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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半瘋n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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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雨汐29059346
司馬遷在《商君列傳》前半部分記載了商鞅變法的功績之後,隨即用了四招來抵消讀者對商鞅的崇敬,並引導讀者對商鞅厭惡。可見百姓的厭惡商鞅,來自《史記》誣陷商鞅。司馬遷討厭商鞅,在他的《商君列傳.太史公曰》中體現。這厭惡可能源於漢代“獨尊儒術”,也可能是對商鞅變法的誤解,還有一個原因是躲避當時統治者的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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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煙雨踏秋殤
太史公曰:商君,其天資刻薄人也。跡其欲幹孝公以帝王術,挾持浮說,非其質矣。且所因由嬖臣,及得用,刑公子虔,欺魏將昂,不師趙良之言,亦足發明商君之少恩矣。餘嘗讀商君開塞耕戰書,與其人行事相類。卒受惡名於秦,有以也夫!
白話譯文:
太史公說:商君,他的天性就是個殘忍少恩的人,考察他當初用帝王之道遊說孝公,憑藉著虛飾浮說,不是他自身的資質。再說憑靠著國君寵臣太監的推薦,等到被任用,就刑罰公子虔,欺騙魏將公子昂,不聽趙良的規勸,足以證明商君殘忍少恩了。
在這篇列傳裡,主要記述了商鞅事秦變法革新、功過得失以及卒受惡名於秦的史實,傾注了太史公對其刻薄少恩所持的批評態度。
然而,商鞅變法卻是我國曆史上成功的一例。孝公當政,已進入七雄爭霸的戰國時期,周室衰微,諸侯相互攻伐,鬥爭異常激烈,誰想立於不敗之地,誰就得尋求自強的途徑。
記述變法的矛盾衝突是本文一大特點。變法未行,就遭到守舊派的公然反對。商鞅與甘龍、杜摯面對面的鬥爭,變法實行,眾皆譁然。商鞅卻立木懸賞,取信於民;刑太子師,以肅其法。
變法十年,國家日益強盛。率師包圍安邑,俘魏公子昂,迫使魏國割地遷都,亦是變法極富成效的佐證。他悲劇的結局乃是與守舊派鬥爭的延續。與趙良一席談話,其禍已萌,但商鞅終未採納趙良言,受制於自己的變法,作繭自縛,以至車裂族滅,並非偶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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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連環畫和小人書
太史公曰:商君,其天資刻薄人也。跡其欲幹孝公以帝王術,挾持浮說,非其質矣。且所因由嬖臣,及得用,刑公子虔,欺魏將昂,不師趙良之言,亦足發明商君之少恩矣。餘嘗讀商君開塞耕戰書,與其人行事相類。卒受惡名於秦,有以也夫!
白話譯文:
太史公說:商君,他的天性就是個殘忍少恩的人,考察他當初用帝王之道遊說孝公,憑藉著虛飾浮說,不是他自身的資質。再說憑靠著國君寵臣太監的推薦,等到被任用,就刑罰公子虔,欺騙魏將公子昂,不聽趙良的規勸,足以證明商君殘忍少恩了。
中國歷史上的數次變法,變法者都沒有什麼好的下場,因為變法勢必觸動某些利益集團,而且是舊勢力集團,掌權者。
商鞅變法,讓秦國成為戰國七雄的強者,讓大秦帝國走向了崛起之路。商鞅立木為信,遷都咸陽,懲罰太子師傅,立下絕對權威。
變法十年,國家日益強盛。率師包圍安邑,俘魏公子昂,迫使魏國割地遷都。然而就是這樣的強人,卻在秦君更迭之後,慘遭五牛分屍,悲慘落局。
再看宋代的王安石變法,清代的戊戌變法,都因為掌權者的失勢,以失敗告終。
歷史都是後人評價的,無論司馬遷對商鞅的評價如何,後人也有自己的看法,仁者見仁智者見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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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一老沈一
《史記》裡,有《商君列傳》,說明司馬遷還是很看重商鞅的。至於太史公對商鞅的直接評價嘛,好像又不是很高,說他是個天性刻薄之人,最後落了個謀反的罪名。
但實際上,司馬遷大概對待商鞅,包括他的變法,是一種很矛盾的心情。
史遷留於後世的,除了《史記》,還有一篇著名的《報任安書》,裡面說了很多“掏心窩子”的話——包括一生之志向、慘痛之經歷、心路之歷程、忍辱之不屈,等等。
從《報任安書》裡,可以看出,司馬遷是把“究天人之際,通古今之變,成一家之言”,作為自己寫作《史記》——這是隋代才有的名字,作者自己定名為《太史公書》——的最終目標。
所以,班固曾引劉向和揚雄的話稱讚司馬遷是“良史之才”,說《史記》是“善序事理,辨而不華,質而不俚,其文直,其事核,不虛美,不隱惡,故謂之實錄。”這是極高的評價了。如果用一句現代的話概括,就是司馬遷的《史記》客觀、真實。
在對商鞅的記載上,司馬遷無疑同樣遵循的是這樣的原則。
相關的記載,體現出司馬遷對商鞅的重視。第一,《秦本紀》,記載孝公之前的歷代秦王基本一筆帶過,而對孝公,卻突然多用了許多筆墨,而且大多是圍繞商鞅記述的。
《秦本紀》的這一段,從孝公元年,秦“以東強國六”,說到秦王下令“賓客群臣有能出奇計強秦者,吾且尊官,與之分土”;再從“衛鞅聞是令下,西入秦,因景監求見孝公”,說到衛鞅變法修刑,內務耕稼,外勸戰死,三年百姓便之;後面再從商鞅變法大利,屢戰屢勝,封鞅為列侯,號商君,說到“及孝公卒,太子立,宗室多怨鞅,鞅亡,因以為反,而車裂以殉秦國。”
這簡直是在詳細講述商鞅的功勞。而且,請特別注意最後一句話——“車裂以殉秦國”——商鞅因為變法而最後以身殉國——這是難以掩飾的一種崇敬。
第二,《秦始皇本紀》中,司馬遷再次看似平靜其實激情無限地讚揚了商鞅的功績。
司馬遷說:“秦孝公據崤、函之固,擁雍州之地,君臣固守而窺周室,有席捲天下、包舉宇內、囊括四海之意,併吞八荒之心。當是時,商君佐之,內立法度,務耕織,修守戰之備,外連衡而鬥諸侯,於是秦人拱手而取西河之外。”他後面又說:“及至秦王,續六世之餘烈,振長策而御宇內,吞二週而亡諸候,履至尊而制六合,執棰拊以鞭笞天下,威振四海。南取百越之地,以為桂林、象郡,百越之君俯首繫頸,委命下吏。乃使蒙恬北築長城而守藩籬,卻匈奴七百徐裡,胡人不敢南下而牧馬,士不敢彎弓而報怨。於是廢先王之道,焚百家之言,以愚黔首。墮名城,殺豪俊,收天下之兵聚之咸陽,銷鋒鑄鐻,以為金人十ニ,以弱黔首之民。然後斬華為城,因河為津,據億丈之城,臨不測之溪以為固。良將勁弩守要害之處,信臣精卒陳利兵而誰何,天下以定。秦王之心,自以為關中之固,金城千里,子孫帝王萬世之業也。”好一段精彩豪邁的文字!
