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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初夏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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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問道明心
劉秀的一手建立了東漢,開創了“光武中興”,關於加強中央集權,光武帝劉秀實行了一下措施:
推功臣,進文臣劉秀以優待貴戚之名,給和他打天下的功臣以爵位,高官厚祿以及天地宅院,但是卻把他們手中的權利全部收回。又整頓吏治,提倡節儉,選拔熟悉典籍和有才能,有賢名的人來治理國家。並且加大對地方官吏的考察和整頓。
改革中央 改革軍制將三公手中的行政大權收歸由皇帝直接指揮的尚書檯,尚書檯官員眾多,分掌各項政務,一切政令都由尚書檯進行整理彙總稟報皇帝。謂:“雖置三公,事歸臺閣”“三公之職,備員而已”。
取消地方兵制,裁撤郡都尉,軍權收歸中央,地方防務由招聘的職業軍人負責。
加強監察制度加強對中央和地方的監察力度,加強御史臺、司隸校尉、刺史三種監察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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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周朝文DMU
劉秀(公元前6~ 57年),字文叔,漢族,南陽蔡陽(今湖北棗陽西南)人。《後漢書·光武帝紀》說他是高祖的九世孫。
東漢王朝開國皇帝,中國古代著名的政治家、軍事家。新朝末年,海內分崩,天下大亂,西漢皇族後裔劉秀與兄在家鄉舂陵乘勢起兵,與眾英雄並爭天下。公元25年,他獲得了農民戰爭的勝利果實,重新建立起劉漢政權,建都洛陽,史稱“東漢”。劉秀建國之後,採取了一系列的政治措施,以加強中央集權。
第一,劉秀著意防範功臣、宗室諸王及外戚專權,透過各種辦法加以控制。在他執政期間,大多數功臣以列侯奉朝請,讓他們享受優厚的待遇,而不參與政治。對於朝中諸臣,督責尤嚴。
第二,為加強中央集權,劉秀一方面削弱三公權力,另一方面則擴大尚書檯的權力。一切政務不再經三公管理。尚書檯成為皇帝發號施令的執行機構,所有權力集中於皇帝一身。
第三,秦漢以來,地方政權機構為郡縣二級制。為了監察地方的政績,漢武帝時已分州派遣刺史,進行視察。劉秀為了進一步加強對地方的控制,把刺史固定為州一級的地方長官。刺史處理地方政務,不透過三公,可直接上奏給皇帝,使地方郡縣也直接置於皇帝的控制之下。
第四,東漢封建政府職能的調整
1.加強尚書檯,削弱三公權力
在中央政府中,號稱三公的太尉、司徒、司空只是名義上的政府首腦,實際權力在中朝的尚書檯。光武帝曾裁併其他許多中朝官職,所以尚書檯更能集中行政權力。尚書檯設千石的尚書令和六百石的尚書僕射,令、僕以下有六曹尚書分掌庶政,每曹有丞、郎若干人。皇帝挑選親信的三公或其他大臣“錄尚書事”,實際上等於自己直接指揮尚書檯,所以尚書檯專權用事就是專制皇權的加強。
2.加強監察機構
(1)提高御史中丞的地位。 秦和西漢中央最高監察官為御史大夫,漢成帝年間,由何武建言,設三公官,以御史大夫改作司空,分行丞相職權,地位是很高的。御史大夫下有二丞,一為御史丞,一為中丞。此外,還有侍御史、御史等。東漢政權建立後,御史大夫改為司空,已不負監察之責,有時根本不設此職。而將原為御史大夫屬下之中丞改任為御史臺(府)的長官,負責監察百官,其權位逐漸與司隸校尉、尚書令並重。
(2)復置司隸校尉。 西漢武帝時始置,為中央要職,又是地方監察官、負責監察京師百官,至成帝時廢。東漢立國後,復置之,又擴大其職權,並領一州。屬於司隸校尉部的郡有河南、河內、右扶風、左馮翊、京兆、河東、弘農。司隸校尉秩比二千石,設從吏十二人,主管察舉中央百官犯法者和本州部事務,既是京官,又是地方官。
(3)擴大刺史的職權範圍。 西漢武帝始設刺史以加強對百官和強富豪公的監察。東漢時,進一步擴大刺史職權範圍。全國分十三州(部),置刺史一人秩六百石。其職權除與西漢相同者外,另從建武十二年(36年)始有每歲舉茂才為定製,年舉刺史所轄州茂才一人。 於是刺史增加選舉之權。同時,地方選舉劾奏之權亦轉歸刺史。
3.地方行政機構的改革與廢除內地郡國都尉
光武帝裁併400多縣,相當於西漢末年縣、邑、道、侯國數的1/4。吏職減去9/10,邊塞的亭侯吏卒也陸續罷省了。這些措施主要為省開支。地方政權中重要的改革之一,是州的地位由監察區域逐漸變為具有郡職上一級地方政權性質的行政區域;刺史則相應地變為具有統郡職能的長官。
第五,鞏固王朝的措施
1.退功臣進文吏。為了適時削奪將帥軍權,劉秀提出此項措施。其關鍵是“退功臣”。採取兩種做法,一為封侯褒揚。如“雲臺二十八將”等。二是奉朝請。即功臣日常不任官職,有事奉請入朝參議。
3.倡導儒學,宣佈圖讖於天下。劉秀自幼習研《尚書》,有一定的學術功底。他大力倡導儒學,朝廷上下講經蔚然成風。明、章兩帝亦如此,儒學正式成為王朝欽定的正統思想。劉秀一生篤信圖讖,即位之後更是如此。
4.釋放囚犯,減輕刑法。東漢社會存在相當多的囚徒與奴隸,成為重大社會問題。劉秀從建武二年至十二年中七次下詔釋放奴婢,並且大量赦免囚犯,這些措施緩和了社會矛盾,同時增加大量勞動力。
5.削弱諸侯王勢力。東漢初期先是分封劉秀宗室叔侄兄弟為王,繼而又封劉秀諸子為王。前者先封為王,再降為侯,又降為公。前者封國多為一個郡,後者二郡。體現親疏之別。東漢諸侯王政治上無治民權,王國之傅與相由皇帝任命。並多方限制各王的政治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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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潞郡舊聞
劉秀建立東漢後,以“中興”漢室相標榜,恢復和發展了西漢的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制度。劉秀加強中央集權是西漢武加強中央集權的繼續和發展。
(1)退功臣,進文吏。劉秀給跟隨他打天下的功臣以尊崇的地位,卻解除了他們的實權。選用熟悉典章制度、懂得治理國家的人為官吏。
(2)雖置三公,事歸臺閣。削弱司徒、司空、太尉三公的權力,加強尚書檯的權力。
(3)加強監察制度。恢復和加強御史臺、司隸校尉、州刺史三套監察機構。
(4)集軍權於中央。削弱地方軍權,加強中央的軍權。中央的軍隊有四支,在首都有兩支,就是南軍和北軍;在地方上有兩支,即黎陽營和雍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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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螞蟻傳統文化
