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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黃小莊

    1首先,是變動性。明代內閣組織雖有四殿二閣,但並不同時設定,缺此少彼成為常事,須視皇帝好惡而定,而大學土員額亦百多寡不等。至於內閣權力亦隨皇帝寵信的程度而轉變,若皇帝或信閣臣,或信宦官,或信奸臣,則內閣權力,便會度因而增大或縮小。2其次,是附屬性。明代是中國歷史上君主獨裁時代,內閣權力常因皇帝委任與否而問有輕重之別,且內閣職權出自皇帝授予,不得獨立行使,向各部及地方政下達命令時,必須透過皇帝諭旨,可見內閣實屬皇帝的附屬機構。3再者,是個別性。內閣大答學士雖由皇帝任免,但大學士間彼此沒有隸屬關係,責任亦不連帶,各自獨立以己見輔助君主。4還有,是欠缺法定性。內閣能否產生作用,皇帝之影響至大版。如英宗正統初年,事無大小,悉下閣臣參議決定,內閣因而便可發揮高度價值;反之則不然,如思宗因為不信任內閣,而使內閣失去作用。為人所攻權訐,影響內閣官員的工作。

  • 2 # 渢繼續吹abc

    第一,明朝內閣制是當時世界上最為先進的政治制度。

    透過明朝幾代皇帝的努力,明朝曾經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內閣政務體系,它在權力平衡方面堪稱完善。明朝中後期的皇帝尤其是萬曆皇帝和嘉靖皇帝被歷史學家稱之為怠政慵懶的皇帝。但是正是因為有了內閣制這一有效的體制使得國家的政治經濟生活得以以一種較為安定的模式執行下去。皇帝怠政,首輔幾乎掌握了國家的大權,僅僅在這一點看來,這和現代的君主立憲制的首相領導下的內閣制有很大的可比性。

    第二,明朝內閣部分限制了君權,使得國策制定實行存在部分民主科學性。

    明代朝廷如果有大事,各部不能單獨決定,而是由所有部門在皇帝面前公決,這叫做廷議。廷議這種制度雖然決策採納權完全在皇帝手中,但是這種討論的方式有利於決策的科學性。在皇帝怠政的時段,內閣和擁有披紅權的內監掌握實權。當然明超的太監也並非全都是魏忠賢似的大惡人,像是偉大的Nautilus鄭和(成祖朝);捨命救小皇子的張敏(為保護太子朱祐樘,被萬貴妃陷害吞金而亡。憲宗朝);細心輔佐孝宗推薦了許多正直有才官員,被奉為賢士的太監懷恩(孝宗朝);推行張居正改革擅書法 算是比較有文化太監的馮寶(神宗朝);忠心輔佐後來的光宗的大太監,也是明朝極少幾個被士大夫們稱道的明朝太監王安(光宗朝);一直跟隨思宗到生命的盡頭的王承恩(思宗朝)等等。雖然我們不等奢望,賢良的太監加智慧的首輔的夢幻組合,但我們也不得不承認,在部分時期內閣制還是十分完美的。

    第三,內閣控制權的爭奪,引發黨派爭奪,政治昏暗。

    對於首輔一職的爭奪是各大政治利益集團角逐的核心。黨派的政治鬥爭沒有使朝政清廉,反而加劇了社會危機,加速了明朝的滅亡。在稍微安定的時段,文官集團的勾心鬥角也十分嚴重。張居正正是使用了種種“小人手段”爬上首輔寶座的。

    第四,明朝內閣制影響了西方的政治體制的改革,對其有借鑑作用。

    明朝的內閣制被英華人學習,形成了後來的西方內閣制和首相制。在中國明朝成化朝時期開始出現的內閣首輔,就是首相的雛形。而在後來西方的啟蒙運動時,伏爾泰等人也無不讚嘆中國的政治制度的完美,雖然他們的讚美只是為了資本主義政治制度的傳播找個藉口或“不恰當的例子”,但是,必須肯定的是,明朝內閣制的確影響了西方的政治體制改革。

    第五,明朝內閣製為宦官專權提供了土壤。

    太監領袖稱司禮監,明代政治最烏煙瘴氣時,司禮監便是宰相兼皇帝。明代有名內閣大學士張居正,也只能同司禮監勾結,才能策動當時的政事。但當時朝臣都反對張居正,說他不像前朝宰相,不是政府正式的行政首長,不該弄權專政——當然,肯定有人是因為張居正改革觸動他們的利益,才反對他,不過那個理由可沒說錯。事實上,張居正這樣的擅權者是國家的福氣——可惜明代就一個張居正。整個明代政治一直是烏煙瘴氣的:太監專權、嚴嵩這樣的禍國大學士、曠日持久的黨爭,最終把大明帶到了死路。

    明朝內閣制度與西方內閣制度的區別

    筆者以為有以下幾點重要的差別:

    首先,源泉不同。我們的內閣制度是明太祖為了加強中央集權在廢掉宰相一職使六部直接聽命於皇帝后逐漸形成的。而西方的內閣制度是在英國“光榮革命”以後,國王經常召集一些政府要員在一個小閣樓裡開會而逐漸演變來的。

    其次,土壤不同。明朝的內閣制度是在專制主義的土壤中產生的,其性質也只能是一種封建專制強化的政治制度。而西方早在希臘羅馬時期政治民主化就起步了。西方的內閣制度也才具有濃重的民主色彩,在其形成以後更是獲得巨大成功。這也是我們在民國初年把議會制、內閣制度從西方搬回來卻不適合是我們的原因了,我們沒有使其成功的土壤。

    其次,身份和職責不同。明朝的內閣是皇帝旨意的執行人,是由皇帝任命的,所謂的閣員,內閣大學士不過是皇帝旨意的擬稿人而已,執行的是皇帝的命令。明代的內閣制度不是權力分化的結果,內閣成員既行使立法權(當然不能違背皇帝的旨意)、又擁有行政權(內閣成員多是六部要員),還行使司法權(內閣中包括刑部尚書、大理寺卿和督御史)。而西方的內閣是由議會選舉而形成的,執行的是議會的決議,代表議會、代表國家元首行使國家行政權,受到立法機構和司法機構的制約,是三權分立的產物。

    最後,植根之制度不同。這是二者的根本區別。生產力決定生產關係,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這是社會發展的一般規律。在明代,中國資本主義萌芽發展十分緩慢,明朝內閣制建立在此之上,制度本身缺乏民主。而西方的內閣制度在新興資本主義制度與傳統的民主政治雙重作用下應運而生。

    以上便是我對明朝內閣制的一些簡單看法。透過對於明朝內閣制的分析,我們可以看到,制度的本身是比較好的,而中國的經濟社會發展也是朝著後來西方式的君主立憲制方向發展的。但是強大的封建勢力始終沒有使中國資本主義萌芽得以快速且茁壯的成長。制度的漏洞有不斷被掌權者們所玩弄、把持,政治上難以民主與平等。雖說這樣,但,我認為,明朝內閣制在中國政治史上是一次卓著的。

  • 3 # 兩文錢3

    先進個屁!直白點跟你說吧,明朝的內閣制度就是充當了皇帝的秘書作用,要你的時候就有用,不要你的時候屁都不是。明朝自朱元璋廢除宰相後,中央所有的大小事務,需要決策的,都推到了皇帝那裡,皇帝高度集權。皇帝獨裁對皇帝是好事,但是也有一個副作用,就是事太多了,沒人分擔,太累了,這個時候朱棣為了減輕自己的工作負擔就設立了內閣,這個內閣主要就是幫皇帝整理檔案,分門別類,然後讀給皇帝聽,皇帝怎麼說你就怎麼寫,然後皇帝再簽字蓋章,其實內閣他狗屁權力都沒有,還先進啥?