司馬遷說,始皇是“續六世餘烈,振長策而御宇內”,繼承了孝公以來的六代秦王的一貫事業,最終成功的。而孝公的成功,很大程度上在於商鞅的變法。
第三,《太史公自序》裡,司馬遷講述了寫《商君列傳》的理由,也捎帶手誇了一把商鞅。
他說:“鞅去衛適秦,能明其術,強霸孝公,後世遵其法。作《商君列傳》第八。”
商鞅離開衛國去了秦國,成分展示了自己的才能,協助孝公強國稱霸,後世秦王都沿襲他的變法。
此正所謂始皇“續六世之餘烈”。
《史記》十二本紀、十表、八書、三十世家、七十列傳,共一百三十篇。“列傳”中,很多是多人居於一傳之中,如《管晏列傳》、《老子韓非列傳》、《孫子吳起列傳》等等。有的人,列於傳中,但不見於篇名,比如莊子和申不害,居於《老子韓非列傳》中,插於老子和韓非之間。人數最多的,是《仲尼弟子列傳》,一下說到了七十七個人。
而商鞅,單獨列一傳,且篇幅夠長,記述甚詳,由此也可見司馬遷對商鞅的重視,換句話說,其心中,存著對商鞅的尊敬。
可為何司馬遷又說商鞅是個天性刻薄之人呢?這就與司馬遷所受到儒家的影響,包括他的兩位老師的影響分不開了。
司馬遷生活於漢武帝時代。
這個時代發生的一件大事,就是董仲舒上表,諫議漢武帝“罷黜百家,獨尊儒術”,皇帝准奏。
從此,儒家學說幾乎完全統治了中國思想界約兩千年。
董仲舒,是司馬遷的老師。司馬遷的另一位老師,是孔子的十世孫孔安國。
這兩位恩師的教誨,肯定深圳地影響了司馬遷。
另外,司馬遷寫《史記》,參閱了數百種先秦文獻,而其中最主要的,是儒家的《五經》和《左傳》、《國語》。這些文獻中的思想,顯然同樣深深影響到司馬遷。
老師和文獻的這兩種影響,司馬遷在《史記.太史公自序》中說得很清楚了,不再贅引。
嚴格來說,司馬遷不屬於儒家學派,他對儒學,保持著某種疏離的態度,甚至還頗有微詞。但是,人都是具體的人,不可能脫離時代。司馬遷生活在當時的條件下,也不可能超然世外。
這從司馬遷對“法家”的評判即可以看出。
他在《太史公自序》中說:“法家不別親疏,不殊貴賤,一斷於法,則親親尊尊之恩絕矣。可以行一時之計,而不可長用也,故曰‘嚴而少恩’。若尊主卑臣,明分職不得相逾越,雖百家弗能改也。”
這種評價,明顯帶有儒家色彩。但同時,又不完全同於儒家對法家的看法——司馬遷是一種既有貶又有褒的態度。
所以,他對商鞅,包括商鞅的變法,也表現出一種極其糾結的矛盾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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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簽收思念
當年讀《史記·商君列傳》時,吸引我的是這樣一段,說商鞅為秦行新法之初,秦民“言初令之不便者以千數”;然而嚴刑峻法行之十年之後,國富民強,秦民大悅:
秦民初言令不便者有來言令便者,衛鞅曰“此皆亂化之民也”,盡遷之於邊城。其後民莫敢議令。
秦民對法令的評價從負面轉向正面,卻被商鞅定為“亂化之民”並放逐。當時我的理解是,對於政策、法令,無論說它好還是說它不好,都是在對它進行價值判斷;既然在作判斷,那就必然自覺或不自覺地進入了對其根基即“政道”的反思。而在商鞅、韓非這一系的法家看來,這樣的反思終究危險,有礙於政策通行。所以,即便是對新的政策、法令表示認可和贊同,也屬於“亂化之民”,必須予以驅逐;直到“民莫敢議令”,才算是理想狀態。
其實“莫敢”還不夠理想,要是能夠令人即使想表達異見也找不到合適的詞語,那才是永絕後患。這令人想起希臘電影《狗牙》中的新語言學習:“今天,我們要學習的新詞包括大海、高速公路、遠足旅行……大海是一種皮質沙發,當你累了,你可以說,我要坐在大海上休息。高速公路是一陣強烈的風。遠足旅行則是一種堅硬的材料……”(劉瑜專門寫了這部電影的影評:《語言的貧困》)
藉助《史記》的《秦本紀》和《商君列傳》,梳理出長達二十年的整個商鞅變法歷程。頒佈於孝公三年的第一批新法中包含這樣兩項內容:一、分戶政策,即家裡有兩個以上的兒子(成年)卻不分家的,賦稅翻倍;分門立戶,就依法授予田宅。二、什伍連坐,即有人犯罪的話,同伍之人若知情不報就同罪,實名舉報且非誣告者有獎。這是商鞅改革的一期工程,以改造鄉村為中心,以建設新型基層行政組織和鋪設法網為基本點。這就是商鞅變法導致秦國勝利的關鍵。
要理解這一點,需要先掌握必要的背景知識。西周春秋社會是邑社經濟體,西周“王土”只是虛擬的概念,實則以相對獨立性較強的農村邑社(老子的“小國寡民”)為統治根基。在此情況下,諸侯國的君主對於底層不可能有很強的動員力和汲取力,集權也就無從談起。隨著生產力發展,邑社經濟體衰亡,才催生了戰國官社經濟體——於是加強集權的客觀條件出現了,集權理念也就產生了。
包括秦國在內的戰國諸侯都是官社經濟體制。各國變法追求的都是直接由國家“制土分民”,然而六國沒能徹底瓦解控制鄉村經濟命脈的宗族豪強,無論是王室還是封君,都不得不依賴鄉村勢力維持統治。而秦國變法卻能徹底瓦解宗族勢力,鄉村經濟命脈被鄉政府牢牢掌握,故能實現由國家制土分民。
這是怎麼做到的?且看上述新法中的兩項內容:分戶政策,把大宗族拆分為個體小家庭,打破基層組織天然的有機性;什伍連坐,把原子化的鄉民重組為新的共同體,使人與人之間的關係成為赤裸裸的相互監察。這兩者都便於集權政府對基層的直接管理。
再看上面引用過的文字:秦民“言初令之不便者以千數”,當時是新法剛實行,數以千計的宗族豪強代表到國都上訪。商鞅的反應是不為所動,擱置一旁冷處理。十年後,這些人享受到了國家集權獎勵耕戰的改革紅利,又來稱頌變法,卻遭到商鞅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將這些豪強“亂化之民”盡遷於邊城。
