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Club>
某學校老師體罰學生,被解聘,評論區大量支援體罰,老師法律觀念為什麼會這麼差?是不是該給老師們普法了?
28
回覆列表
  • 1 # 我是rock

    好了,為了蹭熱度,自問自答。

    體罰,就是打人了。不管是刑法兒保法治安法,哪條都能管上。尤其是最近爆出,某地老師騷擾,性侵五十多個孩子。給孩子留下永遠的創傷。

    這樣的事情怎麼能再發生呢。情緒不穩定,暴力傾向,這是個很嚴重的問題。孩子逃課,只是違反班級紀律頂多校規,可不是違法犯罪呀啊?罪犯違法犯罪也沒有體罰這一說啊,刑訊逼供屈打成招也是不允許的。

    再說了,不好好聽課,分數沒考好的孩子就不配活了嗎?考0分有什麼關係?所謂無條件的愛,撒點小謊,馬虎一點兒粗心一點兒整點小陰謀詭計,翻翻牆,爬爬樹;頂頂嘴,早早戀,淘淘課這不就是孩子嗎?這不就是青春這不就是成長嗎?誰不是這樣長大的?

    哪吒夠淘氣了吧?魔王轉世天生壞種,他媽也沒說不要他。這是無條件的愛。老師做不到家長那樣有愛,也不要太過分數歧視甚至肉體傷害。不愛學習的孩子多了去了,大多數照樣也可以,也應該平平安安倖幸福福過一生。不應該所有孩子都去爭第一名,走獨木橋頭破血流。普通人也應該也可以慢慢的輕鬆悠閒活下來享受生活。

  • 2 # 不安於現狀的靈魂

    老師體罰學生是不允許的,這已經違反了教師法,同時也違反了教師的職業道德。但這裡你所說的體罰的度是什麼樣的呢?

    現在的學生已經完全不是十年前二十年前的學生啦!但老師大多數還是十年前二十年前的老師,雖然說社會在進步,教育在進步,但一些教學手段與方法還保留著。

    現在的孩子可以說很脆弱。隨著經濟條件逐漸變好,孩子成為了家裡的寶,整個家庭四個老人及父母都圍繞著孩子轉,要什麼給什麼,溺愛著孩子,因此讓現在的孩子變得脆弱,沒有一點承受能力。

    隨時都能在各種媒體上看到教師懲罰體罰學生而家長大鬧學校,或者導致學生跳樓自殺的新聞,而教師被開除或者受到法律制裁。這到底是教育的進步還是悲哀呢?值得我們深思。

    回想我們讀書的時候,請問那位同學沒有被老師懲罰體罰過,同時還不能告訴父母,否則得到的回答輕點是懲罰體罰的好重點是變本加厲。那時我們是多麼的堅強。

    再看看現在的孩子,說不得罵不得,更別說打了(明明自己犯了錯誤還不承認,反而得到的是呵護)。他們現在還小,在家在學校都有父母老師呵護保護著,但到他們進入社會後怎麼辦?

    導致現在的教育怪現象重生。明明學生犯了錯誤而教師不能說不能罵,還感覺是自己犯錯誤,得哄著學生,生怕他們不高興。試問教師不敢管學生,放任學生,那導致的結果是什麼呢?

    這兩年一直在討論要不要把懲戒權還給教師,個人觀點是應該把懲戒權還給教師,但法文應該明確一個度,在什麼樣的度之內才不算是體罰,否則即使把懲戒權還給教師也沒教師敢去做。教師畢竟也是人,有自己的家庭,也要生活。同時教師也要時時刻刻謹記師德師範,以身作則,以身示範,做到為人師表,對那些沒有師德師範的教師絕不姑息。

  • 3 # 看盡風華

    根據教育法和教師法,老師體罰學生是不對的,是違法的,可是,體罰又是中小學校教育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所以,它又在實際教育教學中存在。尤其是小學和初中教育中,對於一部分特別調皮和懶惰的學生,體罰教育還是行之有效的。

  • 4 # 風雲三號2

    八十年代,學生是懼怕老師的,其中重要原因便是老師可以懲戒學生的,家長非常支援,孩子不聽話,老師可以使勁打。現在可不行,孩子都是寶,言語都要注意。有些孩子會威脅老師,再罵我就去跳水庫。大家說,敢批評學生嗎?

