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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1 # 耕者有其田0431

    有兩種情況的衣服是捨不得扔的,一是有紀念意義的衣服,如結婚穿的禮服等,或是參加某個比賽穿的比賽服,二是當年買的衣服特別貴而且是質量特別好那種衣服,如皮衣,貂皮,料子等。

  • 22 # poposee

    品質好,本身有故事的衣物,值得收藏。

  • 23 # 愛嘮嗑的三金哩

    質量好的,別人買的,都捨不得丟掉,總覺得浪費了。

  • 24 # 才思敏捷精彩影視

    人的一生曾穿丟多少件衣服,一件衣服就是一段故事,有情感的人著重每件衣服的價值,因此,在捨棄前並有謹慎之選。

  • 25 # sunshine麻麻

    我有一件紅色收腰羽絨服,是當初談戀愛的時候我老公送我的第一件衣服。款式很老了,我現在也不穿了,就一直壓箱底,但是不捨得扔。我準備一直留著它,時不時的拿出來在我老公面前晃晃,提醒他,該給我添新衣服了啊~

  • 26 # M1419XX

    我對珍貴的大衣和皮衣,以及昂貴的西裝是捨不得扔的,因有時還可以穿穿,穿一兩就扔,太可惜了。

    還有我對家人和好友送的情深意重的衣服舍不得丟,即使穿舊了,我也仍然洗淨放好收藏起來,當成情誼的見證,作為念想收好。

    還有對於自己特別合身好看,非常滿意的衣服舍不得丟掉,偶爾再穿穿,重溫一下當初的感覺,也覺得倍兒好。

    總之任何東西都不輕言丟棄,本著勤儉節約的方針出發!

  • 27 # 正能量香瓜Ws

    除在國外買的衣服哪怕不穿?有個紀念意義,不要穿的衣服均放在小區內回收箱裡了。

  • 28 # 吳小枝594

    一般情況下,我自己買的衣服,穿一年,最多兩年,就不會穿了。就用袋子包裝好,拿到樓下,放在垃圾桶邊上。有人要就撿去,沒人要就當垃圾拉走了!

    唯有一件貂毛大衣,都快有二十年了,當時是我老公買回來的,買回來我就覺得有點小貴,太浪費了。當時還說過他,有心買個貴東西送給我,有這錢買這件衣服,不如買個金手鐲,不戴放著還可以升值。

    當時我主要是感覺穿著也不好看,顯得臃腫還顯老。但是,買的太貴,丟又捨不得。就這樣,這些年就一直掛在衣櫃裡面睡大覺。

    現在看到這件衣服,掛在衣櫃裡,還像新的一樣,貂毛的毛質也還蠻好,順毛摸柔軟光滑,有種很舒服的感覺。穿著也比羽絨服暖和舒適,但就是穿著感覺不好看,我就不喜歡穿它!

    買回來這些年,放在衣櫃裡,就成了一道擺設,半點用處都沒有。但這件衣服,我永遠也不會丟棄。會一直放在衣櫃裡,陪伴著我!

    等我老了,走不動了,就再把它拿出來,到那時絕對會比現在怕冷,那就把它當個擋寒服,穿著來擋寒吧!

  • 29 # 華仔146981193

    我有二件東西不能丟,一是七十年代一身運動服和一雙回力牌白跑鞋,它能代表我青少年時代也是一名優秀運動員,上面印著縣少體校校名。

    另一件是八十年一身全毛華達呢,是它決定我的人生,因為我穿上了這身中山裝第一天也是我毛腳女婿去拜訪丈母家。

  • 30 # 自由天空Zp

    就有一件是雅瑩牌的羊毛短外套,領子上是水獺毛的,二十年了還沒丟掉,主要它的款式還不過時,沒扔也不穿就一直留著了。

  • 31 # 家家傳

    我有一件藏青色的呢絨衣,已經差不多五十年了,當時是花了三個多月差不多四個月的工資買下來的,這二十來年也不穿(因窄了)但是也且不得丟,時不時還拿來看一看,曬一曬太陽,這是什麼心理自己也不知道。

  • 32 # 熱愛追劇和服裝配搭

    款色好看的衣服,合不合穿我都捨不得丟,等到想做衣服的時侯會拿出參考再給自己做一件這喜歡的款做一件給自己

  • 33 # 李鈴

    我的衣服除了送給姐姐或者其他親戚,我都不捨得扔掉,畢竟陪伴了我這麼多年,不捨得

  • 34 # 職場二姐

    那件橘紅色的羽絨服,已經跟了我25年,先後搬了6次家,一直沒捨得丟掉。儘管已褪色發白,口袋被劃了幾道長長的口子,早已無法穿,我還是堅持帶在身邊。也許,這一輩子,我都不會丟掉。

