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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某種身份的稱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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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唐明國亮

    孝廉原意是孝子廉吏的意思,不是官職。是漢朝察舉制的主要科目之一。要有被舉人的資歷,大多為州郡屬吏或通曉經書的儒生。

    舉孝廉是漢朝的一種由下向上推選人才為官的制度,舉孝察廉原為察舉二科,漢武帝元光元年初令郡國舉孝廉各一人,即舉孝舉廉各一人。在兩漢通常的情況下,孝廉則往往連稱而混同為一科。孝廉一科,在漢代屬於清流之目,為官吏晉升的正途,漢武帝以後,迄於東漢,不少名公巨卿都是孝廉出身,對漢代政治影響很大。

    被舉孝廉後的任用升遷情況,在中央以郎署為主,再遷為尚書、侍御史、侍中、中郎將等官;在地方的則為令、長、丞,再遷為太守、刺史。

    察舉孝廉,為歲舉,即郡國每一年都要向中央推薦人才,並有人數的限定。

    漢武帝以後,察舉一途成為入仕的正途,舉孝廉亦成為一種政治待遇和權力。但鑑於各郡國人口多少不同而名額相同造成的不公平,故至東漢和帝永元之際,又改以人口為標準,人口滿二十萬每年舉孝廉一人,滿四十萬每年舉孝廉兩人,以此推之;人口不滿二十萬,每兩年舉孝廉一人;人口不滿十萬,每三年舉孝廉一人。

    漢和帝對於邊郡少數民族雜居地區,另訂優寬之制。在永元十三年下詔,對於幽州、幷州、涼州的邊郡地區,人口滿十萬每年即可舉孝廉一人,不滿十萬每兩年舉孝廉一人,五萬以下每三年舉孝廉一人。

    兩漢的察舉與考試是相輔而行、相互為用的。察舉加考試,是漢代選官制度中的兩個重要步驟。察舉之後,是否選得其人,還要經過考試,而後才能量才錄用。

    郡國歲舉的孝廉,到京師之後,要依其科目與被舉人的學藝不同,由公府分別加以考試。孝廉考試的內容是“諸生試家法(指所學某一經學大師的經說),文吏課箋奏”。複試制度為東漢左雄所創立。

  • 2 # 小史迷

    孝廉是取“孝順親長、廉能正直”2句話的首字,簡稱“孝廉”。孝廉可不是官職哦,孝廉是漢朝新興的一種很重要的察舉制度。舉孝廉可以說是漢代在繼承戰國及秦朝的人才選拔制度的基礎上,進一步摸索出來的一套人才選拔方式。漢武帝時,鑑於郎官制度的人才選擇面過窄和早期察舉制的不定時,採用董仲舒的建議設定了舉孝廉制度。(個人認為,這應該算是儒家思想和政治統治的共同體,很多皇帝常說的“以孝治國”,就有這個意思在裡面)

    孝廉是東西兩漢時期選官制度察舉制度之一,是“孝子廉吏”的合稱。最初實際上是兩科,分別是舉孝子、舉廉吏。但在兩漢,孝廉往往連稱而混為一科。

    孝廉屬常科,所謂常科,是指週期性、經常性進行的科目,要求郡國每歲必舉,否則以不奉詔論,可見當時朝廷的重視。

    東漢光武帝在詔書中明確規定了察舉孝廉的四項標準:"一曰德行高妙,志節清白;二曰學通行修,經中博士; 三曰明達法令,足以決疑,能案章覆問,文中御史;四曰剛毅多略,遭事不惑,明足以決,才任三輔令。皆有孝涕廉公之行。”

    孝廉重品行,符合以上標準的人即可被稱為"孝廉",其中孝悌和廉公是察舉孝廉的最主要的標準。所舉孝廉,大多為從未擔任過官職的,但也有少數郡縣屬吏。

    舉孝廉後,到中央則多在郎署任職,再由郎逐步升尚書、侍御史、侍中、中郎將等;或者外遷到地方為令、長、丞,再逐步升任太守、刺史等。甚至不少輔弼重臣,都是出身於孝廉。這充分說明孝廉是兩漢時期官吏進身的正途,不亞於後世的進士出身。孝廉之設,始於漢武帝,最初的時候是每郡歲舉二人,但因各郡大小不等,人口相差懸殊,多的上百萬,小的僅幾萬。

    故規定按人口比例舉人,大致是每二十萬人歲舉一人,不足二十萬每兩年舉一人,不足十萬每三年舉一人。當然這只是一般情況,針對一些邊郡地區,少數民族雜居地區,還另有優待政策。

  • 3 # 小祁說歷史

    孝廉並不是一種官職,但是它和官職有直接的聯絡,那就是如果被舉孝廉,那麼就能當官了!在遙遠的兩漢時期,還沒有我們現在比較熟悉的科舉制度。既然漢朝沒有科舉,那麼漢朝如何選拔官員呢?

