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Club>

今天看到一個資訊大概是說一個小女孩三四歲剛上幼兒園,很乖,但是最近被整個幼兒園孤立(每天跟她講話的只有幼兒園的老師,小夥伴們都離她遠遠地)事情起因是小女孩家長覺得她只有這麼一個女兒,日常穿著就得嬌貴些,一條小裙子三四千很正常,平時也這麼穿著去幼兒園。但是有天小女孩其中一條裙子剛穿了一天就被扯壞了,小女孩家長很不高興,直接到幼兒園找了老師,要求對方家長原價賠償。老師覺得這個要求很合理,二話不說就找對方家長,對方照原價賠了3799元。但是過了幾天,幼兒園就沒有小孩子願意和小女孩講話了…別的軟體上看到的一個資訊,下面的評論亂哄哄的…文章本身寫的很好,但還是想看看大家怎麼想…

29
回覆列表
  • 1 # 雲飛九九

    這不叫孤立。以我的觀察,這其實是比較嚴重的情況。應該叫霸凌!如果出現孩子受到肢體攻擊,留下創傷,那不叫“霸凌”,叫“迫害”!應該報警了!不要以為這是小孩自己的選擇,這是大人在推動的。要找到始作俑者很簡單,就是讓老師問問小孩,為什麼不和這個小女孩玩呀?小孩會說的。然後,問他們,是誰說的,如果他們不說,就看老師的水平了!總之,會知道誰說的。然後,再問傳壞話的小孩,是誰說的……,一級一級往上查,直到找到始作俑者,有小夥伴作證,她就會承認,是她家長教的。這時,一定要找到家長,明確警告,不得繼續組織對未成年人的霸凌行為。這是違反未成年人保護法的!你保留向教育主管部門舉報的權利!這不是可以輕描淡寫的事情。如果,是從事教職的家長組織了霸凌行為,那是公然違反師德的!違反師德,是一票否決,是要被教育部開除出教師隊伍的!這個事情一定要園方解決,不然,作為教育者,他們沒有盡到保護未成年人的責任,也要被教育部問責!看看那些指責受害者的評論,法盲,確實是不一般多!有的還是教育工作者。與時俱進吧,老師!!

  • 2 # 春暖花開003

    這也很正常。

    我小時候,那會大家都窮。

    鄰居有個孩子,據說有血友病。

    有一次我哥跟他玩射橡皮筋,不小心射到的靠近眼睛的面板,然後他的眼睛就出事了,要我們家賠。

    我們家自己都窮的揭不開鍋了,拿什麼賠呀,我爸說,乾脆,我四個兒子,你挑一個,給你。人家不要。

    後來街道幹部協調,我爸答應賠他們家一年豬肉票。

    我們家八口人,豬肉票多啊。

    可憐我哥一個人貪玩,我就一年沒聞到肉味了。

    我爸下了死命令,不準跟血友病那個人玩,誰跟他玩,打斷他的腿。

    豬肉票都賠光了,沒東西賠了呀。

    這個幼兒園的孩子,穿一條3799的裙子去上學,你究竟幾個意思?

    幼兒園的孩子,拉拉扯扯很平常的事。

    如果我是家長,我也會嚴令我家孩子不準跟3799裙子孩子玩,這風險也太大了。

    真要人家賠,賠了一次,以後就算你穿37.99的裙子,也不跟你玩了,誰知道還要賠啥?

  • 3 # 猴子判官

    這個故事真實性存疑。即使屬實,賠償的家長是厚道,索賠的家長有點刻薄,老師有點二。為啥這麼說?

    裙子被扯壞是誰的責任?

