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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新招了一些工人,考慮到剛來有個適應過程就答應月薪兩月後再做計件。大家都同意。現在都兩個多月了,把手上的產品也處理的差不多了就提出計件工資。一套餐桌椅賣7500。木工師傅要求他一個人單獨計件,報價要4000。不含開料。肯定談不攏。然後師傅居然下班後就回他老家了不來上班了。第三天電話要求結工資不做了。小廠不比大廠一個蘿蔔一個坑,走了這攤就沒人能接手。第四天他帶的徒弟也提前不做了。如果全廠都是他帶來的,是不是廠都該倒閉了。第四天也就是昨天,他徒弟提出走,我就罵了他徒弟說他們沒職業道德,落井下石。要走就要按廠裡的規矩走。而不是他想走就走。頭條的朋友們你們是怎麼處理這方面的事情的?請多多指教! 下圖最後一個什麼紅茶就是他師傅。第二圖就是工人說我。在我的廠不按我規矩來難道按你說的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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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西北小多多

    我認為很好處理,直接讓人家走就好,心不在你這裡留是留不住的,每個人都有選擇的權利,不可剝奪。你想辦法招聘更好的工人才是王道。

  • 2 # Vian080813

    第一:招聘的時候協商好條件,簽好勞動合同,把約定的條款全部寫上,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二:他這種屬於自離,你們有權保持追究損失的權利。

    第三:貴單位在風險防控和員工入職培訓上還要加強。

    第四:入職做的好,離職就是個程式,不然後面事情扯起來沒完!

  • 3 # 荒野人生

    直接結工資讓他走人,很簡單的事,搞這麼複雜幹嘛呢!前幾天我也找了一個水電師傅來給我幹活,第一天他來了,他幹活的速度我覺得我能頂兩個他,第二天他說他老婆病了要去醫院檢查,第三天我說把最難搞得任務交給他搞,他滿口答應,結果乾了幾分鐘,他就跑過來說我人不舒服,要去看醫生,我說你去吧!又過了一會兒他就給我發信息說讓我給他發兩百紅包,我當時就給他發了三百,說你不用來了,我另外找人了!

  • 4 # 常德農村老樊

    合同糾紛:需要按照合同約定處理,違約的可按照下列規定處理,協商不成,可訴訟處理。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 ,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一百零八條 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 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工資是要發的但是違約的人要扣違約金。

  • 5 # 玉見珠寶之翡翠

    1.這種情況就結工資讓人走,畢竟前兩個月實實在在做事了。

    2.以後員工入職要籤合同,有什麼事按合同上來。

  • 6 # 陳八一

    其實像這樣的員工你也不用問大家了,上班不是逛菜市場,那有想來就來想走就走,你要讓他知道錢沒有那麼好賺,

  • 7 # 一隻90後笨小孩

    一個企業如果出現了員工成批成批的來來走走,只能說企業待遇,制度有著很嚴重的不足和缺陷。試問之,為什麼大型國企,央企亦或是事業單位等相對人員流動少呢。說實話,在工作中最起碼有相對的利好對工人,比如說穩定的收入,或者是有為員工家庭孩子考慮的便利條件等等,誠如我們每個人都在社會生活,每個人都想創造價值,同樣每個人也要照顧家庭,說實話這都是個雙向選擇!

  • 8 # 尚觀3

    我的回答就是:直接告訴他,去財務那裡結算一下,明天就不用來了。

    想來就來,想走就走,這明明是“大爺”嘛。如果您還要繼續留他,害了他,也坑了公司,而且還會影響其他同事的工作積極性。

    他這種情況已經說明他根本沒把工作放在眼裡,他再牛,公司有公司的規章制度,沒有規矩不成方圓,不能因為他這樣而讓公司的制度成為擺設。

    能想來就來,想走就走的人,除非老闆給他開了綠燈,業績突出,但這畢竟了了無幾。再說了,業績再突出,能力再牛X也得顧全大局不是。

    總之,混日子的人堅決不能要,除非您的公司是慈善機構或是養老院。

  • 9 # 石榴姐聊創業

    像這些新來的工人應該提前給他們約定一個制度,比如說既然來了就要滿三個月試用,工資只能結算百分之50,另外百分之50三個月以後再付,特別是技術性強的工種,一定要提前約定,這樣就可以防止以後他們說走就想走的問題了。

  • 10 # 商用軍用民用

    一個企業如果出現了員工成批招人,成批的走人,只能說企業待遇,制度有著很嚴重的不足和缺陷。試問,為什麼一個正常的企業單位相對人員流動少呢。說實話,在工作中最起碼有相對的利好對工人,比如說穩定的收入,或者是有為員工家庭孩子考慮的便利條件等等,誠如我們每個人都在社會生活,每個人都想創造價值,同樣每個人也要照顧家庭,說實話這都是個雙向選擇!

