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民間那些事兒

    必須判刑,而且要從重處理!

    事情大概經過是這樣的:

    四川一名8歲男童乘電梯上樓,突然一名17歲陌生男子闖入,對其進行毆打和鎖喉,後男子脅迫男童到地下室,對其進行了長達3小時毆打。男童家屬報警,透過物業監控發現孩子行蹤,孩子被解救後一度送到ICU治療,頭部和身體多處受傷,現已無生命危險。

    施暴男子被捕後,家屬聲稱他有精神病,有律師表示其不具備行為能力,不應該受到懲處。

    “殺人償命,欠債還錢”,這樣樸素道理應該繼續被推崇,如果有些人利用法律漏洞逃避責任是不能容忍的。

    一名17歲成年男子對毫無還手能力的孩子下狠手,而且是持續三小時的毆打,即使他是畜生,應該被制裁。

    家屬單方面聲稱有精神病不可信,以往就有人利用此漏洞逃避責任,公安機關應該委託權威機構進行多次鑑定,查清真相。

    即使該男子是真的精神病,監護人應該承擔鉅額賠償,包括精神損失費,這麼小孩子遭如此毒手,想必未來會有巨大心理陰影。

    假如這名精神病男子被別人無故打死了,家屬會要求追責嗎?答案是顯然的!

    朗朗乾坤,一個暴徒如果得不到嚴懲,天理何在,難道要家長自己去尋仇?

    有病救去治,治不了就關起來!

    如果家屬有意鑽法律漏洞,那就應該承擔刑事連帶責任,未來也應該一同判刑。

  • 2 # 爆冷

    不可原諒,要求嚴懲!

    事件回顧:25日,8歲男孩小晨坐電梯時被一個17歲男子毆打,後被挾持到小區車庫,又進行毆打。男孩重傷,好在母親無生命危險。男子被刑事拘留,28日,其母親發聲,願意用最大努力去補救,希望受害人的家人給她這個失敗的母親一個機會,給她孩子一個做人的機會。

    精神病不是免責的擋箭牌。

    17歲是成年人,應該為自己的行為負責,該承擔的刑事責任也別想著用什麼身患精神病之類的理由,逃脫法律的制裁。即使真有病,還得證明當時的行為能力是不是能自控的。需要專業鑑定。

    這麼殘忍的事,法不容情!

    受害人和嫌疑人都是有母親的人,出於母親的心情,你要被害人原諒,前提是必須受到應有的懲處。但我想,無論哪個母親,面對自己的孩子受到如此傷害,能從心裡真正原諒對方。如果男子再下手重一點,如果持械傷害,後果不堪設想。因此,不管從哪個方面來講,都不容寬恕。

    都是為人父母,希望孩子早點康復,不僅是身體,還有心理。8歲孩子今後的路還很長,願你健康成長。17歲的路還很長,願你改過自新。

  • 3 # 葉律師

    八歲男童被男子堵在電梯裡毆打三小時,你支援對施暴者判刑嗎?

    這個談不上支援不支援,而是按照法律規定來處理就是。按照法律規定,這個行為涉嫌犯罪的,那就依法進行判刑。若是按照法律規定,不構成犯罪的,那也沒辦法對其判刑。畢竟我們是法治社會,依法辦事是根本。

    這個事件因為發生在電梯,有監控,有錄影,怎麼一回事還是比較清楚。現在比較疑慮的是,兩個沒有矛盾,沒有過節的人,一個17歲的將近成年的人怎麼會對一個8歲的孩童大打出手,並且還早成孩童受傷相對嚴重的後果。

    這個事件報警後,公安機關也第一時間介入調查。根據公安機關通報的情況,小孩子張某晨頭部及體表多處受傷,由120及時送醫救治,無生命危險。嫌疑人張某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刑事拘留,說明公安機關已經初步認定屬於刑事案件。雖然現在沒有說明涉嫌的罪名,根據情況來看,可能會涉嫌故意傷害罪或尋釁滋事罪。至於具體哪個罪名,這個可能要根據小孩子的受傷情況來認定。一旦傷情鑑定結論為輕傷以上,那這個行為就有可能涉嫌故意傷害罪。所以判刑不判刑,以及具體的罪名和刑期,這個我們只要根據法律規定來就行。依法辦事!