    三四歲的小孩子把其他小孩子的裙子扯破,原因是啥?有沒有可能是雙方打鬧?如果是這樣,那麼從法律上說,雙方家長都要承擔損失,而不應該由一方承擔全損。兩個小孩子都是造成裙子損壞的原因,家長應該根據孩子過錯大小分攤責任,如果沒辦法確定各自過錯大小,一般均攤。

    這麼小的孩子能把剛穿了一天的新裙子扯破,這裙子是不是有質量問題?如果有質量問題,是不是應該找商家?或者如果孩子拉扯也是損壞原因,只需要承擔部分賠償責任。

    裙子是不是不能修補了?

    衣服屬於消耗品,經手以後即使一天不穿,價值也會大打折扣。按照原價索賠,是不是不太地道?

    裙子被扯破,破損到什麼程度?是不是一定要按照全損來賠償?送到原店修補行不行?能花得了三千多塊錢嗎?從法律上說,財產被損壞,能修復的,一般先支援修復,不能修復的,才按照損失賠償。確實沒有殘餘價值的,才按照全損賠償。

    就算責任全部是一方的,裙子也全損,老師又不是法官,為啥覺得很合理?還“二話不說”找對方家長賠償?合著老師這麼願意摻和這趟渾水?一般腦子正常的老師,聽到家長索賠這麼多錢,第一反應不是覺得這個事棘手,不願意摻和。或者頂多轉達一下雙方想法,讓雙方自行解決嗎?

    這麼起勁地往前湊,這不是要集火?

  • 4 # 生活笑笑生

    首先裙子壞了,照價賠償無可厚非。

    至於被小朋友孤立的問題,俗話說,物以類聚人以群分。我覺得即使你家庭條件再好,去什麼樣的幼兒園,還是儘量在吃穿用度上和大家保持一致,這樣才能不脫離群體,孩子們之間也有共同話題。

    如果你覺得你就應該給孩子用好的,穿好的,那應該選擇相應群體上的幼兒園,這樣無論孩子還是家長,價值觀才能一致,孩子才不會被孤立。

    你穿金戴銀的混在不看重吃穿,只在乎吃飽穿暖的普通老百姓中,首先價值觀就不一樣,被孤立也正常。

    你穿著邋里邋遢,渾身補丁,混在一群在意孩子穿衣品質的人中,大家肯定以為你是頭腦不正常。

    所以,首先要幫孩子找對她的圈子,三千多對很多普通人家庭來說,也夠一個月的開支了,所以,大家為了少犯錯,躲避你孩子也是情有可原,雖然不是有心孤立,但是卻造成了孤立的事實。

    你想孩子不被孤立,要麼,你讓孩子融入群體,別太特立獨行。要麼,你就給孩子轉學,轉到人人都穿三千多裙子的幼兒園裡,這樣大家認為三千多的衣服很平常,也就不會孤立你孩子了。

  • 5 # 智囊智囊

    先給個小故事。

    【子擊出,遭田子方於道,下車伏謁,子方不為禮。

    子擊怒,謂子方曰:“富貴者驕人乎?貧賤者驕人乎?”

    子方曰:“亦貧賤者驕人耳,富貴者安敢驕人!國君而驕人則失其國,大夫而驕人則失其家。失其國者未聞有以國待之者也,失其家者未聞有以家待之者也。夫士貧賤者,言不用,行不合,則納履而去耳,安往而不得貧賤哉!”

    子擊乃謝之。】

    子擊是魏文侯的兒子,魏武侯。

    子方是田子方。

    這個故事就是魏擊看到田子方以後,下車以示尊重。

    結果這個田子方不開眼,禮都不還。

    魏擊受了委屈,追上去問。

    老子是TMD太子,能囂張;你TMD一個泥腿子你囂張的什麼?

    田子方回答,當然是我這樣的泥腿子能囂張了。

    國君囂張了搞不好會丟了國家,士大夫囂張了搞不好會丟了宗廟。

    我一個泥腿子,再囂張也還是個泥腿子,光腳不怕穿鞋的。

    我有啥好怕的?