    一共有兩種,一種就是察舉制,題中所說的孝廉就是察舉制的科目之一,所謂的孝就是“孝順父母”,所謂的廉就是“辦事廉正”,其實最開始孝廉是兩個科目,最開始漢武帝令郡國舉孝廉各一人,就是舉孝一人,舉廉一人,但是兩漢常常將孝廉連稱,慢慢的就混成了一科。

    除了孝廉以外,察舉制的科目還有茂才、察廉(廉吏)、光祿四行、賢良方正、賢良文學、直言極諫、孝弟力田、明經、明法等等。又因為漢代奉行以孝治國,且到漢武帝時期“罷黜百家、獨尊儒術”,而儒家又強調為人立身以孝為本,任官從政以廉為方,所以察舉孝廉就被確定為選拔人才的最重要的科目,也是漢代察舉制最有代表性的科目。(漢武帝畫像)

    漢代舉孝廉定為歲舉,也就是說各郡每年按照規定舉薦人才,送至朝廷,這是漢代選拔官吏的和任用升遷的清流正途。但是孝廉舉薦到中央後並不會立即授予實職,而是先入郎署為郎官,承擔宮廷宿衛,目的是使之“觀大臣之能”,也就是說進一步考察這個人的能力。最後經過選拔,按照考察結果的不同被任命不同的官職。一般情況下,舉孝廉者最後都能被授予官職,只是大小不一。自漢武帝之後,一直到東漢,上至名公巨卿,下至地方官吏,有很多都是孝廉出身,對漢代的政治影響非常大。

    那麼究竟什麼樣的人能被推舉為孝廉呢?按照規定,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一曰德行高妙,志潔清白;二曰學通行修,經通博士;三曰明達法令,足以決疑,能案章覆問,文中御史;四曰剛毅多略,遇事不惑,明足以決,才任三輔令。”

    這麼多條看起來要求非常嚴格,但是實際做起來卻發現它的衡量標準是模糊的,一旦吏治腐敗,這個就很容易被別有用心之人所利用。比如說到了東漢中期以後,考核鬆弛,察舉不實,所以這個在當時很多人為了透過孝廉這一途徑進入仕途,往往會弄虛作假,矯偽飾行,以獲取孝廉的美名,甚至還有的會做出一些在我們現在看來非常奇怪的舉動以博取美名。

    比如說東漢名臣陳蕃做安樂太守時,郡內有一個人名叫趙宣。這個趙宣的父親去世了,他把他的父親埋葬了以後,自己住在墓道中,服喪長達二十多年,這個在我們現在看來可能簡直不可思議,但是在當時趙宣卻因為他的“孝”而在州郡而名聲大振。因此,地方官就把他推薦給了太守陳蕃,結果陳蕃一調查,發現他的五個兒子都是在服喪期間出生的。陳蕃當即大怒,還把他下獄治罪了。

    (陳蕃像)

    像趙宣這種的在當時可以說是數不勝數,很多人都是徒有其名、虛有其表,以至於當時社會上流行著一首民謠:“舉秀才,不知書;察孝廉,父別居。寒素清白濁如泥,高第良將怯如雞。”正因為這個很容易被人為把持操控或者弄虛作假,所以後來隋唐時期出現了相對公平的科舉制度!

    除了察舉制以外,還有一種是徵辟制,這是一種自上而下的選拔官吏的制度,主要有皇帝徵聘與公府、州郡闢除兩種方式。皇帝徵聘是採取特徵與聘召的方式,選拔某些有名望的品學兼優的人士來當顧問或者委任一些政事。公府、州郡闢除指的是那些高官自己任用一些屬吏的制度,比如說電視劇《軍事聯盟》中曹操就一直想徵辟司馬懿擔任自己的幕僚。

  • 4 # 甲申十七年

    孝廉不是官職,是一種身份。

    原是兩漢時期察舉制的一個科目,顧名思義是孝順、廉政。透過這個科目考核的人就有做官的資格。

    漢以前的官員都是貴族,是一代代世襲下來的。漢代時改變了這個形式,採用察舉制,要求在郡、縣兩級行政區域內舉薦符合要求的人才,國家錄用,給予官職。但因為魏晉以前讀書不是一件容易的事,需要花錢花力氣,導致能讀書的都是門閥,他們彼此把控朝局,互相推舉,使得察舉制名存實亡,這也造成了門閥士族的進一步擴大,與對立的寒族成為兩個階層。