  • 4 # 梅媽媽

    8歲男童被男子堵在電梯裡,持續毆打三個小時,你支援對施暴者判刑嗎?我可以給個肯定的回答,我們必須支援對施暴者判刑。

    這個新聞我看到以後震驚不已,什麼樣的家庭教育出來的孩子,竟然心~如此的狠毒,手段如此殘忍,肆無忌憚地施暴3個多小時,而且面對的是一個比自己小的多的小孩兒。

    雖然我不知道法律的具體規定,對施暴者判刑的年齡限制,但對於這樣的行為,我們堅決不能容忍。

    我們要對所有的父母親都發出警示,教育你的孩子一定要用心,除了社會道德和公德要遵守以外,還有法律必須要遵守。

    你們的溺愛和寵愛不但廢了你們自己的孩子,還給社會造成了嚴重的惡劣影響,讓受害者蒙受了不該有的傷痛,甚至有的孩子因此而失去了生命。

    面對這些年輕的施暴者,他們的父母總是找各種各樣的理由,尋求各種方法或尋求各種渠道,想減輕對他們孩子的懲罰。

    但是他們想過受害者和受害者的家庭嗎?希望在法律框架內對這些施暴者予以懲處。

    經常看到這些傷害案,內心沉重不已,希望所有的孩子都能夠遠離禍害,健康的平安的生活學習

  • 5 # 豌豆媽媽育兒

    8歲男童被堵在電梯裡毆打三小時,支援施暴者判刑嗎?

    必須判刑、嚴懲!這不單是受害人的要求,更是整個社會治安的要求。

    8歲男孩自己坐電梯下樓,被17歲的男孩劫持到低下停車場毆打了三個小時,等到家人到地下停車場找到孩子的時候,孩子渾身是血,倒在血泊中,牆上、地上都是血。很難想象一個8歲的孩子被毆打了3個小時,孩子一度進入了ICU,8歲的孩子,因為這位17歲的少年甚至差點走進了鬼門關。

    這位行兇的少年,家人說17歲,但是上初三,因為小時候得過腦膜炎,智力低下,希望大家可以諒解他的兒子,目前這名嫌疑人已經被刑拘。

    智商低四逃避法律制裁的藉口嗎?顯然不是,因為情節過於惡劣,希望這樣的孩子能夠受到法律的制裁。

    首先,這兩個孩子無任何恩怨,施暴者對於小男孩的劫持屬於隨即作案,這就是說他這次選了小男孩,下次有可能就會選擇其他人。

    第二,這位少年17歲,家人說智力相當於初三,初三的孩子也15歲了,有正常的是非觀念,知道什麼能做什麼不能做,發生這樣的行為證明這個孩子本身就有暴力傾向。不管是年齡還是智商都超過了14歲,該受到法律的制裁,就不能以智商的藉口來逃避。

    第三,孩子犯錯後第一時間不是檢討,這位17歲少年的母親希望大家可以原諒自己的兒子。智商低不是犯錯的保護傘,錯了就是錯了,況且這位少年已經上初三,證明他的智商是正常的,這位母親在出事後第一反應是用智商低來逃避責任,可見本身家庭教育就有問題。

    第四,沒有嚴懲就有下次相同的悲劇出現。從法律角度出發,他是故意傷害罪,16週歲以上為行為能力人。如果不判刑,只會有更多的類似案件出現。而且傷害的還是無行為能力人,更應該重判。

    一個家庭教育的失敗,憑什麼讓一個8歲的兒童擔當。所以,對於這位嫌疑人,必須重判。才能還給小區居民一個安全的環境、還給社會一個安全的環境。

  • 6 # 任馳贏天下

    如果施暴者夠判刑的話我覺得必須嚴懲。

    首先我們來看看6月28日凌晨,四川省成都市公安局成華分局官方微博號@平安成華 釋出的通報。

    通報全文如下:

    2020年6月25日23時許,我局接群眾報警稱其小孩在致順路某小區電梯內被人綁走,民警迅速到達現場,報警人在該小區地下停車場找到其子張某晨(男,8歲,本市人)。張某晨頭部及體表多處受傷,由120及時送醫救治,無生命危險。6月26日0時許,民警將嫌疑人張某豪(男,17歲,四川省巴中市人)抓獲。目前,張某豪因涉嫌犯罪已被我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顯然這是一起暴力傷人事件,我覺得對施暴者張某必須依法追究責任 ,依據法律法規符合那條就該嚴懲。如果真如網傳的那樣,八歲男童在電梯裡被毆打三小時的話,那麼小區物業監控不可能看不到,保安和物業管理人員都幹嘛去了,如果沒看到就是嚴重失職,如果看到了為什麼不報警,不採取有效措施,電梯裡面不可能沒有監控,這種事情會在電梯裡面發生其三小時?真的不可思議,如果情況屬實我覺得小區物業管理部門也應該問責。

    據悉,八歲男童被打後,打人者家屬還稱張某腦子有問題,如果真的腦子有病,家屬明知道為何不嚴加看管,首先家長有不可推卸的監管責任,張某真的精神有問題,那麼家長必須要賠償男童一切經濟損失,這是決不能這麼算了。

  • 7 # 膠鄉寶媽

    前幾日大家都被這則新聞所刷屏,一名八歲男童被一陌生男子堵在電梯裡毆打三個小時,被發現時已經全身淤青,被緊急送往醫院救治。

    事情還原回顧

    事後家長檢視監控得知當時是該陌生男子與男孩一起搭乘電梯上樓,在電梯門關上之後,突然男子爆錘小男孩十幾次,腹部還遭到了陌生男子的猛踹。檢視監控時都能夠深切的感受到男孩內心的恐懼與無助。對於任何一個孩子的家長來說,這都是難以接受的。

    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許多小區居民樓裡都會安裝電梯方便居民出行,一些小孩子有時候可能會自己單獨坐電梯出去,但是如果在電梯裡遇上了壞人,就比如像上面這件事情,孩子是沒有任何的還擊能力的。

    這種行為必須要採取嚴厲的懲罰措施,有的人可能會說可能是這個陌生男子最近心情不好,或者是有精神方面的疾病。我想說的是,雖然現在國家法律有規定,精神病人傷害他人時不用負刑事責任,但應該追究其家人看管不力的連帶責任。不僅如此,還應該要求他們有鉅額的精神賠償金。

    家庭監管有必要

    表面上看是對孩子造成了身體的傷害,其實在孩子的內心深處已經留下了陰影,甚至有可能對她一輩子的身心健康發展都已經留下了病根。誰家孩子不是寶呢,就說這位陌生男子而言,他也是家裡面的寶,但是他的行為舉止不當,就應該為他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

    同時也要提醒家長朋友們,儘管我們平時工作很忙,有可能像上面這種情況,比如孩子要求出去玩,或者怎樣單獨乘坐電梯的時候,我們最好儘量抽出人員陪同,如果實在做不到的話,應該平時教給孩子一些安全防範知識,以免受到傷害時就已經為時已晚了。

  • 8 # 平淡與真情

    必須要嚴懲,現在因為社會發展,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孩子的發育成熟早,現在社會屢屢發生未成年人違法犯罪的惡劣事件,這些血的教訓提醒著我們這些家長對孩子的教育問題,更是引起對於未成年人實施法律制裁的年齡界限的討論,現在有些孩子心理年齡的成熟,對於法律有恃無恐,犯罪了不怕,年齡不夠不會被判刑,成了他們犯罪的最大倚仗,可是對於受害人又是何其的不公,所以不能漲他們的氣焰,必須嚴懲。

  • 9 # 大兵叔叔

    6月25日,成都8歲男童在致順路某小區電梯內被人綁走,於地下停車場被毆打長達2小時,頭部及體表多處受傷,全身多處骨折,由120及時送醫救治,暫無生命危險。6月26日0時許,民警將嫌疑人張某豪(男,17歲,)抓獲。目前,張某豪因涉嫌犯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目前,從新聞中看到8歲的孩子已經被毆打至身體多處骨折,按照目前來看,輕傷是一定的,而且還有可能構成重傷。

    無故毆打他人,是涉嫌構成故意傷害罪的,量刑的話輕傷在3年以下,重傷3年以上量刑,目前嫌疑人已經被刑事拘留,而嫌疑人是17歲,也是未成年人,未成年人有一個好處,就是從輕量刑,以及犯罪檔案封存。

    就意味著,將來服刑出來,沒人知道是有前科的,犯罪檔案封存,都查不到是否有犯罪記錄。只有將來在特定的時候,比如入黨,比如考公務員的時候才會被啟動調查。

    而被圍毆了2個小時,小孩的心靈受到的創傷是無法彌補的,甚至要很久才能走出被折磨的夢魘之中。

    都是未成年人,如果刻意強調保護未成年人犯罪,那麼受害人怎麼能夠得到全面保護呢?這是一個不得不面臨的問題。

  • 10 # 青花素

    八歲男童被男子堵在電梯裡毆打3小時?這是遭遇了惡魔嗎?