劉秀,字文叔,南陽蔡陽人。《後漢書·光武帝紀》說他是高祖的九世孫。公元25年,他獲得了農民戰爭的果實,重新建立起劉漢政權,建都洛陽,史稱東漢。劉秀建國之後,鑑於西漢時期權臣當政,外戚篡權,以及地方權重而造成尾大不掉的教訓,竭力加強皇權,把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制度發展到了一個新階段。他即位以後,採取了一系列的*措施,以加強中央集權。
首先,劉秀著意防範功臣、宗室諸王及外戚專權,透過各種辦法加以控制。在他執政期間,大多數功臣以列侯奉朝請,讓他們享受優厚的待遇,而不參與*。對於朝中諸臣,督責尤嚴。《後漢書·申屠剛傳》說:“時內外群官,多帝自選舉,加以法理嚴察,職事過苦,尚書近臣,至乃捶撲牽曳於前,群臣莫敢正言。”史稱“自是大臣難居相任”。劉秀之所以這樣刻薄大臣,不設丞相,削弱三公權力,其目的就是為了提高皇帝的專制權力。對宗室諸王,也嚴加控制,禁止王子、諸王交通賓客,結黨營私。建武二十八年(公元52年)他藉故搜捕王侯賓客,“坐死者數千人”。明帝時,更是屢興大獄,株連極廣。楚王劉英信奉黃老浮屠,與方士往來,被人告發為謀逆,連累收捕者達數千人。
其次,為加強中央集權,劉秀一方面削弱三公權力,另一方面則擴大尚書檯的權力。尚書檯原是管理公文發放的機構,所任官吏,年資較淺。尚書令、尚書僅為千石、六百石的中下級官吏,尚書郎則多由令史久任者補之,為一般士大夫所輕視。至西漢武帝時,尚書已被重用,尚書令逐漸掌握了實權。劉秀為了使權力進一步集中到自己手中,又擴大了尚書檯的組織,加強尚書檯的職權。一切政務不再經三公管理。尚書檯成為皇帝發號施令的執行機構,所有權力集中於皇帝一身。
第三,秦漢以來,地方政權機構為郡縣二級制,西漢末,共設郡國103個,縣邑道侯國1,587個。對眾多的郡縣,如何加強中央的統一管理,是一個大問題。為了監察地方的政績,漢武帝時已分州派遣刺史,進行視察。劉秀為了進一步加強對地方的控制,把刺史固定為州一級的地方長官。刺史處理地方政務,不透過三公,可直接上奏給皇帝,使地方郡縣也直接置於皇帝的控制之下。
第四,在軍事制度上,劉秀也做了重大改革。東漢建立不久,就廢除了執掌地方兵權的郡國都尉,以後又罷輕車、騎士、材官、樓船士及軍假吏,實際上取消了地方軍隊。在和平時期,少量維持地方治安的郡縣兵,皆由太守令長兼領,但在某些沿邊及民族鬥爭緊張的地區,則設都尉或屬國都尉別領。這種情況的出現,是和豪強地主大田莊的發展分不開的。隨著豪強地主勢力的膨脹,在田莊內部發展了一種部曲家兵制。這種部曲家兵,承擔著鎮壓農民、維持地方治安的某種職能。正因為有這樣一支武裝隊伍,東漢政府才能裁減、甚至在某些地區取消地方軍隊。與削弱地方兵權的同時,劉秀還逐步擴大中央軍隊,在重要的沿邊地區,設有邊防軍,為中央軍隊的一部分。東漢政府還經常用赦免和減罪的辦法,募集犯罪的人戍守邊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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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史海小飛魚
“娶妻當娶陰麗華”的光武劉秀是東漢的開國皇帝。與他娶妻的壯志一樣,在治理國家,加強中央集權方面,劉秀也是頗有抱負。他主要從政治、經濟等方面去鞏固新生政權。
政治方面
一、“退功臣,進文吏”。他讓大多數的功臣以列侯奉朝請,享受優厚待遇,但不參與政治。同時防範宗室、外戚專權,提拔一些地位低、飽腹經書的人為官。
二、擴大尚書檯的權力。東漢的尚書檯原是負責公文發放的機構,官吏資淺任輕。這樣的機構全國政務樞紐三公(司徒、司馬、司空)相提並論。但光武“雖置三公,事歸臺閣”,同時,九卿的權力也多為尚書檯分割取代。
三、強化監察制度。設御史臺,察舉官吏違法;置司隸校尉,主管察舉中央百官犯法,處理本部各郡監察事物;設定州刺史,刺史每年八月巡行各郡國,檢閱刑獄情況,考察地方官員的政績,年終奏於皇帝。
四、加強軍權。撤銷地方兵都尉,將兵權並歸守相;取消地方常備軍,使地方軍無獨立作戰能力。同時,加強中央軍隊的建設,尤其是守衛首都的南軍和北軍。
經濟方面
一、釋放奴隸和囚徒,緩和階級矛盾,同時增加社會勞動力。
二、組織軍隊屯田和精兵簡政。這對於減輕人民的兵役、徭役和賦稅十分有利。
三、安撫流民。透過賜爵,鼓勵流民重新定居登記;透過“假民公田”,就是把國有的荒地、苑囿租借給流民進行生產;最後,透過賑濟和減刑戍邊來緩和階級矛盾。
劉秀從經濟、政治、軍事、社會等各個方面採取措施,這樣治理的組合拳,鞏固了新生政權,一定程度上加強了中央集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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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知I簡
在經過長達20年的統一戰爭後,光武帝劉秀從以下五個方面入手,在一定程度上加強了中央集權。
一是解除開國功臣的軍政大權。以優待功臣貴戚為名,賜以爵位田宅,高官厚祿,除了幾個光武帝認為自己能夠控制的將領外,摘除了大部份功臣的軍政大權。
二是吸取了西漢前期三公權重,權柄下移的教訓,雖然設了三公之位,但把一切行政大權都歸到設在中朝由皇帝直接指揮的尚書檯。
所有一切政令都由尚書檯直接稟陳皇帝,由皇帝裁決。從此,“天下事皆上尚書,與人主參決,乃下三(公)府” ;“雖置三公,事歸臺閣” ,“三公之職,備員而已” 。
雖然到了東漢後期,有權勢的大臣多加“錄尚書事”的職銜,從而權柄再度下移,尚書檯又蛻變為權臣專政的工具。
三是在建武六年開始精簡地方政府,下詔要求:“並省四百餘縣,吏職減損,十置其一”。要求司隸州牧各自充實所部,省減吏員,地方小的縣國不足以置長吏,可以合併的,上報大司徒、大司空二府。
四是透過度田制度和抑強政策,抑制豪強和土地兼併。雖然東漢是在豪強勢力支援下,打敗了赤眉軍等人民起義軍建立起來的。但豪強勢力的發展,使土地兼併逐漸嚴重,不但威脅皇權,也影響百姓生活。
為了加強朝廷對全國墾田和勞動人手的控制,平均賦稅徭役負擔,劉秀於建武十五年下詔令各郡縣丈量土地,核實戶口,作為糾正墾田、人口和賦稅的根據,又命考察二千石長吏阿枉不平者。
詔下之後,遇到豪強勢力的抵制。劉秀下令將度田不實的河南尹張伋及其他諸郡太守十餘人處死,表示要嚴厲追查下去。結果引起各地豪強大姓的反抗,“郡國大姓及兵長群盜,處處並起,青、徐、幽、冀四州尤甚” ,予東漢以極大威脅。
面對兩種不同性質的反抗,光武帝採取鎮壓與安撫並用的手段,一方面“遣使者下郡國,聽群盜自相糾拖,五人共斬一人者,除其罪” 很快,賊便解散了,另一方面,把捕到的作亂首領人物遷往他郡,“賦田授廩”,切斷他們與原所在郡的聯絡,給了豪強地主嚴重的打擊。
五是獨尊儒術,強化忠君思想。建國後,光武帝在洛陽修建太學,設立五經博士,恢復西漢時期的十四博士之學。還常到太學巡視和學生交談。在他的提倡下,許多郡縣都興辦學校,民間也出現很多私學。
