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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5030087112631

    有愛無愛,安然對待;誰好誰壞,心裡明白;誰是誰非,少理是非;誰真誰假,時間證明。

  • 2 # 使用者4162057074264

    1,不要把自己的愛給錯了人,我希望你能遇見一個對你很好很好的人。

    2,別把自己的愛給錯了人,你也不確定那個人值不值得。

    3,我希望你們把自己的愛。留給對方也喜歡你的人,不然的話這將會是一場錯過,一場愛而不得。

    4,不要把自己的愛給那些對感情不忠誠的人,因為你值得擁有更好的。

  • 3 # 快樂很簡單6066

    古話說,知人知面不知心,逢人只說三分話,不可全拋一片心,古人這些語言是有道理的,假如對錢財利益來說,如果你絕對相信一個人,也許真的會付出慘痛代價,有名人也遇到過,合作共嬴,結果是卷錢跑人,難道不是嗎?

  • 4 # 改輛床車去旅行

    除了生與死,日出與日落,任何事情都沒有絕對性,更何況是把自己放在他人的絕對信任上,那就更離譜了。人有時候都不能相信自己,何況是他人。世事瞬間萬變,誰能主宰沉浮!當然,沒了信任也將一事難成,信任只能存在於特定的時間、特定的環境、特定的人與事之間。一味絕對信任他人,你將陷入萬劫不復的田地。

  • 5 # 素素56792842

    妻子是半路來的,信任是相互的,你信任她她就會信任你,當你犯了錯打破了你們之間的信任感,你就不要在奢望你的妻會在信任你,女人是非常細膩複雜的,你們之間只能是相敬如賓,做不到絕對的信任,倆夫妻太透明瞭,反而相處不好。

  • 6 # 白興長

    不能絕對相信任何人,這句話有缺陷,如果對每個人都有疑慮,那麼這個人任何大的事情也幹不起來,因為每一件大的事情都不是一個人能幹成的,比如開一間很小的店鋪你一個人能行,如果大了,你必須顧人,你不相信他,他怎麼能幹好活,如果開一個工廠你一個人是無法乾的,須要出納會計推銷進貨,你一個人能幹嗎?必須得顧人,如果你都不相信他們,這活有法幹嗎?所以說不相信任何人是不對的說法。應該選好人,相信他們,事業才有前途,才能幹好。

  • 7 # 陳京謙

    答,有道理。因為人心隔肚皮,荷花出水有高低。人心難測,水難量。我曾是保險業務員,我十分相信我的介紹人,即是介紹我入保險公司的那個人,她想介紹我入保險公司,三天五天來找你,不理她,就一星期或半月來找你一次,軟磨硬邦的纏著你。後來,經過自身的努力學習,自學保險教材,參加國家的保險資格證書考試。結果拿到了保險資格畢業證書,當然自然就進入了保險公司,順理成章了。

    保險公司上班,每天開早會,寫訪客記錄工課作業。在工作上遇到的問題,介紹人也很樂意幫忙。覺得人不錯,很好,後來,我就把工資銀行卡,交給她代保管,後因工作中的矛盾。這下可慘了,因銀行卡之事,鬧到領導那裡去,那領導也無可奈何。不了了之。損失的是自己的經濟。人心啊,不可測,不能大相信別人。

    所以,絕對不要相信任何人,否則你會因此付出慘重的代價。

  • 8 # 縹緲的我1828

    我們國家南方人、江浙一帶、北方人包括西北人處事方法絕對天差地別,但最好的處事方法應該還是上海最好,朋友是朋友,生意是生意,清清楚楚的。人和人之間保持一定的距離,這樣比較好!在利益衝突面前,往往害你的是你最信任的朋友,因為他是最瞭解你隱私的人,也是陷害你最容易的人。

  • 9 # 劉承澤3

    這句話非常有道理,我是老年人,生活經歷告訴我,要與任何人保持距離,不要過度相信別人,有毒的別吃,犯法的事別做,要穩重保平安。萬一失足掉進井裡,滾石頭的大有人在,真想拉你上來的人只有父母,子妹兄弟們都不一定。切記。