    在《東周列國志》裡面,田子方還舉了兩個例子。

    “楚靈王以驕亡其國,智伯瑤以驕亡其家。”

    楚靈王是春秋戰國時期有名的暴君,太囂張了不可一世,最後終於丟掉了王位自縊而死。

    智瑤是春秋戰國時晉國的執政大臣,聯合韓魏攻打趙國(那時候還沒有趙國,那麼個意思,領會精神),就在將要取得勝利的時候,因為太過囂張,被趙魏韓三家聯手擊敗。

    智瑤的死還不能平息趙無恤的怒火,還把智瑤的頭拿來當馬桶。

    這一套說辭非常的嚴謹,魏擊無法反駁,只能拱手稱謝。

    田子方這段話的中心思想就是,富貴的你老老實實在家富貴,別沒事出來顯擺招搖,要不然很容易出事情。

    就是春秋戰國時期,因為小人物小事情亡國的例子屢見不鮮。

    同樣的因為小人物小事情而被拯救世界的例子也有不少。

    你囂張一些,就朝覆滅的方向多走一步;

    你和善一些,就離覆滅的方向遠一步。

    回到咱們的問題。

    幾千塊的衣服買了就買了,穿了就穿了,原本也沒啥。

    小朋友們的無心之失,也可以理解。

    你沒事要人家賠什麼!

    顯得你衣服值錢?

    顯得你捨得為你閨女花錢?

    再說人家該賠的也賠了,你好有啥好說的!

    人家弄壞了你的東西你要求賠償也算合理法,難道你還能要求別的小朋友和你們家公主玩麼?

    還真當自家是皇家血脈了!

    “你管得了我,你還管得了觀眾愛看誰麼!”

  • 6 # 稻穀與小麥

    發生這種事情,孩子被孤立是必然的結果啊。原因也很明確:

    1.幼兒園孩子之間打打鬧鬧本來就是很平常的事兒,有點磕磕碰碰都是正常不過的事情。但是那家孩子不一樣,那家孩子一身金貴啊。別人家孩子衣服髒了破了,家長之間賠個禮道個歉就好了,幾十塊的東西大家也不會太計較。到了那個孩子地方,一賠就是好幾千,家長回去肯定叮囑自家孩子,千萬別和那個孩子玩兒了,不然我們賠不起錢了,可就養不起你了。小孩被教育之後,自然也會長個心眼,遠離那個孩子。

    2.幼兒園老師遇到這種事情肯定也是本著多一事少一事的態度。之後如果遇到那個孩子與別人一起玩耍打鬧的情況,老師可能會過去拉開玩耍的小朋友,勸導他們玩的時候動作不要過大,以免扯了衣服扯了褲子。久而久之,其他孩子們慢慢也就知道了,問題在那個孩子身上,那個孩子不好玩。

    3.那個孩子的家長應該很有錢吧。幼兒園的孩子本來就處在猛漲期,衣服褲子可能幾個月就得換個遍,換做是我,別說幾千塊的衣服了,幾百塊我都不捨得,在這種易耗品上花這麼多錢沒什麼意義啊。當然這是題外話,關鍵是那個孩子家長得知道,幼兒園的孩子平時打打鬧鬧再正常不過了,為什麼要讓孩子穿這麼貴的衣服去幼兒園呢?難道考慮不到衣服可能會被扯壞?要是孩子知道了自己衣服的價格,再去和小朋友吹噓吹噓,其他小朋友大概都會覺得她高高在上,不易親近吧?

