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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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使用者7467825990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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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梁山是我家
即使提出一個月了,由於工作忙的原因也應該繼續努力的工作,畢竟曾經工作的崗位,曾經得到過信任,所謂人過留名,雁過留聲就是這個道理,我曾經工作的單位即使我要走也要留下好的印象。個人見解不喜勿噴[祈禱][祈禱][祈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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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大中攝影
在暫不影響自己生存發展的前提下,可適當付出,把事情做好,做到有始有終。如果自己確有難處,可曉之以理,動之以情和原公司說清楚,徵得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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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晏17
與其怠慢工作不如甩手走人。
但是考慮到對方的難處,在這種時候一定是不得已才不讓走,那麼在崗一天全心全意地付出其實也是對自己的一種高品質交代。這種交代讓我們自己感覺很棒。要不要試試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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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yongpan
即然工作需要你,說明你是人才。辭職了,但因為忙,公司讓你工作,就算幫忙了,也許,經過這件事情,升職加薪在等你。
看勞動合同怎麼寫的。一般情況下是,如果不忙大部分都是找到人替代交接一下就可以走了,如果忙,就是待夠勞動合同中規定的時間,一般都是一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