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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我沒忘記ho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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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大白話說金融
秦推行郡縣制並沒有失敗,從商鞅變法開始,秦推行郡縣制,後期不斷完善,所以,郡縣制已經是秦國的國策,秦統一後也沒有改變,漢建立後 很多東西是繼承了秦制,這裡就包括郡縣制,漢代的郡縣制更加完備,細化,形成了官僚體系,也形成了以職業官僚為主體的官場政治,後世君主,無不是在官場政治與皇權政治之間博弈,秦的失敗在於秦政不得民心,而不是秦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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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涉獵歷史
秦朝郡縣制並沒有失敗,秦朝也不是因為這個原因被滅的。
相反,正因為秦朝郡縣制的成功,讓劉邦等人看到了郡縣制的前景。才讓漢朝採用了郡縣制度。拋棄了完全分封制。
如果非要說秦漢郡縣制的不同的話,那就是秦朝還留著六國的不少王族,這些王族在地方上沒少給秦朝的郡縣制度搗亂。
而漢朝建立的時候,六國王族差不多都沒影了。
而且漢朝實行的是分封和郡縣並立的制度。有功者照樣當諸侯。剩下的國家直接管理。這樣一來可以說完美的做了分封制和郡縣制之間的過度。從而為後來的朝代完全採用郡縣制奠定了基礎。
而秦朝,大概是步子邁的有點大,而且民眾基礎也沒處理好,六國殘餘勢力根深蒂固。
但是秦朝的郡縣制度本身還是成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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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候塞雷的歷史手札
首先要明確一點:秦朝推行郡縣制並沒有失敗。
秦朝的滅亡是多方面的,而推行郡縣制實際上就是為了維護天下的大一統,郡縣制至始至終都沒有失敗過。
當初周朝之所以能維持如此長的時間,恰恰就是分封制的功勞。而周朝為什麼最終迎來滅亡,除了自己不爭氣以外,也有分封制的功勞。
而秦國本就是分封制的直接受益人,作為受益人,他同樣十分清楚分封制的弊端,而且為了維護自己的朝代能夠千秋萬代,他自然不可能選擇分封制,郡縣制無疑是最好的選擇。就像後世趙匡胤陳橋兵變之後,就來了個杯酒釋兵權一樣。
秦國推行郡縣制最大的阻礙,是六國殘餘勢力以及那些迂腐守舊的腐儒們。而後來秦二世胡亥的殘暴統治,激起民變,這些勢力趁機出來作亂,引來了秦末漢初的亂世。
而亂世恰恰是擊垮殘餘守舊勢力最好的時機,透過戰爭,劉邦擊敗了最大的西楚霸王項羽,其他諸侯也紛紛歸附。
後來劉邦疑心病越來越重,誅殺了韓信、英布、臧荼等異姓諸侯王,立下白馬盟約,分封了大批同姓諸侯王,號稱“非劉氏而王,天下共擊之”,這恰恰成功、有力地打擊了那些異性諸侯和六國殘餘勢力,有力加強了中央集權,為郡縣制的推行掃平了道路。
而之後的王朝中,統治者對於中央集權越來越重視,推行郡縣制可以將中下級地方官員的任命權牢牢掌握在統治者手中,因此郡縣制也越來越得到重視,分封制則逐漸走出了我們的視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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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朝採行分封制,周天子垂拱而治,享國悠久,但國勢漸弱,最後竟被諸侯欺凌;秦朝採行郡縣制,君主中央集權,國勢強大,卻因趙高亂政而二世亡國。漢朝的建立者劉邦故而採取了折衷的方法,即“郡縣制”與“分封制”並行,使郡國雜處,以相牽制,但後來還是有“異姓王之亂“與“七國之亂”。
