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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劉所在的公司是家中小企業,公司為了控制員工的考勤以及遲到早退現象制定了懲罰方案,每遲到早退一次扣款50元,方案制定後雖然說遲到早退現象減少了但員工的積極性卻降下來了,有次小劉因為下雨天開車上班道路實在堵得不行導致遲到,他本想給領導解釋但領導卻將責任都推到小劉身上並扣除了相對的罰金,因此小劉實在想不通就詢問黑馬啟聘“因為特殊原因遲到,能不能不扣款”。 第一如果企業存在此類扣款可能會牽扯到違法,一般的用人單位是不具有罰款權的,罰款是《行政處罰法》賦予國家執法機關的權力,比如,公安局罰款等。”—《行政處罰法》 而且意外因為天氣、道路原因導致的遲到,並不會對企業造成經濟損失所以企業是無權進行扣款的,此外曠工半天扣除一天工資也是屬於違法的員工工作半天也是有半天的工資。 但如果對企業造成經濟損失那麼企業是可以進行扣款的,扣款方式是從員工的工資中扣取,不過此類扣款是有規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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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老實貓

    上班遲到了要扣錢,能否不交。肯定要交呀?公司既然有了明確規定上班遲到了,當然要扣錢的。

    公司考勤部門肯定會嚴格把關的,在公司雖然是同事,但規章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如果遲到不交要制度幹嘛?

    國有國法,家有家規,公司也有公司的規定製度。遲到了肯定要交錢,要不然自己就不要遲到。你說你特殊有困難人人都像你這樣?哪老闆的公司還開的下去嗎?

    成年人了我們要為自己的行為去買單,既然遲到怕扣錢,就要養成早睡早起的好習慣。

  • 2 # 元山野菊

    沒有規矩不成方圓。單位制定的規定若是要扣錢,那麼不執行規定,就是徇私舞弊。至於是否有特殊例外,那也要看你公司的具體規定。

    其實,你想說的是單位有無處罰權的問題。這個問題之前法律界是有爭議的。反對者認為:企業的處罰權是根據原《企業職工獎懲條例》而制定的,現國務院已廢止該條例,根據《立法法》的規定,上位法作出修改或廢止的,下位法(根據上位法制定的法律法規)應相應修改或廢止。所以企業行使處罰權沒有依據,即不合法。

    贊同者認為,企業的獎懲權是由企業的經營權派生出來的,有獎勵就有懲罰,也符合權利義務對等的原則。

    不過目前這兩種爭議漸趨一致,因為國務院申明廢除《企業職工獎懲條例》的原因是企業經營管理的行為不宜由法規規定。加之,後來國務院頒佈的《事業單位管理規定》中明確了事業單位對其聘用人員違紀的處罰規定。因此,目前大多數意見認同企業對職工管理過程中的獎懲權。

  • 3 # 開開心心的小妹

    這個要看您遲到的性質,非特殊原因一般是扣的。

    畢竟每個公司都有自己的考勤管理制度,它是雙面的既有罰款,比如遲到早退扣錢,又有獎勵,比如全勤獎(不過這個看公司,很多單位沒有);它的制定不僅僅是對個人,是面向全體員工的,如果每一個人都不遵守考勤要求,易造成人的散漫性,惰性,不是你放棄公司就是公司放棄你;它又是人性化的,不是說你遲到了就扣款,如果是客觀原因如突然大雨,車子出現問題,路上接到客戶電話等非個人主觀因素,可提供相應憑證與考勤人員剔除遲到。

    無規矩不成方圓,希望對您有補助。

  • 4 # 蟲蟲早教

    每個公司都有每個公司的規章制度,對於遲到罰錢也是想規範大家的行為。

    我們公司遲到一次,即扣除本月滿勤獎,另外一次罰20元。這樣,可以保障某些經常性遲到的人員做一個自我約束,保證工作正常進行。

    也是比較理解的,罰款形式可以當天交給部門主管,也可以從當月工資里扣除,二種方式,二選一即可。

  • 5 # 靜默的小屁孩

    能否不交不取決自己,現在哪個單位還發現金,都是直接打卡里,發到自己手裡就直接扣掉了,沒有規矩不成方圓,規矩還是要有的,要不然單位怎麼管理,守時也是一種美德。

  • 6 # 暢媽的職業生涯

    遲到是公司勞動紀律管理制度裡最基本的要求,沒有那麼多大道理,除非你不想在這兒工作了,那你別交!要是還想在這上班,首先了解公司的各項與你息息相關的管理制度,不要因小失大

  • 7 # 幸福的小兵

    企業的規章制度的話,肯定是要認真執行的,如果說你遲到可以不交,那麼其他人遲到是不是也可以不交呢?

