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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Chuan003705

    小區管理的雙方,矛盾無限升級。業主和物業公司都是運動員,急需裁判員的出現。在商業糾紛中,裁判員是消協、工商局,發生全武行時,公安干預。現在小區內的糾紛,物業是‘反客為主’,業主無處維權,申訴無門。作為業務主管部門:居委會、社群、住建局,再也不能撒手不管了。要成立‘物業糾紛處理中心’,遇到雙方的糾紛,及時調解雙方,把問題擺出來,雙方自查自己的原因,‘中心’根據法律法規、政策來處理。‘中心’是政府派出機關,‘黨建引領’到物業領域,業主和物業公司都是相信黨和政府的,這是根本保障。

  • 2 # lao.da

    首先我認為物業要改變思路,變管理型為服務型,改變觀念,提高服務,讓業主滿意,是物業的終極目標。其次,業主應遵守物業的各項規定,不能以業主自居,吹毛求疵,無理取鬧。業主與物業達到和諧統一,和睦共處,共建文明小區。

  • 3 # 巖松t

    堅決支援取消物業!由居委會領導併成立“業委會”自治!從源頭切斷黑惡勢力滲透,當然,少數管理較好且收費合理的物業,在居委會領導並和業委會的協商下也可以繼續服務,但千萬別忘了:反客為主、欺行霸市、把業主當成搖錢樹,終究不會長久的!

  • 4 # Cream陳

    給你普及下正確的方法。

    一.最主要的大家不是沒想過,而是不想認同,太累,這個是國家最開始實行物業管理小區就想到的方法。也是國家出臺《城市新建住宅小區管理實施辦法》的基礎。方法如下:

    1.最重要的,是成立業主管理委員會。成立業委會後可以對開發商與前期物業簽訂的服務合同進行廢止,並與物業重新簽訂新的符合業主利益的物業服務合同(同時可以對小區內公攤面積產生的費用,例如停車費及廣告位出租費進行收回)。如果物業拒絕,可以召開業主大會要求物業接受並整改,對物業整改進行限期,限期內無法整改的可以要求物業退出小區,並聯同社群對新物業進行招聘。

    2.由業主對業主管理委員會進行監督,如發現業主管理委員會成員瀆職,貪汙等,可以蒐集證據,集結雙超20%業主一起去社群要求召開全體業主臨時大會。在會上宣佈業委會成員違法違規的證據,對該成員進行罷免,罷免後由業主大會重新選舉新的業委會成員。在業委會成員選聘完畢後,可以對原業委會成員進行起訴,起訴許可權有“非國家公職人員貪汙罪”,“非國家公職人員受賄罪”,“挪用公款罪”三項。這個是會判刑的。

    3.由物業對小區進行維護及管理。由全體業主大會提議制定小區公民條約(公約),比如遛寵規定,擾民處理,拖欠物業費處理辦法等。將業主共同制定的公約交由物業對業主進行監督。對違反公約的情況及時報給業委會,對處理情況每月在小區公示欄公示(需要隱去被處罰人姓名,身份證號,手機號及門牌號等涉及個人隱私的資訊,不可以有能辨認清楚人臉的照片)。

    4.由社群對小區內發生的糾紛進行調解,並協同派出所對涉事人員進行處理,處罰。

    5.這樣就形成了:①物業除了維護小區設施及綠化,又根據全體業主大會的約定對業主進行管理。②業主需要時刻關注小區情況,向業委會告知需要處理改正的問題並對業委會進行監督。③業委會蒐集業主意見與物業協商處理解決,並監督物業工作及整改情況,及時將處理結果反饋給投訴業主。④社群不參與小區管理,但對小區出現的問題進行監督。

    6.這樣就相互依靠,又相互制約。最終出現糾紛時又有社群及派出所進行調解處理。達到一個良性迴圈的環境,使業主能夠安居樂業。

  • 5 # 吃瓜群眾觀點

    繳納物業費成為銀行直接扣除的模式,物業專注提升服務品質。

    所有公共區域收益必須直接進入維修基金。

    業主委員會成員裡必須有一名是社群人員或物業科人員

    有這三點,什麼問題都不再是問題

  • 6 # 劉俊利

    以法律手段重新定位物業管理。

    因為:當今社會物業管理實際上履行的不僅僅是”物”的管理,很多成分還有社會管理。物業管理是人與物兼有的管理體系。因此,按照目前的物業法管理存在許多漏洞和問題。改變這一現狀,才能有效治理當下的物業管理。

  • 7 # 醫療新視點SUNPQ

    重申一下個人觀點!

    小區物業與業主的糾紛,由來已久!原因是什麼?為什麼會有這麼大的矛盾呢?

    1. 物業公司是隨著社會小區的建立而產生的,組建、執行時間短,相應的制度少,法規不健全,執行缺乏監管!

    2. 物業收費不規範,隨意性大,那些該收,那些不能收,沒有統一標準,這是矛盾的關鍵!

    3. 好多問題權益不明確、不透明,比如地下、地上停車位及收費問題,小區商業點經營管理問題,業主房屋維修管理和費用問題等等!

    4. 業委會和物業的關係,是監管還是合作,權責、利益必須明確,否則容易產生矛盾!

    5. 業主的管理,必須有嚴格的政策和制度,比如鄰里糾紛、停車問題、寵物管理、衛生管理等等,嚴格遵守規則,不能因人而異!

    總之,物業管理是社會發展的需要,是不可缺少的,只是要規範建立和管理,遵紀守法!業主也要在法律法規範圍內,規範自己的言行和行為,和諧共處!