  • 5 # 語文天下李

    作為一名老師身份的我,覺得適當的體罰是可以的。

    但是,必須有一個前提,就是以孩子的身心健康為主。

    我贊成適當的體罰,所謂一日為師,終身為父。教不嚴師之惰。從古時候起,戒尺就是老師所專有的工具。必要的懲戒,能起到很好的教育學生的目的。有助於改掉學生身上的壞毛病。幫助他們更好的成長。不至於將來走向社會,危害社會。

    但是,老師必須要有師德,不能教育方法單一,要因材施教,有的孩子適合攻心,有的孩子適合攻身,有的需要雙管齊下。

    不管怎麼樣,我們是要為社會培養德才兼備的人才,至於一定的懲戒,是應該的,但更要有一顆慈悲的心腸,打在他身,疼在我心。恨鐵不成鋼。希望社會能體諒老師,理解老師,給老師一些敢於管教孩子的措施手段,讓學生們知道懂得尊師,懂得做人。當然那些沒有人性,殘暴不仁,師德泯滅的人就另當別論啦。覺得我說的沒有什麼大問題,給個贊鼓勵一下,謝啦!

  • 6 # 閆Sir育言

    對於這個問題,我想簡單的說一下我的想法。

    作為一名教師,會經常遇到孩子調皮搗蛋、不聽話甚至是鬥毆打架,但我還是不贊成體罰。說實話,當老師的哪有不體罰學生的,當然我也不例外,但我相信絕大部分老師的出發點是好的,雖然感情上可以理解,但是這種做法還是不對的。如果是為了洩私憤或報復而對學生體罰,那是絕對不能容忍的,那就是犯法,雖然我不想什麼事都上綱上線,但一個老師最基本的素養、最基本的道德底線還是要有的。

    4月30日,是國際不打小孩日,引起很多網友的關注和稱讚:“希望孩子天天都不捱打。”因為體罰帶來很多傷害,包括生理和心理的:

    一、生理傷害

    1、後腦勺:可能會引起一些呼吸衰竭併發症;

    2、太陽穴:太陽穴遭擊打,可能對視神經發育不利;

    3、擰耳朵:可能會導致鼓膜穿孔;

    4、打屁股:可能造成孩子脊椎損傷。

    二、心理傷害

    有研究發現,在一些於公共場合遭受父母毆打的孩子身上,會有類似PTSD(創傷後應激障礙)的症狀,它主要源於爆發性的傷害,還會在相當程度上誘發其他心理問題,比如極度消沉、拒絕社交、甚至自傷、自殺傾向。

    由此可見,體罰對孩子的身心危害都極大,對待孩子,我們要懂得引導與尊重;對待孩子,我們要耐心指導和引領;對待孩子,我們唯有用愛感化。

    前兩天,我讀到教育家李鎮西的一篇文章,深受啟發。李老師對待頑童的“常規武器”:談心、趣玩、鼓勵和表揚,發現每個孩子身上的閃光點,相信每個孩子都能成為最好的自己!

    在此,分享與大家,希望教育不再有體罰,畢竟,我們也曾經是個孩子!

  • 7 # 輔導員範兒

    你好。簡要回答您。

    一、教師確實不可以體罰學生。但以後會明確體罰和教育懲戒的區別。

    2019年,《關於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的意見》的提出,將保障教師依法享有教育懲戒權。

    如果沒有老師,沒人能教育你的孩子。老師的工資,是黨和國家給的,也不是你給的(特製義務教育。私立學校除外)。

    三、廣東已經明確教師懲戒權了

    《廣東省學校安全條例》中明確,中小學校學生在校園內有用硬物投擲他人、推搡、爭搶、強迫傳抄作業等違反學校安全管理規定行為的,教師應當予以制止和批評,並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採取與其年齡和身心健康相適應的教育懲戒措施。

    綜上,教師懲戒權一定會擁有,這樣才能改掉很多學生的問題。

  • 8 # 追求公平公正良知

    體罰學生被允許是教育部最近出臺的政策,也是輕微的。讓學生知錯就改,包括罰站不超過一節課,檢討,運動式懲罰。不允許打罵和超負荷運動。學生年幼心智不成熟,需要人文關懷。