    上個世紀90年代,只要有正式工作的女子,幾乎參加工作就是端上了鐵飯碗,不用為找工作、就業發愁。因而,參加工作後就是結婚生子帶孩子。

    三五年過去,同年參加工作的同學、同事早就結婚了,有的孩子已上幼兒園、學前班,而我連戀愛都沒談,男朋友都不知在何方。

    其實,在當時的環境中,無論是長相、人品、事業、家境,我都不差,追求我的小夥子不少,牽線的紅娘也排起長隊,就是無法牽手,原因就是我有一雙無法越冬的手。

    不知道是家裡窮穿不暖和,還是天生體質差,從小,我的雙手都無法越冬。

    每年國慶剛過,只要略有涼意,或者觸碰了涼水,我的雙手就腫得像剛出鍋的饅頭,再也不能做洗衣做飯的事兒。

    跟父母生活在一起的那些年,父母把我當寶貝保護起來,一到冬天,什麼家務活都不讓我幹,還想辦法用最暖和的手套、烤火器、衣服、棉被緩解我的痛苦,到處為我求醫問藥,只要聽到一點關於治凍瘡的資訊,就會不惜一切為我一試。

    無論是醫書上的經典理論,還是民間名老中醫的良方,在我這兒均不見效。每年冬天,兩隻手腫得老高,進入嚴寒季節,手背全部潰爛化膿,目不忍睹。上學時,同學看到我的手都害怕,皺著眉頭躲得遠遠的;只有最要好的朋友,看慣了,心疼我、同情我,經常幫助我。

    上大學的那些年,獨自住校,一到冬天,生活幾乎無法自理,全靠要好的同學幫助;參加工作後,也遇到好心的同事,冬天幫助我處理很多無法自己處理的事情。

    然而,談婚論嫁,誰不想找一個能幹家務活的賢妻良母?對於我這雙不能越冬的手,就像半個殘疾人。無論是慕我才華,還是愛我相貌的小夥子,一旦瞭解了我的這雙手,都像避瘟疫一樣,唯恐避之不及。

    就在那個秋天,一位似曾相識的小夥子從偏遠的鄉鎮調入我們單位,人看起來Sunny、有活力,渾身都是勁兒,工作特別有激情。

    我們不在同一部門,工作中幾乎沒有交集,也沒說過話。後來,聽同事說,那小夥子曾經跟我同校上初中,對我曾經出類拔萃的學習成績傾慕不已。

    好心人便當起了紅娘,為我倆牽線搭橋。我已不抱任何信心,我知道,我這雙手的故事足以嚇退所有男人。

    紅娘安排了一種非常正式的方式讓我們見面,他的真誠坦率、樸實厚道打動了我,儘管得知他的家裡非常窮,他和妹妹上學的貸款都還沒還清,家裡還有痴痴呆呆的母親和哥哥,負擔重,但我內心依然義無返顧地接納了他,但我外表依然表現得非常冷靜,我明白,沒有人能接受我的這雙手的。

    不到半個月,已進入深秋,我的手已開始展現冬天的特點,我不想隱瞞,也不想掩蓋,該走的,就讓他早點走吧,不屬於自己的,留是留不住的。

    沒想到,他竟然默默地接受了,承擔起了冬天幫我洗衣做飯的責任。我開始以為,他只不過圖個新鮮,時間長了,他會放棄的,也就沒當回事。

    時間過去了一年,又一個冬天即將來臨之際,他說,希望我們去把結婚證辦了,照顧我更方便。我的父母看到終於有人從他們手裡接過接力棒,欣然同意了他的請求,他便順理成章地成了我的丈夫。

    他如我的父母一樣,護我左右,為我這雙手,不辭辛苦,除了家務全包,還到處求醫問藥,我真的很感動,為遇到了真心對自己的男人感到非常幸福。

    我願跟他去吃一切的苦,結婚時我沒要他們家一分錢彩禮,反倒由我孃家出錢置辦了所有傢俱、辦了酒席。

    婚後,我們能省則省,盡最大可能節約一些錢幫他們家償還貸款,為他母親治病,貼補他的父母及哥哥的藥費和生活費。

    就在我們結婚第一年的冬天,縣城的供銷社掛上了全城的第一件羽絨服,丈夫就拉上我迫不及待地跑去看,以為能提回來一件。

    可到現場一問價格:260元!他傻傻地盯著那件橘紅的羽絨服站了半天,氣得淚都快掉下來了:當年我們倆一個月的工資總和才210元,如果要買下它,意味著我們兩個月的工資不能往老家拿一分,甚至自己的生活都難以支撐。

    我勸他放棄,用力拽他離開,可他就是定定地盯著看,不願跟我走。

    足足呆了10分鐘,他讓我站在原地等著,自己快馬加鞭地往單位跑了一趟,找到正在值班的同事小董,借了錢,迅速回來提走了那件橘紅色的羽絨服。他說,什麼辦法都找遍了,也許只有這件羽絨服能緩解我的痛苦。

