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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正義的李正

    2019年7月3日,河南永城,瑪莎拉蒂駕駛人譚某某醉酒駕駛撞向正在等紅綠燈的寶馬車。致寶馬車後排兩名乘客被燒死,前排駕駛員王某重傷,仍在ICU病房救治並已經花費了四百多萬,被告人賠償金一分未付。

    河南永城瑪莎拉蒂案受害者寶馬車司機王先生突然高燒不退,醫生搶救後多次發病危通知書。王先生妻子稱,考慮到費用,無奈拒絕醫生轉入重症監護室的建議,將丈夫安置在普通病房,希望儘快解決賠償金問題。喬女士說,譚明明方面已經放出話來,“就是拿出來兩千萬、三千萬,就是花在司法那裡,也不會給我們”。

    譚的家人為何會如此,難道真像報道的那樣,放棄了譚明明,不是這麼個理,如果譚明明性命都搭上了,肯定不會再給出一分錢,這是人之常情。人不為己天誅地滅,別說譚某某家人,就算換做任何人,都會希望死者家屬諒解的。對於死者家屬來說,平白無故就這樣失去了親人,肯定是要置肇事者於死地方能解心頭只恨。

    一審的時候傷者家屬一家就要幾千萬,感覺這是要打土豪分田地的感覺,又要人家命,還想要人家錢,魚肉熊掌不可兼得。富二代雖然瘋狂,可畢竟是人家養大的,救命是本能。傷者,死者家屬不依不饒,一邊索要醫療費,一邊求助網路非要判她死刑,這種情況下,兔子都會反抗的。

    譚明明屬於個人行為不是家庭行為,個人名下無財產。經濟賠償也就是說需要籌錢賠償,不管是跟籌借,比如父母。如果必須償命誰還會籌錢賠償,即使當下立刻判決她也沒錢賠,只有肯諒解的情況下才會在判決是出錢賠償,花錢買命或者輕判是明擺著的事,達不到目的也肯定不會給錢,即使法院也沒權利強制在沒判決的情況下讓被告籌錢墊付治療款,何況是你傷者的家屬。

    一邊要命,一邊要錢的拉鋸戰,譚明明家人會繼續斡旋,現在就是你要錢可以商量,但你得出具諒解書,有了諒解書,會輕判,至少不會死刑,你不給諒解書。拖到你沒醫藥費,大不了都是死,你想要醫藥費,那譚某死不了。

    各位網友,你們有何看法呢?

  • 2 # 體壇小龍蝦

    譚家人有底氣說這話!魚和熊掌不可兼得,這個世界任何事情都是不完美的!

    第一,關於河南永城瑪莎拉蒂撞死人事件的前因後果,我就不過多介紹了!目前,這個案件雖然案情並不複雜,但依舊沒有宣判結果!近日,肇事者譚明明的家人對三家受害者放出狠話:就是拿出來兩千萬,三千萬,就是花在司法那裡,也不賠償!這樣的話,讓人聽了感到憤怒!但如果你是譚家的人,估計也會這麼做!其實,這就是肇事方給受害者家屬的一個選擇題:想拿到足夠多的賠償金,就要在諒解書上簽字,息事寧人(因為得到了受害者家屬的諒解,譚明明就可以減刑,更不可能判死刑)!要麼就不簽字,讓譚明明被判重刑或者死刑,然後拿不到任何賠償(譚明明是成年人了,犯了事只能自己承擔,法律上是找不到譚家賠償的)! 這道選擇題對於三個受害者家屬來說,確實很難,魚和熊掌不可兼得!尤其是那個還在病危中王某的家屬,簡直就是煎熬!因為他們已經在醫院花了400多萬了,借了很多錢,如果拿不到賠償,他們也很可能家破人亡了!據瞭解,此前一審中,受傷病危的王某的母親向譚明明方提出索賠1395萬,死者賈某的家屬提出要索賠1200萬,而除了鉅額索賠,他們三家還要求判處三名被告人死刑立即執行, 你們覺得可能嗎?譚家人也不傻啊,他們不可能讓自己落得一個人財兩空的!而且,法律層面上也不會出現這樣的判決結果!所以,什麼仇,什麼怨,讓他們自己處理吧!這個世界就是這麼殘酷無情,時也,命也!

  • 3 # 公元前

    2019年7月3日,河南永城,瑪莎拉蒂駕駛人譚某某醉酒駕駛撞向正在等紅綠燈的寶馬車。致寶馬車後排兩名乘客被燒死,前排駕駛員王某重傷,仍在ICU病房救治並已經花費了四百多萬,被告人賠償金一分未付。

    河南醉駕瑪莎拉蒂案仍未宣判,一傷者已病危,譚某某家人:拿出來三千萬,花在司法也不給醫藥費

    5月20日,河南永城瑪莎拉蒂案受害者寶馬車司機王先生突然高燒不退,醫生搶救後多次發病危通知書。王先生妻子稱,考慮到費用,無奈拒絕醫生轉入重症監護室的建議,將丈夫安置在普通病房,希望儘快解決賠償金問題。

    河南醉駕瑪莎拉蒂案仍未宣判,一傷者已病危,譚某某家人:拿出來三千萬,花在司法也不給醫藥費

    喬女士說,譚明明方面已經放出話來,“就是拿出來兩千萬、三千萬,就是花在司法那裡,也不會給我們”。

    河南醉駕瑪莎拉蒂案仍未宣判,一傷者已病危,譚某某家人:拿出來三千萬,花在司法也不給醫藥費

    譚家的最新表態,再次點燃了大眾憤怒的情緒。

    譚明明案如此受到關注,不僅僅是因為車禍本身的慘烈程度,主要原因就是肇事者譚明明是一位富二代千金,他老爸開了一個皮革廠,在當地條件不錯。據悉譚明明剛從技校畢業,平常沒有正經工作,她名下沒有多少財產,平日炫富的錢都來自己長輩。

