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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對靠低保生活的夫妻,生完二胎幾年之後,因為兩人的身體和經濟情況,沒有能力將孩子養好,於是便想讓自己22歲的女兒來扶養,女兒對此表示強烈反對。最終,夫妻倆因為這件事,把自己的親生女兒告上了法庭。最終法院判父母勝訴,麗麗作為姐姐要扶養弟弟。22歲姐姐拒養2歲弟弟被父母起訴,你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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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我豐富多彩的生活

    那樣的父母不配為人父母。你們知道自己的情況,還要生二胎。對別人不負責任。還叫女兒來養弟弟。你們是叫女兒成為扶弟魔嗎?女兒根本沒有義務。

  • 2 # 梁老師讀書

    這對靠低保生活的夫婦,觀念裡也是想著翻盤的,他們或許認為“多子多福”,所以他們才生二胎,期望著更多的孩子會帶來更好的生活;也可能骨子裡還有“兒子才是自己晚年依靠的陳腐觀念”。無論如何,他們是我們中的一員:當自己這輩子沒有活好的時候,將希望寄託到下一代身上。

    這對低保夫婦最初是想自己撫養孩子長大的,他們對女兒的愛不容質疑。但當他們沒有能力撫養兒子的時候,他們只能求助於女兒,儘管知道這對女兒是多麼沉重的負擔。當女兒拒絕的時候,他們又只能訴諸法律,因為他們沒有別的辦法。最後的結果就是將親情擊得粉碎,不知道以後這家人如何相處?

    期盼社會救助系統不斷完善,別讓人性的醜陋露出獠牙。

  • 3 # 風箏和桐桐的房車生活

    父母也是實在沒有辦法才出此下策,這件事情也沒法評判誰對誰錯。要說真有錯,只能怪父母當初,要孩子的時候考慮的不夠周全。

    即便是知道有困難,有的人的想法就是,車到山前必有路即便是艱難,最起碼那也是一條活生生的生命。

    可能當父母都沒想到自己的身體狀況這麼快就不行了,孩子才兩歲就已經沒有能力撫養了,這個時候他們不靠女兒又能靠誰呢?除非把孩子送到福利院,估計又捨不得。

    挺心疼這個女兒的,20歲了又添了個弟弟,自己還要幫著一起撫養,不應該說是自己要獨自承擔起撫養的責任。

    其實現在的女孩,20歲還都只是個孩子,在外面20歲的女孩子掙的錢,有很多都不夠自己花的。

    而這個姐姐卻要過早的承擔起養育弟弟的責任,弟弟才兩歲,即便撫養到18歲也要在有16年的時間,這姐姐以後怎麼樣找物件結婚呢?還沒結婚就增加了這麼一個負擔,可以想象日後的生活會多艱難。

    都說親情重要,道理是這麼說,但是攤到自己身上可能就不是那麼回事兒了。其實這個社會上有能力撫養孩子的家庭很多,想要卻沒有孩子,把孩子送給一個環境較優越的家庭,對孩子也有好處的。

    否則按照現在的狀況,這個姐姐不光要撫養兩歲的弟弟,可能用不了兩年,還要照顧年邁的父母,她還要不要結婚成家有自己的生活了呢。

    喊口號的話誰都會說,但是真要讓一個22歲的女孩今後的人生都用來照顧自己的弟弟,估計沒有多少人能做到的,應該還有其他更好的選擇的。

  • 4 # 裂璺君

    有這樣一對父母,是這兩個孩子最大的不幸。

    一對靠低保生活的夫妻,可見家庭條件非常差,女兒從小估計也沒過上什麼好日子。父母能力不足,尚且可以理解,但這對父母還重男輕女,在這樣的條件下還要拼二胎,可見他們對兒子的渴望有多大。很難相信他們真心愛過這個女兒。

    難怪有人說,在中國,很多獨生子女的家庭,父母愛女兒,只是因為他們沒有選擇。當有一天他們有機會再生兒子的時候,女兒才會知道自己在父母心中究竟是何地位。

    當然,這對父母也不愛他們的兒子,他們是一對非常自私的父母,從頭到尾只在乎自己。原本,他們就沒有給過女兒優渥的生活,但他們不在乎,依然在生活困頓的情況下生了二胎。他們根本沒有想過,生二胎會讓女兒的生活質量進一步下降。他們也沒有想過,一個低保家庭,剛出生的兒子生活又能好到哪裡去?