  • 4 # 歷史小院兒

    單純從制度來講,具有超世代的意義。從實際效果看,是皇權與相權的一次交鋒,本質沒有變化。

    朱元璋——皇帝中的一級勞模

    作為中國唯一一個從社會底層成功越級成為皇帝的人,沒有人懷疑過他充沛的個人精力,強悍的處事作風。以至於根本無法容忍別人對權力的分享,即使是丞相也不行!朱元璋的辦法很乾脆,丞相——殺了,制度——廢了,六部直接向我負責!從洪武十三年廢除丞相制度到洪武三十一年結束生命,勤勤懇懇十八年!不服不行!

    朱棣——精力不夠,制度來湊

    朱棣是個野心很大的皇帝,他絕對不會像他的父親朱元璋一樣守著家裡的一畝三分地過日子,他要下西洋、要北伐蒙古、要永樂大典、還要找他的好侄子朱允炆······他太忙了,所以需要人專門處理政務——內閣誕生。

    內閣像彈簧,你弱它就強

    皇帝強勢的時候,內閣起到了十分積極的作用,著名的“三楊內閣”就是在朱棣手裡起飛,到達人生巔峰!

    皇帝放任的時候,內閣就成了各方勢力的角鬥場,嘉靖皇帝時期的楊廷和、夏言、嚴嵩、徐階,有時候做好事,有時候做壞事,他們竟然在皇權至上的大明你方唱罷,我方登場,實在是千年中華之奇觀!

    皇帝弱勢的時候,內閣變成了一個權力怪獸,根本不把皇權放在眼裡,透過內閣,將自己的個人想法上升為國家意志,儼然是國家的最高統治者!代表人物就是萬曆年間的高拱、張居正!

  • 5 # 沒有雨傘的人要努力

    我們都知道,明代內閣制主要行使的是票擬權。即閣臣將處理政事的初步意見擬具成文,奏呈皇帝的工作。

    這等於是掌握了代替皇帝起草批文意見的職權,等於直接參與了國家政事的處理。後人將明代內閣之只能比作古之丞相,主要原因就是閣臣主持票擬的緣故。在皇帝對內閣比較信任時,內閣的意見容易被皇帝接受而得到執行,這樣有效地加強了中央集權,提高了明的國家機器效能。比如宣宗時的“三楊”。

    內閣首輔品位尊崇,與皇帝是近水樓臺,權大勢重,恍若漢唐時的宰輔,所以內閣首輔號稱“無宰相之名,有宰相之實”。可是明代的內閣制度與先前的丞相制度畢竟有本質的區別:

    首先,丞相具有裁決機宜的執行權,遇事可以上奏執行,甚至可以先斬後奏;而內閣輔臣沒有漢唐宰相的實權,事無鉅細都要稟承皇帝的旨意,請旨定奪,一切都斷自宸衷,遵照他的意見擬具出辦法,等被批准之後,才能得以擬旨頒行。就是說內閣對於朝政國事,並無獨立裁決的法權,而是奉詔辦事,從未改變其“侍從左右,以備顧問”的身份。丞相擁有法定的權利,而閣臣包括首輔在內,只備皇帝“顧問”,其權利大小完全取決於皇帝對他們的信任程度。而明代閣權大小一直處於飄忽不定中。

    其次,在歷代中央集權制度下,“統理政務、統率百官”的丞相是法定的最高行政長官,有自己的相府以及諸多屬官。在明初,丞相府稱中書省,省中有左、右丞和參知政事等屬官,六部為其直接下屬機構。而閣臣不同,它不是法定的最高行政機構,首輔亦非法定的最高行政長官,六部更不是其法定下屬,閣臣品秩有的甚至比各部尚書還要低。

    再次,先前的宰相身處一人之下,萬人之上,躋身相位者總位極人臣;但閣臣卻不一定,起初各類學士的品秩才區區五品,甚至更低。後來內閣體制雖漸趨尊崇,入閣者往往先是任命為某部尚書或侍郎,再以兼任某大學士而入閣。但入閣者品秩不拘這一特點卻與明代相始終。

    此外,內閣人數不一定,內閣始終不是中央一級的正式行政機構,與六部沒有任何的隸屬關係,內閣大學士兼尚書只是虛銜,不許實際掌握六部事務,內閣並無對部臣發號施令之權,更無直接任免官吏之許可權。

    從上述丞相制度與內閣制度比較上看來,內閣顯然只是皇帝加強獨裁的工具。它是明代試圖解決皇權和相權矛盾的有力措施。明代以內閣取代前朝的丞相制,反映了中國封建社會晚期皇權的高度強化。

    廢除丞相制,君權與相權之間矛盾得以解決。君權空前膨脹,這對朱明江山的穩固,是極為有利的。有明一代,將近300年的歷史中,前後在位的皇帝共十六名。其中有好幾位是少年登臨大位的,也有好幾位則多年避居深宮,倦於理事。但儘管如此,君權還是極為牢固,並不曾出現過權傾一朝、覬覦皇位的人物。各種原因,自然與丞相的廢除有關。

    “票擬”是內閣的最大權力,而票擬能否被批准,則取決與皇帝的“批朱”。故而處理政務的大權,實際上仍然牢牢掌握在皇帝手裡。如二十餘年不視朝的明世宗,也能“張弛操縱,威柄不移”。萬曆年間範守已就說,他曾在大學士徐階處看到嘉靖帝的諭札和改定的旨草,發現大學士票擬的檔案,全經嘉靖帝的省覽改定。倘若有不符皇帝旨意的,則駁回再擬。再有不符,則必加申斥,所以內閣輔臣擬旨以後,無不惴惴不安。由此,範守已得出結論說:以往人們認為輔臣擬旨,幾乎是執擅國柄,其實遠非如此。

