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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清泉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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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踏雪尋梅的海燕
女人離開生養自己的一家人原因有許多,有不得已的社會因素吧,在男權社會,男婚女嫁,女人不得不離開自己的原生家庭隨男人生活。因為男人不願意去女方家生活,因為在女方家他們覺得憋屈,沒有尊嚴。女人嫁到男方受不受憋屈就不是很多男人考慮的問題了。因為男人覺得如果女人愛他就應該忍下所有委屈,做個賢惠媳婦把尊嚴兩字丟出大腦,腦子裡就不應該有尊嚴兩字。
還有一個因素,自己的兄弟也希望姐妹成年之後離開家庭,把資源留給自己。如果不離開嫂子弟媳也不高興,父母也難做。
女人當然離不開自己生的一個人,因為是自己遭了許多罪懷孕生下來,又花了許多時間精力金錢去教養,付出太多,又因為長期付出與陪伴形成了精神依賴。當然離不開。
但是女人不僅要離開生養自己的一家人,也不得不離開自己生的一個人,因為人都是獨立的個體。兒女成年之後的生活也不能攪合太多。否則麻煩不斷,可能子女的生活也是一地雞毛!
若父母兄弟允許的話,哪個女兒願意去別的男人家裡生活,但父母及兄弟能允許這已三十以外的女子留在或長住在家裡嗎?女子與丈夫先有感情而結婚,還有歸屬感,不然就是長大了被親人們趕出去的心酸。不依賴自己這辛苦生養大的孩子,又去依賴哪個呢?出嫁女有選擇權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