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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人人皆可成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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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雙門洞12號
去年,出身寒門的準大學生徐玉玉因為遭遇電信詐騙,經受不起打擊,猝然離世。彼時,所有人都在追問,誰來給徐玉玉一個交代?時隔一年,這個交代終於被等來了——主犯陳文輝一審因詐騙罪、非法獲取公民個人資訊罪被判無期徒刑,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其他六名被告人被判15年到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自從犯罪嫌疑人落網那一刻起,公眾就知道,法律不會放過他們了。但當審判結果一出,網友還是激動得難以自抑,稱判決是“大快人心”,犯罪分子是“罪有應得”,甚至還有人覺得“判輕了,不殺不足以平民憤”。洶湧的民意,既有對徐玉玉一家的同情,也夾雜著對電信詐騙的痛恨。作惡者被唾棄,人們沒放棄對正義的追求。
實施詐騙的犯罪分子得到應有懲罰,有人說,“正義會遲到,但不會缺席”,但對生命定格在18歲、遠在天堂的徐玉玉來說,這或許只是一句無關痛癢的雞湯:她死了,她再也無法踏入大學感受“新世界”,她再也無法“報答我的父母”,她也再沒有機會透過努力學習實現階層的逆襲,她只留下了一個傷心欲絕的家庭。
徐玉玉父親說他“希望嚴懲嫌犯,不要一分賠償”,我們能想到徐父在說出“不要一分賠償”時的決絕:愛女都沒了,賠償又有何用?這種心情,“老婆孩子在天堂”的林生斌最可理解,他說,“我孩子都沒了,家都沒了,還要什麼賠償?”唯此可以沉痛一哭。
▲徐玉玉父親接受採訪時表示不要賠償,希望嚴懲嫌犯。新京報“我們影片“出品
一個案子,之所以能激起極大民憤,除了其間的悲劇之悲,還因為它觸碰到了普遍的社會痛點。這一次詐騙分子選中的是徐玉玉,誰又能保證下一個遭殃的不會是自己?陳文輝等六人被判刑了,那些沒有落網的呢?
徐玉玉案是一面鏡子,網友從中看到了自己被詐騙的可能。恐懼於資訊被洩露、遭遇詐騙分子的風險,他們提高了聲援徐玉玉、打擊電信詐騙分子的分貝。樸素的正義感之外,他們最希望相關部門聽到熱切的呼聲。
分貝之高、跟帖量之多,對應的是電信詐騙的泛濫。徐玉玉被電信詐騙案之後,騰訊隨機對3萬用戶進行調查,調查報告顯示,超九成人都曾收到過詐騙電話或簡訊,其中半數收到詐騙電話或簡訊的次數“多得數不清”;而據中國銀監會消費者保護局局長鄧智毅曾表示,全國電信詐騙平均每年損失100億元。
▲圖片來自視覺中國
與之對應的是,電信詐騙“取證難、抓捕難、定性難、追贓難、打擊難”,破案率極低。這意味著什麼?意味著當一個人遭遇電信詐騙時,他很可能追不回被詐騙的錢財,只能眼睜睜地看著自己遭受“破財之災”。當一個人踩到了狗屎,卻無法擦乾淨,可以想見他的心情。
所以,聲援徐玉玉案中犯罪分子被重判,也是為自己的資訊與財產安全鼓與呼。徐玉玉可憫,但沒人願意成為下一個徐玉玉。
有人說陳文輝被重判了,輿論干擾了司法。但我們應相信司法的判斷力,司法自會把握定罪量刑的尺度。輿論監督從來也都是推動個案公正解決的渠道,如果沒有輿論的關注,徐玉玉案會否被快速偵破?銀行轉賬24小時到賬會不會被順勢推出?或許未必。
徐玉玉在死後一年等來了一個交代,這稍慰人心,但願我們不再看到這樣的悲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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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小樓屋外夜聽雨
我覺的判輕了,我先說第一個原因,那個搞詐騙的可以說就是有意殺人,是他詐騙導致別人死亡,詐騙本身就是違法,詐騙數額巨大才會被判無期,那致人死亡呢,案犯可以說作案多起,數額早都巨大了,數罪併罰我覺的判死刑才合適,才判無期輕了,這就好比案犯在強姦女孩致女孩死亡一樣。第二點,近年來各種詐騙拐賣,傳銷為什麼著麼頻繁,就是法律太輕,凡事拐賣就是死刑,買家不僅要罰錢,還要服勞教,去最艱苦的可可西里去種樹,什麼時侯種1萬畝樹,種活,種好,才完事。凡事詐騙起步就是三十年詐騙資金超過1000,主犯腰斬,從犯全部去觀摩,在下來暴曬三天。其實吧我覺的古代的刑法有些還是能把人教育好,有人可能說我想法太極端,可別忘了螞蟻多了也能咬死大象的,大案要案近幾年在減少,可這些詐騙,拐賣,還有什麼見網友被割腎的,近年來非法倒賣人體器官的,還有虐待自己孩子,致其死亡,這些給人們傳遞負能量,影響社會和諧,我覺得只有讓犯法成本上去了,人犯法才會考慮該不該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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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我乃是城市獵人
我覺得應該重新判.不應該判決無期徒刑.應該直接判決死行.殺人償命欠債還錢自古以來就是這個道理.這樣就可以不用判決死行.天理何在又怎能讓犯罪分子拖鞋.又怎能顯示法律的尊嚴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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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上山打老虎哦
重了,要知道詐騙最高無期,說死刑的,基本沒常識,永遠也不可能判死刑,就算以後出現更惡劣的詐騙,因為全世界都在儘量避免死刑,為什麼說重了,主要是一點徐玉玉的死是在她去報警之後,如果說派出所有好好對玉玉進行溝通勸導,根本不會出現這樣的事情,致死只是一個意外,跟受騙有關係,但是不是直接關係!
回覆列表
重什麼,用刀殺人就是殺人用筆殺人有什麼區別,對方就是因你而死了,你沒騙她她不會死,你騙她了她死了跟用刀砍死他有什麼區別,只不過方法不一樣!