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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機拍都不允許正常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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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大慈大悲511

    在醫院看病許多中醫寫處方用程式碼或字跡了草,不讓你看清用什麼方,原因是怕你用好了照此方去其他藥店抓,這就是現在醫生的”醫德″,

  • 2 # 慈75529697

    中醫的處方應該給病者看,國家醫院是明文規定計費標準收費。病者向收費處可打出一張藥方清單,這是廣州醫療體系的明碼實價〇

  • 3 # 王振清中醫

    中醫處方醫生不願意讓患者看到全部原因如下:

    1、大部分中醫都有自己的拿手技術,這些不傳之秘不能公開。

    2、患者有時不全部相信就診醫生,拿處方多處找中醫求證,對就診醫生造成很大不利。

  • 4 # 博晝

    中醫院或門診所面對的是就診瘓者,應當公開、公證、明確診斷結果!,診療記錄瘓者的病因、病症及診斷結果,處方讓及診斷依據應當讓瘓者一目瞭然!,如果有自己的獨立秘方藥可單獨包裝,以與公開方相區別,讓就醫者明白,以防引起誤會!。而有些中醫自己對病症似是而非,難以準確把握病證,相對處方也難以對證,由此對藥方也似乎保持不對瘓者公開.,以防後瘓,實則是自欺其人,無良醫德掙黑錢!。

  • 5 # 使用者7523528750054

    不是。他有醫案,案後才有處方,這是正常規矩。包含問診情況,望診情況和脈相等敘述。後是診語,再後才是出處方。

  • 6 # 卿華治天下

    試答此問,可能會傷及同道,望以博大的胸懷,包容乃大。“除人類病痛,助健康完美”乃社會的分工和委以醫護人員的重要責任。對病人的診療處方猶如房屋的裝修設計方案,其處方藥物和劑量及用法,完全是根據就診時的主訴和醫生根據望聞問切四診所獲得的資料資訊,根據整體觀念辯證論治的原則,為患者設計的醫療用藥用量用法的方案。只針對個人當時臨床表現開的處方,不適將來,更不適合別的其他任何人。個人在幾十年的中醫醫療生涯中,將處方箋醫生簽名或簽章後,處方隨藥發給患者保管。只要醫患相互信任,沒有鑽牛角尖和醫鬧者。處方箋發給患者是醫生最陽光的一項工作,作為陽光下的醫生,個人認為沒有秘方的託詞可言。個人是這樣說的,也是這樣做的,既和諧了醫患關係,又贏得了患者的無限信賴和期待。

  • 7 # 千古逸夢

    我中醫院配的中藥,藥方都公開的話,拿藥的時候會有一張清單,機器上也能列印一份,還有醫生的問診記錄,脈診舌診都有記錄啊

  • 8 # 門泊東吳萬里船

    就是為了騙人錢財,假裝高深,故弄玄虛,逃避責任。中醫處方要寫清時間,姓名,症狀,脈象,診斷結論,然後是藥方,每味藥說明炮製方法,先煎後下,煎熬方式,服用方式,是涼服,溫服,日服幾次,飯前飯後服。

    騙子醫生是不會給這樣處方的,

  • 9 # 我就是我1098765

    根據《處方管理辦法》第二條規定:處方是指由註冊的執業醫師和執業助理醫師(以下簡稱醫師)在診療活動中為患者開具的、由取得藥學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藥學專業技術人員(以下簡稱藥師)稽核、調配、核對,並作為患者用藥憑證的醫療文書。處方包括醫療機構病區用藥醫囑單。 處方是醫生對病人用藥的書面檔案,是藥劑人員調配藥品的依據,具有法律、技術、經濟責任。

    第十四條

    醫師應當根據醫療、預防、保健需要,按照診療規範、藥品說明書中的藥品適應證、藥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應和注意事項等開具處方。 開具醫療用毒性藥品、放射性藥品的處方應當嚴格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

    法規要求,醫師必須出具處方,對於不出具處方的違法行為應該及時向衛生部門投訴,即時得罪了該醫生,也要堅決投訴,因為這樣保證了其它患者的知情權和健康權。

    患者連自已吃的什麼藥都不知道,出現了副作用或者出了人命,處方是事故鑑定的重要憑證!