在巡幸魯地時,遣大司空祭祀孔子,後來又封孔子後裔孔志為褒成侯,用以表示尊孔崇儒。同時,鑑於西漢末年一些官僚、名士醉心利祿,依附王莽的情況,採取表彰氣節的方式,對於王莽代漢時期隱居不仕的官僚、名士加以表彰、禮聘,表揚他們忠於漢室、不仕二姓的“高風亮節”。
由此,因各項政策措施地實行,為恢復發展社會生產創造了有利的條件,使得墾田、人口都有大幅度的增加,從而為東漢前期八十年間國家強盛的“明章之治”奠定了物質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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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科尼播報
要想知道漢光武帝劉秀是如何成功的加強中央集權措施的,那麼就要大概瞭解下這位東漢開朝皇帝。
劉秀(公元前6〜57年),字文叔,漢族,南陽蔡陽(今湖北棗陽西南)人。《後漢書•光武帝紀》說他是高祖的九世孫。
東漢王朝開國皇帝,中國古代著名的政治家、軍事家。新朝末年,海內分崩,天下大亂,西漢皇族後裔劉秀與兄在家鄉舂陵乘勢起兵,與眾英雄並爭天下。
公元25年,他獲得了農民戰爭的勝利果實,重新建立起劉漢政權,建都洛陽,史稱“東漢”。 劉秀建國之後,採取了一系列的政治措施,主要分為三點來加強中央集權。
(1)集權於尚書檯;
光武帝以優待功臣貴戚為名,賜以爵位田宅,高官厚祿,而除去其軍政大權。光武帝鑑於西漢前期三公權重,權柄下移,雖設三公之位,而把一切行政大權歸之於設在中朝由皇帝直接指揮的尚書檯。所有一切政令都由尚書檯直接稟陳皇帝,由皇帝裁決,“雖置三公,事歸臺閣”。
(2)簡化機構,裁減冗員;
下詔令司隸州牧各實所部,省減吏員。同時,廢除西漢時的地方兵制,撤銷內地各郡的地方兵,裁撤郡都尉之職,也取消了郡內每年徵兵訓練時的都試,地方防務改由招募而來的職業軍隊擔任。
(3)提倡儒學,表彰氣節;
光武帝繼承了西漢時期獨尊儒術的傳統,東漢建立後,即興建太學,設定博士,各以家法傳授諸經。劉秀尊崇儒學,特別是對儒家今文學派製造的讖緯迷信更是崇拜備至。他鑑於西漢末年一些官僚、名士醉心利祿,依附王莽,乃表彰氣節,對於王莽代漢時期隱居不仕的官僚、名士加以表彰、禮聘,表揚他們忠於漢室、不仕二姓的“高風亮節”,企圖養成重名節的社會風氣,為鞏固東漢封建統治服務。
強化中央集權基本上是每一個封建帝國開國君主的必備功課,即便是秦始皇嬴政如此強權的人物,在建立起秦帝國的第一時間也是在為強化中央集權而煞費苦心。當然,不是每一個開國皇帝都能夠成功達到自己的預期目標,通常都會被一些時代的特殊情況所阻撓。但總的來說,劉秀強化中央集權的諸項措施都是成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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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我聽見風在笑
你好,很有興趣來回答這個問題。
要回答題者的這個問題,首先我們要知道什麼是中央集權。
提到中央集權,就不得不說一下中國古代一個重要的制度,即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制度,如何完善好這個制度,是中國曆朝歷代的統治者治國的核心,包括到了現如今的中國,亦是如此。
對於這個制度,其實分為是兩個層次,一是專制主義,主要是君權與相權之間,皇帝透過制衡相勸,從而達到君主集權;二個是中央集權,主要是中央與地方之間的關係,透過分化地方權力,加強對地方的控制。所以,漢光武帝劉秀如何加強中央集權,其實上就是如何分化地方權力,加強中央對地方的管控。對此,劉秀的主要措施有二,聽我細細道來。
1.厚賞以削兵權漢光武帝劉秀起於西漢末年,靠著一路起兵鬥爭逐漸的光復漢室江山,延續了大漢王朝的國祚。在這個過程中,軍事力量的依靠是其成功的關鍵,也因此,劉秀非常瞭解兵權的重要性,同時,鑑於西漢末年的農民軍起義的教訓和地方豪強勢力的強大,為了避免重蹈覆轍,劉秀在開始執政前,就有所防範地方郡國勢力,因此廢除郡國兵制,罷除了郡國都尉這一地方武官機制。可以說,在劉秀登基為帝之前,就已經在思考如何加強地方控制了。
登基為帝后,當時武將勢力龐大,面對這種情況,不同於漢高祖劉邦得天下後大肆誅殺功臣武將的無情,劉秀是分封這些功臣武將為列侯,給於他們崇高地位和豐厚財帛,只是解除兵權。這種做法,和宋太祖趙匡胤“杯酒釋兵權”如出一轍,既解除了來自武將的威脅,又得到仁君的讚譽,魚和熊掌可謂兼得。
2.精簡以安民心除了在軍事上實施措施以外,劉秀還加強對地方官吏和百姓的管理。由於經歷過戰事,地方社會發展受到嚴重損害,為了恢復生產,以安民心,劉秀施行仁政,減少百姓的徭役,減輕賦稅,曾在戰事尚未結束時,就將稅率由原先的十分之一減少到三十分之一,這樣,既贏得民心,也使得地方百姓更加信服劉秀的仁義,從而利於中央對地方的管理。
同時,精簡官員設定,裁併郡縣,使得地方官員十置其一,郡縣數量大減,將權力集中於中央,避免地方權力出現過大而導致地方的難以管制。
以上這兩方面的舉措,使得劉秀確實達到了對地方的管理,加強中央集權的目的,但也導致的一個後果就是,後來地方兵弱而無力抵抗外敵的入侵,地方豪強的部曲家兵實力上升,典型的東漢末年的董卓、袁紹等人,而中央又無能力處理,最終東漢滅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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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柔情似水—政委
劉秀:字文叔,南陽蔡陽人。《後漢書·光武帝紀》說他是高祖的九世孫。公元25年,他獲得了農民戰爭的果實,重新建立起劉漢政權,建都洛陽,史稱東漢。劉秀建國之後,鑑於西漢時期權臣當政,外戚篡權,以及地方權重而造成尾大不掉的教訓,竭力加強皇權,把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制度發展到了一個新階段。他即位以後,採取了一系列的*措施,以加強中央集權。
首先,劉秀著意防範功臣、宗室諸王及外戚專權,透過各種辦法加以控制。在他執政期間,大多數功臣以列侯奉朝請,讓他們享受優厚的待遇,而不參與*。對於朝中諸臣,督責尤嚴。《後漢書·申屠剛傳》說:“時內外群官,多帝自選舉,加以法理嚴察,職事過苦,尚書近臣,至乃捶撲牽曳於前,群臣莫敢正言。”史稱“自是大臣難居相任”。劉秀之所以這樣刻薄大臣,不設丞相,削弱三公權力,其目的就是為了提高皇帝的專制權力。對宗室諸王,也嚴加控制,禁止王子、諸王交通賓客,結黨營私。建武二十八年(公元52年)他藉故搜捕王侯賓客,“坐死者數千人”。明帝時,更是屢興大獄,株連極廣。楚王劉英信奉黃老浮屠,與方士往來,被人告發為謀逆,連累收捕者達數千人。
其次,為加強中央集權,劉秀一方面削弱三公權力,另一方面則擴大尚書檯的權力。尚書檯原是管理公文發放的機構,所任官吏,年資較淺。尚書令、尚書僅為千石、六百石的中下級官吏,尚書郎則多由令史久任者補之,為一般士大夫所輕視。至西漢武帝時,尚書已被重用,尚書令逐漸掌握了實權。劉秀為了使權力進一步集中到自己手中,又擴大了尚書檯的組織,加強尚書檯的職權。一切政務不再經三公管理。尚書檯成為皇帝發號施令的執行機構,所有權力集中於皇帝一身。
