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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逗比585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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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時空穿梭之旅
有些人對
別人要求百分之百自己狗屁不是,醫生是人不是神,手術當中哪有不出意外的,哪個國家要求醫生作手術,百分之百不出意外,有些該死的病,是救不過來的,誰也不要難為行業 -
3 # huangshirenxier
醫生救活了一萬個病人,失誤沒救活一個病人是罪人。而很多人沒有救活過任何人,甚至,被醫生救活的人是聖人。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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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復而不厭
我就是個外科醫生,病家要求百分百,醫院要求百分百,但是具體到醫生個人卻絕對保證不了百分之百,所以只能選擇不做一些手術,本來醫生和病家的敵人疾病,可現在病家變成了裁判員一樣的人,醫患關係怎麼能好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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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自然128877140
這個問題的答案很簡單,醫生沒救活病人,事後是要分析的,是醫生按照國家規定和學校所教知識和行業規範做了,還是救不了,那不是他責任,反之他要擔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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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臉上半支菸
小時候一直以為進了醫院一看到醫生,他就會知道你得的什麼病,然後給點藥,吃了就能好,後來長大了漸漸明白根本不是那樣。醫生水平確實有高低,但決定其醫術水平的關鍵不在於他在醫學院裡學習是否認真(當然我不否認這也很重要),而在於經驗。
推薦一部美劇《豪斯醫生》,雖然是娛樂影視而不是紀實,但多少可以讓那些完全不懂醫學的人明白一件事。
醫生不是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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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東方霧曉
如果一個醫生因為失誤沒能救活一個患者,與能不能說這個醫害死患者?把這話扯在一起,這個問題太難回答了!什麼叫做失誤?以什麼為標準?這很界定,假如有一個不會游泳的落水者,無人去救他的話,他肯定會被水淹死,當有一個自告奮勇的人跳下水去救落水者的時候,由於動作不規範而失誤,倒至落水者被水淹死了,這能不能怪救人者害死了落水者?很值得反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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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伊憶0
如果是我看病,我會在我的能力範圍之內找一個看的最好的大夫給我看病,而我既然選擇這個醫生我就百分之百相信他,不是相信他能完全治好我的病,因為有些病真的治不好,而是相信他能盡他所能為我減除痛苦,這就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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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我來自天空
醫生不是神仙,病人死亡,不能說是醫生害死的,應該是醫生沒有救過來,不是所以的疾病都能治療的,醫生和你沒有仇不會害你的,有些疾病醫生真的是沒有辦法,如果所有的疾病都能治療那就沒有死人了,可能嗎?所以有些事不能怪醫生,他們也盡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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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深藍醫生
戲劇家夏衍臨終前,痛得十分難受。秘書說:「我去叫大夫。」正在他開門欲出時,夏衍睜開眼睛,艱難地說了一句:「不是叫,是請。」隨後昏迷過去,再也沒有醒來。「不是叫,是請。」夏老改動一個字,卻感動了一幢樓。
梁啟超死於當年協和醫院的醫療事故:醫生把本該切除的左腎切成了右腎。 臨死前,梁啟超沒有咒罵醫生,而是叮囑家人:「千萬別跟媒體說,不要公佈。老百姓剛剛開始相信西醫,如果讓他們知道我的事,難免就會退卻。」
兩則小故事,看完後讓人五味雜陳。
前者說的是醫生應該得到應有的尊重;後者說的是醫生是人、不是神,都會犯錯誤,甚至是低階錯誤。