    實際上,執筆批朱的往往不是皇帝本人,而是司禮監大太監。內閣在票擬皇帝詔諭時,要依據皇帝口授的命令,即批朱。批朱是由秉筆太監,將皇帝口頭指示用硃筆記錄下來,因此秉筆太監的權利很大。“口含天憲”的司禮監柄筆太監,在一定程度上成為皇帝的代筆和代言人。這見為宦官借皇權操縱政務提供了方便。與司禮監的這種決策權相比,內閣的票擬不過是他們參考的建議權。明中葉以後,皇帝往往深居內宮,不大問政,而將宦官視作心腹,委以重任,故而曾幾度出現如汪直、劉謹、魏忠賢這樣的宦官擅權的局面。內閣票擬也形同虛設,詔令敕文幾乎完全出於內官之手。

    司禮監抓到了“批朱”權,其權力便延伸到了外廷,影響到了閣臣的職權範圍。司禮監往往藉此專權亂政,操縱內閣,為所欲為,使自己的特權位居內閣之上。對此,清人趙翼曾評論說:“前朝首輔權力雖重,而司禮監之權力又在內閣首輔之上。”閣臣為了保官晉秩,往往必須結交太監。隆慶至萬曆初年,徐階、高拱、張居正等人先後輔政。當時雖說是閣權比較重的時期,但徐階因為得罪了中官而被逼迫辭職;高拱企圖趕走司禮監太監馮保,結果自己反遭流放;而張居正因為秘結了馮保,才得以取代前者而為首輔。執政後,馮保貪財好貨,張居正就不遺餘力的設法滿足他的奢欲而保住自己的地位。至於後來魏忠賢專權時期,有的輔針甚至不惜賣身投靠,成為“魏家閣老”,內閣的權位更是為內監所操縱。

    同時,明代黨爭的激烈程度,遠遠超過了以往歷史上的任何一個王朝。明代內閣中的首輔因具有擬旨特權,以及品位尊崇,接近皇帝和裁決機宜等特點,故而成為閣臣們競逐、覬覦的目標。縱觀有明一代,閣臣間的爭奪排擠,明爭暗鬥,呈越來越激烈的態勢,他們往往朋黨臺諫,紛爭不休,拉幫結派,互相吹捧或攻擊,形成朋黨,勢而形成了後來的門戶之爭。客觀上看,這種閣臣間的紛爭對於皇帝的統治是相當有利的,因為閣臣間的紛爭,以及閣臣與宦官間的爭鬥,似的他們彼此相互制約,皇帝高高在上,更便於平衡處置,統治起來便更加安全、省力,皇位自然也更牢固。但從社會發展角度來看,閣臣間無休止的爭鬥,對於整個社會經濟的發展卻是極為不利的,最終導致明王朝國政的日趨荒廢,以致走向衰亡。特別是明朝後期,整個朝廷坐視國是日非而振作乏術,終至內外交困,以致亡國。晚明接觸的思想家黃宗羲認為:“有明之無善治,自高皇帝罷相始也。”

    故此我們得出結論,明代的內閣制並無多少先進之處。內閣的權力是依附於皇權的。內閣無法向脫離皇權而獨立運作的方向發展。也不會出現皇帝“垂手而天下治”的局面。

  • 6 # 遙林道歷史

    評價一個制度先不先進,放在這個問題來看,要看三點:

    1.皇帝開不開心。2.大臣鬧不鬧心。3.人民好不好過。

    皇帝,一開始是開心的

    兩千多年的宰相制度,是朱元璋在胡惟庸案後廢除的,還立下祖訓警告子孫不可再立。於是皇帝什麼事都要親自處理。吳晗先生統計過,明太祖在洪武十七年九月份,平均每天要看200份公文+處理400件事,當時就已經有內閣的雛形了,尚且如此。祖宗有這個精力,子孫就未必了。到了明成祖朱棣,內閣制度正式形成了。

    有了內閣,第一,皇帝工作壓力減輕了。有內閣大學士輔政,他們充當秘書的角色,看奏章,討論磋商,形成意見,擬出來讓司禮監的太監呈上去批,讓皇帝掌掌眼把把關。第二,皇帝權力大了責任卻減輕了。內閣成了皇權的工具人和發言人。事務成了,那是皇上英明批得對,事務搞砸了,那是卑臣失職沒擬好。

    大臣,是越來越鬧心的

    明末清初思想家黃宗羲是這麼評價內閣制的:“無宰相之名,有宰相之實也。”

    這句話道出了內閣制度最大的缺點。它由始至終都不是明朝中樞的一級行政機構,因為沒有律法承認。華人是看重名分的,內閣有宰相之實之權,卻沒有宰相之名之責。假設你是內閣首輔,你擬一個奏章出來,如果沒被硃筆批紅(大機率是司禮監的太監使壞),那其他朝臣是不服的。

    沒有律法依據,也導致外廷的宦官勢力可以藉此搞事。因為內閣有票擬權,而司禮監有批朱權,內閣和司禮監是相互制約的關係。你和其他大臣把意見附在奏章上,稱為票擬。皇上審閱批紅,但大多數批紅,都是秉筆太監按皇帝意思代筆。那他給你使壞,你也鬧心。

    人民好不好過?興亡百姓苦

    有句流傳甚廣的話:明亡於黨爭。雖然這句話不夠全面,但也側面說明黨爭有多嚴重。

    皇帝寵信外廷時,司禮監奪盡內閣權力,如劉瑾、魏忠賢。反過來就是權相當朝,如嚴嵩、張居正。這導致了國家大事的決策,是搖擺的,要花費巨大的不必要成本。

    內閣為了把持朝政,除了勾結宦官,一是要弄權打擊政敵,排斥異己。二是要呼朋喚黨,抱團取暖。到了明末,朋黨之爭越演越烈,互相傾軋,禍亂朝綱,上朝的時候拉隊友鬥政敵,回到家貪汙腐敗,置國家和蒼生於不顧,政局動盪社會不安,人民能好過嗎?

    總結

    「有明之無善治,自高皇帝罷相始也。」

    明朝內閣制度,本意是為了分擔皇帝壓力,卻因為律法限制和權力劃分的問題,無法發揮宰相的權責,沒有成為與君主專制完全適應的輔政制度,還因為這些問題,滋生了腐敗和混亂,加速了國家的滅亡。究其原因,是因為封建王朝是人治,不是法治。明朝內閣制度是否先進,有它自身的歷史侷限性。

  • 7 # 八字測算鑫隆工作室

    明朝的內閣制度是明朝的皇帝為了維護自己的統治,鞏固自己的地位而設立的一種制度。內閣成員有權無職,從翰林院選拔,為皇帝辦事,處理大臣們的奏摺,既減輕了皇帝的負擔,又保證權力始終在皇帝手裡。

    明朝皇帝朱元璋廢宰相制,把宰相權力分給吏、禮、兵、刑、戶、工六部,讓他們互相鉗制,互相制衡,避免一人獨大,這對維護皇帝的專制統治起到了保護作用,同時也反映了朱元璋是一個多疑、權利慾很強的一個人。

