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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聽人笑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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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依與夢
因為""賢德""沒有固定標準,如果""立賢不立長"",各個勢力就可以自由發揮,自由選擇支援物件,鼓吹自己的支持者更為賢德,增加派系鬥爭,導致朝堂分裂,導致內耗和兄弟反目。
立長不立賢,說白了,就是從一開始確定了繼承人,同時斷絕了其他子嗣的念頭。統一朝堂勢力,讓其只能有一個正統支援物件。
同時,由於長子一般年級最大,參與政事的時間更長,獨立性更強,有自己的勢力,經驗更豐富,在繼承家業或大位後不容易受權臣及外戚控制,更能確保政權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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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行走的荷爾蒙之風2
因為長幼是一目瞭然的 舉國上下能很容易達成一致 而賢不賢 很難有統一的標準 導致大家的意見不能一致 這樣選繼承人很麻煩 皇帝為了傳承有序 江山穩固 不出亂子 所以只好立長不立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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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雲鶴先生
事實上,之所以古代立長不立賢,道理很簡單。賢明是主觀可以改變的,而長子的身份卻是客觀已經定下的。
從長子的角度上看,長子的身份是客觀的。只有長子當政,才能更好地維持中央長久統治,才能保住同一個姓氏坐穩皇位。眾所周知,古代皇帝娶妻,能當上正妻的女人,背後一定有一個龐大的家族作為支撐。唯有正妻深厚背景輔助君王,與君主強強聯合,一代國君的社稷才能保證長長久久。
在古時,很多王朝就是因為不願立長,導致朝內紛亂不斷。舉個例子,周幽王曾廢掉嫡長子,立庶為王,廢除了王后和太子,以至於惹惱了申國國王。畢竟,周幽王的王后是申國國王的女兒,太子又是申國國王的外孫,兩家聯姻,原本雙方互利互惠,結果中途申王的女兒卻被周幽王給廢了,相當於把另一方的利益給破壞掉了,這換是哪個當爹都不願意接受女兒被廢啊。很快,申國國君大怒,聯合他人一同進攻西周,很快就滅掉了周幽王,建立了東周。
從賢人的角度上看,一個人賢不賢德的判定是主觀的。一旦皇帝立賢不立長,各路大臣和有心之人都會鑽賢德的空子,擁護哪個皇子就稱誰賢德,因此引得朝政內部混亂不已。而從實際上看,一個皇子到底賢德不賢德,是真賢德還是假賢德,確實很不好說。有些皇子為了皇帝之位,不賢德卻想要表現得賢德,又有何不可呢?
換句話說,一旦要立賢人為王,賢人則更容易被大臣們挾持。舉個例子,在選太子一事上,康熙一直在為傳位給八阿哥還是四阿哥感到苦惱。八阿哥名揚朝內外,人人擁護愛戴,而雍正人氣不高,也沒有人人傳頌的賢德,門前清冷。兩相對比之下,康熙卻將位子傳給了雍正,而不是八阿哥。
之所以如此,原因在於康熙看明白了一件事情。八阿哥人緣好,擅長籠絡人心,賢明是裝出來的,為了得到江山,也為了保護官僚的利益,因而備受大臣的擁護。一旦自己將皇位傳給他,那整個天下就不是他愛新覺羅家的,而是朝中的官臣們的了。因此不是皇帝不想立賢,而是不敢立!
總而言之,為了國家社稷能長長久久,立嫡長子必定能強強聯合,繼續維持國家的運轉,保住同個姓氏宗族坐穩帝王之位。假若皇帝立賢不立長,那隨便找個剛出世的嬰兒就好了,自小培養孩子的治國能力,讓先生教授各種禮儀文化,將來也必定能成一個優秀的君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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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村裡的演員
三國蜀國主劉備:自古廢長立幼必是取亂之道,荊州之亂便是由立次子劉琮引起的,如果是劉琦長子擔當荊州之主,可能就不會白白的丟失荊州,說起來確實是這樣。
縱觀整個中國歷史,嫡長子繼承製是中國古代一夫一妻多妾制下實行的一種繼承原則(制度),是維繫宗法制的核心制度之一
嫡即正妻、原配,正妻所生之長子為嫡長子。法律規定嫡長子享有繼承優先權。該制度起於商末,定於周初,那麼為何非得規定是嫡長子繼承呢?這裡面有著怎樣的隱情呢?
和其中之一最大的原因是身份的尊卑嫡子是家主和正妻所生的兒子,是家族中身份最尊貴的存在,因為正妻是明媒正娶的。而妾只是抬進家中的,實際上還是妾,正妻和妾的關係實際上就是主僕的關係,子以母貴,正妻所生的兒子自然比妾所生的庶子要尊貴。而在嫡子中選擇嫡長子則是為了避免爭權。這種宗法制是在西周建國之後正式確立的,正是西周人在總結殷人繼承法的基礎上建立的制度。
當然,這只是理論上的,古代廢長立幼者還是不少的 並且像清朝等朝代更是沒有嚴格遵循所謂的嫡長子繼承製,這種情況就要看皇帝老子的態度了。
不過,清朝雖然沒有明確遵循所謂的嫡長子繼承製,但是從皇位和爵位的傳承來看,總體上還是有那麼點兒嫡長子優先的。
此外,明朝的嫡長子繼承製則更為特殊,是嫡長房優先,而不僅僅是嫡長子優先,通常嫡長房絕嗣後才考慮其他嫡子。
此外,還存在一個問題,即繼妻所生嫡子和原配所生嫡子的繼承權問題。本小編認為這個問題也很棘手,如果是續娶,長幼有序、長者優先,問題不大。但是,如果繼妻是側室扶正,扶正之前已有子嗣、且長於原配嫡子,那問題就來了,誰更優先?這個問題是不少朝代都曾經出現過的,而各個朝代處理方法也不盡相同。商周時期以及後世部分朝代,繼後未扶正前所生之子一律視為庶出,因此自然是沒有繼承權的,網上一些人常拿出來說事的商紂王帝辛之與微子啟、微仲衍就是這個情況。
部分朝代採取了原配皇后之子優先、繼後之子其次,而後才輪到庶子的做法,這樣一來等於是把繼後的地位打了一個折扣,不過也不失為一個有效的處理方式。看完這些,大家應該就能明白,嫡長子繼承製是古代最好的繼承製度,自有它內在的邏輯,基本上不是人力所能改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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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自周以來,秦漢到明清,很多情況都是立長不立賢。宗法制是王族貴族按血緣關係分配國家權力大小,方便建立世襲統治的一種制度。嫡長子繼承製是宗法制最基本的一個原則,一為嫡,二為長。
立儲從來都是古代王朝的大事,而標準如何一直都是立長,皇帝一旦偏離“立長”的標準必然招致大臣們的反對。大臣們反對理由一般有兩個:一自古禮法如此、二是不立長立賢能的話,大臣和皇子都會鑽空子,大臣支援哪個皇子就說哪個賢,朝堂黨同伐異豈不是一片混亂。而皇子想做皇帝就要表現得賢能,真賢能假賢能,恐怕只有自己和少數人知道。操作空間太大了。
立長不立賢是選擇最合適最有利於穩定的繼承人的方法,隨便找個智力正常的嬰兒,從小培養他治國理政能力,長大後一樣可以做一個合格的君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