    到了隋代,改變了國家錄用人才的方式,推行科舉制,真正打破了士族對官吏的壟斷。

    因為孝廉是兩漢時期對透過察舉的人才的稱呼,所以明清時也用之稱呼舉人。

  • 5 # 愛鏟史的貓

    孝順親長,廉能正直,是為孝廉。

    要說這個孝廉,首先我們要來看一下一種選官制度,那就是兩漢的察舉制度。

    察舉制度萌芽於漢高祖劉邦時期,漢文帝時正式提出,漢武帝時期最終成型,它是一種由下而上的人才選拔制度,是整個兩漢時期都在使用的人才選拔制度。

    西漢時滅掉暴秦成立的新的中央集權制國家,雖然在政治上基本沿襲了秦朝的體制,但是在人才選拔方面,漢朝做出了新的嘗試,那就是察舉制度。

    察舉制,是由地方來推舉賢能之人到中央,中央加以考核並且委任官職的選才制度。透過過察舉制度選拔出來的人才不僅要有賢能的能力還得要品格高尚,它的前期的確給漢王朝選拔了很多賢良之人,但是後期隨著考核標準鬆弛,出現了很多冒名之人,成為社會的笑話。

    舉孝廉之察舉制度

    察舉制度的由來

    建立天下一統江山的劉邦,本身對於儒家文人很是看不起,可是這個國家管理不可能就靠他自己來管,所以需要選拔人才呀。於是,在公元前196年,漢高祖劉邦下詔求賢,要求各郡國推舉賢能之人,開始了察舉制度的先河。

    到了惠帝和呂后執政的時候,下詔“孝弟力田”,開始有察舉制度的科目。

    而察舉制度的初步成型,這已經到了西漢文帝時期。漢文帝下詔全國各地推舉“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諫者”到中央,並且定下了“舉策、等第”兩科考試。

    到了漢武帝時期,察舉制度進一步完善,形成完善的人才選拔制度。

    以孝廉為晉升的文人,到後來卻成了笑話。

    說完察舉制度,我們接著來看看孝廉。

    漢武帝時期完備的察舉制度如何考試選拔人才呢?那就是地方推舉,中央考核。那地方推舉也不可能隨便推舉吧,總有點標準才能推舉人才吧?那便是孝廉科了。孝廉本來是兩科分開,到了漢武帝時期合成一科,取“孝子廉吏”的意思。

    孝廉

    那怎麼操作呢?孝廉先是由地方考察,一個人如果是在家對父母孝順備至或者任官清廉至極,那麼地方官員就可以把這個人推舉到中央,中央一般會任命為郎官,就是預備幹部的意思。再加以考核,然後視情況選派外地或者任職中央官職。舉孝廉的備選人一般是當地的儒生或者官僚階層,這也是董仲舒獨昌儒學所帶來的影響。

    察舉制度所產生的孝廉是一種被選人才,一般都會被委任官職,所以前期也的確為漢朝甄選了很多人才。後期由於考核力度不夠加上門閥官僚制度的把控,察舉制度名存實亡,舉孝廉出來的孝廉也都是投機取巧之輩,成為當時的笑話,而孝廉後來也漸漸成為秀才的雅稱。

    漢中期嘲諷孝廉的歌謠

    結語

    兩漢時期的察舉制度曾經給寒門子弟提供了一條入仕途的道路,早期推舉的孝廉也都是名副其實的孝順廉潔之人,也得到中央的委任,為國家建設發揮作用。後期因為國家掌控不力,察舉制被官僚門閥控制,成為門閥發展的新工具,至於孝廉,估計也只有他們本人才知道他們是否孝廉了。

  • 6 # 博古通律

    1.孝廉是古代察舉制的一種科目,不是官職,察舉的科目可分為常科和特科兩大類,孝廉是常科中一個科目,也是其中四行裡最為重要的一科。

    2.孝廉的舉薦大多是當時的權貴世家,是做官的主要途徑之一,同時也是當時升遷最快的途徑。而且透過孝廉的人員,被認為是當時的正途,有點相當於根紅苗正的“官二代”。

    3.當時的皇帝也比較認可透過孝廉舉薦上來的人員,會安排他們進入郎官,觀摩當朝官員施政,學習他們的做法,也會從中選拔佼佼者進入仕途,成為一名真正的官員,總而言之,舉孝廉,在當時具有進步意義,但還是有一定的侷限性,它禁錮了底層百姓透過讀書躋身上流社會的可能,給以後埋下隱患。

  • 7 # 懷舊經典影像

    大約是初中的時候,學校要每班選出幾個同學,參加數學競賽。除了全校學習頂好的幾位以外,還多出來一些名額。為求公平和服眾,數學老師在本班組織了一場測試,宣告除了兩位已欽定參加競賽的同學外,會根據其餘同學的考試分數進行排序,選出其中的優異者去參加大賽。

    預選的測試題出得很難,普通學生當然考得都不甚理想,成績集中在二三十分左右。然而卻篩出來一名各科成績都不算很好的女生,測驗成績很高,壓過其中一名既定生——她唯獨數學不差,但也不算出類拔萃。但數學老師深思熟慮後,最終還是沒讓她去參加競賽。理由給得也很直白:“你沒那個實力。”

    為顯示混亂的決心,又幹脆不照計劃執行,拋棄所有測驗成績,推薦了幾名他認為有這個實力的同學去參賽。

    該女生本以為自己要參加競賽了,欣喜若狂,孰料遭到當頭一棒,伏案而泣:“內定好了你還組織什麼考試?制定了規則卻不照規則辦,你制定規則幹什麼?第一名不是冠軍,你還組織什麼比賽?”