    明朝的內閣制度是明朝皇帝專制統治的產物,與中國現在實行的民主集中制是相對立的,現在的權力屬於人民,屬於國家,不屬於某一個人,國家工作人員完全按照全體人民的意願辦事,是人民的公僕和勤務員,民主集中制深得民心,好過明朝的內閣制。

  • 8 # 南巷七木

    先說優點:

    1.分擔皇帝行政壓力,履行中書宰相部分職能;自明太祖朱元璋廢除宰相之後,皇帝兼理相職,這中間的任務繁重是不可想象的。高度集權的統治使得皇帝需要大量的投入精力到其中來。內閣利用票擬、制詔敕等權利,假皇權指揮各部院,事實上在履行部分中書宰相的責任,使得政府能夠運轉起來。

    2.強化了明代的君主專制;

    廢除宰相以後,六部分理庶務,大事由尚書主持的廷議決斷。但是內閣制度形成以後,首輔依靠皇帝來指揮六部,六部的權利漸次遭到侵蝕。由於內閣只能依附於皇帝,擴大內閣的權利,也是在擴大皇帝的權利。

    政治其實就是迴圈,廢相後,政治鬥爭持續在中外朝、皇帝與內閣、內閣與六部、皇帝與中朝等等之間交錯其中。但是作為集權體制的核心,皇帝大多是處於掌控者的角色。加上,內閣能否重用或者增減閣臣,取決於皇帝的個人意願。永樂時閣臣是特簡,雖然後期的廷推影響了皇帝的獨裁,但是閣臣得不到皇帝的滿意,仍舊會被打回再推。

    張居正主政期間,幾乎是獨操太阿,死了之後,內閣的權利立即下滑,可見此制度間接加強了君主專制,君權無法節制。

    3.避免了獨裁之臣出現的機率

    這點上面,張居正是例外~嚴格來說,張居正是個統籌者的角色,中朝和監護人皇太后履行著年幼的帝國君主的部分職權,所以內閣在此時權利很大。皇帝成年以後,具有了單獨決斷龐大帝國行政事務時,就此一時彼一時了。

    很多人說楊士奇是第一任首輔,我有不同意見。英宗朝的李賢是我贊同的第一位首輔(但是更嚴格來說,徐有貞也有不同意見),因為他被命令“掌文淵閣事”。內閣制度從來沒有建立,只能用形成來表述;楊士奇在內閣待了19年6個月,完全是由於自己謹慎的習慣、強大的行政事務處理能力和皇帝的持久信任,給人一種感覺而已,事實上也是多數時候代表閣臣們的意見。

    4.選任制度相對來說比較公開

    永樂時的閣臣都是皇帝特簡任命的,仁宣時期,閣臣也大多數由皇帝特簡任命,一直到了正統時期才發生改變。正統時,曹鼐、馬愉等人都是透過楊士奇、楊榮等人的推舉而被選入內閣的。英宗復辟後,先後任命徐有貞、許彬、薛瑄、李賢、呂原等人入閣,也都是其他大臣的推薦而就。

    廷推是明代選任大臣的主要方式,在弘治8年之前,廷推並不適用於閣臣。弘治8年,因為內閣缺員,孝宗皇帝下令仿照廷推其他大臣的方式來廷推閣臣。於是吏部會同六部、都察院、通政司、大理寺和科道官推舉了6名大臣,最終皇帝選中了李東陽和謝遷二人入閣。

    由於廷推是由吏部會同九卿、科道共同推舉,推舉出的往往是一些威望素著的大臣。所以,明代計程車大夫十分看重廷推,認為只有經過廷推得到的職務才是合理合法的,而特簡可能其中有弊,由中旨任命或由內閣推用都會導致很多的議論。往往特簡的官員會不去上任,很多人以不由吏部而得到職務感到恥辱。

    自閣臣由廷推選任之後,漸漸形成故事。以特簡入閣也就逐漸為士大夫們所薄,由大臣私底下推薦或者太監援引入閣,更為輿論所不容,接受特簡的大臣,基本都會遭受朝臣的鄙視,鮮能久安於位。嘉靖時例外,特簡較多。

    那麼,明代的內閣制度都有什麼缺點呢?

    1.助長了君主的專制

    2.形成了明代宦官的專權

    明代內閣因為欠缺法定的地位和權力,只是政務的補助機關,透過票擬、條旨來輔政,但大學士的票擬最後決定於皇帝的硃批,而明制以司禮監秉筆太監掌章奏文書,宣宗時,大臣章奏除由皇帝親批數本外,皆由秉筆太監照內閣大學士之票擬批紅。宣宗以後,人主怠荒,深居內宮,硃批便由秉筆太 監處理,從此宦官透過司禮監的職務得以正式與外廷往來,宰輔之權便為內臣所侵奪,司禮監有「太上內閣」之稱,造成了明代宦官的專橫;

    3.首輔有持相權而名不正的弊端

    內閣僅屬秘書機關,無宰相之名,也無宰相之位,更無宰相之責,但皇帝信任時,又確有宰相之權利。明代內閣成立後不久,事實的演變,產生首輔,權利堪比中國古代宰相。但此不過內閣中相沿的慣例,並非律定,故不為外廷所承認。《明史紀事本末》說:“嚴嵩無宰相之名,而有宰相之權;有宰相之權,而無宰相之責。”正是說出了內閣制度的弊端。內閣有相權而無宰相之責,出錯時便諉過他人,無宰相之名位而有宰相之權,則朝臣不能信服。張居正任首輔,仍須與中官馮保結合才能執掌大權,方能施展抱負,就是很明顯的例子。明代宦官之禍嚴重,內閣制度之名不正,有著密切的關係;

    4.逐漸演變成朋黨的傾軋的搖籃

    內閣行使相權實在名不正言不順,容易造成內閣與外廷官僚的磨擦。明之內閣,上受君主的箱制,內受宦官的操縱,閣臣想握權,一方面須交結內監,另方面則又要傾軋同列的大 學士,遂演成朋黨之禍。如嚴嵩任首輔,威權極崇,但卻為閣僚徐階 所傾倒;張居正任首輔,也因內結司禮監馮保方能遂意,結成朋黨, 方可行使權力,但在革弊振衰時,仍不免受言官攻擊,被指責為攬權 專斷的權臣,甚至禍發身後,被奪爵抄家。明代朋黨傾軋激烈,實與內閣制度名實不符的矛盾看密切關係;

    5.容易導致政風因循

    明代閣臣絕大多數由進士而入翰林,再而入內閣,多缺乏實際的政治經驗,一旦入閣,多保守因循。而且,內閣的權力,由皇帝授予,宦官又居中竊柄,閣臣為保官秩,於是只能對君主唯唯諾諾,對宦官俯首聽命而不敢違,遂使政風因循腐化。如張居正之循名責實,積極有為,仍非議四起,故後人多不敢有為,多隨俗因循,政治更不堪聞問,對明代政治有極壞之影響;