    兒子、女兒生活的怎麼樣,他們都不在乎,只管自己想要。

    原本,女兒已經成年,父母不為自己考慮也無所謂,大不了自己奮鬥嘛。畢竟不能什麼都靠父母。但這對父母不僅給女兒提供不了什麼支援,還要拖累她。讓一個二十出頭,剛走上社會,沒有什麼基礎的女孩子,幫他們養兒子。

    別人家的父母,都是千方百計地為子女考慮。我爸媽都快六十歲了,三個子女都年近三十,但他們依然在勞動,儘管我爸做的也是體力活,但他堅持在自己還能勞動的時候,多做一天工,多存一點錢,以便於以後少給子女找一點麻煩。我每年打回家裡的錢,我媽都說:“我給你存著。”一再叮囑他們不要省錢,給他們就是讓他們花的。但我媽還是堅持給我們存成定期,生怕我們以後生活中遇到什麼困難沒有錢救急。

    這才是為人父母的樣子。

    而這個二十二歲女孩的父母呢?有人說他們也是無奈,一開始也是想自己撫養兒子的。我倒覺得他們一開始就覺得吃定女兒了。一對年邁吃低保的夫妻,就算身體還行,他們能把兒子養大成人嗎?他們或許沒有想著這麼早就靠女兒,但將來兒子上學、結婚成家,他們肯定在一開始就想好了讓女兒幫忙,因為他們根本沒有這個能力!

    試想,在弟弟上高中、讀大學的時候,女孩子正是上有老下有小的時候,父母有想過姐姐資助弟弟讀書甚至結婚會給女孩的家庭造成多大的負擔和矛盾嗎?到那時候父母也年邁需要人照顧了,女孩該有多大的負擔!

    當然,現在不用擔心自己大女兒會有什麼家庭矛盾了,因為目測她根本成不了家了。

    男人又不傻,誰會娶一個年紀輕輕帶著拖油瓶的女孩,估計還會有人猜測弟弟是女孩的私生子呢!

    現在一家人鬧上了官司,以後這對姐弟的感情也不可能好了,將來這對父母過世了姐姐會對弟弟好嗎?愚昧無知坑了兩個孩子,自私自利的父母!

  • 5 # 毒舌問世

    不是所有的老人都值得尊重,就像這對流氓父母,不但領著低保成為社會負擔,也成為了子女負擔。醜惡的嘴臉讓人唾棄。

  • 6 # 諮詢師2M

    和大家一樣,我生氣啊。

    這不就是不負責任的父母嗎?自己啥情況不知道還非要再生一個?

    哦,是想要個兒子吧?

    為了傳宗接代?為了養兒防老?

    可是現在的情況,這兩者都難啊。

    父母都老了,連兒子都養不起了,還要起訴自己的親女兒。

    雖然女兒已經22歲,但是大家都知道,大部分這個年紀的在讀書,沒讀書的也剛入社會沒多久,養活自己都困難,還要加個弟弟。

    這父母是真的沒怎麼考慮過自己的姑娘吧,可能最開始就計劃好了讓自己的姑娘養弟弟。

    防老是不可能了,等這個兒子長大,他們也基本上沒了。

    只能看傳宗接代的事了。

    今天我同事跟我說:咱倆都是有姑娘的人,你切身考慮下,你會讓你姑娘嫁給一個這樣的人家的兒子嗎?

    我當然不願意,他也不願意。

    這個孩子能否正常成長,並且變得很優秀呢?

    要比其他人難啊。

    如果活的也很艱難的話,這個父母為啥要生他?

    這不是對他也不負責任嗎?