第三,秦漢以來,地方政權機構為郡縣二級制,西漢末,共設郡國103個,縣邑道侯國1,587個。對眾多的郡縣,如何加強中央的統一管理,是一個大問題。為了監察地方的政績,漢武帝時已分州派遣刺史,進行視察。劉秀為了進一步加強對地方的控制,把刺史固定為州一級的地方長官。刺史處理地方政務,不透過三公,可直接上奏給皇帝,使地方郡縣也直接置於皇帝的控制之下。
第四,在軍事制度上,劉秀也做了重大改革。東漢建立不久,就廢除了執掌地方兵權的郡國都尉,以後又罷輕車、騎士、材官、樓船士及軍假吏,實際上取消了地方軍隊。在和平時期,少量維持地方治安的郡縣兵,皆由太守令長兼領,但在某些沿邊及民族鬥爭緊張的地區,則設都尉或屬國都尉別領。這種情況的出現,是和豪強地主大田莊的發展分不開的。隨著豪強地主勢力的膨脹,在田莊內部發展了一種部曲家兵制。這種部曲家兵,承擔著鎮壓農民、維持地方治安的某種職能。正因為有這樣一支武裝隊伍,東漢政府才能裁減、甚至在某些地區取消地方軍隊。與削弱地方兵權的同時,劉秀還逐步擴大中央軍隊,在重要的沿邊地區,設有邊防軍,為中央軍隊的一部分。東漢政府還經常用赦免和減罪的辦法,募集犯罪的人戍守邊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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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雜談小部落
加強中央集權
在統一之前,他就開始削弱國防建設,廢郡國兵制,罷郡國都尉。削弱地方兵權的同時,導致後來無力抵禦外患,而豪強地主的部曲家兵則迅速發展,像東漢末年的董卓就是一例。
劉秀以後不設丞相,而是“雖置三公”但“事歸臺閣”;一方面削弱三公權力,使三公成為虛位,另一方面又擴大尚書檯的職權,成為皇帝發號施令的執行機構,所有權力集中於皇帝一身。”
《後漢書·申屠剛傳》說:“時內外群官,多帝自選舉,加以法理嚴察,職事過苦,尚書近臣,至乃捶撲牽曳於前,群臣莫敢正言。”“自是大臣難居相任”。建武二十八年(52年)他藉故搜捕王侯賓客,“坐死者數千人”,嚴禁結黨營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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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半閒山人
公元36年,劉秀登基後用了十二年的時間終於克定天下,使得自新莽末年以來四分五裂、戰火連年的古老中國再次歸於一統。劉秀勤於政事,“每旦視朝,日仄乃罷,數引公卿郎將議論經理,夜分乃寐”。 歷史上稱其統治時期為光武中興。其間國勢昌隆,號稱“建武盛世”。
一、設定尚書檯
劉秀除去貴族的參政權和有軍功將軍們的兵權,賜以爵位田宅,高官厚祿。將一切行政大權歸之於設在中朝由皇帝直接指揮的尚書檯,一切政令都由尚書檯直接稟陳皇帝,由皇帝裁決。
二、整頓吏治
光武帝即位之後,整頓吏治,躬行節儉,獎勵廉潔,選拔賢能以為地方官吏。並對地方官吏嚴格要求,賞罰從嚴。因而經過整頓之後,官場風氣為之一變。故《後漢書·循吏傳》有“內外匪懈,百姓寬息”之譽。
三、偃武修文,與民休慼
光武注意實行與民休養生息政策,而首先是薄賦斂。其次是偃武修文,不尚邊功。光武“知天下疲耗,思樂息肩,自隴蜀平後,未嘗復言軍旅”。
四、打壓豪強,實行度田政策
豪強勢力的發展,光武帝採取鎮壓與安撫並用的手段,一方面“遣使者下郡國,聽群盜自相糾拖,五人共斬一人者,除其罪”。另一方面,把捕到的作亂首領人物遷往他郡,切斷他們與原所在郡的聯絡,給了豪強地主嚴重的打擊。
度田也成為東漢朝廷的定製。因各項政策措施地實行,為恢復發展社會生產創造了有利的條件,使得墾田、人口都有大幅度的增加。
五、大興文教
建國後,在洛陽修建太學,設立五經博士,恢復西漢時期的十四博士之學。在他的提倡下,許多郡縣都興辦學校,民間也出現很多私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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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冷戰風雲啟示錄
劉秀建立東漢後,以“中興”漢室相標榜,恢復和發展了西漢的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制度。劉秀加強中央集權是西漢武加強中央集權的繼續和發展。
(1)退功臣,進文吏。劉秀給跟隨他打天下的功臣以尊崇的地位,卻解除了他們的實權。選用熟悉典章制度、懂得治理國家的人為官吏。
(2)雖置三公,事歸臺閣。削弱司徒、司空、太尉三公的權力,加強尚書檯的權力。
(3)加強監察制度。恢復和加強御史臺、司隸校尉、州刺史三套監察機構。
(4)集軍權於中央。削弱地方軍權,加強中央的軍權。中央的軍隊有四支,在首都有兩支,就是南軍和北軍;在地方上有兩支,即黎陽營和雍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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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阿u閒談歷史
西漢末年,王莽篡權,建立新朝。新莽末年,朝政昏庸,農民起義,豪強割據,天災人禍導致天下大亂。漢光武帝劉秀自南陽起兵,歷時十二載,終於光復漢室,一統中原。成語云:飛鳥盡良弓藏,這一個定律運用在中國古代封建王朝了帝王,特別是開國帝王的身上是比較合適的。例如明朝太祖朱元璋應該就是最典型的例子,在位期間大肆殺戮功臣良將,幾乎所有跟隨他打天下的功臣元老都不得善終。但是,中國古代帝王如此不近人情,“卸磨殺驢”的手段真的是表明他們是冷血無情之人?應該不是,只不過這些帝王的著眼點是維護和鞏固整個王朝的統治,確定保證一家一姓的決定統治 ,下面我們就來探究分析東漢皇帝劉秀的統治手段。
一:擴大尚書檯權力
1.加強尚書檯,削弱三公權力在中央政府中,號稱三公的太尉、司徒、司空只是名義上的政府首腦,實際權力在中朝的尚書檯.光武帝曾裁併其他許多中朝官職,所以尚書檯更能集中行政權力.尚書檯設千石的尚書令和六百石的尚書僕射,令、僕以下有六曹尚書分掌庶政,每曹有丞、郎若干人.皇帝挑選親信的三公或其他大臣“錄尚書事”,實際上等於自己直接指揮尚書檯,所以尚書檯專權用事就是專制皇權的加強.
二:加強監察機構
1.提高御史中丞的地位.秦和西漢中央最高監察官為御史大夫,漢成帝年間,由何武建言,設三公官,以御史大夫改作司空,分行丞相職權,地位是很高的.御史大夫下有二丞,一為御史丞,一為中丞.此外,還有侍御史、御史等.東漢政權建立後,御史大夫改為司空,已不負監察之責,有時根本不設此職.而將原為御史大夫屬下之中丞改任為御史臺(府)的長官,負責監察百官,其權位逐漸與司隸校尉、尚書令並重.