  • 9 # 四川達州人

    並不先進。

    別把明朝內閣與現代西方內閣混為一談。

    明代內閣——其實就是朱元璋廢除中書省之後的必然之舉。因為皇帝+宰相的巨大工作量不是一般人能夠完成的,所以必須給皇帝增加一個輔助機構來處理行政事務。

    所以內閣因運而生。就是皇帝秘書處,負責備份諮詢,分類初審奏章,擬定初步處理意見(貼黃權+草詔權),呈遞皇帝審批,提交六科給事中稽核,傳遞六部執行。

    說白了,內閣與朱元璋廢除的中書省幾乎沒有功能上的差異。內閣實際就是三分之一宰相權力,只是後面皇帝怠政,內閣才擁有更多些的權力,能夠在皇帝故意不上朝的情況下勉強維持政權運轉。

  • 10 # 我在鐵路上班

    明朝內閣制度有自己鮮明的特點。

    形成時期長,而且始終沒有取得法定的地位,始終不是中央一級正式的行政機構。

    從永樂開始,歷代皇帝都在不同程度上寄大政於內閣,皇帝“其不接見臣下而能統治天下者,以有閣臣票擬故耳”。但是,他們誰也不敢擔當違反祖制的罪名,誰也不願從已經取得徹底勝利的皇權中,又拿出一部分給閣臣分享。所以內閣進展緩慢,而且始終未能成為中央一級正式的行政機構。

    在永樂朝以後,內閣權力加強。從中晚明的歷史可以看出,只要內閣中人才濟濟,皇帝不能再胡來。 明朝時,即使皇帝不上朝理政,國家機器也能依靠一班大臣和一整套政務流程維持正常運轉。

    經過嘉靖、隆慶的發展,萬曆早期應該是內閣權力極盛的時期,張居正改革讓內閣成為政府運轉的中樞,張居正的實際上已經接近於現代首相的地位。

    而現代首相以及內閣是建立在君主立憲制的基礎之上的。君主立憲制發端於1688年的光榮革命。當時距離明朝滅亡的1644年,已經過去了44年。距離永樂皇帝繼位的1360年過去了328年。

    所以,明朝的內閣制度雖然存在諸多弊端,但在當時不僅僅是先進的制度,而且是全世界絕無僅有的制度。

  • 11 # 弋北談古今

    明朝內閣制度是否先進要從不同的角度進行判定。

    從加強皇權的角度來說,明朝的內閣的確是一個非常合理、非常先進的政治制度。之前明朝延續元朝的政治制度繼續採用中書省加宰相的中樞朝廷的配置,但是沒多久便爆發了胡惟庸案,朱元璋藉口宰相制度有危害國家社稷的危險,藉機廢除宰相,從此君權和相權牢牢結合,達到了君主專制的頂峰。

    後來又因為治政理政壓力過大,皇帝又設立了幾個“秘書機構”,諸如文淵閣、華蓋殿等。直到建文四年,建文帝一紙召令係數罷免大學士,召解縉、胡廣等入午門當值,最終成立了助手機構“內閣”。

    內閣並沒有實際權力,但是卻幫助皇帝控制了大量的權力,直接加強了皇權。

    從國家政治合理發展的角度來說,內閣制並不是一個先進的制度。

    內閣制度建立在相權被破壞的基礎上,意味著在數千年的歷史中相權的絕對失敗,同時代表著國家真正走向了君主獨裁。

    失去了相權的制約,國家政治是否清明 、社會是否能夠得到發展完全取決於皇帝是否勤政善政。

    看明朝數百年的歷史,大部分的皇帝不作為,民生凋敝,特務機構高壓統治,非常不利於國家的正常發展。主要的原因便在於相權的缺失,皇權的擴大。

    所以,從這個角度來說,內閣制又算不得是一個合理的政治制度。

  • 12 # 小王和你講道理

    一、明朝內閣制簡介

    明朝內閣是明朝建文四年(1402年)至崇禎十七年(1644年)的皇帝諮政機構,此後權力逐漸增大,後形成為明朝行政中樞。內閣輔臣的人數為一人至七人不等,輔臣奉使出外辦事,多自稱閣部。

    起初,內閣大學士只具有顧問身份,皇帝為最終決定的權力,而大學士很少有參決的機會。到明仁宗、明宣宗時期,地位日益受尊崇。自此,內閣的權力日益增大,到明世宗中葉,夏言、嚴嵩等人執掌內閣,地位赫然為真正的宰相,亦可壓制六部。

    然而,雖然首席內閣大學士(或稱內閣首輔)有票擬的權力,但卻不得不依賴於內部太監送達批紅。首輔大學士的職權如同以往的丞相,但必須與宦官合作,才能執掌大政,如張居正結合馮保。

    二、英國責任內閣制簡介

    英國的內閣制度起源於都鐸王朝時期樞密院的外交委員會,從16世紀初直到18世紀初,內閣制依然處於萌芽狀態。

    18世紀早期英王喬治一世統治時(在“歷史縱橫”欄內瞭解喬治一世及首開英國內閣制的先聲),由下院多數黨領袖(當時是沃波爾)主持內閣會議,這形成了一種政治慣例,首開了英國內閣制的先聲。

    18世紀初期,輝格黨在英國政壇日益佔有優勢,實際掌握了政權,國王的主要諮詢機構逐漸發展成內閣。輝格黨領袖華爾波爾實際上是英國第一任內閣首相(在“歷史縱橫”欄內瞭解華爾波爾及英國的內閣制開始形成,並逐漸向責任制內閣的方向發展),英國的內閣制開始形成。

    18世紀後期和19世紀上半期,英國的責任制內閣進一步完善。這標誌著英國資產階級代議制民主政治的最終確立。

    明朝內閣制與英國責任內閣制有什麼區別?

    英國內閣出現後基本由貴族組成,直到今天一樣如此。

    現在的西方內閣制是在資本主義制度體系下的形成的內閣議會制度,是以憲法為依據的,而不是皇帝說了算。

    明朝所謂的內閣,始終是幫皇帝辦事的幾個高階公務員,大事決策權還是在皇帝。而西方內閣理論上是代表民眾執政的,雖然這僅僅是理論上,但是差別很大了。不過還有幾個問題值得思考:

    二、作用不同

    明朝內閣只是顧問機構,英國內閣制是與首相共進退,一同掌握行政權,處理國家大事。

    民主國家的一大特點是制衡,比方說英國的上下院,法國的左中右等等……明朝的制衡來自內閣,朝廷,宦官集團,雖然這種制衡體系顯得非常陰暗,甚至不稱為制衡,不過還是有制衡效果的。是一個機制和人制的區別,這點也亡了明朝。

    三、社會性質不同

    明朝的內閣制是封建制度的產物,英國的內閣制是資本主義制度的產物。

    四、權力不同

    明朝內閣只有提供意見,後來有票擬的權力,但沒有決定權,即沒有行政權,行政權掌握在君主手裡,明朝內閣制只是君主的顧問機構。

    英國的內閣制掌握國家大權,國王統而不治。

    內閣這個詞讓人產生了一些錯覺,如果換成軍機處的話,那還會有誰會覺得這是個所謂制約君權的工具?