  • 8 # 聽D的話

    應該讓房管局聯合街道辦和居委會接手物業。物業應該只是純服務部門。不應該商業化,商業化就會有矛盾發生。業主的違約行為只能用個人徵信來限制。上述三職能部門由國法黨紀制約。決不能找什麼代理人之類的公司和個人來管理物業服務。

  • 9 # 98707706

    堅決取消物業,推翻強壓在業主頭上的大山。業主自己做主人,實行自治·民主·公平·公正·合情·合理·平等制度。

  • 10 # 錢塘揚帆

    從二方面來說,有個別業主惡意不交物業費,物業要上訴法院,把這些人列入失信名單。另一方面加強對物業的管理,政府部門對物業進行考核,公開小區臨時停車費,廣告費,經營開支等明細,讓業主明白交錢物業做了什麼。這幾方面杭州做得比較好,現在每年對物業有考核並公佈考核情況,24個小區試點物業收支明細帳,業主用手機每月可以查詢,對老舊小區物業費進行補貼。杭州又走在全國前面了。

  • 11 # 物業工作

    這是目前社會矛盾突出的一方面,也就是錢鬧騰的,由於個別業主的違約不交費,關於物業費長時間漲不上去,服務質量下降。業主法律觀念加強,法律法規日益完善,監督物業機構越來越多。業主維權意識增強,但還是一知半解,開發商遺留問題解決,物業背黑鍋。久而久之形成了今天這種情況,這要坐下來相互瞭解,相互支援

  • 12 # 琴溪書畫

    自己買的房子還要他們管不應該,每戶人家交點衛生費就好了,因為房子保修間幾年必須搞清楚,如果出現問題,保修內由房產公司修理,主要問題是業主自己搞不清楚主付,爭的要命自己是誰多不知道,可悲?

  • 13 # 糯米鴨

    物業和業主得互相輔佐才行你們是服務合同關係不存在誰主人誰是僕人,物業亂收費不履行合同、業主亂扔垃圾亂停車互相埋冤互相敵視天天搞階級鬥爭小區都管理的好?寧願天天打12345投訴電話也不願意把垃圾扔在垃圾桶裡,物業整天忙著應付這個檢查那個調訪還有精力治理小區?你在給別人下套的時候也是給自己過不去!凡事都是有因果迴圈!只有放下成見互相幫助互相激勵才能治理小區!天天喊口號指望別人去勞動的不是鍵盤就是老賴!

  • 14 # 使用者8584090948601

    物業是剝削,一分錢本錢也不要,利用黑社會經營物業,共產黨應該剷除黑物業,老百姓花上幾百萬買房,每月還交錢給物業這是什麼公道

  • 15 # 手機使用者61561998772

    物業管理一般都存在較為普通的問題:不作為:光知收取業主管理費從不馬虎,而服務一塌糊塗。提議,每月有業主與物業管理評估一次:如不極格:業主有權不交管理費,只有在有壓力監督的情況下:才會提高服務質量。合情合理

  • 16 # 張8991

    物業服務公司為什麼市場化不了,有的到期還攆不走,物業公司的權利太大,捆綁式收費管理,侵佔小區利益,打著對業主好的旗號任意為之,希望國家管下,小區要的是服務是秩序是維護!

  • 17 # 安安2085

    一個小區的和諧,業主是基礎,物業是關鍵。一個小區攤上一個差物業,業主就不幸福,但一個小區有那麼幾個素質差的業主,小區也不安寧。

    可笑的是,差物業可以攆走,素質極差的業主誰也攆不走。

  • 18 # 老於4645

    不管國家出臺的物業達還是地方出臺的物業法都沒說清楚物業公司按業主房主的房子面積收錢的道理,反正就一屁股坐在了物業公司,和李嘉誠那一邊了,自從解放以後衛生費一直按人頭或戶收的,和房屋的面積有屁關係?難怪物業公司為非作歹,這麼東西。

  • 19 # 江天

    由物業企業來管理小區物業就是失誤。一個亂雜湊的私人企業從成立哪天起就以追逐利益為目標,為業主服務是個晃子。物業費根據什麼定的標準誰知道,該維修的裝置沒維修誰知道,一些該做的工作不做業主是沒辦法掌握。所以從僱用物業企業那天起就埋下了矛盾的禍根。這些矛盾都是人為的。如果小區由業主自己建立起一支管理隊伍,能有長遠的計劃。自己管自家的事總比外人負責。

  • 20 # 般般175042148

    業主和物業的矛盾激化,說要各方檢討自己,感覺很好笑。

    這樣說吧,一個賊掏你的錢包,吵架了,另外一個人說你們雙方各自檢討一下自己,你可以接受嗎?

    業主花錢買了房子,還沒有進門,物業就攔在門口收物業費,誰把物業安插到自己家門的?業主知道你物業是咋回事嗎?

    這下好了,物業儼然以主人自居,又是收費又是呵斥業主。請問,這個小區有你物業的什麼資產?看看你物業的那幾個人,不就是街上的無業遊民和混混嗎?你這幾個人憑什麼佔據了小區房子,掌管業主的資產?

    這樣的關係怎麼維持下去?況且,你物業只認錢,其他一概不管,房子出問題了,你讓找開發商,電梯停了,你說不管你的事……

    小區的車位明明是業主的,你騙了業主賣錢,門口弄個欄杆,過車收費,業主乘坐電梯你要弄個卡收費……一句話,小區都是你物業的,憑什麼?

    你物業還得罪不起,可以隨便停電停水,可以把業主的汽車擋在門外,不讓業主回家……行了,你物業作惡多端還不讓業主反駁你,這樣的關係怎麼維持?

    物業是個奇怪的《怪物》,平白無故的來收拾業主,這會兒又要雙方各自檢討,簡直可笑至極!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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