    噫!

    這永世地損傷了一名少女的心!

    也令人覺得,數學老師說話就像放屁。他具體是這樣放的:“你要顧全大局,我讓你去,你考不好,到頭來算誰的?先丟你的人!再丟學校的人!”那一瞬他是凜然的,夕陽剛好照在他的方額廣頤,亮晶晶,油膩膩。他既令參賽的優生沒失掉優質的規格,也捍衛了學校數學很不賴的名譽。

    違規勸退是為人好,違規推舉則是為人壞,前者和後者看起來不一樣,卻又必定照應著後者。州郡裡舉孝廉,是有規則的。然而它並不毀於對邊鄙之地採用的較低規格,而是毀於從某個時刻開始,有人從根本上破壞了規則。完全符合孝廉標準的邊鄙之地的儒生被違規喝退,正是桓靈二帝時,孝廉們打爹罵孃的主要原因。

    何以如此哩?

  • 8 # 2許雲輝

    孝廉不是一種古代官職。

    孝廉本意為“孝順親長、廉能正直”,是漢武帝設立的察舉制考試用以選拔人才的科目,又稱孝廉科,專用以察舉孝子廉吏。

    孝廉被舉至朝廷後不授實職,先任郎官擔任宮廷宿衛,熟悉各類政務,再經選拔才根據品第結果授予相應官職。

    明清時期,孝廉被變成對舉人的雅稱。

  • 9 # 博興國史

    孝廉是“孝順親長、廉能正直”的意思。孝廉並不是官職,孝廉是漢朝察舉制 的主要科目之一。

    孝廉是兩漢時期選官制度察舉制度之一,是“孝子廉吏”的合稱。最初實際上是兩科,分別是舉孝子、舉廉吏。但在兩漢,孝廉往往連稱而混為一科。

    孝廉屬常科,所謂常科,是指週期性、經常性進行的科目,要求郡國每歲必舉,否則以不奉詔論,可見當時朝廷的重視。

    東漢光武帝在詔書中明確規定了察舉孝廉的四項標準:"一曰德行高妙,志節清白;二曰學通行修,經中博士; 三曰明達法令,足以決疑,能案章覆問,文中御史;四曰剛毅多略,遭事不惑,明足以決,才任三輔令。皆有孝涕廉公之行。”

    孝廉重品行,符合以上標準的人即可被稱為"孝廉",其中孝悌和廉公是察舉孝廉的最主要的標準。所舉孝廉,大多為從未擔任過官職的,但也有少數郡縣屬吏。

    舉孝廉後,到中央則多在郎署任職,再由郎逐步升尚書、侍御史、侍中、中郎將等;或者外遷到地方為令、長、丞,再逐步升任太守、刺史等。甚至不少輔弼重臣,都是出身於孝廉。這充分說明孝廉是兩漢時期官吏進身的正途,不亞於後世的進士出身。

    孝廉之設,始於漢武帝,最初的時候是每郡歲舉二人,但因各郡大小不等,人口相差懸殊,多的上百萬,小的僅幾萬。

    故規定按人口比例舉人,大致是每二十萬人歲舉一人,不足二十萬每兩年舉一人,不足十萬每三年舉一人。當然這只是一般情況,針對一些邊郡地區,少數民族雜居地區,還另有優待政策。

    漢朝時還沒有科舉制度,朝廷選拔官員是用舉孝廉的形式進行的。舉孝廉事實上是察舉制度的一種,因為漢代推崇儒家的孝道,它規定各地郡守每年要向朝廷推薦孝者、廉者各一人,作為國家人才,後來統稱為孝廉。

    舉孝廉可以說是漢代在繼承戰國及秦朝的人才選拔制度的基礎上,進一步摸索出來的一套人才選拔方式。漢武帝時,鑑於郎官制度的人才選擇面過窄和早期察舉制的不定時,採用董仲舒的建議設定了舉孝廉制度。

    孝廉舉至中央後,並不禮記授以實職而是入郎署為郎官,作為皇帝的侍從。其目的一方面在於考察其能力,另一方面也是使之熟悉行政事務。孝廉在宮裡待幾年後,一般便能被任命到地方上做官或者留在中央任職。