    哦……可能,他們很少考慮別人吧。

  • 7 # 淡然820529

    根據我國民法,這位22歲的姐姐有義務扶養2歲的弟弟,在父母無力撫養子女的情況下,兄弟姐妹有扶養義務,本案中,父母勝訴了,姐姐必須扶養弟弟。想想覺得這位姐姐也是挺無辜,從小家境貧寒,靠自己的獎學金讀完大學不久,自己還沒站穩腳跟,就面臨著養一個孩子和兩位老人,這換作誰,都會覺得委屈,所以父母在沒有足夠的能力要二孩的情況下,一定得徵得老大的同意,不然真的是坑孩,坑了小孩坑大孩,家庭矛盾也會集中爆發。

    不要想著要二孩是給大孩做伴,除非是家庭條件非常好,大孩又希望有個弟弟或妹妹,這種情況下還可以要一個,否則大人是打著給大孩生個伴的藉口,實現自己想生兒子或者女兒的夢想,這種想法很自私,為了一己私慾為難其他家庭成員,本案中的父母就是極其自私的,自己年紀大、沒能力,還生,生了還起訴大孩,要大孩養,恐怕這位姐姐以後也難嫁出去了,現代社會很現實,沒有男的願意找一個負擔這麼重的女孩。

    不過話說回來,就算本案中的姐姐再委屈,事情也已經發生了,弟弟已經2歲了,父母無力撫養弟弟已經是鐵一般的事實。除了父母,就只有姐姐跟弟弟最親,老話說得好:“長姐如母”,面對如此情況,姐姐也只能選擇接受事實,好好工作,本著自己的良心,盡力一起幫著父母把弟弟拉扯大。

    這事如果放在過去,姐姐拉扯弟弟是很常見的,只不過現代人都比較個色,所以爭議也很大。

    至於婚嫁的事,只能以後再說吧,只要踏踏實實的,總會守住雲開見月明。

  • 8 # 龍捲風74887084

    這就是一對又懶又自私的父母!但凡他們其中一人能出去打工,又怎麼會靠著低保過活,我不明白他們是怎麼有勇氣生二胎的。

    他們在生之前肯定是想過有姐姐呢,反正孩子已經生下來了,你當姐的不會不管吧!所以姐姐才22歲,就要給他們養老,還要給他們養小的。他們根本沒有為女兒考慮過。家裡這情況,姐姐還嫁不嫁的出去。他們覺得姐姐養他們是應該的,一旦姐姐資金週轉不開,他們的親戚會集體聲討姐姐!

    我要是這姐姐,我會去他們都找不到的地方,每月給他們打點生活費,其餘的我不會管!我是個自私的人!別人對我好我會加倍對別人好。反之哪怕是父母我也只會盡我的義務罷了!

  • 9 # 強歌1122

    讓22歲的姐姐扶養2歲的弟弟虧她父母想的出!

    本身是低保戶就很困難,你們開心就開心唄,還一高興還領來娃兒!有能力領就養唄,現在身體不好讓姐姐去扶養弟弟。從哪個角度也不應該!姐姐沒有這個義務,除非爹媽都沒了那還是出於同情。

    起訴女兒還真判勝訴了,判官也是腦袋進水了!一個姑娘家家的書不念學不上的就扶養2歲弟弟?不工作拿什麼扶養?

    這爹媽純粹是坑女兒,捆住了女兒手腳女兒生氣也是應該的!

    糊塗蟲的爹媽真是少有!

  • 10 # 飛天木蘭

    從法律的角度來看,22歲姐姐應該扶養弟弟

    《婚姻法》第二十九條規定:有負擔能力的兄,姐對於父母已經死亡或者父母無力扶養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養義務。修訂即將生效的《民法典》第1075條也做了規定:兄、姐對於弟、妹的扶養義務,但是必須具備三個條件:一,兄姐有負擔能力。二,父母已經死亡或者父母無力扶養。三,弟妹尚未成年。所以,按法律的角度來說,姐姐已經工作,有扶養能力,而父母由於年老疾病沒有扶養能力,所以姐姐有義務扶養弟弟。

    應該承擔的義務,為什麼會引起社會熱議?

