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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不二家蠻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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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雲雨相依相伴
愛而不得和不歡而散哪個更心痛?能痛苦到什麼程度?
首先這個問題是屬於兩種概念的問題。愛而不得是指兩個人非常非常相愛,而兩個人有不得已的原因不能在一起。而不歡而散是指兩個人很不愉快的分手。
我個人認為愛而不得比不歡而散更心痛更痛苦。兩個人彼此特別相愛而因為種種原因,不能在一起,那種分離的心痛是痛徹心扉,痛不欲生。痛的每每想起都淚流滿面。
兩個人彼此深愛卻不能在一起是這個世界上最最痛苦的事,最最殘忍的事情,就像把人的心活活的撕開那樣痛,就像用刀在人的身上一刀一刀的割肉一樣的痛。
彼此相愛而卻天各一方,每到夜深人靜的時候男生會常常喝的亂醉,一醉解思愁。而女生卻面對著自己愛的人的方向站立久久,常常以淚洗面。那種蝕骨的思念,把人折磨的寢食難安。
還有一種愛情是彼此都有了另一半,但是後來在錯的時間遇到對的人,兩個成熟穩重的人彼此相愛,但是為了家庭,為了孩子,為了肩上的責任。而不得不忍受著心中熾熱的愛,和心愛的人分開。這種愛而不得也是把人折磨的痛中更痛。
最後我衷心的祝願所有友友們都擁有美好的愛情和婚姻,少一些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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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野見故事
愛而不得吧。愛而不得的痛苦是長久的,需要花很長的時間去放下;但是不歡而散已經接近尾聲了,它癒合的時間可能要短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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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映秋
不管愛而不得還是不歡而散都不值得心痛,還痛苦到什麼程度?每天閒的沒事做了還是日子太安逸了,把有限的精力放在這些兒女情長上面有沒有半點出息!
愛而不得,也就是說你愛的那個人並不愛你,沒跟你在一起,人家都不愛你,沒看上你,更不想跟你結婚生活,你痛苦給誰看?!人家不會在乎你痛不痛苦好吧,除了你爹媽心疼難過流眼淚,你這痛苦純屬熱臉貼冷屁股,沒自尊。
不歡而散,不管是你不歡還是人家不歡,還是你倆都不歡,反正肯定是出現了不可調和的矛盾了,吵架撕破臉鬧掰了,散了,這是矛盾的結局,順其自然的結果,說不難過是假的,畢竟好過,付出過,現在散了,結婚物件跑了,下家又沒著落,不甘心啊,又沒法和好如初,痛苦啊,好吧,一陣過去就行了,人總需要發洩自己的情緒,什麼程度因人而異。
人的一生總會遇到很多事,求不得,愛別離,但需要我們去努力去做的事情更多,精力有限,時光如梭,格局大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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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靠山4
愛而不得和不歡而散兩者相比較,應該是愛而不得,感到最最心痛。
因為明明兩個有情人,相處在一起有共同語言、愛好、性格、個性脾氣等都互相一致,彼此志同道合,各個方面條件都很相配,為了某種客觀原因,不能讓他/她倆在一起。
倆個有情人真心相愛,只能把愛永遠深深埋在心底,每當回憶時,都會刻骨銘心地隱隱作痛,理所當然愛而不得最痛苦。
不歡而散僅是男女雙方,曾經有過一些感情,但在倆個人相處中,志不同道不合,共同語言之少,三觀和個性脾氣都不合,整天經常發生爭爭吵吵,喪失感情導致很多不愉快,最後造成不歡而散結局。
互相分手只有解脫之感,給雙方鬆了綁,絲毫不存在任何痛苦,反而大有輕鬆之感,互相壓根兒無痛苦的感覺。
這僅僅是我的認為,不當請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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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潤亭3