冷處理是因為鄉村改造剛剛開始,基層的統治基礎還不牢固,沒到收拾豪強的時機,這一點我當年讀書時全然未曾注意。十年後,豪強已被架空,國家對於基層有了一定的動員力,當然就是時候把地方豪強勢力清洗出局了。至此,傳統宗族勢力對鄉村的控制,完全被國家直屬的鄉政勢力所取代。至於我所看出的“控制思想”什麼的,這效果或許是有,但並不是主宰局面的關鍵。
此後秦國變法的二期工程被提上日程。遷都咸陽,脫離老世族盤踞的舊都。全面實行縣制。享受軍功爵位的耕戰之士控制軍界,學室栽培的文法吏與外來名士共同把持政壇,老世族勢力逐漸淡出秦國的歷史舞臺。當然這些都不在本文話下。
我們可以看到,商鞅變法用的並不是見效較快的那幾招治標之法——反貪、減稅、大赦天下、整肅吏治,而是從重組鄉村社會開始,自下而上地修正整個“格局”。宏觀地看,一旦格局奠定,思想往往就不在話下,即便人可以“自由思想”也多半扛不過格局。
此話怎樣?何謂“格局”?我就用凱恩斯舉過的例子來提示一下吧。
在有眾多美女參加的選美比賽中,倘若猜中了誰能得冠軍你就能得大獎,那麼你該怎麼猜?凱恩斯會告訴你,別猜你認為最漂亮的美女能夠拿冠軍,而應該猜大家會選哪個美女做冠軍。顯然,如果你志在得大獎,那麼這就是你會採用的策略。在這一局面中,你自己的審美口味根本無關緊要,因為“格局”決定了大家的判斷標準是出自“技術面”而非“基本面”。
《烏合之眾》的主旨說,人在集體中會不擅判斷而急於行動;這書的侷限和當初的我是一樣的:僅僅站在個體頭腦、心理層面看問題,沒有真正把歷史格局納入考慮。如果身在局中考慮博弈策略,那麼看似盲目、從眾的舉動要麼是出自理智判斷,要麼是出於無可奈何——這兩者往往是一回事。從眾的話固然未必能分一杯羹,但不從眾的話當下肯定吃虧。反正如凱恩斯所說:“In the long run, we will all die.”那麼爭奪短期利益並努力爭取(或自以為能夠)在可能的崩潰前脫身,何嘗不是局中的最優策略呢?
其實,看破格局、跳出格局甚至重新塑造格局的可能性永遠存在,而這才是“思想的力量”所在。但要做到這一點,即便是英雄豪傑也要依靠風雲際會。不過,這樣的要求對於哲學來說,卻必須是當仁不讓。
此文是《思想的力量》譯者李宏昀先生給這本書寫的譯後記,後浪君有部分刪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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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使用者1593643975983XX
史記對商鞅評價有失公允,過於苛刻,時代背景不同,看法有點片面,變法成功第一人,為秦朝統一天下奠定了基礎,雖然下場悽慘,但功不可沒,亂世用重典,嚴刑峻法雖然殘酷,仁義治天下根本不可能,時至今日,仍然強調以法治國,以德育人,沒有法律懲惡揚善,社會不可能正常運轉,商君一生俯仰無愧於心,褒貶自有春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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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一個人的歷史
《史記》是由西漢史學家司馬遷編寫的我國第一部紀傳體通史,在其中有《史記·商君列傳》,可見太史公司馬遷對於商鞅在歷史程序中發揮的作用還是十分認可的。因為商鞅是法家代表人物,而司馬遷作為儒家學者,沒有徹底否定商鞅,就說明司馬遷作為史學家的一份公允之心。
那麼對於商鞅變法這件事,司馬遷又是什麼看法呢?我們可以從字裡行間,看到太史公對這件事的態度。
行之十年,秦民大說,道不拾遺,山無盜賊,家給人足。民勇於公戰,怯於私鬥,鄉邑大治。——《史記·商君列傳》
秦法推行了十年之後,秦國的百姓都接受並認可秦法,做到了路不拾遺夜不閉戶,沒有了盜賊的行為,每家每戶都可以自給自足,這說明農業生產水平得到了大幅度提升,商鞅變法的核心是獎勵耕戰,農業發展了,第一個目的就達到了。秦國百姓都用於為國家而戰,這不是榮譽問題,而是利益問題,只要建立了軍功,就可以獲得爵位,大家都對以前盛行於民間的私鬥行為感到很不恥,於是秦國的社會治安得到了改善,國家也實現了大治。
由此可見,司馬遷對於商鞅變法取得的成績給予了充分的肯定,商鞅變法令秦國實現了大治,國家迅速強大起來,這份功績是不會被抹殺的。
太史公曰:商君,其天資刻薄人也。跡其欲幹孝公以帝王術,挾持浮說,非其質矣。且所因由嬖臣,及得用,刑公子虔,欺魏將昂,不師趙良之言,亦足發明商君之少恩矣。餘嘗讀商君開塞耕戰書,與其人行事相類。卒受惡名於秦,有以也夫!——《史記·商君列傳》
商鞅最大的功績,就是在秦孝公的支援下在秦國推行變法,讓西北邊陲的弱小之國變成了令天下震動的虎狼之邦。變法的成效有目共睹,這是無法磨滅的功績,於是司馬遷只能從道德的角度來對商鞅進行批判。刻薄寡恩就是司馬遷對商鞅的判詞,商鞅的種種作為都和他的秉性有關,當然他最後的悲劇結局,也是由於他刻薄寡恩的性格導致的。
正視其功績,針砭其不足,有肯定也有批判,這才是史家該有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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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溪花浦牧魚
公元前359年,秦孝公位三年而遇商鞅,是秦國的幸運~有了輔弼之臣。又是高鞅的幸運~有了施展抱負的舞臺。變法是為了圖強,商鞅力主的社會變革是成功的,然而為什麼以車裂而慘裂收場呢?