    22歲姐姐麗麗被判扶養2歲弟弟後,引發了社會熱議。大家都說這對父母不負責任,扶養孩子的責任應該是父母的,憑什麼要姐姐來承擔?

    一對靠低保生活的父母生完二胎後,沒有能力扶養孩子,就讓大學畢業的女兒來扶養,但是遭到了女兒的反對,於是這對夫妻就把女兒告上了發庭,結果女兒敗訴。大家都同情麗麗,因為麗麗是靠獎學金和助學款完成的學業,而剛剛大學畢業的她,現在又要承擔扶養2歲弟弟的責任,這對於她來說,確實不公平。於是,大家都說這對夫妻既然沒有能力扶養孩子,為什麼要把孩子生下來?在生二胎時為什麼不與麗麗商量?

    關鍵就是,這對夫妻知道自己沒有能力扶養孩子,就不負責任的把孩子生下來,給姐姐造成負擔。姐姐才22歲,以後叫她怎麼找男朋友?有的男朋友會因為她要扶養2歲弟弟的拖累,而拒絕與她結婚。即使結婚了,婚後也會有很多矛盾。所以對於麗麗來說,這很不公平。

  • 11 # 二哥拾影

    我們先來看一下這件事的描述,有一對靠低保生活的夫妻,生完二胎2年之後,因為身體的原因以及家庭經濟的原因,無力再撫養這名孩子,於是想讓他的22歲的大女兒來撫養只有兩歲的弟弟。

    女兒大學畢業,本想創一番事業,實現自己的夢想,沒想到自己的第1份工作便是撫養只有兩歲的弟弟,姐姐極力反對並且對父母說,即使你告他,他也不會去撫養積弟弟的。

    而這位父母真的將姐姐告上了法庭,並且最後勝訴了,也就是說姐姐就要被迫的去撫養他的弟弟。

    既然不真實,既然是存疑的,就不可能有法律判決結果的,因此法律判決結果也不可信。

    但是這件事還是給了我們一個思考,現在放開二胎了,想要孩子的時候最好想一想自己有沒有能力繼續要二胎,既然生下來就要有義務將孩子撫養成人,不能簡單的讓大孩子去撫養小孩子。

    如圖所示,只有同時達到上面三個條件,大的孩子才有義務的去撫養小的孩子,正如以前的長兄如父,以前的人們幾乎都是大孩子養小孩子,尤其是那些父母已故的人,照顧孩子的責任就落到了大孩子的肩上。

    但是現在沒有人再願意生那麼多孩子,而且撫養孩子的成本不斷加大,因此生二胎的時候,不要像以前的人一樣,認為自己沒有能力撫養孩子了,可以讓自己的大孩子繼續撫養,這是不現實的。

    既然事情不一定是真實,我們就不必要太較真兒,作為父母,既然生下來就要將孩子撫養成人,這是做父母的義務,同樣的當父母老了以後,孩子們也應該贍養老人,這是做孩子們的義務。

  • 12 # 實灬諾

    22歲姐姐拒養2歲弟弟被父母起訴,並被法院判定姐姐需要撫養弟弟,這一判定符合相關法律規定,沒有什麼值得爭論的地方。

    法理上有法可依

    《婚姻法》第二十九條:有負擔能力的兄、姐,對於父母已經死亡或父母無力撫養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養的義務。由兄、姐扶養長大的有負擔能力的弟、妹,對於缺乏勞動能力又缺乏生活來源的兄、姐,有扶養的義務。

