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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藦蘿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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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賣茶葉的老阿姨
以後女孩子們自己婚前買房,婚後共同還貸,男方要求加名?他媽的他憑什麼加?那麼現實沒結婚就算計著離婚?什麼?要求你還清貸款?可以!他住在你的房子裡讓他交房租!
以後女孩子們自己婚前買房,婚後共同還貸,男方要求加名?他媽的他憑什麼加?那麼現實沒結婚就算計著離婚?什麼?要求你還清貸款?可以!他住在你的房子裡讓他交房租!
人遇到事,容易糾結在情緒的牛角尖裡,忘了事情的根本。
冷靜下來想一想,你要的是什麼。
要房嗎?
那麼你要支付的對價是什麼?
錢?或者婚姻折價?
可你提出的要求卻是這樣:
(1)要求對方結婚前還清房貸。
這樣操作的結果是什麼呢?房子完全歸屬於男方,與女方一分錢關係也沒有。
結婚後,女方與房子沒有一分錢關係。
萬一將來婚姻散夥,女方不能帶走房子的一磚一瓦;
(2)加上女方的名字,婚後共同還貸。
不看其他的,單看在有貸款的房產證上加名字這一個要求,需要怎樣的操作才能實現。
有貸款的房子,在貸款沒有還清的情況下,是不能重新進行權利分割的。
產證押在銀行,辦不成;就算在手裡,交易中心繫統裡有備案,一樣辦不成。
男方出錢,提前還了房貸,那麼,回到(1),問題完美解決,倆人愉快地辦結婚。女方出錢,提前還了房貸,產證加上女方的名字。這個也是個解決問題辦法。女方先別急著想著房子裝修、置辦嫁妝、辦婚禮這些小事,先把錢湊出來把貸款還上,在產證上加上名才是正事。(記得用自己的銀行卡,並儲存好付款憑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