    說到底明朝之所以看起來(注意只是看起來)皇帝被架空,那只是因為明朝找不到能夠代替文官的社會管理人員,但皇權依舊是神聖且唯一的,文官經常被打死就說明了在那個國家誰才是唯一至高權力的擁有者。

    其實說來說去,清承明制也好,都是皇權和相權跳芭蕾的波動式變化。

  • 13 # 籀筆鉤史話桑麻

    明朝的內閣制與西方的內閣制度有明顯的不同,西方的內閣制是為了更好的民主,而中國的內閣制是為了專制。同樣的內閣制卻有不一樣的結果。

    明朝的內閣制在中國歷史上來講,我認為是比較先進的。雖然明朝的內閣制是皇帝選出來的服務自己的,是為了強化皇權的。但是它在中國歷史上卻有重要的作用,是中國製度的進步。只是缺少了真正的議會制去支撐內閣制,使得內閣製成了皇權的產物。

  • 14 # 跪射俑

    朱元璋大權獨攬,廢除了丞相制度,但他的子孫沒有他的精力、才華,才出現了內閣制。

    首先我們先看其優點。

    一、減輕皇帝的政務壓力,使得能及時處理各項事宜。

    在明朝這種高度集權的制度一下,皇帝是有大量政務需要處理的,每天幾乎都需要投入大量精力來處理各項事宜。而又了內閣之後,內閣可以利用票擬、制詔敕等方式,假借皇權來統籌各部院,事實上就是在行中書宰相的責任。且用內閣也沒有違背《皇明祖訓》,到了宣宗後期的“條旨”制度被確立之後,內閣的權力便是有了“參斷機務”的作用,助皇帝處理行政事務。

    司禮監

    而到了明中期以後,內閣的作用就是輔政,同時也擁有了更大的權力,基本使得內閣可以行宰相之事,有時候還能代天子行緊急之事。英宗登基之後,便是將中外奏章能全部委派給內閣籤辦,皇帝只負責最後的把關,這極大減輕了皇帝的政務壓力。

    二、加強了中央集權。

    明朝廢除宰相之後,六部庶務其實相當於被下放,使得尚書有了廷議決斷之權。而內閣形成以後,內閣首輔大臣便是可以假借皇權來統籌六部,等同於六部的權力被加以限制,決策權又集中到了皇權之下。內閣實際上成為了皇權的代表,成為了皇權的發言人。

    且內閣中的成員組成由皇帝一手決定,內閣想要重用或者增減內閣成員,都是皇帝一句話的事。永樂時期的內閣講究特簡,即便是後來的廷推稍微影響了皇權集權,但是閣臣一旦讓皇帝失望,仍舊只能被踢出內閣。

    宦官

    即便是做到權臣張居正這個地步,在其去世之後,內閣的權利也是立即被皇權收回,由此可見內閣制度加強了中央集權。

    三、避免了獨裁之臣出現,選任相對來說比較公平公正。

    在朱棣時期,內閣的成員是直接由皇帝勾選,例如誰才能出眾,無論品級都可能一天入閣。也就是說臣子只要辦事合乎皇帝心意,那麼無論貴賤,內閣的門都能為其開啟。這在當時算是較為公正公平。

    而後來隨著廷推制度的出現,更是使得內閣大臣的選拔更加透明化,廷推由吏部會同六部、都察院、通政司、大理寺和科道官共同選拔出6名大臣,最後再由皇上選取其中的兩人入內閣。

    由於廷推是由吏部會同九卿、科道共同推舉,推舉出的往往是一些威望素著的大臣,而且互相掣肘之下,也不會出現權力集中於某一派勢力。所以可以保證公平,又能保證不會有權臣出現。

    張居正

    所以即便是現在來看內閣制度,也不得不佩服明朝君主的睿智,這種制度可謂是半隻腳已經走進了實君立憲,其權力劃分之合理,令人咋舌。

    雖然說內閣制度優點明顯,但是缺點也是十分突出,且主要有四大缺點。

    一、皇權被鞏固,皇帝卻不用對政務負責任,權力和責任脫離。

    內閣制度是為了集權而產生,內閣權力來源於皇權,對君權沒有一點節制,且內閣權力隨著皇權的集中而增大。內閣也就成為了皇權的工具,成為了皇權的發言人。使得皇帝不用承擔責任,所有責任都下放到了內閣,而內閣卻是又被皇權所掌控。由此皇權不斷增大,責任卻是越來越小。

    大明

    二、宦官勢力的崛起。

    明太祖廢除宰相之後,立下祖訓,不允許後代出現再立宰相之事。所以內閣這種權力機構的存在,是缺乏前朝經驗和法理的,只是相當於皇權的助理,也就是皇權的秘書處。所以必須透過票擬、條旨來號令六部,但票擬最後決定於皇帝的硃批,而這項工作最終落到了司禮監。

    由於司禮監秉筆太監掌章奏文書,這使得臣章奏除由皇帝親批數本外,其餘皆由秉筆太監處置批紅。司禮監相當於同內閣官員平起平坐,甚至若是君主怠政,硃批之權便是會落到秉筆太監手中,這不同程度的造成了明朝的宦官崛起,成為了朝政毒瘤。

    三、內閣首輔地位缺乏法理保證。

    明朝內閣相當於一個秘書處,這在法理上來說是內閣首輔是沒有宰相之名,由此也就沒有宰相之責,可又確有宰相之權。明朝內閣制度成立後不久,內閣首輔的權力就堪比宰相。但並非律定,也得不到外廷的承認。

    李太后

    《明史紀事本末》說:“嚴嵩無宰相之名,而有宰相之權;有宰相之權,而無宰相之責。”正是道出了內閣制度最大的弊端所在。內閣行使相權而無律法承認,進而便沒有宰相之責,可偏偏有宰相之權,若是無硃批,朝臣是不能信服的。當年張居正任首輔,仍須與司禮監太監馮保合作才能執掌大權,方能施展抱負,就是很明顯的例子。故這也導致宦官禍害朝政更加嚴重。

    四、引發黨爭的關鍵所在。

    內閣行使相權缺乏律法依據,所以外廷同內閣之間會出現一些權力上的紛爭,在責任上也會相互推脫。明朝的內閣,受到皇權和宦官勢力的牽制,所以為了保證內閣的權力,內閣官員不得不去籠絡一下官員的支援,這就演變為了後來的朋黨之禍。

    比如嚴嵩就任內閣首輔時,雖說威權極盛,可還是被閣僚徐階所擊垮;張居正當年任首輔,也是不得不結好司禮監秉筆太監馮保,方能使得其內閣權力不受損。這些都是的明朝釀成了朋黨之禍,使得後來的文官集團亂政。

    大明

    總結

    明朝內閣制度是一種十分特別的制度,其本意是想要分擔皇上的政務壓力,但是後來卻因為內閣權力劃分和律法等問題,使得內閣制度是一種不健全的存在。在皇權的壓制下,內閣被夾在了皇權和外廷官員之間,極其容易受到君主的意志的影響。

    雖然內閣在能臣的手上可以變為治理國家的利器,但是在庸臣和姦臣手中,內閣卻成為了其擾亂朝綱的切入點。究其原因還是因為封建制度之下,是人治而非法治,若是有律法寫明劃定內閣之權力,恐怕實君立憲要早幾百年在中中國產生!