  • 10 # 夜來風雨聲40

    有一定道理。

    沒有人可以絕對把握世界永珍的執行規律,是人都有無能為力的時候。相信人是我們建立和諧的社會關係的基礎,但相信如果絕對化,就破壞了平等合作的基礎,必然會帶來災難性的後果。

    我們可以以佛陀的四依法,作為我們在信行決斷上的參考:即

    依法不依人,

    依義不依語,

    依了義不依不了義,

    依智不依識。

  • 11 # 聆潮勁嘯

    首句話出現邏輯錯誤——應該是“除自己之外的任何人”。這句話有些太過絕對。人心難測——確是事實。但如果除自己而外誰都不信任,你還能活在這個世界上了麼?問題是,你得學會識人、識心。現實生活中,好人還是有的,值得信賴的人也定會存在——雖然少之又少,但肯定有。

    你不妨把內心世界裡的許多秘密分門別類地劃分出幾個層次,再把可能信任的人也大致劃分出幾個層次。針對哪些人該說哪些話——心裡不就有譜了麼。以免心理總繃著一根弦不放鬆,把自己弄得神經兮兮的。該有多累呀?!

    當然,誰的內心裡都會隱藏著某些秘密,而有些秘密又是不可以向外人傾訴的。那就看看自己的肚量有多大了。

  • 12 # 易談文化

    看到這樣的提問,不由腳底三分冷氣暴起!

    社會上大面積的勾心鬥角,就是被這樣的“價值觀”傳染的!

    什麼是絕對?什麼是任何人?多重算慘重?

    無腦的所謂雞湯,真特麼有毒!

    信任是一種處世觀,不像學分,有“及格”和“不及格”這樣絕對的界限

    一個人對周邊其他人的“社會生活聯絡”中的信任,是基於一個目的,或者一種責任而存在的,千千萬萬這種“個人信任聯絡”交織成一張網,構成“社會誠信”從而間接搭建“全民素質”。

    如果凡事一上來就考慮:我能信任對方多少。那這種“大家都這樣做的結果”,必然是導致主事的人不會放開所有的手腳、幫稱的人不會全力以赴,各自都為自己的“小九九”盤算著利益得失,不進阻礙了事業的進步(速度),更是給全民素質有著“降低水準”的副作用!

    所以說,信任是一種辯證的態度,該信任的時候,那就是百分百的放心、放手、放權;否則,你達不到別人信任的能力,也不會接觸到令其信任而涉及的內容。

    信任,是基於實際事務後面的權責利行為,一定會有針對性

    大凡涉及“信任”內容的時候,必然會對應聯絡到一系列具體行為。

    警察追壞人跟駕駛員說:“借你車用一下,明天去警察局聯絡我取車……”,飛速將車開走,——這是源於老百姓對警察的信任。

    老闆對主管說:人事這塊就交給你了,以後你全權做主。——這是老闆基於此人人事方面的能力,全權信任的結果。

    凡此種種,都是有具體背景下的對應信任。拋開具體的環境背景單純談信任的“絕對性”,那是空中樓閣啊。

    信任背後的代價,不同的關係不同的級別,總體“盈虧比”不同

    不理解這點是吧,這恰恰是我非常堅持的“信任處世觀”。

    打個比方:資金實力雄厚的一方,投入一筆資金給另一個“幾無財產”的朋友,讓他全權打理,自己一點不干預。那麼這種信任就是【如再損失,對朋友可能是全部,對資金實力雄厚者只是小小一筆】。

    這點類似於“我傷一刀,卻可以救你的命”,有什麼不對呢。

    所以,對應於信任的行為,如果“自己、對方、社會”最後的結果是【總體收益為正】那麼就是可以信任的——哪怕自己受損。

  • 13 # 趙雲宗

    如果說不要輕易相信他人是有道理的!對經長期考驗的志同道合的人絕對信任是必要的!比如對某人的信仰。比如在特工戰線等等,都是完全信賴的!

