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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慕容初雪

    有一群水果呀,他們都成了精番茄呢,叫番茄莖黃瓜叫黃瓜景,還有菠蘿,還有一大堆的獼猴桃和蘋果,他們都會說話,有的說我長得好看,有的說我才好看呢,還有的說我的營養價值很高,還有的水果說我非常甜,我長得非常漂亮。總地來說,他們真是一堆亂說話的水果精。

  • 2 # 大楂子

    第一,你是一個善良的人

    第二,你的鄰居喜歡了你

    第三,他無兒女想找你做個依靠

    第四,他把他的房產贈送與你作為回報

    如果你不介意,也願意照顧她,那就不要考慮別人的感受去做自己想做的事吧

  • 3 # 彭師傅1752

    初心是幫助鄰居,幫忙以後心裡很踏實。後來夾雜了利益,這個幫忙就變味了,成義務了。一切隨心吧,你真願意幫她就不要受利益影響,她要真想給你,就會和你去做公證。下次阿姨再說這話,你順著她說可以把公證員請到家裡來做。

  • 4 # 駝奶姐姐

    如果是我,我認為自己沒有給她養老的義務,我只能是抱著同情的心態方便的時候順便可以照顧她一下,不圖任何回報,至於她的房子我想都不想,也不會要。

  • 5 # 六呱

    誰知道這阿姨有沒有兄弟姐妹什麼的,等她死了,突然冒出來爭遺產。先了解下她家裡情況再說。目前先按你們自己的心意來。

  • 6 # 丨城市之光丨

    永遠要相信天上不會掉餡餅。有這好事為什麼會讓你碰上?會不會在你照顧幾年以後說你虐待她對她不好,然後和你解除以前的協議,然後把財產留給自己的親人?我想但凡牽扯這麼大筆資產贈與,肯定會簽訂協議什麼的吧?比如你照顧好了怎麼怎麼,照顧不好怎麼怎麼。長點心吧。個人見解不喜勿噴。

  • 7 # 佩琪你別跑

    可以的,把協議簽好,你們能照顧她,她也願意你們照顧,這本身就是很好的緣份,她願意把房子留給你們,也是看到你們人品各方面都不錯。我覺得可以接受,她既然沒有兒女,也沒人照顧她,你們又何必在意別人的說法,做到問心無愧,便心安理得。

  • 8 # 草自春

    以前看了一則報道。夫妻兩個照顧終身未嫁老師,還墊付藥費,但沒有公證和遺囑,最後學校和她們打官司,老師的同學及好友證明,存款給她了,房子及其它歸學校。她買了和公婆一起的墓地安葬了老師。僅僅口頭是沒法證實的,沒想法僅幫忙就好,有想法是需要一些手續的,現在房價這麼高。

  • 9 # 詩詞之友

    這屬於公正養老,社群監督。將來等老太太拜年以後房子自然歸你,條件是你必須真心實意的對老人好。

    社群起到一個監管的作用,將來老太太的遠房親戚在鬧事兒的情況下,你也好 ……。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只要你真心對老人,將來就是繼承了房子,別人也不會說閒話。

    前一段上海有個老人就不是把他的養老委託一個河南小夥嗎?

  • 10 # 丸子姥姥

    能答應!因為老人看好你,你一定會會讓老人滿意的!支援你大膽的去做,不要聽那些閒言碎語,照顧老人是一項很艱鉅的任務!

  • 11 # 清泉6921112827836

    順其自然吧!好人做到底,如果孤寡阿姨沒有其他親人,對財產沒有爭議,也未償不可,可問題是孤寡老人不要信口開河,那就是和以前照顧她性質不一樣了,就是有償照顧,甚至生活、起居及生老病死都要承擔起責任,人活一天什麼也好說,張口就來,但死後就來分割財產的大有人在!這樣的例項在現實生活當中層出不窮,如果孤寡阿姨的確實心實意,那就必須把一切公證手續辦好,這樣有備無患!對你對孤寡老人都是最好的選擇!

  • 12 # 老有所樂樂樂樂

    首先,可以肯定你們夫婦是善良的人,這麼多年能照顧鄰居阿姨確實值得稱讚,有道是遠親不如近鄰。向你學習!