    4.為什麼要按照原價賠?首先衣服是舊的,其次因為孩子之間互相打鬧之中衣服扯了也應該是雙方的責任,為什麼要單方面按照原價賠償?那個孩子的家長雖說很有錢,但是應該很不講理吧。這種人在生活中估計也不會有什麼朋友。他們處理這種事情的態度,一定給其他家長和老師都留下了不好的印象。這種印象自然也會很快傳給班上其他孩子。

  • 7 # 如花up

    既然穿了就不要怕弄壞,怕弄壞就別穿。畢竟小朋友就是喜歡玩鬧。

    如果我是其中孩子家長,我也會讓自家孩子遠離這樣的孩子,這不是惹得起惹不起的事,而是在孩子的世界裡,她會覺得在和“嬌貴的公主”玩呢,得小心翼翼伺候著,我可不樂意讓孩子從小就覺得自己必須讓著別人。我不相信你沒讓孩子知道你索賠的事,更不會覺得被索賠家不會告知孩子“犯了什麼錯”。

  • 8 # 皮卡丘卡不卡yaya

    孤立不孤立的,孩子們心裡沒有概念,但如果我是家長,我肯定會告訴我家娃,離她遠一點,這次是賠裙子,下次還不知道是賠什麼。再說,捨不得拉拉扯扯的裙子就別穿出來啊,捨不得就別買,買了就別金貴,這麼金貴又捨不得,偏偏穿出來,這不是顯擺嗎?跟這種虛榮心強的人做朋友我也怕我家娃學壞,賠個錢啥的,忍口氣也就過去了,可是孩子有了心理包袱那就是一輩子的事情了。我惹不起,只能躲。必須離得遠遠的。

  • 9 # 筱宇67133745

    為什麼大眾雪鐵龍現代在路上看見勞斯萊斯都躲著走?碰了蹭了賠不起啊。

    您把孩子打扮成公主,那她只能跟公主或者王子玩了,平民看見公主也只能躲著點了唄。孩子不是被小朋友們孤立了,而是您的金絲鳥籠把可憐的孩子圈起來了,而平民小朋友是沒資格進您的那個籠子的。另外您的那一身暴發戶的氣質也讓身邊的人對你敬而遠之了吧。

  • 10 # 笑笑的懶媽媽

    幼兒園又不是時刻觀注的地方,你讓小孩穿4000的衣服上學,本身就有風險。既然穿的起4000的,為什麼不上貴族學院。這樣大家一樣,弄壞別人賠了也不心疼。而且人家也不見得是孤立你女兒,我如果是家長,我也會讓小孩離你家小孩遠點,賠不起還躲不起嘛?!俗話說:物以類聚人以群分。其實不是壞話,你買四千衣服給你女兒穿,說明周圍接觸的人也是這個身價的,那不讀貴族學院就很奇怪了。因為你花的起這個錢的。也不用擔任何風險

  • 11 # 長願我心如流水

    扯壞別人東西,賠償很正常,但是,照原價賠償是不是有些過分了?且不說有同窗之誼,物品都有折舊或損耗,原價索賠合適嗎?

    記得我小的時候,在上學時無意中碰到一個同學的文具盒,把她一支鋼筆摔壞了,她說筆是家裡在上海買的,某個品牌的,100多元,然後,讓我賠錢,父母也賠了。

    當時是九幾年,父母月薪才300左右,100多元幾乎是我家一個月生活費。我被父親狠狠揍了一頓,說我為什麼亂動別人東西,可我真的是路過不小心碰到的啊!

    從那之後,我就離那個女生很遠,生怕碰到她其他貴重物品,走路都繞著教室走大半圈,就是為了避開她的課桌。

    這是我孤立她嗎?我爸媽也沒教我這樣做,是我自己怕再捱揍,怕家裡再賠這麼多錢。雖然之前我和她相處還不錯,雖然之後她還喊我玩,但我就拒絕了,再也沒有靠近過她。

    仔細回想,我們和那個女生相處,都是有些距離感的。

    在學校,大家在一起玩,摔在地上打滾,玩鬧,渾身髒兮兮,都是常事,但我們都預設,不會和那個女生玩這些遊戲,因為她總是會說:“我衣服上海帶來的很貴的,我衣服髒了很難洗的,我項鍊掉了一個珠子誰拿了…………”