2.復置司隸校尉.西漢武帝時始置,為中央要職,又是地方監察官、負責監察京師百官,至成帝時廢.東漢立國後,復置之,又擴大其職權,並領一州.屬於司隸校尉部的郡有河南、河內、右扶風、左馮翊、京兆、河東、弘農.司隸校尉秩比二千石,設從吏十二人,主管察舉中央百官犯法者和本州部事務,既是京官,又是地方官.
3.擴大刺史的職權範圍.西漢武帝始設刺史以加強對百官和強富豪公的監察.東漢時,進一步擴大刺史職權範圍.全國分十三州(部),置刺史一人秩六百石.其職權除與西漢相同者外,另從建武十二年(36年)始有每歲舉茂才為定製,年舉刺史所轄州茂才一人.於是刺史增加選舉之權.同時,地方選舉劾奏之權亦轉歸刺史.
三:地方行政機構的改革與廢除
內地郡國都尉光武帝裁併400多縣,相當於西漢末年縣、邑、道、侯國數的1/4.吏職減去9/10,邊塞的亭侯吏卒也陸續罷省了.這些措施主要為省開支.地方政權中重要的改革之一,是州的地位由監察區域逐漸變為具有郡職上一級地方政權性質的行政區域;刺史則相應地變為具有統郡職能的長官.
四:罷黜功臣,維護統治
劉秀在定鼎天下後,採取了一系列的手段來維護鞏固劉氏王朝的統治地位,其中比較典型的一個就是劉秀罷退功臣,類似於趙匡胤事情的杯酒釋兵權,這一個做法對於維護鞏固統治而言,無疑是有利的,剪除了來著功臣集團的威脅。
據《論光武帝“退功臣而進文吏”》一文當中明確指出,“給予他們尊崇的地位,只解其兵權。並且招攬大批文吏入朝。”由此可知,光武帝劉秀的舉措很大一部分程度上並不是僅僅為了善待功臣,更多的的用這樣一個以退為進的手段來脅迫功臣集團放權,用來鞏固劉家王朝的統治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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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肥肥大狗熊
劉秀建立東漢後,以“中興”漢室相標榜,恢復和發展了西漢的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制度。劉秀加強中央集權是西漢武加強中央集權的繼續和發展。
(1)退功臣,進文吏。劉秀給跟隨他打天下的功臣以尊崇的地位,卻解除了他們的實權。選用熟悉典章制度、懂得治理國家的人為官吏。
(2)雖置三公,事歸臺閣。削弱司徒、司空、太尉三公的權力,加強尚書檯的權力。
(3)加強監察制度。恢復和加強御史臺、司隸校尉、州刺史三套監察機構。
(4)集軍權於中央。削弱地方軍權,加強中央的軍權。中央的軍隊有四支,在首都有兩支,就是南軍和北軍;在地方上有兩支,即黎陽營和雍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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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小青峰曰史
跟隨時空隧道的腳步,穿越回兩漢時期,在朝代更迭,紛擾複雜的局勢中,光武帝劉秀出類拔萃,脫穎而出,成為了興復漢室的英雄人物,成為了“光武中興”的帝王。在他的有序統治之下,使得一個滿目瘡痍的社會重新煥發了生機,國家政權較為穩定,中央集權大大地得到加強。我想應該有以下措施:
一、以“懷柔之心”打動人心,積極爭取鼓勵與支援俗話說,欲成霸業,必先招募人才,籠絡人心。劉秀可謂是將這句話演繹到了極致,他富有智慧地努力協調領導與下屬之間的關係,盡力幫助每一位大臣能夠實現自己的價值,賞罰分明,陟罰臧否,以一顆寬容之心對待群臣,讓大家感受到了他的真誠,所以都紛紛忠心效勞於他。
堅持“以人為本”的治國方針。在劉秀統治的階段,幾乎很少用暴力血腥的手段去處理問題,反而採取一種溫和寬容的方式來解決。根據歷史記載,漢朝大功臣王梁擅自出動野王兵去攻打他國,劉秀以不聽詔令命令他趕快停止,無奈的是王梁本人非常倔強,沒有聽劉秀的命令。要說啊,在古代任何皇帝中,王梁最後是絕對沒有好下場的。因為殺戮不聽話的臣子是唯一能夠讓他們乖乖聽話,服從統治的鞏固政權的手段。幸運的是,最後王梁沒有死,劉秀念在舊情上,赦免了他,還給他加官進爵,屢次陪同劉秀上戰場,殺敵人,立下一件又一件的大功。
的確如此,從劉秀的統治方式上來看,雖然我們看上去表示很不理解,但是歷史就是證明了他堅持以人為本的觀念最終成功地解決了問題,幫助臣子實現自己的價值,這又何樂而不為呢?
因為他抱著一顆“懷柔之心”,最終避免了
“狡兔盡、走狗烹;飛鳥盡、良弓藏;敵國破、謀臣亡”
的悲劇。試著想一想,如果歷史上的領導者都能夠向劉秀學習,少一份殺戮,多一份真誠,多一份寬容,也許透過這樣常人不能理解的特殊的溝通方式,向下屬傳遞“我原諒你了”的資訊會更好吧?會更容易讓人接受吧?以柔克剛,以人為本,才是王道!
二、獨出心裁的軍事思想,領導軍隊有方明末思想家王夫之如此評價劉秀:
“光武之得天下,較高帝而尤難矣!三代而下,取天下者,唯光武獨焉,而宋太祖其次也。自三代而下,唯光武允冠百王矣。光武之神武不可測也。”
可以說,王夫之的評價可謂是真真切切,毫無任何過分誇大之詞。
劉秀的軍事團隊管理可以被概括為“三字經”:精、合、通。
精:團隊構成要精幹
合:隊伍內部齊心協力,協同作戰,採取群狼戰術
通:團隊成員要通才,上能治軍,下能治郡
劉秀的軍事戰略思想也可以概括為“三字經”:慎、止、仁
慎:謹慎,不打無準備的仗
止:適可而止,學會收手,窮寇莫追
仁:以仁心換大愛,還安寧
我想,這簡簡單單的六個字,不僅可以概括劉秀軍事思想的沉澱,更可以折射劉秀個人的品質精神。這是助力他走向成功的動力,這是他加強中央集權的方法。
綜上所述,這就是劉秀,一位傑出的政治家,一位優秀的軍事家,更是一位心繫蒼生,懷揣大愛的仁義君主。他,值得我們讚賞,值得我們學習… -
17 # 五一居
1、光武帝多次下令釋放奴婢,減輕農民負擔,減輕刑法
2、合併郡縣,裁撤官員,加強對官吏的監督,懲處貪官汙吏
3、允許北方少數民族內遷,緩和民族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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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常棣tandy
這個問題我來回答:
漢光武帝劉秀所建立的政權既稱“漢”,當以劉邦所建立的西漢王朝繼承者自居。所以其統治制度,大體均沿襲西漢舊制。不過,由於歷史的發展,事實已經暴露西漢政權許多制度和措施,並非十分理想。故在東漢建立之初,曾採取一些不同於前代的做法。