    鄰居阿姨開玩笑說以後房子給你們,你們給她養老。

    但是從你的文章介紹看出來,她曾經有過女兒。那麼你們對這件事情就要仔細斟酌斟酌:她的女兒有沒有孩子?如果沒有,那麼你們可以考慮考慮,若是真的成了,也讓鄰居阿姨晚年不會孤苦無依,你們的付出也有回報。不過,這裡面還牽涉到有關的法律法規問題,需要履行一些法律程式與手續。

    如果她女兒是有孩子的,那麼勸你還是打消這個念頭吧!。她的房子有她女兒的孩子來繼承的。你平時只要儘可能多幫她,有事情時與她女兒的孩子聯絡聯絡,平時多問候問候,權當做好事就行了,別逮不到狐狸還惹一身騷。何況,目前阿姨還僅僅是開玩笑的說說而已。

    你不要當真就是了。

  • 13 # 東北鄉親

    你得先算一下她家房子值多少錢,然後再看看這老太生活費每年需要多少錢,還有就是如果她有病怎麼算,如果有保險還得看保額呢,這些都考慮周到才行。

  • 14 # 微塵愛生活

    她既然是開玩笑的說,那就是開玩笑,千萬別當真,人看成精,這相當於拿個胡蘿蔔吊著你們,為她鞠躬盡瘁,盡心服侍,但最後結果怎麼樣可真不好說,漫長的相處,牽扯到利益的存在,她覺得她有巨大財產的付出,你們就應該盡心竭力的服侍好她,很有可能因為一件小事做不好就產生怨懟,也有可能被其他居心叵測的人知道了,說些甜言蜜語哄騙她,再每天來幾句挑撥離間,最後你們是出力不討好,雞飛蛋打一場空。而你們本來出於同情照顧她,突然聽到房子的事情,心情出現浮動,以後的來往照顧都會平添一些壓力,再也不能像以前一樣輕鬆自在,反而影響雙方的感情和關係,最後發展到哪一步實在不好說。

  • 15 # 手機使用者風吹鬍楊

    看過一個故事:說是有個英國老太太,孤身一人,也是七八十歲年紀,打算用自己的一座豪宅,跟人交換權署用來養老,也就是說誰為她養老,房子就歸誰,前提是等她過世之後。結果有一個四十多歲的律師經過測算後接下了贍養老太太的重任。其後按照約定為老太盡贍養義務,而老太太也因沒有了後顧之憂,活的越發滋潤了。後來十幾二十年過去了,當年四十多歲的律師也已經離世了,但他的妻子兒女仍舊按照契約履行贍養義務,直到老太太活到一百零七歲去世。這個故事在讚頌了律師一家的誠實守信之餘,也在讚歎老太太的精明,未來的事有一萬種可能,誰也說不好誰能走到誰前頭。所以,一切皆有可能,三思,慎行!

  • 16 # 戀戀可人

    如果她主動提起去公證立遺囑說明真的想給你們,你們做好事也得到相應的回報了,就怕你們一提出做公證她覺得你們居心不良,如果臨了沒立遺囑的話房子也輪不到你們頭上,各種遠方親戚都會冒出來,你們做好心理準備

  • 17 # 潘爺848

    照料下尚可,如真做了公證百年後房屋“歸你”將是個偽命題!在老人最後的時間裡這位老人會在親屬忽悠下用各種理由告你目的不純,然後老人用後面的一個公證推翻前面做的公證,你卻乾瞪眼無計可施。

  • 18 # 寒梅著花42208

    房子的歸屬不是問題的關鍵,重點是養老不是一個簡單的問題,要有愛心,有耐心,是一個長期的付出過程,人不是小貓小狗,人有七情六慾,有主觀感受,而且人也有善惡之分;都是善良的人,互相包容體諒,很多問題也許好解決,如果內心陰暗甚至惡毒,那便是如臨深淵。

    因此,你的問題要考量的不是房子的歸屬,考驗的是人性!

  • 19 # 萬世忠恭

    立遺囑經過公證處公證也不保險,因為遺囑可以修改。最公平的辦法是孤寡阿姨把房子賣了,與你們簽定養老送終協議,到公證處公證,老人家接到你們家同住,房款給你們(老人家10%的房款自己花費)。

  • 20 # 趙曼瑩

    這會產生矛盾。即使做了遺囑公證,你能確定這位阿姨容易伺候嗎?她會不會因為給了你們便宜就恃財生嬌。而且如果她因此提出諸多無理要求,你們怎麼辦?做人保姆還可以不高興就辭職,但是你們這就好比是阿姨終生的保姆,中途如有矛盾不能脫逃,到時怎麼辦?便宜莫貪,你們得到了房子貪了便宜就必須對阿姨唯命是從,你們做的到才好。保姆與僱主有矛盾可以辭職,你們如果想得房子就要準備照顧阿姨一輩子,而且不能辭職。你們能做的到嗎?

    其實天下不會掉餡餅,人與人之間最好有些距離才不會矛盾叢生。阿姨可以幫,在自己能力範圍內,一旦得了便宜,在你們能力範圍外的事能不能做到?做不到的時候,阿姨會不會為難你們?這些都不能確定,所以便宜莫貪。幫人可以,但前提是你們可以掌控,但如果是奉旨的,沒有後路的就不要往自己身上蹭,奴隸不能當。這是變相的賣身。你們得了房子,阿姨得了奴婢。

    而且要是阿姨生病了要出醫藥費,誰出?陪人的錢誰出?一日三餐誰出?這些你們想過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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