    第二年,她就轉學走了,離開了我們這些“鄉下人”。因為她是上海的,只是在外婆家過一年,暫時在這上了一年學。

    不是我們故意孤立她,是真的賠不起,怕了,自然而然的遠離。比如我有時把同學鉛筆弄丟了,他不在意,頂多賠一隻給他,也不貴,家長也不會說啥,也沒罵我打我。

    可是我弄壞這個同學東西,可能就是我們家一個月生活費,我們還會捱揍,哪怕家長不教,小孩子自己也會遠離的。

    所以,我覺得大家並不是孤立她,而是怕了,萬一再扯壞釦子,拉壞衣袖,賠上個幾千,錢包或許受得了,心理卻受不了。

  • 12 # 萌娃新學堂

    女兒衣服被扯壞,家長心疼是必然的,要求對方賠償也可以理解,但全價賠償就有些過分了。

    首先,要確定下責任是不是全在對方,自家孩子有沒有錯。若自家孩子也有錯的話,讓對方適當拿一點錢出來就行。

    其次,可以看看衣服能不能修補,若能修補的話,讓對方承擔修補費用,如果心裡還不舒服,可以讓對方再出點補償費用。其實,既然孩子們都在同一家幼兒園,就不妨寬巨集大度些,修補好就行,其他的就不再追究。畢竟都是孩子,玩鬧時拉拉扯扯很正常,事情解決了就過去了。老師和其他家長也都會讚揚你的心胸寬廣。

    但家長沒有這樣做,反而採取了極端的方式,讓對方全價賠償。這反應出兩點:

    1、這戶人家並不是真正的富貴人家,不過是暴發戶型的,所以才會把一件衣服看的如此之重。真正有錢的人家,反而把金錢看的較淡,不會為一件衣服一直計較,可能會心疼,但絕不會獅子大開口要對方全額賠償。

    2、這戶人家心胸狹窄,得理不饒人,不能吃一點虧。 對於這樣的人家,小朋友們遠離他家的孩子是對的,要不然以後不小心碰倒了她,踩髒了她的鞋子,碰掉她的文具,都會惹出大麻煩。既然如此,還不如躲遠點。

    孩子被孤立,會給孩子的性格和心理帶來不利影響。孩子沒錯,卻要承擔家長的錯誤行為帶來的後果,不知道家長的心裡會怎麼想,會不會後悔自己的所作所為呢?

  • 13 # AI研究所

    自由選擇,自我承擔。這八個字,能解決你生活乃至人生中的大部分煩惱。

    這件事情不能算孤立,不過是誰都不想無緣無故被索賠而已。

    小孩子在一起玩,拉拉扯扯很正常。衣服破了,也不是誰故意去弄的。這樣還要別人去賠償,那結果就是誰都會告訴自家小孩不要跟你玩。說實話,如果不是每件衣服都可以這個均價就別給孩子穿這麼貴的。衣服本來就是穿的,是服務人的,而不是人服務衣服,穿件衣服還要小心翼翼。更何況,這麼小的孩子帶去幼兒園的東西,本身家長就應該有個認知,凡是帶去幼兒園的東西,丟了壞了都是正常的。上幼兒園的是孩子,老師照看的也是孩子,不是東西。

    世間很多事,都不是非黑即白的,不是隻需要判斷對錯那麼簡單。兩件事情雖然看起來毫無關聯,但其中的道理是一樣的。

    選擇讓孩子穿著幾千塊錢的裙子去幼兒園,就應該想到裙子汙損的可能性。畢竟很多時候,小孩子們玩耍起來是沒有輕重的,他們不會知道這條裙子是貴重物品。

    裙子被小朋友損壞,要求照價賠償,這錯了嗎?沒有錯。

    對方家長看起來也認可沒有錯,因為人家按原價賠償了。

    但是賠償之後,對方家長有權利選擇讓自己的孩子在玩耍時與你的孩子保持安全距離,因為作為家長,他們不知道你下一次會給女兒穿一條多貴的裙子,他們也無法保證在孩子玩耍過程中不會再次發生不小心損壞的事情,但是他們賠不起啊,所以只能讓孩子和你的女兒保持距離。其他家長,雖然沒有賠,但是被這件事提了醒,回家也提醒自己的孩子,這也沒有錯。

