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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風火歲月97718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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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是湯圓啦
當然看這個失誤是正常的或者平常的還是重大失誤。刑法有一個罪叫重大醫療事故罪,如果是重大失誤導致病人死亡,那麼死亡的因果關係是要算到醫生身上的,當然可以說是他害死了病人,如果這個失誤不足以認定為刑法上的因果關係,那就沒有害死病人。這是一個規範要件要素,得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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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樊家井
一個醫生失誤導致了患者生命的失去,是要有分析地看失誤的原因,是程式性的時間偏長導致的失誤呢?還是經驗不足造成對患者的除理不當?或是疲勞、自感煩悶、定不下心來專心手術?或是輔助手術不當所致?或是預測病人手術所致的併發症時的應對方法未提前做好?或是手術中他人干擾所致?.....,總之有很多原因造成失誤產生。但是,只要是失誤就是對他人生命的不尊重,就是需要承擔相應的責任。醫生必須做到對每個診治患者的生命都有一顆敬畏之心,認真到每個細微之處,對工作要一絲不苟。就象飛行員、宇航員、精算師、股票操盤手、出納、司機等不能出借的行業一樣,一出錯就會帶來不可預測的後果,而後果的產生及便是不要失誤者去承擔他承擔不起的責任,但是,後果會帶給一個失誤者終身的哀痛與苦腦。若失誤者聯這種自責都沒有,那就是西方現代醫學教育的嚴重失敗,也是一個醫生仁德的失缺,醫患關係會此而動盪難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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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枕書入夢18
醫生不是萬能的,醫生不是神是人,是人就不可能十全十美。醫生的職業特殊,不僅要面對或輕或重病人,還要面對或重或輕的病人家屬。做為病人家屬,期望自己的親人儘快康復,心情可以體諒。但任何事情都有可能出現"萬一",一旦有“萬一”出現,儘量要剋制,哭鬧打殺只能讓問題複雜化,不利於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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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口天宀於
我就問一個道理,你自殺,我沒能阻止你,算不算我殺了你?你有疾病不是醫生的錯,醫生和作用是想辦法讓你病好,但是有時因為各種原因導致你病死了,也不能說是醫生殺人,但是還有特殊的情況,估計就是,原則性錯誤,明明知道他的病情不用這種藥,而且對病情有害的情況下,還讓他服用,類似於這種情況,我覺得可以說是害死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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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親身經歷,父親腦出血後入院接受引流手術,手術後出到病房,在病房醫生做引流管移位時翦破引流管,(家屬親眼看見)。本來可以用醫用膠布紮好就好的小問題,可是醫生就小題大做讓我父親再做一次手術,一次全麻的引流管置換手術,第二次手術後二隻鐘頭後引至第二次出血甚至腦疝逼不得以做第三次頭部手術(開顱)後變成植物人,所以講醫生失誤真的會害死病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