其實,沒有哪個醫生不想治癒自己的患者,也不會有哪個醫生的錯誤是主觀故意,但是在天長日久的醫療工作中,如果保證醫生一輩子不要犯錯誤,我想這是不公平的,任何一個部門的入職新手都是在無數次的跌倒和錯誤中總結經驗教訓逐漸成長起來的,醫生也不例外,只是醫生面對的是人體,是無價的生命,所以對醫生的要求會更高。但是如果說因為醫生的失誤沒有救活病人而定性為害死了病人,這個於情於理都不合適。
自古以來,醫生都是備受尊敬的,因為大家都知道,醫生只會治病救人,只有救活和救不活的問題,而絕無害人之心。可是近些年,由於中國醫療市場的商業化,老百姓的意識裡已經把醫療當成了一項商品的交易活動,成了金錢與健康的等價交換。這個即忽略了醫學科學的侷限性,也忽略人體這臺“複雜精密儀器”的偶然性,更忽視了醫生也會犯錯誤的自然屬性。
再說一說法律在醫療常規裡規定。
國家對於醫療事故的定義為: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在醫療活動中,違反醫療衛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診療護理規範、常規,過失造成患者人身損害的事故。
基於上述法律規定,如果題目中所說的失誤為違反診療常規造成的,從法律意義上應該負擔一定的責任,但不能定性為“害人”;而如果是醫生自身技術原因或醫學科學的侷限性導致的失誤,則不在其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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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文字會傷人
你的例子是公益的!那是好心出於自願救的,不管結果如何我們都會感動尊敬!但醫院是明碼標價,這個錢吃什麼藥,這個錢享受什麼待遇,這個錢決定你的病能好到什麼程度!不怕花錢!怕有些醫生就只盯著你的錢!壓根就沒有幾個醫生去體檢病人!他們要錢!給他們錢,不講價,結果錢沒了還沒有治好的話,命也就沒了!錢也是命,命也是命!莆田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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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等閒6
典型的現實中醫鬧的思維模式,所以現在的醫生只敢看自己很有把握的病,診治上不敢冒風險,小病大看,大病不看,過度檢查和治療己成了通用模式。就問一句,這樣的結果是不是你要的?驚不驚喜?意不意外?開不開心?夠酸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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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蒼耳子78413762
呵呵!有一個古代小故事,一個老人病了,叫自己徒兒去城中請最好的郎中來,此徒有通靈之眼,能見鬼魂。不多時請回一年輕郎中,老者不滿問為什麼?徒兒問城中診堂此人門前無鬼魂,老人打了徒兒一棍。講此郎中毫無經驗,上門診者極少,當然門口無鬼!去把門口鬼魂較多郎中請來。不久徒兒請回一白髮老郎中,其行醫近半百年。
這故事說明了一些事,大家自已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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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無限鏡花水月讀
這個問題隱含的假設是失誤導致病人死亡。
失誤是已經定性了的,是結論性詞語。如果沒有鑑定,又怎麼能說明醫療行為是正常還是失誤呢。
所以因為醫生失誤導致患者死亡醫生是要負責的。
但是,還有兩種情況,個人以為醫生是不需負責的,1.醫生正常診療,患者依然死亡的。如突發急症,嚴重受傷,重大疾病晚期等,類似這樣的患者,醫生正常診治而未果的,無需負責。2.醫生正常治療中,突發意外沒搶救過來導致死亡的,醫生無需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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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深秋小草
不請自來的一個小醫生,也想說兩句。這個問題本來就是一個如果開始,但可以較為肯定的說;當了20年以上醫生的同志(艱苦奮戰在一線以外的不算),沒救活的人多的去了。有必須死的,有失誤沒救活的,有急救方式不對至死的。不清楚到底要問哪一個。反正死在手裡的人多了,是別人說我害死病人,那沒辦法,嘴長人家臉上,如果自己認為是自己害死病人的,那就得感謝那個患者,因為,一位歷經內心磨練和洗禮的醫生誕生了。因為閻王知道是誰害死他的,醫生心裡成熟後最不開心的是閻王,最開心的也不會是醫生。(個人愚見,勿笑,可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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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熊老師03
醫生失誤就代表了醫生沒履行好他的職責,出現的後果自然有他負責,至於可不可以被原諒,這要看當事人的意願,我們作為旁觀者當然說不可原諒,因為這樣的事故是很危險的,但每個失誤造成的後果都是不一樣的,如果是輕微的後果,一般患者也不太會追究,當然,前提是不要瞞著他,因為大多數手術失誤病患一方都是不知道的。