    給孩子穿很貴的裙子來幼兒園,在裙子被小朋友不小心扯壞後又要求照價賠償,這是你的選擇。那麼賠償之後,其他家長提醒自己的孩子和你的女兒保持安全距離,這是這個選擇的自然後果。

    自由選擇,自我承擔。魚和熊掌,不可兼得。很多事,做選擇的時候,不能單純看對錯,而要看什麼對自己最重要,自己更珍視什麼。

    你更珍視女兒穿著三千多的裙子去上幼兒園的權利,那就等於舍掉了裙子的絕對安全。在裙子被損壞後,你更珍視這三千多塊錢,選擇讓別人照價賠償,那你就等於舍掉了別的小朋友和自己女兒一起開心玩耍的無忌憚。什麼事都一樣,你不可能都要,看看自己更珍視什麼,絕對接受不了的是什麼,按這個做選擇。

    如果是我,如果裙子的完好對我更重要,我接受不了裙子被損壞,我不會讓女兒穿著它去上幼兒園。如果女兒能和小朋友開開心心一起玩耍更重要,我不會要求對方家長賠償,甚至可能不會讓對方家長知情,但是我以後會給我女兒穿隨便怎麼扯都沒關係就算壞了也無所謂的衣服去上幼兒園。

    同樣,如果這三千多塊錢對我更重要,我也會在要求賠償之前就想到:以後我女兒在幼兒園可能沒有朋友了。但是既然我自己選擇要三千塊錢,我就接受這個結果,並且,不抱怨。因為這是我自己選的,我選的要賠償,那我不能要求人家賠了之後還必須讓孩子和我女兒一起玩兒,畢竟不是每個家庭都能隨時扔幾千塊也毫不在意。我自己也沒做到啊,我要能做到完全不在意這三千多塊,我會讓對方家長賠嗎?但就是小朋友挺可憐的。

    實在不行就轉園吧,去一個孩子們都穿幾千塊衣服的幼兒園就會一視同仁。

  • 14 # 胡亂一談君

    這就體現到校服的意義了。

    在很多學校,校服都是強制性要求的,並且都是清一色寬肥的運動裝,可以說是不怎麼好看。

    但也沒辦法,只要是在學校,就必須得去穿。一來是為了統一服裝,二來就是避免此類事件的發生,防止孩子從小就有階級意識。

    本身來講,扯壞衣服要賠一點毛病沒有,老師做的不錯,雙方家長做的也不錯。但是呢,這件圈子可能對很多家庭來說都太貴了,小四千價格,基本上相當於一個月的工資全家兩個月的開支了。

    事後,這名家長甚至家長圈可能都會傳開說和那個小女孩玩的時候小心點,這並不是小朋友們要刻意的孤立她,而是家長有安排,要注意一些。還是那句話,不定的成本太高了,小孩子在一起玩難免會拉拉扯扯打打鬧鬧的,這次是四千多衣服,下次萬一是四萬呢?