太史公曰:商君,其天資刻薄人也。跡其欲幹孝公以帝王術,挾其浮說,非其質矣,且所因由嬖臣。及得用,刑公子虔,欺魏將印,不師趙良之言,亦足發明~~太史公把商鞅之徇結論於“刻薄少恩”,然則不敢苟同。
商鞅變法,其重農抑商,設立郡縣,獎勵軍功……諸多舉措,為地主階層入仕打開了寬敞的大門,打擊了貴族特權,打破了官位壟斷,“商君相秦十年,宗室貴戚多怨望者。”當然,秦孝公不去,商鞅則無恙。一俟孝公卒,太子立,秦惠王毫不客氣車裂商鞅而滅族,可憐死於自己制定的“連坐法。”
可見,商鞅之死,死於內部兩個階敵的鬥爭,這才是令人比較信服的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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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創東時代期貨策略師莊
秦國在春秋時期,社會經濟的發展落後於關東齊、楚、燕、趙、魏、韓這六個大國。其井田制瓦解、土地私有制產生和賦稅改革,都比關東各國晚了很久。如魯國 “初稅畝”是在公元前594年,秦國的“初租禾”是在公元前408年,落後186年。可是這時,秦國已使用鐵製農具,社會經濟發展較快,這不僅加速了井田制的瓦解和土地私有制的產生過程,而且還引起社會秩序的變動。公元前384年,秦獻公即位,下令廢除人殉的惡習。次年又遷都棟立,決心徹底改革,便下令招賢。商鞅自魏國入秦,秦孝公任他為左庶長,開始變法。 春秋戰國時期是奴隸制崩潰、封建制確立的大變革時期,在這一時期,鐵製農具的使用和牛耕的逐步推廣,導致奴隸主的土地國有制,逐步被封建土地私有制所代替。隨著封建經濟的發展,新興地主階級的經濟和政治勢力越來越大。新興地主階級紛紛要求在政治上進行改革,發展封建經濟,建立地主階級統治。各國紛紛掀起變法運動,如魏國的李悝變法、楚國的吳起變法等。商鞅變法正是在這種背景下發生。這種社會變革、變法運動體現了生產關係必須適應生產力發展、上層建築必須適應經濟基礎變化的規律。 經濟措施 商鞅對經濟的改革是以廢除井田制、實行土地私有制為重點。這是戰國時期各國中唯一用國家的政治和法令手段在全國範圍內改變土地所有制的事例。主要內容如下: 1)廢井田、開阡陌 商鞅在經濟上推行的重大舉措是“廢井田、開阡陌”。《史記》記載:商鞅“為田,開阡陌封疆,而賦稅平”。《戰國策》說商鞅“決裂阡陌,教民耕戰” ,廢止“田裡不粥(“粥”同“鬻”,音yù)”的原則。所謂“阡陌”,指“井田”中間灌溉的水渠以及與之相應的縱橫道路,縱者稱“阡”,橫者稱“陌”。“封疆”就是奴隸主貴族受封井田的界限。“開阡陌封疆”就是把標誌土地國有的阡陌封疆去掉,廢除奴隸制土地國有制,實行土地私有制。從法律上廢除了井田制度。法令規定,允許人們開荒,土地可以自由買賣,賦稅則按照各人所佔土地的多少來平均負擔。此後秦政府雖仍擁有一些國有土地,如無主荒田、山林川澤及新佔他國土地等,但後來又陸續轉向私有。這樣就破壞了奴隸制的生產關係,促進了封建經濟的發展。 2)重農抑商、獎勵耕織 商鞅推行重農抑商的政策。規定,生產糧食和布帛多的,可免除本人勞役和賦稅,以農業為“本業”,以商業為“末業”。因棄本求末,或遊手好閒而貧窮者,全家罰為官奴。商鞅還招募無地農民到秦國開荒。為鼓勵小e69da5e887aae799bee5baa631333236393830農經濟,還規定凡一戶有兩個兒子,到成人年齡必須分家,獨立謀生,否則要出雙倍賦稅。禁止父子兄弟(成年者)同室居住,推行小家庭政策。這些政策有利於增殖人口、徵發徭役和戶口稅,發展封建經濟。 3)統一度量衡 商鞅變法前,秦國各地度量衡不統一。為了保證國家的賦稅收入,商鞅製造了標準的度量衡器,如今傳世之“商鞅量”,上有銘文記有秦孝公 “十八年”“大良造鞅”監造,“爰積十六尊(寸)五分尊(寸)之一為升”。從“商鞅量”中得知,商鞅規定的1標準尺約合今0.23公尺,1標準升約合今0.2公升。由量器及其銘文可知,當時統一度量衡一事是十分嚴肅認真的。商鞅還統一了鬥、桶、權、衡、丈、尺等度量衡。要求秦國人必須嚴格執行,不得違犯。 度量衡的統一的意義 第一、全國上下有了標準的度量準則,為人們從事經濟、文化的交流活動提供了便利的條件。 第二、對賦稅制和俸祿制的統一產生了積極作用; 第三、有利於消除地方割據勢力的影響; 第四、為後來秦始皇統一度量衡奠定了基礎。 政治措施 商鞅對政治的改革是以徹底廢除舊的世卿世祿制、建立新的封建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制為重點。他在這方面的貢獻遠遠超過李悝和吳起。主要內容如下: 1)勵軍功,實行二十等爵制 商鞅下令“有軍功者,各以率受上爵,為私鬥爭,各以輕重被刑”,以獎勵軍功而禁止私鬥。規定爵位依軍功授予,宗室非有軍功不得列入公族簿籍。即“有功者顯榮,無功者雖富無所榮華”。 就是說有功勞的貴族子弟,可享受榮華富貴;無功勞的,雖家富,不得鋪張。 