  • 10 # 莪掵甴Wǒ不甴天

    我開藥房的有中醫坐診,患者一般都偷摸拍照片,我都和患者先說好了,出去抓藥概不負責,價格問題就是藥分三六九等,每家都不一樣,還有外來的方不抓藥不給核價

  • 11 # 山東淄博沉默昆蟲

    有些方子是一樣的。大部分是辯證實施。中藥大概一樣。給你也沒有多大用處。照方抓藥不可以最主要的是加減法。比例不一樣?治療的病也不一樣。

    不要出來找事了。

  • 12 # 中醫全科孟大夫

    中醫處方是可以給患者看的,患者不明白時,若有閒時,還可以給患者交流用藥情況。我所有的患者到最後,其幾乎都逐漸成了我的好朋友了,其並會積極的給我推薦患者,有一次我沒有名片了,有一位治療鼻炎的大姨取最後一張名片,她自己主動給我印了一千張名片,大姨還說我留50張到公園散步時給我的好朋友。

  • 13 # 湯豆之主

    處方是必須給病人儲存的,過去(最起碼從民國開始)醫生的處方上都印有“複診請帶原方",在複診時醫生在診脈及問診時可參考原方予以續方。現在確有許多中醫以秘方不外傳之由不給處方,而且有的在煎劑中加上“×x秘散”等讓你摸不著北,目的不是保密,是賺你的錢沒商量,遇到這種醫生,患者應多長點心眼。另外,中醫講究望聞問切及親自手寫處方,完成這個流程,約需10~20分鐘(即每小時3~6人),現在有的醫生只需2~3分鐘,病人還沒表述完,就電腦上一按,叫病人到發藥處取藥(都是早裝好的協定處方)也沒處方,即使是名醫,我也質疑這是抓錢還是看病?

  • 14 # 空空空空123456

    這個標題中的問題在藥店坐堂中醫中普遍存在,一藥店坐堂中醫大多是一些中醫院的退休醫生,這些人大多沒什麼真本事說白了就是「託」。小老二行醫五十多年只開方不賣藥,患者診完病拿藥方到藥店切藥,切完藥再將處方和藥一起拿過來,我再將藥材和處方核對一邊,確認無誤後再教患者煎煮方法和服用要領。現在商家講規矩的實在太少了,一不小心就要著了他們的道,現在中醫式微一不小心名聲會被他們毀掉。寧可起早貪黑慢點來也不敢半點馬虎,患者以性命相托我輩又豈敢有一絲馬虎。其實中醫處方是無法複製的,再中醫眼裡這個世界上幾乎沒有相同的病例。患者也有高矮胖瘦之分,身高體重精神狀態都會影響到方劑選擇和藥材用量。患者初診我平時一般只來三副藥,待三天後患者來複脈後才能確定以後的治療方案。當然中醫方劑也分治調養三類,治幾乎沒有複製和借鑑的可能;調對於相近的病患有一定的借鑑,但選擇不推薦;養在一定範圍內是複製和借鑑的。

  • 15 # Aniu愛生活

    很多人會拿著方子去別的藥店比價格,覺得醫生開了方子這邊藥貴,殊不知醫生方子是本身含有技術費的,醫生就是靠開方子吃飯的,你拿著方子去藥店算賬肯定會稍微便宜點,你覺得醫生在坑你的錢,這裡面是有技術費的,患者一定要明白,你要是會了自己搭配就可以,何必去找醫生

  • 16 # 郎中—藥師

    高手在民間。醫院的多數中醫,沒幾個是靠自己本事進醫院的,(家庭背景,同學關係,社會關係等等)他們的執業醫師證多數也是以前國家給發的,不是考取的,說白了,有些中醫的水平還真不怎麼地。對患者連忽悠帶騙。(說這話有點得罪人,別見怪)而這些中醫,他們是有固定工資的,有CT、化驗等各個檢查來提成效益工資的。是有醫保和社會統籌的,老了之後是有人管,吃、喝、穿不用愁的。個體藥店診所的醫生就不行了,他們沒有這個待遇,沒有固定工資,醫保和社會統籌。沒有CT彩超等輔助治療來提成的,得靠著自己的真本事吃飯。所以得勤學醫術,治病救人,還得掙錢養家,看病沒有掛號費,再把處方傳出去,等於白乾被剝削。自己辛辛苦苦花那麼多的錢學的醫術,研究出來的治病秘方還免費給別人看病,往外傳方,這不是社會主義按勞分配的原則。這不公平。處方留底,建立病歷,以備後續接診。所以不傳方。還有些患者拿著處方到處抓藥,哪便宜上哪抓。也不管中藥的質量與品質好壞,是不是地道藥材?不懂醫理藥理,寒熱溫涼,還亂傳方。吃出問題來埋怨大夫,讓大夫背黑鍋。更有一些沒有素質缺德的患者,拿著你的處方給別人治病,出了問題來敲詐醫生,所以不傳方。(本文純屬個人見解,如有得罪,敬請原諒)

  • 17 # 木易篤行

    中醫治病的藥方怕患者看到是不對的。我想中醫師治病開具的中藥方不想被患者看到,無非兩個原因:

    第一:是秘方怕外傳,也就是要保護智慧財產權。

    第二:那就是心中有鬼,沒有真才實學,亂開方子,胡能人。

    以上兩種原因,第二種顯而易見是不能作為方子保密的依據的。那麼咱們就來說說第一種原因是否合理。

    中醫方劑治病的特點與優勢是個性化治療,在辯證施治過程中要求辯證與辨病相結合,要求在“四診”的基礎上,審因辯證,依據辯證結果遣藥組方,每個人作為個體身體情況是不同的,而且同樣的病在不同病人身上的表現與病因也是不同的,這就要求組方時不可能是千人一方,千篇一律,這是中醫的靈魂。