    做為家長來說,肯定是能夠避免不必要的損失就去避免,最直接的方法就是和那個小女孩兒保持距離了。

    所以說,這事兒賴誰呢?想賴誰就能賴誰。

    但是還是要說重要的一點,不要給小孩子穿戴貴重物品在公共場合,特別是在校期間。因為這段時間是孩子塑造三觀的重要時間,有錢是最嬌傲的,沒錢是最自卑的。

    如果這裡就讓他們感受了階級的力量,這就是害了他們。我們有一說一,從小就富養的孩子,以後的路絕對沒那麼好走。

    所以呢,學校也是設有各種規定,禁止佩戴首飾、統一著裝校服等。說到這裡,我上學的那會兒就挺喜歡校服的,窮是一方面,最主要的是校服耐髒耐造。

    冷了可以做板凳墊,困了可以做桌墊,打架能穿,打滾兒也能穿,髒了不用管,壞了不心疼,多舒服。

  • 15 # 有情感的棒兒豆

    大街上見著“豪車”是不是也要躲遠點,真颳著蹭著人家,賠不起呀,普通人抗風險的能力比較弱,惹不起事兒。

    事例中的雙方家長的作為都有理:衣服被損壞索賠是正當權益;遠離那個女孩,是降低可能存在的“風險”,是生活

  • 16 # Lily

    如果我有這個條件給女兒穿這麼貴的衣服,幼兒園的小朋友不小心弄壞了我一定不會叫他賠的,又不是故意的,小孩子一起玩難免的

  • 17 # 為你引路的明燈

    原價索賠是對的,不這麼做的話以後就不是扯壞裙子這麼簡單了,霸凌都很有可能,壞人的肆無忌憚追根究底還是因為好人的無限退讓,至於被孤立,也是意料之中的,這是一個孩子成長過程中必須經歷的課程,不僅可以鍛鍊孩子獨立性,同時也可以免於再被同學欺負,一舉兩得,孩子一旦上學就進入了一個小社會,沒有了家長溫暖的懷抱,孩子在被人欺負的時候往往會不知所措,這時候你的主持公道將會給他樹立起好榜樣,培養他的價值觀,讓他知道什麼是對的,什麼是錯的,幼年缺失這一門課的孩子表面可能看不出來有什麼問題,但是膽小自卑、心理陰影會伴隨著他的一生,長大後面對更大的挫折可能會跳樓,也可能被壞人帶偏,在犯罪的路上越走越遠,所以家長的態度對幼年期的孩子來說是至關重要的。

  • 18 # 陶寶麻麻0213

    我覺得裙子扯壞了,原件賠償無可厚非,但是後面家長的作法有些過激了。這樣對這個小女孩太不公平了,因為她穿什麼衣服是家長決定的。

    我們這邊幼兒園老師在家長會上就跟我們家長建議過不要穿價格太高的衣服到幼兒園,因為小朋友之間會嬉鬧,而且幼兒園有圖畫課,孩子稍不留神就會弄到衣服上,以免引起不必要的誤會和糾紛,可以讓老師提議一下。

  • 19 # 親親土豆

    這麼貴的衣服照價賠償很正常,我一個同事,幾十塊錢的東西還讓人家賠償呢?不過話又說回來了,我也會讓我家的孩子離他家的孩子遠遠的,有多遠離多遠,孩子天性愛玩,又沒有太多的分寸,弄壞別人的自己的東西,很正常,但是他家的東西太貴啊,何必冒這個風險呢,離他遠點就是了!所以孤立是自己找的,你把孩子送錯地方了,沒辦法

  • 20 # 胖的不明顯548

    家長是孩子最好的老師。

    孩子們的打鬧磕碰,本來小夥伴之間沒什麼,問題基本都出在家長身上,原價索賠,看似保護了一次娃娃,實際上給了他一個錯誤的示範。被孤立是必須的,被傷害也是必然的。

    兒子小穴二三年紀時,一次放學回家後小心翼翼地告訴他媽媽,要我們去給同學治療一下,昨天把同班一個女孩撞倒了,膝蓋磨破皮了,據說女孩當時反應很大,哭的梨花帶雨,發誓第二天一定要要報仇雪恨。

    給班主任老師打電話要來了女孩家長的電話,班主任也贊同我們主動聯絡對方。打電話過去表達歉意,要求承擔醫藥費等等,結果人家家長很大度,既沒有埋怨我們孩子也沒要什麼賠償。第二天小夥伴們依舊像往常一樣一起玩耍。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如果讓你不用蘋果手機,你能接受嗎?為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