    那天,我被感動得唏哩嘩啦地哭了好一陣子,發誓這一輩子都要跟他不離不棄。

    又過了一年,我們有了小寶寶。坐月子期間,他聽說女人生孩子是第二次投胎,身體被掏空了,也是重塑的大好時機。

    他便不辭辛苦找到朋友口中的名老中醫,帶回了人們常說的調理月子的“補藥”,按照醫生的叮囑給我煲湯、煎藥。沒想到,還真管用!自那之後,我那雙不能越冬的手,竟然神奇地好了。

    出月子之後,已是冬天,不用戴手套,不用烤火器,也可隨便用冷水洗衣服、做清潔,手上除了歷年潰爛留下的疤痕,再也不用承受紅腫潰爛之苦,再也不會碰到同事、朋友嫌惡的眼光。整個人舒坦多了,人也自信起來,從內心裡感恩丈夫、兒子,是他們的出現,讓我重獲新生。

    在我的生活中,那件橘紅色的羽絨服就是這份真愛的象徵,也是我重獲新生的象徵,我視之如珍寶,每到冬天都會穿上它,感覺就是在外秀夫妻恩愛。

    我能做一切家務活了,再也不願讓心疼我的丈夫吃那麼多苦,我包攬了帶孩子的一切活,不論是夏天還是冬天,起早貪黑,洗尿布、奶孩子、教孩子,一樣不讓他幹。

    為了讓他安心工作,中午我把孩子帶到外面去轉悠,以免影響丈夫午休;只要有假期,我就帶著孩子回孃家,給他創造清靜的工作、生活環境。他工作忙的時候,經常把沒幹完的工作帶回家加班。晚上,把孩子哄睡著了,我還協助他修改、抄寫文稿,當好他工作上的秘書。

    苦心人,天不負。孩子慢慢長大,都上小學了,乖巧懂事;丈夫的事業有成,深得領導和同事的認可,也升職了。我們省吃儉用,日積月累,也有了一些積蓄,在孃家父母的資助下,買了一個屬於自己的小房子,日子也慢慢好起來。

    那件橘紅色的羽絨服已經洗得發白,曾經有幾次,我帶著孩子到菜市買菜,一手抱孩子一手提著菜籃,被扒手鑽了空子,把羽絨服口袋劃了幾條口子,我細心地把它補成一朵朵小花,繼續穿。丈夫說,把它扔了吧,那陳舊的樣子,看起太寒酸,出不得廳堂的。

    確實,那衣服再也無法穿,但我捨不得丟,小心地把它收藏起來。

    時間推移,形勢和生活都在發生變化,人也在成長變化。丈夫的事業也越走越順,他的敬業精神越來越強、工作熱情越來越高,完全忘記了家的存在、我和孩子的存在。

    當孩子生病時,他就一句話:你能照顧好!當孩子學校需要開家長會時,他也就那句話:你去吧,我很忙。當孩子高考時,他還是那句話:我的工作走不開。當我生病時,他還是那句話:我的工作走不開,讓你的媽媽來照顧你吧。

    慢慢地,我感覺,他離我好遠好遠,人在咫尺,卻如同遠在天涯。我無論把手伸多長,怎麼都 拉不住他。

    我後悔,要是那雙不能越冬的手一直都沒恢復該有多好,他就可以照顧我和孩子,在我需要幫助的時候,隨時都在身邊。在我需要溫暖的時候,能陪我一起選購一件羽絨服。

    我那雙曾經長滿凍瘡、潰爛化膿的手得到了他無私的關愛,把我寵成了一個小公主;可那雙恢復健康的手卻把他慣成了不管家不顧家的男人,讓我經歷寡母式的育兒,讓我的孩子也沒能享受到完整的父愛。

    我成了這個家庭的罪人,感到愧對我的孩子,我卻又不知如何彌補,我經受著難以承受的煎熬,不知道該如何拯救自己、如何拯救這個家。

    那件橘紅的羽絨服,成了我人生中的一段美好的回憶,看到它,知道我們曾經深深地愛過,為了這份愛這份感恩,我努力去包容去原諒。

    直到有一天,我再也無法堅持,我選擇了離開,離開他,離開這個家,獨自一人,僅帶走了那件根本不能穿的橘紅色羽絨服。

    我恨,我怨,我不能釋懷。但那件橘紅色的羽絨服,提醒我,至少當年,他是愛我的,讓我心裡能尋得一些平衡,選擇了寬恕和放下,接受了這個現實,愛也好,怨也好,一切都已成為過去。

    當我再次談愛情時,我一定只選擇那件羽絨服一樣的故事,窮,但卻擁有真心真情。

  • 35 # 婉約敏

    只要我還能穿上的衣服我都捨不得丟掉。因為穿時間久了和衣服也有感情了。縱然有的衣服洗了多少遍,我也捨不得丟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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