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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微小確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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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滿滿地喜歡
一是關心則亂。家長由於對孩子的愛,往往害怕孩子吃虧,用自己幾十年“吃鹽”的經驗好心替孩子們做決定,為的是讓孩子少走“彎路”。
二是權威旨意。部分家長擁有一定社會地位後,便常常以“不要丟我人”為由,好似皇上下旨似的為孩子安排一條“光輝大道”,無視孩子感受。
三是家長自戀意識起決定作用。有時往住不是問題本身,而是家長表達出“我比你強,我是對的”自念替孩子做決定。
其實,人生道路上該踩的坑一個都不會少,家長為其避開這個坑,不久的將來必然會有另一個坑出現。授人以魚,不如授人以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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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童閱讀
因為“每個父母都希望可以掌控孩子”,這話雖然不好聽,但卻是事實。所以,會有些孩子知道了父母的心理狀態後,就會存在幾種行為:1、應付,“先對父母的要求表示同意,然後該怎麼還怎麼做。”2、不理不睬。3、找藉口。4、撒謊。5、反抗。6、離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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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滁州金騰達教育戴老師
不少家長出於對自己孩子的保護意識,主觀認為自己的做法對孩子有益,所以總是喜歡很多事情幫他們做決定,其實不同的年齡階段家長應該注意不同的策略:
1、9歲前:這個階段,孩子很多基礎和認識都不具備,可能需要家長多監管和約束,絕大多數的問題需要家長來幫孩子做決定;
2、10-18歲:這個階段的孩子慢慢有自我的學習和獨立意識,家長要學會慢慢放開手腳,嘗試讓他們自己為自己的行為做決定並承擔後果,家長可以從旁提供建議和必要的輔助,以期建立正向有認識的個人三觀,要學會一定的家務;
3、19-25歲:基本放開手腳的年齡,讓他們進一步完善對於自我職業認知和融入社會的意識,形成自己比較成熟的意識體系,可以完全獨立生活和他人交往;
對於每個孩子都是一個獨立的個體,過多的干涉必然適得其反,要根據不同階段的生理和心理特點,提供家長切實有效的輔助。
基本趨勢是:慢慢由物質和精神支援過渡到精神支援、由行為約束監管到合理適度的提醒建議。
對於每一個孩子來說,作為父母的其實一直都會操心,但一定要從他們長期發展考慮、該放手務必放手,否則他們永遠長不大!
回覆列表
為什麼家長喜歡替孩子做決定?
有人說是因為控制慾;有人說是倚老賣老;有人說是為了孩子好,每個人的觀點不同。
而無論哪一種,作為家長,我們都不應該替孩子做決定,具體而言我的看法如下。
首先,很多家長是打著為了孩子好的旗幟,來替孩子做決定。有句話不是這麼說的嗎?我吃過的鹽比你吃過的米還多,走過的路比你走過的橋還多。
意思就是我什麼事沒見過?我的經歷比你多,我的年齡比你大。因此,為了孩子好,我需要替你做決定。
但是這些家長忘記了,孩子也是有自己的想法,是個獨立的個體,不是我們父母的私人物品。
孩子總有一天也是要踏上社會,去獨立面對所有的問題,所有的困難,去拼搏、去奮鬥的。
剝奪了孩子選擇的權利,沒有經過實戰的檢驗,就讓他們去面對這社會上的暴風雨,是不是很殘酷呢?不經歷挫折怎麼能成長呢?就猶如溫室裡的花朵。
其次,家長包辦不利於孩子成長,並不是真正為孩子好。蒙臺梭利說:“兒童透過自立獲得身體的獨立;透過自由的使用其選擇能力獲得意志上的獨立;透過沒有干擾的獨立工作獲得思想上的獨立。”
身為父母確實年齡長了一點,經歷的事情多了一些,但同樣,在有些事情上也是戴著有色眼鏡在看這個世界,會加入我們自己的一些個人的感情。
我們很多時候並不能夠客觀的去看待一些事情。而且這個世界也是一直在變化著的。很多時候,雖然孩子年齡小,他們所知道的一些事情,我們大人卻未必清楚。
我女兒看百科全書,經常會說出一些我沒有聽說過的知識,說得津津有味,我還真插不上嘴。
大部分的家長是害怕孩子栽跟頭,想替孩子安排一條康莊大道,但是這個社會上哪有什麼真正的康莊大道呢?
最後,孩子需要尊重,唯有自立孩子才會真正成長。孫瑞雪在《愛和自由》這本書中提到:“孩子獲得愛和尊重的時候,就會用生命的大部分精力用來創造和形成自我。這是生命的本能和法則。”
我們唯一能做的就是讓孩子健康的成長,提升孩子的實力,增強我們自身的實力,讓孩子在人生的道路上有能力去打怪,而我們在他需要的時候可以去幫一把。
身為父母時刻要記得孩子是獨立的個體,我們只能為他保駕護航,而真正航行的舵手是孩子自己,他需要自己去面對生活中的風浪,社會中的暴風雨才能會才才能夠真正的成長,這才是真正的愛孩子。
總之,把選擇權,決定權還給孩子吧。
愛孩子就適當放手,給孩子自由,擁有了愛和自由,孩子才會真正的變成強大的個體,成長為一個真正獨立自信的孩子。
相信孩子可以做到,可以做好,身為父母選擇守望,繼續為孩子保駕護航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