    6 月 25 日 ,一名8歲的男孩在成都市致順路某小區電梯內被人綁走,接到報警後民警迅速到達現場,報警人在這個小區地下停車場找到了他的兒子,頭部及體表多處受傷,由 120 及時送醫救治,所幸無生命危險。

    6 月 26 日 ,民警已將17歲的嫌疑人抓獲。目前,此人因涉嫌犯罪已被成華分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一個僅僅17歲的男子,生性為何如此殘暴?

    據監控顯示,這個8歲的男童是被17歲男子尾隨進入電梯的,期間男童還懂禮貌的主動幫男子開電梯門,誰能知道小男孩充滿純真知禮的一舉,卻是為一個惡魔打開了行兇之門!

    兒子做出了這樣令人髮指的行徑,聽聽他的母親是怎樣說的:

    她沒有半點悔意,先是撒謊說自己兒子只有14歲,被戳穿後又稱兒子在外面受人欺負了,回來才隨機找個小孩撒氣!

    這位母親還說她的兒子馬上要中考了,大家先不要追究,讓兒子好好去考試,給孩子個重新做人的機會!最後發現大家都不買賬,索性直接說自己兒子腦子有問題!

    看吧,各種陳詞濫調都用上了,赤裸裸的縱子行兇啊!但再怎麼賣慘也不會有人站在你這一邊的。

    隨機?撒氣?請問這是幾個意思?你兒子受氣了就要找一個無辜的小孩撒氣?這就理所當然了?你兒子有本事咋不找氣他的人撒氣去?人家小孩招誰惹誰了?你憑什麼隨機應變地找上去?而且還行兇毆打3小時?

    哦,你兒子要中考,先不要追究,讓他先考試?都這樣了,還考什麼試呀?考了又有什麼意義呢?自己乾的事情不應該去承擔責任嗎?

    母親為了逃脫責任,竟不惜誆騙人她兒子腦子有問題,有沒有問題也不是你說了算的啊。能有這樣的家長教育,這個17歲男孩做出這樣的事也就不奇怪了。

    兒子做了惡事,第一時間不去醫院趕緊找孩子家長道歉,卻先跑到業主群裡賣慘,後來,竟然還譴責警察,為什麼不去找出在外面欺負自己兒子的人來?

    真的是世界之大,無奇不有!這麼奇葩的腦回路,恐怕把警察都要繞到溝裡去了。

    對這種心懷歹毒、不思悔改的人,的確要重罰重判,絕不能輕饒!否則,不知道他以後走上社會還要害多少人!

  • 11 # 風箏和桐桐的房車生活

    在四川一名8歲的兒童在電梯裡被一名17歲的男子綁架到停車場,持續毆打了兩個小時以上。

    男童進入了icu,所幸脫離了生命危險,這名17歲罪犯男子的媽媽求情說孩子還要中考,又有訊息說這名罪犯當時是精神病犯了,應該不用擔責。

    很多這種犯罪行為都拿精神病來做藉口,不管他以前有沒有精神病。知道挑一名8歲的兒童去毆打,而不去找一個壯漢,說明他當時頭腦還是很清醒理智的。

    懂得把兒童綁架到一個沒有人不會被人發現的地方,持續毆打幾個小時,邏輯思維條理清晰。這可沒有半點精神病發作,胡作非為的樣子,完全是有計劃預謀的。

    所以不必拿精神病當藉口即便最後真判定為精神病,那就關到精神病院一輩子不要放出來了。

    17歲已經是完全刑事責任能力的人了,這起案件則如何定性呢?可以按照綁架,謀殺未遂來判處量刑10年起,因為年紀這麼輕,17歲就能做出這麼殘忍的事情來,放出來早了肯定也會禍害其他人。

