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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小孩不舒服去大醫院看病,大醫院人太多,就帶回來了,去當地衛生院,但衛生院以不是本院藥品不給輸液,這樣合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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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劉明星

    對這個問題,醫院及相關部門有明確規定⊙∀⊙!醫院注射類藥品禁止外帶,因為沒有安全保證,外帶醫院不給你注射,是因為不確定你的藥品來及安全性。

  • 2 # 殤122969971

    合理合法,如果用醫院的藥打有輸液反應或造成人員傷亡,醫院必須承擔責任,相反,個人自帶的有上述情況個人承擔責任。

  • 3 # 山野玄空

    合理!你買的藥質量合格嗎?對症嗎?配伍合理嗎?出了醫療事故,你找誰負責?別以為會識字就可以當醫生!醫生是高危職業,還得學一輩子!因為病情不是一成不變的。

  • 4 # 碗裡有菜

    1.不能確保帶來的藥品質量

    2..未必認同這個診斷

    3.沒有這個責任

    4.責任不明。如果輸了沒事,就會說這好那好服務態度好。如果輸了有事,算誰的責任?那就這不對,那不對 ,要賠這要賠那,這責任那責任。

  • 5 # 金黑鷹肛腸專家

    醫院藥品和醫療耗材有嚴格的程式,以確保醫療安全,外帶藥品不給使用。在醫院實際工作中,有一些新特藥需要外購,也需要通過醫院合法程式,不能自行購買。

  • 6 # 樹樹樹行行行

    其實吧,可以自帶藥品,籤個免責協議,以及出了事對醫院和醫生的賠償協議。同時國家法律得明確。這樣就可以讓啥也不懂的人自帶藥品了。管你冷鏈還是常溫儲存呢,管你是否避光呢,反正打死了別訛醫院錢就行,還得交醫院各種費用。

  • 7 # 的wu

    親身經歷的一件事:在重症監護室工作,某天收治一個危重症患者,70多歲男性,家裡不想給治了,怕花錢,短時間內患者還走不了,家裡比較著急,患者老伴非要探視,照著防疫規定是不能探視的,不讓探視他老伴大吵大鬧,最後做好防護探視,趁護士不備往病人嘴裡塞不明藥物,被護士強行阻攔,老伴說就是為了幫助患者和子女解脫。

    人性善惡難分,在國內這個醫療環境下,沒有人願意去替你承擔不必要的風險,自帶來的輸液很難查明成分,醫院做出這規定都是吃過虧的。醫務人員也是人,一些惡人碰瓷醫院,其實最後受傷的就是一線醫務人員,那些有門路的人一般不會在一線工作的,惡人傷害的可能是和他差不多的沒地位的人。

  • 8 # 平淡才是真4874

    現在說的好聽,一旦出事了,你說你醫務人員幹啥了?是你們給我輸的呀,我不知道你們也不知道嗎?先賠償我再說。訛你200萬算了。下次長點記性吧!

  • 9 # fefish

    要是國家以法律形式禁止一切對醫療機構的索賠訛詐行為,同時認可公民對自己在醫療機構自願進行的所有治療措施自己承擔一切責任,別說輸液,輸汽油都行。

  • 10 # 神的孩紙再跳舞

    如果想讓醫院在輸完液拋清關係你就輸吧,只要你用了外面藥,萬一出現各種情況醫院都能一句你用外面藥出的問題把你打發掉

  • 11 # 用藥諮詢室

    藥品是一種特殊的商品,在生產,流通,儲存環節都有嚴格的管理規定,藥品出了門診視窗,在患者手中,其儲存是否合規就是一個問題,比如有的藥物儲存需要嚴格的溫度控制,過冷或高溫都會失效,如很多疫苗和胰島素等生物製品,還有一些藥物需要避光儲存,尤其是高溫的夏季和寒冷的冬季,對溫度要求高的藥物很容易因為儲存不當而失效,如高溫的夏季患者取藥後把藥品放置在汽車後備箱裡,或者北方冬季放置在室外儲存,都容易引起有溫度要求的藥物失效。如果患者拿著這樣的藥品來醫院輸液,一旦發生了藥物不良反應醫院就百口莫辯。

    除了藥品儲存不當會引起醫療糾紛的隱患,藥物本事的質量也是一個因素,正規的公立醫院和私立醫院在藥品採購的渠道上都是嚴格執行國家規定,可以保證藥物的質量,不會出現假藥劣藥,但是如果患者購買的藥品是從非法經營的醫院或藥店購買k,拿到醫院輸液的話,醫院是不能排除藥品質量因素導致不良反應發生的情況,一旦東窗事發醫院也是自討苦吃。