    河南醉駕瑪莎拉蒂案仍未宣判,一傷者已病危,譚某某家人:拿出來三千萬,花在司法也不給醫藥費。

    譚明明視交通法規於無物,公然挑戰法律底線。事發之前兩年,譚明明的駕照就有18次的違章行為,而她的瑪莎拉蒂更是有68次的違規記錄。事發當晚,譚明明喝了15瓶酒,先後存在剮蹭、逃逸、逆行、闖紅燈、超速等行為。

    河南醉駕瑪莎拉蒂案仍未宣判,一傷者已病危,譚某某家人:拿出來三千萬,花在司法也不給醫藥費。

    譚家可能擔心人財兩空,所以不惜要挾受害者,並且一直拖著案件,讓缺錢的王交通一家,因為無法籌集治療費用,而陷入絕境。

    河南醉駕瑪莎拉蒂案仍未宣判,一傷者已病危,譚某某家人:拿出來三千萬,花在司法也不給醫藥費。

    最後,譚家對喬女士的所言,意味著譚家準備拿出幾千萬來上下疏通打點,希望以此來為譚明明買回一條命。

  • 4 # 西部風垂釣研究院

    作為一個生活經驗豐富的人,來回答一下這個問題,

    中國有個成語,叫做:蛇鼠一窩,你們知道嗎?

    還有一句話叫做:不是一家人,不進一家門,知道嗎?

    首先看一下事情原委:2019年7月3日,河南永城,瑪莎拉蒂駕駛人譚某某醉酒駕駛撞向正在等紅綠燈的寶馬車。致寶馬車後排兩名乘客被燒死,前排駕駛員王某重傷,仍在ICU病房救治並已經花費了四百多萬,被告人賠償金一分未付。

    而最近為什麼又開始被大家所熟知?原來,河南永城瑪莎拉蒂案受害者寶馬車司機王先生突然高燒不退,醫生搶救後多次發病危通知書。

    但是啊,王先生妻子稱,考慮到費用,無奈拒絕醫生轉入重症監護室的建議,將丈夫安置在普通病房,希望儘快解決賠償金問題。

    一方面是受害人因為缺錢,得不到很好的治療,一方面,譚明明方面已經放出話來,“就是拿出來兩千萬、三千萬,就是花在司法那裡,也不會給他們”。

    這就擺明了耍無賴:要麼出具原諒書,要麼拒絕賠償,反正譚某某名下沒有任何資產,愛怎麼折騰怎麼折騰。

    至於簽署原諒書的意義?那當然是減刑啦!至少肯定死不了,至少可以減刑,至少風頭一過,說不定就“保外就醫”了,重新買另一輛瑪莎拉蒂出門浪啦!不要覺得不可能,你看看她的過去就知道啦!

    雖然,譚明明的駕照就有18次的違章行為,雖然她的瑪莎拉蒂更是有68次的違規記錄。

    雖然,譚明明肇事當晚喝了15瓶酒,先後存在剮蹭、逃逸、逆行、闖紅燈、超速等行為,造成了兩死一重傷,但是她家人都覺得:人家是好女孩,值得原諒啊!

    雖然眾生平等,但是,世間上哪有真正的公平?

    有錢人的命,總有人為它們想盡千方百計,畢竟錢可以買到良心。

    沒錢人的命,總是有許多無妄之災生活壓力,畢竟成年人的世界哪有容易?

  • 5 # 在下葵小胖

    人性這個東西是無法直視的,什麼樣的家庭,就會有什麼樣的孩子。

    首先繼續圍觀這個事件

    2019年7月3日,河南永城,瑪莎拉蒂駕駛人譚某某醉酒駕駛撞向正在等紅綠燈的寶馬車。致寶馬車後排兩名乘客被燒死,前排駕駛員王某重傷,仍在ICU病房救治並已經花費了四百多萬,被告人賠償金一分未付。,河南永城瑪莎拉蒂案受害者寶馬車司機王先生突然高燒不退,醫生搶救後多次發病危通知書。王先生妻子稱,考慮到費用,無奈拒絕醫生轉入重症監護室的建議,將丈夫安置在普通病房,希望儘快解決賠償金問題。喬女士說,譚明明方面已經放出話來,“就是拿出來兩千萬、三千萬,就是花在司法那裡,也不會給我們”。

    看到這個新聞,我無奈的笑了,不想著怎麼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而是繼續將這個事情的負面影響繼續擴大,現在譚明明還身陷囹圄,並且這個事件現在繼續在社會傳播,對於社會面起到的是反面作用。

    譚明明的父親是一個商人,一個企業家,連這個道理都看明白,難道僅僅是一個暴發戶,只管掙錢,剩下的什麼都不管了,還有不要叫囂拿什麼3千萬擺平這件事情,我敢問一句,法院檢察院你們家開的,咋這麼狂,記住一句,狂人自有天收。現在譚明明一家趕緊處理這些事情的善後工作,在私底下和對方和解,多給對方賠償損失,得到對方的諒解,將這個事情的負面影響降到最低,把這個事情擴大了,你的生意還想做?