我認為是愛而不得,因為不歡而散是短痛,一個人在戀愛的時候就讓你不開心,在一起生活也不會給你幸福;而愛而不得得是遺憾,不是感情出現了問題,留著心裡的都是美好的回憶。比起不歡而散遺憾痛苦的是兩個人一輩子的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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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七零後胖媽日記隨拍
不歡而散比愛而不得更心痛吧。不歡而散是愛過了。心裡已有啦彼此身影。因為某一件事而結束。愛而不得就是你喜歡的他卻視你如空氣。可以看淡看開得。我對於不歡而散得痛苦會找個沒人的地方大哭一場。或者我會去KTV瘋狂一次讓自己減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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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大虹虹的天
不歡而散吧
那是看不見的傷疼 無聲無落
所有的過往再也看不見了
不在了
是獨自的尷尬
是哭笑不能表達無奈
一場沒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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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使用者108188074642
我覺得愛而不得更痛苦,對於不歡而散,我想更多的是一種憤慨和不甘吧,氣過恨過之後就能放下,而愛而不得是喉嚨裡的刺,心頭上的疤,總在你不經意間提醒你它的存在,它會讓你難過好久好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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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薛冬麗
我個人認為要從幾個方面去分析理解:從根源人性的角度去深挖,這一切的苦痛來自內心的貪婪索取佔有和私慾。都是以我為中心的沒有達到自己內心的慾望而苦痛著!如果是站在我們普通人的情感角度講還是不歡而散來的痛快徹底些。如果是愛而不得會讓人肝腸寸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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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不忘初心269056096
肯定是愛而不得更心痛,愛而不得是兩個真心相愛的人因為某種原因而導致不得不選擇放棄對方,但心念幻想和希望擁有卻永遠在心裡煎熬,不歡而散是兩人相處過程中因為對某種事情和觀念產生異議無法達成共識,思想無法接受彼此而打破了心中美好的形象而希望破滅,不會再有幻想。謝謝邀請,水平有限,不知對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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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墨劍春秋
愛而不得和不歡而散,相對來說我更喜歡後者,因為不歡而散知道了結果,所以可以放下,而愛而不得那是一種相思,一種牽掛,一份執著,一種期盼,沒完沒了,叫你永無寧日,放下吧,不甘心,想拿起吧,卻辦不到,這是精神上的折磨,感情的綁架,愛就進行到底,不愛就趁早放手,愛不是折磨,而是成全,愛而不能,就應該明確自己的處境及想法,以免耽誤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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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820044101
還用問?當然是前者更痛苦!痛不欲生、生不如死、寧死不生!例子:美人魚、羅密歐與朱麗葉、梁山伯與祝英臺、林黛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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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北緯33度30分
這個問題有前提條件。