    看到這個新聞的時候,心頭已經不僅僅是憤怒了。更多的是擔心害怕,不知道這社會上還有多少這樣的人。

    我們的孩子是不是安全,難道從小到大都要父母寸步不離在身邊嗎?只有對這種犯下如此嚴重罪行的人進行嚴懲,才能起到震懾作用,不要覺得17歲拿個精神病當藉口就沒事兒了。

    這種罪犯如果不重判,那帶來的後果是很嚴重的,大家將缺乏安全感,以後還會有這種人去效仿。

  • 12 # 糯糯爸爸

    這個不是支不支援的問題,而是已經觸犯法律了,肯定會判刑的。

    1、刑事拘留,初步認定是刑事案件了

    2、毆打幾個小時,進了ICU,這種情節都比較惡劣了

    3、施暴者17歲,到了負刑事責任的年齡

    4、打的還是未成年人

    8歲的孩子受這麼重的傷,不僅是身體上的,還有心理上的。不過,這個要等傷勢的鑑定結果出來,還有賠償和受害方是否諒解等情況來判定。

    我們是法治社會,不管是否判刑,支不支援,都肯定是按照法律法規來辦事。

    家庭教育對孩子真的很重要,家長的一言一行都影響孩子一舉一動,孩子優良品德、良好的行為都需要家長正確引導和教育,青春期的孩子真的需要更多的陪護和關注。

  • 13 # 七月江湖

    兇手段殘忍,觸目驚心!必須嚴懲,重判!

    一個小孩,與你有什麼仇什麼怨?你要這麼殘忍傷害他?兇手的所作所為,已經觸犯了法律,必須受到法律的制裁。

    兇手手段殘忍!從施暴的時間上看,連續施暴三個小時,說明兇手手段非常殘忍。從受害者的照片看,渾身是血,面目全非,說明兇手下手狠毒,冷血。這樣的人,如果不嚴懲不貸會繼續危害社會,甚至可能危及他人生命安全。

    施暴男子被捕後,家屬聲稱他有精神病,有律師表示其不具備行為能力,不應該受到懲處。這是推卸責任。簡單一句有精神問題,就可以免死懲處麼?一個17歲的人,連續對一個沒有任何還手能力的小孩連續施暴3個小時,可以想象,如果不嚴懲,今後他極大可能還會犯下更大的罪行。

    即便是真的有精神病,也要受到應有的處罰。如果這是一個精神病,那更加危險,下次,很可能就是殺人了,任由這樣的危險份子游離社會,是多麼可怕的事情。

    殺人償命,欠債還錢,天經地義!犯了法,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借了錢,就要償還。如此狠毒之人,不嚴懲,留著他繼續危害社會麼?

  • 14 # 達令育兒

    必須判刑。

    不要說是一個只有8歲的小孩子被毆打,就是一個成年人被毆打一樣需要判刑。不要講什麼原因,動手打人就是違法行為。為什麼還要問支不支援?

    當晚8點多,8歲男童在乘坐電梯時候在電梯門將要關閉的時候,還幫忙兇犯張某豪按開了門。然而正是這一善意舉動,卻讓孩子陷入了恐懼的三個多小時。接下來在電梯裡,張某豪開始毆打這名8歲孩子,然後帶到地下停車場繼續毆打。等到家人找到他時,已經躺在車庫一角奄奄一息。頭上,面部身上有多處創傷,誰也不知道在這段時間內孩子經歷了什麼。雖然經過醫院診治,小男孩並沒有生命危險,但是這次乘坐電梯的陰影怕是短時間消除不了的。

    每一個孩子都是父母的寶,我們雖然無法對男孩父母感同身受,但也能想象到孩子這時候恐懼,無助和絕望。

    隔著監控和螢幕,我們能體會到孩子在受恐嚇和毆打時候的驚恐和無助。他如同一個小羊羔,面對著惡狠狠的大灰狼,只能感覺到絕望和痛不欲生。面對一個成年人惡意毆打,他除了哭喊又能做什麼?他能祈求行兇人停手嗎?即使哭喊,我相信,這些窮兇極惡的人也是不允許的,因為他們怕被發現了。所以孩子是在恐懼,壓抑和無助中度過了可怕的三個多小時。