    此前一審中,受傷病危的王某的母親向譚明明方提出索賠1395萬,死者賈某的家屬提出要索賠1200萬,而除了鉅額索賠,他們三家還要求判處三名被告人死刑立即執行。

    但是我覺得前面的賠償金還可以商榷,但是死刑立即執行,我覺得可能性不大,魚和熊掌不可兼得,在加上這三個年輕人屬於初犯,並不是有意為之,而且現在同意賠償,所以死者和傷者家屬還是選擇一個適中的賠償方案,及時止損,現今自己的孩子已經沒了,或者重傷了,學會避免這個事情對於自己的二次傷害,才是最好的解決之法。

  • 6 # Lscssh科技官

    怎麼看?顯然瑪莎拉蒂車主一沒把法律放在眼裡,認為有錢就能解決問題;二是對死者家屬態度惡劣,沒有絲毫憐憫之心;三是自始自終都沒有意識到自己的錯誤。

    無視法律以為有錢就行

    瑪莎拉蒂車主的言行透露出了對法律法規的漠視,如此嚴重的肇事案件竟然認為只要花錢就能解決,言外之意就像在做生意一樣。

    能說出這樣的話來基本上就兩種情況:這家人在當地的確有一定的門路或者勢力,透過金錢交易確實可以減輕罪名;其次是太自以為是,被輿論曝光後的案件還以為可以透過之前一些類似操作來解決。

    而瑪莎拉蒂車主以及家庭的行為顯然透視出他們這家人自始自終都沒有意識到自己身上的錯誤,以及所犯下的深重罪孽。非常的自私自利,一切都以自己為中心來處理這件事,覺得對自己有利就去操作,根本沒考慮過受害者。

    顯然這樣的家庭平日裡作威作福慣了,根本不考慮他人的利益,對生命是完全漠視狀態,只要自己不死怎麼都行。

    希望法律能嚴懲肇事者

    瑪莎拉蒂車主是醉酒駕車,在已經發生刮蹭8車的事故後繼續駕駛,最終導致追尾寶馬致2死4傷。這種行為顯然已經不是普通的交通肇事,完全符合危害公共安全罪,而這個罪名最高可以判死刑。況且她的行為不僅造成了嚴重後果,而且還存在拒不悔改不積極賠償等行為。

    對於這種態度惡劣,漠視生命的車主應該嚴懲,如果這次沒有受到很好的教育,那她未來的氣焰會更加囂張,這就不排除後續還會有的受害者。

    目前此案已經過去了10個月,肇事車主不僅沒有積極向受害者給出任何賠償,還非常藐視法律想以花錢搞腐敗行為,這樣的人不僅該嚴重懲處,還得查查他們的家庭是否存在其他問題,是時候給一鍋端了。

  • 7 # 染火楓林12137

    雖然很氣憤,但是譚家人很明顯是有高人在給出招,如今陷入被動的反而是受害者,譚家人的“拖”字訣很明顯起到了效果,而且完全合法,別人沒有一點辦法。

    一開始,譚家人的要求就是受害者家屬在諒解書上簽字,爭取減刑之後才能賠償,受害者家屬的要求就是先賠償才能簽署諒解協議,雙方無法妥協,這就陷入了僵持

    這種僵持是對受害者極為不利的。受害者王某目前仍然在ICU病房裡,已經花費了超過400多萬,目前來看醫療花費仍然是個無底洞,這樣拖下去家屬已經很難承擔醫療費用。

    如今,受害者家屬出於憤怒,表示不會簽署諒解書,要求法院重判,這種情況之下譚家更加不可能對受害者進行賠償了。

    說到底,犯罪嫌疑人譚明明是一個成年人,需要為自己的行為獨立承擔後果,譚家人是沒有義務為她的行為進行賠償的,之所以會賠償,也不過是因為血緣關係,想要透過賠償來獲得減刑。

    現在受害者家屬的態度如此堅決,譚家大可甩手不管,不可能最後賠償了大筆錢,人還被判處重刑。這種人財兩空的行為誰也不會幹的。

    說到底,譚明明就是一個富二代,本身沒有任何的財產,她炫富的財產都是父母的財富,作為成年人,父母沒有義務為她的違法行為買單,任何法律也不會輕強制她的父母拿出財產賠償受害者。

    譚家的行為完全符合法律的規定,合法合規,任何人也無法辯駁。

    雖然不違法,但是譚家的行為卻是不道德的,作為一個普通人,碰到這種情況良心肯定會受到譴責。譚家利用受害者家屬的苦難為自己謀取利益最大化的行為,應該受到社會的譴責。

  • 8 # 教育探微

    有錢怎麼了?有錢就這麼欺負人嗎?

    撞死了人,事發到現在10個月過去了,還沒有宣判結果,肇事者不但沒事,還對三位受害人家屬放出狠話:就是拿出來兩千萬,三千萬,就是花在司法那裡,也不賠償!

    有錢咋的了?

    有錢就可以逍遙在法外嗎?有錢就可以任意妄為草菅人命嗎?有錢就能改變事實改寫法律嗎?

    這件事的前因後果再清楚不過來,,就是謀某和朋友吃完飯,喝完酒後,駕車與路途中行駛的皖FExx69大眾轎車等8輛車進行了刮蹭,之後就高速逃逸,結果與前面等紅燈的寶馬車直接追尾,導致寶馬車當場起火,慘劇發生,2死1重傷。看一下整個事發過程,彈某的行為是什麼行為?這和故意殺人有何區別?而死者和傷者幾乎就是禍從天降,死都不知道是為什麼死的。

    肇事過程複雜嗎?需要再調查嗎?但為什麼10多月過去了就是判決不了?

    難道真的是有錢能使鬼推磨嗎?

    這不但是狂妄,而且幾乎是目無王法。

    有錢就勢大,能量大嗎?連法律都可以左右嗎?

    很明顯,這是在變相的威脅死者家屬,要想拿到賠償,那就得在諒解書上簽字,那就得改上訴,否則的話就是肇事者放出的話:就是拿出來兩千萬,三千萬,就是花在司法那裡,也不賠償!

    真的不敢相信,這樣的事情就能公然到這樣的地步?

    法律尊嚴哪裡去了?法律公正哪裡去了?

    有錢就可以逍遙法外嗎?

