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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讀史得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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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九井散人
因此我認為,清末君主立憲的流產,可以從以下幾點分析。
第一,革命派和立憲派搞破壞。
革命派是反清反皇權立場的,不論清朝廷做什麼嘗試,統統以武力推翻之。就在清廷宣佈預備立憲之後的兩年內,革命派已經在中國南部掀起了一個武裝反清的小高潮。
清末的政局已到了非改不行的地步,而廣大的官僚、地主、紳商是不會接受動盪劇烈的革命的,他們對於更為溫和的君主立憲,可謂是歡欣鼓舞。可是,立憲派對君主立憲的程序催促甚急。1908年8月,清廷宣佈預備立憲以9年為限。立憲派不答應,於1910年多次組織請願活動,要求速開國會。他們提出的要求屢屢得不到滿足。而等到真的議會制來了後發現所謂的議會又變成滿族貴族議會,於是也就對朝廷失去了信心,等到當年10月辛亥起義,也就一窩蜂佔到了革命派一邊。
第二,滿清皇室自己作死,堅決不肯不放棄皇權。
1908年8月27日,清廷頒佈立憲的重要檔案——《欽定憲法大綱》。這一憲法檔案有其進步性,比如規定了臣民的權利,言論自由、結社自由、財產權等不受侵犯。
但在最關鍵的“君權”部分,解散議會之權、用人之權、軍權、司法權、外交權等等,全部繫於皇帝一人之手,議會完全就是一橡皮圖章。 這無疑是一次君權的憲法化,也是君權的一次強化。
第三,從根本上說,中國沒有真正意義上的長期“虛君”狀態的傳統,缺乏搞成君主立憲的政治環境。
中國2000多年的帝制歷史上,皇帝代表了至高無上的權力。臣民之所以尊重皇帝,是因為皇帝操持著生殺大權。一旦皇帝的大權被分解或者旁落,這個皇帝就面臨著性命之憂。
別說外姓人來搶寶座了,就是宮廷內弟殺兄、子弒父的血案,在中國歷史上不也是所在多有?所以,中國古代的皇帝不能不把權力盡可能集中在自己手中,絕不肯當一位名義上的君主。
可以說,由於強大的傳統,君主立憲制的制度並不適合中國,因此君主立憲註定是失敗的,也不存在清朝採用君主立憲制,可以晚死幾年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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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光緒皇帝在戊戌變法中,展現了自己激進的改革主張
1875年初,慈禧的兒子同治帝因患天花和梅毒去世,年僅19歲。咸豐僅此一子,於是慈禧立自己親妹妹的兒子載湉即位,即光緒帝。慈禧繼續垂簾聽政,到1889年光緒帝大婚時,慈禧才歸政光緒,但光緒親政的好景不長,1898年慈禧發動戊戌政變,光緒帝被囚禁於瀛臺,慈禧到臺前訓政,滿打滿算,光緒親政不足十年時間。
弔詭的是,光緒一生的高光和至黯時刻都發生在1898年。1898年是農曆戊戌年,在這一年的6月21日,光緒帝釋出“明定國是詔”,強力拉開維新變法序幕。其改革力度很大。比如政治方面:裁撤詹事府、通政司、光祿寺等衙門;鼓勵創辦報紙,提倡上書言事;鼓勵旗人自謀生計,取消依靠國家供養的特權。經濟方面:保護和獎勵工商業,改革財政制度。
但概括而言,新政涉及的範圍還涉及文化教育和軍事方面的改革,雖然廣泛,但並未提及立憲政體,康有為也主張對國會、議院等不可操之過急。但是光緒帝在維新變法中,希望透過新政分享政權,救亡圖存,發展資本主義。光緒大刀闊斧的改革措施,雖然朝廷中支援的人不多,但充分獲得了列強的好感。光緒勠力推動維新的時刻,是他人生中最後的高光時刻。
但這些改革大多還未開始實施,就胎死腹中。因為慈禧在1898年發動了戊戌政變。“戊戌六君子”被殺,康有為出逃,光緒的命運也迎來了轉折,他被囚禁於瀛臺,一直到駕崩,都未能翻身。想想,光緒也是命苦啊。抱負不得施展,其不抱恨而歿?
