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單身日記之木子姐

    孩子在現在的家庭裡如果生活的好的話 請不要去打擾他的生活

    其實你在把孩子給別人的時候 你已經選擇了放棄他 也斷了孩子跟你這輩子的緣分 難道不是嗎? 你和孩子的緣分就是你生了他 但是不要忘了養育之恩大於生育之恩 你把他給別人時 這孩子對你來說就是顆草 但是在接受他的家庭中 他可是被捧在手心裡的寶呢 你怎麼忍心去奪一個被你當成草不珍惜 被人家當成寶的孩子

    其實你在產生了要回來這個想法時 你就不是真心愛這個孩子 如果你真的愛這個孩子 就不該去打擾孩子平靜的生活 愛不是掠奪 強要 放手也是一種大愛的表現

    過好你當下的生活 珍惜好你身邊的人 遠遠的守望給了別人的孩子 就是你該做的

  • 2 # 家庭是家

    看到這個問題,我我首先想到2個點

    1當初為什麼要把孩子送出去,有多大的理由值得呢

    2現在為什麼要回來,有考慮過孩子的感受嗎

  • 3 # 古道問鼎

    這要看什麼情況了,如果是當事人當初贈送給人家的而且是合法的那就不應該了,即使能要回來也名不正言不順還要和人家鬧翻臉,孩子也不一定理解接受你們,但如果是人販子販賣的或是讓偷走的就好辦了,可以透過合法途徑肯定能要回來的。

  • 4 # 費沸

    看孩子過的好不好了,如果養父母對他好的話就不要要了,可以經常去看。經濟上可以補貼一下。如果養父母經濟也好對孩子也好的話,那就更好了,你們也可以放心不用去打擾他了。如果養父母對孩子不好,你們是真心想他回來,那就和孩子好好商量,前提是不要傷了孩子的心。已經傷害過他一次了。

  • 5 # 下雪邊界666

    我覺得已經給別人15年,別人養育15年付出了大量的精力和財力,孩子也跟他們有深厚感情,即使告訴孩子身世,再要過來,孩子還是不適應,畢竟從小跟別人一塊長大,對養父母感情更深,所以最好的辦法是先認親,讓孩子知道你們是親生父母,慢慢接觸,多關心下孩子,讓孩子慢慢接受你們,這樣會更好,一下子要過來,恐怕孩子也不願意跟你們走。

  • 6 # 醫療健康美容管理中心

    我個人認為:如果您的經濟條件特別好的情況下,可以與對方養父母商量一下!畢竟孩子跟別人15年了,他肯定對養父母的感情比你深!還有就是看對方對孩子怎麼樣!如果視如己出的話,你就不要貿然去要了,你能幫到孩子的就多幫一些,幫不了的話就不要破壞他現有的生活,平平淡淡才是福,經歷多了,選擇多了!也就不是原來的自己了!

    總而言之當初不管你是什麼原因把孩子給別人了,既然做出選擇就要承擔後期的結果,能幫就幫一下,如果實力達不到還是不要破壞他原有的現狀吧

  • 7 # 兔子的夏季運動

    當初為什麼送人?現在又為什麼要回來?那是個孩子啊,又不是小貓小狗,讓你想扔就扔,想要就要回來的嗎?他也有感情,請尊重他的感情,他的選擇!

  • 8 # 百合zsuzsa

    最好不要,當初你給的時候,就沒想過他的感受,已經傷害他一回。十五年過去了,你不但感恩養育你孩子的父母,又去傷他們。

  • 9 # 人在文之前

    收養的人已經養孩子十五年了,他們願意給嗎?

    孩子和養父母生活了十五年,所有重要的價值觀都已經形成,孩子願意嗎?

    十五年前的“給”,十五年後的“要”,即使是一件物品,是不是也要經過許多倫理道德的拷問?更何況是活生生有情感的人呢?

    如果一定想了這個心願,在不影響所有人的情況下多做做功課,例如瞭解孩子現有家庭的生活現狀,給予孩子和現在的家庭需要的幫助等。

    而給與幫助的原則底線是:孩子或孩子的家庭需要。如果答案是否定的,就永遠不要打擾。(也可以考慮不相認,成為好朋友,模式可探討,親情可維繫,但切記尊重一切,否則痛苦大於收穫)

  • 10 # 蓉斯

    首先你就是個道德有問題的人,為什麼把孩子送給別人養,15年啊,養一個孩子得付出多少辛苦你知道嗎,你小時候不付出,長大了來用現成的嗎?誰能給你,你要孩子幹什麼呢?給你養老嗎?