  • 9 # 杜坤維

    社會就是這樣,充滿著無奈,要錢還是要正義 ,是一個兩難的選擇。有的時候根本就沒有正義可言,只有弱肉強食。

    面對賠償,有一句話。我也碰到過,我就是給你那麼多,你不服氣,可以打官司,我有的是錢,玩死你。你鬥氣,鬥不過人家,還是選擇服軟,寧可要少一點。畢竟官司打下來,勞心費力,可能贏了官司,最終更少,沒有必要。

    對河南永城的瑪莎拉蒂一案 ,只是從媒體上看到過,對於被傷害者來說是一個晴天霹靂,毀了一個家庭,問題在於花費了幾百萬醫療費還不是問題的終結只是一個開始,未來的醫療費還是一個天文數字,一般家庭難以承載。

    可是對於瑪莎拉蒂家人來說,也是一個晴天霹靂,不僅面對天文數字的千萬賠償,家人因為交通肇事面臨刑事審判,被害者家屬義憤填膺,希望判處死刑。可是這就面臨一個選擇,瑪莎拉蒂一方希望另一方簽字獲得諒解書,透過賠償獲得一種法律的輕判從而獲得以後的自由,可是被傷害一方是既要拿到賠償也需要法律審判,為家人討一個公道,雙方就開始頂牛,不肯後退一步。雙方訴求相差太遠了。

    作為受害一方現在明顯被動,一方面醫院沉重的醫療費用負擔壓得你喘不過氣,另一方面承受巨大精神痛苦。從道義上看需要獲得司法救濟,可是司法救濟需要拿出真金白銀,而不是空口說白話,這錢需要瑪莎拉蒂家屬願意支付才行 ,畢竟本人已經是身陷囹圄,無能為力。

    可是受害一方要求死刑判決,這勢必傷害瑪莎拉蒂一方,既然你要求死刑判決不肯諒解,那就不拿錢,不能因為既給錢又要失去性命,從瑪莎拉蒂一方來看,也是一種訴求,是不是合理合法另外一說。

    這種情況下,就顯示司法的無奈和不足,司法是救濟弱智保護弱者,可是現在司法有點尷尬,面對瑪莎拉蒂家屬有點無能為力。法律能否尋找到一個平衡點,讓各方都可以接受,或許是法官的藝術。

  • 10 # 花小夭

    還真是有錢能使鬼推磨?

    瑪莎拉蒂女 醉酒駕車 撞人一案,目前依舊在審理過程,這件事情已經到了“三死一重傷”的嚴重地步,可涉事者譚家人稱:拿三千萬花在司法上也不賠償,果然是財大氣粗,可是,司法是你家開的?

    事發之時:

    瑪莎拉蒂醉駕女譚某某,在醉酒後開車剮蹭了無數路邊車,揚長而去

    隨後又與在路上等紅燈的寶馬7系車發生劇烈碰撞,導致車內兩死一重傷,重傷的一直都沒有好轉,近日傳出又下達了病危通知書。

    事發之後:

    事發之後,譚某某的家人高調的態度,準備拿一點錢解決一切,好在還有法律的施壓,不敢再明目張膽的欺壓,但不知出於何目的,這件事才會一拖再拖,看不到解決的辦法,死者的母親傷心過度,絕食而亡。..

    這件逃逸車禍已經發生數月之久,可一直都沒有開庭審理,沒有追責宣判

    甚至胡說八道,譚某某說給過幾百萬做補償,這種不敢對峙的話也敢說出來。

    死者家屬和重傷者需要的所有費用都是自己家出的,有收款憑證為據。

    談判失敗:

    最低標準一個人也應該是300萬左右,,瑪莎拉蒂女車主想拿賠457萬這根本就彌補不了三個壯年勞力所付出的代價。

    家屬才會憤怒的說:判死刑,可以一分都不要!

    也就是在這種情況下,瑪莎拉蒂女方,又放出狠話,拿三千萬花在司法上也不賠償,真的是很氣憤是不是?

    我堅決的相信,司法的公平公正!

    錢也許能讓鬼推磨,但絕對不會掌控司法!

    解決方向:

    此案件之所以一直都沒有定下來,是因為還在商榷兩個定罪方向,醉駕失誤和危害公共安全罪。

    如果認定是醉駕:根據財產損失(寶馬7系自然損失就上百萬,還有之前碰擦的其他車輛。事故造成2人死亡,4人不同程度的受傷),用醉駕來定性的話估計最多也就7年以上的刑法,外加鉅額補償。

    另外,如果用危害公共安全罪來定性的話,根據嚴重程度,就有可能判處死刑或者是無期徒刑,外加鉅額補償。

    所以不必理會譚家人說的,拿三千萬花在司法上也不賠償,這只是“暴發戶”說的法盲話,嘴硬沒用,要理正!

  • 11 # 壹刀令

    憤怒!這分明就是拿2、3千萬去法院給肇事者譚明明買一條命,敢問公理何在!

    事情還得回到2019年7月3日,地點是在河南永城,當時一位“富家千金”譚某某,醉酒飛速駕駛著瑪莎拉蒂,直接撞向了正在馬路邊等紅綠燈的寶馬車。這一撞,當場就導致兩名寶馬車上的人死亡,前排駕駛員王某受到重傷。而直到如今10個月過去了,王某仍然還在ICU病房救治,光是醫療費就花費了四百多萬,這些醫療費,譚明明一家是一分未付!

    就在前幾天,5月20日,受害者寶馬車司機王先生突然高燒不退,在醫院多次搶救後,最終下發了發病危通知書。但ICU裡高昂的費用,已經使寶馬車司機一家“花費殆盡”。考慮慮到費用問題,寶馬車司機的家人只好將丈夫安置在普通病房。此時此刻,他們寄予最大的希望,還是要解決賠償金的問題。

    然而譚明明一家人是什麼態度了?寶馬車司機的妻子說道:譚明明方面已經放出話來,“就是拿出來兩千萬、三千萬,就是花在司法那裡,也不會給我們”。聽到這個話,簡直好不霸氣,有錢就能無視法律嗎,明知有罪,卻還死皮賴活的狡辯,“千金小姐”富二代的態度,再次點燃了全國大眾憤怒的情緒。