1908年11月中旬,自知病將不起的慈禧太后派人用砒霜毒死了光緒皇帝。光緒中砒霜而死,已經被科學實驗所證實。而下令毒死光緒之人,只能是慈禧太后,否則誰敢擔弒君之名呢?
二、如果光緒皇帝不被慈禧害死,清廷會在君主立憲的道路上闊步前進1901年清末新政開啟後,立憲已經成為潮流,清廷當時面臨兩種選擇,要麼自己實行君主立憲,要麼就被革命黨推翻,後者實行民主共和。這對清廷而言,相當於別無選擇,不管怎樣不捨,都必須透過立憲分享權力,來保住帝位不失。清朝實行君主立憲制,只有速度快慢問題,而不是實不實行的問題。
1904年日俄戰爭中,日本的勝利,給了清朝上下很大的刺激。立憲派認為,日本竟然能戰勝俄國,贏在體制——日本是立憲政體,而俄國是專制。他們認為,中國只要立憲,便可以像日本一樣轉弱為強。1904年駐法國公使孫寶琦率先上疏,請求清朝立憲,發出先聲。1905年,清朝8位總督中,有5位奏請立憲。
在這樣的背景下,清朝開啟了君主立憲之路。1905年7月,派遣五大臣出洋考察政治;1906年9月1日,這是一個特別的日子,清朝在這一天頒佈了仿行憲政的上諭,指出:
時至今日,唯有及時詳晰甄核,仿行憲政,大權統於朝廷,庶政公諸輿論,以立國家萬年有基之道。這一上諭規定,從改革官制入手,逐步釐定法律等,清政府由此進入了預備立憲時期,由封建專制政體向資產階級民主政治過渡。
有些人動輒說這是假立憲,但是我們要以事實來說話。以事實而言,清末君主立憲的步子邁得不可謂不大。1906年之後,清廷的立憲腳步不斷加快。1907年10月,清政府諭令各省督撫設立諮議局;1908年9月,清政府頒佈《欽定憲法大綱》,宣佈“預備立憲”以9年為期。
光緒皇帝於1908年11月駕崩。我們來看看,其後發生的事:1909年10月,除了新疆,其他各省都成立諮議局,在不少省份,有革命黨當選為議員; 1910年清政府正式成立資政院。光緒皇帝不在了,清政府的立憲運動一直在按部就班地推進。諮議局和資政院的設立,建立了議院制度的雛形,是對專制制度的歷史性突破,立憲派利用這兩個機構,以國民代表自居,積極參政議政。
我大膽假設,如果光緒皇帝沒有在1908年去世,傾向改革的他,只會使立憲的步伐更大。也不會有1909年後,立憲派組織開展的國會請願運動,更不會有1911年5月的皇族內閣出臺。皇族內閣的成立,讓眾多立憲派灰心失望,倒向革命陣營。
前面說了,1906年清廷頒佈的上諭中,預備立憲以9年為期,那麼,在1915年,清朝就要兌現承諾實行憲政了。
結論如果光緒沒有那麼早駕崩,清朝能否實現君主立憲,能否再撐幾年?我的答案是,清朝完全能夠實現君主立憲,那麼以後的歷史都可能被改寫。但可惜,傾向改革的光緒皇帝死於1908年,朝中主政的監國攝政王載灃性格軟弱,無力控制親貴集權,終於使得清朝在武昌起義後不久滅亡。
如果那時光緒尚在世,那必定是另一番景象。慈禧死後,後黨成員不得不支援光緒帝,光緒帝在戊戌變法中,已經表現出了銳意革新的魄力,他必定會加快君主立憲速度,以與民主共和思潮對抗,如果真是這樣,革命黨的主張在思想市場可能會被擠壓。光緒會帶領清朝大步走向君主立憲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