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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1 # 小樂天天見

    分享是個人和他人和諧交往的基礎,分享不僅僅是讓別人來分享自己的快樂和成功,還應去分享別人的快樂的情感。分享是一種重要的社會行為,同時也被我們視為一種美德,在幼兒的發展過程中,分享行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現在孩子基本上都以自我為中心、獨佔性強。幼兒園裡常常能目睹這樣的情景:兩個孩子為了同一件玩具發生爭吵甚至打鬥;有的孩子寧願自己拿著玩具不玩,也不願把它讓給別的小朋友玩。幼兒的這些行為都是自我中心化的外在表現。為了使今後的孩子自身行為適應社會需要,以及美德的培養,我們作為幼兒教師,應積極和家長配合來幫助他們學會“與人分享”,消退他們以自我為中心的心態,促進孩子的社會性發展。

    一、營造親密、信賴、和諧的氛圍。

    要形成分享行為,首先應該讓幼兒信任對方,關愛對方,必須在幼兒之間、師生之間建立信賴和親密的感情,這是基礎。於是,砸死幼兒園我們要有意識地注重培養這一氛圍,無微不至地關愛孩子們的生活與活動。從古至今流傳下來的故事《孔融讓梨》也是一個非常典型的事例。透過學習故事,讓他們懂得分享和謙讓是一種優良的品質,並同時鼓勵他們用自己的實際行動向孔融學習,從而體會到學會謙讓也是一總快樂。在遊戲中,我也無時無刻地訓練幼兒的分享行為,當孩子們在活動時,我常以“夥伴”的身份加入到他們的活動中去,和他們一起遊戲,一起“出謀劃策”讓他們充分體驗到分享帶來的樂趣,從而自覺地產生分享的動機。幼兒們的心靈是純淨的,在老師們的引導之下,他們相互親近,相互友愛,彼此信賴,開始逐漸形成關心他人、同情他人和幫助他人的意識。

    二、在幼兒中樹立榜樣,進行教育。

    常言道:孩子是成人的影子,他們對大千世界的最初認識源於成人,為人處事的言語舉止都是成人的“翻版”,因此,老師、父母都能成為孩子的榜樣。所以在幼兒園的日常生活中,我們老師就要為幼兒做好榜樣。如:有時我會帶些小零食來園請小朋友吃,或在家帶來一些小玩具,圖書給小朋友們玩。然後告訴孩子們說:傅老師拿東西來和小朋友一起分享了,我覺得很開心。漸漸這行為就會潛移默化地影響孩子,孩子也會在這種環境中學會了分享。

    三、以正面教育為主,激勵幼兒分享行為的形成。

    美國心理學家威廉·傑姆斯曾說過:“人性最深處的需要是渴望別人的讚賞,這是人類之所以有別於動物的地方。”孩子也一樣,因此,不管孩子是物質分享還是精神分享,當它一旦有了分享行為,就應當及時給予他們適當的肯定,及時用鼓勵、讚賞、獎勵向幼兒點頭、微笑、豎起大拇指等方式的方法來強化孩子的分享行為,加強幼兒與別人分享就得到老師的肯定而帶來快樂和滿足,讓他們的分享行為得到及時強化。

    如每週規定一天讓小朋友帶一件最喜歡的玩具來園與小朋友交換玩,在玩自帶玩具的過程中,要多給他們一些鼓勵,他們就會感到分享對他們不是一種剝奪,而是一種增添更新、更多樂趣的機會。如:引導幼兒好玩兒的玩具大家一起玩兒。當幼兒出現玩自己的玩具沒勁,產生想玩同伴的玩具時,可適時的引導幼兒想玩別人玩具時該怎麼說,該怎麼做?讓幼兒學會交換玩、輪流玩。同時也要學說一些簡單的交往語言,“你的玩具借給我玩玩好嗎?”“我們一起玩吧!”還要和幼兒一起制訂出一些規則,如;未經同伴同意,不能擅自拿同伴的玩具;借玩具時要先商量;要輕輕拿輕輕放玩具。在日常生活中既讓幼兒之間也有了平等的交流,這樣幼兒也贏得更多的朋友和合作夥伴了。也讓幼兒在玩的過程中學會分享,體驗分享的快樂。

    四、幫助幼兒瞭解分享快樂的作用。

    在活動中,讓幼兒明白分享不是失去而是互利。有些孩子之所以不願分享,是因為他覺得分享就沒有了,這時要讓幼兒明白、理解分享其實不是沒有了,分享是一種互利。自己與別人分享了,別人也會以同樣的方式回報自己。如:把玩具分享給同伴玩,同伴也會把玩具給自己玩,這樣就可以玩兩個玩具。過生日時,請小朋友吃蛋糕了,同伴也會回報的快樂、祝福。在主題活動“快樂的聖誕節”時,讓幼兒從家裡帶水果、糖果,幼兒們互相分享吃,給幼兒創造自由交往的機會,鼓勵幼兒把自己的食物拿出來與同伴一起吃。在吃的過程中,適當培養幼兒的分享的行為體驗分享的快樂,讓幼兒感受到交往的樂趣。

    五、透過家園配合,幫助幼兒學會分享。

    1.思想的重視:孩子在家是個“衣來伸手,飯來張口”的“小皇帝”從小養成成任性,執拗、自我為中心、獨霸一方、唯我獨尊的性格。因此,我利用《家長園地》向家長宣傳關於團結、合作、分享的生要性,幫助家長樹立正確的育兒觀念。

