自己的親生兒女,我想一定有著難以釋懷和難以啟齒的原因,或許是貧窮,或者是超生,也許是私生,也許是重男輕女的思想在作怪。不論是哪一種,親生兒女始終是父母身上掉下的一塊心頭肉。這麼多年來,親生父母一定躲在某個角落裡默默的關注著你的成長,也有可能當時親生父母不知你的訊息,後面通過苦苦尋覓,終於打聽到了你的情況,這才滿懷希望和期待找上門來的。
我理解一個人剛剛生下來就被親生父母拋棄的心酸與痛苦。沒錯,親生父母給予了你生命,養父母哺養你長大成人,兩邊都是你最親最愛的人。儘管你恨親生父母,但你身上流淌的是他們的血,畢竟血濃於水,與親生父母的關係是那種打斷骨頭連著筯的關係啊。
如果是換作我,當拋棄我的親生父母找上門來時,我不會激動,也不會罵人,更不會把他們掃地出門,而是當做親戚朋友來了,嘮嘮家常,聽聽他們的悔恨與解釋,弄清楚當年為什麼被拋棄。如果是情況特殊,甚至是給我一條生路,創造一個更好的生活環境。只要理由成立,能夠說服得了我自己,我就會與他們有來往。人在這個世界上,被多幾個人寵愛著不是一件很美好的事情嗎?
當然,我們要顧及養父母的感受。養育之恩大於天。做人必須有原則,養父母始終是父母,一直是永遠也是,不但要盡孝,而且要盡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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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老徐說事999
說實話,我沒覺得你做的有何不對的地方,既然當年選擇拋棄你,
那就應該想得到今天這個後果,並且要為之付出代價,比如你並不會跟他們相認。
我也是被親生父母拋棄了,當年為了要男孩,就把作為老二的我給送人了,
並且,要了一萬塊錢所謂的營養費,(30年前)
好在養父母對我真的很好,視如親生。
而這些年也一直都沒有親生父母的訊息,我也一直沒覺得自己是養父母抱養來的,
直到親生的姐姐突然闖入我的辦公室,告訴我她是我親姐,要我去見親生父母的時候,
我才知道這個事情,也因此搞得我很難堪。
當然,我並沒有回去見我的親生父母,因為當年他們拋棄了我,
而我的養父母,一直在我婚後,還在悄悄的塞錢給我,怕我工資不夠花,
哥嫂對我猶如親妹妹,養父母就更別提了。
親生父母呢,給了我生命,卻並不懂得尊重我,貿然的把我拋棄,不對是賣掉,
又貿然的闖入我的生活,從來沒有徵求我的意見,為我著想過,
所以,我並不會去見他們,也不會去認他們,餘生好好的對待養父母就是。
回覆列表
我有個朋友,他今年已經70歲,現在是個退休老師,日子過的還不錯。
他以前是個教英語的老師,那時候生活條件差,老婆是農民。
那一段時間計劃生育很嚴,做老師的不能生三個孩子,只能生兩個孩子,那時候她已經生了兩個都是女兒。
有的人沒什麼文化,說話很難聽,覺得你沒生男孩覺得是上輩子造了什麼孽。
因為像以前那樣子女孩子都是出嫁,只有男孩才能傳宗接代。
有的人是明著來,有的人是暗地說,有的時候是當你走過他們身邊的時候,他都會在那裡閒言碎語。
因為這個老師付出了很多的辛苦,不想因為生孩子而把老師這個職位丟了。
夫妻倆考慮再三,沒辦法只能把孩子,拿一個是送給別人。
大的那個女孩是比較小氣,比較難溝通。小的的那個女孩性格很好。
就是因為小孩小的那個才四歲,她性格比較好,就把小的那個送給了別人。
對方的家裡生了是四個男孩,很想要一個女孩,結果就把那個女孩送到她家裡。
不論是做媳婦還是做女兒,也能減輕負擔,還圓了有女兒的夢。
後來我朋友把小女兒送出去後,要去生了一個孩子,剛好就是男孩,覺得把小女孩送走,雖然有諸多的不捨,還好也有了兒子,多少心裡會好過點。
過了十幾年,小女孩長成了美麗的姑娘,到了談婚論嫁了,她的父母說要認親身父母。
現在她也為人父母,和我朋友有走動,但關係不是很好,和平常的親戚關係差不多。
事實就是事實,再多的解釋都顯得蒼白無力,在忙忙碌碌中,每個人都有自己的不容易,不得已而為之,多體諒都包容,好好珍惜現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