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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1 # 無敵通史

    三千萬花在司法上也不賠償?你們還是人嗎?連畜生都不如!

    相信公道自在人心,既然你要打官司,那我們就來講一講你怎麼可能打贏這官司

    3000萬請律師

    相信即便是瞎了眼的人,在這件事情上也能分得清誰對誰錯。

    1、酒後駕車,並與路邊停放的八輛轎車發生刮擦,刮擦後強行駕車衝出人群,揚長而去;

    2、以時速120至135公里的速度在市區行駛,將一輛正在等紅綠燈的寶馬車追尾,導致寶馬轎車起火,車內三人兩死一重傷;

    3、第二天肇事者譚某父親揚言要以600萬來擺平此事,對外宣傳譚某有間歇性精神疾病;

    這其中哪一條能讓你在法庭上獲得支援,判你無罪。一條都沒有!

    我想任何一個有良知的律師都不會為了這三千萬,去幫一個罪孽深重,還不知悔改的罪犯。

    無良的律師也不會敢接,我相信他不可能承受住中國老百姓的輿論壓力。再者說,接了這起案件之後,他的律師事務所也別想再開了。

    所以3000萬請律師,我看還是算了吧!

    3000萬賄賂國家司法機關工作人員

    不知道你的後臺有多大,猖狂到用3000萬去行賄國家司法機關工作人員。

    我國刑法規定:指國家工作人員利用本人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透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請託人謀取不正當利益,索取或收受請託人財物的,以受賄論處;索賄從重處罰。

    當著全國老百姓的面行賄,看來你是想全家人都進監獄才肯罷休。

    明明是譚某某因酒駕害死了人,現在反而如此叫囂,這世上還有公道嗎?

    如今真的成了有錢就能擺平一切的世界了嗎?

    各位,頂起來,讓譚某某知道這是一個法制的國家,一定要讓她受到應有的懲罰!

  • 22 # 歷史環形社

    說起譚明明大家可能都不太熟悉,但是如果提起19年7月份的那場瑪莎拉蒂醉駕肇事者追尾寶馬轎車至2死4傷事件,想必大家都有一定的印象,而譚明明,就是這起事件中瑪莎拉蒂的駕駛者。

    此事一出就在網上引起了巨大的轟動,因此,想必不需要在這裡對案情進行過多的介紹。

    這件案情說實話,並不複雜,譚明明逃逸、醉駕、致人死亡,當時寶馬車在原地等紅燈被追尾撞擊,簡直是無妄之災。但是這麼簡單的一個案情卻因為雙方家屬的僵持導致至今也沒能得出具體下宣判。

    近日,有媒體爆料稱譚明明的家人向受害者家人放出狠話,稱寧願出2、3千萬給政府司法部門,也絕對不會給被害人家屬賠償一分錢。

    此話一出,引起網友們的一陣不滿,身為肇事方竟讓如此猖狂叫囂被害者。

    但是轉念一想,這段令人憤怒的話應該是對受害者家屬對外宣稱沒有收到任何來自譚明明給予的賠償條款以及一直以來不予以民事諒解的一段迴應。

    據悉,譚明明家屬向媒體透露稱已經向3名被害者家屬予以賠償款457萬元,但是不知為何受害者卻一直表示沒有收到任何賠償款項。

    首先,在這裡需要表明一下本人的立場,並不是偏袒於肇事者譚明明一方,對於醉駕導致無辜的人賠上性命一事本人也表示十分的痛恨。不過,從人性的角度來看,每個人都是包藏私心的,都希望自家人好,如果你站在譚明明家人的位置,你也會這麼做。

    而且,以譚明明家族的勢力來說,非常有說這種話的底氣,但是正所謂魚和熊掌不可兼得,怎麼能夠即希望對方被處於較重刑罰的同時又想從對方身上獲得鉅額賠款呢,這是不合理的。

    譚明明家人此話一出,就是在讓受害者家人做選擇,而且還是逼迫受害者家人儘快做出抉擇:

    是選擇那一筆極為龐大的賠償金,同意諒解拿錢走人;還是不在諒解書上簽字,只求譚明明被判重刑乃至死刑。

    因為一旦受害者家人選擇在諒解書上簽字,譚明明就能夠得到減刑,不至於背叛死刑;可如果受害者不簽字執意要求以重刑判處譚明明那麼受害者家屬可能拿到很少甚至拿不到任何賠償金。

    這樣的選擇想必對受害者家屬來說非常難以抉擇,特別是對於那個目前仍舊處於病危中的王某的家人而言,更是一種難以承受的煎熬,時至今日單單是治療費用王某就已經花費400餘萬,如果他們無法得到賠償金,王某家庭極有可能要面臨鉅額負債。

    據瞭解,在一審的時候,受害者王某的家人提出譚明明向王某進行1395萬遠的賠償,對於已經死亡的賈某,其家人要求譚明明予以1200萬的賠償,除去這筆鉅額的賠償款以外,受害者還要求法院對譚明明予以死刑處罰。

    受害者家屬這種既想要錢、又想要命同時還利用網路製造輿論的行為在這裡真的是難以評判,只能說讓我們一同期待最終的判決結果吧。

  • 23 # 教育黃金眼

    譚明明現在徹底是和受害者槓上了,受害者家屬“寧願一分錢不要,也要法院判其死刑”,譚明明家人稱:“拿三千萬花在司法上也不賠償”。難道譚家人想用錢挑戰法律的底線嗎?有錢就可以藐視法律,就可以讓兒子輕判嗎?

    我認為譚家說這話有兩種可能:

    一、譚家人可能在以此與受害人家屬玩花樣,而少賠錢。

    譚明明案在1月16日被法院以“危害公共安全罪”開庭,後又因案情重大被擇期宣判。危害公共安全罪是要處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的,譚家人不可能不知,但如能得到被害者的諒解書就可以輕判。事故造成2死4傷,其中車主目前已經花了300多萬,後續仍要花很多錢。譚家既怕賠了錢拿不到諒解書,又怕賠錢太多,所以才放出“拿三千萬花在司法上也不賠償”的話,與受害者家屬玩心理戰,讓受害者家屬知難而退,而達到自己花錢少又能拿到諒解書的目的。

    二、譚家人真的想透過花錢在司法上,讓女兒被輕判。

    譚家之前就嫌律師的不專業,不能為譚明明進行有利的辯護,很有可能更換律師或找關係讓女兒輕判。

    譚家人這種想法是低估了網路輿論的力量,也會害了女兒。

    譚家有錢可以請專業的律師向辦案機關提供對當事人有利的事實與依據,但他無法改變譚明醉酒駕駛,致使多人死亡的事實。當然譚家有可能會用錢和一定關係,讓女兒輕判。但此案已被廣大網友關注,如果判的不妥當,會在社會上造成很大的輿論,而被重新審判。如:著名的“山東辱母殺人案”就是因為網路輿論使得案情反轉。而且這樣還會使女兒誤認為“有錢可使鬼推磨”,從而更加肆無忌憚。

    總之,相信司法是公正的,會給譚明明案一個公正的叛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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