制定二十級爵的作法,意味著商鞅徹底廢除了舊世卿世祿制,今後將根據軍功的大小授予爵位,官吏從有軍功爵的人中選用。二十級爵:一級曰公士,二級曰上造,第十九級曰關內侯,二十級曰徹侯。據《漢書》記載:“商君為法於秦,戰斬一首賜爵一級,欲為官者五十石”。 也就說明了獎勵的做法:將卒在戰爭中斬敵人首級一個,授爵一級,可為五十石之官:斬敵首二個,授爵二級,可為百石之官。各級爵位均規定有佔田宅、奴婢的數量標準和衣服等次。 而所謂私鬥,並不是指一般人打架,而是指“邑鬥”。“邑”是指一般的城鎮,被奴隸主所佔有。奴隸主之間為了爭奪土地、財產,經常發生爭鬥。新法規定不準私鬥,目的在於削弱奴隸主的勢力,加強封建中央集權。嚴懲私鬥的作法是:為私鬥者,各以情節輕重,處以刑罰。 由於推崇戰功,秦國軍隊的戰鬥力大大增強。秦國在對外戰爭中,國力進一步增強,從而扭轉了長期以來被動落後的局面。公元前355年,秦孝公與魏惠王在杜平相會,結束了秦國長期不與中原諸侯會盟的被動局面,提高了秦國的地位。秦國還用武力逐步佔有了土地肥沃、農業發展水平較高的巴蜀地區和盛產牛馬的西北地區,社會生產得到迅速發展,從而奠定了秦統一的物質基礎。 2)除世卿世祿制,鼓勵宗室貴族建立軍功 《史記》記載,秦國規定“宗室非有軍功論,不得為屬籍。明尊卑爵秩等級,各以差次名田宅,臣妾衣服以家次。有功者顯榮,無功者雖富無所芬華”。即依軍功大小定貴族身份之高低。該規定沉重打擊了奴隸主舊貴族,因而,招致了他們的怨恨。《史記》記載:“商君相秦十年,宗室貴戚多怨望者”。歷史上任何一次變法,不僅是一種治國方略的重新選擇,而且是一種利益關係的重新調整,這也是改革受阻的真正原因。 3)改革戶籍制度,實行連坐法 秦國的都、鄉、邑、聚原來都是自然形成的大小居民點。商鞅為了加強封建專制的統治,管理廣大居民,規定居民要登記各人戶籍。輕罪用重刑。將魏國李悝的《法經》頒佈實行,還增加了連坐法。主要內容是:居民以五家為“伍”、十家為“什”,將什、伍作為基層行政單位。按照編制,登記並編入戶籍,責令互相監督。一家有罪,九家必須連舉告發,若不告發,則十家同罪連坐。不告奸者腰斬,告發“奸人”的與斬敵同賞,匿奸者與降敵同罰。這與後代的保甲制度相同。商鞅同時規定,旅店不能收留沒有官府憑證者住宿,否則店主也要連坐。 4)推行縣制 商鞅在政治方面的重大改革是“集小都鄉邑聚為縣”,以縣為地方 行政單位,廢除分封制,“凡三十一縣” (也有史書認為是41縣或36個縣)。縣設縣令以主縣政,設縣丞以輔佐縣令,設縣尉以掌管軍事。縣下轄若干都、鄉、邑、聚。商鞅透過縣的設定,把領主對領邑內的政治特權收歸中央。該措施有力地配合了“廢井田、開阡陌”政策,用政治手段保證了土地私有。鞏固了中央集權的封建統治,削弱了豪門貴族在地方的權力。 後來,秦在新佔地區設郡,郡的範圍較大,又有邊防軍管性質,因之郡的長官稱郡守。後來郡內形勢穩定,轉向以民政管理為主,於是郡下設若干縣,形成秦的郡縣制。 5)定秦律,“燔詩書而明法令” 商鞅的該措施是為了排除復古思想的干擾。然而,商鞅開創的“燔詩書”的高壓政策,不僅極端壓制了人民的思想,對於中國文化典籍也是一種摧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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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西延
首先我們要明確《史記》是一家之言,“究天人之際,成一家之言”。
也就是說書中帶著司馬遷自己看待歷史的眼光,在縱論古今。自然會帶有自己的個人偏好,以及主觀感受。
這世上並不存在完全客觀的史書。
下面我將簡單說說司馬遷對商鞅的看法,以及分析下他為何會產生這樣的偏見。
1、認識缺陷我們都知道司馬遷對商鞅的評價很低。
商君,其天資刻薄人也。說人家商鞅天生就是殘忍狠毒的人,這就有點過分了,孟子還說“性本善”呢。在我們文化中也沒有說人天生就是壞蛋的。
且所因由嬖臣,即得用,刑公子虔,欺魏將卬,不師趙良之言,亦足發明商君之少恩也。因為已經認為商鞅是個天生的壞蛋,所以給他做引薦的是秦孝公的寵臣都是錯的。唉,只要給人下了定論,那麼無論看他什麼行為都會不順應。
又不是沒本事的人,只是一個引薦的途徑而已,這有何錯?順便說一句,司馬遷對衛青、霍去病因為是武帝的裙帶關係而被重用,一樣的看不起。看來他對這種走私人途徑有很深的執念啊。
卒手惡名於秦,有以也夫!最後,司馬遷將商鞅之死,也歸咎於前面說的刻薄少恩。
按說,司馬遷距離商鞅之世已經差不多兩百年了,他應該能客觀的看待“商鞅變法”,且不論商鞅這個人如何,但他的“法”應該有個客觀認識,但很遺憾我們沒有看到太史公在這方面的流露。
整個《商君列傳》對變法的刻畫很少,但即便僅有的,他應該也能看出“商鞅變法”開天闢地的創舉。
商鞅首先提出“治世不一道,便國不法古”的進步思想,他以一招“徙木立信”便為國家重樹了信用,他改郡縣制、廢井田、開阡陌、廢奴隸、統一度量衡、移風易俗等等,哪一項不是千古大變!
