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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徐磊68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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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使用者81888
兒媳和公婆間沒有形成養育和贍養關係,但結婚了,夫妻都要相互扶持贍養雙方父母。
如果丈夫不幸去逝了,兒媳沒有法定義務贍養公公,道義上不善養說不過去,你可以不善養老人,也可以不盡這個義務,但,你的孩子怎麼看你,等你老了,你的孩子為以你為榜樣,所以說,凡父母應以身作則,嫁給了你老公,就別計較誰是誰爹媽,人生短暫,以善為孝,
法律上講是幫襯輔助丈夫贍養公婆,但道德上人情上來說是可以主動贍養的。
一對夫婦結婚成家後就有道德上來說的贍養雙方的父母,自古婆媳關係很難相處,這都需要丈夫在中間調劑關係,所以說丈夫在家庭和睦相處中起到關鍵作用,但不是哪個丈夫都能做的好的,婆媳大戰太多了,角度不同,看問題方式不同,年代的代溝,等等這些都是導火索,但有一點,只要雙方的父母不是故意挑唆惹事的,都是可以理解的,彼此理解,說起來容易,但做起來就難了。還是那句話,不是一家人不進一家門,婆媳丈夫都能互相理解互補是最好的結局,理解萬歲,好好地把難唸的經處理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