  • 14 # 志存高遠187179133

    見人只說三分話不可全拋一片心,絕對相信一個人往往被這個人出賣,在歷史上這種事情不勝列舉。或者為了利益或者是羨慕嫉妒恨最後反目成仇,與人交往不能說盡做盡,凡事留一手,因為知人知面不知心。防人之心不可無,害人之心不可有。

  • 15 # 使用者說一說8741

    事實正是如此。“付出慘重代價”無非是指錢財的損失或者是血光之災。就說錢財的損失吧,早二十多年前,我就輕信戰友東拼西湊借了2萬元給他去廣西淘金,直至現在還沒有還給我,他的女兒還出國定居呢。看看吧,太輕信人,錢財沒了,友情也沒了。因此,我從教訓中總結出來了,口袋裡的錢對朋友來說,只能救急,不能救窮。

  • 16 # 家庭祥瑞

    不要絕對相信任何人,這句話應該是錯誤的,只能說對某件事物或某個人而已,難道連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都不相信嗎?如果真是這樣的話,我想應該很孤單的一個人吧!你不相信任何人,任何人同樣不相信你,你連親情,愛情,友情都不相信,你覺得活著還有意義嗎?

  • 17 # 環球87112306

    不要想信任何人。否則要付出慘重代價,這句話首先用在什麼地方,如果是用在合夥做生意上,可能會出現這種情況,但是將心比心,事物都是一分為二的,人也是冋樣。有的人就特別好,在你遇到困難時主動幫你,並且不要求回報,像這種人能不想信嗎?

    再一個是自己的父母,夫妻之間能不想信嗎?不但是想信,並且還是非常想信,因為他(她)們才是自己最信賴最關心你的人。

    相信與不相信就看你自己接住的什麼人,用在人往交流上,還是用在生意上,所以沒有什麼可比性,只有自己太想信人了,吃過一次虧,受過騙,才會感覺決對不能相信任何人。

  • 18 # 程國紅

    有道理。

    我從一、二十歲到現在五十二歲了,只要不設防、絕對相信的人,我都吃過虧,越相信,吃的虧越大,自己越慘。

    一九八九年,我二十一歲。在之前一起共過事的一個同事的鼓動下,從單位出來單幹。這個同事是浠水巴河的,叫李開明,看上去很憨厚老實。我在黃石陳家灣開了個飼料貿易部,剛剛步入正軌,由於原工作單位還有些工作要收尾,我奉命去天門出差,臨走前因業務需要,我將貿易部的所有公章、支票等要件交給他,出差半個月後回去,店裡、庫房裡空空如也,我配的跑業務的單車、辦公用品全沒了。

    那時沒電話,也不懂報警,後來憑印象(之前去過他老家一次)找到他老家,深山老林裡,問到他家人,說很久都沒回來了。當時白手起家創業,瞬間,所有的家當和希望,一萬多元就沒了,八九年的一萬多元啊!尤其是我這種很窮的家庭,當時萬念俱灰,死的心都有了。這次對我打擊很大,即便後來遇到過比這更大的損失、被騙的更慘,都沒這次印象深,很恨他的。

    雖然有過N次被騙的經歷,且每次都慘,但我還是“不長記性”,依然相信用人不疑,依然相信好人是大多數。

  • 19 # Sunny華仔1

    其實這個問題也是人知常情的道理!因為俗話說得好,掏心掏肺到最後換來的卻是沒心沒肺!半點不由人,就會刮目相看,甚至反目成仇,恩將仇報,這就是用真心付出的代價和得到的教訓!社會現實人心難測!所以無論是家人親人朋友都一樣!人與人之間的交往和相處!必須得保留三分!要給彼此之間的空間和默契!也更是做人的原則和底線!對吧!

  • 20 # 東北大叔zql529

    實際上沒那麼嚴重,人們交往必須要以誠相待,如果人與人之間相處都留心眼都防對方是小人總怕對自己不利那就什麼也別做了,其實沒必要搞的那麼緊張,只要你頭腦清醒對人或事物有正確的認知和判斷,不貪圖小利不佔便宜那就沒什麼可怕的,世界上還是好人多,我們每個人身邊誰沒有幾個朋友和同志誰沒幾個認識的人,如果對任何人都不相信豈不把自己孤立了,真正被坑被騙的還是極少的,所謂的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那只是在特定情況而為之,並非朋友和人與人之間相處都可以套用,可以想象若真是這樣那麼這個社會會是一個什麼樣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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