這些改變表明:東漢封建統治者善於吸取歷史教訓,以鞏固地主階級政權,也反映封建政權在重建過程中,中央集權的統治在不斷地強化。
一、剝奪相權使事權歸臺閣
東漢中央政權同西漢相較,重大變化之一就是削弱“三公”的權力,擴大尚書檯的作用,以加強皇權。
皇權和相權是中國封建社會統治集團中始終存在的矛盾。從西漢武帝開始,為削弱相權,加強了尚書檯的權力,從而形成中外朝。尚書檯的權力加強以後,使相權削弱,堵塞了強臣“竊命”之路。王莽時,將漢代的三公”丞相、太尉、御史大夫改為大司馬、大司徒、大司空。這種變化,也有削弱相權之意,東漢時陳元就曾指出:王莽“奪公輔之任,損宰相之威”(《後漢書·鄭範陳賈張列傳》。
劉秀建立東漢政權之後,切典章制度雖追從西漢故事,唯三公之官不廢莽制:“王莽時議以漢無司徒官故定二公之號…世祖即位,因而不改。(《漢官儀》其目的也是削弱相權。
東漢時代不僅沿襲王莽時三公之制,而且進一步將“三公”的有限權力也加以剝奪、如東漢仲長統所說:劉秀“慍數世之失權,忿強臣之竊命,矯枉過直,政不任下,雖置三公,事歸臺閣。自此以來,三公之職備員而已”(《後漢書·王充王符仲長統列傳》引《昌言,法誡篇》
從此朝政大權獨攬於皇帝手中。具體地說,就是將地位很高的“三公”架空,使他們成為無實權的虛位,而進一步擴大作為皇帝私人秘書班子的尚書檯組織。
東漢初年的“三公”是:太尉,(因劉秀曾任劉玄更始政權的“行大司馬事”,故避諱改稱太尉)管軍事;大司空改稱司空,已不負責監察而只管重大的水利工程。建武二十七年(51年)將大司徒改稱司徒,只管民政,權力較原來的丞相或大司馬都小得多。又設有將軍,地位與“三公”相等。
“九卿”及其他官僚均在其下,在“三公”之上又置太傅一職,為“上公”,但不常設。“三公”所屬有長史、掾屬、令史、御屬等。這樣,龐大的政府機構中樞則是尚書檯,而疊床架屋的機構和眾多的官僚,將“三公”的權力擠得微乎其微。還有一些機構和官吏,不遍舉。
從組織形式上看東漢朝廷同西漢無重大變化,但實際已有值得注意的兩點變化:
一是“三公職位雖高但徒有虛名,並無實權;“光武即位政事不任三公,而盡歸臺閣,三公皆擁虛器,凡天下之事,盡入尚書。”(《漢制叢錄》)
二是尚書檯的機構擴大。如前所述:尚書檯的權力早在西漢武帝時就已被加強,光武帝即位後又進一步加強尚書檯的權力,擴大這一機構的組織:尚書令秩別由六百石提高為千石,另設尚書僕射一人為副,秩六百石。下設六曹:
吏曹,主公卿事;
二千石曹,主郡國二千石事;
民曹,主官吏上書事;
三公曹,主斷獄事;
南北主客曹,主少數民族及外國事;
中都官曹,管治安。
每曹設尚書一人,秩六百石,下轄侍郎六人,令史三人。尚書令下還有左、右丞各一人,秩各四百石。可以看出:尚書檯的機構較西漢武帝時更完整,儼然個小朝廷。所以,章帝以後,就有“尚書出納王命,賦政四海,權尊勢重,責之所歸”(《後漢書·李杜列傳》)之說。
至此時,東漢政府在皇帝以下真正決策和發號施令機構,已是尚書檯。三公、九卿只受命辦事而已,這就是所謂“政歸臺閣”,“三公”或大將軍等只有經過皇帝恩准,加“錄尚書事”頭銜,方可參與中樞決策。此為東漢之特製,為中央官制中的重要變化,反映了皇權的進一步加強。
應當指出,東漢政治制度的這一變化,雖從機構和組織方面保障加強皇權,防止權臣專政。但是,制度是靠掌權人物來貫徹、執行的。因此,東漢時代的皇權能否加強,還需視當時的皇帝、大臣及朝野各種政治勢力的力量對比而定。大體說來,東漢前期皇帝有為,政治清明,皇權較為有力;後期皇權衰弱,政治腐敗,權臣、外戚持國“錄尚書事”之官僚,不僅有權參與機樞,而且遠超過原“三公”權力,有的則成為專斷朝綱的人物,那就不是制度問題了。
二、監察制度的加強
東漢擴大尚書檯反映了封建政權中皇權的加強。但是,皇權加強,整個政府機構都為皇帝一人直接掌握。隨之而來的一個問題是:如何使龐大的封建國家機器更有效地發揮作用?
這就需要對組成國家機器的眾多官僚進行有效的監督,對地方政權機構實行有力的控制。東漢政府自建立以後,為加強監察制度,主要採取三個方面的措施:
1.提高御史中丞的地位
秦和西漢中央最高監察官為御史大夫,漢成帝時,由何武建言,設三公官,以御史大夫改作司空,分行丞相職權,地位是很高的。御史大夫下有兩丞,一為御史丞,一為中丞。此外,還有侍御史、御史等。東漢政權建立後,御史大夫改為司空,已不負監察之責,有時根本不設此職。
而將原為御史大夫屬下之中丞改任為御史臺(府)的長官,負責監察百官,其權位逐漸與司隸校尉、尚書令並重。據《宋書·百官志》記載:起初御史中丞遇尚書侍郎,須止車執版揖,後中丞地位日高,遇尚書侍郎,僅舉手禮之。在朝廷上,御史中丞與尚書令並專席而坐,以示與百官不同。
御史中丞之官秩,遠較原御史大夫為低,秩僅千石。也不隸屬於三公的司空,而改屬少府。這樣就更便於皇帝的控制,成為皇帝親自掌握的、監察百官的工具。御史中丞尚可督兵,如馮琨以御史中丞將兵督揚州、九江諸郡軍事等等。總之,東漢政權組織中,取消了地位較高的御史大夫,而擴大地位較低的御史中丞的權力,到後來,舉凡察舉非法,舉劾違失,典法度,掌律令理大獄,治疑獄,掌圖書秘籍,監理諸郡,監察都刺史,監察三輔郡,監督軍旅,督運軍糧,討捕盜賊,禁察僭越,糾察朝儀祭酒,安撫屬國州縣,護從巡幸,監護東宮等,無不均在御史中丞職司之內。其權力僅次於尚書令,從而成為皇帝屬下的重要官職。
2.復置司隸校尉
西漢武帝時開始置司隸校尉,為中央要職,又是地方的監察官,負責監察京師百官,至成帝時廢除。東漢建立後,復置司錄校尉,又擴大其職權,並領一州。屬於司隸校尉部的郡有河南、河內、右扶風、左馮翊、京兆、河東、弘農。司隸校尉秩比二千石,設從事史十二人,主管察舉中央百官犯法者和本州部事務。既是京官,又是地方官。其監察權之大“無所不糾,唯不察三公”(《通典·職官》)即“三公”以外的九卿均在司隸校尉的察舉範圍之內。因此,位於九卿之上。在公卿朝見皇帝時,尚書令、御史中丞、司隸校尉會同並專席而坐,號曰:“三獨坐”。
東漢時代皇帝常常授予司隸校尉以極大權力,以限制外戚宦官等權臣的橫行不法,司隸校尉對權臣的監察、對保障皇權,確能起到一定作用。但亦如前述制度並非萬能,在東漢,權臣多兼任司隸校尉,因而此職反起了削弱皇權之作用。當然,這已不是制度本身的問題了。
3.擴大刺史的職權範圍。
西漢時武帝開始設刺史,以加強對百官和強宗豪右的監察。東漢時,朝廷進一步擴大刺史的職權範圍。全國共分十三州(部),每州設刺史一人,秩六百石。其職權除與西漢時相同者外,另外從建武十二年(公元36年)開始有每歲舉茂才成為定製,於是刺史增加了選舉之權。同時,地方選舉劾奏之權也轉歸刺史,東漢皇帝有時還依靠刺史處理地方政務,甚至把郡縣長吏放在一邊,和、安順、桓諸帝時均有這種情況。