    修訂後即將生效的《民法典》第1075條原文複製了該規定。

    法律規定的兄、姐對弟、妹的扶養義務,有三個條件:第一,兄、姐要有負擔能力;第二,父母已經死亡或父母無力撫養;第三,弟、妹尚未成年。

    22歲姐姐有負擔能力,起父母因為經濟和身體原因無力撫養幼子,該弟弟年僅2歲,屬於未成年人,一切的條件都符合相關法律規定。

    所以法院的判定沒有什麼疑問。

    情理上讓人困惑

    雖然法理上沒有疑問,但是在情理上這件事會讓許多人困惑。

    父母在經濟條件不允許以及身體條件不允許的情況下,距離女兒出生20年之後再次生下一個孩子,這樣的決定似乎值得商榷。

    我們不否認生命的權利,也認為生命應該被尊重。但是這一切的前提都應該是可以為一個小生命提供相對良好的物質基礎和家庭條件。

    生育是每個公民的權利,在國家開放二胎政策的前提下,生於不生都是個人選擇,外人也無權干涉。

    只是在自身條件有限的情況下,生下這個孩子,多少有點對於孩子不負責任的感覺。生的起養不起,這本身就是一種矛盾,而矛盾誕生的根源就是在父母身上。

    而作為女兒,雖然法律上有撫養弟弟的義務,可從情理上她是抗拒的,最明顯的表現就是她拒絕了父母的要求。

    如果刻意指責這個姐姐,好像顯得對她不公平,說她過於自私,好像也有失偏頗。

    這個小男孩會幸福嗎?

    我的感覺,這個小男孩未必會很幸福。

    首先他的姐姐對於撫養他是抗拒的,是從心底裡拒絕的,雖然他們是一母同胞,但是由於撫養他是迫於法律,我想她在心裡對這個弟弟也是抗拒的。

    孩子需要陪伴,特別是父母的陪伴尤其重要,這點對於孩子的成長至關重要。孩子由姐姐撫養,勢必跟父母的接觸相對減少,對於孩子的成長不見得多好。

    孩子是很敏感的,現在小也許還不明顯,等他長大點他就會明白自己和別人的區別。為什麼自己沒有跟著父母生活,而是跟著姐姐生活?為什麼自己的父母比其他小朋友的父母看起來老那麼多?

    當這種“與眾不同”越來越多呈現在孩子面前之時,他的心理是會發生變化的,如果不加以正確引導,孩子的思想健康問題讓人擔憂。

    孩子是絕大部分婚姻繞不開的話題,因為孩子產生的問題和矛盾也是家庭矛盾多發的原因之一,所以生孩子是一個需要慎重考慮的問題。

  • 13 # 知意one

    在大眾網友面前,肯定會覺得這對父母很不負責任,同樣是自己的孩子,為什麼要自己的女兒去樣自己的兒子呢?簡直無理取鬧!

    自己都養活不了自己,為什麼還要生孩子,這不就是給自己原本就貧困的家庭雪上加霜嗎?

    自己的女兒也是自己身上掉下的肉,雖然在法律上她有撫養弟弟義務,但是在道德上卻是為人所批判的。為了兒子把女兒告上法庭,以後一家子人還有可能在一張桌子上吃飯的可能性嗎?微乎極微,女兒肯定對你們夫妻兩個失望透頂,等你們老了她還會贍養你們嗎?

    讓女兒撫養兒子,你讓你女兒和兒子該如何相處,你女兒肯定對她弟弟心裡也有怨恨,可這一切的因果都是拜你們父母所賜!

    在你們父母的角度,自己靠低保生活沒有能力撫養兒子,你們想讓兒子過上更好的生活。不要用那麼極端的方法,事情雖然得到的解決,但卻傷害了雙方,割裂了親情,實屬不應該!

  • 14 # 客家小黃

    隨著國家開放二胎政策後,一些大齡中年紛紛加入到隊伍中來,多數都是70後80後,但每個家庭都適合生二胎嗎?

    近日,網上一則:22歲姐姐拒養2歲弟弟,被父母告上法庭,法庭判決她必須養。求姐姐的心裡陰影面積,自己還沒結婚就要養弟弟,以後還能嫁的出去嗎,哪個夫君願意養小舅子。

    一個靠低保的家庭,連女兒的大學費用都是用獎學金跟助學金來解決的,誰給你的勇氣生二胎。在自己身體和經濟都不允許的情況下,把養兒責任推到女兒身上。女兒怎麼也沒想到自己寒窗苦讀幾年,出來社會第一份“工作”是扶養弟弟,父母的自私自利最終害了兩個孩子。

  • 15 # 桃小毛

    22歲的姐姐拒養2歲的弟弟被父母起訴,看到這個新聞的時候,我覺得這父母確實挺奇葩的,孩子能生不能養,還把尚未婚嫁的女兒給起訴了,這樣的家庭,恐怕以後女兒難嫁,兒子也很難娶上媳婦吧!