    但到東漢後期,由於政治腐敗,孝廉名額基本被各郡裡的大門第之家所壟斷,舉孝廉制度名存實亡,時有童謠諷刺:“舉秀才,不知書;舉孝廉,父別居。”魏晉之際,九品中正制代替了舉孝廉,但明清時期的舉人仍俗稱孝廉。

  • 10 # 寒A武A紀

    孝,指孝悌者;廉,清廉之士。分別為統治階級選拔人才的科目,始於漢代,在東漢尤為求仕者必由之途,後往往合為一科。亦指被推選計程車人。

    明清兩代對舉人的稱呼。   

    孝廉是漢武帝時設立的察舉考試的一種科目,孝廉是孝順父母、辦事廉正的意思。 孝廉是察舉制常科中最主要、最重要的科目。漢武帝時﹐採納董仲舒的建議於元光元年(前134年)下詔郡國每年察舉孝者﹑廉者各一人。 不久﹐這種察舉就通稱為舉孝廉﹐併成為漢代察舉制中最為重要的歲舉科目,“名公巨卿多出之”﹐是漢代政府官員的重要來源。   孝廉舉至中央後﹐按制度並不立即授以實職﹐而是入郎署為郎官﹐承擔宮廷宿衛﹐目的是使之“觀大臣之能”﹐熟悉朝廷行政事務。 然後經選拔﹐根據品第結果被任命不同的職位,如地方的縣令﹑長﹑相﹐或中央的有關官職。一般情況下,舉孝廉者都能被授與大小不一的官職。漢順帝陽嘉元年(132年)﹐根據尚書令左雄的建議﹐規定應孝廉舉者必須年滿四十歲﹔同時又制定了“諸生試家法﹑文吏課箋奏”這一重要制度﹐即中央對儒生出身的孝廉﹐要考試經術﹐文吏出身的則考試箋奏。 從此以後﹐歲舉這一途徑就出現了正規的考試之法﹐孝廉科因而也由一種地方長官的推薦制度﹐開始向中央考試製度過渡。  

  • 11 # 小麵包說歷史

    孝廉肯定不是一種官職,但是古代被舉孝廉了大部分都能當官。古代最重忠孝,孝廉一般都會被推薦當官的。孝廉是一種官方評價,樹立典型,就像現在的雷鋒、焦裕祿一樣。

    1.孝,指孝悌者;廉,清廉之士。分別為統治階級選拔人才的科目,始於漢代,在東漢尤為求仕者必由之途,後往往合為一科。亦指被推選計程車人。

    2.明清兩代對舉人的稱呼。

    西漢,為什麼“孝廉”不考試也可以做官?

    我來答有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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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09-25

    孝廉是漢武帝時設立的察舉考試的一種科目,孝廉是孝順父母、辦事廉正的意思。孝廉是察舉制常科中最主要、最重要的科目。漢武帝時,採納董仲舒的建議於元光元年(前134年)下詔郡國每年察舉孝者﹑廉者各一人。不久,這種察舉就通稱為舉孝廉,併成為漢代察舉制中最為重要的歲舉科目,“名公巨卿多出之”,是漢代政府官員的重要來源。 制度簡介 孝廉舉至中央後,按制度並不立即授以實職,而是入郎署為郎官,承擔宮廷宿衛,目的是使之“觀大臣之能”,熟悉朝廷行政事務。然後經選拔,根據品第結果被任命不同的職位,如地方的縣令、長、相,或中央的有關官職。一般情況下,舉孝廉者都能被授與大小不一的官職。漢順帝陽嘉元年(132年),根據尚書令左雄的建議,規定應孝廉舉者必須年滿四十歲;同時又制定了“諸生試家法、文吏課箋奏”這一重要制度,即中央對儒生出身的孝廉,要考試經術,文吏出身的則考試箋奏。從此以後,歲舉這一途徑就出現了正規的考試之法,孝廉科因而也由一種地方長官的推薦制度,開始向中央考試製度過渡。 師古曰:“孝謂曰善事父母者,廉謂清潔有廉隅者。”

