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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商業理念消費者就是上帝,那麼在醫院算不算是上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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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醫略仲崇海

    患者不應該把自己看成消費者!

    的確,與商業消費相比,患者是付了錢,醫院是在收錢後才提供相關服務,這點與普通消費行為的確相同。

    但醫療行為首先比普通消費行為更加複雜。除了問診、檢查診斷、治療等流程複雜,還涉及到醫患雙方的互動與互信。普通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時,只要經濟支付能力在,是無需向商家如實提供個人隱私資訊的,也可以在自己極其討厭的商家那因為其某件商品非常便宜而照樣購買。但醫療行為,患者如果不把自己高血壓、糖尿病、藥物過敏的情況如實說出,會影響治療方案。患者如果比信任醫生的治療方案不按規定服藥,會影響治療效果。

    其次,醫療行為涉及的後果要嚴重的多。普通消費行為下,一件商品品質出問題可以不用,損失的往往僅是已經支付的費用。但醫療如果出現失誤,輕則患者將遭受更多痛苦、花費更多錢財,重則影響家庭穩定甚至危及生命。

    所以,如果不把生命當兒戲,就請患者不要把自己當成消費者。!

  • 2 # 棄醫的從商者

    患者是消費者,但不是上帝。治病不是普通的買賣! 因為花了錢不一定就看好病,治病過程也存在很大變數。醫護是技術服務,不是海底撈的服務生! 醫生規範治病即可。中國病人量大,醫護資源奇缺,要人文關懷,一點不現實,因為中國醫生工作量是驚人的,全世界沒有任何一個國家可以比!由於身心疲憊,價效比極低,每年想辭職的醫生大有人在!

  • 3 # 天罡北斗26

    如果患者把醫務人員當成服務人員那種態度,或者把醫務人員當成服務人員,那醫院是不是可以挑著病人服務,或者拒絕為某些人服務。顯然不是這樣。哪個行業服務人員學歷普遍在研究博士以上?

  • 4 # 消逝的地平線

    患者確實是消費者,每天都在消費著生命。而醫生,是指導患者科學地消費生命,讓生命儘量消費得值一些,讓生命儘量的延續得長一些。至於患者是不是願意聽醫生的指導和建議,患者自己怎麼去對待醫生的指導和建議,患者覺得醫生的指導和建議值不值錢,這取決於患者自身的認知水平。你永遠賺不到你認知水平以外的錢,你也很難掌握到你認知水平以外的健康和生命!

  • 5 # 六維魔咒

    患者不是消費者,消費者也不是患者。消費者是基於買賣關係商業行為花錢買東西產品,患者是生命健康需要維護呵護上醫院“維修保養”。

    沒有誰拿一筆錢能夠上醫院任性買賣人體器官,沒有誰能夠任性到有錢買個臟器換到自己身上,畢竟要考慮是否有器官源、合不合適、會不會排斥,費用怎麼樣能不能承受得起,後續高額支撐費用……

    如果每個患者都很“覺醒”,上醫院“消費”討價還價,性命根本沒有給他時間機會。上一秒活蹦亂跳下一秒死翹翹,時間耽擱不起,必須爭分奪秒搶救生命。

    上帝不需要醫護人員搶救,而習慣“醫生:搶救!”改叫“服務員:救命!”那就好玩了。大家都不用去讀醫學博士啦,實現月薪20萬低學歷招執業醫師。

  • 6 # jsdbk

    不算。

    第一,看病的實質是求醫,而不是買醫。從這一點上講,患者就不是消費者,自然也不算“上帝”;

    第二,“上帝”在西方是可以主動犧牲自己一切來拯救蒼生的存在,那些認為自己是上帝的消費者有沒有這樣的信仰、能力和功績?如果沒有,就不要說自己是上帝。

    第三,在西方,上帝是通天曉地、無所不知、無所不能的存在。那既然這樣,這些自詡為上帝的患者為什麼還會生病?為什麼連自己都治不好?何況,不是應該由這些“上帝”出手來解除天下蒼生之病痛嗎?