用《大秦帝國》中商鞅的一句話來評價就是:為天下立制,為萬民立法。
2、政治正確,及個人遭遇在漢代有一條政治正確,那就是“黑秦”。
不管什麼事,只要說秦朝暴政,秦朝的官員壞得心肝發黑就對了。其後兩千年對秦的定性,便是在漢代打下的。
司馬遷成長年代,儒家還沒有定於一尊,所以他並沒有受儒家影響很深,但漢代的政治正確卻在無形中對他產生了影響。不信?
一本《史記》只要翻開秦朝官員的列傳,最後的“太史公曰”沒有幾個是相對正面的評價。反倒是范雎、蔡澤的評價稍好一些:
然士亦有偶合,賢者多如此二子,不得盡意,豈可勝道哉!然二子不困厄,惡能激乎?意思是說,士人的遭遇也有偶然性,像他們二人這樣賢能的人很多,卻不能把才能全部發揮出來,哪裡說得完呢?但是這兩個人如果不是陷於困境,又怎麼能夠激發起他們的志向呢?
是不是有點似曾相識的感覺?
因為兩人都曾陷入過困境,便引起了太史公對自身的共鳴。他也陷入了人生困境,而他著《史記》同樣是在激發他的志向。
所以,司馬遷寫《史記》的偏好是:能激發自己同情的,便有正面的評價;而秦朝除此之外,評價都不太高。
所以荊軻、項羽,司馬遷同情之,故而有本紀、列傳;而商鞅開時代之風氣,評價卻正相反。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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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十方說道
商鞅變法造就了大秦帝國的崛起,同時也結束了奴隸制社會的體制結構,從整個歷史角度來看,商鞅變法推動了整個封建社會王朝的步伐。
後續的王朝漢唐宋元明清所運用的治理國家的方法,在某些方面一直是繼承最佳化發展。
商鞅變法從上而下變法最為徹底,最為夯實,在春秋戰國時期一個窮弱即將滅國的秦國能一舉成為戰國頭號強國,最終能滅六國,統一戰國幾百年的紛爭,為華夏文化大融合做了很大的貢獻。
一次變革造就了一個朝代一個民族的崛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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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Y漢忠
“史記”對商鞅的變法,是用負面的角度和眼光,進行評述和記載的。
書中雲:商君,其天資刻薄人也。跡其欲,幹孝公以帝王術。挾持浮說,非其質矣。且所因由嬖臣及得用。
司馬遷認為商鞅,不守誠信,不知感恩圖報;而且心狠手辣,非常不地道。
總結其三罪:1,刑公子虔。2,欺魏將昂。3,不聽儒家趙良之言。
最終,在秦孝公死後,商鞅被秦惠王派兵殺於鄭黽池,屍被車裂,並滅全家。
“史記”作者司馬遷為何如此評價商鞅?
原因是道不同不相為謀。商鞅崇尚的是法家,而司馬遷信奉的是儒家。法家講究的,輕罪重罰,法律治國;儒家提倡的仁義禮智信,平和理國。隨著秦朝滅亡,漢朝建立後,原本在秦得勢的法家早已失寵,完全被儒家所替代。同時儒家還千方百計地繼續打壓絞殺法家。
另外,司馬遷曾受過宮刑,對國家採取嚴厲刑罰,深惡痛絕。所以,才得出了商鞅最終悲劇為活該!
商鞅相秦十年,路不拾遺,夜不閉戶,民勇於公戰,而怯於私鬥。這使得原本弱小的邊塞小秦,而一躍成為群雄逐鹿的龍頭,為將來秦皇贏政統一中華,奠定了堅實的基礎,當初商鞅的變法也確實功不可沒的。筆者以為,對我們當今的防腐反貪,振興中華,還是有相當借鑑作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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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普通人平凡事
司馬遷《史記》給商鞅作了列傳,並不是對商鞅及其變法的認可和推崇,是因為商鞅及其變法產生了重大的歷史作用。
毛澤東:商鞅首屈一指的利國富民偉大的政治家,是一個具有宗教徒般篤誠和熱情的理想主義者。商鞅之法懲奸究以保人民之權利,務耕織以增進國民之福力,尚軍功以樹國威,孥貪怠以絕消耗。此誠我國從來未有之大政策。商鞅可以稱為中國歷史上第一個真正徹底的改革家,他的改革不僅限於當時,更影響了中國數千年。作為史官將歷史事實記載是司馬遷的職責,也不允許他個人觀念以及感情將歷史史實抹殺。即使他對商鞅及其變法表示反感,他也該如實記載下歷史的重大事件,這也體現出《史記》的偉大及其魅力。司馬遷如是評價:
太史公:商君,其天資刻薄人也。跡其欲幹孝公以帝王術,挾持浮說,非其質矣。且所因由嬖臣,及得用,刑公子虔,欺魏將昂,不師趙良之言,亦足發明商君之少恩矣。餘嘗讀商君開塞耕戰書,與其人行事相類。卒受惡名於秦,有以也夫!這是司馬遷對商鞅及其變法蓋棺定論,也只有此處表現出司馬遷的個人情感及其價值取向。再次強調,作傳且大篇幅鋪張述寫商鞅及其變法不是司馬遷的認可和推崇,我們不能解讀成相反的曲解。我們應該從這段定論來正面解讀司馬遷《史記》裡面對商鞅及其變法的看法,他對商鞅及其變法是持否定的觀念甚至嘲諷。
為何如此?這是我們進行下一個問題解答。可以說司馬遷是一個大儒家,在太史公自序中可以看到。
太史公曰:“先人有言:‘自周公卒五百歲而有孔子。孔子卒後至於今五百歲,有能紹明世、正《易傳》,繼《春秋》、本《詩》、《書》、《禮》、《樂》之際?’”意在斯乎!意在斯乎!小子何敢讓焉!從這段文字中可以看出,司馬遷對儒家學派的繼承和發揚有捨我其誰的感慨。那麼儒家的價值觀念必然深植司馬遷腦中形成政治主張,推行仁政的政治主張與商鞅的法家嚴刑法制的政治主張必定水火不容。