    所以孝廉大部分情況下都能當官,但是肯定也有不當官的。

  • 12 # 馬踏月亮

    孝廉,嚴格意義上不屬於官職,就像現在官方給個人的一種榮譽身份。

    最早在漢武帝時期,設立的一種考試察正識別科目。孝廉就是講孝道,又廉潔之人。和現在廉潔無私,一心為公差不多道理。

    古代孝廉應該是功名,有功名才可以授官職,和現在各種證件一樣,有了證件才有當官的條件。

    孝廉就是古代一種身份的象徵。

  • 13 # 寧靜致遠WQ

    舉孝廉不是官職,也不是官名,但卻是走上仕途的光明大道。在隋朝以前除了世襲罔替繼承爵位,舉孝廉是入仕途的主要形式。是誕生於漢武帝時期的一項選拔人才的制度。舉孝廉顧名思義就是”孝順親長,廉能正直”意思。比較有名人物曹操就是舉孝廉步入仕途。實際上這種選用人才制度弊端很大,即本上是有錢人才能得到推舉,所以導致官場上烏煙瘴氣充滿銅臭味。不過那時候沒有科舉,實行舉孝廉多少還是有進步作用,直到隋王朝創立開科取士的科舉制度,才能使平民真正走上仕途的道路。但類似舉孝廉的做法與方式,在以後的封建王朝中一直存在,不過已經被邊緣化了,而且讓讀書人瞧不起成為了歷史。

  • 14 # 大叔就喜歡你這樣的

    各位讀者們好,其實 孝廉在古代並非是一種官職,孝,指孝悌者;廉,清廉之士。分別為統治階級選拔人才的科目,始於漢代,在東漢尤為求仕者必由之途,後往往合為一科。亦指被推選計程車人。 2.明清兩代對舉人的稱呼。

      孝廉是漢武帝時設立的察舉考試的一種科目,孝廉是孝順父母、辦事廉正的意思。孝廉是察舉制常科中最主要、最重要的科目。漢武帝時﹐採納董仲舒的建議於元光元年(前134年)下詔郡國每年察舉孝者﹑廉者各一人。不久﹐這種察舉就通稱為舉孝廉﹐併成為漢代察舉制中最為重要的歲舉科目,“名公巨卿多出之”﹐是漢代政府官員的重要來源。

      孝廉舉至中央後﹐按制度並不立即授以實職﹐而是入郎署為郎官﹐承擔宮廷宿衛﹐目的是使之“觀大臣之能”﹐熟悉朝廷行政事務。然後經選拔﹐根據品第結果被任命不同的職位,如地方的縣令﹑長﹑相﹐或中央的有關官職。一般情況下,舉孝廉者都能被授與大小不一的官職。漢順帝陽嘉元年(132年)﹐根據尚書令左雄的建議﹐規定應孝廉舉者必須年滿四十歲﹔同時又制定了“諸生試家法﹑文吏課箋奏”這一重要制度﹐即中央對儒生出身的孝廉﹐要考試經術﹐文吏出身的則考試箋奏。從此以後﹐歲舉這一途徑就出現了正規的考試之法﹐孝廉科因而也由一種地方長官的推薦制度﹐開始向中央考試製度過渡。

      師古曰:“孝謂曰善事父母者,廉謂清潔有廉隅者。”《漢書·武帝紀》

  • 15 # 探古今

    不是。

    孝廉是“孝順親長、廉能正直”的意思。孝廉並不是官職,孝廉是漢朝察舉制 的主要科目之一。

    孝廉是兩漢時期選官制度察舉制度之一,是“孝子廉吏”的合稱。最初實際上是兩科,分別是舉孝子、舉廉吏。但在兩漢,孝廉往往連稱而混為一科。

    孝廉屬常科,所謂常科,是指週期性、經常性進行的科目,要求郡國每歲必舉,否則以不奉詔論,可見當時朝廷的重視。

    東漢光武帝在詔書中明確規定了察舉孝廉的四項標準:"一曰德行高妙,志節清白;二曰學通行修,經中博士; 三曰明達法令,足以決疑,能案章覆問,文中御史;四曰剛毅多略,遭事不惑,明足以決,才任三輔令。皆有孝涕廉公之行。”

    孝廉重品行,符合以上標準的人即可被稱為"孝廉",其中孝悌和廉公是察舉孝廉的最主要的標準。所舉孝廉,大多為從未擔任過官職的,但也有少數郡縣屬吏。

    舉孝廉後,到中央則多在郎署任職,再由郎逐步升尚書、侍御史、侍中、中郎將等;或者外遷到地方為令、長、丞,再逐步升任太守、刺史等。甚至不少輔弼重臣,都是出身於孝廉。這充分說明孝廉是兩漢時期官吏進身的正途,不亞於後世的進士出身。

    孝廉之設,始於漢武帝,最初的時候是每郡歲舉二人,但因各郡大小不等,人口相差懸殊,多的上百萬,小的僅幾萬。

    故規定按人口比例舉人,大致是每二十萬人歲舉一人,不足二十萬每兩年舉一人,不足十萬每三年舉一人。當然這只是一般情況,針對一些邊郡地區,少數民族雜居地區,還另有優待政策。

    擴充套件資料:

    漢朝時還沒有科舉制度,朝廷選拔官員是用舉孝廉的形式進行的。舉孝廉事實上是察舉制度的一種,因為漢代推崇儒家的孝道,它規定各地郡守每年要向朝廷推薦孝者、廉者各一人,作為國家人才,後來統稱為孝廉。

