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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21 # 鬧鬧的胖子

    要看員工和單位之間的性質關系。

    如果就某一項勞務以及勞務成果所達成的協議,就可以轉勞務合同。如果僅僅是用工關系,就不可以轉勞務合同的。

    因為勞務合同不屬於勞動合同,因此,二種合同是極容易混淆的。

  • 22 # 098015RP

    可以轉勞務合同,必須要雙方協商一致解決,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更不能單方便私自更改合同內容和期限,報請工會與勞動局備案最好。

  • 23 # 小雨點天邊看雲

    肯定要的,如果是這樣要重新籤勞務合同。我以前曾經遇到過。那是2018年,進廠時做臨時工,與一家派遣公司簽了勞務合同,然後這家勞務公司嫌招的人太多,就把我們這一批人給了另一個勞務公司,所以我們就重新又籤的勞務合同。

  • 24 # 魔法青山3G

    關於這個問題,根據勞動法的規定,用工單位是不可以將員工轉為勞務合同的。因為勞務合同是指勞務派遣公司與客戶公司簽訂的合同,派遣公司將自己的員工派遣到客戶公司工作,由客戶公司支付報酬給派遣公司,再由派遣公司支付給員工。而用工單位應當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由用工單位直接支付員工報酬。

    如果用工單位將員工轉為勞務合同,就相當於將員工派遣到其他公司工作,違反了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可能會引發勞動爭議和法律糾紛。

    因此,用工單位應當嚴格遵守勞動法的規定,不得將員工轉為勞務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