    法律需要嚴判,以保證未成年人。不能因為孩子沒有生命危險就同意和解。

    可能很多人都注意到了孩子沒有生命危險,都鬆了一口氣。按照慣例,既然沒有生命危險,行兇人賠錢,尋求受害人原諒,然後達成諒解,雙方和解。如果是成年人,可能還說的通,也行的通。但是對於一個孩子施暴,我想不能和解,應該法律規定是不允許和解。受害人雖然沒有生命危險,但這個性質惡劣,有導致受害人死亡的傾向。在長達三個小時的時間內,沒有一點悔意,膽怯的心理,顯然視人命如草芥。另外就是施暴者既然有暴戾行為,以後總還是會犯的,可能還會選擇幼小孩子下手。對於這種思維偏執,暴力的人唯一有效的管制方法就是監獄。

    保護孩子,不能只靠法律的震懾,還需要父母,監護人起到保護孩子作用。

    我無意埋怨孩子的父母疏於監護,導致自己的孩子在自己的小區電梯內被人毆打。但是如果有大人選擇和孩子一起外出,那麼是不是可以避免這場慘劇?前幾天重慶8個落水兒童一樣,如果有大人在,可能就不會導致這樣嚴重的8人溺亡事件。所以,孩子畢竟還是孩子,在面對危險時候沒有經驗,力氣和智慧來保護自己,往往遭受無妄之災。所以,在孩子還小,需要保護和陪伴的時候,就要多陪陪孩子。也不要說自己累與忙,也不要說朗朗乾坤,畢竟危險分子幾個字不會寫在人臉上,誰知道單獨外出的孩子碰到是善良的大叔還是齜牙咧嘴的餓狼?

  • 15 # 微風涼1234

    八歲男童被男子堵在電梯毆打三個小時,你支援對施暴者判刑嗎?

    看過那張照片,真的令人心疼,更何況受害者的家人呢?

    一個17歲的孩子,到底是為什麼才去打8歲的孩子呢?如果不是爺爺及時趕到,後果不敢想象。長達那麼久的施暴,於心何忍?

    施暴者母親稱:孩子快中考了,壓力大,原諒孩子吧。教育孩子是自己的失敗。後又說有人要求他去施暴別的孩子的。

    至於事情到底怎樣,還是等官方通報吧。看過那個影片,8歲的孩子怎麼也不會想到,自己善良的按開電梯門,卻是危險的開始,真的心疼那個孩子!願孩子早日康復!

    結語:不管什麼原因,施暴者就該受到應有的懲罰。讓他知道這個世界是有法律的,是有規矩的,自己要為自己的衝動買單。還要誠懇的給受害者道歉!

    作為父母,真的要教育孩子正確處理事情的方式方法,而不是選擇極端方式!社會不是一個人,而是所有人的。不是處處都是自己的父母!

  • 16 # 貓眼看車

    我國《刑法》第十七條規定:凡是年滿十六週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犯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死亡的,可判處3-10年刑期。本案中被打男童已經構成重傷,施暴者年齡為17歲,符合該規定,最終判罰幾年刑期還要看法院調查結果。

  • 17 # 春風解語

    6月25日,四川成都成華區青秀城小區內,一名男孩失蹤。

    當家長再一次找到他時,他滿身血汙,物業調取監控發現,晚上8點多,男孩在回家乘坐電梯時被一男子尾隨,還被拖著帶下地下車庫。後男子又在電梯內對小男孩實施暴行。 6月26日0時許,民警將嫌疑人張某豪(男,17歲,四川省巴中市人)抓獲。

    該男子對這名7歲男童進行了長達2小時的毆打。

    監控顯示,張某豪用玩具槍揹帶和手臂對張某晨進行控制後帶入地下停車場。失蹤2小時後,張某晨被外公在一處小黑屋找到,滿臉是血,張某豪曾向其外公求饒。

    在這件事情發生後,很快就聯絡上了張某豪的家人,但是其家人稱他患有精神病,不具有行為能力。

    任何解釋,任何推諉都不是理由,一定要給男童一個交代。既然知道是神經病患者,為什麼任由他四處亂跑,給社會造成威脅?