    譚明明的案子如今已經走過了10個月,但仍然是沒有“一錘定音”,這起案件之所以受到如此關注,我想這不僅僅是因為車禍本身的慘烈程度,更大的原因是,肇事者譚明明是一位富二代千金,她家很有錢。她的老爸在當地開了一個皮革廠,是個名副其實的大老闆。

    這個富家千金譚明明,只是才剛剛從一家技校畢業,她也沒有什麼正兒八經的工作,沒工作自然也就沒收入。她的所有花費,幾乎都是她家裡人給的,可以說她是一個活生生的“啃老族”,她平日炫富的錢,完全都來她的長輩。【一個才畢業的技校學生,又沒有工作,她怎麼開得起瑪莎拉蒂,大家說是不是了。】

    譚明明仗著自己有錢,她無視交通法規,公然挑戰法律底線【這讓我想起了,之前重慶的保時捷女司機,兩人是一個模子裡雕刻出來的】。在譚明明這次出事之前,她的駕照就有過18次的違章行為。而更誇張的是,她開的瑪莎拉蒂更是有68次的違規記錄!!譚明明明知自己渴了酒,而且還喝了不少,15瓶!卻依然醉酒駕駛,在撞到寶馬車後,她又是逃逸、又是逆行、還有闖紅燈、超速,這一系列做法,都在公然挑戰法律的底線!

    如今譚家人更是放出狠話,寧願把錢花在官司上,也不願拿給受害者救命。本來醉酒駕駛闖禍了,要負全責。但現在又挾受害者,譚家拿出錢來一直拖著案件,這有錢人看來還真的“能使鬼推磨”啊!

    譚家人的做法,可能是想讓缺錢的寶馬車司機一家,因為無法籌集治療費用,進而陷入絕境。最後譚家再準備拿出幾千萬,去法院上下疏通打點,以此來為譚明明買回一條命。對於譚家的這種做法,大家是怎麼看的了?

  • 12 # 法律新視點

    譚家人已被法律人洗腦,因此才有此說。具體分析如下:瑪莎拉蒂案構成何罪尚有疑問

    瑪莎拉蒂案事實上很簡單,被告酒後駕駛機動車輛,發生輕微碰撞事故後,不聽勸阻發生了重大的交通事故。該事件是構成交通肇事罪,還是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有理論上的爭議。

    筆者認為以交通肇事罪處理比較適當。理由是,發生重大交通事故前的輕微碰撞事故與以後發生的發生的重大交通事故有聯絡關係,但是沒有刑法上的因果關係。輕微事故逃逸可能是比較正常現象,通適性可以排除刑法上的因果關係。

    認定交通肇事罪的正當性

    瑪莎拉蒂案認定交通肇事罪,一方面,可以透過賠償撫慰受害人家屬的精神狀態;另一方面,由於交通肇事罪法定賠償的數額較高,斬斷法律人的人為操作,拿三千萬花在司法上也不賠償,事實上就是法律人觀點。拿三千萬花在司法上不賠償,三千萬做什麼,律師費用?心太黑了。

  • 13 # 葉律師

    一般來說,賠償被害人,獲得被害人諒解,這是多數刑事案件獲得從輕減輕的方式,也就是大家所說的花錢買刑。從媒體的一些報道來看,被害人家屬是堅持要對被告人進行重罰。所以被害人及家屬進行諒解的可能性較低。這個可能是譚家人為什麼稱“拿三千萬花在司法上也不賠償”。 但從法律上來說,刑事案件的賠償責任應當由被告人自行承擔,家屬是沒有賠償的法律責任。所以一旦被告人家屬不肯支付賠償款項,那被害人及被害人家屬是有可能拿不到賠償款。

  • 14 # 海藍天天

    有錢人的錢多數都不是正道來的 既然不是正道 一定很容易 容易就會不在乎 在這種環境生長的人的人性就會扭曲 自然做的事情也都是反人性的 沒有人性的人是不可能講理的 就想現在總是有很多人看不清眼前的東西 非要在一個不講理的社會講理 那不是自討苦吃

  • 15 # 邕城小龍

    曾轟動一時的瑪莎拉蒂案,肇事者一家再次爆出驚人言論:“我就是拿兩千萬三千萬花在司法上,也不會賠償給你們一分”!這有錢人說話做事就是任性啊!

    這案子從去年七月份到現在,有十個月了吧,一審過去也有四個月了,就是一直也沒有個結果。我估計這要發生在普通人身上,各種證據又這麼明顯的情況下,早就給判了吧。

    現在雙方的目的都很明確,肇事者一家呢,開皮革長,更是當地首付,兩三千萬肯定是拿得出來,就是看他們願不願意拿。他們賠償的條件就是讓受害者家屬籤諒解書,無非就是想保住女兒的命,讓他們錢也賠了,女兒命也搭上,肯定是不願意的。(咱們就事論事,這個事作為一個父母來說,我可以理解他們的想法,雖然女兒犯下大錯,可畢竟是他們的女兒,肯定是想救的。)

    而受害者家屬呢,則希望肇事者既要賠錢,也要賠命。因為這一次的事件對他們三個家庭來說打擊實在是太大,這種失去至親的悲痛估計一輩子都治癒不了。一位受害者妻子說,婆婆自從一審開庭後,一整天不吃不喝,在12天后過世。另一位司機王先生,也就是事件的唯一倖存者,全身重度燒傷,醫院更是多次下達病危通知書,治療已經花費400多萬。而失去父親的孩子們變得鬱鬱寡歡,不說話……

    正義也許會遲到,但絕不會缺席的……對吧?