    因此,醫院處於維護自身醫療安全的角度出發,不給外帶藥品輸液,也是無奈之舉。這裡也涉及很多社會問題,患者為啥要外帶藥品不在就診醫療機構輸液?一部分原因可能是路途遠,奔波,可話說回來,許多疾病是否一定需要輸液來治療呢?既然都嚴重到需要輸液來解決了,理論上就應該住院了,接下來就是,大醫院床位緊張,小醫院看病的少,取藥的多,床位空置率高,大醫院高精尖人才扎堆,博士一抓一把,在診療水平和檢查裝置上另小醫院望塵莫及,因此外帶藥品輸液問題,涉及方方面面的因素。

  • 12 # 九品醫匠

    這個問題兩方面回答。

    從醫院醫護角度來說,個人外帶藥品不予使用是合理的。醫療本來就是一個不確定風險很大的操作,醫院使用個人外帶藥品,如果出現不良後果,很容易出現醫療糾紛。面對患者個人外帶藥品,醫護要考慮到藥物的來源、儲存等問題,使用時是不是還處於合格狀態,所以一般會拒絕使用患者個人外帶藥品。即使使用患者外帶藥品,也會讓患者簽署不良風險個人承擔的承諾書。畢竟,在現在的醫療環境中,醫院和醫護人員都怕了。

    從患者角度來說,我剛從別的地方買的藥品(假設藥品來源渠道正規),到你這怎麼就不能用了。這裡面有藥物的合理儲存、運輸問題(有的藥物要冷藏或冷鏈運輸),以及藥物使用本身的副作用。患者可能因為醫藥知識侷限,不能理解。面對簽署不良後果承諾書更是反感,認為這是醫護人員逃避責任的方法。可萬一真出現不良後果,許多患者又會追究醫護的責任,而不論是不是醫護人員本身的責任。

    綜上來說,患者最好在就醫機構使用該機構的藥物,藥品質量有保證,操作有責任人員,這對患者和醫護人員來說都是一種保護。

  • 13 # 青澀醫生雨點

    這個無所謂合理與不合理,醫院有醫院的規定,你外帶藥品,醫院應該是沒有這種藥,醫生護士對這個藥不太熟悉,即使是同一種藥,廠家和批號不同,對這個藥容易出現的問題和副作用,缺少經驗,萬一發生點意外,對大家都不好,責任也不好劃分。另外如果外帶藥醫院也給輸液,會不會有人在藥店買藥拿醫院來輸液呢?歡迎大家一起分享您的觀點!

  • 14 # 阿Q姐42432670

    不給輸很合理啊!無論從那個渠道買的藥,護士都有理由拒絕執行,因為沒有相關法律保護護士,如果發生不良反應特別是引起不良後果的,患者和家屬的簽字可以說無效!因為患者和家屬不懂藥物危害。有的醫生讓患者或家屬在院外買藥,我們都是讓醫生出面參與一起加藥輸液,儘可能的把風險降到最低位!希望國家儘快出相關法律法規,保護患者和護士!

  • 15 # 仁心虹藥師

    當然合理,藥品是特殊商品,使用要注意安全性,你個人外帶藥品來醫院輸液,不是本醫院的,不瞭解藥品質量,如果出了安全事故,第一時間查封使用藥品及所使用的其他材料,追溯藥品來源,如何說明?這個責任誰來負責?所以不給你輸是合理的。

  • 16 # Apang68

    主要是風險太大,不是合不合理的事!我們這邊一個衛生站給一位肝硬化晚期的病人輸了一瓶自帶的氨基酸注射液,輸液時病人掛了,衛生站賠了不少錢!

  • 17 # 張力超628

    合理!醫生護士和我們相比他們是專業人士,對於病情的研判考慮帶我們要多,相同藥可能由於劑量、廠家、中國產進口等原因,對於治療有很大影響。還有部分藥品需要特殊的儲存環境,我們很難按要求儲存,雖然我也知道自帶藥花銷會小,但是在醫院最好遵從醫囑,實在想自帶藥可以提前和主管醫生溝通。一般來說,醫生同意後在護士那裡籤一份自帶藥的說明書,說明有任何情況自己承擔,與醫院無關,就可以了。

  • 18 # 朱無極

    既然醫院不敢輸,那就自己輸啊,要不找個沒資質的黑診所輸也可以啊,他們膽子鬥很大,不怕你訛詐他們,正規醫院是不敢的

  • 19 # 寂空618

    其實說法不大全面,一般在三甲醫院,外購藥物在醫院是可以打的,但是要確定這種藥是醫院沒有的而且是必須要用的藥物,這個要醫生來判斷,而且要簽署自備藥物使用同意書,能保證藥品來源並能承擔不良後果,最後要看您在醫生心目中的信譽度,如果是那種盼著老人早點過去的家屬,我們連他喂口水都多看一眼

  • 20 # 老山東153873701

    藥品是特殊商品,關係到生命健康,尤其是輸液用藥品,不簡單是保質期的問題,保質期內,儲存環境(溫度,溼度,光照,振動等),運輸方式(有些藥品需冷藏車),外帶藥品無法保證其安全性,一般情況下醫生不敢用。醫院也是為病人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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