    舉孝廉可以說是漢代在繼承戰國及秦朝的人才選拔制度的基礎上,進一步摸索出來的一套人才選拔方式。漢武帝時,鑑於郎官制度的人才選擇面過窄和早期察舉制的不定時,採用董仲舒的建議設定了舉孝廉制度。

    孝廉舉至中央後,並不禮記授以實職而是入郎署為郎官,作為皇帝的侍從。其目的一方面在於考察其能力,另一方面也是使之熟悉行政事務。孝廉在宮裡待幾年後,一般便能被任命到地方上做官或者留在中央任職。

    但到東漢後期,由於政治腐敗,孝廉名額基本被各郡裡的大門第之家所壟斷,舉孝廉制度名存實亡,時有童謠諷刺:“舉秀才,不知書;舉孝廉,父別居。”魏晉之際,九品中正制代替了舉孝廉,但明清時期的舉人仍俗稱孝廉。

  • 16 # 荊河狂客

    孝廉不是官職,是一種身份。

    原是兩漢時期察舉制的一個科目,顧名思義是孝順、廉政。透過這個科目考核的人就有做官的資格。

    漢以前的官員都是貴族,是一代代世襲下來的。漢代時改變了這個形式,採用察舉制,要求在郡、縣兩級行政區域內舉薦符合要求的人才,國家錄用,給予官職。但因為魏晉以前讀書不是一件容易的事,需要花錢花力氣,導致能讀書的都是門閥,他們彼此把控朝局,互相推舉,使得察舉制名存實亡,這也造成了門閥士族的進一步擴大,與對立的寒族成為兩個階層。

    到了隋代,改變了國家錄用人才的方式,推行科舉制,真正打破了士族對官吏的壟斷。

    因為孝廉是兩漢時期對透過察舉的人才的稱呼,所以明清時也用之稱呼舉人。

  • 17 # 歷史口袋

    在古代,一開始官職都由貴族把控,下層的寒門子弟即使有才華也得不到重用,慢慢的這個問題越發明顯,為了給寒門子弟一個機會,也為了得到品行好的官員,才有了由下而上推舉人才的官員選拔制度——察舉制。舉孝廉便是察舉制的主要考核科目之一。

    察舉制和科舉制不同,科舉制是透過才學選拔人才,而察舉制是透過品行選拔人才,但不管怎樣,還是給了下層人一個機會,也是唯一的機會。

    察舉制由漢朝推行,當時很多名公巨卿都是舉孝廉出身,這個制度在當時還是有很大的好處的。

    但是察舉制弊病太多,一開始是想選拔品行好的人才入朝為官,不論出身是否高貴,這樣就可以多多為百姓造福,但是後來這個制度被很多人鑽了空子。

    察舉制再次被貴族把控,舉孝廉是由官員推舉,所謂官官相護,很多人都推舉貴族子弟,還因此貪汙受賄,培植自己的勢力,百姓毫無話語權,那些推舉上來的人參差不齊,到後來,根本都不是有真正品行的的,反而是一些品行惡劣不堪的貴族子弟,察舉制徹底崩壞。

    當時有古人曾這樣評價察舉制:舉秀才不知書,舉孝廉父別居。

    這是何其諷刺的事情,只要有權有勢,根本不需要品行好就可以透過察舉製做官,世家大族任人唯親,打壓人才,最終察舉制失去了意義,被科舉制所取代。

  • 18 # 藏修嘉文

    孝廉是漢武帝時期設立的一個察舉考試的科目。孝廉是孝敬父母,辦事廉正的意思。根據儒家思想強調以人立身,以孝為本,任官從政以廉為明。因此察舉孝廉,被確定選擇人才的重要科目。被舉薦後沒有官職者授予官職,原委小官者升為大官。但被舉薦者多為州郡屬吏或通曉儒經的儒生。

    漢代舉孝廉定為歲舉。就是當時各郡每年按規定人數舉薦人才送至朝廷,成為漢代選拔官吏或任用升遷的清流正途。

    根據儒家思想治國的理論學說中可以看出,在人性和道義之間有種原始的人性邏輯。如果孝順啊,就不會有抗爭的意識,沒有抗爭的意識就不會有造反的行為。“其人孝悌,好犯者鮮矣”,這是察人的一種方式。