    22歲的女孩子,如果學習好,應該還在讀大學,假設她已經自己打工獨立生活了,那麼估計也沒有多大的能力來承擔起一個家。

    女孩生在一個低保的家庭裡已經不幸運,可父母卻偏偏為了要兒子再生一個,後來得償所願,果然在女兒已經20歲的時候老來得子,按理說應該高興才對,可是兩年之後,這對父母卻因為身體和經濟原因,無力再撫養兒子了。

    生二胎的時候他們沒想到與女兒商量,現在養不起二胎了,他們倒是想到了女兒來幫著分擔責任,遭到女兒的反對後,這對父母竟然把親生女兒告上了法庭,更讓人不解的是,法院最終還判決父母勝訴了。

    一個22歲的女孩子,還沒有結婚成家,就要先成為一個2歲孩子的監護人,這對她而言,公平嗎?

    一個貧困家庭走出來的女孩子,要想找份好工作,要想嫁個好人家,想想都很難,如今再身加一份撫養弟弟的重任,試問哪個男人會願意娶呢?

    一對不負責任的父母親手把女兒的未來推向悲劇的深淵。

    都說“父母之愛子,為之做深遠計”,這對父母確實很愛兒子,在他2歲的時候就急著為他今後十幾年的成人之途鋪路了,只不過,他們是把女兒當成了墊背的。

    本該父母揹負的責任與義務 ,他們硬生生地推到剛剛成年的女兒身上,殘忍而無情。

    其實,這本是一個家庭的內部事務,父母如果會做人,就應該手心手背全心疼,撫養孩子無非就是用錢,估計這對父母也不會是想讓姐姐把弟弟帶在身邊吧!

    既然是要錢,那麼何必以這種方式去要。

    父母身體不好,看病住院,吃藥打針都需要花費,他們完全可以以自身為理由來要求女兒給一些經濟上的幫助,女兒由父母生養,出於感恩之心,這個錢她一定會出的。

    父母拿著女兒的錢,再加上低保費,帶著一個2歲小兒維持生計應該不成問題。

    除非兩個人都病得肩不能挑,手不能提,路不能走,話不能說,否則說照顧不了孩子那就是藉口。

    農村很多六七十歲的老人都能在家幫助兒女照顧孫輩,怎麼他們就完全喪失各種能力了。

    不管父母是窮是富,是傻是矬,孩子只要能生活在父母身邊,他才會快樂。

    我感覺這對父母行事有些偏激,透過法律的途徑來讓女兒就範,女兒的心裡一定會很反感,在以後歲月裡,她還可能真心地對待父母和弟弟嗎?

    親情也是需要維護的,家和才能萬事興,父母這樣的處理方式,實在欠妥。

  • 16 # 法重情深

    手足情深,姐姐拒絕扶養弟弟是不對的。

    既然是一家人,就應當相互關心,相互照顧。長兄為父,長女為母。大多數年齡大一點的哥哥姐姐,都會很心疼和照顧自己的弟弟和妹妹的。他們寧願自己不吃不喝,也討一口飯給自己的弟弟妹妹吃。

    這是多麼好的光榮傳統啊。

    最近聽說,一個22歲的姐姐拒絕養活兩歲的弟弟,被父母起訴。

    這是多麼令人痛心呀!感覺到親情不在、溫暖不在。一個成年的姐姐竟然沒有一點手足情深,竟然沒有一點家庭溫情。他畢竟是你兩週歲的親弟弟呀,弱小無助,於心何忍?