  • 9 # 李從高358

    國家教育部明文規定,教師不得以任何理由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這是一根紅線,任何教師不得觸碰。如有體罰行為,師德師風一票否決,年度考核不得優秀,情節嚴重的還追求法律責任。

    現如今出現教師想管而又不敢管的局面,個別教師認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有些事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得過且過,最後傷害的還是學生自己。

    最近我們也聽到:教育部正在徵求意見,適度的懲戒有利於學生成長,把懲戒權還給教師。當然了,這個“適度”標準怎樣把握,還有待於進一步科學論證。

    親愛的讀者,你們怎麼看待這件事情呢?不妨發表一下你們的看法。

  • 10 # 英語基本功

    可以懲戒,但應該合情、合理、合法。

    合情:懲戒,是教育中的核武器,主體用來威懾神獸,不可輕易使用,但不放棄使用權力。應該在合適的地點,合適的時間和根據合適的情況。凡事絕對化都是耍流氓。

    合理: 教育孩子不可失去耐心,啟發為主。啟而不發,要靜待時機,多嘗試新的教育手段,要與孩子共情,理解孩子所處的特殊年齡段或心理。懲戒之前要先示警,先於家長達成一致,有了共識才可以按下核武器的按鈕。作為教師,不要做吃力不討好的事情。

    合法:依據教育法,治安行政相關法律,公民人身權利應該得到保護,切不可以愛之名,罔顧法律。

  • 11 # 達達樂學

    今天,司法部發布中小學教師實施教育懲戒規則(徵求意見稿),其中對教師懲戒權作出明確解釋。

    目前社會上普遍的共識是,沒有懲罰機制的教育是難以成功的,但懲罰不代表體罰,而是以適當的懲戒來代替。

    這次意見明確規定了教育懲戒的劃分範圍,分為輕度懲戒和較重懲戒和嚴重懲戒,第六條規定了輕度懲戒的內容:

    (一)點名批評

    (二)責令賠禮道歉、做口頭或者書面檢討

    (三)適當增加運動要求

    (四)不超過一節課堂教學時間的教室內站立或者面壁反省

    (五)暫扣學生用以違反紀律、擾亂秩序或者違規攜帶的物品

    (六)課後留校教導

    (七)學校校規規定的其他適當措施

    學生擾亂課堂或者教學秩序,影響他人或者可能對他人造成傷害的,教師可以採取必要措施,將學生帶離教室或者教學現場,暫時隔離。教師對學生實施前款措施後,應當視情況以適當方式告知學生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以下稱家長),要求家長共同做好對學生的教育工作。

    另外,如果學生違反校規校紀,情節較重或者經現場教育懲戒拒不改正的,教師經學校德育工作負責人同意,可以實施以下教育懲戒措施,並應當通知家長,這是較重懲戒:

    (一)暫停或者限制學生參加課程表以外的遊覽、社會實踐以及其他外出集體活動;

    (二)承擔校內公共服務任務;

    (三)由學校學生德育工作負責人予以訓導;

    (四)在學校設定的專門教育場所隔離反省或者接受專門的校規校紀、行為規則教育;

    (五)要求家長到校陪讀;

    (六)學校校規規定的其他適當措施。

    第八條關於嚴重懲戒的規定是,學生違規違紀、行為失範,屢教不改的,或者嚴重影響教育教學秩序的,或者有欺凌同學、辱罵毆打教師等惡劣情節的,教師應當提請學校採取以下措施進行教育懲戒:

    (一)給予不超過一週的停課或者停學,要求家長帶回配合開展教育;

    (二)由法治副校長或法治輔導員予以訓誡;

    (三)安排專門的教育場所,由專業人員進行輔導、矯治;

    (四)改變教育環境或者限期轉學;

    (五)學校校規規定的其他適當措施。

    對違規違紀情節嚴重,或者經教育懲戒仍不改正的學生,學校可以給與警告、記過、留校察看的紀律處分。對高中階段學生,還可以給予勒令退學或者開除學籍的紀律處分。

    與此同時第十三條規定,教師在實施懲戒權時明令禁止有以下行為:

    (一)以擊打、刺扎等方式,直接造成身體痛苦的體罰行為;

    (二)超過正常限度的罰站、反覆抄寫,強制做不適的動作或者姿勢等間接傷害身體、心理的變相體罰行為;

    (三)辱罵或者以帶有歧視、侮辱的言行貶損等侵犯學生人格尊嚴的行為;