  • 16 # 獨木難舟

    時隔半年(2019年7月3日,瑪莎拉蒂撞寶馬的慘劇發生),河南永城瑪莎拉蒂撞寶馬案(2020年1月16日),正式進入法理審判階段。具體的案情(2死4傷),因性質的惡劣,已經被熟知,這裡不再贅述。但是,關乎案發當晚,三名被告人上車前的狀態,還是有必要重申一下。據悉,三名被告人共喝了1瓶紅酒、3瓶清酒、11瓶啤酒。

    庭審中,“瑪莎拉蒂司機”當庭認罪(另外兩名共犯,一名服從判決,一名不服從判決),痛哭向受害者家屬道歉並下跪,並表示對不起父母,向社會道歉。然而,死者(傷者)家屬均不同意調解,執意要求判處三名被告人死刑。最終的結果是,歷經5個多小時庭審後,法庭宣佈休庭,擇期宣判。

    就事論事,對於庭審中出現的結果,也是可預料的。畢竟,案情的惡劣程度,算是“人間極惡”。醉駕(爛醉如泥),逃逸(不聽勸阻),衝撞(極速達到120-135公里每小時),任何一處拿出來,都算是十惡不赦。所以,這樣的情況下,死者(傷者)的家屬,肯定內心充滿仇怨。

    另外,據媒體報道,“瑪莎拉蒂司機”,從2017年6月到案發,處理過18次違章,包含闖紅燈、超速、逆行等。其駕駛的瑪莎拉蒂車,從2017年6月到案發,有68次違章。不得不說,對於這起“終極衝撞案”來講,可能並不是“偶然事件”,而是一種典型的“罪惡累積爆發”。

    從某種意義上而言,“瑪薩拉蒂司機”屬於“違章的慣犯”,也就是人們常說的,有錢不怕罰的主兒。只是,有錢是一回事兒,真要是出現大的事故,有錢可能也難保命。畢竟,當過分的不把別人的生命當回事兒時,就意味著,自己也被土掩半截。

    而對於死者(傷者)家屬拒絕調解的態度,其實也很好理解。因為,從“瑪薩拉蒂司機”的生活中可以看得出,造成這起案件的最主要推動,可能並非簡單的“醉駕”。更為讓人憤懣的是,在他(她)們的認知裡,從來就沒有把“違章”看得太重。因為,在發生“終極衝撞”前,已經發生“多次剮碰”。說到底,只要“停下來”,也就不會出現致命的慘烈。

    不得不說,“有錢能使鬼推磨”的邏輯,是一把尖刀,可以殺死別人,也可以殺死自己。這導致,人們對於“富家子弟”總是又愛又恨,愛的是人家有錢威風,恨的是人家拿錢平事。可事實上,大多數人忽略一點,即便有錢也要幹正事才行,要不然總會被捲入深淵,死於非命。

    就拿瑪莎拉蒂撞寶馬案中的“三名被告人”,正是因為他(她)們不怕罰款,才會一路亂撞亂闖。畢竟,對於多數人來講,發生這樣的事情兒,最先想到的是“價效比”(罰款和結果),甚至,因擔憂鉅額罰款,也會停下來,不再繼續向前開。

    然而,他(她)們並沒有選擇停下來,是因為,在他(她)們的認知裡,有一種“先斬後奏”的邏輯。就是隻要自己沒被抓個正著,就可以想辦法“用錢擺平,用人擺平”。因為,在具體的現實中,這樣的事情兒,真的還挺多的。

    交通事故天天都在發生,但是,對於瑪莎拉蒂撞寶馬案而言,人們真正關注的不是交通事故本身,而是在意背後的推動和邏輯。坦白講,要是正常開車發生的肇事案,可能,也就沒有這麼大的爭議。當然,有人也會強調,正常開車,才不會這麼慘烈。

    是的,正常開車,確實很難出現這樣的慘烈結局。但是,我們回頭看其中的“不正常”,核心的問題,還是出於認知問題。很多人說,這一切都是家裡有錢惹的禍,聽起來感覺有一定的道理。可事實上,有錢的人,真還不是這樣沒腦子。

    充其量,只能算是“敗家子弟”。因為,一個人壞與不壞,與家庭富裕沒有絕對關係。而所謂的“富家子弟”標籤,只不過容易將惡的事實放大。因為,自古以來,仇富的情緒總是存在的。所以,關於富人的壞事兒,才更容易被髮酵起來。

    另外,死者(傷者)家屬不同意調解,也拒絕“瑪莎拉蒂司機”的下跪道歉,並強調要求判處三名被告人死刑。這就說明,在死者(傷者)家屬的認知中,認為三名被告人罪大惡極,必須以死謝罪才能告慰死者(傷者)。因為,在整個事故的發生過程中,死者(傷者)只是正常的駕駛,卻遭遇飛來橫禍,確實讓人感到憤懣。

    甚至,作為死者(傷者)家屬想到三名被告人終極衝撞前的行為細節,更加會憤懣不已。畢竟,就是因為他(她)們的肆無忌憚,才釀成這場飛來橫禍。所以,從根本上講,在這場事故的底色裡,已經寫滿仇怨,只等三名被告人以死謝罪後,才能被終結。

    當然,這一切還要靠法理來解決,並不是死者(傷者)家屬說了算。但是,從輿論的共識上看,貌似對於“三名被告人”也是嗤之以鼻。因為,案情越是明瞭,就越讓人感到憤懣。畢竟,上帝曾給過他(她)們機會(終結衝撞前的多次剮碰),只是他(她)們沒有抓住。

    不過,“瑪莎拉蒂司機”的價值觀,在這場慘烈的事故中,應該徹底被重新整理。但是,代價卻是沉重的。很多時候,人性就是桀驁不馴的,只有沉重的磨難才能讓人知道什麼是“真善美”。可惜的是,有些人生來就是罪惡的,只有摧毀性的遭遇,才能迎來新生。

    我們可以料想,“瑪莎拉蒂司機”可能從來沒有給人下跪道歉過,甚至,都可能不會拉下臉給人道歉。然而,在慘烈面前,罪孽面前,她還是下跪了。只是,罪孽深重,不會輕易迎來原諒。但是,這種儀式感和反思感,總還是有積極的意義。