《商君書·靳令》中甚至將儒家的“禮樂、詩書、修善、孝悌、誠信、貞廉、仁義、和平”比作國家社會的六蝨,在政治上全面打壓反對儒家。政見的不同致使司馬遷否定甚至嘲諷商鞅及其變法,稱其變法如其人行事相類刻薄,才會身死惡名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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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漢語言文學高階教師
春秋戰國時,秦國的商鞅在秦孝公的支援下主持變法。當時處於戰爭頻繁、人心惶惶之際,為了樹立威信,推進改革,商鞅下令在都城南門外立一根三丈長的木頭,並當眾許下諾言:誰能把這根木頭搬到北門,賞金十兩。圍觀的人不相信如此輕而易舉的事能得到如此高的賞賜,結果沒人肯出手一試。於是,商鞅將賞金提高到50金。重賞之下必有勇夫,終於有人站起將木頭扛到了北門。商鞅立即賞了他五十金。商鞅這一舉動,在百姓心中樹立起了威信,而商鞅接下來的變法就很快在秦國推廣開了。新法使秦國漸漸強盛,最終統一了中國。
告訴我們你說什麼不重要、重要的是你說了之後之後怎麼做、人們看你做的事就知道你是不是言而守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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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八卦研究室
《史記》對商鞅變法給予高度評價。
商鞅變法先後有兩次。商鞅對秦孝公說:“一個國家要富強,必須發展農業,獎勵將士;治理國家,必須有賞有罰,賞罰分明,朝廷就會樹立威信,一切改革也就容易施行了。″
商鞅的一席話非常符合秦孝公的心意。過了兩年,秦孝公控制了朝廷,穩定了君位,就拜商鞅為左庶長,並把改革制度的事全權交給商鞅決斷。有一次,秦國的太子犯了法,商鞅便依法治了太子的兩個老師的罪。
公元前352年,商鞅率軍圍安邑,安邑降秦。第二年,商鞅又率軍攻魏之固陽,迫使固陽歸秦。並收復公元前408年被魏奪走的部分河西走廊。
為了進一步鞏固秦國的統治,公元前350年,商鞅進行更大規模的第二次變革。“開阡陌封疆″,廢除井田制。把標誌土地國有的阡陌封疆去掉,確認地主和自耕農的土地私有制,在法律上公開允許土地買賣,並將政府擁有土地的授田制度擴大,便於地主經濟的發展,增加地主政權的地稅收入。
大力推行縣制,統一度量衡。擴大疆土,遷都咸陽。商鞅按照中原風尚、習俗,將秦的社會風俗改變。這次變法獲得了巨大成功,秦的國力在變法之後繼續上升,成功為秦統一六國創造了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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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老九說道
感謝題主,這個問題我很感興趣。
很多改革家在觀看大型歷史話劇《商鞅》時,曾淚流滿面。
商鞅作為世界史上最偉大的改革家之一,使人類歷史產生了劃時代的鉅變,非常值得後世紀念和學習。
毛主席曾做詩為證:“…焚坑事業要商量,祖龍雖死秦猶在,孔名學高實秕糠,百代皆行秦政法…”
太史公司馬遷在著《太史公書》(史記原名)時,傳承了孔子編《春秋》所用的“春秋筆法”,每用一字,必含褒貶。
在此種語境之下,我們再來看《史記》對商鞅的評價。
這個評價可以分為兩個部分。
對商鞅成就和功績的評價太史公為商鞅單獨列傳,排在第八位,命名為《商君列傳》。
管仲和晏嬰是著名的治國巨匠,為後人所稱頌,但二人只合為一傳,且稱為《管晏列傳》,沒有對他們用管子和晏子的尊稱,也沒有直呼其名,而是合稱管晏,這是很值得思考的。
對商鞅未直呼其名,而是按照他的封號尊稱為商君。
這表示了太史公明確的肯定,沒有任何含糊。
對商鞅性格的評價“商君,天資刻薄人也”,太史公此時仍稱商鞅為商君,難掩崇敬,即使批評也不過是一種求全責備,或者深表惋惜。
太史公又說道:“餘嘗讀商君開塞耕戰書,與其人行事相類。卒受惡名於秦,有以也夫”。
此處評價的方式也很講究。不但一直稱商君,還說明了商鞅表裡如一,並非偽飾狡詐之徒。“卒受惡名於秦”只是說,商鞅只在秦國受了惡名,並不是天下都罵他,也不是千古罵名。而且只是受惡名,並不是說他本來就惡。
就太史公本人來說,也是受了宮刑,這種刑罰,也是秦法的延續。
太史公屬於儒家,儒家注重禮樂教化,對法家是有排斥的。
總體來說,太史公對商鞅表現出了公正的態度,體現了史聖的高風亮節。
就本人而言,對商君是極為推崇的。“極心無二慮,盡公不顧私”,這種精神比白求恩和雷鋒也是不輸的。人家變法是為了富國強兵,是為了一統天下,永遠結束戰亂,令百姓過上和平安寧的日子。
商君在秦國實行的是戰時法治,去沉痾下猛藥,才能扭轉局勢,令法治觀念深入人心。後來的國家治理者在天下一統後,沒有按國情的發展來修改法律,導致了秦國的滅亡。
刑法懲治的永遠是少數人,而且都是犯法者。而且法治是後發制人,人先犯錯後受制裁。法律不是陰謀整人,而是先立法,明白告訴你不要犯法,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是專門對某個人故意搞個什麼措施。法治講證據,不誅心。法治講究賞罰嚴明,而不是隻罰不賞,而且賞罰不相抵,否則受賞者就會幹壞事。
“亂世須用重典,矯枉難免過正”,儒家的《周禮》也持同樣觀點。
寬刑省法與嚴刑峻法,各有優勢,但要分在什麼時機和情況來用,否則效果可能適得其反,不能不為執政者所注意。