  • 15 # 企鵝蛋

    明朝內閣是明朝建文四年(1402年)至十七年(1644年)的諮政機構,此後權力逐漸增大,後形成為明朝行政中樞。內閣輔臣的人數為一人至七人不等,輔臣奉使出外辦事,多自稱閣部。起初,內閣只具有顧問身份,皇帝為最終決定的權力,而大學士很少有參決的機會。到、時期,地位日益受尊崇。自此,內閣的權力日益增大,到明世宗中葉,夏言、等人執掌內閣,地位赫然為真正的宰相,亦可壓制。所以說,內閣是明朝的最高權力機構,在裡面擔任職務的官員被稱為內閣大學士,地位極其尊崇。不過,內閣在明朝初年卻並非什麼了不起的機構,如同雞肋,作用一般,那麼內閣是如何登上權力頂峰的呢?它的作用又是什麼?

    從秦始皇統一華夏,建立秦朝,中央政權組織形式,就出現丞相這一個官職,後面的歷朝歷代雖然稱呼有所區別,但是一直有丞相這個官職,而且賦予了丞相很大的權利(地位和權利僅次於皇帝,主要協助皇帝處理政事)。到了明朝,建立明朝,最開始也設定了丞相一直,後經過權臣丞相案件之後,廢除了丞相制度,只對皇帝負責,使得皇帝的權力空前的強化,但是也導致了皇帝工作負擔急劇增加,朱元璋是個勤政皇帝,還能忍受,後面的接班者可沒有這麼勤政,這就勢必需要一個機構來承擔起丞相這個職位責任來,內閣制度就是在這種背景下誕生了。

    明朝開國之初承襲了元朝的官僚體系,在中央設立了三大最高權力機構,分別是:中書省、大都督府、御史臺。中書省是最高行政機構,總理全國政務,領轄六部,長官是被尊為百官之首的左丞相和右丞相。大都督府是最高軍事機構,掌管全國軍隊,既有統兵權,又有調兵權。御史臺是最高監察機構,負責糾察、彈劾官員、肅正綱紀。這三大最高權力機構及其下屬單位包攬了全國上下的大小事務,作為皇帝的朱元璋只要用人得當,協調好這三大機構的關係,基本就可以讓國家順暢的執行下去了。

    可是,朱元璋是位疑心極重的皇帝。他對大臣非常刻薄,又因此認為大臣們必然對他心懷不滿。於是,他經常對大臣們進行敲打,臣下們一旦犯錯,能重罰的絕不選擇從輕發落。朱元璋在位31年,期間被處死的官員及其家屬數以十萬計,其中多數都是冤假錯案。

    洪武十三年(1380年),朱元璋懷疑左丞相胡惟庸圖謀不軌,於是下令將胡惟庸株連九族。由於朱元璋早就不滿大權旁落,於是他便以“”為契機,撤銷了中書省、大都督府、御史臺這三大最高權力機構,由自己主持國家的行政、軍事、監察大權。可這樣一來,原本一群人乾的事情,現在全部要朱元璋一個人來幹,他自然就忙得不可開交了。朱元璋是中國歷史上著名的“勞模皇帝”,但這種堆積如山的工作還是讓他感覺有點力不從心。為了能提高效率,朱元璋於洪武十五年(1382年)從召集了一批低品級官員到身邊幫他處理政務文案。這些官員被分配到皇宮中的六座大殿裡幫助皇帝處理文案工作,他們的職務和他們的工作場所相對應,分別是:華蓋殿大學士、武英殿大學士、文淵閣大學士、東閣大學士、文華殿大學士、謹身殿大學士,這便是內閣大學士的雛形。不過,此時的大學士和明朝後來的大學士還有天壤之別。這些大學士當時僅僅是正五品的中層官員,工作性質類似於現代的秘書,並不掌握實權。

    朱元璋死後,燕王透過“”成功奪取了皇位,是為永樂皇帝(在位時間1402年至1424年)。雖然也算得上一代雄主,但他無法做到像他父親朱元璋那樣整日埋頭處理國事,於是他便設立了一個新機構:內閣。內閣成員全部由大學士擔任,他們的權力比洪武朝時期大了許多,可以向皇帝提出建議,並接受皇帝單獨指派的任務,但此時的內閣仍算不上權力機構。

    1424年,當洪熙皇帝登基後,內閣大學士開始成為朝廷最高等級的實職官員,享有崇高的頭銜和豐厚的俸祿。在很多時候,內閣大學士還兼任六部尚書,他們在禮儀上也優先於其他文官,同僚們尊稱其為“閣老”。與此同時,皇帝授予內閣票擬的權力,所謂“票擬”就是將全國各地送來的奏章,在送呈皇帝批示以前,由內閣大學士“用小票墨書”把批閱建議寫在紙上並貼到奏章對面供皇帝參考。在很多時候,這些建議往往成了皇帝的最終決定。自此,內閣就成為了大明王朝權力的中樞機構。

    明朝內閣制度的形成跟作用是什麼?明朝內閣制度的形成跟作用是什麼

    內閣制度的作用:到了明朝中期以後內閣權利不斷增強,六部之權匯聚於內閣,提高了中央政府的行政效率;明朝中後期皇帝大都懈於政事,不理朝政,而有了內閣制度的,使的整個國家機器照常健康的執行,使得整個國家不再過意依賴皇帝;還利於限制皇權,讓皇帝不能胡作非為,破壞國家正常執行。

    就內閣制度本身來說,其本身並沒有明確的許可權範圍,一切得看皇帝。遇到不喜歡理政的皇帝,比如說隆慶,那麼內閣的權利自然就大了,遇到權利抓得緊的皇帝,比如說崇禎,在崇禎在位的十七年間,內閣首輔就換了十多個,基本上內閣就相當於一個擺設。所以,這種極其不穩定的權利,使內閣只能是一個“非法的”顧問機構。

  • 16 # 天晴愛睡覺

    明朝的內閣制度在當時而言是非常先進的!

    因為內閣實際上就是皇帝的諮詢機構,負責就事情給皇帝提出解決意見,可以幫助皇帝掌握權力,而且相比較丞相制度,皇帝的權力受到的束縛更少!