    至於,案情中提到“瑪莎拉蒂司機”可能被教唆逃逸,這其實是出於“量刑”的一種考慮,而對於“瑪莎拉蒂司機”而言,在整個案件中,還是罪惡核心的主體。這種罪惡的主體,不只是針對案件而言的,也針對案發前,她自己本身的價值觀。

  • 17 # 滄海一粟了無痕

    這個問題很複雜,首先是考量人性與情感,其次是考驗我們的司法,第三是反思我們的保障體系。

    從情感上,寶馬車上白白失去生命的乘客,以及仍在醫院的駕駛員,他們招誰惹誰了?完全是譚某一夥惡意肇事的結果。害人償命並不為過,如此惡劣的,更得嚴懲。輿論也一面倒地支援對譚某的死刑。網上甚至有各種謾罵和詛咒,這很能理解。

    換個角度,從譚某家人的情感上來看,影片的鐵證讓他們不能否認譚某嚴重危害生命安全的犯罪事實。事已至此,國家法律層面判死刑,他們也得接受,犯罪情節很惡劣啊!但他們從心裡真的希望譚某死嗎?應該不希望,有一線希望他們也想爭取,何況在金錢上還有這個實力。怎麼辦?要挾司機及死者家屬,以賠償為交換條件:要麼譚某死,你們什麼賠償得不到,要麼我給賠償,留譚某一條人命。以譚某家人經商的腦瓜,他們並不想人財兩空,而且舉措也很“精準”。

    因為,要挾的物件看似選錯,實質上是給司法施加壓力。這裡的弱勢群體是誰?躺在醫院的被害者及家屬,他們急需錢來醫治以及以後的恢復,最有可能妥協的就是他們。如果他們選擇了對譚某有利的行為以換得賠償,那麼,司法怎麼解決這個問題?這個案子事實很清晰,反響很大,對今後的司法判決甚至都可能產生一定的影響。

    從人性角度看,譚某的家人罔顧譚某導致了多人已經家破人亡的事實,在道義上選擇了缺德,寧可捱罵也要一博。畢竟,現在看來,法律層面應該還沒有要求他們替一個已成年有民事賠償責任的人掏錢買單的強制條款,否則應該早就採取措施,也不會拖到今天被害人得不到賠償,案子也還沒有判決。

    以譚某的日常表現,推及其家人,這樣的反應和表現並不意外,大約許多人都希望既判譚某死刑告慰死者,嚴明法紀,同時也讓譚家傾盡所有予以賠償。如果是一個負責任的,有良心的人家,一定是無論如何先積極賠償與救治,何況譚家還有這個實力,不至於傾家蕩產。

    突然想到一個故事,一家麵館的老闆每到元旦夜都要等一位母親帶兩位孩子來吃麵,只點一碗,三個人分了吃。老闆也故意多加一些面,看得出來他們難得“奢侈”一下的。每年如此,多年後,孩子已經長大成人,各有成就,特地來要了三碗麵——還是讓我引用原文中孩子作文的片段來說明原因吧:“爸爸車禍了,留下很多債務,為了還債,媽媽從早到晚拚命工作,連我每天早晚認真送報的事,弟弟也全部寫出來了。”,“還有,12月31日晚上,我們母子三人共同吃一碗湯麵,非常好吃……三個人只叫一碗湯麵,麵店的伯伯和伯母竟然還向我們道謝,並且祝我們新年快樂!那聲音好象在鼓勵我們要堅強勇敢的活下去,趕緊把爸爸留下的債務還清!”

    做人的差距的確很大。道德上我們很難要求譚某家人良心發現,那麼法律層面真的不能有所作為?即使司法不能解決,社會層面呢?這個就不多言了,民營企業的發展也不容易。

    再談一下我們的保障體系,比如保險。在這個案例中,保險是不是應該有所體現?我不知道具體他們是否保險,或者保險公司又有哪些規定,起碼從這個案例中應該有所健全,至少讓以後類似的事情,不再產生讓肇事方要挾的空間,去幹擾司法的公正判決。

    當然,我也希望我們的法律體系更加的完備和健全,畢竟被害人趟在醫院那麼無助,譚家人的表現大家也有目共睹。

    情感與法律本不應成為矛盾的雙方,生和死更不應該左右人性的道德與善良。

  • 18 # 西域鷹眼

    2019年7月3日晚上,一場車禍卻毀掉了三個非常幸福的家庭。

    23歲女子譚明明與自己的幾個夥伴出去吃飯喝酒,回家的時候打電話叫了代駕,可是沒等到代駕趕來的時候,已經喝過酒的譚明明卻自己開車離開,回家的路上,一連串撞了停在路邊的多輛車,現場一片狼藉。

    真是“醉酒開車一時爽,唯有親人兩行淚”,在譚明明逃離現場的時候,又撞上了正在等紅燈的一輛寶馬車,寶馬車飛出去百米遠,立即燃起大火,導致兩人死亡,兩人重傷。

    酒駕的三人分別是:家裡經營皮革廠多年的富二代譚明明、某連鎖超市少東家劉松濤、某局長女兒張小渠。對於如此惡劣的醉駕案,大部分網友都義憤填膺,甚至要求支援死刑。

    可是就是這麼一個並不複雜的案子,事發到現在已將近一年,受害人仍然沒有得到相應的經濟賠償,在官方只是走了法院審理的流程,仍然沒有宣判。這到底是怎麼了?有爆料稱,譚家是受了高人指點,堅持繼續斡旋,他們的原則就是現在你要錢可以商量,但你得出具諒解書。

    因為在法律上而言有諒解書,肇事者就會被輕判,甚至不會被判死刑。這就是這個世界的不公平,難道真的有錢就可以為所欲為嗎?