    如果為了防止個別員工的偷懶行為而一味推行嚴格的管理制度,不斷加大對偷懶行為的懲罰力度,很容易將所有員工都置於不信任的位置上去,從而使那些努力工作的員工產生心理上的壓力和委屈。如果對偷懶行為聽之任之,而不去處理,不僅會降低管理者的威信,而且容易使偷懶行為不斷蔓延,直至真的無法收拾。既然加大懲罰力度,殺雞給猴看不行,聽之任之,不作處理也不行,那麼到底如何應對員工的偷懶問題呢?員工的偷懶問題主要表現為不幹事或幹事效率低下,但並不是所有的員工不幹事或幹事效率低下的現象都是“偷懶”所引起的。一般來說,員工的不幹事或少幹事可能有幾種情況,一是不會幹;二是不敢幹;三是不願幹;四是不能幹;五是幹不了。。你先明確告訴他,他的工作內容及注意事項,不能來硬的,讓他產生逆反心理就更得不償失了,之後再製定一些賞罰制度,督促他的工作,看看他的工作情況,再根據他的問題來制定方案

    像一些新來的工人應該提前給他們約定一個制度,比如說既然來了就要滿三個月試用,工資只能結算百分之50,另外百分之50三個月以後再付,特別是技術性強的工種,一定要提前約定,這樣就可以防止以後他們說走就想走的問題了。

  • 11 # 薇安3973

    應該是你們之間沒有達成一致,協調到雙方都滿意的結婚可能他就不會這樣,人在外打工都有多掙錢的想法,這也是人之常情,他應該是賭氣吧,你對員工好,員工才會死心塌地的跟隨你,人心都是肉長的,好好對待員工,人心齊泰山移,你的生意才會越來越紅火!

  • 12 # 重慶霸道烤活魚8888

    家有家規廠有廠規,在入職單位上班第一天每一位新員工都有一份合同有條約,有個別員工不服從安排,單位在試用期未滿的情況下可以結算工資,解除勞動關係

  • 13 # 精釀大連

    管理是一種學問,說是你的錯也許你不這樣認為。但買個教訓吧!另外,留個馬賽克多好,將來還有相逢一笑的機會。行業很小,世界也不大。

  • 14 # 代駕段鵬

    用不了的人就不想強留,人員流動很正常,時間長了總會遇到合適的人 現在找工作的人大把,但是你也要做個差不多的老闆,打鐵還要自身硬!

  • 15 # 劉家民哥

    這個就是管理制度的問題,任何東西都應該有規矩才能成方圓,用工單位或者務工人員都應該在一開始的時候就把問題溝通好,先小人後君子,有獎就有罰,談好的任何事情都要有相應的約束條件和規則,否則就會出現相互扯皮的問題,你這個就是前期雙方沒有溝通好,再加上招的重要崗位沒有相互制衡的人,一般招人不能招整個團隊,要不後期會架空老闆

  • 16 # 瘦點的胖子

    事出必有因!如果想留住他,找其原因,對症下藥,就解決啦!如果不想留,那就直接開除啦!還有就是想想自己,不是老闆做的事就一定是對的!

  • 17 # 陳大勝

    可以開除,但是要有依據,比如你公司有規章制度,曠工、不服從管理,按照制度解除勞動合同,不然員工會告你非法解除。

  • 18 # 聽肖戰說

    這個問題很簡單,需要有些韜略,如果是工廠的話,把招人這件事放在中介,讓他們給你找人自己省心首先約法三章幹夠多少時間才能結清,如果違背了30%的抽取即使流動人走了,也少開了工資,這樣一來,你也不會有所損失,人才可以培養,但這種流動性特別大的也是沒有辦法的辦法

  • 19 # 拍不開的核桃

    籤合同了,就按合同裡,試用期裡可提出辭職,馬上走馬上結工資,

    不在試用期了,一般要提前提出辭職,提前半個月還是一個月,都是雙方在合同上同意了,簽字畫押了

    所以入職時必須籤勞動合同,勞動合同上白紙黑字,保護雙方利益,甲乙兩方一人一份,就不怕後面有糾紛有理說不清了。

  • 20 # IJustBandit

    我認為,這件事情要從兩個方面來想,1.行業現狀是什麼樣,如果別人也是這樣,或者比這樣還高,那你就不具備競爭優勢。2.你覺得4000高別人開到5000,別人的營銷做得好,賣到了1萬,那他一樣有利潤,那這個問題就不歸咎於工人了,而是你要想辦法解決你的產品銷售問題。3.他就是要的高,你開的比本行業還高,那這樣的員工,你要他何用,老闆也是要學會識人用人的,對於員工來說,此處不留爺,還有留爺處,對於老闆來說,這個地球你要讓他離了誰都能轉。不怕事兒,碰到好的員工多開點工資也要留下來,有了自己的核心,你就方便開展更多的動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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