    2.方法的引導:如透過家校路路通、開家長會、離園時瞭解家長的難題,幫助家長解決難題,如:向家長介紹方法,讓父母在家裡實施,同時在幼兒園也進行教育。

    3.行動立榜樣:家長也要以身作則,為幼兒樹立榜樣,如;平時家長要注意自己的言行舉止,在生活中要相互尊重,相互謙讓、和睦相處,尊老愛幼,多關心別人,幫助別人,讓孩子處處感受愛、和諧的重要,如;做了好吃了東西分給鄰居嚐嚐,借給加人需要的東西……為幼兒做出榜樣,幼兒在這樣的環境中也就學會了與人分享。

    4.實踐的分享:實踐出真知,只有不斷地實踐,才能體驗分享帶來的快樂,才能真正懂得與他人分享的重要性。如:邀請一些同齡的幼兒來家裡玩,讓幼兒拿出自己的玩具招待小夥伴與小夥伴一起玩;有時間多帶幼兒去小朋友聚集的地方,為孩子提供交新朋友的機會,讓幼兒學會與小夥伴玩時要按順序輪玩耍。

    分享是幼兒與他人共同享用某種資源的行為,是幼兒親社會行為的一種表現。

  • 22 # 莫莫聽風

    分享在我們成年人的理解就是與他人分著享受、使用。那麼如果這個東西使用權是自己的,自己是否有支配分享的權利與自由呢?

    我們成年人認為,小孩一定要會分享,覺得分享是必然的。可是咱們有沒深入一層去探究過,假如我們新買了一個東西,我們是不是必須得分享給別人,還是覺得分享也可以,不分享也沒問題?我們大人是這樣認知的:這個東西是私人產品,使用權和佔有權都是自己,所以有權利選擇分與不分。

    小孩也是一樣的,如果這個東西真是屬於孩子自己,他還真有權利說NO。那麼我們如果因為孩子使用了自己的權利,而給他貼標籤好像就有點矛盾了。

    當我們的孩子知道,分享不是被大人強迫分東西出去,不是被大人亂貼標籤而是自己可以行駛的權利時,我想孩子會改變對分享的認識,會由心地分享他的權利的。

  • 23 # 育兒修煉手冊

    第一點:鼓勵孩子進行玩具的交換。

    第二點:出門的時候不要讓孩子只帶一件玩具,否則的話,當他交換玩具的時候會有一定的失落感,從而不願意進行交換。

    第三點:出門的時候最好帶2-3件玩具,當孩子願意主動的與他們進行交換的時候,家長一定要及時的進行鼓勵。

    第四點:及時對孩子進行表揚。

    第五點:當孩子主動拿出玩具,樂於與他人分享時,家長要及時對孩子進行表揚,這樣的話孩子才會受到鼓舞,下一次更加樂於主動的與他人分享。

    第六點:家長要做到言傳身教。

    第七點:當家長帶著孩子去朋友家做客時,千萬不要空手去,也要帶一些相應的小禮物小禮品。

    第八點:用自己的實際行動告訴孩子,分享是一種禮貌,是一種快樂。

  • 24 # 育兒分享—茜茜

    孩子兩歲以後才有物權概念。

    孩子所謂的分享並不是先天帶來的,而是後天習得的。兩歲以後的孩子才會慢慢會有我的是我的你的是你的這樣的物權概念。所以呢,我們的孩子不願意分享並不代表他自私

    方法A:小孩子學習交換借還。

    在孩子特別小的時候,他出去我們可以讓孩子隨身攜帶一個她特別喜歡的玩具,當他看中別人玩具的時候,你就可以告訴孩子有一個概念叫做交換,一個概念叫做借與還。

    方法B:大孩子自行協商解決。

    如果大一點的孩子,因為一個共同的玩具而引起糾紛的時候呢,咱們就可以那拿起來,讓他們兩個自己去解決如何去玩,怎麼去玩,等他們兩個協商好了以後呢,我們再把玩具還給他。

    注意事項:不要強迫孩子,讓他主動分享。

    當一個人被過於強迫要把自己的東西給別人的時候,其實他的感受是非常不好的。

    他就更害怕失去自己的東西了,那就導致他們就更不願意分享啦。

    所以如果分享並不是建立在強迫之上的話,主動分享對於孩子來說,這真的不是一件難事,所以請所有的父母把這個權利還給孩子。

  • 25 # 尐王女王

      孔融讓梨的故事大家都比較熟悉,生活中大部分的家長在教育孩子要懂得分享的時,也經常用這樣的典故教育孩子從小學會分享。

    理性對待孩子的不分享行為:如果孩子處於物權意識敏感期,這個時候孩子對自己的東西都會特別在意,有人碰了自己的東西都會發脾氣大哭大鬧,因此家長要尊重孩子自己的想法,不要強迫孩子把自己的玩具拿給其他小朋友,分享基於出發點是遵從孩子的“自願原則”,強迫孩子與他人分享,容易使孩子產生逆反心理,討厭那個小朋友,而且還會把玩具搶回來。

    孩子有了分享行為之後,家長要及時的予以肯定和表揚。

    作為父母應該給孩子做好榜樣:父母是孩子最好的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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