    解放了皇帝的雙手,讓皇帝能放開手腳大幹!

  • 17 # 伴君讀史

    明朝內閣是皇帝諮政機構,有時皇帝需要親征等原因,把權力交付給一些大學士掌管,逐漸形成了行政中樞!但內閣制度並不是先進制度。太祖皇帝廢除宰相後,不願拿出些權力,分給內閣,內閣也沒有地位,沒權力,沒形成中央一級行政機構,只相當秘書工作,處理個檔案啥的。所謂聖旨,是司禮太監,紀錄下來,在交給內閣大學土,潤色一下,批改擬成紹諭,最後皇帝審批!內閣大臣是些大學士,從翰林院選撥過來,沒有從政經驗,不像地方官員,不瞭解國家時政,所以他們沒有什麼建樹,地位高低,只能憑藉皇帝採用他票擬寫得好壞,怎樣把地方上來的奏章以文字樣式再寫給皇帝!閃閣制度下,內閣和太監互相爭鬥,內閣對宦宮干政制衡,但是沒有鬥過太監,明朝是太監禍亂最厲害的朝代!明朝時內閣大臣和是同樣言宮六部官員是互相矛盾,六部想脫離,內閣控制,他們兩種職位,職位不清,工作上彼此失調,影響了行政效率!

    所以內閣制度只會加速明朝政治腐敗!不是先進制度!

  • 18 # 開心無窮大

    明代內閣設立是因為明成祖由於多次親征,無法親自處理國政,且國事繁多,因此募賢才輔佐國事,幫助皇帝分擔壓力,是皇帝的一個諮詢機構和秘書機構。

    明代內閣的性質是隨著時間由皇帝的顧問、秘書機構向政府領導機構逐漸過渡的.明太祖廢除宰相.起初,內閣大學士只具有顧問身份,皇帝為最終決定的權力,而大學士很少有參決的機會.到明仁宗、明宣宗時期,大學士均因有太子經師的恩情,而得以累加至太子三孤身份,地位日益受尊崇.宣宗時期,朝廷事無大小,宣宗均悉數諮詢大學士楊士奇的看法而決定.雖然吏部尚書蹇義、戶部尚書夏原吉召見時得以參與各部事宜,然而其還遠不如楊士奇等內閣成員得以親自接見.自此,內閣的權力日益增大,到明世宗中葉,夏言、嚴嵩等人執掌內閣,地位赫然為真正的宰相,亦可壓制六部.然而,雖然首席內閣大學士(或稱內閣首輔)有票擬的權力,但卻不得不依賴於內部太監送達批紅.首輔大學士的職權如同以往的丞相,但必須與宦官合作,才能執掌大政,如張居正結合馮保.

  • 19 # 民間反詐人士

    首先要明確一點,明內閣制和西方的內閣制不是一回事。

    明朝內閣制本質還是封建制度下的一種政府運作模式,西方內閣制是資本主義政體制度。

    廢丞相,設大學士

    朱元璋在胡惟庸案後,廢除了中書省和宰相,把中書省的權力歸於六部,之後設定大學士輔政。後來又設定了文華殿大學士,輔導太子,他們的主要權力只是顧問。這便是內閣的雛形。

    建立內閣制

    明成祖朱棣即位後,派解縉、胡廣、楊榮等入文淵閣,參與政務,稱為內閣,內閣制度正式建立。但此時的內閣只是秘書,還不是權力機構。

    職權上升

    內閣成為權力機構,有一個比較長期的發展過程。

    永樂中後期,朱棣一次次御駕親征,朝堂政務誰來處理?在這種情況下,內閣的職權逐漸增加,最後監管六部,成為最高顧問和決策機構。

    朱瞻基時期,內閣形成更加完善的政務流程:全國的奏章,都由通政使司彙總,司禮監呈報給皇帝,然後交到內閣,內閣草擬處理建議,再由司禮監把建議報請皇帝批准,最後由六科校對下發。

    此後,內閣的職權逐漸加重,到了嘉靖時期,嚴嵩專擅朝政二十多年,內閣幾乎同和以前的宰相一樣了。

    頂峰

    到了萬曆早期,內閣職權達到巔峰;但可悲的是,達到巔峰不是因為這一制度有多麼先進,而是因為張居正這個人。

    內閣最終形成的運作方式是:

    內閣大臣的建議是寫在一張紙上,貼在奏章上面,這叫做“票擬”。皇帝用紅字做批示,稱為“批紅”。一般情況下,皇帝僅僅批寫幾本,其它大多數的“批紅”由司禮監的太監按照皇帝的意思代筆。內閣根據“批紅”再去執行。

    張居正為什麼能夠“大權獨攬”呢?

    第一,他是萬曆的老師,而且當時萬曆年幼;第二,他和司禮監馮寶關係好,能影響“批紅”;第三,萬曆生母李太后信任張居正,將軍政大事交由張居正主持。這樣一來,張居正把建議權、決策權和執行權三權集於一身,也把內閣的職權推到了頂峰。

    但是,這一切都是因“人治”而形成的,萬曆成年掌權後,內閣職權也沒有了張居正時期的風光。

    明內閣制,歸根到底是皇權與相權鬥爭的產物。

    朱元璋限制相權,廢宰相,加強皇權;但朝政繁雜,帝王必須依賴朝臣處理政務,因此朱棣設立相應的辦事機構;而這一機構逐漸發展成為類宰相的機構,這樣相權又得到一定程度的回覆。

    但對於皇權來說,相權是一人行使,內閣職權是集體行使(內閣大臣之間也有矛盾),更有司禮監的限制,顯然內閣更有利於加強皇權。

    總之,對於加強封建皇權而言,內閣制是先進的;對於政府穩定執行,內閣制也是先進的,明朝多為皇帝長期不上朝,政府仍能運作便是明證。

  • 20 # 人類文明史鑑

    說到這個問題,首先我們來了解一下內閣制度。內閣制度誕生在明朝,產生的背景是什麼呢?是當時明朝沒有宰相所有的政務都是皇帝一個人處理,而皇帝精力有限,所以這個時候便成立了內閣。所以內閣制度的產生,是君主專制下的產物,處理政務的人都是皇帝身邊的宦官。保證了君權的高度集中,不在有相權和君權的相互抗衡。

    那麼內閣制度真的很先進嗎?我個人覺得並沒有。首先內閣制度的產生,使大量的權力集中到宦官身上,到後期明朝宦官亂證的局面由此埋下禍根。所以我個人覺得內閣制度根本不先進,只是君主專制高度集中下的畸形產物。

    所以你發現明朝所有的權力機構不僅僅內閣是宦官,東廠西廠也是宦官,所以明朝很多宦官因此產生了狼子野心。造成政局紊亂,對明朝長遠的發展並沒有起到促進作用,反而使明朝政治衰敗,所以沒有先進性。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騎電動車的你們都買頭盔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