不喜歡法家,是人性弱點的一個體現。自己不想嚴格要求自己,犯了錯不想承擔責任,反過來責怪立法者,豈不可笑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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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摯友70577254
要說明《史記》與商鞅變法的關係,首先需要了解商鞅變法的實質。首先,商鞅變法的主要內容是“廢井田、開阡陌,實行郡縣制,獎勵耕織和軍功,實行連坐之法”等一系列發展策略。我們知道,歷史上的任何變法,都是對歷史車輪的一次促進,無論是從經濟措施還是政治制度方面都是對國家和大多數平民有益的,而任何時期,社會總是存在著貧富之分,只是視其予盾是否激化。其次,商鞅變法的時間,是戰國時期秦國的秦孝公即位以後,決心圖強改革,改變落後的社會風氣和舊的生產關係,便下令在四海招賢。這樣的政治平臺,就給了商鞅自魏入秦,一展抱負顯示才華的機會。所謂改革,總是要打破舊的規律,破舊立新。這就必然要改變一些墨守陳規的制度,商鞅作為一個外來戶,他的變法打擊了秦有史以來的世卿世祿利益,也就是動了社會富人的乳酪。這個舉動由於得到了高層的支援,所以變革成功,同時,變法統一了原先混亂的度量衡,保障了社會平民的利益,實行獎勵軍士立功制度,從而有力促進秦國的社會經濟發展和軍事力量的強大,使得秦國成為戰國後期最富強的集權國家,為秦始皇統一中國版圖奠定了基礎。我們前面說過,商鞅變法雖然得到秦王肯定從而成功,但由於商鞅是以一己之力去挑戰整個貴族群體,當秦孝公死後,商鞅必定難逃被殺的結果。《史記》是中國最早的一部編年史,作者司馬遷是儒家人物,對於法家代表商鞅的變法首先是不得不肯定其成功的一面,但司馬遷的評價是有偏見的,負面大於正面。《史記》中評述商鞅並不是品德高尚,而是虛偽殘暴的人,所以最後的車裂之刑是罪由應得。當然,因為《史記》是儒家產物,歷史上的儒法之爭眾所知之,司馬遷是以個人觀點來評述,甚至是有汙衊性的。但中國歷史上有諸子百家,對於商鞅這個人物的評價是肯定其對中國統一發展作出了貢獻,雖然變法過程中手段有過激之處,但是“不破不應,破字當頭,立在其中”,商鞅的歷史功績不容否認。當然,我們還是要承認《史記》給我們留下的財富,因為畢竟一定程度上如實記載了商鞅變法的史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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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悅讀享文
《史記》是我國第一部紀傳體通史,作者司馬遷,西漢傑出的史學家、文學家、思想家,與班固並稱“班馬”與司馬光並稱“史界兩司馬”,魯迅稱《史記》為“史家之絕唱,無韻之離騷”。
商鞅變法是公元前356年,秦孝公任用商鞅實行以“廢井田、開阡陌、實行郡縣制,獎勵耕織和戰鬥,實行連坐之法”為主要內容的變法。
經過商鞅變法,秦國的舊制度被徹底廢除,封建經濟得到了發展,秦國逐漸成為戰國七雄中實力最強的國家,為後來秦王統一天下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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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巴山夜雨涮鍋
史記對商鞅變法的評價是冷酷兇惡。
史記是司馬遷先生寫的。老先生是一個文人,古代文人看問題的角度,和現代人差別很大。現代人對秦始皇統一很看重,並認為商鞅的耕戰之法對秦統一貢獻很大,由此也對商鞅變法傾向於肯定、而司馬遷老先生更喜歡從道德層面上評價。所以他在商鞅列傳最後的評價是這樣的:
太史公曰:商君,其天資刻薄人也。跡其欲幹孝公以帝王術,挾持浮說,非其質矣。且所因由嬖臣,及得用,刑公子虔,欺魏將,不師趙良之言,亦足發明商君之少恩矣。餘嘗讀商君開塞耕戰書,與其人行事相類。卒受惡名於秦,有以也夫!
司馬遷這段話的大致意思,分了兩層。第一層說商鞅。先劈頭就評價為“天資刻薄人”,說他想要用帝王術(權謀)來獲得秦孝公的賞識,本來就非真心;說他勾結寵臣上位,一旦掌權後用酷刑折磨大臣,用詭計欺詐魏國將領,又不聽趙良的忠言勸告,這些都說明這個人品性敗壞。
第二層說商鞅變法,太史公說他自己讀了商鞅變法的書,覺得和商鞅人品真是般配,法如其人,那當然也就是刻薄惡劣了。
所以,太史公對商鞅變法的整體評價就是不咋地。畢竟,商鞅變法,用酷刑來驅趕全國民眾,這在太史公看來是很差勁的。漢朝初年用道家的黃老之術來恢復經濟,司馬遷自己又受儒家教育,對這種純粹法家很看不上也正常。
這種觀點當然是比較偏激的。實際上漢朝之所以能建立一個長期統一的帝國,靠的是儒法道並用。法家為漢朝和後世的華夏文明維持政治上的穩定貢獻很大,而這些很大程度就在於商鞅、當然,太史公對商鞅的攻擊也有其合理一面。商鞅變法確實太刻薄、太剛猛,一味用嚴刑峻法約束官民,實際上難以凝聚全國人心。秦朝統一後二世而亡,也是因為這一點,可謂成也商鞅,敗也商鞅。
相反,漢高祖劉邦初入關中就約法三章,建立漢朝後,更是以法家維繫政治統一,以道家恢復生產,以儒家凝聚文化,三術並用,建立了偉大的漢朝。這一點,反過來也可以對比出商鞅變法的不足來。
回覆列表
太史公曰:商君,其天資刻薄人也。跡其欲幹孝公以帝王術,挾持浮說,非其質矣。且所因由嬖臣,及得用,刑公子虔,欺魏將昂,不師趙良之言,亦足發明商君之少恩矣。餘嘗讀商君開塞耕戰書,與其人行事相類。卒受惡名於秦,有以也夫!
司馬遷對商鞅貶多褒少,根本原因在於司馬遷屬於儒家學派,儒家以道德治國,而商鞅屬法家,以嚴刑峻法治國,兩人理念相悖,太史公自然對商君所做所為嗤之以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