    雖然說具體問題要具體分析,也是因為天氣意外而造成的這種遲到,但是對於企業的管理者而言,制度就是制度,那麼每個人都必須要遵守,制度面前的話呢應該是人人平等的,這個應該和我們所遵守的法律是一樣的。當然了,前提呢,就是企業的這個制度是不違法的,而且是合理的。

    那麼企業在制定這樣的懲罰制度的時候,那麼應該也有相對應的獎勵的制度,而且額度的話呢,我覺得應該比這種懲罰的力度要更高,這樣的話員工的積極性會更強。俗話說,重賞之下必有勇夫嘛,畢竟員工在你的企業裡面工作,獲得勞動收入的話應該是擺在第一位的,如果說他所獲得的收入和他的勞動付出不對等的話,那麼這個可以極大的挫傷員工的工作積極性。

  • 8 # 就在路上

    上班遲到扣錢,應該交。

    企業為了加強內部管理,都要結合本企業的實際制定一些必要的規章制度。員工違反了規章制度,就必須接受企業的處罰。

    (一)是現代企業管理的需要。沒有規矩不成方園,企業的菅理制度得不到有效落實,企業就無法管理和經落,更談不上發展壯大。

    (二)是調動員工勞動積極性的需要。勞動紀律是企業規章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嚴格執行企業的勞動紀律,獎罰分明,一視同仁,有利於消除人與人之間不平等因素,調動員工的勞動積極性。

    (三)是促進企業創新發展的需要。企業只有加強管理,堵塞漏洞,才能提高生產效率,保證產品質量,提高經濟效益,為企業創新發展提供不竭動力。

  • 9 # i生活i創意

    當然不能。為什麼?

    我不從法律層面解答這個問題,我只說一個道理:公司既然有規定,那麼,這個規定就有它合理的地方在。

    有些公司的規定看上去很死板,但其實是一種“儀式”和“象徵”。

    一旦員工無論出於什麼原因做出了“打破規則”的動作,或者有質疑公司“規定”的苗頭,而管理者坐視不管,馬上,就一定會出現第二個、第三個……

    這時候,管理者的威信就會漸漸消失。那這一簡單的“遲到扣錢”的規定就會成為“一紙空文”。那其他重要的規定呢,也就失去了存在的基礎。公司的秩序必然受到威脅,或者說會遭到破壞。那麼,公司的效率自然下降。公司效益也會受影響。公司垮了,最終倒黴的還是員工。

    當然,如果真的有不得已而遲到的情況,怎麼辦呢?

    我瞭解到一個真實的案例。

    一個非常得力的業務員,因為前一天趕策劃方案熬了通宵,結果第二天快中午了才到公司。

    人事按公司規定給業務員記了曠工,並當著全公司人的麵點名批評,還按要求扣了他罰款。

    但是,隨後人事就把這個業務員單獨叫到了辦公室,跟他說:“你遲到,按要求應該罰款,這是規定;但是,我知道你為了做方案熬到很晚,也是為公司,很辛苦。你放心,扣掉的錢加在獎金裡補回去,好好幹!”

    不得不說,這種剛柔並濟的方式,是令人服氣的。既沒有“破壞規則”,又沒有“讓出力的人傷心”,兩全其美。

    所以說,管理需要智慧,也是一種藝術。而生活需要“儀式感”。

    這次遲到了,乖乖交錢去,記得下次注意~

    還有就是要多從自身上找原因,別總是盯著“客觀理由”不放,生活中還有很多美好的事情等著我們呢,不糾結,不計較,向前衝~

  • 10 # 廣西賀州小葉

    有一句話這樣說的,國有國法,家有家規,沒有規矩不成方圓,廠或企業也有他的規矩,個人感覺遲到了被扣錢是要交的

  • 11 # 清檸珞珞

    俗話說的好,沒有規矩不成方圓。

    對於上班族來說,遵守公司制度是作為員工的基本準則,有人肯定會有些疑問,制度是死的,人是活的,更何況有些時候迫不得已遲到也是難免的呀?

    就我而言,上司只看結果不關心你的過程因素,所以當遇到這種時,服從制度的安排,我們都要知道制度不能因為你的特殊就包庇你,人人都平等,如果上司袒護了你,那下面的員工就會跟風而走,所以不要讓上司為難也是員工的本分。

    我去年在上海做暑假工,我每次都要提前一個半小時從家裡出發坐地鐵去上班,到公司就剛剛好,但是有一次我因為晚上在總結模板很晚才睡,這就導致我第二天起晚了,我匆忙趕到公司遲到了十分鐘,我就去找我的負責人,我給她講明瞭我遲到原因,她沒有太責怪我,扣了我一個小時的工資並表示下次不能再犯了,否則下次就是兩倍了,暑假工是按照小時算工資的相當於就扣了我20元,經過這次的教訓,我時間觀念變得非常謹慎,我晚上不再熬夜,有資料或任務要記憶,我都會選擇早上早點起來,把晚上熬夜的時間轉移到早上來,這樣我就不會耽誤上班的時間,而且我會選擇早半個小時到公司,提前在鞏固一下當天的任務,就這樣,我沒有再遲到,工作狀態保持的也非常好。