愛而不得,如果是單相思,並未有過深入瞭解和交流,如同一本中意的書未到手,不過是些許遺憾;如果兩人真情相愛,由於一些無法左右的問題導致愛而不得,叫“無疾而終”,就比較讓人痛心了。
不歡而散,如果因為雙方厭了、煩了,已是身在曹營心在漢,也就心照不宣吧,早散早了;如果真情相愛,因為日常瑣事負氣離開,用一時意氣換來的是一生嘆息,痛苦自知吧。
有些人愛到忘了形
結果落的一敗塗地
有些人永遠在憧憬
卻只差一步距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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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王蘇蘇67956342
回答:愛而不得和不歡而散,我認為愛而不得更心痛。
可你知道嗎,世間最心痛的愛而不得,是生死別離。你的愛而不得算什麼,你思念的人,你還可以在世間找到他她的痕跡,還有機會會偶遇,心中還有一絲精神依託。
而生死別離的愛而不得,是心底永遠抹不去的痛。想念的人巳不在世間,天地兩相隔,思念無法安放,這是一種最痛的煎熬。
愛一個人容易,愛上一個值得愛的人不容易,有緣就好好珍惜,愛要愛的真誠,互相理解互相包容,如有問題矛盾發生,互相溝通及時化解,別等到愛涼了變成無奈不歡而散。一份愛的駐留,一生的美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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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張光文
凡是過來人都深知,兩個相愛的人不論是語言,信趣愛好,性格相似,酷有相見恨晚的感觸,如果兩個都是有家史的人,但婚後透過不同的人際交往或朋友圈認識,相慕,相戀到深深的相愛著,無話不談,甚至一方的疾痛或不開心的事透過情感交融會影響另一方的心情好壞程度。但是,固於雙方都明白一個道理,既便婚後遇到了這樣的情人知音,要知道雙方都要為家庭負責任,也不想擺脫現有家庭親人的感情,這種摯愛的情是任何人替代不了的。所以大都明智之人將選擇維持現狀。現實生活中的這種婚外遇知音,想忘也忘不了,想拒絕又不忍心面對。有首歌不是叫愛得越深越是淚嗎?這是不現實的愛呀,到最後留給雙方的只是深痛。愛而不得,此生痛矣!相比不歡而散愛而不得更難擺脫感情糾結,折磨。最後我奉勸善待親人,擔當起家庭責任才對得起社會和自己的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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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沐清風MOMO
首先說說愛而不得,得不到的永遠是最好的,會讓人永遠惦記著。愛情誰都願意找一個自己愛的,對方也愛自己的,這樣才覺得圓滿。如果你愛他,他不愛你,只能算單想思,就算勉強在一起也是得到他的人得不到他的心,最後受傷的還是自己。一句話概括,愛而不得真可惜。我覺得這種痛會長久一點,好像你的一根神精線,不經意會觸痛你的傷疤,就像一把枷鎖,鎖住了你的心。
不歡而散,得不到可惜,得到了又不珍惜。單純的我愛你,你愛我,慢慢相處,發現我們不是那麼合適,愛的心累,愛的痛苦,愛的不開心,愛情成為了負擔,變成了不理解,覺得對方變心了,不能待我如初,最後不歡而散。長痛不如短痛,各自離開,滿腹委屈,可能連最初的美好也會被抹去。以後相逢只會是陌路,不會長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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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梅山425
我認為愛而不得最心痛,痛到:不思飲食、夜不能眠、悲痛欲絕、日有所思、夜有所想、淚流滿面、肝腸欲斷、精神恍惚、失去理智……的程度。
著名小說“紅樓夢”中的林黛玉有著最悲痛的愛情經歷,寶玉新婚之夜,黛玉有難以忍受的痛苦,咳血,肺病極速惡化,一氣之下焚燒了寫給寶玉的詩稿,“不想金堂玉馬登高第,只想高山流水遇知音。到如今知音已絕,詩稿怎存。”,“只弄得冷月葬花魂。”為了愛情葬送了自己年輕的生命。令人闇然淚下。悲痛不已。
在孟姜女哭長城的故事中,孟姜女給修長城的丈夫送棉衣,得到丈夫已累死的訊息後,悲傷不已,放聲大哭……竟然哭倒了長城,可見“生命曾可貴,愛情價更高。”,一旦失去,不可挽救時,其產生的悲痛的能量也是巨大的,把那麼雄壯,堅實的城牆都哭倒了。所以故事從古流傳至今。
梁山泊與祝英臺的故事,兩個人同窗共讀三年,祝英臺女扮男裝,同室居住,可是梁山泊並不知道祝英臺是女性互稱兄弟,畢業前祝英臺向梁山泊點明瞭這個秘密,兩個人相愛了,可是由於當時封建禮教很多,門當互對等條件,有情人不能成眷屬,梁山泊因此而病故。可見愛而不得的悲痛有多痛。