分封制的衰落與郡縣制的興起柳詒徵:“周初千八百國,至春秋之初,僅存百二十四國。春秋諸國,吞併小弱,大抵以其國地為縣。因滅國而特置縣,因置縣而特命官,封建之制遂漸變為郡縣之制。”
分封制在中國由來已久,據《史記》等古籍的記載,早在上古的黃帝時代就有“諸侯鹹來賓從”、“諸侯鹹尊軒轅為天子”、黃帝“置左右大監,監於萬國”;《尚書·禹貢》又記載夏禹舉行“分茅裂土”的儀式,分賜土地給諸侯;商湯滅夏後,曾分封夏朝的後人為杞國、費國、孤竹國等諸侯。及至周朝滅商,封建制度(分封制)達到頂峰,周武王將功臣、親戚、先代貴族封為諸侯,其目的在於“封建親戚以蕃屏周”;周公東征勝利後,又大規模分封諸侯,姬姓宗室出鎮四方。
柳翼謀:“自唐、虞至周皆封建時代,帝王與諸侯分而治之。”
《左傳》僖公二十四年:“周公吊二叔之不鹹,固封建親戚,以藩屏周。”
附圖,周的封國
周王室將廣闊的疆土賜予宗室、功臣、貴族,諸侯則要服從天子的命令、向天子交納貢品、定期朝見天子並帶兵隨天子作戰。周朝透過分封制、宗法制等一些列制度確立了穩固的統治,但這種制度隨著周天子權威的衰落而逐步瓦解,“禮樂征伐自天子出”的局面被“禮樂征伐自諸侯出”取代。
縣的設定始於春秋時期,當時諸侯爭霸戰爭興起,許多小的諸侯國被兼併,各國國君出於政治原因而不願將新兼併的土地賜封於貴族,於是直接派官管理。就這樣,越來越多的“縣”出現在各國的版圖內,如楚國就先後將權國、陳國、蔡國滅掉立縣,晉國亦將大夫的封地劃分出一塊設定為縣以加強中央集權。至戰國時代,這種行政區劃制度逐漸成熟,廣泛用於七國。
郡的設定始見於戰國時期,相比於“縣”,“郡”更側重於國防目的,因此其最初多位於邊疆要地。在周朝時縣大於郡,如《逸周書作雒》載:“千里百縣,縣有四郡”、《左傳》載:“克敵者,上大夫受縣,下大夫受郡”。但郡通常處於軍事要地,郡守擁有更大的權力,新兼併的土地設縣後受到郡的節制,“郡”的地位逐漸高於“縣”
《史記》:“禹為姒姓,其後分封,用國為姓,故有夏后氏、有扈氏、有男氏、斟尋氏、彤城氏、褒氏、費氏、杞氏、繒氏、辛氏、冥氏、斟戈氏。”
《史記》:“宜陽,大縣也,上黨、南陽積之久矣,名曰縣,其實郡也。今王倍數險,行千里攻之,難。”
《史記·匈奴列傳》:“秦有隴西北地上郡,築長城以拒胡”;“魏有河西上郡,以與戎界邊”;“趙武靈王北破林胡樓煩,築長城自代並陰山下,至高闕為塞而置雲中雁門代郡”;“燕亦築長城自造陽至襄平,置上谷漁陽右北平遼西遼東郡”。
附圖,戰國形勢圖
秦朝的郡縣制與漢朝的郡國制”郡縣制“源起於春秋戰國,但將這一制度發揚光大者還要屬秦朝。
秦朝自始皇二十六年(前221年)滅齊,統一全國,隨後秦始皇採納丞相李斯的建議,在全國範圍內取消分封制,廢除諸侯;行政區域管理上推行單一的郡縣制,分天下為36郡,郡下設縣,郡、縣二級制正式確立。公元前209年,秦末民變爆發,秦朝在農民起義與六國後人的反抗浪潮中滅亡。從今天的觀點來看,秦朝滅亡的原因是相當複雜的,但秦帝國中央朝廷孤立無援是一個相當重要的因素,至少劉邦在一定程度上是這麼認為的。
附圖,秦朝行政區劃圖
鑑於秦朝二世而亡的教訓,漢高祖劉邦在繼續推行郡縣制的同時又保留了一部分封國,大者為王,小者為侯,即“郡國並行制”。這些諸侯中最主要的有七人:即(原齊王)楚王韓信、梁王彭越、淮南王英布,趙王張耳、燕王臧荼(後為盧綰)、長沙王吳芮、韓王信。劉邦隨後透過各種途徑除去了韓信、英布等大部分異姓王,改以宗室分封為諸侯,但隨著時間的推移,各劉氏諸侯國的勢力又對中央政府構成嚴重威脅。
漢文帝、漢景帝時期,朝廷多次設法削弱諸侯王的勢力,最終爆發“七國之亂”。漢武帝即位後透過“推恩令”等手段削減諸王的轄地,諸王的軍政權力也被剝奪,侯國內高階官員改由中央指派,實際與各郡縣的郡守、縣令無異。
附圖,漢初行政區劃圖
自秦始皇滅六國、秦末民變、楚漢之爭後,原來周朝、戰國七雄的貴族階層消耗殆盡,取而代之的是跟隨劉邦打天下的軍功階層。劉邦消滅異姓王后,與元老軍功階層訂立“白馬之盟”,第一條為“國以永存,施及苗裔”,即維護軍功階層;第二條為“非劉氏而王者,天下共擊之,若無功上所不置而侯者,天下共誅之”,即維護劉氏皇權。這使得漢朝安全度過了最危險的時期,及至文帝、景帝上臺,劉氏諸侯王與軍功階層成為王朝的新阻力,但那是另外一回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