    (四)因個人或少數人違規違紀行為而懲罰全體學生;

    (五)因個人情緒或者好惡,恣意實施或者選擇性實施懲戒;

    (六)其他侵害學生基本權利或者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為。

    近期頻頻有教師因體罰學生被開除的新聞,引發社會熱議,本次意見的第十四條裡,也可以找到相關的規定:

    教師正當實施教育懲戒,因意外或者學生本人因素導致學生身心造成損害的,學校不得據此給予教師處分或者其他不利處理。

    教師違反本規則第十三條,情節輕微的,學校應當予以批評教育;情節嚴重的,應當依法給予處分;對因重大過失導致學生身體傷害的,學校承擔相關賠償等責任後,可以向教師追償。

  • 12 # 教育在人間

    “老師是否可以體罰學生?”一直是一個廣受關注的話題。

    而在現實中,像“某某老師體罰學生被處分”、“某某學生被老師體罰住進醫院”的現象也並不少見,每一次,都是把老師推到風口浪尖。

    老師應不應該體罰學生?

    現在的學生並不適合被老師體罰

    我們會在不少電視劇片段中看到這樣的場景:古時候哪個小孩子要是犯錯或者不好好學習,就會被先生拿戒尺打手心。

    滄海桑田,放到幾千年後的今天,還能適用嗎?答案是肯定不能的。

    一方面,對於現代多數家庭來說,都只有一個孩子,含在嘴裡怕化了,放在手心怕壞了,基本上是寵溺的狀態,一個個寶貝得不行,父母又怎能容許孩子被老師體罰呢?可能孩子還沒什麼反應,父母先著急了;另一方面,孩子本身也比較嬌弱,還沒怎麼樣呢,就覺得受了委屈啊、被傷害啊什麼的。

    筆者所在的鄉鎮公辦學校就曾經有過這樣一件事:一老師體罰了學生,結果那個學生一個電話把家裡所有人都叫來了,孩子爸爸進班就直接給了老師一巴掌。

    所以,在現在的情況下,於情於理或者說為了保護自己,能不體罰就不要體罰學生,多講道理,道理實在講不通,叫家長就好了。

    老師可以擁有懲戒權,但懲戒不等於體罰,要有限度

    前不久,河南焦作沁陽一高三學生被自己的班主任連踹6腳進了醫院。

    據現場學生說,幾個學生攔都攔不住,而起因竟只是該女生在自習課上傳了小紙條。

    這件事情跟體罰、懲戒就有本質上的不同了,嚴格來說,這屬於故意傷害。

    體罰懲戒的意義是在於讓孩子意識到錯誤並能夠改正,事實上,大多數情況下還要以講道理為主,跟暴力不能相提並論,更不能以管教之名產生故意傷害的行為。

    而通常情況下,部分脾氣不好的老師可能根本無法控制自己的情緒,事前正常事後犯病可不能成為傷害學生的理由。

    所以懲戒、體罰可以有,但只能是輕度的,在學生能夠承受的範圍之內。

    說在最後

    其實老師跟學生之間的關係挺微妙的,大多數都會處理的很好,少數處理不好的情況下,有可能毀掉的就是雙方的前途與生活。

    不管體罰也好,懲戒也好,這一切的前提都是限度與合法。

  • 13 # 123王花紡

    根據教育法和教師法,老師體罰學生是不對的,是違法的,可是,體罰又是中小學校教育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所以,它又在實際教育教學中存在。尤其是小學和初中教育中,對於一部分特別調皮和懶惰的學生,體罰教育還是行之有效的。

  • 14 # 一蓑煙雨嘉木

    救救孩子

    程國棟

    有個高三的孩子自殺了,像往常一樣,大家又把矛頭對準了老師,對準了教育。指責者有之,謾罵者有之,痛心者有之,絕望者有之,彷彿每個人都成了正義的化身,彷彿每個人都代表了正確的方向,彷彿每個人都成了教育的專家。

    作為一名老教育工作者,對於孩子的自殺,我很悲痛,也很遺憾;對於千夫所指,我雖不能橫眉冷眼,但還是有話要說。若說孩子的升學壓力大,有我們那時的壓力大嗎?我們那時考上和考不上天壤之別,考上了,有了城市戶口,端上了鐵飯碗,吃上了公家飯;考不上,什麼都沒了。有的人一年考不上,考兩年;兩年考不上,考三年。有個學生考師範,考了8年才考上,因為他姓朱,人送外號“朱八戒”。考8年,那得需要多麼堅韌的意志啊!那得需要多麼強大的內心啊!和我們比比,現在的孩子是不是太脆弱了?

