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41 # 就兩點水

    所以說啊,為什麼離婚?對你來說,錢重要,錢在第一位,人家媽給你這些是讓你跟她兒子走一世的,你半路跑路,那不是土匪搶劫麼?趕緊還回去吧,人家給你這麼貴重的東西,說明多看重你,心意在那了,不管你跟她兒子是誰對誰錯,什麼問題離的,這些東西都該給回老人家吧?這些東西雖說貴重,但不至於年輕的你根本買不起吧?但是對她老人家來說,搞不好是真的買不起了,又或者,這些金銀在老人那或許有某種意義呢?還回去了,至少不會讓人覺得你不是個貪戀錢財的人,錢嘛,可以慢慢掙。不還的話,難免會有些不利自己的話傳出,特別是人家都主動打電話過來了,有些東西拿著是很燙手的,沒必要去碰,又不靈丹妙藥,吃了長命百歲,永葆青春,世間獨一無二。能親自打電話過來而不是讓兒子過來討回去的前婆婆,應該不是個善茬,換我,她不問,我都要還回去了,不然誰知道現在的婆婆能跟別人閒聊出什麼東西。為自己名聲,必還,畢竟還要二婚的不是

  • 42 # 生命不止折騰不休

    遇到過兒子離婚,討回彩禮和金飾的,然後他們家就沒人願意給說親了。

    金飾這些,是男方家贈與女方的,女方當然可以不給。

    問題是,男方媽若是沒完沒了,女方也麻煩。若是想圖個清靜,給就給了;若是氣不過直接跟她耗,順便給他家宣傳宣傳。

  • 43 # 沒事就多看看劇

    我覺得要看婚前雙方相處如何吧

    如果婚內和婆婆相處還可以,就主動還給她並自己買點首飾禮物加在裡面一起給她,讓她知道自己並沒想留下這些

    如果婚內和婆婆相處一般甚至關係緊張,在離婚後財產就劃分清楚,如果當時沒化分給她憑什麼給她,直接賣掉轉為錢眼不見為淨

  • 44 # 大夏夏愛生活

    離婚時候財產分割好,看這些東西的性質,如果說屬於贈與,可以不還,雖然不多,但是也是前一段婚姻中應得的。

  • 45 # 好先生H2oH

    離婚了,再婚,就是和前面那個家庭沒一點關係了(有孩子的另外說),你就好好維持好現在的婚姻。好好的生活。前婆婆要就給她,沒必要糾結。因為原來的已經成了過去式。你要看著眼下現在的生活。更幸福快樂。

  • 46 # 星河燦爛jy

    給完金銀首飾,怕是還給你要彩禮那,要不要給看法律,看你什麼離的,結婚多年了有沒有生孩子,如何結婚多年猴子都有,是不用給的只能當饋贈了。

  • 47 # 如鳥飛空下

    是她給你買的?如果不是她給你買的,不用理她,如果是她掏錢買的,就還給她。

  • 48 # 偶遇ouyu娛樂

    如果是結婚前買的,我認為可以不用還,那已經是個人財產,如果是結婚後買的,可以還,那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但也要看前夫家對你如何,如果對你很好的話,礙於情面可以還給他們,如果對你不好的話,那就不要還,就當給自己的補償。

  • 49 # 才思敏捷的可樂不渴呀

    所以說每個人都是自私的,婆婆這樣做是不對的,

  • 50 # 爆笑胖娃兒

    不給,自己結婚時可以去首飾店換新的省錢。

  • 51 # 倚棵開花的樹

    給她!

    叫我說不要說金銀首飾,就是連雙襪子只要是跟他家有關,都還給他!

    哪怕東西是我的,他只要開口,都給他!自當是餵了狗了!

    我光著屁股出門!我死都不肯死他家,怎麼可能會在意點面子!

    我若是要離婚,一定是徹底看夠了這家人,寧肯死也不願意跟他們再有任何接觸了!

    他的情我都不要,更何況那點子錢!青春只當餵了狗了,誰的青春不遭遇點狗東西呢?

    更何況是隻是點首飾!不要說她還打算要回去,就是不要了全都送我我都不屑要的!

    順便問一下她,還有啥,好好想想,一草一木一針一線也別忘了,因為這次以後,就要把她全家拉黑了,再要可就沒門兒了!

    此生死生不復相見!

    我這種人,舍,就舍最大的,得,也得最好的!

    另外,你既然再婚了,再婚的老公估計也不會喜歡你戴前夫送的首飾,留著也是無用!離婚時直接給他就是了

  • 52 # 笑臉老愚頭

    你趕緊收拾清楚了,全部歸還你的錢婆婆。你已經離婚了,和你前婆婆解除了婆媳關係,你前婆婆管你的金貨,當時是給兒媳婦兒的,既然現在你不是姐的兒媳婦了,不用他要你也得快點自動的送給回去。

    退物歸原主。

  • 53 # 自在山野閒人

    離了婚還捨不得還前婆婆家的首飾,證明你對前面的婚姻還念念不捨,不能釋懷。

    婚姻不是兒戲,既然選擇結束前段不幸福的婚姻,就應該乾淨,徹底地來個華麗轉身,前夫,人都可以不要,還在乎首飾幹嗎?

    留著前夫家的首飾,只能代表屈辱和前段婚姻的失敗,睹物思人,更傷悲。

    除非你是個非常物質,崇拜金錢的物質女,但是也會給你下一段婚姻帶來陰影。

    如果你還想再婚,有個溫馨的家,就該把前夫家的首飾還回去,不用等別人電話跟你要,人要有骨氣,離婚了家都沒了,還留哪些東西有何用。

    世間沒有哪個男人能容忍自己的女人還戴著前男人的首飾,給自己添堵找不痛快多不值當。現任老公看見你還戴著前夫買的首飾,與你給他戴了頂綠帽子有何區別?

    該舍就舍,有舍才有得,舊的不去,新的不會來,揮手告別昨天,招手迎接未來才是幸福生活。

  • 54 # 丁豆大人

    還說怎麼辦?人家的東西不就是應該還給人家嗎?

    你都離婚了。而且再婚了。你有點骨氣有本事問再婚婆婆要首飾去。

    像你這樣的離婚的時候就應該全部歸還。還想著佔著便宜。

    太噁心了。不起訴你真的不錯了。

  • 55 # 花生小豆豆123

    個人認為要考慮你離婚的原因,如果問題出在男方或者男方家庭身上,就不退還;如果問題出在女方或者女方家庭,就給了吧,留著也不會再戴了,既然有新生活了,一切向前看,不要也罷。

  • 56 # 外賣老侯哥

    真遇到這種事,那就不要留念想,毫不猶豫的還給她,你會感覺心裡非常舒暢,斷了就斷了,相信我,一切重頭再來。

  • 57 # 辯護人1022

    如果這個金銀首飾是婆婆贈與給你的,那麼恭喜你,她是很難要回來的。

    這涉及到《民法典》裡的贈與,她將金銀財寶已經贈與給你了,並且已經到你的手上了,所以她無法行使任意撤銷權。因此你不要怕她,她很難再要回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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