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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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靜靜聆聽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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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觀義707
即孩子已給人十五年了,有爹有娘,十五年的養育情恩深似海,怎能叫你要回去呢!你於心何忍,……除非有啥非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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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穩當過日子
不可能了,首先“認你”跟“要回來”是兩碼事!認你還是有可能的。但是你想要回來,人家養了十五年了誰會給你啊!人家白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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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一個愛生活的胖子
看到這個問題,我陷入了深思。
孩子交給別人扶養15年,我想知道原因是什麼,是有什麼原因比孩子還重要麼?這是一個很嚴肅的問題。
你是一個家長應該為孩子考慮,15年的時間足夠他和自己現在的家庭有生不可滅的感情。但是你是他的親人是給予他生命的人他好像情理之中又不能去反對你,但他的心靈會掙扎,我覺得如果是出於對孩子的考慮我覺得你沒有必要再去當什麼救世主去挑明你是他的父親或母親。
如果你真的想對他好,儘自己最大的努力在暗中默默的幫助他,讓他過的更好,在他可以承受這個事實的年齡再去告訴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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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黃金視力
儘量不要打擾別人和孩子的生活了,估計孩子耶不想跟你們一起生活,如果孩子願意跟你們的話,應該給撫養15年的撫養費和精神補償
個人觀點,十五年前的“給”,十五年後的“要”,即使是一件物品,是不是也要經過許多倫理道德的拷問?更何況是活生生有情感的人呢?你當初不尊重孩子,現在不尊重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