    家長常常給老師說,老師你一定要嚴格要求孩子,該打就打,該罵就罵;可當孩子受一點委屈,家長就不願意了,胡攪蠻纏,撒潑裝瘋。殊不知,這樣的做法,貌似給孩子爭了口氣,實則在孩子的心裡種下了惡的種子,違紀沒事,有家長撐腰;犯錯沒事,有社會撐腰。長此以往,哪個老師還願意多事呢?睜隻眼不如閉隻眼,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社會上常常要求老師要人性化,要理性化:要救落水兒童,你自己得會游泳;要扶倒地老人,你得用手機拍下影片。我們納悶了,救人時如果三思而後行,人還能救上來嗎?見義勇為的義不就體現在救人的一剎那,只想著落水的兒童、倒地的老人嗎?

    我們那個時候,看的書是《鋼鐵是怎樣煉成的》《鋼鐵戰士吳運鐸》《張海迪的故事》,有點頭疼腦熱,忍一忍,就過去了;現在的孩子,有點小毛病,家長早就掛上吊瓶了,要不就住上院了。我們那個時候,學的榜樣是董存瑞、黃繼光、羅盛教、雷鋒;徐洪剛腸子都出來了,還要追歹徒,那就是我們心目中的英雄;於是,什麼事,我們先想想國家,先想想別人;我們可能不偉大,可能不崇高,但至少我們不齷齪,不卑劣。現在,孩子拿著笤帚去掃地,家長說,對你的學習有幫助嗎?充那個人幹嘛?孩子臉上被挖了一道,家長說,誰打的你,你也去挖他,咱全家找他去。孩子成績下滑了,家長說,你們老師怎麼教的,咱小學還考過前十名呢,不行,找他去?更何況,報紙上全方位的連篇累牘的分析賴寧救火是個失誤,是個事故,致使這樣一位英雄逐漸淡出了人們的視線。更何況,電視上多角度的沒黑沒白的討論著一個大學生跳進糞坑救老人自己卻死了值不值的話題,致使偉大的舉動成了嘲笑的行為。在這樣的大環境下,孩子們骨頭軟了,膽子小了,信仰缺失了,價值觀模糊了;孩子們變得軟弱,自私,麻木,冷漠,無情,殘忍,也就不足為奇了。

    救救我們的孩子吧,救救我們自己吧,救救我們的社會吧!

  • 15 # 巔峰奇緣

    教師體罰學生是不可以的,法律法規對體罰學生都做了明確規定,中小學教師行為規範嚴禁教師體罰學生,將體罰學生做為教師行為底線之一,納入師德師風建設重要內容。

    體罰指對未成年人的一種教育手段,如罰站、罰跪、鞭打、蹲馬步、操場蛙跳、不讓吃飯等。

    1. 體罰必須是懲罰,不為懲罰而實施的,不是體罰,如體育課時跑步熱身、定期段考等。

    2. 體罰必須是訴諸身體,不訴諸身體的懲罰,不是體罰,如語言羞辱、罰款等。

    3.體罰必須是造成身體或心理的痛苦,不造這兩種痛苦的懲罰,不是體罰,較近於犯錯的宣告,如私下罰站兩分鐘。但痛苦之有無,應考量罰則本身的合理性、受罰者的身心狀況、施罰者的執行態度等,例如明知學生腳傷,卻罰他站兩分鐘,是體罰。

    4. 未造成身體痛苦,但造成心理痛苦,又系藉由控制身體而行之者,是體罰,如強迫學生當眾罰站兩分鐘等。

    5. 身體上的“痛苦”不以“痛楚”為限,所有生理感官上的不舒適均是,如以強迫憋尿、強行搔癢、強迫看色情片、強吻等處罰,都是體罰。

    在具體實施過程中,應當合理區別教師懲戒和體罰的關係,不能因為不能體罰就縮手縮腳,教師不敢管,不能管,助長社會歪風邪氣。

    2019年8月,教育部基礎教育司司長呂玉剛在教育部新聞通氣會上表示,明確教師懲戒權,一是解決當前教師不敢管、不願管的問題,按照我國《教育法》《教師法》的有關規定,教師有責任、有義務對學生進行管理教育;二是解決不善管、不當管的問題,以前也出現過一些教育不當、過度懲戒的現象,此次明確教師懲戒權可以讓老師、家長都有把“尺子”去判斷,避免造成家校矛盾等問題。