    再者,中醫的方劑是有藥味、藥量、煎制方法組成的,即使藥味相同,在不同體質病人身上的用量肯定也要不同,而且證型不同時對煎制方法也有不同要求。

    從以上可以看出,所謂秘方應當只是一種治療思路與方法原則,在具體應用上要求要有豐富的臨床經驗才可取得秘方的效果。所以說秘方示人有何不妥。

    綜上,中醫看病藥方不讓患者知曉是沒有道理的。

  • 18 # 腎世年華

    看到很多答者回答說,不給處方是因為是秘方。

    今天我就來說一次我遇到的事。

    小的時候每次感冒或者有什麼疾病,都要被父母帶到村裡的老中醫那裡去抓中藥吃,效果還蠻不錯,唯一的感覺就是——苦。那個時候老中醫每次開的中藥都會寫一張正楷字處方,並且給我們自己。如果剛好家裡缺錢,處方就由老中醫押著,給錢了處方再給你。

    因此我一直認為中藥的處方都應該是給自己的。

    但是以前去廣州做暑假工時,因為鞋子的原因,導致大腳趾甲溝處紅腫、滲液、疼痛。去樓下一個剛開的中醫診所去治療。那個醫生遠遠的看了一眼我的腳說是甲溝炎。我給你開三副祖傳中藥,吃了就可以治好,但是有點貴,三副共2500元。

    哇塞,能夠治好,真好,多貴都可以,行。然後那個醫生開始開處方,在開處方的過程中他一直用紙蒙著。於是我問他處方單能不能給我。

    他說不行,我說我們老家全都是給我們的。

    他說這是他的祖傳秘方,不外傳。最後鬧僵了,我也沒得到他的祖傳秘方。

    就這樣強忍著50多天,直到有一天下班回家,發現大腳趾的指甲從腳趾頂端長出來了。於是用指甲剪剪掉指甲後把長肉裡的指甲拔出後,居然不痛了。

    後來回到老家後,又開始出現類似疼痛現象。哥哥帶我去當地的市醫院準備拔甲。醫生聽我哥說了情況後,就說去外面修甲店修理下指甲就可以了。

    於是自己去外面找了一家修甲店,20塊錢弄得妥妥的。

    在修甲店修理幾次後,自己去網上買了一套工具每次自己在家修理。並逐漸讓指甲長到外面來。

    因為這次,讓我對中醫產生了很大牴觸。

  • 19 # 131419鑫圭雜苑

    中醫藥在爭論爭議中生存壯大。上古醫巫不分家,尤其中醫藥沒有得到所謂的現代科學檢驗 驗證。我認為方不外洩有以下幾種情況,其一方子是秘方,大家都知道,是幾代人總結的精華 經典驗方,吃飯家當;其二就是怕患者不回頭,自以為是的去別處抓藥,也是為了經濟效益,還有就是中醫藥治療疾病要隨病症轉變有加減;其三就是 方子拿走並非就能達到療效,草藥炮製依然有很大學問,水很深。聽朋友有講,有位大夫得一幾十味中草藥藥熬製療瘡膏藥,效果很好,最後瘡口就是不能封口癒合,又去誠求,告知需要經年窗戶紙做藥引即可。聽說有人得心腦血管疾病,經人介紹找一老中醫大夫診療,拿幾副中藥服用,效果甚好。便說忙 遠不方便,請中醫大夫賜方,老中醫斤不是軟磨硬泡,便把方抽給了他。回去幾副未再見絲毫轉機。隨又去老中醫抓藥,去較晚,便住在大夫家。清晨聽到有敲打聲,便起床過去一看究竟。只見老中醫把桃仁放在青石板上,讓一小男孩吐上一口敲碎桃仁,這樣把所有桃仁敲碎完,放進中藥包內。回家服用果然奏效。有些就是滷水點豆腐,要得其訣竅。個人見解

  • 20 # 輝光昊耀

    中醫學說:未嘗醫病先醫心。

    其中有很大道理。一是患者一心信醫者能讓自已解脫病苦,不問醫者所用何藥。其中不乏一些患者,用醫者處方重方多用,甚至因方有效而送人為用。這些出自好袞的行為,殊不知誤人誤病非淺。

    患者因體之虛實,氣之虛實,血之虛實不同,而所使用藥物之君 臣 佐 使之量又各有所選擇。而古醫者囑:患者用藥過後,藥渣當倒於門口之大道旁,是因恐病人病甚難愈,藥渣可供道中同仁共同分析。

    而今,醫藥廣泛化,醫業利益化,醫院競爭化。各醫院方及醫者多怕藥方被知道,藥價被透明,利益受損傷……等等因素而使用各類程式碼,隱方或加減等等方式。

    自我保護無可厚非,不坑爹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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