至東漢末,刺史竟有領兵之權,則完全與地方行政長官相同了。不過,這已是原來設定刺史之職的異化。最初的刺史本是純粹的監察官,為加強皇權的有力工具,後來竟發展為地方行政長官,以至形成一方之割據勢力,恰成為加強皇權之障礙。
這都是刺史職權無限制地擴大的結果。但東漢初年刺史職權範圍的擴大尚未達到損害皇權的程度,對加強中央集權還是有一定作用的。
東漢初刺史的屬官與司隸校尉略同,不監百官時,即無都官從事。刺史的功曹從事,為治中從事,秩皆百石。
司隸校尉和刺史,都是地方的監察官,兼領一州,又是中央要職,有監察公卿的權力。再加上御史臺這一中央總監察機構,三套監察系統的恢復和加強,在東漢初年對加強皇權起了巨大的作用。
三、集軍權於中央
軍權更進一步集中於中央,也是東漢統治制度重要變化之一。東漢王朝軍隊的組織編制基本與西漢相同。但漢光武帝劉秀採取了一些措施,加強中央對軍隊的控制。
首先,削弱地方的軍權。
西漢時代的軍隊,分中央軍與地方部隊兩部分。中央軍主要是南北軍,地方軍主要是各郡國的輕車、騎士、樓船,材官等常備軍。劉秀稱帝后,於建武六年(公元36年)下詔“罷郡國都尉官”(《後漢書·光武帝紀》取消了地方專門統帥軍隊的武官,而將其軍權歸併於守、相。以後或偶有設定都尉者,如太山、琅邪、九江、隴西等郡,但畢竟是少數,已非通行之制(見錢文子《補漢兵志》,後又罷輕車、騎土、材官、樓船四種常備軍及軍假吏還取消了每年一度的都試製度,這就實際取消了地方軍隊,即廢除了西漢以來實行的正卒制,守、相的軍隊自然也被剝奪了。
在和平時期,各郡太守令長僅兼領少數武裝部隊,以維持地方治安,地方武裝部隊基本被取消。與削減地方武裝同時,劉秀還逐步擴大中央的軍隊。
同西漢時一樣,東漢的中央軍以南北軍為核心。南軍又分兩部分,部分歸光祿勳(或郎中令)統轄,下設七部:五官中郎將、左中郎將、右中郎將,虎賁中郎將、羽林中郎將、羽林左監、羽林右監,負責宮殿內守衛;另一部分歸衛尉統轄,負責宮城、殿外守衛。北軍由中侯統領,下分五營,即屯騎、越騎、步兵、長水、射聲,每營設校尉一人,負責守衛京師。如有重大軍事行動,南北軍均可出動。
另外,在重要沿邊地區,有邊防軍,也屬於中央軍隊的一部分,主要由烏桓校尉、度遼將軍、匈奴中郎將、護羌校尉等統率。
如前所述:東漢“三公”之一的太尉,已無實權,在朝廷上,統兵之官,最高者為大將軍、驃騎將軍、車騎將軍、衛將軍,四者秩同“三公”相等,但並不常設,只在有戰事時才臨時任命,故於朝政無甚影響。又設前、後、左、右將軍,均位“上卿”。將軍之下設長史、司馬及從事中郎等,其領軍皆有部曲,如大將軍營五部,每部校尉一人,軍司馬一人。
部下有“曲”每曲有軍侯一人,曲下有“屯”,層層節制。而最高統率權則直接歸皇帝掌握。從這些變化中可以看出東漢初年光武帝劉秀企圖將軍權集中於中央(亦即集中於皇帝)的明顯趨勢。
四、郡國並行的制度
東漢光武帝建國之初,也分封了一些諸侯王和列侯。建武元年(25年)七月,宗室劉茂被封為“中山王”(《後漢書·光武帝紀》),這是分封諸侯王的開始。後來,光武帝及東漢諸帝又陸續封了一些王。這樣在東漢一代的地方行政制度形式上也同西漢一樣,是郡國並行。《後漢書•郡國志》五記載:“《漢書·地理志》承秦三十六郡,縣邑數百後稍分析,至於孝平凡郡國百三”至東漢初“省郡國十”。據統計:當時大約全國有七十餘個郡,五十國。構成中央王朝下級的統治機構。
東漢初雖有封國存在,但這些封國從光武帝時開始就與西漢初的封國不同:
東漢王國的封區比西漢初小得多。西漢初的王國大多是“跨州兼郡,連城數十”(《漢書·諸侯王表》序),而東漢初王國的領地一般只是一個郡,最多是兩個郡,只有一個東海恭王“優以大封”,才“合二十九縣”(《後漢書·章帝八王列傳》)還有不少封國連一個郡的地盤都不夠。儘管在數目上,東漢初封國較西漢初封國多一些,但在領地範圍上任何一個單獨的封國都無法與之相比。
就諸侯王的權力來說,東漢初也無法與西漢初的那些諸侯王相比。西漢初的諸侯王擁有對封國境內的一切權力,儼然獨立王國。東漢初的諸侯王只有經濟上的食封權,無政治上的治民權,王國內的官吏(主要是相和傅)都由皇帝任命,相主治民,傅輔導國王。此外,封國內的中尉、郎中令、僕等官吏也由中央朝廷任命。所以,東漢初各諸侯王的權力同西漢武帝以後的諸侯王情況不相上下,封國只供他們“衣食租稅”而已。
正因為如此,東漢的諸侯王多數久居京師,不須就國。有些王就國,是由於同皇帝關係相對疏遠,或表示維護“上下之序”,“君臣之正”(《後漢書·第五鍾離宋寒列傳》)才離開京師的。而且,漢光武帝為防範諸王私人勢力的膨脹,嚴禁臣民與之結交只准他們在京師內嬉戲享樂混日子。
三國時諸葛恪指出:“自光武以來,諸王有制,惟得自娛宮內,不得臨民干與政事,其與交通,皆有重禁”《三國志吳志·孫奮傳》)。所以,光武帝實行的郡國並行的制度已不同於西漢初,各諸侯王的封國實際是與郡名異實同的一個行政單位。此外,東漢時還推行了分封諸侯和貴族食邑制。
分封諸侯也是承西漢之制,只是西漢時列侯有食鄉亭者,但未冠以鄉、亭侯之爵名,東漢則出現了鄉侯亭侯之稱。其餘與西漢末之列侯、食邑沒有根本區別。因此,東漢初的分封王、侯,與加強中央集權並不存在矛盾,諸侯王在國家政治生活中並不起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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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穿越時空的經典
劉秀即位以後,採取了一系列的措施,以加強中央集權。
首先,劉秀著意防範功臣、宗室諸王及外戚專權,透過各種辦法加以控制。在他執政期間,大多數功臣以列侯奉朝請,讓他們享受優厚的待遇,而不參與朝政。對於朝中諸臣,督責尤嚴。劉秀之所以這樣刻薄大臣,不設丞相,削弱三公權力,其目的就是為了提高皇帝的專制權力。對宗室諸王,也嚴加控制,禁止王子、諸王交通賓客,結黨營私。建武二十八年(公元52年)他藉故搜捕王侯賓客,“坐死者數千人”。明帝時,更是屢興大獄,株連極廣。楚王劉英信奉黃老浮屠,與方士往來,被人告發為謀逆,連累收捕者達數千人。
其次,為加強中央集權,劉秀一方面削弱三公權力,另一方面則擴大尚書檯的權力。尚書檯原是管理公文發放的機構,所任官吏,年資較淺。尚書令、尚書僅為千石、六百石的中下級官吏,尚書郎則多由令史久任者補之,為一般士大夫所輕視。至西漢武帝時,尚書已被重用,尚書令逐漸掌握了實權。劉秀為了使權力進一步集中到自己手中,又擴大了尚書檯的組織,加強尚書檯的職權。一切政務不再經三公管理。尚書檯成為皇帝發號施令的執行機構,所有權力集中於皇帝一身。