回到題目的問題,要看醫生失誤是不是導致病人死亡的直接原因或是重要因素,根據關聯度大小定醫生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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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長征144198045
華人的觀念裡,把醫療當做是純粹的商品,認為我花錢了,你就要給我合格的產品。所以,在醫院裡,你可以看到,很多患者都理所當然的認為,我花錢了你就要給我治好完全看不到醫療服務的技術性和複雜性以及不同個體之間的差異性。但是,現實情況是,人不是商品,也不能等同於商品,所以,醫療服務從來就不是簡單的商品或服務買賣。另外,從來就沒有神醫,不同醫生的水平不同,對疾病的理解不同,甚至像運動員一樣他們有時候也會“不在狀態”,不能在任何時候都發揮出高水平,因此也存在所謂的“失誤”。如果就此說醫生“殺死了”病人,恐怕不合適。而且,現實中噴醫生殺死患者的人知不知道,如果你是醫生有可能會犯同樣的錯誤。如果你沒有能力或不敢從事這個行業就不要噴醫生“殺死”患者這樣的言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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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柳葉刀的藝術
其實是個機率問題,因自然環境或生活習慣,人體生病到死亡是個過程,以前因為醫生改變了這個流程,治癒了某個疾病,延長了人類生命,人們感謝醫生,隨時間的推移,醫療技術發展,使疾病流程化,治癒率逐漸增高,讓人們誤以為疾病都可以輕易醫治,對醫生不再抱有敬意,當某個疾病未能得到治癒時開始怨恨醫生,加上媒體的推波助瀾,出現了這個畸形的醫療市場,醫患關係惡化,病人進入醫院開始懷疑,醫生防禦性治療,醫療價格提高,由於醫生不再敢承擔風險,缺失了醫療的探索和冒險,醫療技術進展變慢,如繼續這樣惡化下去絕對虧的是患者,得危重疾病時有錢有權的可以找很多醫生看,大家會診,且讓醫生承擔風險去治療,可以得到有效治療,而一般老百姓,沒有選擇醫生的權利,當然醫生也不會為你冒險和承擔風險,而失去了有效治療,最後誰吃虧?舉個簡單的例子,一個腦外傷顱內出血患者,從出血量本身來講,需手術治療,病人基礎情況一般,醫生會建議你手術,但有時為了規避風險,可能會拒絕手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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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使用者55127447378
無論任何行業都是失敗成功併成,醫療行業是特種行業,精準要求更高一層,醫生與死神談判交際本身風險極大,失誤再所難免,臨床因判斷或操作失誤真為數不少。但從本自內心來講萬無故意,且無論手朮用藥,都與疾病變化與病者的自身免疫力有關,而手術本身就是一種沒有辦法的一種強迫性選擇,生死並存,沒有任何人能保證百分之百,唯有隻有小心小心再小心,懂慎行事方為萬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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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久別重逢非昨日
很多人都以為我噴幾句醫生沒關係,他們還不是屁顛屁顛的我學醫,因為醫生工作穩定,在砍死幾個醫生還是有大把大把的人想當醫生。但其實已經潛移默化的改變了這個過來的醫療行業發展,醫生人人自危,寧可不看不能出事,重病不敢收,小病不願治。以後恐怕也只有社會精英群體可以享受好的醫療幫助了。普通老百姓,呵呵,你想讓醫生幫忙看病,又不信任他,想方設法找毛病扼殺了成長中的各種青年醫生。以後醫療衛生從業者都是老油條了,單純善良的孩子怎麼能學醫,心裡承受的了患者侮辱毆打嗎。
回覆列表
先說什麼叫醫療事故吧,是指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在醫療活動中,違反醫療衛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診療護理規範、常規,過失造成患者人身損害的事故。違反醫療相關流程規定,就不是失誤的範疇了,那已經違反法律了。
再來說說失誤,這個詞有一個內涵的態度就是,不是故意要這樣做的,而是因為各種客觀原因造成的,例如:自身技術水平不夠,客觀條件有限等等,並非主觀的惡意的要做錯事。所以,不違反相關規定的情況下,失誤是可以接受的,醫生也不用因為失誤而承擔責任,醫生因為個人醫療水平不夠造成的病人死亡,按照法律來說,不違反相關規定的話,是不承擔責任的。因為沒有醫生能做到永遠不失誤,就像發射火箭,不可能保證每次都成功。優秀的醫生,失誤機率更低而已。特別是年輕醫生,他們在積累經驗技術慢慢成長過程中,失誤更是不可避免,如果因為一次失誤就終生的徹底否定他,那就沒所謂的經驗豐富的老醫生了。說句實話,現在的經驗豐富的老醫生,他們年輕時候,也都不少出問題。
醫生之所以寶貴,一方面是學習內容又複雜又多,另一方面是因為醫生的培養的代價太大,每次吸取經驗教訓,那可能都是人命啊。
一刀給砍死了,那他透過失誤所積累下的經驗就全白費了,沒有人是生來就經驗豐富的醫生,還要有新的年輕醫生代替他的位置,還要從頭來積累經驗,隱形的代價真的很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