  • 18 # 可榮188

    近日一則新聞引起眾人憤怒,成都市某小區一名8歲男童被男子堵在電梯內毆打後又被挾持到地下車庫再次毆打,前後時長3小時,根據流露的影片畫面顯示,場面恐怖血腥令人憤概,網上一邊倒要求嚴懲暴徒,現警方已抓獲暴徒並刑拘,具體案件在偵辦中。

    青少年犯罪現象不容忽視,找源頭是重中之重,預防犯罪教育刻不容緩。

    屢次有校園暴力事件發生,手段殘忍且年齡趨於年幼化,更不乏有女性學生參與,小小年紀如此惡魔,令人深思。兩會中更有代表提議將刑責年齡降低,說明形勢比較嚴峻。

    6月27日成都某小區上演的虐打8歲男童的案件,再次點燃民眾對青少年犯罪的怒火,17歲的施暴者與8歲男童素不相識,卻下如此毒手,且前後時長達3小時,無法想象男童在此期間遭受的痛苦與絕望。從流露的畫面看,男童全身受傷,被解救後送往醫院,好在已脫離危險。

    令人欣慰的是,暴徒已被抓獲並刑拘。

    那麼造成青少年犯罪的原因有哪些?有專家及社會團體經調查後得出如下答案。

    單親家庭。在被調查的物件中,85%的是單親家庭子女,有的跟著爺爺奶奶外公外婆生活,平時乏以管教或過份嬌寵,養成偏激性格。學校疏於法律方面的預防。針對他處爆出的校園暴力,總認為離自己遙遠,沒有引起重視,其實法律真正的意義在於預防與懲罰犯罪。家庭教育。調查中發現,有部分家長生怕自己的孩子在學校吃虧,給他們灌輸的竟然有暴力的思想,這是最讓人深思的。網路暴力傳播。這也是一條不容忽視的途徑,網路遊戲中的暴力血腥場面影響著青少年不成熟的思想,雖然網路在加大力度整治,但仍黑站在地下運轉。

    成都發生的這起傷童案件正在審查中,結果會很快公佈,我們除了要求嚴懲施暴者以外,更重要的是預防此類事件不再發生,預防青少年犯罪道路任重道遠。

  • 19 # 體壇小龍蝦

    看到這件事的描述過程,我完全支援!

    第一,大家一起看看這件事的幾個關鍵描述!

    17歲少年綁架並毆打8歲一名男童!

    17歲少年用玩具槍揹帶和手臂對男童進行控制並將其帶入地下停車場!

    17歲少將男孩拖入地下停車場後,對其暴打兩小時,現場血跡斑斑。

    8歲男童被家人發現時,滿身血跡斑斑,已經奄奄一息,而且脖子上都是勒痕,身體表面有很多磚頭劃的口子,而且頭部大面積外傷,還出現了顱內骨折!

    事發後,面對血淋淋的事實,施暴者的母親,卻站出來為自己的兒子開脫,一會說自己兒子白天被人欺負,心情不好,一會又說自己的兒子是因為要參加考試壓力大,一會又說孩子得過腦炎,患有精神疾病……具體的原因警察還在調查中,但這位母親的觀點和言行,真的讓人無語。

    最後,為這位8歲男童的不幸遭遇感到惋惜,為這位17歲少年長達3小時的殘忍施暴感到憤怒,更為這位17歲少年的母親的言辭感到悲哀!越來越多的事實告訴我們,孩子的心理健康和價值觀,比學習成績更加重要,一個心理和價值觀扭曲的孩子,學習成績再好有什麼用,他隨時可能成為一顆會爆炸的定時炸彈。

  • 20 # 賢思媽媽
    8歲男孩乘坐電梯,遭17歲男孩“鎖喉”拖至地下車庫一頓暴打。最後,男孩被找到時,滿身血肉模糊、昏迷不醒。據報道稱,男孩和涉事者此前根本不認識。而這無疑讓人即疑惑又恐懼,一個未滿18週歲的孩子竟然能對一個素不相識的小孩痛下毒手

    6月25日,在四川成都成華區青秀城小區內,一名男孩在晚上8點鐘左右獨自乘坐電梯回家時,被一17歲男孩尾隨,還被拖著帶下地下車庫暴打。小男孩在一樓角落被發現時,渾身是血。

    施暴者雖然未滿18週歲,但是已滿十六週歲,應當負刑事責任。所以,必須依法接受法律的懲處。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判刑是必須的,如果每個人都以未滿18週歲就胡作非為的話,那還不是亂了套了。何況,17歲男孩的作案手法極為惡劣,現在年僅8歲的小男孩只是沒有生命危險,可後續在身體和心理上是否會留下後遺症,這還不得而知。殘害未成年兒童,必須嚴懲不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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