    教育學生是教師的權利和義務,也是教師的工作職責。教師要掌握好懲戒的度,以教育學生為目的,不過度越界使用懲戒權利,同時也是維護自身利益。同時,家長、社會也要尊重教師,不能刻意誇大事實,謠言生事,一個家長的不良行為危害的是一個時代的孩子。學生是國家的未來,需要全體參與學生的教育,社會賦予教師懲戒,也要監督教師的教育教學行為,監督不能是束縛,共同促進社會進步。

  • 16 # 天馬行空128039981

    不能允許。體罰學生既是對學生的摧殘行為,既違犯教育法,也違背教師的職業道德理念。但適當的懲戒對於那些調皮、懶惰的學生是行之有效的,能嚴厲地訓斥教育學生不守紀守規好逸惡勞的懶惰不作為的陋性。

    為了更好培養和教育後一代人,教育高層有必要制定懲戒的學紀之規,並有力度地維護其懲戒的合理性,提高家長的認識層次,切不可把懲戒與體罰混合一談。中國的教育如果不制定懲戒的校規來從嚴教育學生,教育的效果業績是難以達到社會所企盼的未來,少年強則國家強的希望是難以預期實現的。

  • 17 # 遒賢

    堅決不能體罰學生

    學生是祖國的花朵,教師怎麼能體罰學生呢?

    《義務教育法》《教師法》都嚴禁教師體罰學生,這是一條師德師風紅線。

    現在教育部提出可以適度懲戒學生,因為跪著的教師教不出站著的學生!

    但是體罰與懲戒又該如何區分呢?又有哪些具體標準可供教師參考呢?請教育部準確給個檔案擬定出懲戒的具體標準,以供教師參考。

    現在教師上班真是戰戰兢兢,如履薄冰。稍有不慎即被學生家長舉報體罰學生,如,三天前佈置的背誦課文,今天檢查有學生不會背誦。教師讓學生背會了再回家,家長去教育局舉報老師體罰學生……

    家長的不當行為和大眾媒體的輿論誤導,導致現在教師不敢管學生,學生越來越囂張……

    造成當下的部分教師不敢管學生,明哲保身。

    這也是社會的悲哀!

  • 18 # 張鐵軍158

    這是一個考驗智慧的問題。

    體罰之於兒童,是傷害;之於人民教師而言,是招災惹禍。

    “體罰”顯然違法,違法《未成年人保護法》。

    人民教師焉能違法?

    用違法的手段焉能培養出品德高尚的人?

    除了體罰,就不會管孩子的老師,是無能,是誤會了教育。

    馴獸師才用體罰來實施教育。

    成功的教育跟體罰毫無關係。

    孔子、陶行知、沙利文都不是用體罰贏得的成就和聲譽。

  • 19 # 遊離的一絲甜

    當今社會在很多科學教育中是不允許體罰孩子的,個人認為老師體罰學生是可行的,但是一定要注重輕重,我相信很多老師,會體罰孩子,主要是因為孩子他真的過於調皮,或者是做了一些傷害到自身的一個情況,老師才會去體罰他,老師肯定不會無緣無故去體罰一個又老實又乖巧的小孩子吧,如果會,那這位老師他肯定是變態了,也不適合這個崗位。而且孩子在抗壓受挫能力中,也許對他在社會上也有很大的好處,因為平時在家就已經有很多人寵著他,然後讓他都失去了很多抗壓的能力,現在的社會又如此的殘酷,所以說在於學校體罰一下也沒有什麼大不了的,只要不傷筋動骨就好了。

  • 20 # 山莊閒客19548

    教育部門規定是不許可的!作為老師體罰學生未必有好的效果!我想。作為老師。一定要放下架子!和同學們多交流。廣交朋友!摸清你的學生的想法。並和家長溝通!循序漸進的開導幫助!孩子會有很大的進步的!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創作一部優秀的電影誰佔最重要的位置?導演?主演?編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