第三,秦漢以來,地方政權機構為郡縣二級制,西漢末,共設郡國103個,縣邑道侯國1587個。為了監察地方的政績,漢武帝時已分州派遣刺史,進行視察。劉秀為了進一步加強對地方的控制,把刺史固定為州一級的地方長官。刺史處理地方政務,不透過三公,可直接上奏給皇帝,使地方郡縣也直接置於皇帝的控制之下。
第四,在軍事制度上,劉秀也做了重大改革。東漢建立不久,就廢除了執掌地方兵權的郡國都尉,以後又罷輕車、騎士、材官、樓船士及軍假吏,實際上取消了地方軍隊。在和平時期,少量維持地方治安的郡縣兵,皆由太守令長兼領。在削弱地方兵權的同時,劉秀還逐步擴大中央軍隊,在重要的沿邊地區,設有邊防軍,為中央軍隊的一部分。東漢政府還經常用赦免和減罪的辦法,募集犯罪的人戍守邊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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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五根雞毛
何為中央集權制度
首先在回答這個問題之前各位要先明白到底什麼是中央集權,相信有很多人會認為所謂的中央集權就是皇帝獨攬大權於一身,但是實際上中央集權制度是一種國家政權的制度,國家職權統一於中央政府同時削弱地方政府的力量是這種制度的標誌,和君主專制制度是不同的,前者是用來處理中央與地方關係的制度,而後者指的其實是君臣之間的關係,二者之間的關係為實行君主專制的話必然實行中央集權制度但是中央集權制度並不是非要君主專制,而且中央集權制度並不是漢朝獨有,自秦朝統一六國之後秦始皇就建立了專制主義的中央集權制度,此後儘管朝代不斷更迭但是這種制度卻一直延續了兩千多年。
為何要加強中央集權①鞏固統治
上文中已經提到過了,中央集權制度是在秦朝統一六國之後就開始著手建立了,此後一直延續了兩千多年之久,可見對於過去的君主專制制度來說中央集權制度有多麼的重要,雖然這種制度存在很多弊端,但是站在統治者的角度是利大於弊的,首先重要的一點就是有利於鞏固自己的統治,過去六國分散,可是一旦統一之後統治者的領地擴大需要管理民族增多,而中央集權制度恰恰能夠滿足統治者建立多民族封建專制國家的需要,中央權力越強越有利於全國的統一和穩定。
②促進社會經濟的發展
中央集權制度能夠讓多民族在統一的環境下快速融合,促進不同地區不同文化之間的交流合作,經濟建設方面也能效率更高,更加容易統一調動人力物力等資源投入到社會經濟建設中,促進社會經濟發展。
中央集權制度有哪些弊端①降低了創造力
上邊講過了中央集權制度的主要積極作用之一就是有利於鞏固自身統治,但是這在另一方面也限制了人們思想上的自由,使得人們的創造力收到了壓制。
②容易滋生暴政
專制統治者越是加強中央集權其自身權力也會越大,過去的封建社會又是搞世襲制,這樣就很難保證掌權人的“質量”,權力過大也容易滋生暴君和腐敗的現象。
這種制度在封建社會的末期阻礙資本主義生產關係的產生萌芽和發展,束縛了社會生產力阻礙了整個中國的進步和發展。
劉秀何許人也漢朝光武帝劉秀乃南陽郡蔡陽縣人,是漢高祖的第九世孫,漢景帝子長沙定王劉發的後裔,是東漢王朝的開國皇帝。
光武帝加強中央集權的具體措施①雖置三公,事歸臺閣。也就是說雖然設立了司徒、司空、太尉這三公,但是同時削弱了他們手中的實權轉而加強了尚書檯的權力。
②劉秀是領導部下打出來的天下,對於當時有功的人他給了他們很崇高的地位但是削弱了他們手中的實權,轉而選用一些在治國方面有能力的文臣加以重用。
④進一步加強監察制度,恢復和加強了司隸校尉、御史臺、州刺史三套監察機構。
光武帝加強中央集權的意義對於建立東漢的光武帝來說實行的這一系列加強中央集權的措施有利於社會秩序的穩定,這一系列措施也是自秦漢以來加強中央集權的繼續,並且也為後來的王朝提供了借鑑,其中魏晉南北朝時期和隋唐時期的三省制就是在東漢臺制基礎上繼續完善起來的。
好了各位朋友有關光武帝為了加強中央集權採取了哪些具體措施這個問題我就回答這麼多,雖然我的回答可能不是非常的全面,相信還是會對各位多少有些幫助,當然了,如果各位朋友還有其它不同意見或者是需要補充的歡迎在下方留言補充,我們一起交流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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擴大尚書檯權力
1.加強尚書檯,削弱三公權力
在中央政府中,號稱三公的太尉、司徒、司空只是名義上的政府首腦,實際權力在中朝的尚書檯.光武帝曾裁併其他許多中朝官職,所以尚書檯更能集中行政權力.尚書檯設千石的尚書令和六百石的尚書僕射,令、僕以下有六曹尚書分掌庶政,每曹有丞、郎若干人.皇帝挑選親信的三公或其他大臣“錄尚書事”,實際上等於自己直接指揮尚書檯,所以尚書檯專權用事就是專制皇權的加強.
2.加強監察機構
(1)提高御史中丞的地位.秦和西漢中央最高監察官為御史大夫,漢成帝年間,由何武建言,設三公官,以御史大夫改作司空,分行丞相職權,地位是很高的.御史大夫下有二丞,一為御史丞,一為中丞.此外,還有侍御史、御史等.東漢政權建立後,御史大夫改為司空,已不負監察之責,有時根本不設此職.而將原為御史大夫屬下之中丞改任為御史臺(府)的長官,負責監察百官,其權位逐漸與司隸校尉、尚書令並重.
(2)復置司隸校尉.西漢武帝時始置,為中央要職,又是地方監察官、負責監察京師百官,至成帝時廢.東漢立國後,復置之,又擴大其職權,並領一州.屬於司隸校尉部的郡有河南、河內、右扶風、左馮翊、京兆、河東、弘農.司隸校尉秩比二千石,設從吏十二人,主管察舉中央百官犯法者和本州部事務,既是京官,又是地方官.
(3)擴大刺史的職權範圍.西漢武帝始設刺史以加強對百官和強富豪公的監察.東漢時,進一步擴大刺史職權範圍.全國分十三州(部),置刺史一人秩六百石.其職權除與西漢相同者外,另從建武十二年(36年)始有每歲舉茂才為定製,年舉刺史所轄州茂才一人.於是刺史增加選舉之權.同時,地方選舉劾奏之權亦轉歸刺史.
3.地方行政機構的改革與廢除內地郡國都尉
光武帝裁併400多縣,相當於西漢末年縣、邑、道、侯國數的1/4.吏職減去9/10,邊塞的亭侯吏卒也陸續罷省了.這些措施主要為省開支.地方政權中重要的改革之一,是州的地位由監察區域逐漸變為具有郡職上一級地方政權性質的行政區域;刺史則相應地變為具有統郡職能的長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