    到現在為止,受害人未收到肇事方457萬賠償,一傷者病危,其中一名死者至今未下葬,另外一名死者的母親因為傷心12天不吃不喝,最後去世。真是一個人間慘劇,但是希望執法部門也要儘快把此案件調查清楚,給予受害人一個公平的判決。

    至於能不能判受害人希望的死刑,我覺得這種可能很小。以前有一個案例,也是醉駕司機衝向人群,造成兩人死亡,最後被判處無期徒刑。我國的刑事政策是少殺慎殺,但不管怎樣都要儘快給大眾一個交代。

  • 19 # 中年老劉聊財經

    有錢人的任性讓人無法理解!

    事件的起因

    2019年7月份,河南瑪莎拉蒂女司機譚某某醉駕,先是與路邊停放和正常行駛的多輛小型轎車刮擦後逃逸,後在路口撞上王某駕駛的正等待綠燈的寶馬車,追尾致使寶馬車起火燃燒,造成寶馬車內後排2人死亡、駕駛員重傷,另瑪莎拉蒂醉駕女司機譚某某和另一名乘客受傷。

    顯而易見,瑪莎拉蒂女司機全責,並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

    據悉,譚某某1996年出生,事發時剛畢業未就業,年紀輕輕就開上了豪車,據說開車前喝了紅酒,清酒和啤酒等15瓶酒,從其開車一個月被扣24分就能看出其根本就沒把交通法、法律放在眼裡!

    受害者近況

    【1】受害人之一---司機王某,全身嚴重燒傷,至今仍然在接受治療,花費超過400萬,其妻講,只收到肇事者家屬的100餘萬治療費,已欠醫院30餘萬元。而自1月份開庭後就再未收到肇事者的一分賠償款。10個月了,肇事者家屬都未曾去過醫院探望受害人。

    【2】受害人之二---死者葛保景。至今其父母仍然不知道兒子去世的訊息,家人只能瞞著老兩口說他去出遠差去了。葛保景遺體尚未下葬,就等肇事者一句道歉的話,卻遲遲等不到,甚至連一分賠償款都沒有收到。

    【3】受害人之三---死者賈某。雖然死者賈某已經火化,但是其妻表示未收到賠償款和任何道歉,並且其妻當庭表示:“不要任何賠償,只希望死者判死刑”。

    很難想象犯下如此大錯的譚某某怎麼會如此的“豪橫”,居然公然說出這種話,金錢可以凌駕於法律之上嗎?顯然不可能!

    司法是公平的,不會因為你富有法律的天平就會傾向你這一邊

    況且現在該案件已經造成了極大的社會影響,產生了極大的民憤,全國人民都在關注審判的進展,相信司法審判機關一定會秉公辦案,給死者、傷者極其家屬一個合理的交代。

  • 20 # 勻楓財技大兜底

    瑪莎拉蒂案,炫富醉酒駕車致人死亡,死者還未入土,傷者4個月了仍然在生死邊緣,情況還沒有穩定。這些刺激著國人的神經,未來家屬的態度以及受害者的態度,將可能決定著譚明明的生與死

    近日,肇事者譚明明的家人對三家受害者放出狠話:就是拿出來兩千萬,三千萬,就是花在司法那裡,也不賠償!其中兩名死者的家屬受到刺激住院,並沒有得到賠償。一名傷者仍然在重病搶救過程中,因為沒有醫藥費而產生治療中斷的風險,但是譚明明家屬沒有給予有效的協助和先行墊付。

    譚明明想求生或者求死並不重要,但是無辜的受害人,仍然還在救治的駕駛員王某應該生存下來。因為他沒有任何過錯,他為什麼最後要去面臨死亡呢?而譚明明生死是由法律去衡量的,他應該為自己犯下錯誤付出代價,包括搭上自己的姓名。

    譚某某的家人呢?雖然按照法律認定,譚某某已經是成人了,她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如果其自身沒有資產,可能能賠付的金額是不多的。此時其家人的作用就體現出來了,如果能積極參與救治傷者,將傷者的生命挽救回來。在法庭進行量刑時,有可能將命懸一線的譚明明拉回來。如果不作為,那譚明明面臨死刑的可能就非常大了。這就是家庭救助的意義。

    譚明明犯下如此巨大的罪行,與其家庭沒有任何關係嗎?其家庭是富甲一方,是做生意出生,難道真應了那句話,商人重利輕別離。現在不肯先施以援手,救助傷者,都是算賬算出來的嗎?如果先給錢把傷者救助回來了,但是未來可能譚明明仍然會面臨死刑,那便成了人財兩空,竹籃打水一場空。是這麼想的嗎?如果是這麼想,這一家人也真的是蛇鼠一窩。

    不要去打商人那一點小算盤,只有將病人救活了,才有可能想到未來的交換。如果譚明明的家屬不做任何努力,而又想保住錢,又想保住譚明明的性命,估計是非常之難的。其實只要家屬去努力協助傷者存活並恢復健康,我相信法庭在進行量刑時會考慮這一客觀事實的那麼,也會給予譚明明更大的生存機會。

    另外天下在思考事情時,除了法律還有道理,還有情感。譚明明的家屬難道不想到這個道理嗎?這個女兒是他們教養出來的,他們不應該為此去負上自己應該負的責任嗎?其實這也是為他們自己去贖罪。從情感角度,難道他不怕枉死者的冤魂夜夜來纏繞他們?假如世間有輪迴,他們在這一世沒有做好自己應做的事情。在下一世,會不會合並譚明明一起,變成豬牛羊,因果報應,體現在他們自己身上。

    所以譚明明的家屬其實是有錢的,那麼再繼續拿出錢來幫助救助傷者,不論是在法律上還在道理上,還在情感上,都是為他們自己來做事。做一家好人,未來此事了結後,才能繼續生活向前看。

    另外,花上一兩千萬,請上好律師來去為譚明明辯護,難道就能將譚明明的命留下來嗎?如果這樣都可以的話,那我國的律師制度是不是應該重新審視一下?是不是出發點就已經歪了。律師的辯護體系變成了無良訟棍的攬財之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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