  • 11 # 使用者妙音水蓮

    不知道是什麼原因你能把孩子送人,又不知道你是怎麼想的,世隔十五年還想要回來,說明你是很自私的人,你替別人想過嗎?如果有特別的原因對孩子不好,還有情可原,如果不是我看就不要這麼想了,除非人家給你送回來吧!不然呢理由是什麼?

  • 12 # 石匠秦人

    如若孩子有弟妹,其養父母同意,你多給十五年以上扶養費,如若孩子同意回來才行。如若沒有弟妹,你就是再有錢也要不回來。!因為,孩子與你無養育之情!

  • 13 # Li6078楓葉正紅

    要看孩子的生活狀況,現在監護人對孩子怎樣,還要看孩子的態度,如果孩子在這個家裡很幸福,己習慣這裡的生活,你就不要去破壞,你送走的孩子,人家培養大了,你才想要回來,與情,與理說不通,你要經濟實惠強,可以給孩子存些錢,讀書啊以後買房呀為孩子做些貢獻,彌補一下自己的過失。在不在身邊血緣關係不變也是你的孩子。

  • 14 # 新疆海海

    要是可以,什麼都割捨不了血緣親情,但是估計要回來也和你們不親了,因為你們沒有給過他童年的愛,如果說想孩子,可以去看看,或者是生活上多照顧些,不要去強迫,十五年已經到了青春期和叛逆期,只要孩子開心,健康比什麼都重要!

  • 15 # 給你不一樣心情

    親生父母 因生活困難無力撫養 把剛出生的寶寶 送給別人撫養, 還收了撫養費。 現在後悔了 想要回寶寶, 這種事情, 只能夠協商解決的。

  • 16 # 娜曦君

    你可以適當補償人家和孩子

    如果你有這個能力的話!

    你不要打擾人家正常的生活了

    畢竟都十五年了,孩子就是人家的命根子!

    道德上你是過不去的,得不到任何支援!

    想孩子,就找個機會救贖吧,而不是再次傷害!

    不道德的事情別做兩次!

  • 17 # 我就是處女座

    把15年的養育費交了、在問孩子同意嗎?當初幹嘛拋棄他們、只有一個原因除非你有錢他就會認你、善良的孩子會選擇養父母、如果生父母會做人可以不認他但從側面幫忙助他與他的養父母

  • 18 # 樹德達文

    只要真心對待對方、回不回不是你去決定的;看孩子本身的想法、做人要懂得感恩;自己得親妹妹、也是在對方家領養;多一份感恩、多一份親戚;這是我們的想法。

  • 19 # 羅茫

    這個問題分倫理與法律兩種解讀

    1倫理上孩子是你的,但你十五年前給別人了不管你當初與現在怎麼想這是既成事實,現在要回來,你得平衡收養人,孩子與你們三者之間的關係,要是和諧了無所謂,反之很殘酷到時弄得都精疲力盡只能是反結果,大家都不開心,可能會害了孩子

    2法律上你與孩子是血緣上的直系親屬,但名義上收養人與孩子是法律確認的直系親屬(前提孩子入戶已經在戶口上)於情於理你與收養人各佔一半,論起法律途徑你必須面對小孩與收養人,最重要還是要參考小孩的意思但又不能傷害他。

    最後總結下,十五年前不知你何總原因放棄小孩到現在想要回來,你要做的事很多,得與收養人,小孩溝通與商量不要傷害小孩與|別人

  • 20 # AlenDai

    一同撫養不好麼?非要弄得撕破臉好麼?讓孩子中間為難好麼?一面是生父母,一面是養父母。各退一步共同努力吧,最不好帶的十五年人家帶了。馬上成年了你去要回來?如果我是孩子我不會跟你走,你如果跟養父母關係特好那就共同承擔以後的事吧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有沒有和我一樣90年生的,你們現在在做什麼?我感覺好迷茫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