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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1 # 北海小賴

    小區環境,電梯維護,汙水處理,這些物業都得打理呀,買房雖然是自己的。公共區域可是大家的,特別像疫情期間,按時繳納物業費,物業才會有更好的服務以及維護本小區。

  • 22 # 自貿島傑夫

    首先,我想說說物業服務當前存在的形態。隨著經濟的發展,人們對於物業服務的需求是越來越廣且越來越高,物業服務現在已經完全離不開我們的生活和工作了。從住宅小區到寫字樓、工廠、醫院、機場等區域無不存在物業服務的身影。拿我們常見的住宅小區來講,好的物業服務不僅會帶來好的居住體驗,更會讓您的房子保值增值。

    其次,我解釋一下物業服務的範圍,中央頒佈的《物權法》、《物業管理條例》及各省市頒佈的《物業管理辦法》有明確說明,物業服務費用在了公共區域的治安、清潔、環境、維修方面,並不包括業主戶內(也就是業主專有部分)。也就是說這個物業服務無論業主是否在家是一直存在的,不能單純理解為房子未住,未使用水電而拒絕支付物業服務費(也可以這麼理解:難道業主未入住,物業服務就停止了嗎?保安不用巡邏、保潔不用清潔、設施不用維修)。這種做法會變相侵害其他已經支付物業服務費的業主的權利,直接影響到整個小區的物業服務。

    所以,無論是否入住,業主都有履行繳納物業服務費的義務,不能放棄權利而拒不履行義務。

  • 23 # 聚奇匯

      物業管理費的收取一方面要受國家有關政策法規的制約,不能亂收費;另一方面,物業管理費收取標準還要受到使用者收入水平高低的限制,也要服從優質優價的原則,因此,物業管理費的收取一定要遵循以下原則:第一,不違反國家和地方政府的有關規定。第二,與使用者的收入水平相適應。第三,優質優價,兼顧各方利益。第四,微利原則。第五,公平有償原則。

      拖欠物業費一般都是因為兩種情況:1、房屋質量問題;2、物業服務差。如果你因為原因1不交物業費可能在法理上站不住腳,如果是原因2的話那你就要收集物業不作為的證據來證明你拖欠物業費是有根據的。一般情況下法院都會在判決之前作出調解,雙方可在這個環節辯論,你要記住調解是雙方妥協的產物。如果分歧較大調解不成功,那就聽憑法院的判決。

      其實不管是物業公司還是業主,都應該多站在對方的立場上多考慮問題,這樣就會減少很多矛盾的產生,共同營造一個和諧溫馨的大家庭。

  • 24 # 櫻凡657

    其實負責任的物業要做的事很多的,我們小區物業每天清掃衛生消毒樓道電梯間,藥物噴灑,業主家裡下水道,門窗的小毛病他們能處理的都給處理,不能處理得也會推薦比較便宜的維修人員電話。鄰里有糾紛都給協調,私搭亂建,維持小區秩序,地下停車場的清洗,下雨前通知業主收衣服,換個水龍頭水管之類的他們都給解決,房子出問題他們負責與開發商協調。。。總之,我遇到問題第一時間會問物業如何處理,物業能給辦的給辦,不能辦的幫你辦。我對我們小區的物業還是比較滿意得。你不來住,但是你也想受了一部分物業服務,比如衛生,比如公共設施的維護,收費是正常的,不過個人感覺物業應該給予打折,畢竟只享受到一部分的服務,只不過很多物業不給打折太不厚道罷了。

  • 25 # 翡冷翠小仙貝

    其實,這個問題是小家和大家的問題!

    很簡單,物業管理的是整個小區,即使不住,不使用,整個小區也需要日常維護,公共綠地,健身器材,配套設施許許多多的小區公共部分,都需要物業管理。

    那有人會說,公共部分,我沒來居住,欣賞不了,我也沒使用過,也不應該是我付錢,可是這些公共事業,需要長期維護的,不是你來的那一刻,你交上錢,立馬維護好,就一切OK的,所以,你一直交著物業費,就是享受一旦你來了,小區溫馨如故的服務!

    但是有種特殊情況,如果全年都不來,那麼和物業說明,可以交60%左右的物業費,這是物業法的最新規定,除此之前,即使你不來,你也要交全物業費。

    簡單說,於情於理,都不可能不來住,一分錢物業費也不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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