    我很感謝這次的工作經歷,讓我對時間分配方面有了新的認識,也讓我知道制度是規範人行為的基礎條件,也為我以後工作奠定了好的基礎,讓我收貨頗多。

  • 12 # 時光看上海

    首先是個人,我們在一個公司工作,要盡職盡責的完成在公司的工作。也包括不遲到不早退。這是作為一個員工的責任。就要遵守公司的規章制度,如果這個公司的某一向規章制度你不能接受,你可以選擇別的公司。有可能這個公司的某項條款存在霸王條款,但是最終的選擇權還是在你。你說的這個情況和我們上學的時候遲到被罰站一樣。我們上學遲到會有各種各樣的理由。但老師會說,那些藉口都是個人原因,你可以提前從家裡出來啊,以免路上耽誤時間。我想,有一種情況應該不會被罰的,就是遇到人類無法抗拒的自然災害。

    其次是公司,公司為員工提供工作機會,同時也要透過各種規章制度管理公司。每一個公司的目的都是盈利。儘管在某項制度上有些刻板,不近人情。以公司的角度,首先要保證公司的利益不受損失。如果公司是我們自己的我們也會這樣做。至於公司,每個公司都有自己的企業文化,一個好的公司要了解員工的工作生活情況,調整公司的某些制度。人性化的公司才是一個好公司。

    最後,我們做為社會大家庭的組成部分,也在受著社會制度的制約。公司在受著國家法規的制約,所謂沒有規矩不成方圓。大家都做遵守規矩的人,讓社會更和諧有序,讓國家更繁榮昌盛。

  • 13 # 李鋼king

    國有國法家有家規,我覺得應該被扣款,不管是因為什麼原因,只要你違反了就應該扣款

    這個是不允許有情理在裡面的,而且規矩是針對的公司所有人,而不是針對某個人,所以有些東西需要我們去遵循。

    就好比法律一樣,我們也經常在生活中碰到一些合情但是不合法的犯罪行為發生,如果法律對一個人網開一面的話那在遇到這種犯罪情況如何服眾。所以我們也要理解公司的一些做法。

    其實在職場中我們都會被一些公司的制度去束縛,公司就是公司,他是一個需要集體去維護的,規章制度也是需要集體去遵守的。

    無規矩不成方圓,所以我們不要因為扣了50元錢就覺得自己受委屈,而是要透過這次教訓,讓自己儘快成長起來,成長成你不會在乎那50塊錢或者100塊錢的樣子,如果你月薪過萬還會在乎那扣得百八十塊錢嗎?

    所以有些東西我們無法改變就要去欣然接受它,透過改變自己讓它變得不再主要。加油

  • 14 # yinkey

    看公司有沒有這方面規章制度,有就要遵守呀,下次遵守就可以。如果你確實是有不得已事情耽誤了,可以向上級領導反饋,讓領導幫你去說明下…如果覺得公司不是人性化管理,你也可以向公司建議修改,比竟你拿公司工資,該遵守還是要遵守

  • 15 # 忘棋子

    個人觀點,正所謂“無規矩不成方圓,遲到扣錢應該是要交的。如果不是因為各種不可抗力因素導致遲到的,如地震、颱風等,公司是可以對遲到的員工扣工資作為懲罰。

    公司針對考勤問題制定的懲罰方案,是面向公司所有職員,並非針對某一個職員,懲罰不是目的,關鍵是希望大家遵守公司的制度,和維護管理的權威。

    多多關注天氣和路況,養成每天提前早到公司10分鐘的好習慣,避免遲到。

  • 16 # 神馬哥1

    關於這個問題,我想說的是上班遲到不一定也非得扣錢,不過事情況而定,如果不是什麼特殊情況肯定該罰還是得罰的,畢竟廠有廠規,國有國法,如果沒有這些條款,又怎能管理下面其它員工,而且規章制度人人平等

  • 17 # 三級拆書家爾真

    說實話,遲到就已經錯了。既然規則已經定好了,為什麼當出現問題的時候,卻在思考如果規避的問題,而不是提醒自己做好上班的時間規劃,避免再次出現。

  • 18 # 松樹雜談

    如果遲到不是你不交的事,是直接在工資中扣除的,這種是沒有辦法的,根據公司管理制度來的,唯一的辦法就是在確定考勤前,向領導申請說明特殊原因,或許可以解除罰款。

  • 19 # 赤子天涯心無悔

    本公司規定遲到一分鐘一塊錢,基本每個月都會被扣幾塊錢,我覺得既然是自己的錯,這點代價就應該承擔接受!這個是公平的,廠替有時也是企業的一種生存規則…

  • 20 # 道李note

    聽說過這種,但是都是銷售才這樣,我們都是月底發工資,在工資里扣,不過這種交錢的真的很噁心,充分打擊了員工的上進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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