    所以舉孝廉,對於封建社會選拔人才,穩固江山社稷是既定方略,也驗證儒家學說的高度能量,否則也不會影響深遠,歷經幾千歲月,依舊實用。

    你也可以理解為孝廉是舉人的稱呼。這樣簡單理解也行。

  • 19 # 記錄歷史人生

    舉孝廉,是漢朝的一種由下向上推選人才為官的制度,孝廉是察舉制的主要科目之一。孝廉,是功名,有功名便可實授官職。孝廉是漢武帝時抄設立的察舉考試的一種科目,孝廉是孝順父母、辦事廉正的意思。孝廉是察舉制常科中最主要、最重要的科目。漢武帝時﹐採納董仲舒的建議於元光元年(前134年)下詔郡國每年察舉孝者﹑廉者各一人。不久﹐這種察舉就通稱為舉孝廉百﹐併成為漢代察舉制中最為重要的歲舉科目,“名公巨卿多出之”﹐是漢代政府官員的重要來源。孝廉舉至中央後﹐按制度並不立即授以實職﹐而是入郎署為郎官﹐承擔宮廷宿衛﹐目的是使之“觀大臣之能”﹐熟悉朝廷行政事務。然後經選拔﹐根據品第結果被任命不同的職位,如地方的縣令﹑長﹑相﹐或中央的有關官職度。一般情況下,舉孝廉者都能被授與大小不一的官職。漢順帝陽嘉元年(132年)﹐根據尚書令左雄的建議﹐規定應孝廉舉者必須年滿四十歲﹔同時又制定了“諸生試家法﹑文吏課箋奏”這一重要制度﹐即中央對儒生出身的孝廉﹐要考試經術﹐文吏出身的則考試箋奏。從此以後﹐歲舉這一途徑就出現了正規的考試之法﹐孝廉科因而也由一種地方長官的推薦制度﹐開始向中央考試製度過渡。

  • 20 # 你試試看

    在中國歷史上,身居廟堂之上的君主統御國家,從來都是依靠一大批從中央到地方的官吏來對具體政務進行管理。所謂“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臣者,官吏也。官吏作為政治精英群體和公共管理主體,以國家意志或國民利益的名義行使國家的公權力。

      既然吏治的關鍵在人,銓選德才兼備的官吏便成為歷代歷朝統治者的最高原則;但以什麼樣的標準來衡量德和才,在先秦以前並未形成固定的模式。一來因為先秦諸子百家思想活躍,百花齊放,百家爭鳴,自成一派,相互激盪,不存在哪一流派佔據主導地位

      中國的選官用人形成一種制度經歷了一個過程。漢朝初年,二千石以上的大官僚可以選子弟到京師為郎,叫做“任子”;擁有資產十萬錢而又非商人的人,也可以候選為郎,叫做“貲選”。郎是皇帝的侍從,掌“守門戶,出充車騎”。

      到漢武帝即位時,漢朝經過近七十年的休養生息,地主階級的統治已經得到鞏固,社會經濟有了新的發展,至此,漢初以來一直崇尚無為而治的黃老思想再也不能適應統治階級的需要了。主張加強君主集權,實現大一統的儒家思想便起而代之,受儒家思想影響的用人制度也就相應建立起來。武帝之初,董仲舒在舉賢良對策中,提出了“使諸列侯郡守二千石,各擇其吏民之賢者,歲貢各二人,以給宿衛”(《漢書·董仲舒傳》)的主張。這個主張包括歲貢和定員,物件有吏有民,在制度上比文帝時的詔舉較為完備。元光元年(公元前134年)冬十一月,漢武帝“初令郡國舉孝廉各一人”。

      由此可見,舉孝廉是漢代發現和培養官吏預備人選的一種用人制度。其重大意義在於:首先,它打破了過去由大官僚子嗣和大富豪壟斷官位的局面,為國家儲備了更多幹部人才,統治者可以在較大範圍內按自己的意旨選擇稱職的官吏,這對於加強專制皇權,鞏固其統治發揮了重大作用。

      舉孝廉的核心是確立了一種選人的標準,即以“孝”定人。孝,是儒家傳統文化的一個概念,在其思想體系中居於十分重要的位置。孔子在《論語》中說“弟子入則孝,出則弟”。孝在孔子那裡首先被當作一種家庭倫理觀念來使用,強調了子女對父母的孝順。孔子還進一步說“孝悌也者,其為仁之本也”,把孝與仁聯絡起來,使孝成為實現仁這個終極目標的根本手段。後來,曾子又將孝發展成為一種抽象的,具有普遍意義的準則,使其成為道德總和,天經地義的原則。

      正因為儒家思想中的孝已不再僅僅是一種家庭倫理的道德觀念,它可以成為治理天下、管理國家的政治指導思想,因此,在漢武帝全面接受儒家思想為正統的國家思想後,便以是否具有孝道來評判官吏是否擁有管理好國家事務的資格。

      當然,舉孝廉的用人制度發展到東漢後期也出現許多流弊。有些人為了入仕做官,有意抬高身價,矯情造作,沽名釣譽,製造出虛假孝廉的故事,當時就有“舉孝廉,父別居”的諷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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