    這種情況下,有可能父母年齡較大或者是無生活能力了,無力撫養年幼的子女,所以才要求年長的子女扶養弟弟妹妹。父母這樣做並不是偏心,而是不得已。

    根據《婚姻法》第二十九條規定:有負擔能力的兄,姐對於父母已經死亡或者父母無力撫養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養義務。

    所以,有負擔能力的姐姐在父母無力撫養的時候,扶養未成年的弟弟是有法律依據的。該父母起訴正確,應予支援。

  • 17 # 真是格格

    我不太明白,父母生的孩子為什麼自己不去養,還要讓姐姐去養。這個家長太自私了。

    父母有沒有替女兒想想,22歲出嫁的年齡,她可能會想到自己養弟弟會對她的婚姻有影響,所以,不想養弟弟。

    我覺得責任在父母,既然不想養,當初何必要生呢?只能說父母不負責任。

  • 18 # 葉上風荷

    這對父母都是狠角色。

    他們為了兒子的生活毀了了女兒的未來,搭上了他們的親情。

    一方面,22歲的女孩子花一樣的年紀,找物件可以有挑有撿的,慢慢尋找自己的真命天子。

    但現在,法律規定她必須撫養弟弟。這實際上就是說22歲的女孩子成了一個單親媽媽,拖著一個幾歲大的兒子。這樣的條件在婚戀市場上的價值肯定一落千丈。

    條件差不多的男孩誰願意找一個負擔過重的女孩呢?

    所以可供22歲的姐姐選擇結婚物件的面大大收窄,對她的一生產生巨大的傷害和影響。

    另一方面,對父母來說,他們生了兒子卻無力撫養,於是把兒子強加給女兒。女兒不同意,他們選擇和女兒對薄公堂。

    原本親密的父女母女關係從站到法庭的兩邊起,就註定破裂而無法挽回了。

    父母為了兒子最終贏了官司,卻永遠失去了女兒。

    這樣的代價,不知道父母的心裡會是什麼滋味?有沒有覺得後悔?

    唉!一聲嘆息。

    高齡生娃要慎重!

  • 19 # 不愛折騰

    22歲的姐姐接手了撫養2歲弟弟,父母算是把她坑苦了,撫弟魔都令人難以接受,她這養弟女其不更慘,還有兩位老人要養,她一個人要養3個人,這擔子太重了,生在這樣的家庭,遇到這樣的父母,真讓人無奈。

  • 20 # 烽葉戲諸侯

    這件事有點荒唐,苦了女兒,也苦了2歲的小孩。

    一對夫妻,本身就是靠低保戶才能維持生計,後來放開二胎了,也想生個二胎。生了個兒子,全家人都非常開心,然而天有不測風雲,二老現在沒有經濟能力和撫養能力了,所以想把這個2歲的小孩給22歲的女兒撫養,20歲的女兒肯定不答應了。

    自己剛剛大學畢業,還申請了助學貸款,畢業之後既要還貸款,自己未來還要做很多事情。於是父母就把22歲的女兒告上了法庭,經過法院仔細的推敲和受理,最終判定了2歲的弟弟由22歲的女兒撫養。

    對於這樣的一件事情,網友們幾乎都很同情這個22歲的女兒,對領低保生二胎的夫妻大都責怪的意思。

    對於這個22歲的女兒來說,確實生活太過於艱難,自己還有貸款,未來的生活還要繼續,還要談朋友,還要結婚,如今多了一個弟弟,要自己撫養,以後的人生肯定將會被重新改寫。對於低保戶父母來說,剛開始生小孩,其實就是一個錯誤的決定,自己還養不活,都已經有一個女兒,如今又生下的二胎。把弟弟丟給大女兒,始終不太好。

    如今的年輕人生活壓力大,學業、工作各方面的壓力,如果過早地用一個孩子牽絆住在22歲的女人,她的未來發展前景會大打折扣。

    這也給生二胎的爸爸媽媽們提了個醒,在自己沒有準備好的時候,一定要認真考慮好自己要不要生二胎,生完二胎能不能把這個小孩給養好,這才是大家最關心的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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