祝英臺假荅應婚事,要求出嫁那天 ,花轎必須經過樑山伯的墳墓。如約而至,祝英臺走到梁山泊的墳墓前,一聲巨響,墳突然裂開,悲痛的力量驚人,祝英臺豪不猶豫的跳進墳墓
,靈魂花成雙飛蝶,影相隨,飛在浩瀚的天空。求之不得。兩個年輕的生命消失了,這就是悲痛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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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潮小章vlog
謝謝邀請,愛而不得和不歡而散那個更痛苦,首先呢要看彼此愛得有多深,如果一開始就知道沒有結果的,那應該沒有多痛苦,因為剛開始就知道的心裡已經有點數了。再說不歡而散的問題,如果是小打小鬧不是大原則的問題就散了,那也就是愛得不深,所以那也不會太痛苦,過不了多久都會各自忘懷。俗話說得好,愛有多深痛就有多深,所以明白的只有局中人,各自領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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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茗心
世上有兩種最令人不願觸碰的感覺:一是得不到的無奈之慨,一是失去後的惋惜之情。愛而不得應該屬於前一種;不歡而散雖也算失去,但也許並不會因此而痛苦。兩相比較,顯然愛而不得更讓人心痛。
人可能都有一種通病,即愈是得不到愈覺得好,愈覺得好愈渴望得到。當愈渴望得到卻無法得到的時候,那種巴不得想要擁有卻無可奈何的感覺,豈一個“痛”字了得。倘若愛得太深,持續太久,感覺總在渴望、失望與絕望中徘徊,那種痛就更加深刻了,說是蝕骨之痛,說是刻骨銘心之痛一點不為過。
這種痛究竟有多深,泰戈爾的一首名詩《世界上最遙遠的距離》表達得最為淋漓盡致:
世界上最遙遠的距離
不是生與死的距離
而是我站在你面前,你卻不知道我愛你
世界上最遙遠的距離
不是我站在你面前,你不知道我愛你
而是愛你愛到痴迷,卻不能說我愛你
世界上最遙遠的距離
不是我不能說我愛你
而是想你痛徹心脾,卻只能深埋心底
世界上最遙遠的距離
不是我不能說我想你
而是彼此相愛,卻不能在一起
世界上最遙遠的距離
不是彼此相愛,卻不能在一起
而是明明無法抵擋這一股氣息,卻還得裝做毫不在意
世界上最遙遠的距離
不是明明無法抵擋這一股氣息,卻還裝做毫不在意
而是你用一顆冷漠的心,在你和愛你的人之間,掘了一條無法跨越的溝渠
世界上最遙遠的距離
不是樹與樹的距離
而是同根生長的樹枝,卻無法在風中相依
世界上最遙遠的距離
不是樹枝無法相依
而是相互瞭望的星星,卻沒有交匯的軌跡
世界上最遙遠的距離
不是星星之間的軌跡
而是縱然軌跡交匯,卻在瞬間無處尋覓
世界上最遙遠的距離
不是瞬間便無處尋覓
而是尚未相遇,便註定無法相聚
世界上最遙遠的距離
是飛鳥與魚的距離
一個翱翔天際,一個卻深潛海底
無法逾越的“心的距離”,造就了“愛而不得”這種最讓人不堪忍受的痛。真心希望每個人都不會遭遇到!
相比之下,不歡而散就顯得輕鬆多了。既然已經“不歡”,說明雙方並不合適,而且各自都感覺到了,不如散了更好。正因為此,不歡而散應是痛苦最輕的一種失去,甚至可以視為並非是痛,而更是一種解脫。
但不論是“愛而不得”,還是“不歡而散”都是一種不好的感覺,比較的結果是真心不想要,兩者都不想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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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而不得和不歡而散比較,我認為愛而不得比較痛苦。
愛而不得,是愛上了一個人,卻得不到對方的心;或者是,愛上了一個人,對方也愛上了自己,但卻因為種種原因而不能在一起。第一種是正在仰慕與奢求中,越得不到越嚮往,對方在心裡越發完美,幻想著一旦擁有,幸福永遠,被求而不得的心理百般折磨。第二種愛而不得,我認為是最痛苦的,明明相愛不能相守,就是生離死別中的生離吧,能痛苦到撕心裂肺,痛不欲生吧,現實中最多的就是戀愛中的男女遭到來自家庭的反對吧,但願有情人終成眷屬,這種痛苦少點。
不歡而散,指不愉快的分手,英文更直接些,They parted in anger,雙方都不滿意,不開心,生氣了,在一段感情裡,如果都不願意再遷就對方了,那愛的也不熱烈了,隨之來的就是怨恨,憤怒了吧,估計也沒那麼痛苦。儘管華人歷來講究勸和不勸分,但是戀愛中遇到這種不歡而散的情況,還是多冷靜些,畢竟三觀及習慣大不相同,相處起來不光是一味的遷就就可以解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