    綜上所述,患者在醫院只是患者,不算上帝。

  • 7 # 哪天都不看toutiao

    患者是消費者?意思是花錢了就叫消費嗎?搞錯物件了吧!我正要問問了,患者在醫院消費了什麼,是消費健康還是消費疾病?無論健康還是疾病,都不是人類想消費就消費得了的。

  • 8 # 林默11

    如果醫院是商家,你是消費者,那醫生有權利請你出去。如果你是上帝,那麼就請你出去,上帝可以保佑別人,怎麼不能保佑自己?

  • 9 # 本人執業藥師

    消費者個屁,我開商店,想開就開,想關就關,不想掙你錢就不掙,醫院可以關門嗎?可以拒收病人嗎?(個別是看不了的病),自己可以定價嗎?

  • 10 # 醉舞狂歌者

    這問題問的,去餐廳消費是不是消費者?去商場購物是不是消費者?坐飛機算不算消費者?花幾個錢就是上帝?說直白點,去餐廳是吃飯,去商場是購物,坐飛機交通,去醫院是看病,別覺得自己花了錢就牛的不行了

  • 11 # 滑泥揚波

    那半夜三更看急診,能加價嗎?連出租車司機都加錢。碰到比較麻煩的,可以拒絕嗎?許多服務業不做吃力不討好的生意。等等等等“”

  • 12 # 使用者678307384533

    對,你的生命是繩命,和一條繩子一樣一樣的,你的繩命壞了接一下,接不了就扔了吧,沒有回收廢繩的。你覺得自己的繩命高檔就去民營吧,會給你要的服務,說不定會送你個帶蝴蝶結的包裝袋!明白了嗎?

  • 13 # 天外飛仙81

    即便你是上帝那也是缺胳膊少腿有出的氣沒進的氣的上帝,自身都難保的上帝如果還在給他提供幫助甚至救命的人面前擺上帝的譜,那就是自己給自己找不自在。

  • 14 # 超小小的我

    患者看病只能有部分算消費,首先中國醫療有很強的社會福利性質,其次患者進醫院對自己的健康狀態和需要的治療都是末知的,很被動,還有醫療診斷治療都有很大的風險和不確定性。

  • 15 # 王延紅1

    你以為醫院是保險公司,一交費什麼都OK了。其實保險公司也有免責條款啊!醫患團結,消除醫生後顧之憂,才能積極救治,使病人最大化獲利

  • 16 # 江湖人稱老頑童999

    生死是不能買賣的,醫院只負責看病,不負責生死。能救則救,只能盡力,即救死扶傷。有些病不是因為你有錢就能免死,你買不到長生不老藥,你買不到諸如商品經濟的“三包”。看開了,就能泰然處之。

  • 17 # 逃出水泥森林

    把看病作為消費,病人自己把自己當消費者,本來就是一個大笑話!試問,誰能夠拿自己的健康和生命去消費?提出這個問題的人可以試試拿自己的生命去消費看看,生命消費完了看看還能留下什麼?

  • 18 # 使用者1323856200237

    患者如果是消費者,應該可以與醫院討價還價,願意就看,不願意就走,問題是大多數患者會走嗎?醫院醫生可以拒絕嗎?但現實不可能,醫院的服務價格和藥品價格是物價局規定的,患者要你看不得不看,屬不屬於強制消費?某種意義上絕對不是消費了!可悲的是醫院醫生罷了!

  • 19 # 老忲

    出院後的患者都認為自己應該是消費者,入院是花錢買服務,應該得到上帝般的禮遇!

    剛坐著輪椅或急救車進醫院,掛不上號,沒床位位不上院時的病號(不是病人)及陪護人一致認為,醫護人員是上帝,恨不得磕頭叩拜!

    按老百姓的話說,這叫:唸完經打和尚!書面話:忘恩負義!

  • 20 # 往西

    “消費者是上帝”這種理念也不知是從何而來?既然是商業行為,就得按照合同法,合同法主體雙方就是一種平等的關係,既然是平等關係,又何來上帝與奴僕?醫患關係既有消費關係,又有服務關係,但這種服務關係有別於行政關係,行政關係是公務為僕,民生為上。所以,大眾不能以行政關係強加於醫患關係。人生病,大限將至,神仙也難救,何況醫生?醫生救人,難免出差錯。病人不心懷感恩之心,決以“上帝”自恃,爛了良心,壞了風氣。嗚呼,碰瓷是華夏發明。醫鬧是華夏特有。健康為要已經深入人心,天下所重,莫大乎生死。救人之生死,莫若乎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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